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焕相
生平
张焕相早年留学日本,毕业于陆军士官学校第8期步兵科。1911年(宣统3年)归国。此后,他在奉系军队任职,历任奉天都督府参议、镇安上将军署参谋、盛武将军公署顾问。
1917年(民国6年)12月,他被任命为黑龙江督军鲍贵卿的参谋长。翌年,他任中东铁路哈满段警备司令。1919年(民国8年)8月,他升任东北陆军第19混成旅旅长兼中东铁路护路军副司令。1921年(民国10年),他兼任滨江镇守使。
翌年,他升任中东铁路护路军司令。1925年(民国14年),他任中东铁路代理督办兼地亩局局长。1927年(民国16年)7月,他转任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张作霖在皇姑屯事件中身亡,张学良继承其职位后的1928年11月,他辞去行政长官职务。此后他在张学良手下任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公署军事参议官兼空军代理总司令。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张焕相受到关东军支持,参加了满洲国建国工作。此后他任满洲国协和会指导部部长。满洲国建国后的1937年(康德4年),他任司法部大臣。1942年(康德9年)9月,他改任参议府参议。
满洲国灭亡后,张焕相免于遭到苏联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的1951年,他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逮捕,关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此后,他在所内接受思想改造。
1962年6月2日,张焕相在关押期间病逝。享年81岁。
参考文献
-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譲伪满战犯自食其力,辽宁警网(辽宁省公安厅网站),于2012-4-6查阅[永久失效链接]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满洲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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