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4年8月

中华爱国阵线在话题“管理员乌拉跨氪解任议案”中的最新留言:10年前

中国经济网又被当成广告外连了

中国经济网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4年5月#某用户大量加入“中国经济网”的外链Special:用户贡献/Aoxiaoli(已于2014年8月1日被永久封禁)。--Mewaqua留言2014年8月1日 (五) 04:17 (UTC)

急需解决:Wikipedia:优良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

现在页面还是空的,明天就要登上首页了,到时若还是空的,就要沿用8月2日的优良条目了。@Jarodalien

由于页面目前被保护,创建的内容就放到讨论页吧,然后随时@管理员处理。Bluedeck 2014年8月2日 (六) 17:16 (UTC)

放在讨论页,手机编辑。--116.29.49.165留言2014年8月3日 (日) 00:37 (UTC)

唉我真无语了……就算是空的也不用沿用前一天的,也应该是用之后的吧。--6+留言2014年8月3日 (日) 01:23 (UTC)

那后一天的咋办叻 Bluedeck 2014年8月3日 (日) 02:04 (UTC)

我们成功地赶跑了一个新用户

前几天在微博上看到一个人满腹牢骚发了两条微博吐槽维基百科。过去跟他私信,下面就是我们两个的对话。不要生气,一个多少懂些网络知识的人初次编辑维基百科,像下面这么想很正常。

能看到维基百科某些管理员被罢免过就已经说明他曾经认真研究过维基百科数不胜数的方针和指引中的一部分。而为什么当他看到管理员直接在他的用户页中留言道“不具建设性的编辑”时,能够如此反应?当我看到了他提到“不具建设性”这五个字我就立刻意识到是我们经常在用户讨论页中留言所使用的模板作祟。管理员和巡查员们反复地使用这些诸如{{uw-create1}}之类的模板,很好地顾及了在维基百科上打广告的那些垃圾用户的想法,但是却恰恰没有顾及到这些真正想为维基百科做贡献的人的感受。多费几句话是不会死人的“不具建设性”这五个字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维基百科这个还有着“维基礼仪”这个说法的地方。

这个人最后被封禁的理由不是屡次添加不当页面,也不是3RR,而是人身攻击。他管几个管理员叫“垃圾”。这个能跟我在微博上心平气和说这么多的人,居然能管管理员叫“垃圾”,可见我们对待新手到了什么程度!等到最后,他说了什么?“我知道这个地方没救儿。”

“我知道这个地方没救儿。”

!!!

这就是一个加入维基百科、仅仅编辑了一个条目的用户对维基百科最后的态度。我们应该反省什么?最起码我们足够可以从种种细节都能窥探出这个用户是值得我们为他详细解释有关方针的。但是却没人这么做。--Techyan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14:42 (UTC)


表示哀悼。其实很多维基人(包括我自己)都是这么过来的,有的能接受那种看起来很不舒服的速删通知(毫无疑问我当年就收到了),而有的觉得这是不友善、排斥他人的体现。感谢楼主细心了。--Kou Dou 2014年7月26日 (六) 14:51 (UTC)

可惜Wikipedia:非原创研究恰好不是他认真研究过维基百科数不胜数的方针和指引中的一部分。-Mys_721tx (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15:12 (UTC)
这个人的都已经出书了,应该不能算作原创探究了吧。更何况我想说明的是现在我们对新手的态度的问题,而不是这个人和这件事该如何处理。--Techyan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15:51 (UTC)
抛开利益冲突的问题不谈,该书是出版不到两个月未经同行评审的科普读物,支持不了条目中的那种特别的断言。-Mys_721tx (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17:57 (UTC)
看完之后觉得这位仁兄的行为与他遭遇到的状况是适得其所,并不特别觉得可惜。有这种特质的人反正也不适合维基百科的协作特性,随缘吧!--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7月26日 (六) 15:19 (UTC)
到底条目是哪个?如果容易写的话,修改一下不会很难,如果那样修改能够挽回一些信心的话,也是值得的。--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7月26日 (六) 15:41 (UTC)
导师计划现在基本上是废的。--广雅 范 2014年7月26日 (六) 15:59 (UTC)
泅水大象™所言真是说中许多人心声呀!的确不是每个人适合待在维基百科,反正跑了一位也不会影响维基百科。这种情况好比是男女之间在维基百科协作活跃度差异很大,证明了男性比女性更适合待在维基百科。--114.26.139.6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16:29 (UTC)
维基百科也有很多优秀的女性参与者,我并不觉得性别与适不适合待在维基百科有绝对关系。事实上,像我这种会打字的大象都可以混那么久了,我相信只要是人类一定更能胜任愉快。--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7月26日 (六) 16:50 (UTC)
会打字的白磷路过  囧rz...反正只要适应社群就好了,不会就抄袭模仿别人怎么做嘛……至于善待新手,我想善意推定不只是空话,应该落实到行动中,比如TW的[回退(AGF)]就是个挺好用的东西。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7月28日 (一) 06:25 (UTC)
User:MatthewZhou --Mewaqua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17:00 (UTC)
这样的情况以来自中国大陆的参与者居多,他们还以为维基百科的方针和指引与百度百科等大陆百科网站的规定一样。--Lanwi1(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17:29 (UTC)
维基百科是许多人一起的协作项目,礼仪是最基本的东西,封禁也不是为了惩罚谁,而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让用户了解维基的基本方针,知道什么是不能做的。--Aoke1989留言2014年7月27日 (日) 12:30 (UTC)
这件事也不能全怪我们吧,我觉得这位新用户也没有做到了解方针和指引。其实新人常常遇到这样的事,正如各位所说,封禁不是为了惩罚谁,而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让用户了解方针。当然的,尽量不要伤害新手也是很重要的。--挑骨头。留言2014年7月27日 (日) 13:15 (UTC)


这件事新用户或许有部分责任,但社群有经验的人应该扛下更多责任:@MatthewZhou

  1. 英文版有en:Event_(philosophy)
  2. 英文版的en:Event_(philosophy)有引用的问题
  3. 英文版的en:Event_(philosophy)的External links有三个可靠来源

