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玉
藍玉(?—1393年),南直隸定遠(今屬安徽)人,明初將領。與胡惟庸同鄉,常遇春妻弟。洪武十二年秋封永昌侯,二十年拜征虜大將軍。二十一年拜大將軍、涼國公。後遭疑被明太祖處決,株連一萬五千人,是為明初之「藍玉案」。
生平
藍玉早年隸屬於常遇春的麾下,因「臨戰勇敢,所向多捷」,所以常遇春數次在朱元璋面前稱讚藍玉,後來自「管軍鎮撫」積功升為「大都督府僉事」。
洪武四年(1371年),藍玉跟從傅友德進攻四川;洪武五年(1372年)跟從大將軍徐達征討北元,再從沐英收服吐番。由於屢立戰功,明洪武十二年(1379年)藍玉獲封永昌侯[1]。
洪武十四年(1381年),藍玉以征南左副將軍的身分跟隨傅友德進攻雲南。洪武二十年(1387年),北元納哈出屢進遼東,朱元璋命藍玉為右副將軍,潁國公傅友德為左副將軍,跟隨征虜大將軍馮勝領軍二十萬北征。納哈出不敵,降明。藍玉等暫時移屯薊州以待其變[2]。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朱元璋拜藍玉為大將軍,統率十五萬兵馬征伐北元脫古思帖木兒。該年四月明軍抵捕魚兒海(今內蒙古呼倫貝爾市貝爾湖),大破北元主力部隊,獲其次子地保奴、妃、公主以下百餘人,男女七萬七千餘人,並寶璽、符敕金牌、金銀印諸物,馬駝牛羊十五萬餘。脫古思帖木兒投奔蒙古舊都和林,至此,北元一蹶不振。捷報傳至京城應天府,舉國歡呼,朱元璋在大喜之下,本來打算封藍玉為梁國公,後因為聽到藍玉有逼姦元妃的劣跡,改梁為「涼」。然而朱元璋仍然在其諭中,讚譽藍玉可比漢之衛青、唐之李靖。
洪武二十四年(1392年)元降將月魯帖木兒在建昌起兵,藍玉擒月魯帖木兒父子,封太子太傅[3]。
但是明朝修明實錄記爵封國公的藍玉自恃有大功,行為開始暴戾,很多作為皆觸犯明朝的律法,此外他又在皇帝面前有損人臣之禮,令朱元璋心中對藍玉越發感到不滿[4]。
當太子朱標還健在時,藍玉因為是朱標的姻親,經常友好往來。有一次,藍玉自蒙古班師回朝,告知太子說:「臣觀燕王在國,舉動行止,與皇帝無異。又聞望氣者言,燕有天子氣,願殿下先事預防,審慎一二!」朱標回答藍玉:「燕王事我甚恭,決無是事。」藍玉向朱標解釋:「臣蒙殿下優待,所以密陳利害,但願臣言不驗,不願臣言幸中。」朱標沒再說甚麼。不過此事後來為燕王朱棣所知悉,到了洪武二十五年四月朱標薨逝後,燕王入朝上奏朱元璋說:「在朝公侯,縱恣不法,將來恐尾大不掉,應妥為處置」,暗批藍玉等虎將立於朝廷,要趁早抑制,否則將來難治。但是藍玉等將領依舊桀驁不馴,完全不察覺朱標的逝世已使政情丕變,因為多疑的朱元璋這時已有再大獄功臣的準備了。但是洪武二十五年九月朱元璋冊立非藍氏太子妃所生嫡長孫朱允炆為皇太孫時,仍命藍玉兼太孫太傅以示隆寵。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二月,錦衣衛指揮使蔣瓛指控藍玉謀反,準備在明太祖躬耕籍田時發難,並據說在藍玉府庫內搜出近萬把倭製武士刀[5]之說(持有刀或倭刀在明代是無罪的,萬把倭刀為旁證),朱元璋立刻在初八日以「謀反罪」處死藍玉,抄其家產,夷三族,[6]此案朱元璋殺一萬五千人,包括一公爵、十三侯爵、二伯爵,史稱「藍玉案」。[7]有藍景昌者,畫像甚偉,賜與齊王為奴。齊王府藍姓家人乃景昌之後。[8]
