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香港四台冠军歌曲列表 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自从条目2020年度香港各大电子传媒机构冠军歌曲列表之出现,这个四台冠军歌曲列表似乎没有再存在的需要,这条目内容除了没有Chill Club榜之外,两个条目根本完全重叠,对于无线的死忠粉丝,我建议开个年度劲歌金榜更佳,试问今天还有多少人会看劲歌金曲?多数人也不清楚每周劲歌金榜有什么歌曲,有人如Sammypan说:“保留四台条目,新增各台条目,Chill Club目前没有颁奖礼,其影响力远不及成立27年的四台。”其实今时今日还有什么人会认为劲歌金榜仍有影响力?2020年80首候选劲歌金曲,请问有几多非无线忠实粉丝是全部听过?又有多少人能数出2020年候选劲歌金曲有哪80首?其实最奇怪的是,这80首候选金曲有多数竟然不在港台十大中文金曲、新城劲爆、商台叱咤最喜候选名单中,可见劲歌之代表性如何低,现在还有人认为劲歌金榜具代表性?似乎此人和林郑一样生于平行空间 Bensam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15:46 (UTC)回复

编辑请求 2021-06-01

  请求已拒绝AT 2021年6月1日 (二) 10:34 (UTC)回复

请求代为提出"阉枪"的页面存废讨论,本人误创建此错误重定向,本意为创建阉枪--2001:1970:5D1C:4E00:E8C7:E3BF:9AA1:72A留言2021年6月1日 (二) 05:49 (UTC)回复

相关页面已删除。—AT 2021年6月1日 (二) 10:34 (UTC)回复

AFD朴素化

反正AFD不计票,像英维那样保留加粗就好了,不必用模板(○)保留。--Fire Ice 2021年6月25日 (五) 15:20 (UTC)回复

您的提议真好,但也要像英维那样删除加粗就好了,不必用模板(×)删除。--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6日 (六) 05:24 (UTC)回复
有何不可。甚至加粗也不必。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1:16 (UTC)回复

关于存废讨论处理的一些问题

最近时不常会发现个别存废讨论只结案不处理,或处理结果比较奇怪,主要是三种情况:

  1. 结果为合并的条目,只结案为“允许并入”,却并不进行合并操作,也不挂合并模板,不仔细看存废页面和讨论页根本不知道这个条目是需要合并的,实际变成了变相保留(这个之前也讨论过多次,但一直没有任何结论)
  2. 某些需要迁移到其他维基计划的页面,已经结案为“移动到维基xx”,却并未进行实际迁移,例如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1/06/22#日本姓氏列表/1-1000Special:Diff/66321621
  3. 某些结果为“移动到侵权讨论”的,却在讨论页标记为“保留”,例如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1/06/22#NiKo

有人说,afd可以只结案不处理。但我没找到这么说的依据,而且也于理不通。照道理都应该是处理完才应该关闭讨论,而不是关闭完讨论就不管处理不处理了。以前也没见有这样处理的,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了?而且如果可以只结案不处理,那么就应该任何非管理员都可以关闭所有的存废讨论,毕竟只结案删除就可以了,并不需要结案人有删除权限。

我不知道这里有多少是因为使用了小工具造成的,例如TW(无论是不是bug),有多少是人为意愿下造成的?

另外,也请关注Wikipedia:数据库报告/未列在进行中存废讨论但挂上模板的页面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6月29日 (二) 02:53 (UTC)回复

