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郭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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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參考網站: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4374938
  2. 郭冠英認識馬英九全家,依照他2008在後有特權佔用較高等的職缺,讓人聯想他們關係極佳。一般人碰到族群歧視這麼深的人,都會刻意疏遠,但馬家有沒有?
  3. 中國半官方及官方媒體願意刊登其種族歧視文章,代表中國官方就是不反對種族歧視,中國的行為讓台獨佔有絕對的道德優勢。
  4. 這次對民進黨來說是天上掉下的禮物,很有力的證明了民進黨長年的指控:國民黨毫無反省;雖然鶴佬沙文主義存在,但是由於外省沙文主義的存在,鶴佬沙文主義就變成了小問題。—118.168.39.8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01:08 (UTC)回覆
(:)回應 1. 郭冠英的所謂"高級外省人"基本就是自嘲的玩笑話,你覺得是沙文主義只能說你閱讀理解能力太差。2. 郭冠英文中一些貶人的詞,細看全文還是貶低跟他政治立場不同的(本省)人,這不該解釋為對全體本省人的貶低。 --Wttwcl留言2017年7月9日 (日) 13:41 (UTC)回覆

注意取材

要羅列此人語錄,請查證原文,不要引用媒體的節錄或轉述。--百楽兎 2009年3月16日 (一) 05:02 (UTC)回覆

這樣的要求有兩個問題:1.原文已經被和諧掉了,2.他這些言論是發表在媒體上的(可見有很多知名華文媒體的水準極端低落)。118.168.39.8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08:00 (UTC)匿名者回覆

在羅列此人語錄時已盡量從當事人blog版本為主,惜事件爆發後blog主皆將原文刪去,並將整個blog關閉。故我們僅能從『范蘭欽』在公開傳媒終署名的文章中進行考證與解讀。midas82539

護航 vs 支持

維基是事實呈現,不是價值判斷,所以請不要用「護航」的字眼。使用「支持」、「贊成」較無爭議。

使用「護航」者,本身立場就已明顯,所提之資料,就可能是刻意選擇,有失中立之嫌。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未簽名對話貢獻)加入。

編輯戰

此段「Πrate」堅持加入:

一般人以被說雜種(bastard)為恥,台灣人卻以此為傲。(…中略…)我們有說自己是哪省人,閩南人、福建人、北方人、南方人、漢人…,但台灣人常說:『我不是漢人,我有平埔族血統,我有日本血統。』最好還攀附到歷來到過這裡的洋人,西班牙、英國、荷蘭…。中國人強調漢化,台灣人卻誇大雜化。真是雜種也就罷了,問題就是他原是純種的閩南人,為了台獨去中,故意說自己不是中國人。

雙方可以討論一下,避免編輯戰。Shamanlim (留言) 2009年3月18日 (三) 03:30 (UTC)回覆


這個本來就是郭冠英被重批的言論,如果屬實,放上去應該沒有問題吧。

被重批的是前兩句,我認為沒必要放整段,後面那段不是失言的重點。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04:10 (UTC)回覆

  • 雖沒必要放整段。但只取其前兩句,唯恐原意失真。建議能補充原文的出處,以供查證全文。照其雜種邏輯,漢化難道不也是雜種嗎?除非是區域性封閉的社會,現今各民族已鮮少有純種了。-P1ayer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09:44 (UTC)回覆

原文出處在該句後面早已附上,隨時可以參考,且Πrate這段已經被多人撤銷多次,但他卻無視不斷反撤銷。 已經是固執己見在編輯。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02:08 (UTC)回覆

撤銷的人是同一人,而且明顯有立場的人。你說呢?再說,我放上一小段後文,補強文意,又不是捏造,有何不妥?罵我固執也要有個基本道理!--百楽兎 2009年3月26日 (四) 02:14 (UTC)回覆

所以Πrate=百楽兎? 撤銷的只有同一人? 撤銷或修改你那段的至少包括2009年3月26日 (四) 02:16 Ma191908、2009年3月25日 (三) 09:12 Vivaeastturkistan、2009年3月24日 (二) 11:01 MerinoSheep等人 這些人都不是同一人,你說他們"明顯有立場"的立論何在? 而且這些人都不只撤銷你一次,我上面貼的只是最新撤銷或修改的部分 固執不是罵人的話,只是要說你經過這麼多次的修改或撤銷,卻不斷把那段加回去。且你貼的部分跟失言部分沒有關聯。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02:39 (UTC)回覆

我指的Vivaeastturkistan,只有他反覆刪除。他的立場鮮明,看他的貢獻就知道。立場鮮明不是原罪,但寫文章要客觀。
我貼的是他文章的一部份,而失言部份則是媒體和政客定義的。--百楽兎 2009年3月26日 (四) 08:55 (UTC)回覆

那除了Vivaeastturkistan他以外其它人把你那段修改或撤銷你都當作沒看到嗎?我舉了至少三個人不是? 你自己寫文章也不客觀啊,你之前要加什麼條目你自己很清楚,立場還比他鮮明,那個條目跟這個根本沒有關係。 剛剛看到你又堅持編整段進去,你根本就不管別人嘛。現在都還在討論的東西,你卻硬要照自己的意見來編輯,一定要弄到全保護狀態是嗎?

