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利克雷定理 (傅立葉級數)
在數學分析中,狄利克雷定理(或若爾當—狄利克雷定理,狄利克雷條件)是關於傅立葉級數逐點收斂的一個結果。這個定理的最初版本是由德國科學家狄利克雷在公元1829年證明的[1]。由於當時還沒有出現適合的積分理論,狄利克雷的證明只能適用於足夠規則的函數(除了在有限點以外都單調的函數)。
定理的敘述
設 為一個在 上的周期性的局部可積函數,其周期為 。給定 ,假設有以下條件成立:
- 函數 在 處有左極限和右極限,分別記為 和 。
- 存在正實數: ,使得以下的兩個積分收斂:
那麼,函數 的傅立葉級數在 處收斂,並且有:
證明
定理的證明是基於以下事實:傅立葉函數可以通過卷積以及擁有良好性質的三角多項式:狄利克雷核來計算。
這裡使用的是狄利克雷核的第二種形式:
這種寫法接近於使用黎曼-勒貝格定理所需的條件,唯一需要考慮的地方是函數 在0附近並不一定可積。但是由於:
存在,可以考慮將區間 上的積分用 換元,這樣 就變成:
因此:
而由於狄利克雷核在區間 上的積分平均值是1,也就是說:
因此:
由條件二,以上的積分中可以使用黎曼-勒貝格定理,因此可以對兩邊求極限,得到:
參見
注釋與參考
參考書籍
- (英文)Allan Pinkus,Samy Zafrany. Fourier series and integral transform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ISBN 9780521597715.p.46-52.
- (法文)Jean-Pierre Kahane, Pierre-Gilles Lemarié-Rieusset. Séries de Fourier et ondelettes. Cassini. 1998. ISBN 284225001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