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功偉烈士故居

何功偉烈士故居是位於咸寧市咸安區的一座近代紀念建築,原主人系中共鄂南特委書記何功偉。故居位於桂花鄉花田村,為殿式兩層磚木結構樓房。本有1間小堂屋、3間宿舍,占地148平方米。1951年土改時拆毀3間,僅剩1間32.5平方米。

何功偉烈士故居、就義舊址
何功偉故居
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咸寧市咸安區
分類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時代近代
認定時間2002年11月7日

何功偉在高中時就組織學社,在故居的樓上進行馬列研究、宣傳。1938年7月組織咸寧中心縣委(8月改為鄂南特委),其機關最初便設於故居樓上。現為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1][2]

文物保護情況

2002年11月7日,作為「何功偉烈士故居、就義舊址」的子項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入第四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3]

其保護範圍為:何功偉故居及周圍一定範圍。西面以故居大門為基線向西延伸15米至民房外牆;向東平行延伸3米至何立頂家西牆;向南平行延伸至圍牆;北面至何偉民房屋南面外牆[4]

其建設控制地帶為:以保護範圍為界,東面向外平行延伸3米至何立頂家東牆,南面向外平行延伸10米至何功志房屋外牆,北面向外平行延伸3米至何功雄家北外牆;西面與保護範圍基線重合[4]

參考資料

  1. ^ 湖北省咸寧市地名領導小組編;(周天坤主編). 咸寧市地名志[M]. 1984.10. 頁553
  2. ^ 湖北省咸寧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 咸寧市志[M]. 北京:中國城市出版社, 1992.10. 頁707
  3. ^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鄂政发〔2002〕35号). 維基文庫. 2002年11月7日. 
  4. ^ 4.0 4.1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68号). 維基文庫.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