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人權


人權主題

人權(基本人權、自然權利及人類基本權利)是指「個人或群體因作為人類,而應享有的權利」。人權包含許多價值以強化人的能動性並以普世(或曰普適)原則要求所有人應享有此基本權利。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確立了維護和保障人權是普世基本道義原則。政府或社會是否保障人權的常成為憲法、國際法及國際社會評判的重要規範性價值標准。

在保護人權的法律實踐上, 憲法及國際法的界定重要也存有政治及學術爭議。如學者路尚青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相關法律的人權法律體系比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更合理;而學者張文貞則認為中華民國在施行兩大人權公約後乃人權國際法與國內憲法的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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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大法官釋憲的同志平權運動者祁家威。
聲請大法官釋憲的同志平權運動者祁家威

臺灣同性婚姻釋憲案,正式名稱為釋字第 748 號 【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是司法院大法官對於中華民國民法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是否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做出解釋。該釋憲案由祁家威於2015年8月20日提出,司法院於2017年2月10日宣布受理並與臺北市政府相關案件併案,另於3月24日召開言詞辯論庭,後於法定期限內之5月24日下午4點,由司法院秘書長公布大法官釋字第748號。大法官釋憲結果認定,民法沒有讓同性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與第7條平等權規範之意旨有違,宣告違憲,行政與立法機關需要在兩年內修法,逾期未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同性二人得依現行民法規定登記結婚。此次釋憲結果也讓中華民國臺灣)成為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亞洲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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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丁
溫丁

溫丁緬甸語ဝင်းတင်[wɪ́ɴ tɪ̀ɴ]英文Win Tin,1929年或1930年3月12日-2014年4月21日),是緬甸的政治家、作家、詩人、記者。溫丁因參與緬甸最大反對黨全國民主聯盟並擔任要職,1989年被捕入獄,遭監禁長達19年。根據緬甸政府的說法,翁山蘇姬從1988年開始進行的公民不服從運動是得到了溫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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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新聞

2018年

3月23日
  • 在瑞士日內瓦舉辦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37屆會議上,以28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了中國提出的「在人權領域促進合作共贏」決議。
3月22日
  • 敘利亞人權觀察組織表示,敘利亞政府軍在當地時間3月22日對大馬士革郊區東古塔區發動的進攻至少造成19名平民喪生。
3月8日
2月27日
  • 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的發言人羅克表明,菲律賓將允許聯合國就其涉嫌侵犯人權的事件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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