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解任投票/Shizhao/第4次/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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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无前例的支持反对两边也有50票的情况快出现了,真让人激动。—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4月12日 (一) 01:21 (UTC)
关于Shizhao将条目提交删除投票的问题。
请移步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关于提交删除投票讨论。--用心阁(对话页) 2010年4月12日 (一) 07:33 (UTC)
关于Shizhao回退不写理由的问题。
请移步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0年4月#关于管理员的回退功能和撤销功能讨论。--用心阁(对话页) 2010年4月12日 (一) 07:42 (UTC)
请由以下书生对光秒条目的提删回复,大家判断一下他是否还应当管理员
(×)删除理据: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祁勋※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5:22 (UTC)
- (○)保留我想问这里没有人读理工科吗?光秒是SI单位来的,没交注释原来就要删掉?翻查英文维基有没有同一条目是很累的吗?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8:40 (UTC)
- (○)保留,英文维基的对应页面的内容很详细,中文版的仅为小作品,有待翻译及扩充。Zilong0419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8:43 (UTC)
- (○)保留,不是原创--Wing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9:06 (UTC)
- (!)意见,现在当然不是原创,因为我开展了对英文版的翻译工作,我没有把模板移除,原来是写得很烂,但不是找找维基英文,几位网友劳动一下合作翻译就不用删吗?有些提删,不只是条文写那个不够好有责任,提删那个有没有尽了自己维基用户的本分,大家反思一下。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9:39 (UTC)
- ‘光秒,作者参照光时的定义后,推测光秒大概的定义: 光秒是一种长度单位,指光于一秒之内行走的距离,由于光的速率(即光速)是300000KM/S(此速率单位至不常用),即光秒可能是等于 300000KM 本条目没有足够资料,请帮助编修,本条目第一作者示。’提删时之内文,现在已是另一条了,提删理由消失。—祁勋※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0:52 (UTC)
- 下次会考虑挂专家模版—祁勋※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2:08 (UTC)
- 根据当时的内容,提删没有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12日 (一) 02:37 (UTC)
- 阁下言论明显违反维基方针,我要求你收回。明明可以参照英文维基重写条目,或挂专家模板要求其他维基人参与,你偏要提删,这不是懒惰又是什么?以上的言论串,我会带到罢免讨论上。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0:23 (UTC)
- 根据当时的内容,提删没有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12日 (一) 02:37 (UTC)
- 下次会考虑挂专家模版—祁勋※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2:08 (UTC)
- (○)保留--Bcnof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3:12 (UTC)
光秒不是政治条目,这是一个国际单位,可以参照英文维基写一遍,做到合符要求,祁勋的提删我不怪他,我认为他是善意的。但书生之后的言论,明显是教坏别人兼违反维基方针。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0:26 (UTC)
- 在我看来,不过是“宁缺毋滥”而已,没什么违反维基方针的。另请指明哪一条方针。--达师 - 147 - 228 2010年4月12日 (一) 10:35 (UTC)
- 提交删除是任何一个用户都具备的权限,这才是正确的规定。阁下言论明显违反维基方针,我要求你收回。明明可以参照英文维基重写条目,或挂专家模板要求其他维基人参与,,请你拿出证据来,在哪里规定这样的状况,是绝对不可以提交删除的?违反什么方针?你拿不出证据的话,是不是也应该收回你的言论。
- 这次罢免,太多搞不清楚方针,搞不清楚权限,却要混淆在一起的指控。为什么不能根据事实来进行罢免,而是要靠这误解,错误的宣传,有特别用意的误导来达到目的呢?有人说要民主,难道手段就不能干净,心态上光明正大点?-cobrache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0:56 (UTC)
