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朝鮮王朝實錄

由Iokseng在話題建議改名:「李朝實錄」→「朝鮮王朝實錄」上作出的最新留言: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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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

 完成:同時移動保護改執行至 2009年9月30日 (三) 01:58 (UTC)。

(:)回應中文維基百科不是以日文維基百科為標準來編篡的,日文維基百科只能做為參考,況且,日文維基百科《朝鮮王朝實錄》條目中也說,日本、北朝鮮也稱呼其為《李朝實錄》。《李朝實錄》在中文語境中比較常用,且在中國、日本、朝鮮三國均做為正式名稱,較具有代表性,中文維基百科宜使用該名稱。並且《中國大百科全書》也使用《李朝實錄》一稱。

以下是關於李氏朝鮮和李朝實錄的相關資料:

——Guangzhou 2010 (留言) 2009年8月30日 (日) 12:05 (UTC)回覆

Ws227不要球員兼裁判,你的移動和意見晚於之前的共識,況條目已受保護你這樣是濫用操作職權。—RalfX2009年8月31日 (一) 11:42 (UTC)回覆

移回朝鮮王朝實錄

此乃正式名稱,且「李朝」本身有歧義,不應以別稱為條目名--Ws227 (留言) 2009年9月1日 (二) 09:55 (UTC)回覆

(-)反對:本就沒有什麼正式名稱,李朝實錄就是指這個,沒有歧義,況且上面已經提出了很多證據。——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內容大師提名 2009年9月1日 (二) 09:59 (UTC)回覆
受邀置評,惟不曉此書,遂提問之,望諸位解答,後克能予議。既未曉何名為正,即兩名俱可,憑何以支持移動?余未見足夠理據而捨舊立新。Guangzhou 2010君四處遷頁亦足證舊名之普遍性不比斯弱,僅憑三幾連結遷易其名,未免有欠妥當。亦望Ws227君遵行「共識」,私下遷頁誠欠妥當。另請Ws227君闡釋歧義何在。—J.Wong 2009年9月1日 (二) 10:52 (UTC)回覆
  • (+)支持 - 「朝鮮王朝實錄」符合最常用、名從主人(韓國常用中文名稱)、先到先得(見2009年7月25日 (六) 12:11及更早版本);「李朝實錄」符合最常用;如有爭議,按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段落沒有明確涵蓋書名,故未必適用於此,而按「命名衝突」段落,則應按先到先得使用「朝鮮王朝實錄」。--Mewaqua 2009年9月1日 (二) 12:01 (UTC)回覆
(=)中立 兩個都是常用名,應該都可以吧。在這個問題上過於爭執,與其浪費時間,不如多編寫些實在的內容。--서공・Tây Cống・セイコゥ ( / / ) 2009年9月1日 (二) 12:10 (UTC)回覆
(=)中立 :朝鮮的情況遠比高麗複雜,恕難以置評。—Zhxy 519(聯繫) 2009年9月1日 (二) 17:46 (UTC)回覆
(-)反對:本就沒有什麼正式名稱,李朝實錄作為歷史名詞較為常見。原名 **大王實錄。 Gzhao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00:24 (UTC)回覆
(+)支持J.Wong 2009年9月2日 (三) 03:00 (UTC)回覆
(-)反對: 「李朝實錄」的說法已經延續很長時間,而這個所謂的「朝鮮王朝實錄」的說法, 我還是第一次看到,如果要以後者代替前者, 我看有問題。Evawen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03:10 (UTC)回覆
(-)反對:中文環境「李朝實錄」要常用得多。google搜索中有 165,000 條,所謂的「朝鮮王朝實錄」只有 33,900。並且,朝鮮王朝一詞也可以指朝鮮歷史上多個政權。--玖巧仔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04:32 (UTC)回覆
(:)回應 - 我用google.com.hk搜「所有網頁」,"李朝實錄"得約15000項,"朝鮮王朝實錄"得約18300項。經省略後,兩者各剩下四五百項左右。--Mewaqua 2009年9月2日 (三) 11:55 (UTC)回覆
(!)意見 - 如無明顯共識達成,Wikipedia:命名常規方針的效力理應凌駕本次命名投票。--Mewaqua 2009年9月2日 (三) 11:41 (UTC)回覆
(:)回應:先到先得規則只適用於: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而不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的名稱。但李朝實錄之名在所有中文地區皆常用,故不適用於這一原則。——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內容大師提名 2009年9月2日 (三) 11:48 (UTC)回覆
請同時參看該方針的其它條文,不要斷章取義。--Mewaqua 2009年9月2日 (三) 11:55 (UTC)
我沒有斷章取義,白紙黑字,我能斷什麼章取什麼義?——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內容大師提名 2009年9月2日 (三) 11:57 (UTC)回覆

