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郭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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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参考网站: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4374938
  2. 郭冠英认识马英九全家,依照他2008在后有特权占用较高等的职缺,让人联想他们关系极佳。一般人碰到族群歧视这么深的人,都会刻意疏远,但马家有没有?
  3. 中国半官方及官方媒体愿意刊登其种族歧视文章,代表中国官方就是不反对种族歧视,中国的行为让台独占有绝对的道德优势。
  4. 这次对民进党来说是天上掉下的礼物,很有力的证明了民进党长年的指控:国民党毫无反省;虽然鹤佬沙文主义存在,但是由于外省沙文主义的存在,鹤佬沙文主义就变成了小问题。—118.168.39.8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01:08 (UTC)回复
(:)回应 1. 郭冠英的所谓"高级外省人"基本就是自嘲的玩笑话,你觉得是沙文主义只能说你阅读理解能力太差。2. 郭冠英文中一些贬人的词,细看全文还是贬低跟他政治立场不同的(本省)人,这不该解释为对全体本省人的贬低。 --Wttwcl留言2017年7月9日 (日) 13:41 (UTC)回复

注意取材

要罗列此人语录,请查证原文,不要引用媒体的节录或转述。--百楽兎 2009年3月16日 (一) 05:02 (UTC)回复

这样的要求有两个问题:1.原文已经被和谐掉了,2.他这些言论是发表在媒体上的(可见有很多知名华文媒体的水准极端低落)。118.168.39.8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08:00 (UTC)匿名者回复

在罗列此人语录时已尽量从当事人blog版本为主,惜事件爆发后blog主皆将原文删去,并将整个blog关闭。故我们仅能从‘范兰钦’在公开传媒终署名的文章中进行考证与解读。midas82539

护航 vs 支持

维基是事实呈现,不是价值判断,所以请不要用“护航”的字眼。使用“支持”、“赞成”较无争议。

使用“护航”者,本身立场就已明显,所提之资料,就可能是刻意选择,有失中立之嫌。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未签名对话贡献)加入。

编辑战

此段“Πrate”坚持加入:

一般人以被说杂种(bastard)为耻,台湾人却以此为傲。(…中略…)我们有说自己是哪省人,闽南人、福建人、北方人、南方人、汉人…,但台湾人常说:‘我不是汉人,我有平埔族血统,我有日本血统。’最好还攀附到历来到过这里的洋人,西班牙、英国、荷兰…。中国人强调汉化,台湾人却夸大杂化。真是杂种也就罢了,问题就是他原是纯种的闽南人,为了台独去中,故意说自己不是中国人。

双方可以讨论一下,避免编辑战。Shamanlim (留言) 2009年3月18日 (三) 03:30 (UTC)回复


这个本来就是郭冠英被重批的言论,如果属实,放上去应该没有问题吧。

被重批的是前两句,我认为没必要放整段,后面那段不是失言的重点。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04:10 (UTC)回复

  • 虽没必要放整段。但只取其前两句,唯恐原意失真。建议能补充原文的出处,以供查证全文。照其杂种逻辑,汉化难道不也是杂种吗?除非是区域性封闭的社会,现今各民族已鲜少有纯种了。-P1ayer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09:44 (UTC)回复

原文出处在该句后面早已附上,随时可以参考,且Πrate这段已经被多人撤销多次,但他却无视不断反撤销。 已经是固执己见在编辑。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02:08 (UTC)回复

撤销的人是同一人,而且明显有立场的人。你说呢?再说,我放上一小段后文,补强文意,又不是捏造,有何不妥?骂我固执也要有个基本道理!--百楽兎 2009年3月26日 (四) 02:14 (UTC)回复

所以Πrate=百楽兔? 撤销的只有同一人? 撤销或修改你那段的至少包括2009年3月26日 (四) 02:16 Ma191908、2009年3月25日 (三) 09:12 Vivaeastturkistan、2009年3月24日 (二) 11:01 MerinoSheep等人 这些人都不是同一人,你说他们"明显有立场"的立论何在? 而且这些人都不只撤销你一次,我上面贴的只是最新撤销或修改的部分 固执不是骂人的话,只是要说你经过这么多次的修改或撤销,却不断把那段加回去。且你贴的部分跟失言部分没有关联。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02:39 (UTC)回复

我指的Vivaeastturkistan,只有他反复删除。他的立场鲜明,看他的贡献就知道。立场鲜明不是原罪,但写文章要客观。
我贴的是他文章的一部分,而失言部分则是媒体和政客定义的。--百楽兎 2009年3月26日 (四) 08:55 (UTC)回复

那除了Vivaeastturkistan他以外其它人把你那段修改或撤销你都当作没看到吗?我举了至少三个人不是? 你自己写文章也不客观啊,你之前要加什么条目你自己很清楚,立场还比他鲜明,那个条目跟这个根本没有关系。 刚刚看到你又坚持编整段进去,你根本就不管别人嘛。现在都还在讨论的东西,你却硬要照自己的意见来编辑,一定要弄到全保护状态是吗?