- 任何人都没义务改善写得糟糕的条目,不管那条条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知名度,有兴趣改就改,觉得槽糕提删就提删。按照Littlegreenman阁下的理论我大可以大量地不管质量翻译一堆其他语言WP的条目过来中文WP,之后骂提删/支持删除的人是教坏别人兼违反维基方针,因为这种理由而谴责/要求罢免管理员那还有谁愿意来当管理员?书生的意见没问题,初始版本该删。--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1:07 (UTC)
- 我把删除守则以下内容抄一次,我看大多数中文维基以为百无一用是书生讲就是规则,漠视真正的规则本身:
条目中的问题 | 解决方法 | 适用标签 |
---|---|---|
以中文以外的语言撰写
|
列入Category:需要翻译的文章。 | {{Notchinese}} |
小作品(但有发展潜力)
|
扩充内容 | {{stub}},或是其他列在Category:小作品类别中的适合模板。 |
内容类似字典的条目
|
修改条目的开头介绍文字,移除“表示”、“意思为”或其他类似的用语。 | {{stub}},或是其他列在Category:小作品类别中的适合模板。 |
似乎是某项主题中的小分支,且重要性不足以单独成为条目
|
将有用的内容合并至所属的主要条目中,并且将旧有条目重定向。 | {{mergeto¦article}} |
从其他条目复制过来的内容
|
进行清理或提案合并及设置重定向重定向。 若您不知道如何进行合并,可将该条目列入Category:需要合并的条目中,并加上相应的模板。 |
{{合并¦条目名}} |
需要改进的文章
|
将条目列入Category:维基百科清理中 | {{cleanup}},或是其他更精确的模板。 |
需要“大幅”改进的文章 | 将条目列入Wikipedia:需要关注的页面。 | {{Attention}} |
存在许多中立性问题的文章
|
将条目列入Wikipedia:需要关注的页面。 | {{npov}} |
准确性有争议的文章
|
将条目列入Wikipedia:正在讨论的条目 | {{disputed}} |
拥有相同名称的不同主题
|
建立消歧义页面。 | {{disambig}} |
无法验证文章的资料来源
|
按照Wikipedia:可供查证中的步骤处理。 若仍然无效,请再回来这里。如果“真的完全”无法验证,则可删除它。 |
{{cleanup-verify}} |
不恰当的用户页面 | 直接向该用户说明 如果没有作用,再回来这里 |
|
遭到破坏的文章
|
恢复它。 |
|
无法协作或蓄意捣乱的用户 | 保持冷静。 若有必要请将该用户列入Wikipedia:正在讨论的条目中。 |
如果一个页面没有符合上述可以快速删除的要求,不把投票提交七天进行充分的讨论,您不能删除这些文章。但是,有一些页面完全没有删除的必要,我们将会保留他们,请对下列建议进行考虑:
- 不要把一个有发展潜力的小作品/小小作品提交删除,而应该把没有意义的条目提交删除。
- 不要把将需要很多功夫进行编辑的文章删除,而应该把他们列在值得关注的页面中。或者添加一个警告,例如“中立性有争议”。
- 请勿提删重定向页,除非所引起之不便多于好处。
- 列出您认为将永远不会变成百科全书条目的页面,例如一些更适合于字典的条目。
- 不要把原内容的条目提交删除,而是用外部链接的方式,并注明小作品。
- 不要把带有倾向的文章提交删除,而应在文章上部注明“中立性有争议”。
- 把您认为没有用处的孤立图像列入投票中。
- 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中有详细列表。
这部分可以见Wikipedia:删除守则,我同意管理员要严格遵守这里的守则和指引,而且要以身作则。 这部分,大部分管理员级别的朋友,理应比我更熟才是,但实情是,作出有问题回复的不是百无一用是书生一位,而是他教坏了一整辈维基中文管理员。这次罢免投票更重要的是,是正视维基应有的编辑原则,除非社群打算把明文写出来的规范全盘推翻。 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1:10 (UTC)
- 初始版本没有提供英文版的interwiki,再加上user:Lcm852的差不多等于是将WP当作个人网页的行文,很容易直接让没听过光秒的人联想到WP:原创研究(更不用说知道其外语名而到其他语言WP搜寻),所以就算客观事实上题材没问题有发展潜力,但以初始版本的请况来看支持提删绝对合情合理。--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1:29 (UTC)
- 同舟先生,不要为了为书生辩护转移视线,我也肯定祈勋的善意,他之后书生的回复不是大有问题吗?祈勋都自己承认要挂专家模板时,书生就话应该提删,这不是错误引导又是什么?这次是很明显的事例,表明书生的做法对中文维基实际伤害大到什么程度。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1:48 (UTC)
- 你才转移视线,书生说的是“根据(祁勋挂提删模板)当时的内容”,祁勋是新页面巡查员,书生作这个解释是可以理解的,但你接受不了却偏要转移“初始版本是应当提删”的这个事实。--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1:58 (UTC)
- 如果你能善意推断祁勋那为什么就不能善意推断书生那句话的意思是“祁勋第一次看到的光秒条目时提删不是出于恶意”?如果我是你,看到这句话后笑笑口就算了,整件事本来无伤大雅的,就是被你拿来上纲上线。--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2:13 (UTC)
- 我想问,身为管理人员,还要在这次投票中移动过内容的人员,你这样的发言态度,是不是想掀动骂战?我不想看到有人以为自己比其他人更平等。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2:34 (UTC)
- 不明白你的意思,移动非投票的意见到讨论页是正反方一般用户都在做的事情,我就是没有任何特殊权限的用户,我作过什么移动让你不满意了?请说明。 --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2:38 (UTC)