該段之所以被認為是"辱台爭議",就是在於那幾句話,你貼整段根本就已經過於累贅。也跟一般媒體的報導不符。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12:43 (UTC)回覆

你舉了至少三個人,反覆刪除的只有一個人。又你說說我是什麼立場?
前面已經說過,失言部份是媒體和政客定義的,並非文章的全貌。我不反對你加粗媒體和政客定義的失言部份,但那些部份並不能充份反映郭想表達的意思。例如,郭辯說「高級外省人」是調侃,此一意見若無參照上下文則必不可評斷。又如郭說「台灣人以雜種為榮」,若僅有此句,則冒犯性十足,但若參看之後郭的詳論,則此句卻未必是純粹的冒犯意圖。語言就是這麼曖昧的東西。
到這裡如果你以為我是在說郭講得很好、很對,那你就又判斷錯誤了。相反的,我認為那些言論充份反映郭的思想有偏激、誇大的傾向,所以他和李敖是朋友。--百楽兎 2009年3月27日 (五) 05:46 (UTC)回覆

回:Πrate=百楽兎

刪除只有同一個人?我不是都說了 撤銷或修改你那段的至少包括2009年3月26日 (四) 02:16 Ma191908、2009年3月25日 (三) 09:12 Vivaeastturkistan、2009年3月24日 (二) 11:01 MerinoSheep等人 而且這些人都不只撤銷你一次,我上面貼的只是最新撤銷或修改的部分。 這些都可以去編輯頁查證,你的理由一開始就不通。

你的立場有些偏,居然還在編輯頁上直接幫反對你如此修改的人貼上立場標籤。 Πrate=百楽兎"2009年3月27日 (五) 05:52 Πrate (討論 | 貢獻) (18,093位元組) (反對加上的人是刻意將讀者觀感導向可預測的方向。)" 編輯頁不是給你批評異己的工具。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27日 (五) 13:47 (UTC)回覆

高級外省人一段的主旨和重點在高級外省人嗎?明明不是,但卻要特別摘取出來,還反對我補上後文,分明就有刻意將讀者觀感導向可預測方向之嫌。--百楽兎 2009年3月28日 (六) 03:09 (UTC)回覆

重點當然是在高級外省人該句,明明就是,你沒有看媒體報導嗎? 難道重點會在於你貼的蚵仔煎嗎?

看了一下編輯記錄就只有你在強加該項,而撤銷你該段的至少三人,理由我都在前文說過了,如果不尊重討論頁以及多數編輯者你執意要編入該段,這已經有違維基百科精神。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28日 (六) 13:41 (UTC)回覆

你用意識型態來讀文章,綠的當然也可以看成紅的。不要再說什麼媒體了,我已說過多次,失言部份是媒體和政客定義的,然而有無後文卻會讓部份讀者有不同的感受。你執意要忽略可能影響原文文意的部份,如果是出於政治目的,就不要在這裡假中正。--百楽兎 2009年3月30日 (一) 15:26 (UTC)回覆

Πrate=百楽兎,你又來了,又在強加立場帽子在別人頭上。 你自己的政治目的才嚴重,Πrate=百楽兎之前還在本條目後面加入陳水扁等人和還加上一堆台獨的偏激偏見字眼好幾次,你都以為沒有人知道嗎?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83%AD%E5%86%A0%E8%8B%B1&diff=9585044&oldid=9585000

這是不是你口中的"刻意將讀者觀感導向可預測方向之嫌"?是不是"意識形態"?是不是"政治目的"? 還想假裝客觀中立,你的政治目的和意識型態才重!你才是依立場在編輯! 看你的用字,你明明就不是台灣人,卻自己認為可以代表台灣人的角度來編輯,認為高級外省人那不是重點的,不是非台灣人的說了算吧。 高級外省人看法,應該是問台灣人的感受,因為被罵的也不是其它地方的人。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31日 (二) 03:54 (UTC)回覆

