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大屠殺
馬尼拉大屠殺(Manila massacre)也稱馬尼拉大慘案,發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戰菲律賓馬尼拉戰役中,共有超過10萬人遇難。
馬尼拉大屠殺 | |
---|---|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一部分 | |
位置 | 菲律賓自由邦馬尼拉 |
日期 | 1945年2月3日至3月3日 |
類型 | 大屠殺 |
死亡 | 10萬–50萬人[1][2] |
主謀 | 山下奉文、武藤章、岩淵三次 大日本帝國陸軍 |
過程
1945年2月二戰太平洋戰爭末期,日軍在菲律賓諸島節節敗退。在美軍兵臨馬尼拉之前,日軍方面,陸軍第14方面軍大將司令官山下奉文考慮到大量民眾不可能在短期內撤出,宣佈馬尼拉為不設防城市,並將司令部撤往碧瑤,下令部隊撤出馬尼拉;但以海軍少將岩淵三次為首的海軍陸戰隊拒絕服從,此外陸軍的3個大隊也拒絕撤出馬尼拉。結果日軍仍有14,300名陸海軍官兵仍在馬尼拉市內,以及700,000來不及撤出的菲律賓平民。
在馬尼拉戰役期間,美軍強攻馬尼拉,日軍對平民的屠殺達到高峰;直到2月23日美軍奪回,據知死亡的菲律賓人總數達100,000人以上,平均每天有3,000人遇害。死亡的100,000人中,哪些是日軍直接屠殺的、哪些是雙方交火中死亡,已難以判定,因為美軍的炮火同樣把街道化為灰燼[3]。
戰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裁定:日軍曾在聖保羅大學一次殺害994名菲律賓兒童;1945年2月4日至2月10日,日軍在巴石河南岸肆意姦淫屠殺,燒毀了教堂和圖書館,燒死避難所的3,000名難民;1945年2月5日,日軍勒令城中男女分開排列街上,將男子用機關槍射殺,將女子肆意強姦後射殺,用手榴彈炸死來不及殺害的無辜百姓,屍橫遍地。
此役日軍戰死者約12,000人,美軍戰死者約1,020人、受傷5,565人。平民老百姓死傷約100,000人至150,000人之間,約為當時馬尼拉人口數的10%。
戰後成為菲律賓總統的埃爾皮迪奧·基里諾,岳母、妻子與5個兒女中的3個都在屠殺中遇害。日後在韓戰期間菲律賓政府對日本提出80億美元的戰爭賠償遭到日本拒絕後,基里諾立刻在1天之內下令將14名日本戰犯處決。[來源請求]
參見
註釋
- ^ Connaughton, R.、Pimlott, J. 和 Anderson, D.,1995 年,馬尼拉之戰,倫敦:Bloomsbury Publishing,ISBN 0891415785
- ^ Dauria, Tom. 在無神論之內. 2014 [2016-11-17]. ISBN 9781480804203.
- ^ 井上和彥. 「神風特別攻擊隊慰靈祭」現場直擊 「日本軍-另一個真相」(現地の「神風特別攻撃隊慰霊祭」で目撃した 「日本軍-もうひとつの真実」). 《SAPIO》2000年12月20日號. 小學館. 2000-12-20 [2015-0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年2月20日).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張明. 菲律宾日军大屠杀幸存者批评日本政府篡改历史. 中國新聞社. 2015-02-14 [2017-03-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13).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參考文獻
- Taylor, Lawrence. A Trial of Generals. Icarus Press, South Bend IN, 1981
- Quezon, Taylor. The Warsaw of Asia: How Manila Was Flattened in WWII. Arab News. 7 February 2007 [25 January 2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6-16).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