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宜公路殉职先灵纪念碑
24°51′57″N 121°46′25″E / 24.865823°N 121.773673°E
北宜公路殉职先灵纪念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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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
位置 | 台湾新北市坪林区石嶆里石牌县界公园 |
宗教 | 台湾民间信仰 |
主神 | 北宜公路亡灵 |
例祭 | 农历七月廿一、廿二、廿三 |
建立时间 | 1974年 |
历史沿革
设碑建祠
据协助建庙的明菩山圣道院法师廖郭灿回忆,1971年一位修行者路过北宜公路,想为当初开路殉职的人建庙,因此以三年时间建立祠[1]。1974年建立北宜公路殉职先灵纪念碑与祠[1][2],由台湾省议员陈根涂协助道德幸福杂志社[a]兴建[4]。纪念碑设有一座小神龛,因系追悼祭祀孤魂野鬼,遂成为大家乐及六合彩迷入夜祈求明牌的据点[5]。当时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经济部水利署却声明为保护翡翠水库上游水源,只准立碑,不得建庙[4]。
动工扩建
北宜公路因车祸率太高,除了有“死亡公路”之称外,许多在该路车祸死亡的罹难者家属常在路边撒冥纸,供奉亡魂,久而久之北宜公路的过路客也学起撒冥纸的习惯[6]。监察委员许炳南、林荣三有鉴于该路上到处有冥纸散落,决定支持在此地兴建银纸炉与凉亭等,两人各捐资新台币廿万元,监察院院长黄尊秋也捐了二万元[7]。
1987年6月,坪林乡公所以美化环境、提供往来旅客休憩据点为理由,向林务局文山林区管理处及台北水源特定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计划在石嶆村金面观地段,属省林务局文山林区事业处第四十一号林班地兴建凉亭[8]。该庙是由新店的明圣宫主持李甲寅推动[9],承包商为王吉松[10],计划祭祀土地公、庞将军、山神及开辟北宜公路的殉职者[8]。有台北县市、包括宜兰的廿八座寺庙发动信徒捐款[11]。次年5月,文山林区管理覆函坪林乡公所同意并签定租约,双方言明租期一期六年,每年租金新台币八百五十二元[12]。
面临拆除
1988年3月间,宜兰县政府接获检举有人以兴建凉亭为名违法在水利地兴建庙宇[13]。台北翡翠水库管理局接获宜兰县政府转报,曾在该年3月27日、5月25日及7月29日三度到现场拍照查报,但一直未见权责单位水源管委会表示意见[8][14]。当年,为了台北市的水源问题,台北市议会对水源特定区内的违法建筑开始重视[b],一听说区内有庙宇违建,而且牵涉监委撑腰而无法拆除,部分议员即积极采取行动[13]。
10月21日,台北市议员陈俊源、蓝美津、陈光宪、李定中等议员,对翡翠水库管理局局长谢毅雄、台北自来水事业处处长赖腾镛、水管会执行长杨世宗面前,抨击水管会的功能不彰,并建议水管会通知坪林乡公所于一周内自行拆除违建庙宇,否则水管会应强制拆除,同时水管会应将有关失职人员移送法务部调查局侦办,若不执行则冻结水管会预算[15]。对此,乡公所回应其实凉亭工程仍未发包,原因是文山林区管理处曾派员到乡公所追索租金外的地上物砍除费,但被不知名者抢先占用建庙[12]。同月26日,林务局文山林区管理处长邱垂鸿反驳说乡公所是承租人,对承租地遭人占用盖庙早该依法及依约检举[16]。
距台北市议会决议限期两星期内强制拆除过后的11月9日早上,陈光宪、高熏芳、蓝美津、高惠子和李定中等五位台北市议员到此庙勘查,发现广场、金炉、水塔、电源,乃至铝门窗、室内隔间装潢及大厅神桌等,都已接近完工,因此指责水管会阳奉阴违[17]。后来预定在11月14日拆除,但当日执行的台北县政府拆除组以人手不足为由,并未到场拆除,让水源管理委员会、林务局和台北县警察局新店分局一行廿四人,空等一个上午[5]。同月18日,李定中提议罢免监察委员许炳南,有五位台北市议员签署,至于台北市委员会主委黄顺德公开回应此是小事,呼吁中国国民党议员不可参与连署[10]。时任台北县县长林丰正则说出“别跟台北市议员一样不懂事”之语,引起市议员高惠子、陈俊雄、林荣刚、郭石吉、杨明等人在同月29日抗议[18]。
获得保留
赖腾镛曾表示该违建凉亭只要往宜兰方向移动几十米,就在水源特定区之外,然后把凉亭或庙宇的废水排放至水源区外,也就是宜兰平原,则一切可解决[11]。明圣宫主持李甲寅和参与此事的十几间寺庙人员研商后,表示决定预定11月24日下午将连同二百多名信徒到台北市议会陈情,表明募款盖庙完全出于一片善意,将声援捐款的监察委员许炳南[9]。
