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履鳌(1887年—?),江苏江宁[1],中华民国律师、外交官。

张履鳌

生平

张履鳌曾就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1907年赴美国留学,先后在弗吉尼亚大学耶鲁大学就读,获耶鲁大学文学士与罗马法学士学位。回国后于1911年授法政科进士。同年任上海尚贤堂副堂长。中华民国成立后曾署理湖北外交司长、署理湖北高等检察厅厅长。[2]1912年起在汉口开律师事务所,并曾担任过黎元洪法律顾问、汉口-广东-四川铁路管理局总长、吴佩孚法律顾问等职。1927年出任汉口第三特区(英租界)总监。次年起任汉口商品检验局合议局长,南京威海卫回归短筹备委员会高级专员。[3]1930年赴智利任中华民国驻智利代办,1931年3月被任命为中华民国驻智利特命全权公使[4]1932年2月免职。

抗战时任伪湖北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5]

他还是美国政治科学院美国国家地理学会英国皇家地理学会等组织的成员。[3]

张履鳌之婿游建文亦为外交官[6],曾任中华民国驻纽约总领事。

参考文献

  1. ^ 钱实甫. 《北洋政府职官年表》.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 ^ 北京清华学校编. 《游美同学录》(民国六年). 1917 [2011-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4). 
  3. ^ 3.0 3.1 上海圣约翰大学人物志. 圣约翰科技大学. [2011-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4). 
  4. ^ 郭廷以.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5. ^ ‘郗氏恐敌伪湖北高等法院院长方忠源、首席检察官张履鳌,汉口地院院长郑友禄、首席石支矶,武昌地院院长余达三、首席鲁参及曾任敌伪高等法院院长易恩侯,曾任敌伪湖北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彼时已调敌伪江西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饶光荣等潜逃,要求立即逮捕。毛即下一手渝交我,会同宪兵逮捕方忠源、张履鳌、郑友禄、石支矶和鲁参.以一谕交李汉超逮捕易恩侯、余达三。另以一谕交吴万里逮捕饶光荣等。我奉到手谕是下午3时,身边无一法警可遣,询知他们的住址,决定从张履鳌所住法租界起,循序往上一一执行逮捕。宪兵指挥部即派排长一人、宪兵八名归我指挥。我就率宪兵至张履鳌家逮捕了张履鳌。张履鳌说与国民党特务唐新有联系,函讯唐新,他说张履鳌是地下工作者,但工作成绩不良。根据这一复文将他处分.不起诉。哪知这一件事起了一个坏的影响,就是所有汉奸钻天打洞,都想变为抗日地下工作者。特务分子和其机构也借此与汉奸勾结,另有希图,在混乱中又多一混乱。尤可怪者,张履鳌于处分后,向司法部告我,说我不应逮捕他,部里令毛家骐查复。我说复员时,部里未曾指示说张履鳌是地下工作者,我们到武汉后,他既未亲身向检察处说明,也未请他联系的机构来文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当然逮捕他。到事实已明,即处分释放。张履鳌是美国留学生,在汉口执行律师业务,与青红帮勾结,仗着日本的势力,做一些可耻的勾当,所谓地下工作一节,迄今思之仍不足信’ ‘我所经办的检察汉奸、战犯案’吴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 合订本 第五十卷 总第146—148辑》,中国文史出版社,2011.06,第216页
  6. ^ 胡适. 1939年5月12日. 《胡适日记全集》. 联经出版公司.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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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美同学录·张履鳌》,出自《游美同学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