该段之所以被认为是"辱台争议",就是在于那几句话,你贴整段根本就已经过于累赘。也跟一般媒体的报导不符。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12:43 (UTC)回复

你举了至少三个人,反复删除的只有一个人。又你说说我是什么立场?
前面已经说过,失言部分是媒体和政客定义的,并非文章的全貌。我不反对你加粗媒体和政客定义的失言部分,但那些部分并不能充份反映郭想表达的意思。例如,郭辩说“高级外省人”是调侃,此一意见若无参照上下文则必不可评断。又如郭说“台湾人以杂种为荣”,若仅有此句,则冒犯性十足,但若参看之后郭的详论,则此句却未必是纯粹的冒犯意图。语言就是这么暧昧的东西。
到这里如果你以为我是在说郭讲得很好、很对,那你就又判断错误了。相反的,我认为那些言论充份反映郭的思想有偏激、夸大的倾向,所以他和李敖是朋友。--百楽兎 2009年3月27日 (五) 05:46 (UTC)回复

回:Πrate=百楽兔

删除只有同一个人?我不是都说了 撤销或修改你那段的至少包括2009年3月26日 (四) 02:16 Ma191908、2009年3月25日 (三) 09:12 Vivaeastturkistan、2009年3月24日 (二) 11:01 MerinoSheep等人 而且这些人都不只撤销你一次,我上面贴的只是最新撤销或修改的部分。 这些都可以去编辑页查证,你的理由一开始就不通。

你的立场有些偏,居然还在编辑页上直接帮反对你如此修改的人贴上立场标签。 Πrate=百楽兔"2009年3月27日 (五) 05:52 Πrate (讨论 | 贡献) (18,093字节) (反对加上的人是刻意将读者观感导向可预测的方向。)" 编辑页不是给你批评异己的工具。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27日 (五) 13:47 (UTC)回复

高级外省人一段的主旨和重点在高级外省人吗?明明不是,但却要特别摘取出来,还反对我补上后文,分明就有刻意将读者观感导向可预测方向之嫌。--百楽兎 2009年3月28日 (六) 03:09 (UTC)回复

重点当然是在高级外省人该句,明明就是,你没有看媒体报导吗? 难道重点会在于你贴的蚵仔煎吗?

看了一下编辑记录就只有你在强加该项,而撤销你该段的至少三人,理由我都在前文说过了,如果不尊重讨论页以及多数编辑者你执意要编入该段,这已经有违维基百科精神。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28日 (六) 13:41 (UTC)回复

你用意识型态来读文章,绿的当然也可以看成红的。不要再说什么媒体了,我已说过多次,失言部分是媒体和政客定义的,然而有无后文却会让部分读者有不同的感受。你执意要忽略可能影响原文文意的部分,如果是出于政治目的,就不要在这里假中正。--百楽兎 2009年3月30日 (一) 15:26 (UTC)回复

Πrate=百楽兔,你又来了,又在强加立场帽子在别人头上。 你自己的政治目的才严重,Πrate=百楽兔之前还在本条目后面加入陈水扁等人和还加上一堆台独的偏激偏见字眼好几次,你都以为没有人知道吗?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83%AD%E5%86%A0%E8%8B%B1&diff=9585044&oldid=9585000

这是不是你口中的"刻意将读者观感导向可预测方向之嫌"?是不是"意识形态"?是不是"政治目的"? 还想假装客观中立,你的政治目的和意识型态才重!你才是依立场在编辑! 看你的用字,你明明就不是台湾人,却自己认为可以代表台湾人的角度来编辑,认为高级外省人那不是重点的,不是非台湾人的说了算吧。 高级外省人看法,应该是问台湾人的感受,因为被骂的也不是其它地方的人。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31日 (二) 03:54 (UTC)回复

