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文件使用方针
Taiwania Justo在话题“GFDL相关规范加入”中的最新留言:1个月前
这里是讨论页,用于讨论如何改善页面文件使用方针。 |
存档: 1、2、3 |
本讨论页所对应的计划页面是维基百科的正式方针,经社群广泛商议并采纳,编辑者均应遵循本方针。如要在该页面执行任何实质性的变更,应先遵循编辑方针的建议。请在讨论或编辑时随时记得保持冷静且避免惊慌。 |
存档 |
---|
|
关于列表条目中,编者自行选出部分项目置于条目顶端,是否符合中立观点
如题。之前讨论可见《Talk:蕉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特色列表评选》。我的意见是违反WP:比重,不过其他用户有些不同意见,现提交至互助讨论,尚祈各位编者判断。希望以后在遇到类似问题时有个共识可以参考。———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4日 (二) 09:16 (UTC)--———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4日 (二) 09:16 (UTC)
- 粗略地看了一些特色列表,目前来说,除了几个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没有这样做的。--———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4日 (二) 09:26 (UTC)
- 那要看你是采用狭义认定还是广义认定,如果是后者的话,那明朝年号列表放明宣宗敕谕、后金及清朝年号列表放宣统帝退位诏书也符合你所说的情形。Sanmosa 明朝是贾日,早放学生归 2024年6月5日 (三) 02:30 (UTC)
- 而且,就算你采用的是狭义认定,你看的过程确实还挺粗略的,香港跨海大桥列表把其中三座大桥置顶,日本一世一元制施行后年号列表把平成大叔与令和大叔置顶,中国大陆各省区的国际友好城市列表在章节部分也有类近处理,“除了几个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没有这样做的”之说完全不符现实。Sanmosa 明朝是贾日,早放学生归 2024年6月5日 (三) 02:39 (UTC)
- 所以阁下对于这种用法是什么意见?--———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2:42 (UTC)
- 我觉得没有任何合理的逻辑或具体理由支持社群干预这方面的事情。如果社群真的要干预这方面的事情,而且还采用广义认定的话,这意味着明朝年号列表与后金及清朝年号列表需要把所有皇帝的敕谕都放上去,然而这显然并不务实,而且强人所难。Sanmosa 明朝是贾日,早放学生归 2024年6月5日 (三) 02:48 (UTC)
- 其实不放一样也可以,图片本就不是硬性要求。--———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3:14 (UTC)
- 并非如此,参见WP:特色列表标准第5b项。Sanmosa 明朝是贾日,早放学生归 2024年6月5日 (三) 06:40 (UTC)
- 我前面这句话没有在说特色列表。不过既然说到特色列表,我个人觉得类似于《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女主角》《奥林匹克运动会乒乓球奖牌得主列表》这种,在侧边列出部分图片的做法,是合理的。--———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6:50 (UTC)
- 并非如此,参见WP:特色列表标准第5b项。Sanmosa 明朝是贾日,早放学生归 2024年6月5日 (三) 06:40 (UTC)
- 其实不放一样也可以,图片本就不是硬性要求。--———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3:14 (UTC)
- 我觉得没有任何合理的逻辑或具体理由支持社群干预这方面的事情。如果社群真的要干预这方面的事情,而且还采用广义认定的话,这意味着明朝年号列表与后金及清朝年号列表需要把所有皇帝的敕谕都放上去,然而这显然并不务实,而且强人所难。Sanmosa 明朝是贾日,早放学生归 2024年6月5日 (三) 02:48 (UTC)
- 所以阁下对于这种用法是什么意见?--———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2:42 (UTC)
- 如果一定要评价的话,我个人倾向认为“自行选出部分项目”是不符合中立观点的,按照一定的标准(比如政府名单中每一批次的第一个单位,比如只列出最高等级即全国级单位的图片,等等)选出置于顶端的图片才比较合理。--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5日 (三) 02:45 (UTC)
- 刚刚注意到Wikipedia:文件使用方针#使用守则:
在条目所使用的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图像及影片;下同),应与条目有密切关连,且在条目内文有所提及。在条目内使用的档案内容,亦须符合中立的观点,客观叙述档案所展现之各方事实或观点。违反中立的观点、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或使用之字词违反社群共识的文字、音讯等资讯不应出现。与文字相同,档案所体现的观点比重需合理,以免损害中立性及客观性。条目应仅保留具代表性之档案,而档案数量应保持适中,使档案不影响文章排版和读者阅读观感,亦不违反维基百科不是档案集与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等方针。