不好意思,看来是我看错眼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6月29日 (二) 03:44 (UTC)回复
关于第一点,首先允许并入这个选项的出现是碍于未必所有管理员均具备合并相关页面的能力和知识,因此以“允许并入”的形式待其他人根据AFD的意见来合并,可以解释为暂时保留,而不是变相保留,任何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以根据AFD来进行合并。一般来说均是由提案人或其他参与讨论者来处理,存档纪录通常也是有的,当然如果有需要的话,我认为补上合并模板也是一个合理的选择。第二点,同样是能力和知识的问题,也牵涉到汇入的问题,管理员通常没有其他维基计划的相关权限,因此等待有相关权限的用户来处理比较合适。这两点可以解释成管理员给出判断,容许用户进行相关操作,这不同于删除或合并编辑历史,就算不是管理员的用户也可以处理,拥有相关知识或能力的话则在处理上更为妥当。--AT 2021年6月29日 (二) 03:19 (UTC)回复
我认为合并的问题,至少应该挂上合并模板,而转移的问题,因为牵涉到转移完成需要删除,因此最好还是等待转移完毕再关闭讨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6月29日 (二) 03:46 (UTC)回复
需确认条目合并要使用的模版,有关template:Mergetemplate:Mergefromtemplate:Mergeto等模版,目前常用在“在讨论页讨论是否需要合并”的情形,若是存废讨论的结果是允许并入,希望可以使用不同的合并模版作为区别--Wolfch (留言) 2021年6月29日 (二) 04:02 (UTC)回复
我觉得用现有模板就可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6月29日 (二) 05:51 (UTC)回复
我找到了template:Merge approved模版, 若是存废讨论的结果是允许并入, 可以用这个模版说明--Wolfch (留言) 2021年6月29日 (二) 06:13 (UTC)回复
关于第二点,也可以管理员定案转移,但不关闭讨论,等到转移完成再关闭讨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6月29日 (二) 03:47 (UTC)回复
都可以。--AT 2021年6月29日 (二) 03:58 (UTC)回复
(※)注意:这么多年一向都是管理员先结案,然后由其他有权限的用户去移动页面到其他计划,从来没有遇到问题,因为管理员没权限,其他人也可以处理;反而,管理员结案,但又不关闭AFD,这会带出另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其他用户继续投票和留言,然后讨论共识结果就不一样,把本来很简单的事情变得很复杂,而且我每天都在处理AFD,其他管理员就算没有权限,结案后,我也会处理,没必要把简单的事情搞到那么复杂。--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9日 (二) 07:12 (UTC)回复
至少在我看来,这么多年来都是先转移完再结案的。以前从未碰到过不转移只结案的。另外,依靠的应该是合理的规则,而不是某个人。即使“用户继续投票和留言,然后讨论共识结果就不一样”,那也不会怎么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6月29日 (二) 08:55 (UTC)回复
  • 管理员结案后,还可以继续讨论和投票,那还算结案吗?我比较同意下面Itcfangye提出的建议,但要TW能配合。此外,afd结案后条目讨论页机器人和TW会自动标记,这些纪录都不会让条目合法地“保留”,只有经过drv,条目才能有合法“保留”的地位,所以条目是否另作标记,不是很重要,而且我每天都在处理afd,基本上另外六个计划的导入权我都有,其他管理员结案后,我会即日处理。--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9日 (二) 09:02 (UTC)回复
我不知道你所说的合法保留地位是什么?即使drv保留,只要理由充分仍然可以提删啊。另外,依靠某个人或某个工具(除非这个工具是mediawiki系统内置的)来保证机制的运作太不靠谱,也太不合理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6月29日 (二) 09:14 (UTC)回复
  • 您当然可以提删任何条目 但如果条目讨论页标记为“删除”,未经drv,任何人重建,一旦被发现,结果就是G5速删。请注意维基的共识结果比实际操作重要。--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9日 (二) 09:33 (UTC)回复
    @蟲蟲飛:纠正您2个不影响讨论内容的小错误:G5还要求条目内容十分相似。只是条目标题一样是不能G5的,且内容十分相似但标题不同同样可以G5。另外被删除的条目不存在“条目讨论页”,条目被删了讨论页自然也删除了。Itcfangye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10:22 (UTC)回复
    @Itcfangye:您说得对,G5要求页面内容很相似的,但如果条目是关注度不足被删去,就算内容不一样,也不能直接重建,要么发还afd,要么申请drv;至于我上面所说的条目讨论页标记为“删除”,是指被删的条目,机器人会自动在新建条目的讨论页标记“删除”,这种反映共识结果的“删除”,必须经过drv,或afd,才可以合法地保留,否则不是被人G5,就是被人再次提删至afd。--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日 (六) 10:53 (UTC)回复
如果可以只结案不处理,那么就应该允许非管理员结案删除,反正可以有其他管理员去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6月29日 (二) 09:21 (UTC)回复
我认为最简单的处理办法就是暂时不结案,等到处理完了再结案不迟。想不通这么着急结案是干什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7月1日 (四) 02:03 (UTC)回复
  • 我当然会处理,所以其他管理员结案后,然后由我导入是完全没问题,而且那么多年,其他管理员都是这样处理,没有遇到任何问题。您的提议的问题是没结案就导入,其他人继续投票和留言,然后路过的管理员结案理由不一定就是“导入其他计划”,结果相同页面同时出现在本站和其他计划。--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日 (四) 11:18 (UTC)回复
    在我看到的那么多年里,基本没出现过你说的这种情况。要是有也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而且以前也经常有人导入完了会留言已经导入完成。等待别人去删除。如果在此期间出现了其他状况,那么很明显,说明该页面的存废讨论并不充分,即使匆忙导入也是错误操作,更何况导入到其他计划,其他计划也未必会正式收录。此外,这么多年,也几乎未发生过导入后,页面又保留的情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7月1日 (四) 12:04 (UTC)回复
  • “而且以前也经常有人导入完了会留言已经导入完成。等待别人去删除。”有案例吗?而且如果管理员结案是“保留”,又跑过去计划页面提删“汇入页面”吗?而且这样连“导入权”的运用也有问题。相反,结案后才导入,然后删除,那么“导入”和“删除”都是根据共识去操作的,如果结案前就导入,就是“操作”先于“共识”,这是属于争议性操作。--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日 (四) 12:25 (UTC)回复
    错了。必然是先操作,才能结案。不然的话,结案了删除,页面却还并未删除,岂不是言不符实?如果都是这样操作的话,那应该写类似“允许删除”的结案词才对。另外对于导入,维基百科这边做出的转移到其他计划的结论,是维基百科社群做出的,并未征得过其他计划社群的意见。如果维基百科社群的共识不被其他计划社群接纳,那很正常(例如不符合其他计划的版权要求,不符合其他计划的收录标准等)。所以其他计划一般都要求导入的时候不要直接导入到主页面,而是放到tranwiki或其他所要求的页面空间中,毕竟即使可以收录,也有做很多修改的时候。而且有时候其他计划已经存在相同页面了,导入的话很可能把原来的页面覆盖掉(相当于是一种破坏)。我认为你导入的时候应该遵循以下其他计划社群的要求,不要总是导入到主页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7月1日 (四) 12:41 (UTC)回复
  • 依我的印象, Merge, MergeFrom, MergeTo都是一般用户可以加的模版, 说明认为条目可能要合并, MergeFrom和MergeTo比较明确的说合并到哪一个条目, Merge只说要合并, 没有明确的说最后以哪个条目为准, 这些都还要以在讨论页的讨论来决定是否要合并--Wolfch (留言) 2021年7月12日 (一) 09:51 (UTC)回复

没有理由同时出现“腾博”和“麦肯·腾博”两个页面

明明是同一人,却出现两个页面,前者内容较粗疏且无语言链接,故应废除并并至后者。 Notirt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12:38 (UTC)回复

近期很多老条目(如台湾老电视剧条目)被大批量以“不符关注度”提请删除,是否合理?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近期很多台湾老电视剧的条目(又见邮差来按铃草地状元 (电视剧)等)都被上了不符关注度的模版,多个条目已提删,也多个条目已被删除,其中很多条目确实很难找到来源,以关注度来看,已几十年前又是在台湾电的视剧,现今还要有关注度难度很高,当中很多条目也已建立十年了,当时的条目常常没来源或早已失效。 综合上述,删除的理由很充足,但想探讨以下几点:

  1. 这些条目如果删掉了,很多就真的难以找到这么详细的资料
  2. 当时台湾也只有老三台的电视剧,不论是八点档戏剧,或是其他时段播出的类戏剧,都是当时大多人收看的节目,收视率非常高,已是很多人的共同回忆
  3. 同样关注度状况的老戏剧、老节目的条目其实很多,也不限只有台湾的条目,更可能扩及到其他类型的条目,是否都可被提删