说得好像我怕我写的东西被人知道,莫名其妙。如果我写的是事实,那就没有诱导的问题。我只是把陈水扁金美龄的类似行为和郭冠英作类比罢了,皆非我自己杜撰,但就是犯了一些人的怒,于是被删了。你怎么不说说我在金美龄的条目里也加入了郭冠英的类比?选择性批评嘛。我早说过,撇开身份问题,这事件根本就是狗咬狗。
我才不管郭骂的是什么人,他写中文,我看得懂,我就有资格做编辑。你认为高级外省人那段的重点是在高级外省人,如果没有后文的话,你的说法100%成立,但有了后文,你的说法就未必了。我一再强调,有没有前后文有时会让读者有不同的理解,而你,出于政治目的,坚决忽视这个问题。反正你出于意识型态的编辑意图已经再清楚不过了,在你能修正编辑心态前,你已不再有资格编辑此条目。
P.S. 为免你胡思乱想又张冠李戴,金美龄条目中最近编辑的一些IP用户并不是我,特此声明。--百楽兎 2009年3月31日 (二) 05:06 (UTC)回复

由我上面网址就可知道你Πrate=百楽兔的立场有多明显了。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83%AD%E5%86%A0%E8%8B%B1&diff=9585044&oldid=9585000

Πrate=百楽兔你写的是事实?那两条关郭冠英什么事啊?会被删是当然的!

我举这个例只是证明你的立场有多明显,而不是你自己口中客观中立,别人都有立场。我看根本是反过来吧。 你前面说的是你觉得高级外省人不是重点,问题是你根本不是台湾人,你当然不觉得那是重点。

"反正你出于意识型态的编辑意图已经再清楚不过了,在你能修正编辑心态前,你已不再有资格编辑此条目。"

Πrate=百楽兔你的结论怎么来的?

我有没有资格编维基不是你来决定,看我上面网址举例的Πrate=百楽兔你的偏见和意识型态,以及你的身份,还有多人撤销你Πrate=百楽兔的文章,你还是硬要编入,这几点看来,真的要说没有资格编的是你不是我。这几句话你拿回去用吧。

金美龄的条目我从来没有看过也没有编过,不必此地无银三百两澄清。

如果你口气不要那么偏激,我可以退一步"暂时"让你编那段,解除保护状态让大家编辑新的新闻,但是这段时间其他人撤销那段就不关我的事了。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31日 (二) 07:59 (UTC)回复

请管理员依以上对话裁决吧。 Ma191908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17:50 (UTC)回复

Sean 建议:

我将“辱台”节中,“高级外省人”引文删去。因为:

1. 查其出处,事实根本不是与族群有关的文章,内容还是因为赞美台湾小吃而写,作者称是“自嘲”的解释,根据客观全文,应属可信。

2. 即便断章取义,也无法牵拖到有何“辱”可言。言“高级主管”就是辱基层职员吗?言“高级知识分子”就是辱失学之人吗?…

就人性而言,无法说服高政治性格者,不往无关方面引申。

作为维基知识,还是应该基于客观的事实与逻辑。

另一个alternative建议:

把“辱台”的节名,改为“争议性文句”,就可以将以上引文置回,也较符实。

“辱台”本身不是个理想的小标题,本身具意识型态,且将郭定性。

我查了一下资料,郭也反蒋,某种程度是和李敖类似的人。

李敖类似郭的言论更犀利,是不是因为名气大,就不用“辱台”为李敖定性呢?(维基为李敖下的小标题是“特殊”,不就比较持平吗?)—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8.166.79.189对话贡献)于2009年3月20日 (五) 13:30 (UTC)加入。回复

该段是被批评的焦点之一,不应省略。又条目下文有记作者本人已自辩为调侃之语,故我将整段补上,调侃与否,断章取义与否,留给读者自行判断。--百楽兎 2009年3月20日 (五) 15:37 (UTC)回复
高赛外省人。111.80.55.50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04:20 (UTC)回复

中性为佳

那就把小标题改为中性的“范兰欣事件”与“争议文摘”。理由已如上述。

请不要高举“留给读者自行判断”,标题又明显表达价值判断。


同时请不要再把“有部分人认为”删除,扭曲成全体肯定的语气。

维基反映的是一个“‘共同’事实”,所以请避免把部分人的观感,扩大为全体的口吻。

我再次提醒:一般的政客、媒体没有“一致性”,是追求他们的立场,维基管不着。但维基必须有一致性,维基对李敖都已用“特殊”一词作中性处理,没有必要对郭特别作负面处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8.166.79.189对话贡献)于2009年3月21日 (五) 19:41 (UTC)加入。回复