(-)反對:勞煩Ws227看清楚點,本條目的名稱為「李朝實錄」,而非「李朝」。「李朝」有歧義,但「李朝實錄」無歧義,因為世界上只有一部《李朝實錄》。該書原本就沒有什麼正式名稱,原書所使用的名稱是《XX大王實錄》或《XX君日記》。

「李朝」雖有歧義,但相比之下「朝鮮王朝」歧義更大,字面上「朝鮮王朝」可以指檀君朝鮮箕子朝鮮衛氏朝鮮衛滿朝鮮)、新羅百濟高句麗……李氏朝鮮大韓帝國,歷史上除「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以外朝鮮所有的朝代都可以稱為「朝鮮王朝」。而「李朝」的歧義僅為李氏朝鮮越南前李朝越南李朝。並且「李氏朝鮮」或「李朝」更符合東亞朝代的命名方法,即國號加上君主姓氏的作法。如:中國的「劉宋」、「李唐」、「朱明」等,朝鮮的「衛氏朝鮮」、「王氏高麗」等。因此中國、日本、朝鮮才將李氏朝鮮李朝)的歷代大王實錄稱之為《李朝實錄》,但韓國人認為「李氏朝鮮」有侮辱性,故將「李氏朝鮮」稱為「朝鮮王朝」,將李氏朝鮮(李朝)的歷代大王實錄稱為《朝鮮王朝實錄》,這才有了《朝鮮王朝實錄》一稱。

至於「名從主人」,大家不要忘了,北朝鮮也有一部《李朝實錄》的原本,現藏於金日成綜合大學。即然北朝鮮和南韓都有一部《李朝實錄》的原本,「名從主人」這一原則,對於《李朝實錄》一書很難說的通,也就不能適用了。

綜上所述,Ws227的移動理由根本就不成立,《李朝實錄》符合中國書籍的命名方法,如:《明實錄》、《清實錄》等。並且「李朝實錄」是中國、日本、朝鮮對該書普遍使用的名稱,而「朝鮮王朝實錄」一稱僅韓國使用,因此「李朝實錄」比「朝鮮王朝實錄」一稱更常用、更具代表性。--Guangzhou 2010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13:35 (UTC)回覆

  • (+)支持:單以名從主人、先到先得已經足夠。—Altt311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13:45 (UTC)回覆
  • (:)回應:「李氏朝鮮」的歷史分別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兩國繼承,且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各有一部《李朝實錄》的原本,若「名從主人」,請問是從那個主人?若「名從主人」成立,根據Wikipedia:命名常規#命名衝突「1.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且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為常用名稱時,應當使用該名稱。」韓國普遍使用韓文,只使用很少量的中文進行注釋,不能算做中文使用地區,「李朝實錄」又為中文使用地區常用的名稱,故符合此規定,應使用「李朝實錄」做為本條目的名稱。--Guangzhou 2010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14:11 (UTC)回覆
      1. 「李朝實錄」在某地區常用,不一定代表「朝鮮王朝實錄」在該地區就不常用。
      2. 假設「名從主人」原則適用於書名(可能有爭議),「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
      3. 「如果發生由於現有的命名原則不足造成的移動戰……使用條目符合命名方針的最初使用名稱(即將條目名稱恢復為爭議發生或移動戰之前的狀況)……」--Mewaqua 2009年9月2日 (三) 14:28 (UTC)回覆
  • (&)建議這個「主人」原來並沒有名字,因此「名從主人」的原則在此可能比較難以適用。--서공・Tây Cống・セイコゥ ( / / ) 2009年9月2日 (三) 15:39 (UTC)回覆
  • (+)支持:朝鮮王朝實錄擁有者官方網站的用法。Ianbu (留言)
  • (:)回應:《李朝實錄》現存有兩部原書,分別是「鼎足山本」和「太白山本」。「鼎足山本」現存北朝鮮金日成綜合大學,北朝鮮官方對書的稱呼為「李朝實錄」;「太白山本」現存南韓政府記錄保存所釜山支所,南韓官方對書的稱呼為「朝鮮王朝實錄」。Ianbu不可只看到南韓官方的說法,而忽視北朝鮮官方的說法,同時也要看到中國和日本的說法。--Guangzhou 2010 (留言) 2009年9月4日 (五) 02:53 (UTC)回覆
(:)回應:《NAENARA》新聞 - 歷史 - 李氏朝鮮這篇文章不是講這套書。Ianbu (留言) 2009年9月4日 (五) 04:06 (UTC)回覆
這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官方網站,代表了朝鮮政府的觀點。該文章介紹了李氏朝鮮(李朝)名稱由來和歷史,引用該文是為了讓讀者更好的了解李氏朝鮮(李朝)和間接了解《李朝實錄》的名稱由來,請您理解。--Guangzhou 2010 (留言) 2009年9月4日 (五) 10:14 (UTC)回覆
 未完成:未有共識且已停止討論超過兩周,暫不移動。--Advisory 2009年10月16日 (五) 10:53 (UTC)回覆