所以,只要把External Links三个可靠来源按方针及指引写成条目就可以了。英文和中文都一样。--❦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7月28日 (一) 01:03 (UTC)

补充一点,虽然我同意上面部分维基人的判断,认为该新手/编者或有COI的问题,而 信息论思维 http://item.jd.com/11496923.html 这本书是科普书但没有同侪审查过的,然而en:Philosophy_of_information的确是一门哲学分支,我将毕业的所上亦有Professor of Philosophy and Ethics of Information,Luciano Floridi 前几天才和我论文指导教授一起去了腾讯高峰论坛。其本上哲学家发展的理论各自不同,还是按有可靠来源的二级及三级来源写作就是了。我想问题就会变成,这位维基新手会不会多把其他可靠来源的内容翻译过来,还是只想写他的个人作品。--❦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7月28日 (一) 01:15 (UTC)

作为当事人,我想说的是,该用户一直把某个人(非业界权威)对信息的定义(非业界共识的定义,自创的)加入到条目,明显是原创研究。我也在摘要中提醒他不要原创研究,但是这位用户根本不理会,还在我的用户对话页一上来就气势汹汹的留言,说话很不好听,根本不是如上面说的那样有心平气和的时候,一开始就是愤怒的指责和谩骂。对不起,对于这样的人我是绝不会在他的用户对话页去留言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28日 (一) 02:25 (UTC)
  • 个人意见,埋着头回退外加编辑摘要留言还是不如在对话页回应好。我感觉他第一个留言态度还算可以,后面被无视+反复回退才开始肆意谩骂的。(火气也真不小就是了。) --Kuailong 2014年7月28日 (一) 02:41 (UTC)
  • 此用户再如何熟悉方针与指引,似乎他都不了解第一手资料与第二手资料的差异。--180.172.239.231留言2014年7月28日 (一) 02:50 (UTC)
  • 编辑摘要不能算作是有效的沟通,我想这在维基应该是共识。我们总在说维基对新手不够友好,另一方面却又希望他们藉着冷酷的模板自我成长。楼上有人认为维基理应以此大浪淘沙,于是留下的都是能独当一面的精英,但至少在下难以苟同。—Chiefwei - - - ) 今天, 11:18 AM (UTC+8)
想起了User:Waeping这位编辑,在创建条目因版权问题被删除后,他告诉别的编辑我是原作者如何才能发表,大家也都回复了他的问题,几篇条目因关注度提删后,他开始学习如何添加来源等。我以为这就是白河君讲过的竞争者思维与共存者思维的差异,竞争者思维不允许别人去删除自己的编辑(顺带说一句,那位用户既然能翻出管理员罢免案的存档,翻阅一下方针指引应不会太困难),将别的编辑认定成敌人,对人不对事。而共存者思维是,你删除我的东西,那么请告诉我什么叫原创研究、什么叫关注度等等,而不是像上面那位用户一般因为删除了他的编辑就去否定别人在维基的一切工作,最后发展到辱骂他人。——Aoke1989留言2014年7月28日 (一) 03:33 (UTC)
新手是不太会看摘要的,建议还是写在对话页上。BTW,对老手而言做维基客服是真的有点讨厌就是了,有的人死活就是不想自己看关键字,非要巴着你打破沙锅问到底。老手也是无薪志工,没什么道理要求他一定要变客服。总觉得解决方法,恐怕是看维基能不能弄个临时性的语音通讯,有问题用讲的快一点。--Reke留言2014年7月28日 (一) 14:11 (UTC)
是的,往者已矣来者犹可追,我觉得这次事件未必要个人化,看有什么能补强的做一做。--❦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7月28日 (一) 14:14 (UTC)
  • 其实像我这样的新手,是从修正笔误一点点成长起来的,近来也为少数几个条目做了内容扩充,从未被提删。偶尔看到最近注册的用户的对话页,满满的快速删除和侵权通知,这又是为什么呢?另一面,管理员对这个被赶跑的用户使用的模板对于真心想做出贡献的用户来说,除了提供几个链接,没有任何帮助。--Tigerzeng留言2014年7月29日 (二) 08:33 (UTC)
应该是形形色色新用户看多了之后,光是从初步接触时的几个印象就能大致判断这是什么样性格的人物了。对于没啥机会长留在维基百科上好好做出贡献的人来说,有时浪费很多口舌好心解释一堆东西,只是浪费时间而已。就如同上面已经有人提到,大家都是义工,又不是领薪水的客服人员,换作我也是宁可把时间用在维护其他条目或编写条目上吧。--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7月29日 (二) 08:58 (UTC)
请问泅水大象是如何“初步接触时的几个印象就能大致判断这是什么样性格的人物了?”呢?另外,Chiefwei认为“楼上有人认为维基理应以此大浪淘沙,于是留下的都是能独当一面的精英”指的是哪一或几位呢?-- Ktsquare 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12:20 (UTC)
没啥特别的判断方式,有时这只是一种感觉。--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7月29日 (二) 12:29 (UTC)
那么泅水大象的意思是大象可以“初步接触时的几个印象”就能靠感觉“大致判断这是什么样性格的人物了?”吗?如是,感觉是如何呢?如何知道“有这种特质的人反正也不适合维基百科的协作特性”呢?其次,百無一用是書生判断“某个人对信息的非业界共识的定义加入到条目中明显是原创研究,然后认为说过“摘要中提醒他不要原创研究”,得到这位用户在“百無一用是書生的用户对话页一上来就气势汹汹的留言,说话很不好听,根本不是如上面说的那样有心平气和的时候,一开始就是愤怒的指责和谩骂”的感觉,所以做出“对于这样的人我是绝不会在他的用户对话页去留言的”的人物性格判断,好歹也有个准则。-- Ktsquare 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12:54 (UTC)
要不要做详尽一点的回复,还是简单的使用快速模板,都是处理案件者的个人自由,既然是个人自由,何需确切的准则?如果真的要说,我通常都是用对方初次回应时的态度做简单的判断,留言“为什么你要删除我的编辑”这种指责型的发言,与“请问我有哪里犯错”这种自省型的留言相比,前者通常都是没救的那一型居多……--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7月29日 (二) 14:18 (UTC)

至少所有uw系模板都应该注明这是自动生成的。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7月29日 (二) 12:43 (UTC)

玩维基还是要脸皮厚一点。以前我刚来的时候也写过一些没关注度或者原创研究的东西。--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03:50 (UTC)
我很久以前就计划吧苏珊模版,存废模版,关注度标签,维护标签,苏珊存废侵权通知,警告模版的语气和设计统统翻新,可惜没做到。。Bluedeck 2014年8月2日 (六) 17:30 (UTC)

方平真是不来维基时间太长,搞得问问题时反而像个新人了。--Zhxy 519留言2014年8月3日 (日) 14:23 (UTC)

有人在林杰梁留话“报案并对编辑的网友采取法律行动”是在搞白色恐怖吗?