为什么郭会被台湾社会特别处理,那是因为他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身份和李敖不同。若撇开身份问题,基本上整个事件就是经典的狗咬狗:极独的贬低中华民国、中国和外省族群,极统的贬低台湾和本省族群,两个极端互相谩骂、瞧不起。我是局外人,最中立,看得最清楚明白。--百楽兎 2009年3月21日 (六) 04:27 (UTC)回复
反对一个国家跟反对一个族群差很多,郭冠英是反对可是一整个族群。相较于民进党的尊重甚至认同华人,只是支持独立、痛恨粪青(当然民进党会把许多不尊重台独的人定义成粪青、不过这也很合理),郭冠英显然严重太多,郭冠英可是支持一个道德上更为低劣的政府来统治台湾并屠杀台湾人。当然一些极独者也会说出相当恶劣的言语,可是别忘了台独派里面自我控制能力总是很好,就算发言只是稍带歧视外省人的味道,就必须辞官、平民的话就是被自己人制止;马政府可是会以言论自由不处罚他的,民进党从上到下真的是比国民党好太多了。
更何况中国媒体也是郭冠英现象的共犯结构,这可以由中国媒体愿意刊登这种文章证明;而中国政府更是理所当然的共犯,因为中国政府对中国媒体的控制力相当强、和谐能力也不用说,但却不制止如此离谱的文章;所以说如果不跟中国政府划清界限,也别想说自己是局外人。61.216.0.225 (留言)匿名者
看不懂你的逻辑,但也不想讨论政治话题。--百楽兎 2009年3月21日 (六) 13:22 (UTC)回复

网络上一直有很多深绿的部落格,以各种极端的言论辱骂中国人,例如形容中国人是“支那暴豚”等,但可不见那些人有责任。我不相信那些深绿的部落格就没有是由当公务员的人写的。 反对一个族群会比反对一个国家严重吗?一个国家是由很多个族群组成的,中国根据他们说法就有五十多个民族,反对一个国家真的就没有那么严重? 而且楼上IP氏也不能够拿郭冠英来和整个独派比较,应该把他和那些独派的极端分子比一比,看看那一边比较严重和大家的待遇是否一样。现在的台湾连一首流行曲的歌词都可以被独派骂、说自己是中国人也怕有麻烦,到底独派的自我控制能力在那体现出来呢 深绿的言论就没有问题,深蓝的就被人批斗,看来台湾的言论自由也开始令人担忧 219.77.88.251 (留言) 2009年4月7日 (二) 04:52 (UTC)回复


将此人言论中的“台湾”一词用“中国”代替,你们就知道他的言论到底有没有辱骂别人,我也会说,网络上一直有很多深红的部落格,以各种极端的言论辱骂台湾人,例如形容台湾人是“倭寇走狗”等,但可不见那些人有责任。我也不相信那些深红的部落格就不是中国人写的。

我只有一个问题,深绿骂过中国人,那又如何呢?跟郭冠英该不该被追究责任有关系吗?如果有,那是不是随便一个日本官员都可以跳出来骂中国,而中国人也不能声讨呢?因为按你说的,也有一大堆中国愤青在网络上骂日本人都没有被追究责任嘛,对不对?

我如果学郭冠英那样批评四川地震说:灾情发生时,我跟我太太还在做爱、吃饭,我还是照样吃饭、大便、刷牙,蓬头垢面到现场慰问灾民,那才是作秀,有什么用,人死了都死了。还捐个什么死人款?请问各位宽大为怀的中国人,你们有什么感觉?

请注意本页第一项规范

请61.216.0.225注意: “请不要将讨论页当成讨论这个主题的论坛”

这里是讨论“如何记录史实”。—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61.222.126.15对话贡献)于2009年3月21日 (六) 13:12 (UTC)加入。回复

这些话你们应该先对那位219.77.88.251说,而不是在61.216.0.225被动自卫反击之后,才跳出来只限制反击的一方搞假中立的拉偏架行为。36.235.153.159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2:49 (UTC)回复

Sean 建议2:尚待平衡

引百乐兔:“郭会被台湾社会特别处理,那是因为他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身份和李敖不同。”,所以问题点在“身份”而非个人,应进入“知识性”讨论,而不仅在“政治性”攻讦。