說得好像我怕我寫的東西被人知道,莫名其妙。如果我寫的是事實,那就沒有誘導的問題。我只是把陳水扁金美齡的類似行為和郭冠英作類比罷了,皆非我自己杜撰,但就是犯了一些人的怒,於是被刪了。你怎麼不說說我在金美齡的條目裡也加入了郭冠英的類比?選擇性批評嘛。我早說過,撇開身分問題,這事件根本就是狗咬狗。
我才不管郭罵的是什麼人,他寫中文,我看得懂,我就有資格做編輯。你認為高級外省人那段的重點是在高級外省人,如果沒有後文的話,你的說法100%成立,但有了後文,你的說法就未必了。我一再強調,有沒有前後文有時會讓讀者有不同的理解,而你,出於政治目的,堅決忽視這個問題。反正你出於意識型態的編輯意圖已經再清楚不過了,在你能修正編輯心態前,你已不再有資格編輯此條目。
P.S. 為免你胡思亂想又張冠李戴,金美齡條目中最近編輯的一些IP用戶並不是我,特此聲明。--百楽兎 2009年3月31日 (二) 05:06 (UTC)回覆

由我上面網址就可知道你Πrate=百楽兎的立場有多明顯了。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83%AD%E5%86%A0%E8%8B%B1&diff=9585044&oldid=9585000

Πrate=百楽兎你寫的是事實?那兩條關郭冠英什麼事啊?會被刪是當然的!

我舉這個例只是證明你的立場有多明顯,而不是你自己口中客觀中立,別人都有立場。我看根本是反過來吧。 你前面說的是你覺得高級外省人不是重點,問題是你根本不是台灣人,你當然不覺得那是重點。

"反正你出於意識型態的編輯意圖已經再清楚不過了,在你能修正編輯心態前,你已不再有資格編輯此條目。"

Πrate=百楽兎你的結論怎麼來的?

我有沒有資格編維基不是你來決定,看我上面網址舉例的Πrate=百楽兎你的偏見和意識型態,以及你的身分,還有多人撤銷你Πrate=百楽兎的文章,你還是硬要編入,這幾點看來,真的要說沒有資格編的是你不是我。這幾句話你拿回去用吧。

金美齡的條目我從來沒有看過也沒有編過,不必此地無銀三百兩澄清。

如果你口氣不要那麼偏激,我可以退一步"暫時"讓你編那段,解除保護狀態讓大家編輯新的新聞,但是這段時間其他人撤銷那段就不關我的事了。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31日 (二) 07:59 (UTC)回覆

請管理員依以上對話裁決吧。 Ma191908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17:50 (UTC)回覆

Sean 建議:

我將「辱臺」節中,「高級外省人」引文刪去。因為:

1. 查其出處,事實根本不是與族群有關的文章,內容還是因為讚美臺灣小吃而寫,作者稱是「自嘲」的解釋,根據客觀全文,應屬可信。

2. 即便斷章取義,也無法牽拖到有何「辱」可言。言「高級主管」就是辱基層職員嗎?言「高級知識分子」就是辱失學之人嗎?…

就人性而言,無法說服高政治性格者,不往無關方面引申。

作為維基知識,還是應該基於客觀的事實與邏輯。

另一個alternative建議:

把「辱臺」的節名,改為「爭議性文句」,就可以將以上引文置回,也較符實。

「辱臺」本身不是個理想的小標題,本身具意識型態,且將郭定性。

我查了一下資料,郭也反蔣,某種程度是和李敖類似的人。

李敖類似郭的言論更犀利,是不是因為名氣大,就不用「辱臺」為李敖定性呢?(維基為李敖下的小標題是「特殊」,不就比較持平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8.166.79.189對話貢獻)於2009年3月20日 (五) 13:30 (UTC)加入。回覆

該段是被批評的焦點之一,不應省略。又條目下文有記作者本人已自辯為調侃之語,故我將整段補上,調侃與否,斷章取義與否,留給讀者自行判斷。--百楽兎 2009年3月20日 (五) 15:37 (UTC)回覆
高賽外省人。111.80.55.50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04:20 (UTC)回覆

中性為佳

那就把小標題改為中性的「范蘭欣事件」與「爭議文摘」。理由已如上述。

請不要高舉「留給讀者自行判斷」,標題又明顯表達價值判斷。


同時請不要再把「有部分人認為」刪除,扭曲成全體肯定的語氣。

維基反映的是一個「『共同』事實」,所以請避免把部分人的觀感,擴大為全體的口吻。

我再次提醒:一般的政客、媒體沒有「一致性」,是追求他們的立場,維基管不著。但維基必須有一致性,維基對李敖都已用「特殊」一詞作中性處理,沒有必要對郭特別作負面處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8.166.79.189對話貢獻)於2009年3月21日 (五) 19:41 (UTC)加入。回覆

