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城
台湾省城是清朝时台湾建省后,首任台湾巡抚刘铭传预定设在彰化县桥仔头(雅作桥孜图,今台中市中心)的省城,负责管理台湾的中路,亦是行政区划调整后新台湾府的府治所在,也是台湾县的县治所在。但在邵友濂接任巡抚后令省城停工,并将省会正式移到台北府,于是此城之后仅为新的台湾府城,且直到乙未战争时仍处于未完工状态[3]。日治时期在1903年进行市区改正后省城建物几乎全毁,仅留下台湾省城大北门的城楼(今台中公园望月亭)[4]以及儒考棚。
沿革
于光绪七年(1881年),福建巡抚岑毓英便感到台湾中路防卫不足,便命按察使衔分巡台湾兵备道刘璈调查彰化一带,之后刘璈赞成将巡道调往中路,并建议选择猫雾拺、上桥头、下桥头或乌日庄等地择一建城。之后到了光绪十三年(1887年)刘铭传来台勘察后,确定选择桥仔头作为省会,亦为台湾府府治所在,周围改为台湾县,而原台湾府与台湾县则改成台南府与安平县[3]。
省城的范围在顶桥仔头到东大墩一带,包含了三分之一的东大墩街,另外也涵盖了整条新庄仔街并至旱溪西侧为止。而在土地方面,东边原为仕绅吴鸾旗所有,南边与考棚东南边的地原属雾峰林家,城中央原属树仔脚林家的地,而城北与西门外则是之前被抄收的地,面积共计约为375甲6分。筑城工程自光绪十五年(1889年)八月始,由台湾府台湾县知县黄承乙监造、林朝栋派兵负责修筑城垣、吴鸾旗为总理,工人则主要来自兵勇,另外还有从上海招募来的50名木工与泥水匠师。筑城费用共21万5000银两[注 1],由彰化、苗栗、云林、台湾四县的经费分摊。然而城尚未筑完,便于光绪十七年(1891年)二月停工,而接任刘铭传的邵友濂更是在光绪二十年(1894年)二月将省会移到台北府,之后因经费不足,直到乙未割台时城池仍处于未完工状态[3][5]。
日治时期,城池全被拆除,仅留下大北门城楼,该城楼后来移到台中公园炮台山旁,改称望月亭作凉亭使用,其内仍有当年台湾知县黄承乙所书之“曲奏迎神”匾额[3]。
建筑特色
省城
城内则建有台湾县署、文庙、儒考棚、演武厅、城隍庙等建筑[3]。
城墙
台湾省城的城墙接近八角形,厚1丈5尺(约5.2米),而城门高1丈5尺3寸(约5.3米)。城垣实际完成部分为大北门经小北门到西门这段约650丈长的部分(约2.2公里),此外大多仅筑成150公分高的墙基。目前已经完全拆除。
城门
城门的部分则共有八门四楼,分别为
现存
已拆除
- 大东门“震威门-朝阳楼”
- 小东门“艮安门”
- 大西门“兑悦门-听涛楼”
- 小西门“坤顺门”
- 大南门“离照门-镇平楼”
- 小南门“巽正门”
- 小北门“乾健门”
相关条目
注释
参考文献
- ^ 石川源一郎. 台湾名所写真帖. 1899.
- ^ Alice Josephine Ballantine Kirjassoff, Harry Alverson Franck. Formosa the Beautiful; Glimpses of Japan and Formosa. : P.49.
- ^ 3.0 3.1 3.2 3.3 3.4 张志远. 《台灣的古城》. 台北县新店市: 远足文化. 2007-09: 108–111. ISBN 978-986-6731-00-6.
- ^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文化资产总管理处筹备处——台湾省城大北门[永久失效链接]
- ^ 5.0 5.1 周郁森. 清代臺灣城牆興築之研究 (PDF). 国立成功大学: 36–38 (中文(繁体)).[永久失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