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应元(?—?),字长孺,直隶徽州府歙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七年己酉举人[1],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授太常博士,有协律郎误损玉磬,罪不赦,应元捐橐增置,郎得免。崇祯改元,召入台中任御史,诸所持论率严峻。出按粤西,岁大旱,应元至,甘雨立降,人称御史雨。罢牛税,罢榷木,多所兴革。复按陕西茶马,中外两利,优旨纪录。寻督学北畿,甄拔皆名俊。历官谏议甚多,悉命焚之。赠光禄卿[2]

家族

父汪一龙,以子应元赠太常寺博士。

妻程氏,严镇人,年二十六夫亡,事翁姑,抚幼子,艰苦励志三十余年而殁。

参考资料

  1. ^ 《歙县志》:三十七年己酉乡试,汪应元,军籍,丙辰进士,见宦绩。
  2. ^ 《歙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