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察酒后枪杀孕妇案
广西警察酒后枪杀孕妇案,是指2013年10月28日发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的一起刑警醉酒后枪杀无辜孕妇的恶性刑事案件。
10·28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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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大鹏镇新塱街 |
日期 | 2013年10月28日 22:00左右(UTC+8) |
目标 | 蔡世勇、吴英(孕妇)夫妇 |
类型 | 枪击 |
武器 | 64式手枪 |
死亡 | 1 |
受害者 | 大鹏镇居民吴英 |
疑犯 | 贵港市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胡平 |
动机 | 醉酒肇事 |
事件经过
2013年10月28日,广西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胡平携带64式手枪到平南县大鹏镇协助湖南省新化县公安局民警刘华、罗忠政调查案件。19时许,三人工作结束后到大鹏镇“兄弟酒家”吃晚餐和饮酒,胡平饮酒后处于醉酒状态。21时许,胡平乘车返回平南县城。途经大鹏镇新塱街时,胡平要求下车。22时许,胡平在街道上掏出64式手枪并开枪,随后来到路边的“老牌螺蛳粉店”内准备购买奶茶。店家表示店内并不售卖奶茶,胡平闻讯后用枪拍打餐桌,随后朝店的内天花板开枪,又将枪对准店内吃米粉的客人头部。店主夫人孕妇吴英再次表示没有奶茶时,胡平朝店主蔡世勇开枪,蔡世勇右肩被击伤。吴英见状马上拨打电话求助,胡平又朝吴英枪击2次并击中吴英的头部、手臂及胸部,吴英最终抢救无效死亡[1]。
事后处理
参考文献
- ^ 枪杀孕妇民警被执行死刑 与家人不舍痛哭(组图). 人民网. [2021-04-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1).
- ^ 平南县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贵港市公安局. 2013-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02).
- ^ 广西平南县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 有关责任人已被停职. 贵港市公安局. 2013-10-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02).
- ^ 廣西槍殺孕婦警察一審被判死刑被告人稱會上訴. 中国新闻网. 2014-02-17 [2014-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2).
- ^ 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二审维持原判 嫌犯获死刑. 网易. 2014-04-09 [2014-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11).
- ^ 广西平南酒后枪杀孕妇警察今日被执行死刑(图). 中国新闻网. 2014-07-22 [2015-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