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 (明朝尚书)
明朝尚书
陈俊(1419年—1488年),字时英,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兴化府莆田县(今福建省莆田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统十二年(1447年)丁卯科福建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正统十三年(1448年)联捷戊辰科进士,除户部主事。督天津诸卫军采草,后升任户部郎中[1]。天顺五年,督饷两广,后为户部主事[2]。成化初年,升任南京太常寺少卿。成化四年,升任户部右侍郎[3]。九年后,升为南京户部尚书,之后改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久之,改为南京吏部尚书。成化二十二年致仕。诏加太子少保,赐敕驰传还。卒,谥康懿[4][5]。
家族
曾祖与谦;祖明善;父珪,广东文昌县学教谕;母郑氏。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57):陈俊,字时英,莆田人。举乡试第一。正统十三年进士。除户部主事。督天津诸卫军采草,奏减新增额三十五万束。豪猾侵苏、松改折银七十余万两,俊往督,不数月毕输。尚书金濂以为能,俾典诸曹章奏。历郎中。
- ^ 《明史》(卷157):天顺五年,两广用兵,俊督饷。时州县残破,帑藏殚虚,弛盐商越境令,引加米二斗,军兴赖以无乏。母丧,不听归,蛮平始还。初,俊为主事,奔父丧,赙者皆却之。至是文武将吏醵金赙,亦不纳。
- ^ 《明史》(卷157):成化初,擢南京太常少卿。四年召拜户部右侍郎。俊练习钱谷。四方灾伤,边镇急刍饷。奏请遝至,裁决咸当,尚书杨鼎深倚之。京师大饥,先后发太仓粟八十万石平籴。石值六钱,豪猾乘时射利。俊请籴以升斗为率,过一石勿与。饥民获济。寻议用兵河套,敕俊赴河南、山、陕,会巡抚诸臣画刍饷,发帑金二十万助之。俊以边庾空竭,岁又不登,而榆林道险远,转输难,乃发金于内地市易。修西安、韩城、同官径道,以利飞挽。还朝,进俸一级,历吏部左、右侍郎。
- ^ 《明史》(卷157):九载满,拜南京户部尚书。寻改兵部,参赞机务。先是,参赞之任,不专属兵部,自薛远后,继以俊,遂为定制。久之,就改吏部。二十一年,星变,率九卿陈时弊二十事,皆极痛切。帝多采纳。而权幸所不便者,终格不行。明年乞致仕。诏加太子少保,赐敕驰传还。卒,谥康懿。
- ^ 《正统十三年进士登科录》:陈俊,贯福建兴化府莆田县,民籍。府学生,治书经。字时英。行一。年三十,正月二十日生。曾祖与谦;祖明善;父珪,广东文昌县学教谕;母郑氏。具庆下。弟仪,凤阳。娶马氏。福建乡试第一名。会试第二十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