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琏 (弘治进士)
胡琏(1469年—1543年),字重器,别号南津,直隶淮安府沭阳县人,明朝户部右侍郎、弘治进士。
胡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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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总督云贵粮饷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佥都御史 | |
籍贯 | 直隶淮安府沐阳县 |
字号 | 字重器,别号南津 |
出生 | 成化五年(1469年) |
逝世 |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五月 |
配偶 | 娶屠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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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十三名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进士。历官南京刑部署郎中事主事,正德七年(1512年)冬十月升福建按察使佥事、督理漳南军务。
正德十六年(1521年),担任广东按察司副使[1]。嘉靖四年(1525年)七月,升任广东布政使司右参政、广东左参政[2]。嘉靖七年,担任江西按察使[3]。次年改为浙江布政司右布政使[4]、左布政使[5]。同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视浙江兼制福建沿海地方[5]、江西等地[6]。嘉靖十年,升任南京刑部右侍郎[7],十二年四月致仕。嘉靖十五年诏令起用,十六年四月起任户部右侍郎[8],兼都察院佥都御史、总督云贵粮饷[8],十八年九月致仕归,二十二年五月卒,赐祭葬。
著作
著有《南津诗集》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