未久潁國公傅友德、定遠侯王弼、宋國公馮勝等亦在一兩年內相繼自盡或被殺。《國榷》洪武二十六年三月庚申條寫:「會寧侯張溫、都督蕭用等以黨誅。」至此,明初開國功臣幾被殺盡,僅存湯和、耿炳文等人。朱元璋最後說:「除已犯已拿在官者不赦外,其已犯未拿及未犯者,亦不分藍黨、胡黨,一概赦宥之。」[9]「藍獄」案也波及藍玉故里城步扶城,當地藍姓居民害怕禍及己身,便將藍姓改為秦姓,而藍玉定居地安徽定遠之藍姓則全部改姓青氏。[10]崇禎十七年(1644年)張獻忠攻入蜀王府,曾於蜀王府王城端禮門樓上看見被剝皮楦草的藍玉屍身[11]。
家庭
兄弟姊妹
- 姊藍氏,嫁常遇春
子女
- 藍貴女,嫁蜀王朱椿,被殺或賜自殺
影視形象
在中國大陸製播的《朱元璋》和《傳奇皇帝朱元璋》二部歷史連續劇之中,朱元璋與張士誠激戰過後不到兩年,陳友諒發動大軍六十萬欲攻擊洪都,洪都告急,朱元璋遣藍玉率領四萬兵士和兩萬民兵前去防守,並向藍玉說「堅守百日自有大軍援救」,而藍玉不負所望,除原先的軍士外,和洪都的城防兵兩萬餘與陳友諒部相持百餘日,幾乎全軍覆沒,但仍殲敵數萬。在洪都城即將被陳友諒大軍攻破時,朱元璋的三十萬大軍終於趕到,徐達、傅友德等率軍衝鋒,夾擊陳友諒的漢軍。最終陳友諒軍被殲滅近十五萬慘敗而退,是役是為「洪都之戰」。藍玉因此獲得爵位,然而最終因「藍玉案」而被抄家滅族。實際上洪都之戰的守將為朱文正、鄧愈、趙德勝並非藍玉,藍玉當時隨常遇春援救安豐克呂珍,圍攻廬州,後於彭蠡的康郎山方遭遇陳友諒部。
參考資料
- ^ 《明史》(卷132):「藍玉,定遠人。開平王常遇春婦弟也。初隸遇春帳下,臨敵勇敢,所向皆捷。遇春數稱於太祖,由管軍鎮撫積功至大都督府僉事。洪武四年,從傅友德伐蜀,克綿州。五年從徐達北征,先出雁門,敗元兵於亂山,再敗之於土剌河。七年帥兵拔興和,獲其國公帖里密赤等五十九人。十一年同西平侯沐英討西番,擒其酋三副使,斬獲千計。明年,師還。封永昌侯,食祿二千五百石,予世券。」
- ^ 《明史》(卷132):「 十四年,以征南左副將軍從潁川侯傅友德征雲南,擒元平章達里麻於曲靖,梁王走死,滇地悉平。玉功為多,益祿五百石。冊其女為蜀王妃。二十年,以征虜左副將軍從大將軍馮勝征納哈出,次通州。聞元兵有屯慶州者,玉乘大雪,帥輕騎襲破之,殺平章果來,擒其子不蘭溪還。會大軍進至金山,納哈出遣使詣大將軍營納欸,玉往受降。納哈出以數百騎至,玉大喜,飲以酒。納哈出酌酒酬玉,玉解衣衣之,曰:「請服此而飲。」納哈出不肯服,玉亦不飲。爭讓久之,納哈出覆酒於地,顧其下咄咄語,將脫去。鄭國公常茂在坐,直前砍傷之,都督耿忠擁以見勝。其眾驚潰,遣降將觀童諭降之。還至亦迷河,悉降其餘眾。會馮勝有罪,收大將軍印,命玉行總兵官事,尋即軍中拜玉為大將軍,移屯薊州。」
- ^ 《明史》(卷132):「時順帝孫脫古思帖木兒嗣立,擾塞上。二十一年三月,命玉帥師十五萬征之。出大寧,至慶州,諜知元主在捕魚兒海,間道兼程進至百眼井。去海四十里,不見敵,欲引還。定遠侯王弼曰:「吾輩提十餘萬眾,深入漠北,無所得,遽班師,何以覆命?」玉曰:「然。」令軍士穴地而爨,毋見煙火。乘夜至海南,敵營尚在海東北八十餘里。玉令弼為前鋒,疾馳薄其營。敵謂我軍乏水草,不能深入,不設備。又大風揚沙,晝晦。軍行,敵無所覺。猝至前,大驚。迎戰,敗之。殺太尉蠻子等,降其眾。元主與太子天保奴數十騎遁去。玉以精騎追之,不及。獲其次子地保奴、妃、公主以下百餘人。又追獲吳王朵兒只、代王達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屬三千人,男女七萬七千餘人,並寶璽、符敕金牌、金銀印諸物,馬駝牛羊十五萬余。焚其甲仗蓄積無算。奏捷京師,帝大喜,賜敕褒勞,比之衛青、李靖。又破哈剌章營,獲人畜六萬。師還,進涼國公。」