但本条目,目前所录均为政治事件,尚无纳入此事件知识性讨论的文献,犹待增补。

这里有人提到石之瑜,所以我到石条目看了一下,本条目至少没有该条目的明显不平衡。但对于“维基这种:言而有据、深思熟虑、字斟句酌后才下笔的理念”应该还有可实践的空间。

我现在不作任何更动,等我回去好好作功课、作更多研究,再来作编辑增补的建议。(可能需要一些时间)

我本来只是路过,但基于是维基最早的参与者之一,我愿对本条目未来再作一些服务。

又:百乐兔是本条目的原撰者吗?我查了一下,怎么是几度被封,有恶意记录的用户名?—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8.166.76.110对话贡献)于2009年3月22日 (日) 15:55 (UTC)加入。回复

我也只是路过的。--百楽兎 2009年3月23日 (一) 00:30 (UTC)回复

若不愿呈现原貌,敬请来此说明原因

郭案最被注目的1词是“高级的外省人”,但查原文根本没有“辱”的意思,甚至与族群议题完全无关。

本条目原将“我记得小时候从新竹上来,我们是高级的外省人哦”1句,作为辱台文摘例证,我发现与事实不符,所以删去。

百乐兔将该段全段引足,显示真正的故事是记录:郭感谢“本省伯伯”带他去吃台湾小吃“人间美味”,“那位长辈”“看我吃得乐,很满意。”

全文的事实就是:郭在称呼上就很有礼貌的尊敬“本省伯伯”“那位长辈”,同时赞美台湾小吃。那来的辱?

引足全段后,读者足以判断是非。对于为什么还有人坚持是辱,应该也会有一定的领会。所以,这样的处理,我没有异议。

但今天,又有人把全段删成断章取义的1句。造成偏颇的原因有2种,一种是无心、不够周延;还有一种是故意、存心扭曲。

把全部段落事实,删成暧昧1句的行为,有可能是故意。但我愿意认为维基人应有一些共同信念,也有可能还是非故意,所以,我再把原段加回去。

如果有人坚持要再删,不愿呈现原貌,敬请来此说明原因。

Sean


赞美台湾小吃? 我简直难以置信会有人认为郭冠英那篇文章是在赞美台湾小吃,

http://www.wretch.cc/blog/juyacw/5471588

只要把他的文章完整的看完,就知道事实上该篇通篇都是在贬低台湾庶民文化,贬低台湾小吃。

那句“高级的外省人”会被抽出来大加跶罚是很自然的,因为该文多处显示郭冠英自认为自己是高级的语句。

断章取义的是你,只要把那篇文章完整的贴出来就可以清楚的看出来,

你居然可以只引那一段来证明郭冠英没有什么“辱”的意思,是谁存心扭曲?

MerinoSheep (留言) 2009年3月23日 (三) 19:01 (UTC)回复

  • 贬低台湾庶民文化,贬低台湾小吃?
抱歉看不太出来,全文只看似又一个老头吃腻了一堆东西,在发牢骚而已。(废话,哪一个圆环有卖过红酒、牛排、大闸蟹、帝王蟹?)
台北市重庆北路上的建成圆环马英九毁的。冤有头,债有主。
现在是戒严了?还是中古时代在狩猎魔女?你可以对他的文章或身份提出质疑,但有必要断章取义,各取所需吗?除非您还可以列举别篇举证,此人果真头壳坏去?
虽然健康好的时候,我常买台湾小吃。但建成圆环那边,印象中却没去过几次。(以前那附近不好停机车,只有路过闻香的份……)
-P1ayer (留言) 2009年3月24日 (二) 11:41 (UTC)回复
  • “人间美味”不是赞美?竟然是污辱?

你的意识型态可以讨厌郭,也可以在你自己的部落格把“人间美味”扭曲成污辱。你的同好,可能还很高兴。

但这里是维基,是记录事实, 尤其不去故意误导事实。

就百科言,实在没有必要引全文,但你既然这样要求引全文,避免其他读者误以为真的还有什么族群文字,我就全贴出来。

并不是每个人都以意识型态看事情,到底这是一篇普通的怀旧文,还是一篇族群文,读者还是判断得出来的。

我照着你的话作后,如果你还再把文章删成断章取义,同时故意把“高级的外省人”加粗(维基通常不这么作),你的行为就足以说明你的动机了。

Sean

在辱台事实都已经公开于台湾各媒体上,他也承认过骂过台湾是鬼岛,台湾人是台巴子倭寇等言论是他写的,你还可以说成他在赞美台湾小吃? 你的偏见和已见太严重了,Sean。

请求原作者出面表明立场

有人一直企图在此刻意断章取义。

要求引全文,我也照著作了。却又改成断章取义,又不来此说明原因 ,就是怕读者了解真相吗?