- 你自己应该明白什么意思。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2:41 (UTC)
- 请说明。(edit: 你的言辞让我想起这篇blog文对空洞判词的批判。)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2:55 (UTC)
- 需要澄清的一点:Sameboat不是管理员,他的用户组是自动确认用户,Littlegreenman你也是自动确认用户:移动内容这些权限是包括匿名用户在内的所有未封禁用户都拥有的,唯匿名用户不能移动页面,匿名用户和新用户不能修改半保护页面。--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4月12日 (一) 14:27 (UTC)
- 你自己应该明白什么意思。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2:41 (UTC)
- 不明白你的意思,移动非投票的意见到讨论页是正反方一般用户都在做的事情,我就是没有任何特殊权限的用户,我作过什么移动让你不满意了?请说明。 --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2:38 (UTC)
- 我想问,身为管理人员,还要在这次投票中移动过内容的人员,你这样的发言态度,是不是想掀动骂战?我不想看到有人以为自己比其他人更平等。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2:34 (UTC)
- 是不是想掀动骂战?请问引述守则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文明,礼仪呢?如果你提出的理由是可以说服别人,是采用一样的标准来判断,那么,这样不是很好吗?面对疑问,不是应该要以理服人,而非以力作为手段?请根据事情发生当时的事实,以同样的标准来提出你的意见和批评,而不是你自己应该明白这种模糊焦点的说法。-cobrache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2:48 (UTC)
- 他的意见的确很好,书生的确坏影响了一大批(但不是指所有或绝大部分)维基中文管理员,这样的言论为何是想掀动骂战?还是你很喜欢骂战? --Kittyhawk2(谈♥) 2010年4月12日 (一) 13:12 (UTC)
- 谢谢赞赏,很坦白,我没有词条被提删,我很多时宁愿自己在家中offline写好才上传,因此,只是利润管制计划我是叫写得完备。但这次投票,令我看到这次讨论串中不少人,是没有意思建立共识。如果我要提报骂战,我想cobrachen是最有机会列入候选名单。但很奇怪,没有人会去纠正他。我还是转去粤语维基那边好了,词条比较少,服务的读者亦比较少,但看来那里的人比较讲道理。这次令我对中文维基,建立很差的印象,我亦很遗憾,我亦没有兴趣继续在这里发言。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3:24 (UTC)
- 是Littlegreenman指明我想掀动骂战,但我没有作非理性讨论这个意思。--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3:16 (UTC)
- 他的意见的确很好,书生的确坏影响了一大批(但不是指所有或绝大部分)维基中文管理员,这样的言论为何是想掀动骂战?还是你很喜欢骂战? --Kittyhawk2(谈♥) 2010年4月12日 (一) 13:12 (UTC)
- 一个条目从无到有,最难是起头,起个头就遭提删,光看光秒第一次原始编辑,作者还特别说该条目需要其他人加入参与编辑,表示朝内容添加的需求,况且这是一项科学议题条目,又是个长度单位的条目,本质内容也没什么不妥,很多条目的第一次编辑不都是如此,简短不过几行,这种例子在中文维基百科里多得不胜枚举,那些例子在后续不知多少维基人加入增添,才有今天的规模。一下便要提删未免过头了,提删的理由是着眼于其内容简陋乎?或是维基万万大百科所谓什么不收的内容乎?参照了Littlegreenman所提供的删除守则,我一点也看不出非要删的理由,就这么快扼杀一个条目,执法过于手段的感觉,甚至上面某某人还说宁缺毋滥!比照删除守则有哪一项是不符,非得宁缺毋滥杀了,是啊提删手段任何人都可,可是按照白纸黑字的删除手则,有哪条完全符合删除的原意或理由?提删人有没有过于牵强的自由意志,做出相反看法? 难怪Littlegreenman会指出someone某人教坏了一整辈维基中文管理员,这些行为不外乎像是以[是提交删除是任何一个用户都具备的权限,这才是正确的规定]。这种扩张霹雳手段好像是凌驾于删除守则之上,不容侵犯。太可怕了!删除手则唯一一条 无法验证文章的资料来源,按照解决方法的提示内容: Wikipedia:可供查证中的步骤处理。
若仍然无效,请再回来这里。如果“真的完全”无法验证,则可删除它。 这条才有理由删除,请问光秒这条目有符合吗?非得必要提删乎?难道一个基本光秒的长度单位是 无法验证文章的资料来源吗?就像是公里这种长度单位类似,你可以说它是无法验证文章的资料来源,是吗?如此草率删除,未免太牵强吧?我认为管理员的手段不经过慎思熟虑作法,只会徒增争端!All my loving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3:20 (UTC)
- 我想说,提删的人也有可能是第一次提删,因此错用了提删制度。对于经验较浅的维基人,我们应该给予𫟅解。--Kittyhawk2(谈♥) 2010年4月12日 (一) 13:29 (UTC)
- 这样的言论为何是想掀动骂战?还是你很喜欢骂战?。在提出质疑前,是不是应该先阅读过前后文的关系以及事件的始末,而不是在未看清楚前断然的指责,就像是许多用户不停的以提出删除和管理员权限的关联性,却忽略了对于权限的规范现实。撰写条目需要引用恰当的来源,进行批评的时候不也应该秉持同样的标准?