该日,数十位来自各地区的明圣宫信徒,在台北市议会发表说拆掉实属劳民伤财之举,可留下做超渡大法会比较方便,绝不会沦为六合乐迷祈求明牌之庙,并可让行驶北宜公路上的驾驶人休憩,而且捐钱建完全出于自动,与监委许炳南无关。经市议员陈政忠协调结论,违建拆除剩余部分予以保留,并依程序于两周内办理变更设计,转请有关单位在兼顾民众需要及翡翠水库用水安全原则下,斟酌实情依法审慎处理。[10]
明菩山圣道院以农历七月廿一、廿二、廿三日连办三天法会,祭祀北宜公路的亡灵[1][2]。在1995年报导时,附近摊贩表示前往祭拜的信徒中,除部分是车祸罹难者家属外,也有不少是时常行驶北宜公路的计程车、大卡车驾驶[19]。国道五号雪山隧道通车后,北宜公路没落,宜兰县府决定整建石牌县界公园,重塑北宜公路驿站人潮聚集的荣景[2]。因此2007年宜兰县政府将公园内的此碑与庙重建,并北移,降低3米,仅一个月就完工[1]。
周边设施
注释
- ^ 道德幸福杂志社位在台北市信义路二段一五四巷12号之3,于1970年5月10日创刊。该社针对死后无力埋葬者,只要经管区派出所或里邻长证明属实,该社会捐赠棺材、墓碑一座。他们也会赠药给贫苦病人服用。[3]
- ^ 1986年1月间,水源区青潭取水口上方的山坡地被违法兴建中和市长吕芳海的坟墓,有吕家的民意代表出面关说,执行长黄锦荣则坚持全案依法移送法办。结果不到二个月,黄锦荣突然被台湾省政府调职,改由杨世宗接任。吕芳海兄长吕芳契更以省府委员身份到场观交接仪式,并致词勉励杨世宗多做公共关系。此案造成很大后遗症,水源区的滥葬情况更形严重。故地方人士相当关切此件凉亭变寺庙案,认为若此例再开,水管会将永无立场再查报或拆除水源区的违建,对水源保护工作影响甚大,故引起台北市议会重视。[14]
参考
- ^ 1.0 1.1 1.2 1.3 罗建旺. 北宜路新建碑廟 周日前啟用 趕工連遇3颱風 施工竟未受損 令人稱奇. 《联合报》. 2007-08-29 (中文(台湾)).
- ^ 2.0 2.1 2.2 罗建旺. 北宜公路碑廟前 舉辦法會. 《联合报》. 2007-09-05 (中文(台湾)).
- ^ 傳播站 道德幸福雜誌創刊. 《经济日报》. 1970-05-11 (中文(台湾)).
- ^ 4.0 4.1 出資蓋涼亭 怎會變廟宇﹖風雨八方來 許炳南感委屈. 《联合报》. 1988-10-23 (中文(台湾)).
- ^ 5.0 5.1 拆除廟宇違建 縣府果真放鴿子 百餘公里雨和汗 三路人馬空等. 《联合报》. 1988-11-15 (中文(台湾)).
- ^ 陈东旭. 蜿蜒曲折一條路 鬼怪傳聞一籮筐 北宜公路九彎十八拐 公路聊齋 冥紙與傳聞齊飛. 《联合报》. 1994-08-28 (中文(台湾)).
- ^ 陶允正. 蓋廟做善事 柏台遭抨擊 許炳南自覺很無辜. 《联合晚报》. 1988-10-22 (中文(台湾)).
- ^ 8.0 8.1 8.2 水管會是睜眼瞎子﹖ 涼亭變寺廟公開募款 違建未拆除 傳有特權. 《联合报》. 1988-10-05 (中文(台湾)).
- ^ 9.0 9.1 何烱荣. 議員再會勘 要求拆光 新店明聖宮信徒 今到議會陳情. 《联合报》. 1988-11-24 (中文(台湾)).
- ^ 10.0 10.1 10.2 邓蔚伟. 北市五議員提議 罷免監委許炳南. 《联合报》. 1988-11-19 (中文(台湾)).
- ^ 11.0 11.1 邓蔚伟. 違建就是違建 何必抗爭 行善沒人反對 但須守法. 《联合报》. 1988-11-25 (中文(台湾)).
- ^ 12.0 12.1 水源頭寺廟案有奇異發展 坪林鄉所促地主拆屋還地. 《联合报》. 1988-10-26 (中文(台湾)).
- ^ 13.0 13.1 郑士荣. 《《新聞背景》》涼亭違建 種禍因 變形廟宇 惹事端. 《民生报》. 1988-11-26 (中文(台湾)).
- ^ 14.0 14.1 涼亭變違建 寺廟藏玄機 監委打招呼 水管會坐視 議員嚴重關切 今天專案討論. 《联合报》. 1988-10-20 (中文(台湾)).
- ^ 議員發砲 對準水管會 寺廟違建 楊世宗口口聲聲不知情 限期拆除 否則要凍結水管會預算. 《联合报》. 1988-10-21 (中文(台湾)).
- ^ 涼亭變廟宇 各說各話 坪林鄉公所出擊 否認搞出違建 文山林管處反駁 稱有公文為證. 《联合报》. 1988-10-27 (中文(台湾)).
- ^ 神桌金爐都有了 不是廟宇嗎?. 《联合报》. 1988-11-10 (中文(台湾)).
- ^ 何烱荣. 關心水源 誰不懂事﹖林豐正脫口快語 林榮剛等反應強烈. 《联合报》. 1988-11-30 (中文(台湾)).
- ^ 大台北新聞剪影. 《联合报》. 1995-08-17 (中文(台湾)).
- ^ 饶磐安. 無形將軍 穿西裝打領結 信徒供品是香菸和檳榔 緣由像個謎. 《联合晚报》. 1995-09-10 (中文(台湾)).
- ^ 黄福其. 坪林虎字碑 提報古物 身世流離 繼DT675蒸汽火車頭 可望成為北縣第2件. 《联合报》. 2008-04-29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