我不想打编辑战。

英文版维基,在此状况可请原作者出面维持秩序,中文版也有类似机制吗?

请求原作者出面表明立场:是否禁止再以编辑战方式断章取义?

Sean

高级外省人那段的编辑战(半保护状态)

118.166.73.10坚持把高级外省人那文全文转贴(不只一段而已),但这已经明显违反维基百科的编辑原则。

"被认为是恶意破坏:过度扩充页面:加入过多重复的、无意义的内容。"

118.166.73.10是否就是Sean?

我认为这不是以断章取义当借口就可以全文转贴,否则维基百科哪个条目不是Sean口中的断章取义?难道全部条目都要全文转贴?

我跟很多人已经多次撤销他那段,但此做法没用,他仍执意要贴,该怎么办?

我的理由是,维基百科的文章条目本来就是取重要言论,而不是故意全文转贴破坏版面, 且除了撤销该段的维基编辑者外,一般新闻也取该句为重点。由此认为,Sean的作法已经带有偏见。

另外本条目已进入半保护状态。


应追求事实呈现

我对以上匿名者与事实--且记录在本页--明确不符的陈述非常困惑。

我对我所有编辑意见,均在此具名留下理由,记录如本页。

但不同意见者,或者匿名、或根本不来此说明理由。使我根本不知道在和谁讨论,以及对方问题点何在?

以上我已说明‘就百科言,实在没有必要引全文’,但MerinoSheep 要求‘只要把那篇文章完整的贴出来就可以清楚的看出来’,我以为是他在打编辑战,所以才照他的意思贴出来,怎么会怪到我头上来?

如果不是MerinoSheep,那么是谁持续在作编辑战?一定要断章取义的是谁?理由是什么?

如果采用百乐兔的建议,只贴1段“我记得小时候从新竹上来,我们是高级的外省人哦,不知那次怎会是一个本省伯伯带我来台北。我来台北就想来圆环,那时东区还是稻田,101是敲敲打打、做枪炮反攻大陆的兵工厂,根本是野外。到台北来不是去西门町就是去圆环吃。那位长辈给我叫了蚵仔煎,加了蛋,人间美味,那时。他看我吃得乐,很满意。”

我觉得大众是可以接受的。

我建议:恢复百乐兔所贴的引句,让读者作判断。

Sean

关于郭冠英归国受中华统一促进党派人保护一事,本人以现场目击者的身份发誓以下所言属实,并加入维基内容中:该党人士有组织的统一行动、身着黑衣并刻意回避警方的现场搜证录影,令现场其余一般接机民众深感恐惧,加以随后为郭开道时殴打抗议民众及现场记者,状似黑道帮派份子。218.163.170.162 (留言) 2009年8月24日 (一) 18:33 (UTC)回复

全文都贴不代表事实呈现,且违反维基百科原则被认为是恶意破坏

看来Sean就是118.166.73.10没错。

因为就是你搞起编辑战,全文贴上去已经违反维基百科的编辑原则,才会被设定成半保护。

"被认为是恶意破坏:过度扩充页面:加入过多重复的、无意义的内容。"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7%A0%B4%E5%A3%9E&variant=zh-tw#.E7.A0.B4.E5.9D.8F.E7.B1.BB.E5.9E.8B

我顶多只能认同到野外那边。

贴出失言那几句话不叫断章取义,维基百科本来就是取重要几句编辑,因为媒体也是这么报导的。 没有人会全文都贴的,不然范兰钦一百多篇要全部全文贴过来才不是你口中的断章取义吗?

蚵仔煎那段根本没必要,跟失言也没关系,根本是多此一举。 而且这段早就很多人撤销和编辑过,为什么你硬要编进去? 其它好几个编辑者的意见,你都不管吗?

请尊重多数人的意见,不要自己一意孤行搞编辑战。维基百科不是你一个人的。

由于IP用户屡次加入侵犯版权内容因而保护条目。--Advisory 2009年3月24日 (二) 15:58 (UTC)回复

了解 谢谢告知 不过那位IP用户对照条目页和讨论页编辑记录起来就是Sean没错。


请不要自己变成郭冠英

Advisory?你是Advisory中的那一位呢?请具名,谢谢!

