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范美忠事件

妈的,怎么连“范跑跑事件”都上了维基?

刚刚才发现原来范美忠条目已经被人建立了。这件事在中国大陆闹得沸沸扬扬,活像一个全民派对,想不到还是上了维基,刚才真的很想马上把它提删,但是细想一下,发现这个条目是绝对够知名度的,应该是会活下来的了。现在就看我们维基人怎样对待它了,悲哉……—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1日 (六) 08:58 (UTC)回复

我倒不质疑它的重要性,这事件的确是事实,然而它会不会保留,就要看它对社群影响深不深。—Iflwlou [ M {  2008年6月21日 (六) 10:02 (UTC)回复
保不保留看对“社群”的影响,为什么不是看对社会的影响?—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1日 (六) 10:08 (UTC)回复
我想我的意思是“社群”是“社会”的缩影,“社群”会以“社会”的基准投票。—Iflwlou [ M {  2008年6月21日 (六) 10:30 (UTC)回复
再感到愤怒,也不应该上“国骂”吧?--方洪渐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2:12 (UTC)回复
范事件在大陆受关注的程度,并不比CGX事件低;既然CGX事件可以上维基,那范也没什么问题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6月23日 (一) 03:02 (UTC)回复
你没有注意到这里收了更多的垃圾吧。--刻意 2008年6月23日 (一) 06:12 (UTC)回复
巴士阿叔事件也可以成为英文维基百科的特色条目,“范跑跑”也怎样不可以呢?问题在大家如何编辑而已。-小薯饼讨论页2008年7月1日 (二) 15:06 (UTC)回复
志事而不是志人,不应使用姓名作为条目名称,已移动到“范跑跑”事件Google:"“范跑跑”事件")。—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6月24日 (二) 19:04 (UTC)回复
“范跑跑”为网民的诙谐称法,不应该用于维基条目名称上。还是用“范美忠事件”好一点,虽然使用频率没有这么高(其实也不低),但是起码做到中立性。—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5日 (三) 07:56 (UTC)回复
我个人觉得“范跑跑”虽然带有诙谐的讽刺意味,但还不至于到违反中立的地步。而且条目名称的常用性也很重要,现在在大陆知道“范跑跑”的人貌似远比“范美忠”多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6月25日 (三) 19:14 (UTC)回复
条目名称都不首先注视中立的话就很难确保条目内容中立的了。这个诙谐的讽刺花名本身就是事情发生的其中一方的“杰作”,虽然被广泛传播了,但是不代表它就失去了讽刺的意味。“范美忠事件”虽然不够“范跑跑事件”多,但是确实一个严格中立的名称,你有没有注意到网上一些对于此事件比较严肃讨论的媒体都谨慎地称之为“范美忠事件”?—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7日 (五) 18:18 (UTC)回复
一直以来我对新闻类的条目都比较热衷,但这个条目,我并不打算碰,因为对这件芝麻绿豆的小事造成的全民疯狂(甚至是快感)感到十分困惑和厌倦,希望有心人能够维护这个条目的中立性,不需要详尽,但不要变成一个烂条目。—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7日 (五) 18:22 (UTC)回复
天朝人民在毫无理由地反对非主流的浪潮中获得的快感更加疯狂。--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6月29日 (日) 14:39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Bencmq于2009年9月20日 (日) 12:1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返回到“范美忠事件”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