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一厚
生平
嘉靖元年壬午科舉人,五年(1526年)丙戌科三甲107名進士,任直隸獲鹿縣知縣。任內興利除弊,從善如流。常說:「政求得當,雖十易之不為過也」[1]。累升浙江處州府知府,嘉靖十八年(1539年)被舉人盧綱誣告,被逮捕入京審訊,後事白無罪釋放[2],官至浙江按察司副使。
參考文獻
- ^ 《畿輔通志·卷六十九》:張一厚,平原人。進士。嘉靖初,知獲鹿縣。政有當興革者,雖利害在前,必毅然行之。如政有未善,使人盡言而改之。毎曰:政求得當,雖十昜之不為過也。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三》:嘉靖十九年十一月乙卯,先是浙江處州府麗水縣舉人盧綱訐奏前知府孫存、吳仲及今知府張一厚、從兄守備指揮僉事盧鏜諸不法事,遣工科左給事中沈良才、刑部署郎中錢沖、錦衣衛千戶魏頤往會巡按三司窮治,言知府孫存等無罪,盧鏜罪亦輕,盧綱任俠持權,肆行誣害,今處州僻居萬山中,民多強悍,失此不治,恐告訐成風,漸不可長。刑部覆上。得旨:盧綱欺公玩法,枷號三月,連家屬永戍邊衛,遇赦不宥。孫存等既無贓賄,各復職、致仕如故。所司仍申明禁例,後有毆辱本管官者盡法處治。時存已升江西右參政,仲以南京太僕寺少卿致仕矣。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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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孫存 |
明朝處州府知府 嘉靖年間 |
繼任: 李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