查阅林杰梁2014年6月14日 (六) 11:41 版本显示这段记载:

林杰梁医师死后,其维基百科生平、以及家人资料、贡献不断遭受不明人士的恶意篡改,每每经其学生以及家人更改为正确资料后,又被恶意更改。据悉,此问题已经报案,并将对恶意修改的人采取法律行动。

这种事拿来报什么案,警察要如何受理这案?而且人人都可编辑,这么多人编辑来编辑去,这又如何去追查哪些人编辑才算恶意修改?所谓法律行动是想做什么用?这些问题我都不明白,因为维基百科明明就是一个人人可编辑的地方,这么大的个体存在,而且营运管理的单位都在国外,还有线上的管理员也都是透过编辑的网友们票选出来,这种连找谁去告都不知道的人,却反而怪编辑的网友,难道这种人是在搞白色恐怖吗?请林杰梁粉丝搞清楚状况再来放话吧!--111.252.233.179留言2014年8月4日 (一) 14:01 (UTC)

先搞先清楚什么是白色恐怖吧。说“编辑的网友”真是太污辱这词了,见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台湾文学人物破坏者,这人的特点之一就是会破坏后装作不知情来宣扬自己的恶事。--Outlookxp留言2014年8月4日 (一) 14:09 (UTC)
Wikipedia:不要诉诸法律威胁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5日 (二) 13:51 (UTC)

问:同一新建条目涉侵权和广告,取何种处理方式为佳?

如题,当一新建条目同时满足侵权和广告宣传时,该走侵权待验证还是走G11速删比较好? --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05:38 (UTC)

以前讨论过这个话题,应当走侵权;因为速删对新手并不友好。--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7月11日 (五) 05:48 (UTC)
我认为视情况而定,若侵权条目有明显宣传性语调的话走G11速删,反之走侵权。--Lanwi1(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6:32 (UTC)
走侵权更节省资源。发广告常会在速删后重建,而走侵权避免了同一条目在短时间内删了建建了删。乌拉跨氪 2014年7月11日 (五) 08:11 (UTC)
在下暂采侵权待验证,然后再在用户讨论页提示不建议采用维基百科来进行广告宣传。--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7:10 (UTC)
走侵权有时候对方会真给OTRS发授权信,这样侵权解决了最后还是以广告给删了,也不怎么省资源。--Kuailong 2014年7月17日 (四) 12:49 (UTC)
其实广告条目重写可以解决(但还有关注度...)--Temp3600留言2014年7月24日 (四) 10:28 (UTC)
若从标题起就是有广告嫌疑,则直接走G11,如果由标题以及原内容判断重写依然能有可能成为有关注度并且能找到可靠来源的就走侵权待验证。。。。--JuneAugustRe: 2014年7月30日 (三) 08:22 (UTC)

行动版不能编辑重定向

行动版不能编辑重定向。如:维基百科 中文维基百科 ,一定要自己打网址吗?维基百科中文维基百科--Jason924tw留言2014年8月6日 (三) 05:33 (UTC)

提议举办悼念(?)照片上传活动

最近台湾接连发生复兴航空222号班机空难2014年台湾高雄气爆事故,然而正如各位所知这类灾害事件的照片有时候会往往被忽略,这导致维基百科之后空有内容却只能拿些相关照片作为点缀。昨天刚好遇见一名新手愿意贡献其手机拍摄的气爆事件现场照片,对此我想在这科技发达的时代应该也有许多人其实也有这类照片、但不知道可以上传并且贡献维基百科。因此我希望在8月5日至8月7日期间,以类似维基百科:身边的逸夫楼的方式鼓励维基百科用户贡献其图片。虽然这可能不像逸夫楼般于中国大陆都有其建筑,然而透过悼念的形式/口号或许还是能够加减引起众人注目,不知大家认为这作法是否可行?--KOKUYO留言2014年8月2日 (六) 19:04 (UTC)

然后这个可以在Template:AdvancedSiteNotices上预设仅有台湾地区看见即可。--KOKUYO留言2014年8月3日 (日) 04:24 (UTC)
你自己搞个公告啊。--♥VC XC 2014年8月3日 (日) 04:43 (UTC)
呃……这东西不是先提出讨论在执行会比较好吗,虽然我是有先拿之前的样板做了个User:KOKUYO/工作区77。--KOKUYO留言2014年8月3日 (日) 04:47 (UTC)
(+)支持 我来组成共识~另外黑丝带向左固定会比较好看 Bluedeck 2014年8月3日 (日) 17:41 (UTC)
跪求技术神手帮忙Orz……然后不知道中文维基百科有没有人是共享资源那边的管理员?如果有需要或许可以帮忙一下。--KOKUYO留言2014年8月3日 (日) 18:17 (UTC)
(-)反对:高雄气爆的受灾户反对游客拍照。[1][2][3]--M940504留言2014年8月5日 (二) 11:23 (UTC)
别将灾难与逸夫楼相提并论,仿效维基百科:身边的逸夫楼举办活动,这非但无人支持,而且会被遭人唾弃“没有同理心”,所以就更别说将照片上传到维基百科了,否则这样做与围观民众、观光客有何差别?若不想被人当成是幸灾乐祸,就请别趁灾难发生时举办活动。--111.252.234.27留言2014年8月5日 (二) 16:48 (UTC)
64搞不搞?--Qazwsaedx留言2014年8月6日 (三) 07:35 (UTC)