--ZephyrChen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03:16 (UTC)回复

这些条目你直接将youtube、流媒对应电视剧片尾名单作资料来源则可,完成后改用模板:Notability Unreferenced/auto标记就可以了。--凄凄惨惨戚戚回应请ping我,谢谢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03:38 (UTC)回复
我觉得这个标题下得很奇怪。既然关注度不足,那当然删掉很合理。WP:关注度如果本来就有的话,那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很难找跟找不到来源不是同一回事,旧报章翻一下,如果是收视率高的节目,不可能没有报导吧?说到共同回忆的话,那肯定有相当的后续报导才对,不能靠空想和假定,而是要去亲自寻找和求证。删掉就难以找到详细资料更是诡辩,本来撰写条目就需要WP:可供查证,没有基于来源写出来的东西,是否可靠也存疑了,那这样的不确定资讯确实可以不要也罢,没什么好可惜的。当然制订一些下级关注度来快速确认也是一种可行的做法,这时候就需要思考一下怎样的标准才适用,而不是像这个讨论一样一刀切地假设某主题的所有条目均一定需要收录,这没有任何的合理性。--AT 2021年9月23日 (四) 04:20 (UTC)回复
确实这问题不妥,该删就删-ZephyrChen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08:42 (UTC)回复
问题很多时候关注度并不是没有,当年的旧报章、或者向电视台拿资料基本上都会有资料,你得有编者扩充,全中维闲得去翻旧书、资料馆的有多少啊。2000多个字节就这样没了少感觉很可惜的。我也不认为某主题的内容一定要有,但是既然有了,还是尽力保留好,毕竟也是维基人可能辛辛苦苦对着片尾名单写的作品。凄凄惨惨戚戚回应请ping我,谢谢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09:06 (UTC)回复
结果这些低关注度的条目就会全部边成百度、搜狗百科的大作,感觉实在不太好。--凄凄惨惨戚戚回应请ping我,谢谢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09:08 (UTC)回复
如果您觉得可惜就请作实际的行动,不然没什么好可惜的,可供查证本来就应该做好,而不是当有人质疑的时候反过来怪责别人,这是原则问题,要知道感情论在条目存废上是毫无意义的。--AT 2021年9月23日 (四) 12:35 (UTC)回复
我既不是台湾人,又没看过以上电视剧,手上还有一大堆日剧积压工作。你仔细看看我也没有批评挂模板的人。这不是感情论,而是抱着关怀新人的想法,无论是写的还挂模板的还不是为了维基好?凄凄惨惨戚戚回应请ping我,谢谢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12:50 (UTC)回复
那您就交给有意去处理的人去做就好。谢谢。--AT 2021年9月23日 (四) 14:36 (UTC)回复
  • (!)意见 “不符关注度”与WP:可供查证本质上是不相等的,开初提删的理由是“不符关注度”,去到讨论时却转换成WP:可供查证,这是提告与审判的搬龙门,实有欠公允。针对关注度的话,该电视剧在两岸三地的电视台均有放映,关注度是肯定符合。针对可供查证的话,正如上述提到的例子先生贵性连外部链接和参考都欠奉,但这电视剧至少也是香港土生土长80后的集体回忆吧,自2008年存在至今亦保持一定编辑量且安然无恙,可以说一定程度反映维基的包容性。而同样的包容性理应亦可让其他条目参考。--Chunlaw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0:32 (UTC)回复
    (▲)同上:提删理由为不符关注度,讨论时却要求可供查证,有欠公允。--薄蛍留言2021年10月4日 (一) 06:35 (UTC)回复

江湖奇侠传 (电视剧)再叫一声爸爸都有我查联合知识库增补的1997年9月21日联合晚报10版报导〈新闻搬风 民视争功〉佐证其关注度,却依然被删?--Solomon203留言2021年9月24日 (五) 12:24 (UTC)回复

@User:Solomon203我稍微研究了一下,应该是User:渝晴没有能力判断关注度、后续存废讨论又没人发现所致。又从Special:Diff/67814183Special:Diff/65666962Special:Diff/65649270这几笔看起来他应该是善意编辑,只是没人提醒、引导所致。看谁愿意介入帮忙啰。--回廊彼端留言2021年9月24日 (五) 16:12 (UTC)回复
(!)意见 WP:NTEMP关注度不是一时的,不需要有持续的现下的关注度,曾经公开在电视台播放过的,而且网上直接可以找到片源的电视连续剧条目被删,本身就是很奇怪的事情。电视剧的片头和片尾自带credit,其实就可以拿来作为来源的凭证了,因为原则上只是要证明曾经受到过关注就可以。维基百科又不是热点新闻,英文的Notability,不止是关注度一义,也有够不够分量的意思,道理上,但凡曾经涉及到公共领域,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或是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都符合后者之含义。在中文维基百科对方针指引精神不甚了解就笼统刻板进行套用攻防的情况很普遍,当然很多方针指引本身的质量就非常不理想,加上翻译的问题,结果出现很多违反常识的论述和处理。一般出现违常识的情况,深究都是方针指引本身不够完善的原因。--Bluewhalie留言2021年9月24日 (五) 17:42 (UTC)回复

(?)疑问:不是有收视就有关注度吗?-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1年9月24日 (五) 17:45 (UTC)回复

在下必须提醒一下,“关注度不足的老条目(如台湾老电视剧条目),是否该因不符关注度而删除?”这个标题词不达意,会让讨论发起者陷于自承错误、困兽之斗、甚至强辩的境地。一个数学命题两千多年来没有人能证明它是对的不代表它就是错的,这仅仅是无人能证明而已;类似地,这些条目未必关注度不足,只是没有人能够且愿意提供足够多的可靠来源证明其关注度罢了。讨论发起人立这个标题就如同问“一个错误的数学命题是否不能被称作定理?”一样,旁人还能怎么回答你?你自己都说“错误”了。所以麻烦标题修改一下,不要反害一些不该被删除的条目加快被删除,或让自己陷于窘境。-游蛇脱壳/克劳 2021年9月25日 (六) 01:33 (UTC)回复
@ZephyrChen,谨据克劳君意见稍作修正案题。可继续补充不同意见。--约克客留言2021年9月25日 (六) 02:10 (UTC)回复

解决方案:现在一步一步来,第一步留意每天的存废讨论,请一定要把来源写在存废讨论里,只写在条目里管理员是不会去看的。第二步在存废复核拯救被删除的条目,目前看来有两个可以在存废复核提出,江湖奇侠传 (电视剧)再叫一声爸爸,麻烦请把来源写在这里。第三步被用户渝晴挂上关注度模板的条目加上来源后移除模板,这样就不会被提删了。Sammypan留言2021年9月26日 (日) 23:36 (UTC)回复

又来一个捣乱的:Special:用户贡献/2404:0:8020:7E3A:0:27:7BAE:1201--Sammypan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09:26 (UTC)回复
(!)意见请各位寻找旧报纸的网页存档作为来源,到时候再存废复核也不迟,现在仍然应按程序决定是否删除。--🎋竹之初生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1:03 (UTC)回复
如果某些人真要一票否定LTA的编辑,麻烦去把林浩生叔叔建的大越史记全书给G3了,谢谢。--🎋竹之初生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1:07 (UTC)回复

(*)提醒:实务上寻找2000年前的台湾新闻网页库存有相当困难度,因为在台湾雅虎新闻改版后,许多过往新闻都被一并删除,连网页存档都很难找到;而当时台湾最知名的搜索引擎是蕃薯藤奇摩站,如今也是连库存都难见。除非至公立图书馆或自行花费金钱购买各大报的付费数据库,较有可能找到2015年前的旧报纸资料。所以个人提出对此种提删还请谨慎,毕竟新闻库存因时代或媒体企业整并消失后,许多资料只能存在于论坛之中;但不代表没有关注度。--薄蛍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2:59 (UTC)回复

(*)提醒:部分被提删的电视剧根本是互联网时代之前的,需要以报纸作资料来源。这边推荐大家去线上注册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网站的借书证,然后就可以免费使用许多新闻数据库,像中国时报全版影像暨标题索引(民国39-88年)、中华日报全文影像数据库(1996-2003;2007-2008)、台湾新闻智慧网(台智网)_国资图版等等应该都可以找到不少报导,或是民生报、大成报之类的。--回廊彼端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3:54 (UTC)回复

(以下这段可以帮忙复制到客栈相关讨论,我不想去重复发言了)