為什麼郭會被台灣社會特別處理,那是因為他是行政機關的公務員,身分和李敖不同。若撇開身分問題,基本上整個事件就是經典的狗咬狗:極獨的貶低中華民國、中國和外省族群,極統的貶低台灣和本省族群,兩個極端互相謾罵、瞧不起。我是局外人,最中立,看得最清楚明白。--百楽兎 2009年3月21日 (六) 04:27 (UTC)回覆
反對一個國家跟反對一個族群差很多,郭冠英是反對可是一整個族群。相較於民進黨的尊重甚至認同華人,只是支持獨立、痛恨糞青(當然民進黨會把許多不尊重台獨的人定義成糞青、不過這也很合理),郭冠英顯然嚴重太多,郭冠英可是支持一個道德上更為低劣的政府來統治台灣並屠殺臺灣人。當然一些極獨者也會說出相當惡劣的言語,可是別忘了台獨派裡面自我控制能力總是很好,就算發言只是稍帶歧視外省人的味道,就必須辭官、平民的話就是被自己人制止;馬政府可是會以言論自由不處罰他的,民進黨從上到下真的是比國民黨好太多了。
更何況中國媒體也是郭冠英現象的共犯結構,這可以由中國媒體願意刊登這種文章證明;而中國政府更是理所當然的共犯,因為中國政府對中國媒體的控制力相當強、和諧能力也不用說,但卻不制止如此離譜的文章;所以說如果不跟中國政府劃清界限,也別想說自己是局外人。61.216.0.225 (留言)匿名者
看不懂你的邏輯,但也不想討論政治話題。--百楽兎 2009年3月21日 (六) 13:22 (UTC)回覆

網絡上一直有很多深綠的部落格,以各種極端的言論辱罵中國人,例如形容中國人是「支那暴豚」等,但可不見那些人有責任。我不相信那些深綠的部落格就沒有是由當公務員的人寫的。 反對一個族群會比反對一個國家嚴重嗎?一個國家是由很多個族群組成的,中國根據他們說法就有五十多個民族,反對一個國家真的就沒有那麽嚴重? 而且樓上IP氏也不能夠拿郭冠英來和整個獨派比較,應該把他和那些獨派的極端分子比一比,看看那一邊比較嚴重和大家的待遇是否一樣。現在的台灣連一首流行曲的歌詞都可以被獨派罵、說自己是中國人也怕有麻煩,到底獨派的自我控制能力在那體現出來呢 深綠的言論就沒有問題,深藍的就被人批鬥,看來台灣的言論自由也開始令人擔憂 219.77.88.251 (留言) 2009年4月7日 (二) 04:52 (UTC)回覆


將此人言論中的「台灣」一詞用「中國」代替,你們就知道他的言論到底有沒有辱罵別人,我也會說,網絡上一直有很多深紅的部落格,以各種極端的言論辱罵台灣人,例如形容台灣人是「倭寇走狗」等,但可不見那些人有責任。我也不相信那些深紅的部落格就不是中國人寫的。

我只有一個問題,深綠罵過中國人,那又如何呢?跟郭冠英該不該被追究責任有關係嗎?如果有,那是不是隨便一個日本官員都可以跳出來罵中國,而中國人也不能聲討呢?因為按你說的,也有一大堆中國憤青在網路上罵日本人都沒有被追究責任嘛,對不對?

我如果學郭冠英那樣批評四川地震說:災情發生時,我跟我太太還在做愛、吃飯,我還是照樣吃飯、大便、刷牙,蓬頭垢面到現場慰問災民,那才是作秀,有什麼用,人死了都死了。還捐個什麼死人款?請問各位寬大為懷的中國人,你們有什麼感覺?

請注意本頁第一項規範

請61.216.0.225注意: 「請不要將討論頁當成討論這個主題的論壇」

這裡是討論「如何記錄史實」。—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1.222.126.15對話貢獻)於2009年3月21日 (六) 13:12 (UTC)加入。回覆

這些話你們應該先對那位219.77.88.251說,而不是在61.216.0.225被動自衛反擊之後,才跳出來只限制反擊的一方搞假中立的拉偏架行為。36.235.153.159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2:49 (UTC)回覆

Sean 建議2:尚待平衡

引百樂兔:「郭會被台灣社會特別處理,那是因為他是行政機關的公務員,身分和李敖不同。」,所以問題點在「身分」而非個人,應進入「知識性」討論,而不僅在「政治性」攻訐。

