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沃爾特·馬丁內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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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
該條目由本人「誤操作」移動至此,現特羅列之前有貢獻之維基人:可查
2008年11月8日 (六) 17:06 Hoseneru23 (對話 | 貢獻) 小 (馬天尼斯移動到禾達·馬天尼斯: 避免混淆) (撤銷)
2008年7月28日 (一) 05:16 Paullo968 (對話 | 貢獻) (1,478位元組) (撤銷)
2008年7月27日 (日) 06:01 219.73.107.243 (對話) (1,500位元組) (撤銷)
2008年7月27日 (日) 05:56 Paullo968 (對話 | 貢獻) (1,403位元組) (←新頁面,內容:{{Football player infobox | playername = 馬天尼斯 | image = | fullname = Walter Julián Martínez Ramos| nickname = Pery| dateofbirth = {{birth date ...)
似乎是完全錯譯
google 所有的 「禾達·馬天尼斯」 全部是寫的效力上海申花的馬丁內斯,而這個沃爾特·馬丁內斯從來沒有效力過申花。申花的馬丁內斯是埃米爾·馬丁內斯。最最莫名其妙的還有「中超冠軍上海申花奪標功臣之類」的,受寵若驚。
發現的結果1 2 3 4—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26日 (五) 17:37 (UTC)
之前貼的內容,請了解香港譯名的用戶自己研究吧。現在有兩個可能,第一「禾達·馬天尼斯」指Emil Martinez,第二所有這些來源都是完全錯誤的。無論哪種結論,都說明「禾達·馬天尼斯」是原創甚至是張冠李戴的譯名,所以應該使用可查證的「沃爾特·馬丁內斯」。—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29日 (一) 09:56 (UTC)
- yunner最初處理條目名稱的方法不當,應使用移動而非剪貼條目,尤其是原條目已有好幾位編者編輯,令原條目的編輯歷史被隱去。至於條目內容問題,Msuker兄對國內球員頗為熟悉,希望你能把條目重煉吧。—hose'neru(Talk) 2008年12月29日 (一) 11:59 (UTC)
維基化
「禾達·馬天尼斯」被重定向至此,且此頁面是被保護的,那麼維基化修改拜託經過的有權限的人做一下吧。{{BD}}之類。|考拉 (留言) 2009年1月17日 (六) 17:42 (UTC)
移動討論
本條目應移回原名,是先到先得,Musker早前的理據為錯誤。根據星島網顯示,禾達·馬天尼斯是在香港有廣泛使用的,而根據ESPN數據網,證明本條目的主角Walter Martinez正是禾達·馬天尼斯,請管理員移回先到先得名字。—J.K.【重新出發】 2009年7月11日 (六) 06:18 (UTC)
- 第一,我從來沒有移動過該條目,自己去看歷史,不要信口雌黃誣衊誹謗。
- 第二,你所謂的香港報章報道的是2009年7月的賽事,而在此之前幾乎所有的可查證來源的該譯名都是張冠李戴,具體2008年12月已經在討論頁說明過。所以,基於此點,甚至不能排除是香港報紙從維基獲得譯名正確信息的情況,有自我參照的嫌疑。換句話說,該譯名首次在維基出現的2008年11月時,是不可查證的原創譯名,所以不具備先到先得的資格。如果你要證明其先到先得資格,請提供2008年11月之前、可查證媒體正確使用該譯名的情況,即不是誤指埃米爾·馬丁內斯的內容。—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08:34 (UTC)
- 第一,我沒有「誣衊誹謗」你,請你不要誣衊我。
- 第二,錯誤,那些不是香港網,香港網絕不會有此錯誤。估計是一些大陸網發文後翻譯錯誤。
- 第三,有了這證據,就足以證明移回原名是可以了。
—J.K.【重新出發】 2009年7月11日 (六) 10:11 (UTC)
- 再者,香港報社的體育版是絕少出現錯誤,而且頭腦不會如此閉塞,Emil又怎會譯成禾達呢。
- 而且,本譯名的提供者是香港賽馬會,馬會的譯名是不會參考維基的。—J.K.【重新出發】 2009年7月11日 (六) 10:14 (UTC)