3.AT等人认死理,道理是那么讲完全不错,但也就仅此而已。总结一下目前大概的实际情况,1.被提删的,最近的大概是20-30年前的,也就是90年代初的东西,我不排除有70、80年代的东西,没有看见21世纪(00年以后)的东西。2.基本都是经典老剧(就我个人来说,8成左右都知道或者听说过,4-5成是看过,准确说是基本全部看完了),从收视人群来说,80后或更早的人才看过(准确说需要85前,类似89年的80后根本是婴儿,不可能去看电视剧),90后及往后的人根本帮不上忙的(当年娱乐匮乏吧,90后可以看KB系女团了。喜欢的也是小鲜肉。谁还会去看古董电视剧)3.当年没有网络(这是最大的问题,00年以后之所以不可能是因为有网络了,会有留存的)依靠的是报纸、杂志这些纸质媒体,纸质媒体不等于没有关注度。下一个问题,我们应该到哪儿去找旧报纸旧杂志呢?因为afd是有时限的,如果能变成条目照旧可以查看编辑,只是多挂一个模板,可以转变成长期积压任务,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4.或者说,有人打算为电视剧条目网开一面?(找到来源不等于找到可靠来源,你认可贴吧吗?这不就完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今天, 02:12 pm (UTC+8)

  • 这个问题,恐怕需要第三方成立资料网站,作为参考来源的出处才能解套。不然很多相关条目都会因为在网络上难以搜寻到,而会误以为关注度不足而被提删的。-P1ayer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12:44 (UTC)回复
  • 大家只会跳针没有网络来源,那有没有想过其他手段可以证明?像上面提到的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此外电视剧也有发行DVD,这边也可以透过版号查询。另外电视剧还有奖项、社会影响等多个面向可以佐证,没必要卡死在一点。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0月1日 (五) 16:27 (UTC)回复
    (?)疑问:给予电视剧出版DVD的版号之后,即可符合来源要求了吗?即便该版号的网页不符合WP:可供查证的网站?我认为较严格的审查者会认为连提供版号的第三方网站都必须符合许可,这就是现行的矛盾。--薄蛍留言2021年10月4日 (一) 06:43 (UTC)回复
    不是只有网络来源才是可供查证,如果是这样那么纸本来源都可以替除了,版号这种东西不会因为网页挂了就不能查,你也可以去政府部门查阅。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0月4日 (一) 13:18 (UTC)回复
    (?)疑问:抱歉再询问一下,请问DVD版号是什么?因为查询了法规,我找不到这个东西…只有政府部门机关的出版品才需要版号和可供查阅。--薄蛍留言2021年10月5日 (二) 03:46 (UTC)回复
    台湾每个出版品都会有版号,例如《低俗小说》的“局影外字第106126号”[1]、《麻辣天后宫》的“新广四0940626996”、《中天 1300 新闻》的“通传字第09505091940 号”[2],不过台湾好像会根据类别有不同的称呼(NCC不知道在想什么)
    (:)回应:原来您指的是这个…这不是DVD版号,这是NCC的公文编号与电影上映分级字号,“局影外字”是电影作品上映前的“分级证明字号”之一。而您提出的麻辣天后宫与中天新闻那两件的编号,皆是NCC的“公文案件编号”,与两项节目本身没有关连。我查询了一下,现行电视剧发行DVD似乎无须审查,所以应该只要给予商品页(如博客来)证明该节目官方有发行DVD即可?--薄蛍留言2021年10月6日 (三) 07:52 (UTC)回复
    原来那不叫版号啊,话说发行DVD不可能不审核(同人展画R18本都要加注了,你发行DVD不审核那不就是走私)。另外我的重点不在是否发行,而是想说要证明关注度,使用这类讯息也是一种方法(但社群是否认可又是一回事)。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0月11日 (一) 12:03 (UTC)回复
  • (!)意见,目前的关注度提报,就是给网络的连结而已。一望而知的关注度,不必以此提删--叶又嘉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21:1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WP:AFD显示详细数据

写了个模板,会显示近期被删除、保留页面的数目。能否在AFD使用?User:Ghrenghren/del_count_table/current--Ghren🐦🕗 2022年2月8日 (二) 12:55 (UTC)回复

可以尝试先放到wp:统计里面。--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2月9日 (三) 06:23 (UTC)回复

Afd合并遗留重定向问题

可否规定如果afd讨论结果为合并的话将遗留重定向设为永久半保护?因为发生很多次新用户将关注到合并的重定向手动回退到原本版本的事件。毕竟就算这些关注度重定向的后来关注度发生改变,以致其可以重建条目,程序上也应该是先到drv而不是直接重建。这些重定向理论上应无编辑需要-某人 2022年3月24日 (四) 11:52 (UTC)回复

虽然可预想数量是很多,但实际比例是多少?这个比例有高到需要从“遇到问题再保护”(保护方针要旨)变成“不论情况一律保护”吗?--Xiplus#Talk 2022年3月24日 (四) 12:04 (UTC)回复
方针死的人是活的。容我反问就这样留下来不保护意义何在?反正又没有合理理由需要编辑。比例我不知道,但至少我自己回退的我记得的至少已经超过十几次--某人 2022年3月24日 (四) 12:10 (UTC)回复
需要保护的是遭受破坏的页面,没有人编辑就保护根本没道理。--Xiplus#Talk 2022年3月24日 (四) 13:46 (UTC)回复
现在不是因为没有人编辑所以就保护,是因为有高机会受破坏而且没有必要编辑所以才保护--某人 2022年3月24日 (四) 17:42 (UTC)回复
“高机会”所以我上面问这个机会究竟是多少,有超过50%吗?--Xiplus#Talk 2022年3月25日 (五) 01:31 (UTC)回复
技术上除了半保护与过滤器外,还有没有其他机制能阻止新用户进行特定编辑操作的?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4日 (四) 12:27 (UTC)回复
过滤器是最灵活的机制了,不然您希望有怎么样的机制?--Xiplus#Talk 2022年3月24日 (四) 13:47 (UTC)回复
没有,我就只是想问一下技术上操作的可能性而已。我觉得真要处理这问题的话,用过滤器是不错的选择。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5日 (五) 00:36 (UTC)回复
Wikipedia talk:删除方针/存档5#关于过滤器阻止曾被存废复核通过还原或存废讨论予以保留的条目再挂上notability或提删无效 过滤器做不了才提这个方案吧。--Ghren🐦🕛 2022年4月3日 (日) 04:54 (UTC)回复
反对永久保护,但支持理念;建议加模板标记并使用过滤器阻挡并提示。--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24日 (四) 12:04 (UTC)回复
反对永久保护,但可适当标记追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3月24日 (四) 14:10 (UTC)回复
现有{{R FAILS N}}和Special:滥用过滤器/185但是印象中在关注度不足而合并时并非每次皆有使用该模板。-- 留言2022年3月24日 (四) 16:26 (UTC)回复
这滥用过滤器185真的没问题吗……从原理上--MilkyDefer 2022年3月24日 (四) 17:36 (UTC)回复
时刻跟踪Special:相关更改/Category:关注度重定向会不会更好些?--MilkyDefer 2022年3月24日 (四) 17:41 (UTC)回复
无法,准确来说应该要跟踪该分类的“成员近期变更”而非“相关变更”,一旦页面从分类移除,就不会出现在相关变更中,但这个修改会记录在近期变更上。--Xiplus#Talk 2022年3月28日 (一) 07:45 (UTC)回复

转换代码暴露?