為什麼某人無視共識執意將相關條目、分類移動

已經不是一二次行為,令人憤怒!!!--玖巧仔留言 2010年1月31日 (日) 06:59 (UTC)回覆

關於李朝實錄名字的篡改

原先的命名都得到公認的,為何不經討論就把條目改名!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白羽1 (留言) 2010年2月21日 (日) 14:31 (UTC)回覆

為什麼韓國人覺得什麼都是侮辱?終李成桂朝鮮一朝,奉明正朔,章就明制,官衣明服,年尊明號,此是事實,五百載李氏朝鮮內附明清,此歷史即是歷史,李朝實錄 四字皆為原書作者所用,倘若篡改者意為尊重韓國的官方的扭曲的民族自尊心,則 實為對歷史之大不敬,對原屬作者之不尊重。若如此,談何維基精神?談何客觀公正?竊以為篡改行為很幼稚很偏激,此非韓文維基,惟感友邦驚詫之慟!還望各位三思,歷史即歷史,與今無關,迫害妄想症的大韓子民們實是多慮!Ausdauer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13:42 (UTC)回覆

(+)支持,如有當事人再恣意妄為,那就只好提請彈劾了。--玖巧仔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14:38 (UTC)回覆

李朝根本就是一個冒犯性的用詞,你去找個韓國人問問就知道了。那是因為「李朝」這個因是由於朝鮮王朝被日本吞併了,所以朝鮮王室被日本貶為「李王」。不去明白事實的真相,而要堅持把朝鮮王朝稱為「李朝」的話,那不就像外國人把中國叫作「支那」一樣嗎?--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10年5月17日 (一) 19:48 (UTC)回覆

我覺得既然這是韓國歷史,是否應該尊重韓國方面的用法,台灣也曾經被日本殖民過,如果人家對我們是我們無法接受的稱呼時,我們不也會覺得受辱嗎?祖民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8:53 (UTC)回覆

我覺得中文怎麼說是說中文的人(大部分中國人)的事情,和不說中文的韓國人無關。某人待我不在的時候隨意移動已經討論好的結果,不知為了什麼。——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11年12月7日 (三) 01:57 (UTC)回覆

建議改名:「朝鮮王朝實錄」→「李朝實錄」

朝鮮王朝實錄李朝實錄:有管理員不遵守共識,擅用職權移動,證據都在上方,請求正本清源。--——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5月7日 (二) 17:32 (UTC)回覆

