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一厚(?—?),山東平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元年壬午科舉人,五年(1526年)丙戌科三甲107名進士,任直隸獲鹿縣知縣。任內興利除弊,從善如流。常說:「政求得當,雖十易之不為過也」[1]。累升浙江处州府知府,嘉靖十八年(1539年)被举人盧綱诬告,被逮捕入京审讯,後事白無罪释放[2],官至浙江按察司副使。

參考文獻

  1. ^ 《畿輔通志·卷六十九》:張一厚,平原人。進士。嘉靖初,知獲鹿縣。政有當興革者,雖利害在前,必毅然行之。如政有未善,使人盡言而改之。毎曰:政求得當,雖十昜之不為過也。
  2.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四十三》:嘉靖十九年十一月乙卯,先是浙江处州府丽水县举人卢纲讦奏前知府孙存、吴仲及今知府张一厚、从兄守备指挥佥事卢镗诸不法事,遣工科左给事中沈良才、刑部署郎中钱冲、锦衣卫千户魏颐往会巡按三司穷治,言知府孙存等无罪,卢镗罪亦轻,卢纲任侠持权,肆行诬害,今处州僻居万山中,民多强悍,失此不治,恐告讦成风,渐不可长。刑部覆上。得旨:卢纲欺公玩法,枷号三月,连家属永戍边卫,遇赦不宥。孙存等既无赃贿,各复职、致仕如故。所司仍申明禁例,后有殴辱本管官者尽法处治。时存已升江西右参政,仲以南京太仆寺少卿致仕矣。
官衔
前任:
孫存
明朝處州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李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