———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3:23 (UTC)- 我没理解错的话,这条文恐怕应该是支持FradonStar的处理的?Sanmosa 明朝是贾日,早放学生归 2024年6月5日 (三) 06:51 (UTC)
- 阁下不妨具体谈谈你的理解?--———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6:59 (UTC)
- 就说蕉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情况吧:
- 列表里的图片显然“与条目有密切关连”、“在条目内文有所提及”;
- 相关图片本身并不牵涉“各方事实或观点”,因此“违反中立的观点、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或使用之字词违反社群共识的文字、音讯等资讯”与“档案所体现的观点比重需合理”的规定与相关图片无关;
- “档案数量应保持适中,使档案不影响文章排版和读者阅读观感,亦不违反维基百科不是档案集与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等方针”的规定意在防止用户大规模罗列档案,FradonStar的处理是在节选部分图片放置,恰好符合该规定不大规模罗列档案的意旨。
- 因此我才会认为这条文是支持FradonStar的处理的。当时增加这条文的事情我自己也有参与,我能不清楚它在说什么吗?Sanmosa 明朝是贾日,早放学生归 2024年6月5日 (三) 07:29 (UTC)
相关图片本身并不牵涉“各方事实或观点”
←不认同,编者自行选出部分项目置于条目顶端,无异于暗示读者该项目的重要性。但作为维基百科,应在尽可能没有任何偏见的前提下,平等地表达出任何曾在可靠来源中发表过的重要观点。
(《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语)--———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8:25 (UTC)- 我觉得图文混排举例配图可以,但选出部分作画廊或单独介绍而没有充分原因,引起争议,容易牵扯中立、比重、宣传工具。--YFdyh000(留言) 2024年6月6日 (四) 14:50 (UTC)
- 我觉得这里所谓“中立”意见和图片的选择并无关联,如果觉得选图有问题,请跟原始编辑商讨图片选择。或者干脆“干掉人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7日 (五) 03:07 (UTC)
- 请问“干掉人质”是指不展示顶部图片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7日 (五) 03:09 (UTC)
- 如果无法就图片的使用双方意见者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干脆就不保留了,因为配图并不是必要内容,多一个问题点就会整天为配图选择而发生可能的编辑战或者不必要的时间讨论。——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7日 (五) 06:04 (UTC)
- 请问“干掉人质”是指不展示顶部图片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7日 (五) 03:09 (UTC)
- 就说蕉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情况吧:
- 阁下不妨具体谈谈你的理解?--———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6:59 (UTC)
- 我没理解错的话,这条文恐怕应该是支持FradonStar的处理的?Sanmosa 明朝是贾日,早放学生归 2024年6月5日 (三) 06:51 (UTC)
目前本讨论基本已经没人参与了,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讨论已经形成了“不保留顶部图片作画廊式罗列”的共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11日 (二) 11:17 (UTC)
- 重复个人意见(对所有类似条目):若放图没有争议,则没必要去除画廊罗列,没必要上升到“不中立”的角度;若有争议,则应先达成一个较符合常识的中立的“放图规则”,如在顶部放置最重要的国家级单位的图片,如放置每一批次名单中的第一个单位,等等,以避免“编者个人爱好或情感”;实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那就考虑直接去除顶部图片罗列。--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11日 (二) 12:07 (UTC)
- 最重要的评判可能主观。“如放置每一批次名单中的第一个单位”我倾向无意义,除非是自动化实现。--YFdyh000(留言) 2024年6月11日 (二) 16:16 (UTC)
- 我这里“最重要”就是特指“国家级”(嗯,如果借用英语语法分析,就是这个“最重要的”是“非限制性定语”而非“限制性定语”,并不是“在(国家级)单位中的最重要的”的意思,我不会用汉语语法分析了 囧rz……),当然不一定非是“国家级”,只要是“能通过列表中的表面信息直接得到的判断‘重要性’的客观标准”就行,比如这里“国家级单位”显然比“省级单位”重要,至于国家级单位是不是确实被其他可靠来源或当地人认为“最值得保护”“最有名”等等,这些则是“主观标准”,不在考虑之列。“每一批次第一单位”则是一种比“国家级”之类的更“中立”的解决方式,就是为了避免“人为选择”。--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11日 (二) 16:52 (UTC)
