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濬
任濬(1595年—?),字海王,号汶水[1],山东省青州府益都县(今山东省青州市)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顺治朝官至刑部尚书。
生平
年三十,中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科山东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登辛未科进士,授芮城县知县[2],六年调榆次县知县,本省同考,九年升礼部祠祭司主事,十一年考选为广东道御史,管理城工,改苏松巡按御史[3][4],又特任为河南巡按御史,固守开封城,腿部被击中铅弹,得告旋归里。无何,复任右佥都御史[4],河南总督[5],在长垣县遇寇被俘,兵刃划额,血流满面,死而复苏,后乘间逃归家乡。明亡后降清,授户部右侍郎督理钱法[6],丁母艰,服阕,补原官,寻转左侍郎,总督仓场[6]。顺治八年,授右都御史[6]。顺治十一年,改刑部尚书[6]。以劳瘁遘疾,得旨致仕,寻卒[7]。
参考文献
- 《碑传集》卷十《资政大夫刑部尚书任公濬墓志铭》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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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毛文炳 |
明朝榆次县知县 1633年-1637年 |
继任: 张允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