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0年12月
最新留言:Antigng在3年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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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有线新闻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过分硬性和滥用方针指引,坚持以严苛准则决意删文,员工是电视台和电台条目不可缺乏的一部分。有关删除对相关的条目影响深远。而用户选择在这个时候才做这些行动,反令人担心维基已经变成自我审查的地方。--Wpcpey(留言) 2020年12月2日 (三) 14:43 (UTC)
- 非原创研究为维基百科的方针,任何情况皆应遵守,“影响深远”并非违反方针之合理理由。--SCP-0000(留言) 2020年12月2日 (三) 15:24 (UTC)
- 即使是可陷维基百科于法律风险中的侵权争议的图片也尚有至少7天讨论时间,为何只有一位用户SCP-2000认为条目违反非原创研究却可以不经讨论就立即删除?参考维基百科:删除方针,删除应该是最后的选择,SCP-2000于24小时内作出4次回退[1][2][3][4],删除条目内容,明显违反维基百科:删除方针,所作之回退只属于编辑争议,并不属于回退明显破坏,因此违反WP:3RR,应予封禁。—Baycrest (作客) 2020年12月2日 (三) 16:26 (UTC)
- 删除方针中所说的“删除”应当指的是删除条目页面,而非删除部分内容。--Easterlies 2020年12月2日 (三) 18:15 (UTC)
- 即使是可陷维基百科于法律风险中的侵权争议的图片也尚有至少7天讨论时间,为何只有一位用户SCP-2000认为条目违反非原创研究却可以不经讨论就立即删除?参考维基百科:删除方针,删除应该是最后的选择,SCP-2000于24小时内作出4次回退[1][2][3][4],删除条目内容,明显违反维基百科:删除方针,所作之回退只属于编辑争议,并不属于回退明显破坏,因此违反WP:3RR,应予封禁。—Baycrest (作客) 2020年12月2日 (三) 16:26 (UTC)
- 移除没有来源的内容不受WP:3RR约束,且涉及生者及没有来源的内容应尽快删除。--SCP-0000(留言) 2020年12月3日 (四) 05:24 (UTC)
- 圣于连昂韦科尔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圣于连多德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圣于连戈莱讷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加龙河畔圣朱利安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圣朱利安德图尔萨克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圣朱利安昂坎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圣朱利安迪图内勒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圣朱利安迪塞尔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圣皮埃尔代科尔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双方多次在未通过讨论得到共识的情况下私自移动条目和回退编辑。
- 提报人:Mısaka ꮬ Mikoto 悼自由 2020年12月20日 (日) 22:08 (UTC)
- 处理:
(!)意见这件事确实是我做错了,是我的错我认错不抵赖,甘愿接受处罚--Bigbullfrog1996(留言) 2020年12月20日 (日) 22:15 (UTC)
- 感谢提醒,现已停止编辑移动,相关话题已转至用户讨论页。--Patriotard 2020年12月20日 (日) 22:53 (UTC)
- 法西斯主义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该用户涉及页面编辑战,拒绝讨论并滥用举报。
- 提报人:TranscendentMe(留言) 2020年12月23日 (三) 09:01 (UTC)
- 处理:
详见下方与有关版面之时序等,不再于此回复避免难以推进议题。——约克客(留言) 2020年12月23日 (三) 09:04 (UTC)
- Category:维基百科编辑被保护页面请求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对方无理由回退我的编辑,并已出现2RR。
- 提报人:マホイップTALK#10000编辑,冲啊!#特图皕张足矣 2020年12月20日 (日) 09:07 (UTC)
- 处理:
- 根据{{Editprotected}}说明页面,该参数之使用方法应为“ok/no=1”,而非任意字符,惯例上也是以“ok/no=1”为主。再者,自2016年起{{adminbacklog}}的参数已为5,请阁下解释修改之原因。谢谢。--SCP-0000(留言) 2020年12月20日 (日) 09:25 (UTC)