请看记录,“要求贴全文”的是MerinoSheep,不是我。我本意是反对贴全文的,为什么持续硬拗是我?

1.“重要几句”是那几句?我认为是知识问题,是可以讨论的。

如果认为百乐兔的1段太长,我也同意可以讨论删减。

但“到野外”的几句,是无意义的。我建议删为:

“我记得小时候从新竹上来,我们是高级的外省人哦,一个本省伯伯带我来台北…那位长辈给我叫了蚵仔煎,加了蛋,人间美味。那时,他看我吃得乐,很满意。”

只要没有意识型态的人,读了这几句,就知道这是一篇怀旧文,和族群是没有关系的。

我们不能禁止别人扭曲事实,但维基不能故意埋没事实。

你不会也明知事实是什么,故意牵拖,不愿意让读者知道真相吧?

这个长度,也比你所引其他多段负面文摘要短,希望不要再在长短上作文章了。(其实百乐兔的引文,已经比你的负面引文短了,但我不想再在此多说了。)

2.‘请尊重多数人的意见,不要自己一意孤行搞编辑战。’

这里具名讨论此点的共有4个人,百乐兔和Player 和我的意见是一样的。

明明是3 比1,你为什么不尊重多数?‘其它好几个编辑者的意见,你都不管吗?’

3. ‘维基百科不是你一个人的’

我请你具名讨论,就是你的发言内容,已经不像 Advisory,而是代表你个人了。

(我真没想到,打编辑战的竟然是一位 Advisory, 我前文还邀请 Advisory 出来说公道话哩!)

我是wiki 早期参与者,就是笃信 wiki “自由人”的观念。在 wiki 并没有“官”,Advisory 并没有比自由人大。

如果 Advisory 自认官大学问大,没有雅量接受他人讨论建言,久而久之,‘维基百科就会变成Advisory一个人的’。

4. 请注意身份

郭冠英事件的问题点是他的“身份”。

我尊重你有个人的价值判断,如果你用个人身份,我会理解,也会尽我一切力量,寻找“论理”上的最大共同处。

但如果你要用 Advisory 的身份,很抱歉,你就必须中立。与事实不符、选择性的处理,是不宜出现的。

郭冠英因新闻局官员身份,不宜主张意识型态。同理,维基的Advisory 身份也一样不宜主张意识型态。


抱歉,率直之词可能令你听了不开心,但这就是维基精神,请你谅解并共同来维护!

S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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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Sean:

我看不出来merinosheep什么时候叫你贴全文了 他只是说看了那篇全文就知道郭冠英确实有辱台言论 并且确实有他自视为高级的证据 是不是那就交给大众判断 为什么你硬要打乌贼战?

而且郭冠英事件被骂的最惨的就是那句高级外省人的说法啊 本来就应该将那句特别摘录出来 你不但想避重就轻 还想想模糊焦点 那句是什么意思也该交给大众来判断 你凭什么要求读者接受你的想法?

退回你的编辑的编辑者有好几位 你的3:1的说法从何而来? 而且百乐兔和Player只同意你部分认知 可没支持你乱编辑

最后 你露馅了吧 还说你是早期维基参与者 Advisory只是个编辑者的ID 担任管理干部的职位而已 你连这个都搞不清楚?

                                                           我只是個路人 不想看見你把你的意識型態強加大眾之上


Sean搞起编辑战还没有自觉?

我跟上面回应的不同人。我是上面回应贴出半保护的理由的那位。

118.166.xx.xx=Sean,贴高级外省人全文的是你,你推借口给MerinoSheep没有用,因为他没有贴全文,请你先有自觉,就是你违反维基原则搞起编辑战。 而且Advisory指的IP用户就是你。

你居然以这里有署名的来说大家支持你看法?你怎么不看看原条目编辑页多少人撤销你118.166.xx.xx=Sean的编辑? 何况很多人在这页只是不知道怎么具名而已,这页的编辑反对你的人还是居多。

我看你根本搞不清楚,Advisory是管理员,他什么时候打编辑战了?他只是来为了来防止你的破坏才把该条目设为半保护。 打边辑战的人是你118.166.xx.xx=Sean,你不顾其他编辑者意见硬要编全文进去,而那明显违反规定。

"被认为是恶意破坏:过度扩充页面:加入过多重复的、无意义的内容。"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7%A0%B4%E5%A3%9E&variant=zh-tw#.E7.A0.B4.E5.9D.8F.E7.B1.BB.E5.9E.8B