(×)删除{{刪除}}。 到 (!)意见{{意見}}。 出现了三次,另外

出现了两次。--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23:19 (UTC)回复

  已修复版本差异。--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07:15 (UTC)回复

建议将存废讨论积压放入公告栏

如题,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积压讨论,最久的都已经到6月的了--John123521留言-贡献 2022年10月10日 (一) 13:27 (UTC)回复

管理员布告板还有其他积压工作之数据。根据统计,目前积压之页面存废讨论约有五百余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0月10日 (一) 15:53 (UTC)回复
(-)反对,放了布告板效益有限(长时间积压的除了管理员以外没人能处理),又不是像字词转换一样大部分请求一般人能直接修--SunAfterRain 2022年10月11日 (二) 04:07 (UTC)回复
放进去带来的效益很有限。--~~Sid~~ 2022年10月11日 (二) 12:57 (UTC)回复
建议推行其他举措,如讨论处标注未解决之原因(及其他页面自动归类、标注7天后无新增留言再关闭),讨论进行中、未有讨论(可能导致无共识关闭,如部分关注度提报)、等待回应(ping并延期3~7天)、需要更多意见等。某些存废僵局,未附证据的{{意见}}也可能有协助作用(如促成回应补充),未必要投下一票。--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3:52 (UTC)回复
积压时间较长的,有一部分是无人处理,而不是无共识。例如需要合并的(管理员可能不熟悉该领域,不知道如何合并内容),需要重定向的(可能操作麻烦,管理员没时间),需要迁移到其他维基媒体计划的(没有相应权限),等等诸如此类。另外像我处理的话,有些内容涉及侵权、翻译质量恶劣、原创研究等对条目的质素影响非常大的,如果乏人讨论或讨论共识不明确,或条目内容难以判断是否严重到要删除的地步(游走在临界线的边缘),出于整体上对维基百科内容负责的态度,我一般不会用无共识保留来结案,而宁可一直挂在那里不处理,直到有一个很明确的讨论结果再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0月12日 (三) 03:23 (UTC)回复
我记得英文那边vfd有个类似于“需要更多意见”的模板,或许可以考虑引进过来使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0月12日 (三) 03:24 (UTC)回复
有时某些讨论是大家有倾向但没把握,就都不说,等人决定,结果就是没有讨论。我觉得这种应该用模板鼓励发言,但发言质量是否会降低,就不好说。--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12日 (三) 09:26 (UTC)回复
(-)倾向反对:理由(▲)同上。--  |2022年10月12日 (三) 03:54 (UTC)回复
似乎英文版处理afd积压的办法,是用WP:RELIST的方式,把存废讨论移动到发出{{relist}}的日期讨论下继续进行,变相的消除了积压的问题。例如1日提交存废,7日后仍然没有共识,则在讨论下面加上{{relist}},并把该讨论挪到8日的存废讨论中继续讨论。理解这种办法的好处是,日期越新的讨论越容易受人关注,越容易有更多人参与,越容易得出共识;而日期越久远的讨论,越难有人会继续参与。但英文版这套做法是建立在每个存废讨论都是单独一个页面的前提下,而中文版则是一天的存废讨论都集中在一个页面上,如果复刻英文版的做法会带来很多问题,除非改成英文版的存废模式,每个存废讨论单独一个页面才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0月12日 (三) 09:18 (UTC)回复
可以考虑用{{移动至}}?--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10月15日 (六) 15:30 (UTC)回复
这没法移动编辑历史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0月18日 (二) 02:18 (UTC)回复
估计RELIST的模式在中文版很难启用,暂且不论吧。说说另一个积压问题:决而不做。就是已经有明显的共识应当可以关闭讨论,但出于不止我上面所说的各种原因,处理不了/无人处理而无法关闭,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采用类似{{relist}}模板的方式,新弄一个模板,在讨论最后提醒该讨论已结案,请有能力的人帮忙处理条目后,就可以关闭这个讨论。这虽然仍然会有积压问题,但是至少会给一些人动力去处理条目问题,已达到关闭讨论的要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0月18日 (二) 02:27 (UTC)回复
赞成提供倒计时、待完成任务等标识模板。例如7天内无新增讨论关闭(或其他操作),条目合并后即可结案,以鼓励完成或尽快给出不同意见。但使用上应注意,未有明显共识的此类标识不建议视作操作依据和共识结论,仍要运用常识判断合理性和允许推翻。--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18日 (二) 02:36 (UTC)回复
仿照{{relist}}做了一个模板User:Shizhao/Follow-up,是否可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0月19日 (三) 11:31 (UTC)回复
与我预想不太相同,虽然不反对。感觉4行有点长。--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19日 (三) 15:42 (UTC)回复
稍微改了一下格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0月20日 (四) 03:30 (UTC)回复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2/09/18#批量提删,像这样解决之后是要移除模板吗? ——魔琴 留言 贡献 ] 2022年11月4日 (五) 06:48 (UTC)回复
不一定需要编辑历史?只要提示原讨论所在之连结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0月23日 (日) 14:42 (UTC)回复
移动到了Template:Follow-up,测试了几个案例看看:Category:待处理的存废讨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0月26日 (三) 07:34 (UTC)回复
根据我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处理积压存废的经验,积压的讨论保守估计的话,大约有一半的积压会以无共识结案。这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需要解决或改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0月27日 (四) 07:51 (UTC)回复
(=)中立,认为过了一定时期的存废就当作无共识结案(排除已有共识或雪球但未有删除),无需设立;但接近时间就可以加入布告版--欢迎乘搭维姬妮娅航空!(点此订票) 2022年10月30日 (日) 08:28 (UTC)回复
问题就是无共识结案的太多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0月30日 (日) 11:32 (UTC)回复
所谓无共识结案,甚至是结案,常常是以不成立的理由拖延时间,最终达成实际上的IAR保留。筋斗云东汉末年,都是如此。--Fire Ice 2022年10月30日 (日) 11:41 (UTC)回复
这两者那么多保留票,哪是无共识,当然提删理由不成立,我也想表示保留。事实是您的提删无法取得共识,对条目内容有意见请发起讨论,别用关注度为由。如果管理员按您的意见删除,不是滥权吗。--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30日 (日) 17:27 (UTC)回复
共识是靠点票,还是靠道理?事实是为筋斗云投保留票的人唯一成立的道理就是IAR。--Fire Ice 2022年10月31日 (一) 04:49 (UTC)回复
别让自身之偏见影响对社群运作的看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0月31日 (一) 00:49 (UTC)回复
能否请你谈谈我有什么偏见?--Fire Ice 2022年10月31日 (一) 04:49 (UTC)回复