- sCP-2000:为什么我要把5改成7呢?因为近期有讨论的共识,新增了两个子分类,所以如果还是维持原状的话,将会导致该页面一直被分为管理员积压工作,而这是不必要的。--マホイップTALK#10000编辑,冲啊!#特图皕张足矣 2020年12月21日 (一) 07:56 (UTC)
- @IN:我觉得SPC-2000说的没错啊,话说你怎敢动那些东西啊在不确定的情况下,看您的签名好像是为了冲编辑数,编辑数多不代表好,看您的贡献报告被回退的有整整2000多笔埃,我被回退一次就怕得要死了您怎还能这么从容呢?sid(留言)~~ 2020年12月23日 (三) 09:03 (UTC)
- 可以这么跟你说吧,我在等动员令。顺便提一下,超过10k笔之后我就更改了签名,还有就是我到现在都还没有超过10086笔。--
破万读书 (Merry Xmas) 2020年12月23日 (三) 09:11 (UTC)卷
- 可以这么跟你说吧,我在等动员令。顺便提一下,超过10k笔之后我就更改了签名,还有就是我到现在都还没有超过10086笔。--
- @IN:我觉得SPC-2000说的没错啊,话说你怎敢动那些东西啊在不确定的情况下,看您的签名好像是为了冲编辑数,编辑数多不代表好,看您的贡献报告被回退的有整整2000多笔埃,我被回退一次就怕得要死了您怎还能这么从容呢?sid(留言)~~ 2020年12月23日 (三) 09:03 (UTC)
- (~)补充那些页面都是很重要的页面不熟悉建议别乱动真的!!sid(留言)~~ 2020年12月23日 (三) 09:05 (UTC)
- Sidishandsome:为什么你打字总是不加标点?--
破万读书 (Merry Xmas) 2020年12月23日 (三) 09:15 (UTC)卷
- Sidishandsome:为什么你打字总是不加标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此人不断在此页面回退本人和他人正当编辑、不断假定对方为有罪假定者即便已经有明显违法事实。无视管理员警告并在该页面保护时间结束后立即进行回退和无意义编辑挑起编辑战目前已经2RR。另,由于本人撤销其编辑目前也已2RR。
- 提报人:MINQI(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0:39 (UTC)
- 处理:
- 有明显违法事实[原创研究?]?反而提报人今天在未3RR下提报+坚持加入原创研究才是没有建设性。--Cmsth11126a02(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0:43 (UTC)
-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7条及《人权法》所规定,集会自由受香港法例所保障。不过,与此同时,根据香港的《公安条例》,当有50人以上在公众地方有组织地集会,便须在一星期前向警方申请,否则有可能被警方利用《公安条例》第18条“非法集结”罪行检控。如果在私人地方集会,人数为500人。此条例包括但不限于在教育条例批准下的学校中举行的或集会目的纯粹是社交、学术、教育、宗教或慈善目的而进行的集结、会议或研讨会;殡殓及任何公共机构而举行的聚会。香港主权移交之后,把人数下限改为50人”敢问阁下是不是觉得当日参加人数不足50人?中大校方指涉嫌违反《限聚令》及《公安条例》,由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已接手处理调查。不知阁下是如何认为当日游行违法是原创研究的?若无明显违法事实,警方及国家安全机关应不予接手或立案调查。另阁下已经3RR。--MINQI(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0:53 (UTC)
- 调查也不代表已经违反,可能某些有罪假定司法区是被吿要证明自己无罪,但最少香港不是。--Cmsth11126a02(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1:52 (UTC)
- 分不清有罪推断和确定既有犯罪事实?香港的确是确定既有犯罪事实=有罪推断。能把被纵火烧伤污蔑成自导自演,施暴者无罪。除了某些人目无法纪随意解释法律还有什么能说的--MINQI(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3:31 (UTC)
- 《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十一(一)条:受刑事控告之人,未经依法确定有罪以前,应假定其无罪。你有任何依据证明那些人已确定有罪?(另外请停止人身攻击)--Cmsth11126a02(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5:56 (UTC)
- “受刑事控告之人,未经依法确定有罪以前,应假定其无罪。”针对的是人而不是行为,请分清主体对象。请问我如何人身攻击你?警告你滥用的不是我,请看清楚你讨论页面;再者你当时已经回退两次未回退三次的原因可能是页面已经被保护(从你在该页面结束保护后立即回退及页面未被再次保护前3RR推测)。你参与编辑战不止一次(这,我可能违反 维基既往不咎方针)、并且编辑战包括且不限于3RR,请记住这两点。我同意Outlookxp结案建议及对那条目的编辑。这次提告等管理员删除,我也会对你再多辩解进行冷处理。--MINQI(留言) 2020年12月22日 (二) 20:32 (UTC)
- 无罪假定另一点是所谓“犯罪事实”不是你(或警方或检控方⋯⋯)说是就是的,未判决前这只是意见(当然维基不禁止记录意见,但将意见写成事实是另一回事)。--Cmsth11126a02(留言) 2020年12月24日 (四) 18:11 (UTC)
