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林街
凤林街为台湾日治时期1940年至1945年间存在之行政区,其原为凤林区,于1937年改制为凤林庄,再于1940年升格为凤林街,辖属花莲港厅凤林郡。今花莲县凤林镇及光复乡北部。凤林旧称马里勿,台湾人在日治初期至此开垦时,看到许多巨木被植物缠绕生长的景象,联想到凤凰展翅的型态,便渐渐俗称此地为凤林[1]。
日语写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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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原文 | 鳳林街 |
假名 | ほうりんがい |
平文式罗马字 | Hōringai |
行政区划
凤林街原属奉乡的庄和社,花莲港厅在1909年10月设立后,在厅下设有太巴塱区。1911年8月3日,太巴塱区增设林田村。1914年2月8日,太巴塱区的区长役场亦搬至马太鞍社,区名亦改为“马太鞍区”。1914年5月23日,花莲港厅和台东厅实施街庄整并,凤林庄、马里勿社并成“凤林庄”,太巴塱庄、太巴塱社、马于文社、沙荖社并成“太巴塱社”,镇平庄、善化社、良化社、马佛社、马太鞍社、节朱芒社并成“马太鞍社”。1916年,凤林庄、六阶鼻庄、林田村划为“凤林区”。1917年10月1日,凤林庄改称凤林,凤林区林田村南侧分设万里桥村。
1920年9月,马太鞍区(辖马太鞍社、太巴塱社)并入凤林区[1],此时辖区内分为凤林、林田村、万里桥村、六阶鼻、马太鞍、太巴塱六个大字[2]。1937年10月,花莲港厅实施街庄制,凤林区改为“凤林庄”,辖域内分为凤林、林田、万里桥、山崎、上大和、富田六个大字,林田大字下有“平林”、“中野”、“南冈”、“北林”小字名[3];原凤林区役场增建改为凤林庄役场[1]。1940年6月17日,凤林庄升格为“凤林街”。
1909年 | 1916年 | 1920年 | 1937年 | 20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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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巴塱区 | 凤林庄 | 凤林区 | 凤林庄 | 凤林区 | 凤林 | 凤林庄 | 凤林 | 凤林镇 | 凤义里及部分凤仁里、凤礼里、凤智里、凤信里 |
马里勿社 | |||||||||
林田村 | 林田村 | 林田 | 南平里、北林里,及部分林荣里、大荣里、凤仁里、凤礼里、凤智里、凤信里 | ||||||
万里桥村 | 万里桥 | 部分长桥里、凤信里、大荣里 | |||||||
六阶鼻庄 | 六阶鼻庄 | 六阶鼻 | 山崎 | 山兴里 | |||||
马太鞍社 | 马太鞍区 | 马太鞍社 | 马太鞍 | 上大和 | 光复乡 | 大平村、大同村、大安村、大进村、大华村、大马村、大全村(部分) | |||
镇平庄 | |||||||||
善化社 | |||||||||
良化社 | |||||||||
马佛社 | |||||||||
节朱芒社 | |||||||||
太巴塱社 | 太巴塱社 | 太巴塱 | 富田 | 北富村、东富村、南富村、西富村、大全村(部分) | |||||
太巴塱庄 | |||||||||
马于文社 | |||||||||
沙荖社 |
人口
大字 | 内地人 | 台湾人 | 朝鲜人 | 中华民国人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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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田 | 824 | 1,783 | 0 | 9 | 2,616 |
凤林 | 577 | 5,803 | 1 | 43 | 6,424 |
山崎 | 2 | 685 | 0 | 2 | 689 |
万里桥 | 78 | 971 | 0 | 29 | 1,078 |
上大和 | 587 | 5,429 | 0 | 147 | 6,163 |
富田 | 71 | 4,367 | 0 | 31 | 4,469 |
合计 | 2,139 | 19,038 | 1 | 261 | 21,439 |
交通
设施
1896年8月,贺田组在此设立制樟脑用的脑灶;同年11月,六阶鼻警察官吏派出所改设在凤林。1915年6月,饶永昌设置独立书房。1916年,凤林支厅和凤林区役场设置。1917年,凤林防疫组合设立。1920年5月,太巴塱蕃人公学校设立。1920年7月,公学校设置,而前述书房的设备皆捐赠给公学校。1920年10月,凤林信用组合创立。1921年5月,凤林电灯会社创立。1934年4月,设置凤林小学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