- ^ 《明史》(卷132):「玉長身赬面,饒勇略,有大將才。中山、開平既沒,數總大軍,多立功。太祖遇之厚。浸驕蹇自恣,多蓄莊奴、假子,乘勢暴橫。嘗佔東昌民田,御史按問,玉怒,逐御史。北征還,夜扣喜峰關。關吏不時納,縱兵毀關入。帝聞之不樂。又人言其私元主妃,妃慚自經死,帝切責玉。初,帝欲封玉梁國公,以過改為涼,仍鐫其過於券。玉猶不悛,侍宴語傲慢。在軍擅黜陟將校,進止自專,帝數譙讓。西征還,命為太子太傅。玉不樂居宋、潁兩公下,曰:「我不堪太師耶!」比奏事多不聽,益怏怏。」
- ^ 明代史,傅樂成教授著,長橋出版社,1980年
- ^ 「藍玉故里」價值解讀 城步《藍氏墨譜》載:「昌見公於五代梁開平四年……居扶城,世守其地……昌見公生七子……壬生生春應,春應生聲遠。聲遠即梁國公」。「昌見之十四世孫曰玉,佐明太祖逐元主有大功,封梁國公,甚得眾心。明祖忌之,或言其私元主妃,又告其謀反者,明主遂殺玉。玉公子緊元(楊氏所生),生五男一女:男曰富安、相宇、進勢、進才、田受;女曰貴女。俱玉害。玉有遺腹子曰昌建,侍妾向氏育於雲南沐氏,故藍、沐合為一家……藍昌建避禍於黔國,親如公子,博學詩術,服膺禮教,故其裔胄雖處荒陬而能獨無瀆姓之也。」 清康熙《城步縣誌·曛舊十三》和清道光《寶慶府志·氏族表一》俱載:「藍玉,扶城人。其先曰昌見……世居扶城。玉,昌見之十四孫也,祖某同沐氏徙濠州,遂為定遠人。玉姊適開平王常遇春。故初棣常遇春帳下,臨敵勇敢。玉,春數稱於太祖……奏捷班師。帝大喜,賜勒保勞師還,進涼國公。玉身長赤面,饒勇略,有大將才……因事族誅者萬五千人。當族誅時,有侍妾身懷六甲,匿西平侯沐春家,春以與玉同鄉,誅非真罪,不忍絕其世,匿妾於府中。遺腹生子昌建……昌建長於黔國。成化初,子孫俱已成立。黔武僖公琮,知禁網已解,乃使昌建率其眷屬歸原籍扶城。囑其世守王墳……深感沐氏繼續之惠,其於黔寧先王之墳,不啻其鼻祖也。」
- ^ 具《明史·功臣年表》和《明史·藍玉傳》載,此案涉及的有涼國公藍玉、東平侯韓勛、宣寧侯曹泰、懷遠侯曹興、靖寧侯葉升、景川侯曹震、會寧侯張溫、普定侯陳桓、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海西侯察罕、全寧侯孫恪、東莞伯何榮、徽先伯桑敬。
- ^ 《金陵瑣事》卷1
- ^ 《明史》(卷132):「二十六年二月,錦衣衛指揮蔣瓛告玉謀反,下吏鞫訊。獄辭云:「玉同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及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謀為變,將伺帝出耤田舉事。」獄具,族誅之。列侯以下坐黨夷滅者不可勝數。手詔佈告天下,條列爰書為《逆臣錄》。至九月,乃下詔曰:「藍賊為亂,謀泄,族誅者萬五千人。自今胡黨、藍黨概赦不問。」胡謂丞相惟庸也。於是元功宿將相繼盡矣。凡列名《逆臣錄》者,一公、十三侯、二伯。葉升前坐事誅,胡玉等諸小侯皆別見。其曹震、張翼、張溫、陳桓、朱壽、曹興六侯,附著左方。」
- ^ 明朝开国功臣蓝玉故里 那些你所不知道的故事. [2023-1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05).
- ^ 清・歐陽直,《蜀警錄》(卷1):「張獻忠入蜀王府,見端禮門樓上奉一像,公侯品服,金裝、人皮質,頭與手足俱肉身。訊內監,云明初涼國公藍玉,蜀妃父也,爲太祖疑忌,坐口謀反,剝其皮。傳示各省,自滇回,蜀王奏留端禮門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