但本條目,目前所錄均為政治事件,尚無納入此事件知識性討論的文獻,猶待增補。

這裡有人提到石之瑜,所以我到石條目看了一下,本條目至少沒有該條目的明顯不平衡。但對於「維基這種:言而有據、深思熟慮、字斟句酌後才下筆的理念」應該還有可實踐的空間。

我現在不作任何更動,等我回去好好作功課、作更多研究,再來作編輯增補的建議。(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我本來只是路過,但基於是維基最早的參與者之一,我願對本條目未來再作一些服務。

又:百樂兔是本條目的原撰者嗎?我查了一下,怎麼是幾度被封,有惡意記錄的用戶名?—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8.166.76.110對話貢獻)於2009年3月22日 (日) 15:55 (UTC)加入。回覆

我也只是路過的。--百楽兎 2009年3月23日 (一) 00:30 (UTC)回覆

若不願呈現原貌,敬請來此說明原因

郭案最被注目的1詞是「高級的外省人」,但查原文根本沒有「辱」的意思,甚至與族群議題完全無關。

本條目原將「我記得小時候從新竹上來,我們是高級的外省人哦」1句,作為辱臺文摘例證,我發現與事實不符,所以刪去。

百樂兔將該段全段引足,顯示真正的故事是記錄:郭感謝「本省伯伯」帶他去吃臺灣小吃「人間美味」,「那位長輩」「看我吃得樂,很滿意。」

全文的事實就是:郭在稱呼上就很有禮貌的尊敬「本省伯伯」「那位長輩」,同時讚美臺灣小吃。那來的辱?

引足全段後,讀者足以判斷是非。對於為什麼還有人堅持是辱,應該也會有一定的領會。所以,這樣的處理,我沒有異議。

但今天,又有人把全段刪成斷章取義的1句。造成偏頗的原因有2種,一種是無心、不夠周延;還有一種是故意、存心扭曲。

把全部段落事實,刪成曖昧1句的行為,有可能是故意。但我願意認為維基人應有一些共同信念,也有可能還是非故意,所以,我再把原段加回去。

如果有人堅持要再刪,不願呈現原貌,敬請來此說明原因。

Sean


讚美台灣小吃? 我簡直難以置信會有人認為郭冠英那篇文章是在讚美台灣小吃,

http://www.wretch.cc/blog/juyacw/5471588

只要把他的文章完整的看完,就知道事實上該篇通篇都是在貶低台灣庶民文化,貶低台灣小吃。

那句「高級的外省人」會被抽出來大加躂罰是很自然的,因為該文多處顯示郭冠英自認為自己是高級的語句。

斷章取義的是你,只要把那篇文章完整的貼出來就可以清楚的看出來,

你居然可以只引那一段來證明郭冠英沒有什麼「辱」的意思,是誰存心扭曲?

MerinoSheep (留言) 2009年3月23日 (三) 19:01 (UTC)回覆

  • 貶低台灣庶民文化,貶低台灣小吃?
抱歉看不太出來,全文只看似又一個老頭吃膩了一堆東西,在發牢騷而已。(廢話,哪一個圓環有賣過紅酒、牛排、大閘蟹、帝王蟹?)
台北市重慶北路上的建成圓環馬英九毀的。冤有頭,債有主。
現在是戒嚴了?還是中古時代在狩獵魔女?你可以對他的文章或身分提出質疑,但有必要斷章取義,各取所需嗎?除非您還可以列舉別篇舉證,此人果真頭殼壞去?
雖然健康好的時候,我常買台灣小吃。但建成圓環那邊,印象中卻沒去過幾次。(以前那附近不好停機車,只有路過聞香的份……)
-P1ayer (留言) 2009年3月24日 (二) 11:41 (UTC)回覆
  • 「人間美味」不是讚美?竟然是汙辱?

你的意識型態可以討厭郭,也可以在你自己的部落格把「人間美味」扭曲成汙辱。你的同好,可能還很高興。

但這裡是維基,是記錄事實, 尤其不去故意誤導事實。

就百科言,實在沒有必要引全文,但你既然這樣要求引全文,避免其他讀者誤以為真的還有什麼族群文字,我就全貼出來。

並不是每個人都以意識型態看事情,到底這是一篇普通的懷舊文,還是一篇族群文,讀者還是判斷得出來的。

我照著你的話作後,如果你還再把文章刪成斷章取義,同時故意把「高級的外省人」加粗(維基通常不這麼作),你的行為就足以說明你的動機了。

Sean

在辱台事實都已經公開於台灣各媒體上,他也承認過罵過台灣是鬼島,台灣人是台巴子倭寇等言論是他寫的,你還可以說成他在讚美台灣小吃? 你的偏見和已見太嚴重了,Sean。

請求原作者出面表明立場

有人一直企圖在此刻意斷章取義。

要求引全文,我也照著作了。卻又改成斷章取義,又不來此說明原因 ,就是怕讀者了解真相嗎?