- 想要建立共识,当然也是要以事实为出发点,以同样的标准来判断各方面的意见。如果说,仅以自己的意见为中心,未能体认到其他层面的差异,同时以善意推定的精神来讨论,这种走向也难以让其他用户有理性的感觉,而透过这种不同标准选取出来的事实,是蛮吸引人的,不过,对于现状的帮助,恐怕是负面的,反而达不到为社群服务的效果。-cobrache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4:52 (UTC)
那一大段表格和底下的文字,从段落标题和内文看,都是非强制性内容。--达师 - 147 - 228 2010年4月13日 (二) 10:52 (UTC)
对维基百科抱持热情是好事,但请注意提意见时,不要做出浮滥的批评
请慎重发言,尤其是同时对于一整个群体的言论,不要做出浮滥的批评。
我不完全认同强硬的管理风格,但对中文维基社群的错误批评,我必须出面澄清。
以下引用一位台籍管理员Mingwangx在其个人网志回应知名部落客林克寰对于较强硬的管理作风的看法:
在维基百科里,对各种问题,存在着许多抱着极不同的态度的各式用户,用极不同的风格在做事。所以,不可讳言的,Jedi提到的那些过于积极的删除确实存在,但是,努力维持新手的参与,帮忙守住条目不被删除的人也所在多有。
对于究竟维基百科里应该存在什么样的文章,每个人的想法多少都有出入。但是,这不就是有趣的地方吗?在各种页面,我们都能够针对这个话题尽情的讨论。当然不可能得到结论,因为结论这个东西原本就是不存在的幻想之物。但是,最大程度的保留各种可能性,我相信这一点在维基里一直是很多人(即使不是全部的人)努力的方向。
至于Shizhao等人的强硬作为带来的反感,我必须要讲两件事:
一、由于许多工作太过枯燥辛苦,Shizhao等人必须担的分量太多,有的时候顾不到所有人的感受。这一点,我们必须体谅之。很多事可以等,但是像抓侵权这种事等不得,因为版权问题在维基百科里是生死攸关的。
二、为什么大家都只注意那些强硬作为并认为那是维基的主流呢?比方我,我的态度与Shizhao等人差异很大,对删除这件事情非常谨慎,三不五时去被删除条目的创建人的讨论页里留言鼓励鼓励。像我这样做的人很多,怎么就没有人看到呢?
恳请 Littlegreenman 慎重发言,对维基百科抱持热情是好事,但请注意提意见时,避免浮滥的批评,谢谢。--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1:50 (UTC)
- 原来引述守则就叫浮滥发言?百无一用是书生不是应遵照维基的守则办事吗?百无一用是书生有多少不合理提删与版权有问题有关?我相信有不像书生这样的管理员,但不幸,书生指导出来的“学生”实在太多。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1:56 (UTC)
请注意你对中文维基百科社群的管理群体的批评。对维基百科抱持热情是好事,但请注意提意见时,不要做出浮滥的批评。我再说一次,请注意你对中文维基百科社群的管理群体的批评。诸如指导出来的“学生”、他教坏了一整辈维基中文管理员,批评范围过广,抹杀了保留派和友善风格的管理员。
我再说一次,对维基百科抱持热情是好事,但请注意提意见时,不要做出浮滥的批评。--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2:17 (UTC)
- 我想这里的人的发言,以至很多不必要的提删争论,己经为了我的说法提供了大量的佐证。这不是浮滥的批评,我对不少维基人那种鸵鸟态度感到遗憾。我相信这点上,我和你无法达成共识。保留派和友善风格管理员够多的吗,不会搞到今天双方剑拔弩张的局面。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2:32 (UTC)
- 提出删除的申请,是一般用户具备的权力,只要没有被封禁,就可以针对这方面出自己的意见。每个合格用户也可以多次提出删除的申请,守则或者是方针上,并没有对数量或者是频率提出规定。此外,维基百科: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也提到,原创研究的内容不适合维基百科,这方面的内容被列入删除的申请,也不是在禁止的范围之列。当我们在批评的时候,应该要注意到是不是对于方针,守则,权限有适当的了解,以及根据事情发生当时的状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浮滥,或者是未能够秉持同样原则和标准的批评,对于社群的伤害与误导是难以估计的,慎之。-cobrache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2:55 (UTC)
- 我建议阁下先看看这次罢免投票“气氛热烈”,阁下功劳可不少。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3:15 (UTC)