去伦敦参加维基大会的朋友们麻烦更新一下页面

Wikipedia:2014年维基媒体国际大会,谢谢了。--百战天虫支持维基一万年 2014年8月5日 (二) 14:59 (UTC)

行动版不能在监视列表-列表点选讨论页

行动版不能在监视列表-列表点选讨论页,虽然我晓得这应该是全域维基百科都有的问题。---Jason924tw留言2014年8月8日 (五) 06:02 (UTC)

(~)补充,可至Special:编辑监视列表观看,但行动版监视列表没有连到Special:编辑监视列表的连结。---Jason924tw留言2014年8月8日 (五) 06:07 (UTC)

Wikipedia 吧被封

建议吧友们到 Wikimedia 吧坐坐。-- 2014年8月4日 (一) 14:43 (UTC)

哈!?--地底深山留言2014年8月5日 (二) 02:38 (UTC)
WP吧被和谐了……--Lanwi1(留言) 2014年8月5日 (二) 02:49 (UTC)
谁举报的??--Y814756748--留言 2014年8月5日 (二) 05:43 (UTC)
我估计是知道WP吧里有批评百度的留言的人举报的……--Lanwi1(留言) 2014年8月5日 (二) 07:14 (UTC)
通过搜索引擎搜到的帖子还可以进……主页挂掉了,发帖显示“未知错误,错误号:230274”。  囧rz...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8月5日 (二) 07:37 (UTC)
表示哀悼。百度那德行……封这个也不算太意外。—Kou Dou 2014年8月5日 (二) 07:45 (UTC)
和谐大法好 ⋯⋯--Qazwsaedx留言2014年8月5日 (二) 10:41 (UTC)
李彦宏好。—Kou Dou 2014年8月5日 (二) 10:46 (UTC)
找到个新地方——维百吧!@aoke1989 --Nigel 2014年8月5日 (二) 11:43 (UTC)
 白磷觉得这挺赞的。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8月5日 (二) 12:27 (UTC)
论坛很多年前就被贴吧跟微博取代了,何苦吊死在猫盟上?--183.26.214.14留言2014年8月6日 (三) 04:01 (UTC)
表示还能一键签到……猫盟那边似乎要重新活跃了--广雅 范 2014年8月5日 (二) 14:16 (UTC)
为何不存档?--百战天虫支持维基一万年 2014年8月5日 (二) 15:02 (UTC)
唉,贴吧里总有人喜欢坐进来漫谈政治,我等人再怎么谨言慎行再怎么和谐,也无济于事╮(╯▽╰)╭ - I am Davidzdh. 2014年8月9日 (六) 13:03 (UTC)

用户框

我可否自己制造用户框的呢?dalistationeryDalistationery留言—以上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4年8月8日 (五) 09:30加入的。

Wikipedia:用户框Wikipedia:用户框#创建用户框---Jason924tw留言2014年8月8日 (五) 13:08 (UTC)
我觉得应该可以,另外记得留言~~~~- I am Davidzdh. 2014年8月9日 (六) 13:07 (UTC)

拉丁语维基百科发现一位大神

la:Usor:Andrew Dalbyen:User:Andrew Dalby……虽然此君仅仅是维基(尤其是印欧语系维基)上诸多大神之一,但是看了其用户页依旧有些感慨。在这里开楼让大家围观一下XD—Kou Dou 2014年8月4日 (一) 13:37 (UTC)

=en:Andrew Dalby。—Kou Dou 2014年8月4日 (一) 13:42 (UTC)
人物条目来源算不上充足,不然就考虑让他上DYK了……他是不是写过香料?--JuneAugustRe: 2014年8月5日 (二) 05:52 (UTC)
香料?表示没有印象……这是个语言学家啊。—Kou Dou 2014年8月5日 (二) 10:48 (UTC)
竟然会十种语言,为毛没有汉语?--百战天虫支持维基一万年 2014年8月5日 (二) 15:03 (UTC)
愚见,罗曼语族日耳曼语族等拼音文字之间相通(就像懂英语的阅读苏格兰语没有太大鸭梨),在此君所拥有的环境下努力学好,并不极度困难。汉语跨度太大,难度可能会更高……—Kou Dou 2014年8月5日 (二) 15:16 (UTC)
他在日文维基有用户页呢...可怜阿,中文、汉语在古文的表现一流,但当今来看表达、翻译等表现力都远不如拼音语言和文字,是否走到尽头了...?--..令12 2014年8月5日 (二) 15:32 (UTC)(~)补充 更令人无奈的是,表和表的字词转换坏掉了...唏嘘--..令12 2014年8月5日 (二) 15:36 (UTC)

@水思:中文和汉语有何不同?--地底深山留言2014年8月9日 (六) 11:33 (UTC)

中文根本没有走到尽头!中文(特别是繁体中文)比任何一种拼音文字都要优越(话说表达的转换坏掉了?)-- シャナ™蜜瓜包 购买点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6日 (三) 10:16 (UTC)

@Panzer VI-II:中文当然比拼音文字更胜一筹。不过我觉得正繁体不是决定因素呀!--地底深山留言2014年8月9日 (六) 11:27 (UTC)

中文是分析语,这个优势很大,很大,很大。。。Bluedeck 2014年8月13日 (三) 05:11 (UTC)
他有研究古代食物的,写过拜占庭的风味。--Ludwigzhou留言2014年8月5日 (二) 15:43 (UTC)
回水思君:在下倒没有这么悲观,“尽头”也许不至于。有时候作为惟一现存语素文字的使用者反而有种自豪感。只是庆幸汉语没有像越南语那样惨遭拉丁化、庆幸台港澳和海外华人能够保留繁体中文……(长期使用不转换的表示对字词转换故障毫无感觉-_-#)—Kou Dou 2014年8月5日 (二) 15:51 (UTC)
果然是有香料的《危险的味道:香料的历史》,上墙吧。--JuneAugustRe: 2014年8月6日 (三) 08:30 (UTC)
他在日语有用户页只不过因为日语版排名靠前罢了。他在那根本没有用日语的编辑。除了拉丁语,他其他用户页都英语。这只能说明中文维基百科没有在维基世界里代表中文,跟中文走到尽头有毛关系?真正的大神,是不会去更改自己的传记条目的。--2001:250:4001:5001:4518:B5EB:D162:350B留言2014年8月10日 (日) 06:26 (UTC)

伙计,可以看看这个

在看这个[4],发现回答者易百科的logo用的是维基球的一部分,算侵权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8月11日 (一) 00:44 (UTC)

网易新闻客户端,易百科栏目。-- By LNDDYL.(留言2014年8月13日 (三) 05:15 (UTC)

问:有编辑中文维基百科的视弱或失明人士吗?