- 在香港,未判决前杀人不违法?!难怪陈同佳要逃回香港。美国法国法律也是无罪推定吧?难怪0元购这么风行 LOL[开玩笑的]。--MINQI(留言) 2020年12月25日 (五) 15:04 (UTC)
- 无罪假定另一点是所谓“犯罪事实”不是你(或警方或检控方⋯⋯)说是就是的,未判决前这只是意见(当然维基不禁止记录意见,但将意见写成事实是另一回事)。--Cmsth11126a02(留言) 2020年12月24日 (四) 18:11 (UTC)
- “受刑事控告之人,未经依法确定有罪以前,应假定其无罪。”针对的是人而不是行为,请分清主体对象。请问我如何人身攻击你?警告你滥用的不是我,请看清楚你讨论页面;再者你当时已经回退两次未回退三次的原因可能是页面已经被保护(从你在该页面结束保护后立即回退及页面未被再次保护前3RR推测)。你参与编辑战不止一次(这,我可能违反 维基既往不咎方针)、并且编辑战包括且不限于3RR,请记住这两点。我同意Outlookxp结案建议及对那条目的编辑。这次提告等管理员删除,我也会对你再多辩解进行冷处理。--MINQI(留言) 2020年12月22日 (二) 20:32 (UTC)
- 《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十一(一)条:受刑事控告之人,未经依法确定有罪以前,应假定其无罪。你有任何依据证明那些人已确定有罪?(另外请停止人身攻击)--Cmsth11126a02(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5:56 (UTC)
- 分不清有罪推断和确定既有犯罪事实?香港的确是确定既有犯罪事实=有罪推断。能把被纵火烧伤污蔑成自导自演,施暴者无罪。除了某些人目无法纪随意解释法律还有什么能说的--MINQI(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3:31 (UTC)
- 调查也不代表已经违反,可能某些有罪假定司法区是被吿要证明自己无罪,但最少香港不是。--Cmsth11126a02(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1:52 (UTC)
- 目前Cmsth已不再坚持他的版本。—Outlookxp(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1:22 (UTC)
- 等页面保护结束再静观其变吧。之前Cmsth已多次在其他页面有过类似行为并被警告。--MINQI(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3:33 (UTC)
- 我已先软语劝导,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Outlookxp)移除。2020年12月22日 (二) 07:09 (UTC)—Outlookxp(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3:41 (UTC)
- Cmsth11126a02(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5:56 (UTC)
- 抱歉,我上段话有不妥,是指其他条目的3RR。目前这条目版本,你们两能接受就结案了。—Outlookxp(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6:59 (UTC)
- Cmsth11126a02(留言) 2020年12月22日 (二) 07:04 (UTC) 如果你确实认为这段话有不妥,可使用{{subst:Comment withdraw}},我更相信行动。(你不需对本留言作任何留言回复,行动已是一种回复)--
正视听:我已多次因回退有罪假定陈述而被人滥用警告作骚扰+人身攻击。-- - 抱歉,我上段话有不妥,是指其他条目的3RR。目前这条目版本,你们两能接受就结案了。—Outlookxp(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6:59 (UTC)
- Cmsth11126a02(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5:56 (UTC)
-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7条及《人权法》所规定,集会自由受香港法例所保障。不过,与此同时,根据香港的《公安条例》,当有50人以上在公众地方有组织地集会,便须在一星期前向警方申请,否则有可能被警方利用《公安条例》第18条“非法集结”罪行检控。如果在私人地方集会,人数为500人。此条例包括但不限于在教育条例批准下的学校中举行的或集会目的纯粹是社交、学术、教育、宗教或慈善目的而进行的集结、会议或研讨会;殡殓及任何公共机构而举行的聚会。香港主权移交之后,把人数下限改为50人”敢问阁下是不是觉得当日参加人数不足50人?中大校方指涉嫌违反《限聚令》及《公安条例》,由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已接手处理调查。不知阁下是如何认为当日游行违法是原创研究的?若无明显违法事实,警方及国家安全机关应不予接手或立案调查。另阁下已经3RR。--MINQI(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0:53 (UTC)