中文不存在「大學校」這個名詞。韓文的「大學校」與中文的「大學」是一個意思因此翻譯成「大學」。「朝鮮王朝」和「實錄」都是中文詞彙。因此就因該直接引用。螺釘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4:11 (UTC)回覆
這個不對。大陸、台灣、日本和北朝鮮出版的書名都是《李朝實錄》。這說明中文世界不願意接受「朝鮮王朝實錄」的名字。—Snorri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5:54 (UTC)回覆
單單這裏就有人接受「朝鮮王朝實錄」,Google"朝鮮王朝實錄"也一堆,連中國的互動百科也有《朝鮮王朝實錄》,你的說明什麼還是留給自己就好 。Ianbu留言2013年5月18日 (六) 16:32 (UTC)回覆

按之前的移動請求共識,本條目名應為李朝實錄。已移回並移動保護,將重開移動請求討論是否移至朝鮮王朝實錄。--Jimmy Xu  ·  · 2013年5月16日 (四) 11:51 (UTC)回覆

建議改名:「李朝實錄」→「朝鮮王朝實錄」

李朝實錄朝鮮王朝實錄:見前段落,請討論是否移回。--Jimmy Xu  ·  · 2013年5月16日 (四) 11:53 (UTC)回覆

首先感謝有管理員撥亂反正,遵循先前的共識。然後就是反對移動到「朝鮮王朝實錄」,原因已經在上面說過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5月16日 (四) 12:00 (UTC)回覆

建議改名:「朝鮮王朝實錄」或「李朝實錄」→「李朝朝鮮王朝實錄」

  • (!)意見

1) 沒有歧義 2) 有名家背書

Talk:李朝實錄#建議改名:「朝鮮王朝實錄」→「李朝實錄」

3) 朝鮮國是當時國號,可稱朝鮮 4) 已知「李氏朝鮮」有侮辱性

國名

正式的國號為「朝鮮國」(韓語:조선국朝鮮國 Joseongok ?)。太祖李成桂在簒奪了高麗王位後自稱為「高麗王」,即位後即自稱「權知高麗國事」,後並遣使赴明朝,權知高麗國事的地位被中國認可。伴隨著王朝更替,李成桂也受到了更變國號的請求,在與重臣們共同商討了國號變更事宜後擬定兩個國號——「朝鮮」(古朝鮮國名)和「和寧」(李成桂之父李子春就仕之地)奏請明太祖朱元璋裁定,朱元璋圈定了朝鮮二字。惟前朝「高麗」之名猶存於世,即現今西方國家南北韓均使用之羅馬字「Korea」譯稱。

東亞,因朝鮮王朝君主姓,加上「朝鮮」二字在朝鮮半島上曾出現過(箕子朝鮮衛滿朝鮮),所以中國日本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歷史學界一般習慣稱呼該朝代為「李氏朝鮮」(簡稱李朝;在中國歷史上也有「趙宋」、「李唐」、「朱明」等這樣在君主姓氏加上國號的稱呼),古代存在的使用朝鮮為國號的國家則被稱為「古朝鮮」以示區別。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官方也使用李氏朝鮮(李朝),在主體史學被認為是第五個國家主體和第二個統一的國家[1],在歷史教育的場合,對封建統治者進行批判時使用「李氏朝鮮封建統治輩」、「李朝封建國家」等稱呼。

但在大韓民國,當地人認為「李氏朝鮮」有侮辱性,所以在多數場合稱呼這一歷史時期為「朝鮮王朝」,並把歷代大王實錄定名為《朝鮮王朝實錄》,而不是《李朝實錄[2]。日本近年來在學術上也使用「朝鮮王朝」這個稱呼[3]

  1. ^ 朝鮮王朝
  2. ^ 《NAENARA》新聞 - 歷史 - 朝鮮王朝
  3. ^ 日本的文部科學省2002年的教科書檢定時表示關於「李氏朝鮮」的稱呼為「不恰當的表記」。發表該意見的理由為,反映日本的學術研究的成果的說明,需要與朝鮮史學界保持稱呼上的一致。《日本經濟新聞》2002年4月10日朝刊。(現時版本日語維基百科「李氏朝鮮」條目的腳註原文:「文部科学省は2002年の教科書検定において「李氏朝鮮」という呼称について「表記が不適切」という意見をつけた。意見をつけた理由を、日本における学術研究の成果を反映したため説明し、特に朝鮮史学界での呼び方にならったことを強調した。日本経済新聞2002年4月10日朝刊。」)

以上。-- Cybercavalier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17:19 (UTC)回覆