有编辑中文维基百科的视弱或失明人士吗?在偶然看到WP:ACCESS后想到这个问题。--DukeAnt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00:31 (UTC)

Shangkuanlc写过一篇相关的文章,大体来说使用维基百科尚有不少困难,贡献更加不易。--Aoke1989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03:07 (UTC)

车牌要不要遮?

在将照片上传共享资源之前想到这个问题,拍到车牌需要遮吗?还是没关系?--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14:52 (UTC)

严格来说如果是在公共场合拍到,就不会有侵犯隐私问题,但如果是利用长镜头拍摄停在私人空间的车(例如停在私人豪宅自家院子里的车子),暴露其车牌就会有侵犯他人隐私的疑虑了。但一般来说如果不会太麻烦时,我还是会顺手处理一下以后再上传。特别一提的是在试过的几种模糊处理手法中,动态模糊(motion blur)是我觉得效果最好的一种,因为只要系数设定正确,这种模糊处理方式会让牌照上的字还是保持远看一个一个独立的视觉效果,只有在近看时才会发现字其实是模糊无法辨认清楚的,如此一来就不会因为模糊处理而破坏了照片的视觉美感(有些太突兀的处理手法,例如把牌照直接挖白一块,老实说真的很碍眼个人不是很推荐)。提供参考!--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8月17日 (日) 16:45 (UTC)
 
感谢大象君的建议,图片已处理并上传,见右侧。--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6:02 (UTC)
对!这就是我所谓的“远看看得到字,但近看根本糊成一团”的视觉效果,而且我觉得你的技术更上一层楼,近看时视觉效果像是脱焦而不是软件后制,非常地“自然”完美呢(笑~)。--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8月18日 (一) 06:37 (UTC)
我是用Paint.NET把照片下面一整条给模糊处理,不是个别处理才会看起来像失焦。--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10:34 (UTC)
原来有此一招!下次如果遇到整牌牌照要处理时会参考看看。--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8月18日 (一) 10:36 (UTC)

关于疑似广告的问题

究竟什么样的词条才会被定为是广告--点点半半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3:05 (UTC)

个人认为广告类条目应该比较好判断.各位都懂的 :-) 或者阁下页可以去看WP:速删,解释可能会好些.另外在WP中建议使用"条目"这个词语. < By Rubyy | 点此留言 > 2014年8月18日 (一) 11:37 (UTC)
吹捧产品,企业文化,企业历史,留电话,网站,地址,邮箱,没reference,etc..Bluedeck 2014年8月19日 (二) 01:22 (UTC)

侵权待验证条目/temp/temp

一些侵权待验证页面的问题(或许不是问题)

【现象】:
  1. 见到不熟悉的用户会直接在侵权待验证页面进行编辑,从而扰乱侵权待验证流程,且初版条目内容疑似侵权,在历史记录中无法隐藏,为以后带来法律风险。
  2. 见到不熟悉的用户在看到自己新建的条目被标记侵权待验证后会再次在临时页面创建差不多内容的侵权页面。
  3. 由于临时页面依旧侵权时提出侵权验证,生成的提示依然会引导用户创建下一层临时页面,即:[[侵权待验证条目/temp/temp]]。
【建议】:
  1. 在侵权待验证页面如果有用户继续进行编辑操作时,进行文字提醒类似“不建议在侵权待验证页面继续编辑内容,请前往临时页面编辑非侵权内容。”
  2. 在临时页面编辑前给出相应提示。
  3. 在临时页面加挂侵权模板时改用另一种模板(需要Twinkle配合),使编者能顺着模板前往提出侵权验证的编者的讨论页进行讨论,由提出侵权验证的编者或其他编者给出指导或者建议。

在下薄见。--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6:58 (UTC)

或许不是问题--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9:32 (UTC)

J巡查员因自身知识水平较低导致经常乱挂模板,却不提高自身素养,不去学习什么叫版权,反而在这里要定规则,是没用道理的。所以请楼主先提高自身素养,不要乱挂模板,完全没用必要定新规则,只是你一个人水平低下到离谱的问题,没必要大家都改变。 深圳罗湖东  霸气仙湖  2014年7月16日 (三) 06:58 (UTC)
看来确实是个急需解决的问题。--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7日 (四) 08:22 (UTC)

@PhiLiP:烦请解释一下为何在POWER6侵权待验证案例中,直接撤销侵权待验证页面,而非遵照管理员指引“侵权验证页面至少保留7天。”?--JuneAugustRe: 2014年7月31日 (四) 02:45 (UTC)