- 支持者有许多支持罢免的理由,我们觉得能解释的就解释,虽然我个人不认为这么做就可以立刻改变到支持者的立场和想法(至少在投票这段期间内),但只要书生不是自愿辞退管理员职权,我们还是会觉得有解画的需要。--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3:23 (UTC)
中文维基的管理风格是多元的,并非只是扮黑脸
虽然长期以来,我对部分强硬的管理风格颇有微词,但我不会武断地去批评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全体。尤其 Littlegreenman ,你错批了很多人。我与ffaarr兄、KJ姊,还有许多无法一一列举的前辈,很多是中文维基里面比较偏向保留派的管理员,详情请参阅2005年全年的删投纪录,我们不仅帮忙改写,也对新手一对一教学。这些纪录在许多讨论平台和个别的对话都还有些许的留存,请不要错误的批评管理员都是黑脸。
我虽然不怎么会写文章,可是长期以来,各类被我们挽救提升的条目,包含救回来小小条目,侵权改写,这类的劳动量不会少于千条。中文维基百科能够走到今天,同时包含了各类各样风格的伙伴一起贡献,有人负责扮黑脸为品质把关,有人负责带新手,有人负责推广,有人专责技术性工作,有人专心写好自己的条目较少交流,各司其职。管理员的作风就是这么多元,所以我不认为 Littlegreenman 的批评是适当的。--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3:09 (UTC)
- 我并不认为自已有错,就是这样。谈不到共识的,亦没必要谈下去,免伤仅有的和气。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3:15 (UTC)
有时候讨论只是彼此意见的分享,并非只求一个唯一的答案。看 Littlegreenman(讨论 | 贡献) 的编辑纪录 ,我认为 User:Littlegreenman 看起来是一位长期密切关心中文维基百科发展的用户,虽然写作量很少,还是能够选择在人事案中出面提出一些看法,我认为也算难得。--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3:26 (UTC)
不恰当的站内拉票手法
以4月12日为例,113.111.155.2(真身是User:Imaxy)向用户讨论页有“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及/或“请补充档案File:XXX的版权或来源信息”等留言的多位用户进行选择性拉票,手法是向该等用户发出投票通知。虽然暂时未见此种拉票行为对投票结果产生关键影响,但是该IP用户使用此种手段,有如变相威吓执行版权检查的管理员,建议今次投票期间如再发现有同类事例,应即时封禁使用此种手法的拉票者。--Mewaqua 2010年4月12日 (一) 13:01 (UTC)
- 不能明白“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与“请补充档案File:XXX的版权或来源信息”是什么拉票的用语。你或可以投诉对方的投诉为不实,但怎能令人相信这个是拉票手法?--Kittyhawk2(谈♥) 2010年4月12日 (一) 13:05 (UTC)
- 意思就是看到用户有贡献被提删就提醒他们来投票。--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3:13 (UTC)
- 这个手法我想很多人都不领会。我今天不到这里,也不知书生常常这样问候别人。--Kittyhawk2(谈♥) 2010年4月12日 (一) 13:41 (UTC)
- 我因为找英文版填写了模糊来源,还收到这样的通知了呢。也不看看我投没投过票--达师 - 147 - 228 2010年4月13日 (二) 10:56 (UTC)
- 这个手法我想很多人都不领会。我今天不到这里,也不知书生常常这样问候别人。--Kittyhawk2(谈♥) 2010年4月12日 (一) 13:41 (UTC)
不寻常的人事案通知
今天有用户跟我反应,他收到了一位洋娃娃(讨论 | 贡献)以维基百科邮件的方式,寄发的关注罢免案通知信。请留意,洋娃娃(讨论 | 贡献)是一位没有实际写作活动的用户,根据以往的判断,是一名傀儡用户,但在CU之前,不能得知操纵他的本尊是谁。由于跟罢免案有关,将这件事在此做个纪录。--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3:17 (UTC)
- 我呼吁涉及罢免案各位,不要动用傀儡用户,否则只会令事件恶化。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3:2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