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縣 (中華民國)
隨著元代華州鄭縣被撤,鄭縣逐漸用來指代鄭州直隸州管城。光緒三十年(1904年),鄭州境內所設的火車站卽被稱爲鄭縣站。
中華民國初年,全國廢府州廳改縣,於1913年2月改鄭州直隸州為鄭縣[1]:127。1928年,馮玉祥改為鄭州市。1931年,中原大戰後,復為鄭縣。第二次國共內戰中的1946年1月,國民政府於在呂祖廟設立鄭州綏靖公署[2]。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編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鄭縣縣域面積約為912.00平方公里,人口197187人[1]:127。
1948年10月22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占領鄭縣,接管鄭州綏靖公署[2]。其後,鄭縣分為鄭州市和鄭縣。1949年置鄭州專區,鄭縣屬之。1952年撤銷鄭縣,併入鄭州市、中牟縣、新鄭縣。
注釋
- ^ 1.0 1.1 中華民國內政部(編). 17.河南省.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 中國·上海市: 商務印書館. 1947 [2024-08-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8) (繁體中文).
- ^ 2.0 2.1 郑州:一座朝气蓬勃的现代化大都市正在崛起. 人民論壇網,來源:河南在線. 2014-11-17 [2014-12-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07) (簡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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