- 最重要的评判可能主观。“如放置每一批次名单中的第一个单位”我倾向无意义,除非是自动化实现。--YFdyh000(留言) 2024年6月11日 (二) 16:16 (UTC)
- @红渡厨:一个讨伐我的讨论,到讨论结束了我才了解到有这么回事,你维真的太有意思了,缺席把我审判了一通,就有人就敢说“已经形成共识了”,实在好笑。既然我的行为被维基人挖出来批斗了,那我便对自己的行为解释一番吧。首先,我的行为没有主观上对维基百科破坏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造成破坏或影响维基百科中立信誉之事实,举照片在top的目的一个是给读者一览该县文保的风貌,二是照顾照片填充率不高的县保,我也说过,县保照片少,所以在那一个列表项里添加“图片”一栏非常不美观,才要放图片在top来举例说明;第二,谁暗示这些照片和条目的重要性了?只有你会这么理解。不要随便揣摩读者的想法,如果你的观点能说服我,或者绝大多数维基人,我没有理由拒绝你的观点,但是很显然,上面参与讨论的用户还是有相当一部分认为此举是不影响中立的,我也没有带着这个主观意愿,不知道提出这些照片不中立的用户到底目的是什么,别告诉我是为了维护中立,这个中立只不过是你脑子里自己构想出来的中立罢了。
- 然后我想讲一些( π )题外话。你无不无聊?我现在在写周宁的文保,被你浪费了大量时间来这里回应一个本来没有什么必要争的问题。我写非洲月条目的时候没有人来因为这种小事逼我出面花时间精力回应,我也写的很开心,这个月回到文保专题上了,还有人拿着一些无聊的问题来找茬(包括周宁文保dyk评选中的那张反对票,大伙好好看看这种问题是否值得投反对票),让我被迫花费时间精力去回应这些无聊的问题,最终影响我写正常条目的时间,乃至我个人的生活,而且每次都是引经据典,找规则里的句子段落来给我普法,我太感谢你让我了解这么多法律了,你不去读法律系真是可惜。不过在引经据典之前,我希望你不要选择性忽略别的论述,比如WP:规则只是原则、WP:维基讼棍等等。
- 最近读了一篇我认为很有道理的论述,所以在最后,我在此发表一则声明:对于红渡厨提出的任何意见,如果我认为不具有建设性,我将不会再予以回应,比如这次讨论。如果你执意要我回应,请你让其他认同你观点的编辑出来说话,或者你自己和社群达成共识。如果红渡厨还是反复多次来提这种无聊的提案,我就去找管理员提请双向互动禁制,乃至请你去VIP大厅坐坐。----FradonStar|八闽风云 2024年7月15日 (一) 14:35 (UTC)
- 既然你如此玻璃心地认为我是在讨伐你,那没有继续讨论的必要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7月15日 (一) 14:39 (UTC)
GFDL相关规范加入
- 以下讨论是征求意见的存档纪录,请勿修改。本次讨论所达成的总结如下:
- 公示通过,本规范即日起生效,请有关管理员进行后续处理,如删除机器人设定等。台湾杉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06 (UTC)
- 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由于先前讨论尚未进行后续的规范制定,因此希望比照英维进行修正。台湾杉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37 (UTC)
新增条文如下(放在“著作权”章节下):
|
|
以上。台湾杉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37 (UTC)
- 副知之前讨论的人员:@Liuxinyu970226、Teetrition、Hehua、Ericliu1912、Sanmosa。台湾杉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54 (UTC)
- 再副知:@Taeas。台湾杉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24年10月28日 (一) 08:44 (UTC)
- (+)支持没什么值得说的,GFDL用于非软件相关照片太浪费感情。--Liuxinyu9702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8:12 (UTC)
- 不反对。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8:30 (UTC)
- 没问题。日期则以此议题公示通过时为准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28日 (一) 11:57 (UTC)
- 没有问题。--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24 (UTC)
- (+)支持--Teetrition(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1:51 (UTC)
本案经最后一人发言后已过7日,依照共识规范,即日起 公示7日,2024年11月12日 (二) 15:00 (UTC)结束。台湾杉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24年11月5日 (二) 15:00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