- (!)意見該球員早在加盟中超前參與香港賀歲盃。—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7月11日 (六) 08:44 (UTC)
- 當時另外兩個馬丁內斯也都是宏都拉斯國家隊的,而且都是前鋒,而且其他兩個馬丁內斯都先後效力過上海申花,唯有這個Walter效力的是北京國安。但是偏偏2008年底搜索時所有的材料都說「上海申花的前鋒禾達馬天尼斯」之類。所以,香港媒體在搞什麼我不懂也沒興趣研究,但是很明顯「上海申花的禾達馬天尼斯」絕對不是本條目的主角。—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08:49 (UTC)
誣衊的證據來自於Wikipedia:移動請求/當前:
此條目原名為禾達·馬天尼斯,但無故被維基用戶Msuker移動到前者,但他以無人使用後者為理據而移動,但這是無理
我沒有移動過條目,顯然就不可能「無故」移動或者以某某理據移動,更加談不上「無理」。你把我沒有做過的事情,強加到我頭上,再加以「無理」「錯誤」的性質,不是誣衊是什麼?—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12日 (日) 12:16 (UTC)
第一個連結是轉發成報的報道。難道成報不是香港的?任何人只要去圖書館查查2007年6月10日或者9日的成報有沒有題為「墨西哥出「斯」必可連捷」這篇文章,文章中有沒有「上海申花的前鋒禾達馬天尼斯最具名氣」這種明顯常識性錯誤、冬瓜纏到茄子門裡的陳述,不就一清二楚了?—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12日 (日) 12:21 (UTC)
- 至於條目主體的爭議,我已經說過,2008年12月我就明確質疑這是原創譯名,事實上直到2009年7月最新的香港報章出現之前,這都是原創譯名。原創譯名不具備先到先得的資格。並不是說過了六個月一年或者十年,某個可查證媒體用了維基的原創譯名,就可以「回溯」其所有歷史。請提供2008年11月之前,禾達馬天尼斯=Walter Martinez的可查證來源,否則2008年11月該譯名沒有先到先得資格,最先出現的可查證非原創譯名是沃爾特·馬丁內斯,比如2008年3月 2008年4月 2008年7月奧運會的正式報名單等等。
- 某些用戶屢次使用先到先得的藉口,在多個已經長期沒有譯名爭議的條目刻意製造爭議,根本就是無視這一共識的基礎,即在「完全平等」的情況下,才作為「最後的」「最不重要的」「最不合理的」譯名判斷取捨方法,其地位必須低於常用性、中文化、可查證等正式方針。而不是在一個條目已經按照一個無爭議的形式存在了多年之後,又突然回復到一個數年前被最先使用(甚至根本就是原創啟用)而後又在社群默認或共識下放棄的譯名。任何人如果執意繼續這種行為,實際就是挑起先到先得這個非正式方針的最弱項。不過我無所謂,反正想廢除它已經很久了,所以有極端分子充分暴露其不合理之處,正是求之不得,希望繼續努力,提供足夠的理據。—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12日 (日) 12:16 (UTC)
- 大陸網不能作準,只要證明「禾達馬天尼斯」是非原創譯名便可。政府機構也要抄維基?好笑。—J.K.【重新出發】 2009年7月14日 (二) 07:20 (UTC)
- 大陸網不能作準,只要證明「禾達馬天尼斯」是非原創譯名便可。政府機構也要抄維基?好笑。—J.K.【重新出發】 2009年7月14日 (二) 07:20 (UTC)
請提供2008年11月之前,禾達馬天尼斯 等於 Walter Martinez的可查證來源,否則2008年11月該譯名沒有先到先得資格
看懂了嗎?—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14日 (二) 12:32 (UTC)
- 未完成:未有共識且已停止討論超過兩周,暫不移動。—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30日 (四) 07:14 (UTC)
ralfx 貫徹始終
好了,又偏幫,walter martinez 根本不是全名--JK~要看世界盃,沒空上維基 2010年7月18日 (日) 14:15 (UTC)
- 名+姓,中文中對歐洲語系人物最常見的命名法,非原創可查證,不混淆。
- 捏造理由,製造事端,可笑之至。- Msuker (留言) 2010年7月18日 (日) 15:3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