- @Outlookxp:,Cmsth1126a02是香港维基社团今年10月新推出的首领。你最近几月疏于编辑,恐怕不知道那边的变化。当然1233仍是整个基本盘后的操控者。权当提醒,切勿让自己又被绑架。Walter Grassroot(留言) 2020年12月23日 (三) 00:00 (UTC)
- 我以为WG使用的字词会是“头目”。@Outlookxp:这次你真的是尽力了,麻烦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4日 (四) 09:10 (UTC)
- Template:四台冠军歌曲列表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扰乱性的加入未经认证无来源无出处的信息。
- 提报人:Sammypan(留言) 2020年12月26日 (六) 08:24 (UTC)
- 处理:
- 卢基舜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本人回退他的编辑,本人要求他证实参考来源跟原文的对应,他一直未能证实其内容,坚持回退本人的编辑。为了回退而回退,并无证明参考资料的内容与文章的对应位置。
- 提报人:特特(留言) 2020年12月27日 (日) 11:52 (UTC)
- 处理:见下
- 条目原作者已于其讨论页说明。--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0年12月27日 (日) 11:53 (UTC)
- 讨论:卢基舜,并没有。特特(留言) 2020年12月27日 (日) 11:53 (UTC)
- 在你的个人讨论页,谢谢。--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0年12月27日 (日) 11:54 (UTC)
- 我的个人讨论页并没有原作者留下的说明。特特(留言) 2020年12月27日 (日) 11:56 (UTC)
- Topic:W0e29wt6s2fw180y,谢谢。--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0年12月27日 (日) 12:06 (UTC)
- 接互联群报告。涉事双方近24小时内在卢基舜、起跑的瞬间、荻野由佳等条目反复、大量地回退对方的编辑;其中在后两个条目中,涉事双方的回退次数均超过3。经查,双方在上述三个条目上所坚持的版本之间的差异,在于脚注应当放在段末句号之前还是短末句号之后。本站有帮助页面提及“有些编辑者会喜欢将注脚放到标点符号后面”,过往讨论中亦有编者指出,脚注放在句号之前还是之后并无统一共识,社群亦无共识支持批量规范脚注格式的行为。因此,上述差异背后所涉及的原则,在本站层面还存在争议,很显然没有任何一方的行为是明显的非建设性编辑。故编辑战方针所定下的原则在此问题上仍然适用。考虑到:
- 涉事双方的行为已严重逾越3RR原则的红线;
- 涉事双方在过线之前并未在站内开展任何形式的有效对话;
- 涉事双方过去皆因编辑战有过多次警告乃至封禁记录;
- 涉事双方曾因2016年在我是歌手条目发生编辑战且违反3RR原则而封禁。
应封禁一段较长时间。考虑到双方最近一次因编辑战而封禁的时长分别为3日和5日,决定执行两周的封禁。--Antigng(留言) 2020年12月27日 (日) 12:33 (UTC)
- Template:R3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我本人认为该页面不符合r3,但是此用户坚持给页面添加r3模版并己2rR。
- 提报人:
破万读书 (编辑次数超过Mountain) 2020年12月27日 (日) 11:12 (UTC)卷 - 处理:
- 为什么不让管理员判断是否符合R3呢。--东风(留言) 2020年12月27日 (日) 11:19 (UTC)
- 据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严禁页面创建者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应交由管理员处理。--Br₂(留言) 2020年12月27日 (日) 11:22 (UTC)
203.145.95.158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Mys_721tx(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I don't know who is the Vandalismer, the IP keep opening a closed topic.
- 提报人: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12月27日 (日) 03:11 (UTC)
- 处理:
- Foward from my talk page:
- 该IP用户屡次游戏维基规则是为破坏(WP:STONEWALL、WP:SANCTIONGAME),回退破坏不受WP:3RR限制。--U:Mys 721tx
- OK, I posted the IP to WP:VIP, but before other admin know what happend, your name won't delete from that page.--U:Emojiwiki
-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12月27日 (日) 03: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