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范美忠事件

由Ellery在話題媽的,怎麼連「范跑跑事件」都上了維基?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6 年前

媽的,怎麼連「范跑跑事件」都上了維基?

剛剛才發現原來范美忠條目已經被人建立了。這件事在中國大陸鬧得沸沸揚揚,活像一個全民派對,想不到還是上了維基,剛才真的很想馬上把它提刪,但是細想一下,發現這個條目是絕對夠知名度的,應該是會活下來的了。現在就看我們維基人怎樣對待它了,悲哉……—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1日 (六) 08:58 (UTC)回覆

我倒不質疑它的重要性,這事件的確是事實,然而它會不會保留,就要看它對社群影響深不深。—Iflwlou [ M {  2008年6月21日 (六) 10:02 (UTC)回覆
保不保留看對「社群」的影響,為什麼不是看對社會的影響?—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1日 (六) 10:08 (UTC)回覆
我想我的意思是「社群」是「社會」的縮影,「社群」會以「社會」的基準投票。—Iflwlou [ M {  2008年6月21日 (六) 10:30 (UTC)回覆
再感到憤怒,也不應該上「國罵」吧?--方洪漸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2:12 (UTC)回覆
范事件在大陸受關注的程度,並不比CGX事件低;既然CGX事件可以上維基,那范也沒什麼問題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6月23日 (一) 03:02 (UTC)回覆
你沒有注意到這裡收了更多的垃圾吧。--刻意 2008年6月23日 (一) 06:12 (UTC)回覆
巴士阿叔事件也可以成為英文維基百科的特色條目,「范跑跑」也怎樣不可以呢?問題在大家如何編輯而已。-小薯餅討論頁2008年7月1日 (二) 15:06 (UTC)回覆
志事而不是志人,不應使用姓名作為條目名稱,已移動到「范跑跑」事件Google:"「范跑跑」事件")。—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6月24日 (二) 19:04 (UTC)回覆
「范跑跑」為網民的詼諧稱法,不應該用於維基條目名稱上。還是用「范美忠事件」好一點,雖然使用頻率沒有這麼高(其實也不低),但是起碼做到中立性。—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5日 (三) 07:56 (UTC)回覆
我個人覺得「范跑跑」雖然帶有詼諧的諷刺意味,但還不至於到違反中立的地步。而且條目名稱的常用性也很重要,現在在大陸知道「范跑跑」的人貌似遠比「范美忠」多吧!—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6月25日 (三) 19:14 (UTC)回覆
條目名稱都不首先注視中立的話就很難確保條目內容中立的了。這個詼諧的諷刺花名本身就是事情發生的其中一方的「傑作」,雖然被廣泛傳播了,但是不代表它就失去了諷刺的意味。「范美忠事件」雖然不夠「范跑跑事件」多,但是確實一個嚴格中立的名稱,你有沒有注意到網上一些對於此事件比較嚴肅討論的媒體都謹慎地稱之為「范美忠事件」?—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7日 (五) 18:18 (UTC)回覆
一直以來我對新聞類的條目都比較熱衷,但這個條目,我並不打算碰,因為對這件芝麻綠豆的小事造成的全民瘋狂(甚至是快感)感到十分困惑和厭倦,希望有心人能夠維護這個條目的中立性,不需要詳盡,但不要變成一個爛條目。—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7日 (五) 18:22 (UTC)回覆
天朝人民在毫無理由地反對非主流的浪潮中獲得的快感更加瘋狂。--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6月29日 (日) 14:3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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