Talk:POWER6。--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4年8月8日 (五) 03:16 (UTC)
问题不是“是否存在侵权行为”,而是:直接撤销侵权待验证页面,而非遵照管理员指引“侵权验证页面至少保留7天。”这一动作是否妥当?--JuneAugustRe: 2014年8月8日 (五) 03:24 (UTC)
“侵权验证页面至少保留7天”的意思恐怕应该是7天后才能以疑似侵权为由删除这个页面吧?如果有证据说明一个页面本来就没有侵权(更何况这个证据是几年前就验证过的),那么疑似侵权的理由就不存在了。那还有什么理由要让侵权验证模版占据条目整整7天,让条目无法正常浏览?如果要死抠规则,规则可没说“模版”要保留7天,别人明明说的“页面”要保留7天。--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4年8月12日 (二) 04:56 (UTC)
如阁下所见,原文加粗和强调之处为“7天”,而非页面,且原文是完整的一句句子而非短句。
在“你们错了!我的条目没有侵权,为何被挂上侵权信息模板?”中也提到“无论如何,如果有这个情况,请立即前往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并在该条目名称下说明,管理员删除时将会特别留意,不说明者有机会得不到再次检查从而被删除(当然也有得恢复,不过手续较复杂)。”此处“管理员删除时将会特别留意”对应的时间点与管理员指引中的7天时间点刚好对应,意味着管理员应当在侵权待验证提报开始七天后进行再次验证,此时会判断是保留原有页面内容还是temp页面内容,该条中下一句提到“另外,在这情况下,你不应该编辑该条目(包括恢复旧有内容、加入非侵权说明;事实上如果你还不是自动确认用户,系统会自动拒绝你提交编辑)、创建temp页面(以免再次被误会为侵权),而应该去报告。报告时,请尽量提供较为详细的资料。”已经向编者指明在此情况下的建议“不应该编辑该条目……,而应该去……”,不知在下是否会错意?本例中,编者User:Liangent已及时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中报告,在下也表示认同该说明,并同时“建议走侵权验证流程,待七天后撤销。”--JuneAugustRe: 2014年8月12日 (二) 05:28 (UTC)
如果阁下觉得需要加回去,请自便。--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4年8月12日 (二) 09:12 (UTC)
(:)回应,一来时过境迁,加回去顶什么?二来我已经在以前的讨论中(不是本次讨论)表示不喜欢在没有达成结论前继续纠缠回退。三者,7天的游戏规则制定时我不在也不知道其中缘由,我只知道查看现有关于规则的说明,并“照章办事”,如果规则对有异议则拿出来讨论。而现在是规则如此写,各位有不同解读,不该拿出来纠结吗?--JuneAugustRe: 2014年8月18日 (一) 11:30 (UTC)
我在这里支持philip,我已经处理了不止一个的授权验证通过,或者错挂了模板的页面,处理方式就是直接回推掉侵权验证模板,然后再WP:CV说明。Bluedeck 2014年8月13日 (三) 04:41 (UTC)
(:)回应如果阁下认为有可供参考的没有歧义的执行依据,并建议我按照规则执行,我没有任何异议,如果仅是觉得“应该……”或者“向来……”的惯性行事,则在下斗胆指出阁下行事需要注意有依据性。虽然说XXXX建议讨论沟通,但之后形成的规则是可视为传递沟通讨论结果的一种常见途径,既然被认为(不论是侵权还是在其他所谓规则)是以往社群共识而被落实成规则,若后人在不认同的情况下先不依照所谓共识操作,而不是先提出讨论,则规则立了何用?联想到User:燃玉欲优化(不是净化)社群氛围,而采取修改规则的方式进行,那如阁下所为只是按照自己觉得合适的手法来处理,那优化了规则又有何用?或者所谓方针指引均只是立着看看而已?阁下慎重,且看以往还是某位(些)(不明提较好)用户所言,维基百科的规则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员所有xxxxxxxxxxxx。--JuneAugustRe: 2014年8月18日 (一) 11:44 (UTC)
或者阁下可以指明在下是断章取义,则同上所述——彼此彼此。--JuneAugustRe: 2014年8月18日 (一) 11:44 (UTC)
结合这个地方隐隐存在的盲从倾向,作为管理员的两位,乐意不打声招呼就直接回退,不解释为何与面向新用户的这里所述的方法不相一致的操作,何以服众?哦对了,盲从么,就是无论对错只要跟着做就好……User:燃玉,果然优化规则什么的,执行情况成这样改了有何用?(我们是有法可依执法不严?这里是维基百科社群,维基百科社群不是民主试验场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 )--JuneAugustRe: 2014年8月18日 (一) 12:20 (UTC)
(~)补充,然后在这里回应一个新用户的疑问,至少我是需要先有可见的规则来说服我自己按照什么来做事,仅仅是觉得“这样做没问题,这样做可以的”是说服不了我自己的。流程这种东西向来是被研发所不屑一顾的东西,但是我知道按照流程操作才能避免问题。至于上面的朋友下面的朋友,作为管理员、老用户,你们向新用户解释自己的作为的时候是不是会引用现有流程规则,这我不得而知,不过从此事看来,“比起按照规则操作更倾向于自认为怎么做比较好”,被新用户所不齿也在所难免。--JuneAugustRe: 2014年8月18日 (一) 12:00 (UTC)
  • 之前J字头用户为了这个事情纠缠了我半天,跟他说了无数次条目不侵权的是他自己不懂版权滥挂侵权,他就是不听,是在没辙。扯远一下,提醒(已经玩弄规则辞职,以逃避滥用权限该被除权的)某巡查员注意,要想当管理员,请向Bluedeck等好好学习,努力贡献,而不是到处XX;要想当上海社群召集人,也应该努力贡献,而不是靠拼接、凑图、断章取义把别人的话往Unblock里打小报告,更不是靠曲意传话甚至两边挑唆,一个人可以骗人一时,但“狼来的的孩子”早晚被人识破的,这时候应该把事实真相讲出来,请求大家谅解,而不是继续在这里XX。(以上全为笑话胡言乱语,若有冒犯任何人,在此致歉。)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4日 (四) 03:06 (UTC)
    J字头耍小聪明了,在滥用权限之后,即将被除权的情况下,赶紧打时间差,辞去巡查员,这样子就不算“因滥用巡查员权限而被除权了”[5],呵呵,真是玩弄维基规则到底啊!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8日 (一) 09:24 (UTC)
  • @中华爱国阵线:你的内心独白还真是精彩。--JuneAugustRe: 2014年8月18日 (一) 12:00 (UTC)
  • (乱入的可能性的真相之一,请脑补)看背后捅刀告我“滥用权限”不成,出于可怜你,我就主动请辞,以宽慰你的悲剧人性。--JuneAugustRe: 2014年8月18日 (一) 12:31 (UTC)
  • 真是文革遗风,若是想要我回复为何不敢直呼我名?或者真是不敢让我回复?--JuneAugustRe: 2014年8月18日 (一) 12:00 (UTC)
    该用户已辞去巡查权,这件事就过去了吧。侵权验证7日是明显侵权的情况下,给作者7日授权时间,而不是在不确定侵权的情况下不准非侵权文章回退,验证侵权方面@JuneAugust:确实不够成熟,但是也并非无法挽救,请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移至条目探讨,而不是继续挂模版。--脳補。◕‿◕。讨论 2014年8月18日 (一) 11:11 (UTC)
    (:)回应如果真是“侵权验证7日是明显侵权的情况下……”,也就不会用“侵权验证页面”,更不会用“疑似侵权”这种称呼了,而直接用“侵权页面”不就结了,前人之所以如此称呼,意在“仍需验证”这一理,注意,新页面巡查只是对新页面的快速分类,巡查员(包括进行巡查操作的管理员)也没有给页面“定性”的权限,这些都需要其他人进行check的,不然废什么话讨论,直接巡查员一拍子定死是侵权不就完了?--JuneAugustRe: 2014年8月18日 (一) 12:10 (UTC)
    如你所说,所以当回退了侵权认证就需要再次详细检查是否侵权,而不是一味的回退,固执地认为侵权而只准在temp页面编辑。需知道侵权认证是给作者进行授权,而不是非侵权文章用于判断是否侵权。至于疑似侵权,是因为版权不明确的情况下不知道是否采用CC-BY-SA-3.0和GFDL协议,所以需要作者进行验证,而并非你所说用于判断文章是否是盗用,两者概念完全不同,同样作为巡查员,希望你能详细了解维基方针。--脳補。◕‿◕。讨论 2014年8月18日 (一) 12:31 (UTC)
    按照目前规则给出的路,不论是否是真的侵权,都没有明确指出能直接回退(目前在侵权验证流程的规则中有在确认没有侵权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回退这种路吗?我没找到,你们扯了这么多为何就不能拿出点实据来把我驳回呢?)而我并不认为我在之前的讨论中所想传达的信息是“用于判断文章是否是盗用”,我想传达的是“版权是否兼容”这样的意思。--JuneAugustRe: 2014年8月18日 (一) 12:42 (UTC)
  • (!)意见JuneAugust(不好意思从这个时间点开始,因为该讨论有另一位J字头用户参与了,所以我写得明确点,之前只是打那么多个英文字母比较烦,而J字头的用户在先前Jimmy没有进来讨论的时候只有JuneAugust一个人,所以简略了),你不用像打了鸡血一样对着我们所有人XX,是自己不懂版权应该好好承认,一直滥挂模板应该表示歉意,至于巡查员,你为了“自己面子和日后想当管理员”因而想尽办法玩弄规则不被除权也可以理解。只是我还是提醒你,版权错挂很正常,直接回退就是了,你看看当初人家负责任的巡查员是怎么做的?比较比较,正如习总书记所述:“照照镜子,找找差距,才会进步”。唉。。。虽然这个差距,以你现在的态度,只怕是越来越大。小学时候老师应该教过你“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只是我很疑惑您的自我感觉咋就这么良好呢?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9日 (二) 06:13 (UTC)
  • 不好意思,主动辞去巡查权跟这个事情是两码事,你们别自己脑补了。辞掉巡查是因为预计到会有一小段时间没有足量连续时间段做巡查,免得被说什么位什么餐,暂时请辞罢了。--JuneAugustRe: 2014年8月18日 (一) 11:16 (UTC)