我不想打編輯戰。

英文版維基,在此狀況可請原作者出面維持秩序,中文版也有類似機制嗎?

請求原作者出面表明立場:是否禁止再以編輯戰方式斷章取義?

Sean

高級外省人那段的編輯戰(半保護狀態)

118.166.73.10堅持把高級外省人那文全文轉貼(不只一段而已),但這已經明顯違反維基百科的編輯原則。

"被認為是惡意破壞:過度擴充頁面:加入過多重複的、無意義的內容。"

118.166.73.10是否就是Sean?

我認為這不是以斷章取義當藉口就可以全文轉貼,否則維基百科哪個條目不是Sean口中的斷章取義?難道全部條目都要全文轉貼?

我跟很多人已經多次撤銷他那段,但此做法沒用,他仍執意要貼,該怎麼辦?

我的理由是,維基百科的文章條目本來就是取重要言論,而不是故意全文轉貼破壞版面, 且除了撤銷該段的維基編輯者外,一般新聞也取該句為重點。由此認為,Sean的作法已經帶有偏見。

另外本條目已進入半保護狀態。


應追求事實呈現

我對以上匿名者與事實--且記錄在本頁--明確不符的陳述非常困惑。

我對我所有編輯意見,均在此具名留下理由,記錄如本頁。

但不同意見者,或者匿名、或根本不來此說明理由。使我根本不知道在和誰討論,以及對方問題點何在?

以上我已說明『就百科言,實在沒有必要引全文』,但MerinoSheep 要求『只要把那篇文章完整的貼出來就可以清楚的看出來』,我以為是他在打編輯戰,所以才照他的意思貼出來,怎麼會怪到我頭上來?

如果不是MerinoSheep,那麼是誰持續在作編輯戰?一定要斷章取義的是誰?理由是什麼?

如果採用百樂兔的建議,只貼1段「我記得小時候從新竹上來,我們是高級的外省人哦,不知那次怎會是一個本省伯伯帶我來台北。我來台北就想來圓環,那時東區還是稻田,101是敲敲打打、做槍炮反攻大陸的兵工廠,根本是野外。到台北來不是去西門町就是去圓環吃。那位長輩給我叫了蚵仔煎,加了蛋,人間美味,那時。他看我吃得樂,很滿意。」

我覺得大眾是可以接受的。

我建議:恢復百樂兔所貼的引句,讓讀者作判斷。

Sean

關於郭冠英歸國受中華統一促進黨派人保護一事,本人以現場目擊者的身份發誓以下所言屬實,並加入維基內容中:該黨人士有組織的統一行動、身著黑衣並刻意迴避警方的現場搜證錄影,令現場其餘一般接機民眾深感恐懼,加以隨後為郭開道時毆打抗議民眾及現場記者,狀似黑道幫派份子。218.163.170.162 (留言) 2009年8月24日 (一) 18:33 (UTC)回覆

全文都貼不代表事實呈現,且違反維基百科原則被認為是惡意破壞

看來Sean就是118.166.73.10沒錯。

因為就是你搞起編輯戰,全文貼上去已經違反維基百科的編輯原則,才會被設定成半保護。

"被認為是惡意破壞:過度擴充頁面:加入過多重複的、無意義的內容。"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7%A0%B4%E5%A3%9E&variant=zh-tw#.E7.A0.B4.E5.9D.8F.E7.B1.BB.E5.9E.8B

我頂多只能認同到野外那邊。

貼出失言那幾句話不叫斷章取義,維基百科本來就是取重要幾句編輯,因為媒體也是這麼報導的。 沒有人會全文都貼的,不然范蘭欽一百多篇要全部全文貼過來才不是你口中的斷章取義嗎?

蚵仔煎那段根本沒必要,跟失言也沒關係,根本是多此一舉。 而且這段早就很多人撤銷和編輯過,為什麼你硬要編進去? 其它好幾個編輯者的意見,你都不管嗎?

請尊重多數人的意見,不要自己一意孤行搞編輯戰。維基百科不是你一個人的。

由於IP用戶屢次加入侵犯版權內容因而保護條目。--Advisory 2009年3月24日 (二) 15:58 (UTC)回覆

了解 謝謝告知 不過那位IP用戶對照條目頁和討論頁編輯記錄起來就是Sean沒錯。


請不要自己變成郭冠英

Advisory?你是Advisory中的那一位呢?請具名,謝謝!

