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常陈事件
平山常陈事件是发生在日本元和六年(1620年),有两名天主教传教士搭乘由平山常陈担任船长的朱印船从马尼拉前往日本,却在台湾近海被英国与荷兰的船队给拿捕的事件。这件事令德川幕府对于吉利支丹的不信任感有着决定性影响,成为通称元和大殉教之猛烈镇压的导火线。
日语写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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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原文 | 平山常陳事件 |
假名 | ひらやま じょうちんじけん |
平文式罗马字 | Hirayama Jyōchi Jiken |
沿革
当时,由于德川幕府对于根据将军之名发给朱印状的朱印船会给予保护之故,所以有许多朱印船在东亚海上活跃地往来。而另一方面在同一海域上,想要夺取西班牙与葡萄牙长久维持的霸权的新兴国家如英国与荷兰等国投入了舰队,互相削减彼此的耐性。
而从马尼拉出发要前往日本之平山常陈的朱印船被英荷船队所拿捕的事件,即是在这样的状况下发生的。这艘朱印船上除了日本船员之外还有数名葡萄牙与西班牙人,而在英荷船队伴随朱印船进入平户港后,英国平户商馆便将朱印船的货物(生丝与砂糖等等)给没收。本来,这种夺取朱印船货物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但英国与荷兰以“让禁止进入日本的传教士搭船”的理由,主张没收货物是有正当性的。而平山常陈这边则将此称为“海盗行为”而向长崎奉行控诉,因而展开了调查。
成为问题焦点的是以西班牙商人名义搭船的传教士,奥斯定会的佩德罗·德·苏尼加(Pedro de Zúñiga)与道明会的路易斯·弗洛雷斯(Luis Froles),他们两人受到平户藩藩主松浦隆信与长崎代官末次平藏、长崎奉行长谷川权六的审讯。身为长崎奉行的权六以前与苏尼加、弗洛雷斯便是熟识的关系,而为了突破传教士们一同向与有关系的权六声称自己是商人的难局,英国商馆馆长理查·考克斯与雅克·斯佩克斯以集结了知道苏尼加、弗洛雷斯有在从事传教行为的证人等方式来对抗。该事件中双方主张相互对立,反映了西葡与英荷两阵营在日本争夺主权的样貌。调查进行了两年后的结果是,在严酷的拷问与众多的证人、证词之下,得到了苏尼加、弗洛雷斯两名传教士的自白。元和八年7月13日(1622年8月19日)在长崎将平山常陈、苏尼加、弗洛雷斯三人处以火刑,12名船员则遭到斩首。
此一事件令幕府对于吉利支丹的不信任感造成决定性影响,隔月在长崎将传教士与信徒等教会相关人士共55人一齐处刑的元和大殉教中,于平山常陈事件并未对吉利支丹起疑心的长谷川权六此时被迫加入了镇压执行者一方以证明自身清白。在这之后,各大名也斟酌幕府的意旨而在各地彻底加强对吉利支丹的迫害。次年,即元和九年(1623年)时,幕府陆续公布葡萄人禁止在日本居住、朱印船禁止航向马尼拉等等禁令,对江户幕府对外政策的方向造成了决定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