(~)补充,因为没有回复和提及提示,上面的讨论我才刚看见。我一般不用什么代称,很久以前用什么首字母缩略也其实很少被他人用来称呼我,至于什么J字头,建议某人不用大鸡巴棍子横扫一片的打,说话要明了,随意在讨论中使用代号不但不利于沟通对象的及时回复,也不利于沟通的进一步进行。不要为了避免被我察觉和回复而随意使用代号,这种做法是属于正人君子的小人手段。--JuneAugustRe: 2014年8月18日 (一) 11:24 (UTC)

WP:SNOW。--Jimmy Xu 2014年8月18日 (一) 13:45 (UTC)
终于等到这个了。--JuneAugustRe: 2014年8月18日 (一) 13:48 (UTC)
反正我偶尔处理OTRS授权就是直接拿掉模板的。--Jimmy Xu 2014年8月18日 (一) 14:11 (UTC)
OTRS有授权或者自由版权遭误判的情况下,无需继续版权验证,撤去copyvio模板是很自然的事。为什么一定要挂7天,难道是明显错误的提报都不允许及时修正了?--Kuailong 2014年8月19日 (二) 20:06 (UTC)
他JuneAugust就是这个意思。已有明确共识,可以关闭讨论了。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20日 (三) 03:08 (UTC)
  • 已有明确共识,并不侵权但被错挂侵权模板的页面可以直接回退。为不浪费维基资源,故关闭讨论。另,提醒@JuneAugust:不要为自我目的而扰乱,请深刻反省自己曾经在维基人之间(各种场合)的所言所行以及这些行为所造成的种种难以弥合的伤害。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20日 (三) 03:15 (UTC)

现在是否还有好用的覆盖wikipedia地理坐标图层(geocode)的地图网站

自从13年google maps移除wikipedia图层之后,一直没有找到好用的替代工具。维基其实自己有类似的实现——比如Special:nearby,还是显然没有一个单独的地图来查看附近的地址/建筑的维基词条来得方便。今天第一次发现meta:WikiMiniAtlas这个东西,觉得很不错,但是从某一个词条中启动,用起来很不方便(而且放大非常卡)。不知道还有其他好用的替代品吗? --小烈 (找我?) 2014年8月22日 (五) 06:17 (UTC)

http://www.geolocation.ws --Gilgalad 2014年8月22日 (五) 11:27 (UTC)

这里有Komica使用者吗?

