統購統銷
統購統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實行的一項控制糧食、棉花等農產品資源的計劃經濟政策。從1953年開始,政府在農村實行糧食計劃徵購,在城市實行定量配給政策,簡稱統購統銷。有觀點認為在這種政策下,中國農村和農民在1950年代至1980年代被政府剝削,最終「一貧如洗」[1]。
背景
建國初期,隨着經濟的發展,城市和工業對糧食的需求逐漸擴大,農民自身的消費量也不斷提高,加上糧商在糧食自由市場的投機活動,1953年中國出現了糧食供應緊張的局面。1953年6月,國庫糧食赤字高達40億斤,為了解決城鎮人口糧食供應嚴重不足的難題,政務院經過反覆研究,推出統購統銷政策。
“ | 在我們之前,有兩個政府實行過徵購,一個是『滿洲國』政府,叫「出荷」;一個是蔣介石政府,叫「田賦強實、徵收征借」。我們徵購的性質與他們的徵購不同,而且價格公道。 | ” |
——陳雲,1953年10月2日政治局擴大會[2] |
政策的確立與發展
基本內容
- 在農村實行糧食計劃徵購(簡稱統購),統購價格和統購糧種由國家統一規定。每百斤糧食價格:麵粉18.56元,大米10.82元,小米9.19元,玉米6.57元,高粱5.67元,大豆9.25元。
- 在城市實行定量配給政策(簡稱統銷);
- 糧食市場由國家嚴格控制,嚴格管制私商的自由經營;
- 調整中央統領與地方分工負責的關係。
影響
- 積極影響:
- 統購統銷大大消除了市場的投機行為,穩定了糧食價格,緩解糧食危機,保證了國家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推動了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的順利進行。[來源請求]
- 統購統銷政策實現了在資源短缺情況下資源的合理配置,為中國工業的發展提供了原始的資本積累,確保了中國工業化的順利進行。[來源請求]
- 統購統銷政策的實施,使得糧、油等與國計民生息息相關的重要的產品處於國家的管控之下,將分散的小農經濟納入計劃經濟的範疇,成為建國初期計劃經濟體制確立的一個重要的標誌。[來源請求]
- 消極影響:
- 在國家統一價格的「統購統銷」政策下,形成了高度集中的壟斷的經營管理體制,忽略了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使得價值規律無法在價格調節和資源配置中發揮作用,嚴重影響了農民的積極性,進而影響了糧食產量,阻礙了農業經濟的發展。同時也強化了城鄉二元的社會結構,進一步拉大了城鄉之間的差距。[來源請求]
參考文獻
- 王丹莉:《統購統銷研究述評》,《當代中國史研究》2008年第1期。
- 高狄、徐志堅、翟泰豐、王充閭等:《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朱德鄧小平陳雲著作大辭典(中卷)》。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 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國的奇蹟:發展戰略與經濟改革》,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0-41頁。
- 廬陵:《1953年中國的糧食危機與統購統銷政策的起源》,《北京大學研究生學刊》1993年第4期。
- 張學兵:《1953-1958年統購統銷幾個問題考議》,《長白學刊》2006年第4期。
註釋
- ^ 責任編輯:黃家楊. 该怎样评价毛时代的经济成就. 騰訊網——騰訊網歷史頻道. [2015-1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7-20) (簡體中文).
- ^ 田錫全. 国家、省、县与粮食统购统销制度:1953—1957.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6: 48. ISBN 978780681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