管理員未回退到爭議前版本

文章引自: 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7]

請管理員檢查頁面歷史中近期的4次編輯和相關的5次撤銷(這通常是編輯戰的徵兆,但實際情況可能並非如此)。--Liangent-bot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0:40 (UTC)回覆

(+)贊成:請回到至消音"朝鮮王朝實錄"爭議前版本,文章內都寫《朝鮮王朝實錄》,又名《李朝實錄》,"朝鮮王朝實錄"也是常用詞,可參見討論區,而蘇州宇文宙武CHEM.is.TRY 等人在做消音"朝鮮王朝實錄",引起回退戰無共識的編輯[8] [9] [10]Ianbu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0:44 (UTC)回覆

  全保護2周,2周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KOKUYO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1:09 (UTC)回覆
你未改回到爭議前版本,兩週後我照回退。Ianbu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1:18 (UTC)回覆
威脅社群,揚言要再次挑起編輯戰,已經構成破壞。—Snorri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1:20 (UTC)回覆
又再污名化了,又不是我做無共識的編輯,有爭議就回到原文章文本,我碰到之前的保護,管理員都是回到爭議前,為何這次不是?Ianbu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1:24 (UTC)回覆
請勿繼續誹謗。這次是你挑起編輯戰,當然回到你的修改之前的版本。—Snorri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1:28 (UTC)回覆
上次是2013-6-22由蘇州宇文宙武挑起編輯戰[11],這次是2013-7-27由User:守望者愛孟[12]挑起編輯戰。Ianbu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1:32 (UTC)回覆
顯然你將正常編輯和編輯戰混為一談,並且試圖誤導管理員。—Snorri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1:50 (UTC)回覆
正常編輯本來就會引起編輯戰,不用再污名化我在"試圖誤導管理員"。Ianbu留言
攜帶巨款本來就會引發搶劫,身著暴露本來就會引發強姦,請不要污名化我誤導法官,呵呵呵。—Snorri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2:00 (UTC)回覆

有一點讓我困惑不解,為甚麼這本書不叫「朝鮮實錄」?

查考所有其他的實錄體文獻,或是以國號名+「實錄」,或是以君主名+「實錄」的方式命名。比如說中國有《唐實錄》、《宋實錄》、《明實錄》、《清實錄》、《滿洲實錄》,日本有《日本文德天皇實錄》,越南有《大南實錄》。從來沒有聽說過《趙朝實錄》、《宋朝實錄》、《朱朝實錄》、《明朝實錄》、《阮朝實錄》這樣的稱呼,為何此書會出現以朝代名+「實錄」的特例?或許「李朝實錄」、「朝鮮王朝實錄」皆不是其本名,《朝鮮實錄》才是它在當時的正式名稱?韓文版似乎也提到了《朝鮮實錄》(조선실록)的名稱。--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 (Ajouter un message) 2013年8月27日 (二) 01:34 (UTC)回覆

唐、宋、明、清不就是朝代名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8月27日 (二) 02:36 (UTC)回覆

張冠李戴

本來條目名是「朝鮮王朝實錄」,當初寫作者引用的資料也是看有關韓國的"朝鮮王朝實錄"的中文網站或資料在寫,網路上google一下就知道,要張冠李戴就去找"李朝實錄"的來源替代。Ianbu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3:30 (UTC)回覆

問:李朝實錄

李朝實錄和一系列條目又被人在未經討論而移來移去了。到底為什麼有些人一定要堅持使用「李朝」,而不是「朝鮮王朝」?要不要禁封?要發展成為編輯戰了。--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13年8月16日 (五) 03:03 (UTC)回覆

具體有哪些條目?--Ws227留言2013年8月16日 (五) 06:20 (UTC)回覆
恩,所以ianbu被封了。--CHEM.is.TRY 2013年8月24日 (六) 04:04 (UTC)回覆
不小心踩到紅線,以後發訊息少打幾個字就沒事,不過也懶得發了,會封禁當然要歸功你這個「抓耙仔」。Ianbu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5:23 (UTC)回覆