积压存废中的无共识保留问题

之前讨论:#建议将存废讨论积压放入公告栏,根据我处理积压存废的经验,大约至少有一半积压的存废最后会以无共识结案。这样的结案非常的不尽如人意,是否有什么可以降低无共识结案率的有效办法?英文版大约是用{{relist}}的方式减少无共识的产生,中文版是否可以引入这个办法?或者采用其他有效的办法来优化这个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1月7日 (一) 07:02 (UTC)回复

使用{{relist}}的方式减少无共识的产生,我觉得这个方法可以。--~~Sid~~ 2022年11月7日 (一) 07:15 (UTC)回复
如果不是每个提删一个页面,可能不会太好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1月11日 (五) 03:30 (UTC)回复
我觉得AFD的格式确实可以考虑改成每一个提删页,不过我没什么强力的理由改成这样就是了。真要说的话是可以避免AFD提删的页面过多导致的页面大小过于庞大,使载入速度变得很慢,查阅的时候也会变得眼花撩乱要花一段时间才找的到讨论。--~~Sid~~ 2022年11月18日 (五) 00:59 (UTC)回复
修正。~~Sid~~ 2022年11月18日 (五) 01:08 (UTC)回复
另外,正好看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社群是否有意测试PageTriage?,需要整理存废的流程,是不是可以顺带改成每一个提删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1月22日 (二) 02:31 (UTC)回复
我觉得可以。--~~Sid~~ 2022年11月24日 (四) 08:20 (UTC)回复
可能需要更广泛的讨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2月1日 (四) 01:53 (UTC)回复

条目“平可夫”

条目平可夫自2014年起被挂上“多个问题”模板且未有改善,至今已有8年,品质也不符合现在维基百科的标准,而且我认为其知名度不足,因此提删。--MatsukazechoHK留言2022年12月15日 (四) 11:14 (UTC)回复

@MatsukazechoHK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提报过程--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15日 (四) 12:52 (UTC)回复
@YFdyh000我不懂怎样处理,你可以帮一下忙吗?麻烦了,谢谢你,打扰了。--MatsukazechoHK留言2022年12月15日 (四) 13:34 (UTC)回复
请学习使用WP:TW工具。我不能代为提交,且我怀疑这是有关注度的,多篇期刊文章有提及他的身份并评价他的观点和文章。--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15日 (四) 13:42 (UTC)回复

Category:待处理的存废讨论

最近关闭WP:AFD讨论时发现的问题:使用{{subst:Follow-up}}产生的分类Category:待处理的存废讨论要怎么处理?--John123521留言-贡献 2023年1月9日 (一) 13:07 (UTC)回复

我的错,考虑不周,因为我们不是像英文版那样一个存废一个页面,在中文版使用分类意义不大,这个分类可以删除(模板中的相关代码已经删掉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0日 (二) 02:06 (UTC)回复
所以分类下那些的存废都要删这个分类?John123521留言-贡献 2023年1月14日 (六) 14:23 (UTC)回复
看来也不会有人处理了 我自己删了--John123521留言-贡献 2023年1月15日 (日) 21:50 (UTC)回复

提议禁止任何人在提请页面存废讨论时提议将一个现存页面合并至一个不存在的页面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3/04/22#2023年世界冰球锦标赛误播国歌事件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3/04/23#霍格华兹:勇气·磨难与危险嗜好、霍格华兹:力量·政治与恶作剧幽灵、霍格华兹不完全不靠谱指南,这种在提请页面存废讨论时提议将一个现存页面合并至一个不存在的页面的做法明显是有问题的。这样做会让相关存废讨论难以达成共识,而就算达成了共识,相关共识也难以执行。因此,现提议禁止任何人在提请页面存废讨论时提议将一个现存页面合并至一个不存在的页面。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4月22日 (六) 07:57 (UTC)回复

不可能“合并”一页面至另一不存在的页面,那至多也只能叫作“移动”,我觉得这是常识吧,根本用不着规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4月22日 (六) 11:48 (UTC)回复
的确是常识,但当common sense is not common的时候就需要规范--某人 2023年4月22日 (六) 12:13 (UTC)回复
“common sense is not common”,要么你是哪个世界线过来的,要么你的脑子就是与其他人与众不同。  囧rz……“合并“到不存在的条目,那这叫做“移动”,还不如先把目标条目初建出来,而不是只会指手画脚。--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wek讨论贡献)于2023年4月23日 (日) 00:50 (UTC)加入。
@Ericliu1912:我自然也觉得这是常识,但我觉得单凭我举出的两个例子已经足够证明社群(相当显著部分的人)并没有这方面的常识,要不然我也用不着在这里提案。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4月23日 (日) 01:39 (UTC)回复

提问: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是否应即时撤销FL资格,而不用再跑一趟重审流程?

依照维基百科这个标准,没办法,没人敢直接撤销其FL资格,也没有人真正能提出可以解决Bug的方式,因此这个列表除非之后提出重审没过才能撤销,否则理论上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是仍旧保持FL资格。能摆烂的尽量摆烂的作法,就是有可能导致有收录问题的条目、列表仍旧能够保持对应资格。--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04:36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如题,已经在页面存废讨论中多次提交理由为“关注度模板已挂满30天”,但五年前(2019年)选FL时似乎还没有人提出这个问题,请帮忙评论看看是否该即时撤销其FL资格,而不用再跑一趟重审流程。如果连最基本的关注度都有问题,那不是理应就直接不符合FL标准了吗?为何会在五年后的2024年才被送到存废?况且若最终决议删除该列表,那就算重提FL也没意义(只有纯讨论页而没有主条目页的话,机器人也是会提删→最后还是被删掉,有关{{Article history}}模板的纪录可能也难以保存),只好直接提问。--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4:55 (UTC)回复

