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傅崐萁
本條目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規範。 如果您是本條目的主角,請參見關於您本人的條目及自傳。如發現條目主角編輯條目時,請參見處理條目主角所作的編輯。 |
本條目與高風險主題在世人物傳記相關,故適用高風險主題流程及相關規範。持續或嚴重牴觸維基百科五大支柱或方針指引的編者可被管理員封鎖或實施編輯限制。用戶在編輯本頁面前應先參閱高風險主題相關規範。 |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致花蓮小王與其分身
我也知道那是心血,但請不要搞分身。文字也請改寫,一方面是不要侵權,另方面是宣傳文字要少。另外相同的引用,請用ref=name這樣寫。若你願意遵守,維基會歡迎你們繼續編。可以嗎?我先加回一些。--Outlookxp(留言) 2016年10月16日 (日) 15:19 (UTC)
您好:我們是花蓮縣政府,感謝您協助修改並回復部分內容,深表感激,我們會持續修改檢視我們上傳的內容,以符維基百科需求。惟大頭照部分,昨天已上傳新的大頭照,新版大頭照版權為我們所屬,且經當事人同意上傳。目前這張大頭照應未經當事人同意上傳,且其版權出處來源為何?敬請明察,查明後煩請將大頭照復原為昨晚上傳的圖片,感謝您。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a00:1838:35:bf::45c9 (對話|貢獻)加入。 at 2016年10月17日 (一) 17:04
- 你好,現在可以繼續編輯了。1.要注意原先版本[1]句子多為複製貼上會被認為侵權,請濃縮改寫,將會被認為宣傳的字眼刪除,如「辦理各宗教祭天祈福繞境活動,藉由善良力量向上提升,以花蓮純樸的人心,帶動淨化台灣,祈求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夏戀嘉年華為每年夏季東部最大的音樂盛會,廣邀國際巨星登台演出,歌王歌后堅強陣容齊聚花蓮,」,這樣寫太像廣告。要盡量少稱讚、評論的語氣,平鋪直述讓讀者自己判斷。2.同樣的引用請這樣改[2]。3.要上傳自己拍的照片檔案,請至[3],然後點選為自己創作,要是雜誌截圖就不要傳。原先照片為Jinn0125所拍,可能是他自己拍的。--Outlookxp(留言) 2016年10月17日 (一) 10:04 (UTC)
您好:感謝您的提醒與告知,我們後續上傳的資料或修改,會留意這幾個方面。另花蓮縣政府同仁使用的均為同樣IP,非為分身,請協助解除封鎖,敬請明察。否則,我們也無法編輯更新資料上傳。錯誤會依照維基規定修正,不會再犯,謝謝。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7.56.214.61(對話|貢獻)加入。 at 2016年10月18日 (二) 10:30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7.56.227.1(對話|貢獻)加入。 at 2016年11月1日 (二) 15:32
-----
這些榮譽、和政績論述,皆是單方論證,無信度可言,維基百科之敘事方式,皆以第三人觀點來陳述事實,並交互比對,光以榮譽為題替個人撰寫,就不符合客觀原則,而是個人意志之延伸. 花蓮縣府乃公家機關,並非傅崑琪個人的自爽遊樂場,理應保持中立,怎會替單一個人的自吹自擂做背書? wiki亦屬於民間網絡,有其維持中立客觀的文化意義,若公關為了選舉而上來操作,將公有論壇當作私人宣傳機器,此為國家之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4.11.186.88 (對話|貢獻)加入。 at 2017年6月11日 (日) 09:16
冊封土地公晉升城隍爺不是爭議
如宜蘭縣部分的城隍是由縣長晉封[4]。--Outlookxp(留言) 2024年2月17日 (六) 00:09 (UTC)
- 引了輿論關注和正負兩極的討論,確實是爭議事件吧--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 2024年6月3日 (一) 00:3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