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林街
鳳林街為臺灣日治時期1940年至1945年間存在之行政區,其原為鳳林區,於1937年改制為鳳林莊,再於1940年升格為鳳林街,轄屬花蓮港廳鳳林郡。今花蓮縣鳳林鎮及光復鄉北部。鳳林舊稱馬里勿,台灣人在日治初期至此開墾時,看到許多巨木被植物纏繞生長的景象,聯想到鳳凰展翅的型態,便漸漸俗稱此地為鳳林[1]。
日語寫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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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原文 | 鳳林街 |
假名 | ほうりんがい |
平文式羅馬字 | Hōringai |
行政區劃
鳳林街原屬奉鄉的莊和社,花蓮港廳在1909年10月設立後,在廳下設有太巴塱區。1911年8月3日,太巴塱區增設林田村。1914年2月8日,太巴塱區的區長役場亦搬至馬太鞍社,區名亦改為「馬太鞍區」。1914年5月23日,花蓮港廳和臺東廳實施街庄整併,鳳林莊、馬里勿社併成「鳳林莊」,太巴塱莊、太巴塱社、馬於文社、沙荖社併成「太巴塱社」,鎮平莊、善化社、良化社、馬佛社、馬太鞍社、節朱芒社併成「馬太鞍社」。1916年,鳳林莊、六階鼻莊、林田村劃為「鳳林區」。1917年10月1日,鳳林莊改稱鳳林,鳳林區林田村南側分設萬里橋村。
1920年9月,馬太鞍區(轄馬太鞍社、太巴塱社)併入鳳林區[1],此時轄區內分為鳳林、林田村、萬里橋村、六階鼻、馬太鞍、太巴塱六個大字[2]。1937年10月,花蓮港廳實施街庄制,鳳林區改為「鳳林庄」,轄域內分為鳳林、林田、萬里橋、山崎、上大和、富田六個大字,林田大字下有「平林」、「中野」、「南岡」、「北林」小字名[3];原鳳林區役場增建改為鳳林庄役場[1]。1940年6月17日,鳳林庄升格為「鳳林街」。
1909年 | 1916年 | 1920年 | 1937年 | 20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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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巴塱區 | 鳳林莊 | 鳳林區 | 鳳林莊 | 鳳林區 | 鳳林 | 鳳林莊 | 鳳林 | 鳳林鎮 | 鳳義里及部分鳳仁里、鳳禮里、鳳智里、鳳信里 |
馬里勿社 | |||||||||
林田村 | 林田村 | 林田 | 南平里、北林里,及部分林榮里、大榮里、鳳仁里、鳳禮里、鳳智里、鳳信里 | ||||||
萬里橋村 | 萬里橋 | 部分長橋里、鳳信里、大榮里 | |||||||
六階鼻莊 | 六階鼻莊 | 六階鼻 | 山崎 | 山興里 | |||||
馬太鞍社 | 馬太鞍區 | 馬太鞍社 | 馬太鞍 | 上大和 | 光復鄉 | 大平村、大同村、大安村、大進村、大華村、大馬村、大全村(部分) | |||
鎮平莊 | |||||||||
善化社 | |||||||||
良化社 | |||||||||
馬佛社 | |||||||||
節朱芒社 | |||||||||
太巴塱社 | 太巴塱社 | 太巴塱 | 富田 | 北富村、東富村、南富村、西富村、大全村(部分) | |||||
太巴塱莊 | |||||||||
馬於文社 | |||||||||
沙荖社 |
人口
大字 | 內地人 | 臺灣人 | 朝鮮人 | 中華民國人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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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田 | 824 | 1,783 | 0 | 9 | 2,616 |
鳳林 | 577 | 5,803 | 1 | 43 | 6,424 |
山崎 | 2 | 685 | 0 | 2 | 689 |
萬里橋 | 78 | 971 | 0 | 29 | 1,078 |
上大和 | 587 | 5,429 | 0 | 147 | 6,163 |
富田 | 71 | 4,367 | 0 | 31 | 4,469 |
合計 | 2,139 | 19,038 | 1 | 261 | 21,439 |
交通
設施
1896年8月,賀田組在此設立製樟腦用的腦灶;同年11月,六階鼻警察官吏派出所改設在鳳林。1915年6月,饒永昌設置獨立書房。1916年,鳳林支廳和鳳林區役場設置。1917年,鳳林防疫組合設立。1920年5月,太巴塱蕃人公學校設立。1920年7月,公學校設置,而前述書房的設備皆捐贈給公學校。1920年10月,鳳林信用組合創立。1921年5月,鳳林電燈會社創立。1934年4月,設置鳳林小學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