所以@Sanmosa和我才会质疑提删者(@红渡厨)为什么要提删挂关注度啊。另外副知列表主编@Ericliu1912以及@自由雨日日期20220626两位也有参与讨论的维基人。--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04 (UTC)回复
以“是典范条目/特色列表”为由推论出“更不应该挂维护性模板”的认知显然是错误的。别说挂板,删除也显然有先例,比如《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和《玉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点、传承基地、传承教学基地列表》均已被删除(见《WP:已撤销的特色列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5:10 (UTC)回复
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的FL重审时,就有提出这个有关届时可能不用存档(存了也没用,机器人会自动提删)的问题了。悲哀,这样叫别人来做移动存档的时候,可能也没人晓得到底要不要存档。这FL亦可能是继前面的“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玉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点、传承基地、传承教学基地列表”之后,第三个例子。--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5:18 (UTC)回复
啊,《玉环》存废时我当时也和红渡厨讨论了是否需要存档的问题,甚至都联想到快速删除方针了……没想到可以直接使用重审讨论的存档。--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5:23 (UTC)回复
其实要说的话,红渡厨当初挂关注度这个动作是有问题的。他当时应该做的事是用这个理由去提FL重审。--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28 (UTC)回复
请告诉我有哪一条方针或指引,规定在对FL挂关注度模板之前,需要提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5:34 (UTC)回复
您挂关注度模板有多少人会知道?反而您认为其关注度有问题就即是它不该是FL,第一时间要求重审才是最有效的办法。我并不是在说您违反规则,而是说当时的行动造成了现在的尴尬。--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6 (UTC)回复
既然我没有违反任何方针或指引,那就麻烦您不要一口一个质疑提删者(@红渡厨)为什么要挂关注度红渡厨当初挂关注度这个动作是有问题的。谢谢。--———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5:46 (UTC)回复
我不会收回以上言论。事实上您回答Sanmosa的言论中,我只是看到
  1. 您觉得它有关注度问题就挂了关注度模板
  2. 30天没人管就摆上来提删
您由始至终并没有解释“为什么您觉得它有关注度问题”,我甚至可以说您有点在靠自由雨日帮您解释,因为我见到比较有效的论点都是他提出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2 (UTC)回复
由于你在明知没有任何方针指引要求的情况下,仍旧拒绝收回以上言论,现对你提出  警告,你没有资格强迫我做方针指引规定以外的事情,更遑论以此为由对我进行无理指责。--———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6:06 (UTC)回复
您一直没有回答“为什么您觉得它有关注度问题”,这要考究的话我是可以怀疑您在破坏的。然而,我仍然坚持善意推定,顶多只是认为您做得有点急进。您是要这样想的话,直接提报我行为不当就好,不用再花费时间警告我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11 (UTC)回复
[3],八百年前我就回复过Sanmosa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6:20 (UTC)回复
Sanmosa当时显然也不信服您的回应(“没有更具体的理由”)。我上面的话也可以证明这个回应是不成立的:您挂关注度模板是不会有人知道的,您不能假设人们会特意跑进这个FL再看到关注度模板再发问。--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6 (UTC)回复
维基百科:关注度》,这是指引,你说不成立就不成立?--———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6:36 (UTC)回复
我是说您用“该条目已经挂满关注度模板30天,目前无人在该条目内、或本存废讨论内给出能够佐证该条目主题的关注度的来源”去证明您可以引用方针“维基百科内容的门槛是可供查证,仅仅声称某主题具备关注度是不足够的,必须为这一声称提供证据”这点不成立,因为您只挂一个notability模板,又不具体说它里面的来源怎样不能佐证“该条目主题的关注度的来源”,说实在话,主编可以如何证明?有多少人可以留意?(我还是看到提删讨论很火热才留意到)您要证明到您引用方针成立,也得有适当的途径(如提报FL重审)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46 (UTC)回复
虽然Patrickov的说法比较认同,理应第一时间自行提FL重审,但红渡厨的处理方式或许也没错。那如果没错就是维基百科可能又一个Bug,因为FL标准中确实完全没提到。就像有些已经入选的FA、FL或GA,可能也是因为过时、内容不完整等而挂模板,只是还没有人提出重审之类的而已。--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5:53 (UTC)回复
我也同意是bug,应该重新审视一下GA、FL、FA的方针。条目选上了GA、FL、FA就应该先重审,除非是像折毛那种紧急情况。红渡厨也还只是做得急进一点,但我担心有人用这种漏洞搞鬼祟破坏--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9 (UTC)回复
(~)补充:中文维基百科的FL评选始终就是有个很特别的特色:如果支持票达标,还可以不用延长什么投票期限;反之,像是佛罗里达州市镇村列表的{{Update}}模板问题,确实已经不符合FL标准,但就只能等到时间结束才能存档(因为提早存档就容易出争议,没办法)。照这种有延长期制度的投票来说,基本上都是这么处理的。所以关于红渡厨用户所提出的{{Notability}}关注度模板问题,当然也不能算他错(不然Update等模板也要被质疑破坏什么的?),因此说是“维基百科可能的Bug”刚刚好而已吧?--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6:22 (UTC)回复
问题是条目挂了{{notability}}模板没人会知,这次显然连主编自己也不知道。红渡厨之后就真的用没人回应当理由提删了。如果真的在意,为何不同时提FL重选?--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4 (UTC)回复
这次显然连主编自己也不知道”:显然?建议您看看他的讨论页。--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5 (UTC)回复
UT:Ericliu1912/存档九#Wikipedia:关注度/提报#6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7 (UTC)回复
已经同时留言在8月24日的相关存废讨论了,虽说“第一时间没有自行提报FL重审”是真的不妥(因为没有提报的话,是谁一开始就会知道这个FL有问题?),但要直接认定挂关注度模板就是破坏可能没办法,所以执行移动评选存档的悲哀还是有的。--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6:46 (UTC)回复
我仅回复一下五年前(2019年)选FL时似乎还没有人提出这个问题为何会在五年后的2024年才被送到存废?这句话。
折毛搞破坏持续了十多年,为什么她没有被立刻发现,为何会在2022年才被删除相关恶作剧条目,并封禁账号?
这说明存在的时间长短并不能说明任何事。--———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5:21 (UTC)回复
破坏有点不同,因为有鬼祟破坏的可能性;FL是公示一段时间,要很多人一起讨论(而且不是单纯投票)而且作出积极回应才通过的。另一方面,相比提重审,挂关注度不是那么多人知,结果去到提删才引起注意,这也是一个“漏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26 (UTC)回复
您知不知道折毛也有条目评上了FL?--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0 (UTC)回复
他显然不知道,折毛甚至有条目上了典范。--———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5:31 (UTC)回复
哦我就是想说典范(FA)(不熟悉字母词缩写导致的  囧rz……),折毛应该没有FL。--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6 (UTC)回复
没事,我刚刚也没反应过来。--———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5:42 (UTC)回复
折毛就是不折不扣的鬼祟破坏。按您的逻辑,您是不是想说Ericliu1912也是在鬼祟破坏?--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4 (UTC)回复