朝鮮王朝的史書記載本來就是《李朝實錄》,本來朝鮮王朝就叫李氏朝鮮,只是韓國為了誇大而稱呼朝鮮王朝而已,文獻名字不需要隨著王朝名字被韓國人叫了另外一個稱呼而改動。———Sengnam留言) 2013年8月30日 (四)00:39 (UTC)

一個是近來新聞用詞和一個是舊書用詞,還有明明引用資料是《朝鮮王朝實錄》,硬改成《李朝實錄》,算不算竄改?Ianbu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5:23 (UTC)回覆

這本書不是本來沒有名字嗎?--118.167.101.94留言2014年7月25日 (五) 14:07 (UTC)回覆

名稱爭議模版

看上面討論就知掛"名稱爭議"模版非常合理。Ianbu留言2013年11月30日 (六) 01:11 (UTC)回覆

擁有者

按UNESCO[13]的世界記憶和遺產的規範,申請的國家為該遺產的所有者ownership,而UNESCO又有聯合國標準的簡體中文官方翻譯,應該尊重韓國的擁有權及聯合國官方中文的翻譯,改名為簡體的《朝鮮王朝實錄》才對吧?-- 白蓮教  2013年12月1日 (日) 04:14 (UTC)回覆

這是一本書,不是一國所有的。UNESCO代表不了什麼。覺得名稱不對請提出移動。——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2月1日 (日) 05:18 (UTC)回覆
按照聯合國的說法,台灣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呢。聯合國算個啥。—Snorri留言2013年12月4日 (三) 10:58 (UTC)回覆

節外生枝

加入「即朝鮮半島歷史上曾經先後附屬於中國和日本最後被日本吞併的政權」根本是多餘,除了引發新編輯戰就沒有直接增添對該書的介紹,另一方面,也不見得有人會在博萊斯瓦夫·貝魯特加上「波蘭人民共和國(即波蘭歷史上附屬於蘇聯的政權)第一任總統」之類,其他諸如蒙古人民共和國、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阿富汗民主共和國的條目就不用多提了,難道條目只要有提及「朝鮮王朝」就必須要注明是「曾經先後附屬於中國和日本最後被日本吞併的政權」?--Mewaqua 2014年1月2日 (四) 03:32 (UTC)回覆

贊同,按照「即朝鮮半島歷史上曾經先後附屬於中國和日本最後被日本吞併的政權」這樣的寫法,為了區分南北朝的劉宋,趙宋王朝的後邊也應該加上「即曾經先後臣服於契丹和女真最後被蒙古吞併的政權」。上官大夫留言2014年1月19日 (日) 09:15 (UTC)回覆
為反而反,真是可悲。—Snorri留言2014年1月19日 (日) 09:45 (UTC)回覆

關於模板中的韓文

「李朝實錄」是朝鮮的稱呼,「朝鮮王朝實錄」是韓國的稱呼,韓國不用「李朝實錄」一詞。在中國,「李朝實錄」和「朝鮮王朝實錄」兩個名字都很常見。「李朝實錄」一詞在朝鮮和中國的標準韓語都讀作「리조실록」,只有在韓國才讀作「이조실록」。所以條目正文只能放「리조실록」,把「이조실록」放在正文不合適,應該放到腳註去。--122.90.90.172留言2014年4月10日 (四) 03:50 (UTC)回覆

建議改名:「李朝實錄」→「朝鮮王朝實錄」

李朝實錄」 → 「朝鮮王朝實錄」:「朝鮮王朝實錄」和「李朝實錄」都是常用名,但該文物是韓國國寶,根據命名常規之「名從主人」,此文應該以「朝鮮王朝實錄」命名。此外李朝有歧義,光看名字有人可能會誤以為是越南李朝的什麼書籍。根據命名常規之「防止歧義「」,此文亦應該以「朝鮮王朝實錄」命名。--釘釘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07:06 (UTC)回覆

大陸現在也是開始傾向於用「朝鮮王朝實錄」。百度百科中李朝實錄是指定向朝鮮王朝實錄的。「李朝實錄」已經是很八股的說法。釘釘留言2020年1月22日 (三) 04:01 (UTC)回覆
本條目最初的標題即為「朝鮮王朝實錄」,而原始名稱並無錯誤;根據先到先得,移動回原始標題。--Iokseng留言2020年1月31日 (五) 04:2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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