請看記錄,「要求貼全文」的是MerinoSheep,不是我。我本意是反對貼全文的,為什麼持續硬拗是我?

1.「重要幾句」是那幾句?我認為是知識問題,是可以討論的。

如果認為百樂兔的1段太長,我也同意可以討論刪減。

但「到野外」的幾句,是無意義的。我建議刪為:

「我記得小時候從新竹上來,我們是高級的外省人哦,一個本省伯伯帶我來台北…那位長輩給我叫了蚵仔煎,加了蛋,人間美味。那時,他看我吃得樂,很滿意。」

只要沒有意識型態的人,讀了這幾句,就知道這是一篇懷舊文,和族群是沒有關係的。

我們不能禁止別人扭曲事實,但維基不能故意埋沒事實。

你不會也明知事實是什麼,故意牽拖,不願意讓讀者知道真相吧?

這個長度,也比你所引其他多段負面文摘要短,希望不要再在長短上作文章了。(其實百樂兔的引文,已經比你的負面引文短了,但我不想再在此多說了。)

2.『請尊重多數人的意見,不要自己一意孤行搞編輯戰。』

這裡具名討論此點的共有4個人,百樂兔和Player 和我的意見是一樣的。

明明是3 比1,你為什麼不尊重多數?『其它好幾個編輯者的意見,你都不管嗎?』

3. 『維基百科不是你一個人的』

我請你具名討論,就是你的發言內容,已經不像 Advisory,而是代表你個人了。

(我真沒想到,打編輯戰的竟然是一位 Advisory, 我前文還邀請 Advisory 出來說公道話哩!)

我是wiki 早期參與者,就是篤信 wiki 「自由人」的觀念。在 wiki 並沒有「官」,Advisory 並沒有比自由人大。

如果 Advisory 自認官大學問大,沒有雅量接受他人討論建言,久而久之,『維基百科就會變成Advisory一個人的』。

4. 請注意身分

郭冠英事件的問題點是他的「身分」。

我尊重你有個人的價值判斷,如果你用個人身分,我會理解,也會盡我一切力量,尋找「論理」上的最大共同處。

但如果你要用 Advisory 的身分,很抱歉,你就必須中立。與事實不符、選擇性的處理,是不宜出現的。

郭冠英因新聞局官員身分,不宜主張意識型態。同理,維基的Advisory 身分也一樣不宜主張意識型態。


抱歉,率直之詞可能令你聽了不開心,但這就是維基精神,請你諒解並共同來維護!

Sean

---

給Sean:

我看不出來merinosheep什麼時候叫你貼全文了 他只是說看了那篇全文就知道郭冠英確實有辱台言論 並且確實有他自視為高級的證據 是不是那就交給大眾判斷 為什麼你硬要打烏賊戰?

而且郭冠英事件被罵的最慘的就是那句高級外省人的說法啊 本來就應該將那句特別摘錄出來 你不但想避重就輕 還想想模糊焦點 那句是什麼意思也該交給大眾來判斷 你憑什麼要求讀者接受你的想法?

退回你的編輯的編輯者有好幾位 你的3:1的說法從何而來? 而且百樂兔和Player只同意你部分認知 可沒支持你亂編輯

最後 你露餡了吧 還說你是早期維基參與者 Advisory只是個編輯者的ID 擔任管理幹部的職位而已 你連這個都搞不清楚?

                                                           我只是個路人 不想看見你把你的意識型態強加大眾之上


Sean搞起編輯戰還沒有自覺?

我跟上面回應的不同人。我是上面回應貼出半保護的理由的那位。

118.166.xx.xx=Sean,貼高級外省人全文的是你,你推藉口給MerinoSheep沒有用,因為他沒有貼全文,請你先有自覺,就是你違反維基原則搞起編輯戰。 而且Advisory指的IP用戶就是你。

你居然以這裡有署名的來說大家支持你看法?你怎麼不看看原條目編輯頁多少人撤銷你118.166.xx.xx=Sean的編輯? 何況很多人在這頁只是不知道怎麼具名而已,這頁的編輯反對你的人還是居多。

我看你根本搞不清楚,Advisory是管理員,他什麼時候打編輯戰了?他只是來為了來防止你的破壞才把該條目設為半保護。 打邊輯戰的人是你118.166.xx.xx=Sean,你不顧其他編輯者意見硬要編全文進去,而那明顯違反規定。

"被認為是惡意破壞:過度擴充頁面:加入過多重複的、無意義的內容。"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7%A0%B4%E5%A3%9E&variant=zh-tw#.E7.A0.B4.E5.9D.8F.E7.B1.BB.E5.9E.8B