Advisory也提到你的违规"由于IP用户屡次加入侵犯版权内容因而保护条目。"

你说要中立,那么大家的看法撤销你的看法,你都无视,这叫做中立? 你根本就是依你自己的喜好在编辑。不要假借中立之名行己见之实。

请停止编辑战并尊重读者阅读权益,并以多方角度看待范兰钦事件

你们战编辑战很没有必要,百乐兔的文摘版本我认为已经能保持精简下又能还原原文之原貌。对于‘高级外省人’一词指射的是谁,该不该删除,则是读者自行判断之权限,而非编辑者自认是否应给读者看的权限。


Sean,这也是我认为你一开始删除毫无理由的原因,可信与否的价值认知应是给读者自行判断,而非编辑者说了算。我不希望再看到任何编辑者再以自己的认知类推适用在所有读者"应该"看哪些资讯,并"应该"评断为何,因为做这件事就已反编辑中立。我们可以在多一个衍生阅读标题下给予原文之连结,但擅自把无消化摘选的全文全收,或自认该文义并非如此而欲之删除者,都不是恰当能做到还原事实的编辑。对此仅感到遗憾。


范兰钦事件为何会引起轩然大破?这也并非全然是政治问题。一个本应格守行政中立依法行政的事务官,想匿名规避责被踢爆后又大言不惭说其歧视言论为其身份所写,此举业已有违反公务人员服务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公务人员考绩法第六条第四款之虑。且未告知主管机关擅自离职至加拿大,也未办交接事宜、业已违反公务人员服务法第十条之规定。

郭冠英说词反复影响公惩会调查进行,被新闻局考绩委员会惩处两大过免职也仅是凸显其言行并不适任于事务官之事实。我想深知人事行政与行政中立原则的各位也深知郭的言行并非仅是言论自由,而是身为公务人员应注意而不注意行政中立的问题。希望各位不要再单纯地以政治眼光看待这则事件背后的意义。 midas82539

我觉得蚵仔煎那段没有必要,跟失言无关,且那段已经被撤销多次了。 保留到野外就好。 另外原条目章节仍有Πrate在硬加全段,那已经很多人撤销过了,且目前还在讨论中,为什么他仍然要编进去?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04:24 (UTC)回复


镇反肃反才是重点

郭冠英的高级外省人一说并不会真的惹恼台湾人、“台独份子破坏猫缆”一说也被当成笑话;是镇反肃反一词让台湾人认为他应该撤职查办。

镇反(镇压反革命)这个条目已经存在,请在本文里面加上此连结。

118.168.33.253 (留言)匿名者

与事实和一般社会认知不符,高级外省人说挑起族群问题就是此事件的导火线。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27日 (五) 13:50 (UTC)回复

我也认为这是重点,新闻那时候还把这点写成“杀光台湾人”,在此条目被百乐兔引用原文纠正。当然,后来的新闻(大部分是统派媒体),这点都没有强调,政府官员也不敢为了这句话重批郭冠英,怕加深民众印象。Shamanlim (留言) 2009年3月28日 (六) 12:25 (UTC)回复

我不知道台湾如何报导,但对香港人来说,肯定是他种族主义言论较刺眼。—Kittyhawk2(谈♥) 2009年4月30日 (四) 01:59 (UTC)回复


“辱台争议文摘”与“涉台争议文摘”

个人认为,“辱”字包含价值判断(比如所谓“卡弗蒂辱华事件”),不如改成中性的“涉台争议文摘”。诸位的意见?211.95.176.6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18:37 (UTC)回复

@Es91213请说明此文中立性有争议的原因,以便让各编辑者讨论和改善。--欢颜展卷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22:49 (UTC)回复

我先说明当时会放上POV模板是当时条目叙述一开始就特别标示“高级外省人”,我认为这种叙述严重违反中立性。今天再度审视条目,我觉得“旷职、渎职及以笔名范兰钦撰文发表辱与国家言论与贬抑与其政治立场不同的台湾本省人。”这句话本身偏离中立,后面附上的两个来源一个是谢长廷个人看法,另外一个应该是有不同意见的用户特别放上以证明不是针对省籍。且重点是两个网页皆是部落格。我看先删这两个连结,这句话要怎么修改再说。es91213留言2017年6月6日 (二) 02:27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郭冠英中的6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7月23日 (日) 21:1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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