Komica 这位用户是一名岛民



我不清楚维基百科上有没有活跃的用户是岛民,从条目Komica维护不怎么好看来是没有,而我偶尔才会去Komica,所以希望有人协助补充这次事件的来源。--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4年8月21日 (四) 03:28 (UTC)

噗浪有使用者整理了这个事件,不过我不确定要怎么用这些资料才算是合理使用。 ──小风 2014年8月21日 (四) 08:06 (UTC)
我之前也常去糟糕岛,但是经常不稳定,特别是附属百科,老是报错,后面有萌娘百科后就去的少了。毕竟萌娘的站长大大人很不错。--脳補。◕‿◕。讨论 2014年8月23日 (六) 05:42 (UTC)

要求维基百科制裁111.252.232.222非理性的指控来还给Fcuk1203的清白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对于社群合作氛围的反思发现111.252.232.222指控Fcuk1203霸占条目,面对这种缺乏理性行为的指控,维基百科难道提不出具体做为来维护Fcuk1203权益吗?一旦首开先例地放任别人胡乱指控,Fcuk1203都已经是如此了,更何况是维基百科所有的注册用户也可能有朝一日遇上这事,所以我希望请维基百科能以现有的方针,面对111.252.232.222指控进行制裁(封禁动作),好让知道自己言论需要被负责的,以还给Fcuk1203的清白。--114.26.148.144留言2014年8月23日 (六) 10:44 (UTC)

百度百科相关

鵲醃繓齆鶽鏇齾( 转换后为:鹊腌𦈛齆鶽镟齾 )←这位百度用户简直是在下的粉丝,在下几乎所有创建的条目都被搬去了,简直荣幸...值得一提,他特别有良心,有注了来源。。。还是应该欢喜。。。虽然,维基的条目后来有些是有改动的,百度百科里却依旧,就如同那位仁兄真的是“参考”了一般。  囧rz...我记得好像求助页面有一位维基人也被类似名字的用户给抄了? -地底深山留言2014年8月21日 (四) 17:26 (UTC)

就算他有注明来源是你或甚至是维基百科仍绝对不允许,因为百度和维基版权声明不一样,那边是注明版权所有的,所以只要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这是为何要非常重视的原因,无论是否注明来源,百度百科绝对不可使用维基百科的内容。他每则条目底都有© 2014 Baidu标记,他的协议二、权利说明中也有提到:“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出处“百度百科”。”,当然作者姓名我想也是指百度用户--..令12 2014年8月23日 (六) 09:48 (UTC)
我一直怀疑这货是个机器人(貌似也抄了我几篇?不记得了……)还有个“维基百科是鸟蛋”什么的用户也有可能是专门自动抓取条目的账户。—Kou Dou 2014年8月23日 (六) 11:01 (UTC)

如何处理设备文件系统的Wikidata?

我在查看设备文件系统时发现,该文大致于2009年2月翻译自条目en:Device file system,然而en:Device file system于2009年12月27日被移动到了en:Device file,在这之后,部分语种的维基百科随英语维基百科对条目作了移动,然而也有一部分语种的维基百科建立了en:Device file对应的新条目。在这种情况下便出现了Wikidata:Q965243Wikidata:Q14679两个分立的Wikidata条目。是否应将设备文件系统的Wikidata信息从Wikidata:Q965243移动到Wikidata:Q14679?或者回退我刚才做出的编辑,依旧用跨语言链接维持设备文件系统en:Device file之间的关系?--DukeAnt留言2014年8月25日 (一) 01:04 (UTC)

请讨论有无必要保留Suzuki1314所上传一些血腥恐怖的图像

对于Suzuki1314上传File:乩童.JPGFile:苏府千岁乩士.JPGFile:女乩童灌口针.JPGFile:苏府千岁乩童.JPG等图像,画面过于血腥、恐怖,而且没有一张图像是用于条目,请讨论有无保留之必要。--118.170.100.151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13:12 (UTC)

非合理使用问题,使用cc-by-sa-3.0授权,除非证实是侵权图片才可以以侵权提删。而且WP不应该审查条目或图片内容,即使它在某些人中是不合适的,只要符合授权或使用要求就可以保留。可以考虑提删,并具备出无法反驳的理由(如侵权),并看管理员是否接纳。——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8月19日 (二) 02:03 (UTC)
Special:文件列表/Suzuki1314---Jason924tw留言2014年8月19日 (二) 03:54 (UTC)
不应删除,这样读者才知道这些仪式恐怖,就好像政府应告诉国民日军的恐怖,国民才会明白。--纪念香港重光 2014年8月19日 (二) 04:09 (UTC)
有用在条目乩童阿?--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4年8月19日 (二) 06:19 (UTC)
Suzuki1314这用户有长期上传侵权图片的不良纪录,而且对于其他用户的留言、警告甚少回应,上传的图片也很少写上较详细一点的拍摄背景说明。他早期传的图片都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是下载自其他网站或翻拍书籍、照片,但是最近开始改传一些有附上EXIF、猛看不太容易分辨是否侵权的照片。然而,在仔细注意他上传的照片后发现,每一批上传的照片EXIF中的相机型号都不太相同,因此有点不太合一般常见的状况、买消费型数码相机的人通常不会有频繁换相机的倾向。所以我想要征求社群的意见,是否应该针对他上传的图片从严要求背景说明资讯,没有说明清楚的话先假设是侵权照片提报删除?“善意假定”在此处不是适用原则,我原本并没有注意到此君的存在,是有其他用户提醒侵权问题严重后才开始注意其动态,并且在这一阵子连续举发近十张的侵权照片(其中有半数是非常明显的,甚至还可以看到原图片拥有者的浮水印),而且此君还曾经将我已经移除、不合乎合理使用原则的照片连结又恢复的不良纪录。因此我是根据其过去的行为记录,判断此君对于版权的尊重观念非常薄弱的结论,而认为应该对这样的用户从严对待。--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8月19日 (二) 06:36 (UTC)
仔细一看这几张照片似乎是底片相机拍的……--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4年8月19日 (二) 14:41 (UTC)

我看这个用户名怎么这么熟,看清楚用户讨论页。.......我机器怀疑这些照片的版权,尤其是这些照片的像素之低不像是近期的机器拍摄的产物。我绝对有理由相信这些照片不是他本人所有。--A. S★Bla俺の嫁 2014年8月21日 (四) 12:34 (UTC)

如果不侵权的话,建议保留。可能在民俗学研究上有帮助?-地底深山留言2014年8月21日 (四) 16:45 (UTC)

但是该君上传的照片几乎可以断定是侵权的。--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8月25日 (一) 16:59 (UTC)

管理员乌拉跨氪解任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