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甫(15世紀—1512年),明朝正德年間起事領袖,保寧府(今四川閬中)人。

生平

正德四年(1509年),曹甫跟隨順天王藍廷瑞、刮地王鄢本恕、掃地王廖惠,起兵反明。正德六年(1511年),自稱順天王,攻打營山、蓬州(今蓬安)。正德七年(1512年),明朝洪鐘馬昊招撫曹甫,廖麻子恨曹甫背叛,將他殺死。[1][2]一說被明軍殺死。[3]

年號

曹甫的年號文獻未載,李兆洛《紀元編》作「明正」,注文「正德中」。[4][5]

明正
政權
君主 曹甫
歷時 1年

注釋

  1. ^ 《明武宗實錄》卷90:「〔正德七年七月丁丑〕四川賊陳二等降;陳二即曹甫。時總兵楊宏、王憲,副使張敏、馬昊、何珊,都指揮李廕等,合擊賊於營山、蓬州等處,俘斬千三百餘人。賊勢窮蹙,總制尚書洪鐘乃遣人分詣賊營撫諭之,敏單騎入甫營,甫聽命,赴軍門面受約束,仍還營撫散。餘黨廖麻子不從,且忿甫背己,殺之,遂拘留。敏既而送敏出,甫黨散解者幾二萬人。鐘及都御史高崇熙、藍章等奏至,賜敕獎勵,陞賞進奏者如例。」
  2. ^ 張廷玉.   明史列傳第七十五洪鍾. 維基文庫. 「未幾,廖麻子及其黨曹甫掠營山、蓬州。〔正德〕七年,總兵官楊宏,副使張敏、馬昊、何珊等合擊之。賊勢蹙,鐘乃議招撫。敏以單騎詣甫營,甫聽命,遂赴軍門受約束,歸散其黨。而麻子忿甫背己,殺之,並其眾,轉掠川東。」
  3. ^ 明史紀事本末》(卷46):六年春正月朔,江津賊曹甫自稱順天王,攻圍縣治,僉事吳景被殺。巡撫都御史林俊聞報馳赴,乘元日賊方醉酒,不設備,乃夜半蓐食,銜枚往圍燒之,賊奔潰。又於山坪、伏子岸等連戰敗之。抵賊營,殺死曹甫等。先後擒斬三千餘人,收回被掠男婦七百餘口,獲馬騾器仗無算。
  4. ^ 李崇智,《中國歷代年號考》,第215頁。
  5. ^ 李兆洛《紀元編》卷上:「江津流賊順秦王,明正。〈見馬氏韻覽〉」

參考資料

  • 李崇智. 中國歷代年號考. 北京: 中華書局. 2004年12月. ISBN 7101025129.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