(~)补充:或者这样说,折毛看准了中文维基百科在俄罗斯相关领域的内容审查能力很差;但这篇FL是中华民国主题,全部都有据可寻,本身是不是应该质疑关注度就很可议。如果还要用一次很极端的鬼祟破坏来类比恰当吗?--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45 (UTC)回复
我就是怕有些人搞不清楚我说的重点是什么,特意写了那句这说明存在的时间长短并不能说明任何事,结果你仍然在认为我是在您是不是想说Ericliu1912也是在鬼祟破坏用一次很极端的鬼祟破坏来类比恰当吗?我对你的语言阅读能力表示非常的无语。--———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6:01 (UTC)回复
我第一个回应已经认为指出这个类比和结论都不恰当。不赘。--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03 (UTC)回复
(~)补充:还有,“您知不知道折毛也有条目评上了FL”是自由雨日问的,我的回应当然也是针对那条问题。我相信作为开始讨论者,应该不会连自己说过的东西也不记得。“您是不是想说Ericliu1912也是在鬼祟破坏”并不是问您,我甚至有预期自由雨日会拿出理据答“有可能”……--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07 (UTC)回复
???我在存废讨论页盛赞了Ericliu1912“主编的这篇条目内容质量完全不输一般的学术论文乃至专著/工具书”,您认为“我想说Ericliu1912有可能鬼祟破坏”???--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17 (UTC)回复
不,我只是单就这个讨论串的这句言论而发问,没有打算扯到别的讨论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0 (UTC)回复
就算您没看那个讨论串,为何您会预期我“有可能认为Ericliu1912在破坏”?这是荒谬的恶意推定!--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2 (UTC)回复
抱歉,我真的对折毛这个类比非常不满,这确是我看到您的问题后的第一感觉。认真,可以不要用/认同这么过激的类比吗?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9 (UTC)回复
您可能需要重新学习一下中学的议论文相关知识。这里折毛的例子并非“类比论证”,而是“举例论证”,不是用来“类比Ericliu1912编辑这篇条目”,而是用来“举例证明条目优特头衔存在的时间长短并不能说明任何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3 (UTC)回复
我一开始已经提到,破坏是可以很鬼祟的,折毛就是例子;这次涉及的列表没有这个问题,用折毛来做“5年(前)没人认为有问题不能证明什么”这个论点的例子我是非常不认同,因为两件事的背景(至少表面上看)是很不同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40 (UTC)回复
再说一遍,折毛的例子只是用来举例证明“条目优特头衔存在的时间长短并不能说明任何事”这个论点,而没有用折毛来类比Ericliu1912。香港的中学“语文”(中国语文科?)没有要求掌握区分“举例论证”“类比论证”“比喻论证”“对比论证”“理论论证”等的议论文基础知识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47 (UTC)回复
@自由雨日我辩论思维不佳是我的个人问题,跟香港教育制度无关。--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59 (UTC)回复
(~)补充:实在很抱歉,但我看到“您知不知道折毛也有条目评上了FA”这句实在是跳掣了。在我看来,这个场合提出这一点,感觉实在是发言者认为两者有相似性才会这样说。我着实是感到恐惧(虽然我也只是路过)。您的本意只是指正我“迷信程序”或者“资讯不足”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7:18 (UTC)回复
没事,问题不大(另外我不理解“跳掣”的意思)。另外我前面其实完全没有质疑“香港教育制度”的任何意思(甚至我都没意识到这点),纯粹只是对您的“讽刺” 当然我知道您的这句也应该也只是幽默的回应而不是真的认为我在对香港教育制度“开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8:29 (UTC)回复
此列表本身资料来源真实没大问题,是所述主题可能不满足收录标准,显然这是两回事,纠结前者那大可不必。回到正题,要说是否撤销资格,显然应以存废讨论结果为准。若社群认为列表不足以保留,无论是否直接删除页面或移回我自己的使用者子页面作参考资料,均相当于即时撤销特色列表资格(因列表本身已不存在),毋庸额外审议;反之,则相关问题之基础亦将自然消灭。总之,若单就关注度问题而言,本来就不需要浪费社群时间重审,直接等待存废讨论结果对应处置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6 (UTC)回复
赞成Ericliu1912的说法,没必要撤销FL。--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9 (UTC)回复
希望各位用户理性讨论,因为这显然不是光靠一个用户就能直接决定是否能够撤销其FL资格。假设只剩下“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这个列表标准是否需要证明关注度,而最终确认也符合关注度问题的话,那也不存在即时不符合FL标准的问题。只是就红渡厨所提出之异议,不得不否认这可能真的是Bug,因为FL标准的“即时不合标准”维护模板当中也没提到{{Notability}}关注度模板的问题。而且挂这类模板,想必各位用户都是有权挂上的,真的没办法直接认定挂关注度模板就是破坏。再说,之所以第一时间没提报FL重审不妥,就真的和这个FP评选的例子大同小异罢了。没有第一时间提报,请问到底有多少个用户知道这个FL或是FP已经有问题?就像佛罗里达州市镇村列表的FL重审一样,Johnson.Xia早在2021年11月就挂上Update模板2024年8月才被Shizhao提报重审,那请问Johnson.Xia、Shizhao都要算破坏?那是不是这类模板都要废弃比较快(因为会被认定是破坏啊)?没逻辑。所以说,Patrickov的说法比较认同就是这样,人家Shizhao都有照规定提报FL重审,为什么红渡厨可以不用第一时间提报FL重审?但如果红渡厨要认为别人都是破坏,那就请便。以后维基百科是不是该开特权,红渡厨如果您不爽的话直接撤销、移除FA/FL/GA资格/模板就好了?各位以后也不用提名了,想让哪个条目当FA/FL/GA资格就自由心证。是这样吗?因为如果“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就不符合关注度问题而被提删,那再回到那一句: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的FL重审时,就有提出这个有关届时可能不用存档(存了也没用,机器人会自动提删)的问题了。现在要看这个符合关注度的问题究竟是要由谁去举证,没有人有义务一一去举例类似情况。--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04:05 (UTC)回复
没人要讲话了吗?很好,那最好就别再浪费时间讲话了,无效沟通就是浪费时间。麻烦这个(独裁)社群先就这个存废问题究竟是要保留还是删除。如果仍旧要保留,而且红渡厨仍旧不要提议重审FL的话,那这个列表就仍然是FL资格,除非以后红渡厨本人或是其他用户决议发起FL重审;反之,如果决议删除,就套用Ericliu1912在上面所述的“本来就不需要浪费社群时间重审”这句就是了。而且是真的不用提议重审,因为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的FL重审时,就有提出这个有关届时可能不用存档(存了也没用,机器人会自动提删)的问题了。顺便再把FL评选的话再搬过来一次,您们应该要再去问红渡厨这个问题:“人家Shizhao都有照规定提报FL重审,为什么红渡厨可以不用第一时间提报FL重审?”。如果不要照规矩,以后干脆就直接开特权给红渡厨好了,各位以后也不用提名了,想让哪个条目当FA/FL/GA资格就自由心证。嘛的,看了当然不爽。反正如果这个重审没过,28天(基础14天+延长14天)的评选期过了还是撤销资格。没办法啊,重审就是要放满整个评选期(除非支持票够多),不然就是会出问题、出争议,因为您们也不敢直接把这个FL资格撤销。明知道可能就即时不符合FL的标准,却仍旧要放满28天的评选期啊。个人的(&)建议是,维基百科这个(独裁)社群最好是尽快提出方案并重修这中间出现的Bug,但很想问这里面谁能办到?而且以前就已经有人提过什么共识制的方案了,也是没有后续,因为根本办不到,实施上就有一定难度,所以别再讲一堆办不到的事情。既然都知道办不到,那也没必要讨论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5:09 (UTC)回复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05:25 (UTC)回复
(&)建议Wp:页面存废讨论的章节“特别情况”增加个规定“如果页面为FA/FL/GA,请一并到XXXXXX提报评选重审”之类的内容,不管页面最终有没有删除,该走的流程还是走一遍较好。--D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09:4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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