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立法院

2002-2005年立法院屆期

第5届立法院中华民国行宪后的第五届立法院,该届立法委员任期自2002年2月1日起至2005年1月31日止,由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产生,共召开了6个会期英语Meeting (parliamentary procedure)和3次临时会[1]。本届立法院未有任何一个政党单独取得过半席次。

第5届立法院
第4届 第6届
甫就职时的席次分布
概览
管辖 中华民国台湾
任期2002年2月1日 (2002-02-01)-2005年1月31日 (2005-01-31)
选举2001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
政府
  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87)
在野党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68)
  亲民党 亲民党(46)
  台湾团结联盟 台湾团结联盟(13)
   新党(1)
  台湾吾党(1)
  无党籍(9)
基本资讯
院长王金平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副院长江丙坤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秘书长林锡山 无党籍
党团

席次概况

颜色 政党名称 当选时席次 解散时席次 席次变化 备注
民主进步党 87 80 7 政治光谱上的泛绿政党。
台湾团结联盟 13 12 1
中国国民党 68 66 2 政治光谱上的泛蓝政党。
亲民党 46 44 2
新党 1 1 -
无党团结联盟 0 11 11 台湾吾党与其他无党籍立法委员组建。
台湾吾党 1 0 1 瓦历斯·贝林加入无党团结联盟
无党籍 9 3 6
总席次 225 217 8

注:粗体字者为执政党。

会议背景

本届未能有任一政党单独取得绝对多数议席,但在野的中国国民党亲民党新党由于意识形态相近(偏保守、支持两岸统一),并且三党席次相加过半,因此时常于议会中互相合作,与执政的民主进步党及其盟友台湾团结联盟相抗衡,针对政府提出的预算案或法律案进行杯葛抵制;甚至在三一九枪击事件发生后,以席次优势强势通过《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条例》,遭司法院大法官认定侵害行政权而宣告违宪

主要议案

通过法案

第5届立法院通过制定了以下主要法案:

除此之外,本届立法院另通过以下重要法案的修正、废止以及国际条约的审查:

特别委员会

  • 2002年4月2日,经朝野协商后通过成立“海军光华二号调阅委员会”,负责调查拉法叶军购案
  • 2004年8月24日,因应三一九枪击事件的发生,立法院通过制定《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条例》,授权国会组成“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惟遭司法院大法官认定逾越权力分立份际,侵犯检察机关侦查权,于释字第585号解释被宣告部分违宪。

外部链接

参考文献

  1. ^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2023-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23). 

参见

前任:
第四届立法院
行宪以后的立法院
2002年2月1日-2005年1月31日
继任:
第六届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