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樹後庭花
原文
麗宇芳林對高閣,新籹艶質本傾城;
映戶凝嬌乍不進,出帷含態笑相迎,
妖姬臉似花含露,玉樹流光照後庭。[1]
原文誤傳
湖南衛視的相關電視劇中增加了「花開花落不長久,落紅滿地歸寂中」一句,該劇熱播導致原詩誤傳。[2]
後人評價及史料記載
「世言陳後主輕薄最甚者,莫如黃鸝留、玉樹後庭花、金釵兩鬢垂等曲,今曲不盡傳,惟見玉樹一篇寥落寡致,不堪男女唱和,即歌之亦未極哀也。」——《漢魏六朝百三家集·卷一百二》
「陳後主於清樂中造黃驪留及玉樹後庭花、金釵兩髩垂等曲,與幸臣等製其歌詞,綺艷相髙,極於輕蕩,男女唱和其音甚哀。」——《隋書·樂志》
「禎明初,後主作新歌,詞甚哀怨,令後宮美人習而歌之。其辭曰:『玉樹後庭花,花開不復久。』時人以歌讖,此其不久兆也。」—— 《隋書·五行志》
「後主每引賓客對貴妃等遊宴,則使諸貴人及女學士與狎客共賦新詩,互相贈答。採其尤豔麗者以為曲詞,被以新聲。選宮女有容色者以千百數,令習而謌之,分部迭進持以相樂。其曲有玉樹後庭花臨春樂等。」——《陳書·卷七》
「陳之將亡,作《玉樹後庭花》。」——《資治通鑑》
「太宗曰:不然,夫音聲感人自然之道也,故歡者聞之則悅,憂者聴之則悲。悅之情在於人心,非由樂也。將亡之政其民必苦,然苦心所感,故聞而悲耳,豈樂聲哀怨能使悅者悲乎?今玉樹後庭花、伴侶之曲其聲俱存,朕當為公奏之,知公必不悲矣。」——《唐會要·卷三十二》
詩文存疑
此詩最早記載在宋郭茂倩的《樂府詩集》,自陳至宋間史料皆無有全詩錄入。《唐音癸籤》中寫道:「 玉樹後庭花/ 陳後主作/唐有大曲[3]。」恐陳後主原作已在唐代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