Advisory也提到你的違規"由於IP用戶屢次加入侵犯版權內容因而保護條目。"

你說要中立,那麼大家的看法撤銷你的看法,你都無視,這叫做中立? 你根本就是依你自己的喜好在編輯。不要假借中立之名行己見之實。

請停止編輯戰並尊重讀者閱讀權益,並以多方角度看待范蘭欽事件

你們戰編輯戰很沒有必要,百樂兔的文摘版本我認為已經能保持精簡下又能還原原文之原貌。對於『高級外省人』一詞指射的是誰,該不該刪除,則是讀者自行判斷之權限,而非編輯者自認是否應給讀者看的權限。


Sean,這也是我認為你一開始刪除毫無理由的原因,可信與否的價值認知應是給讀者自行判斷,而非編輯者說了算。我不希望再看到任何編輯者再以自己的認知類推適用在所有讀者"應該"看哪些資訊,並"應該"評斷為何,因為做這件事就已反編輯中立。我們可以在多一個衍生閱讀標題下給予原文之連結,但擅自把無消化摘選的全文全收,或自認該文義並非如此而欲之刪除者,都不是恰當能做到還原事實的編輯。對此僅感到遺憾。


范蘭欽事件為何會引起軒然大破?這也並非全然是政治問題。一個本應格守行政中立依法行政的事務官,想匿名規避責被踢爆後又大言不慚說其歧視言論為其身分所寫,此舉業已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四條第二款、第五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六條第四款之慮。且未告知主管機關擅自離職至加拿大,也未辦交接事宜、業已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十條之規定。

郭冠英說詞反覆影響公懲會調查進行,被新聞局考績委員會懲處兩大過免職也僅是凸顯其言行並不適任於事務官之事實。我想深知人事行政與行政中立原則的各位也深知郭的言行並非僅是言論自由,而是身為公務人員應注意而不注意行政中立的問題。希望各位不要再單純地以政治眼光看待這則事件背後的意義。 midas82539

我覺得蚵仔煎那段沒有必要,跟失言無關,且那段已經被撤銷多次了。 保留到野外就好。 另外原條目章節仍有Πrate在硬加全段,那已經很多人撤銷過了,且目前還在討論中,為什麼他仍然要編進去?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04:24 (UTC)回覆


鎮反肅反才是重點

郭冠英的高級外省人一說並不會真的惹惱臺灣人、「台獨份子破壞貓纜」一說也被當成笑話;是鎮反肅反一詞讓臺灣人認為他應該撤職查辦。

鎮反(鎮壓反革命)這個條目已經存在,請在本文裡面加上此連結。

118.168.33.253 (留言)匿名者

與事實和一般社會認知不符,高級外省人說挑起族群問題就是此事件的導火線。 Ma191908 (留言) 2009年3月27日 (五) 13:50 (UTC)回覆

我也認為這是重點,新聞那時候還把這點寫成「殺光台灣人」,在此條目被百樂兔引用原文糾正。當然,後來的新聞(大部分是統派媒體),這點都沒有強調,政府官員也不敢為了這句話重批郭冠英,怕加深民眾印象。Shamanlim (留言) 2009年3月28日 (六) 12:25 (UTC)回覆

我不知道台灣如何報導,但對香港人來說,肯定是他種族主義言論較刺眼。—Kittyhawk2(談♥) 2009年4月30日 (四) 01:59 (UTC)回覆


「辱台爭議文摘」與「涉台爭議文摘」

個人認為,「辱」字包含價值判斷(比如所謂「卡弗蒂辱華事件」),不如改成中性的「涉台爭議文摘」。諸位的意見?211.95.176.6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18:37 (UTC)回覆

@Es91213請說明此文中立性有爭議的原因,以便讓各編輯者討論和改善。--歡顏展卷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22:49 (UTC)回覆

我先說明當時會放上POV模板是當時條目敘述一開始就特別標示「高級外省人」,我認為這種敘述嚴重違反中立性。今天再度審視條目,我覺得「曠職、瀆職及以筆名范蘭欽撰文發表辱與國家言論與貶抑與其政治立場不同的臺灣本省人。」這句話本身偏離中立,後面附上的兩個來源一個是謝長廷個人看法,另外一個應該是有不同意見的用戶特別放上以證明不是針對省籍。且重點是兩個網頁皆是部落格。我看先刪這兩個連結,這句話要怎麼修改再說。es91213留言2017年6月6日 (二) 02:27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郭冠英中的6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7月23日 (日) 21:1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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