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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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動態熱門」的一點改進建議
政府單位「限閱」文件得否在撰寫條目時引用
多個台灣政府部門標誌在commons被刪除
請問如何在條目中添加開放街圖
建議防濫用管理器添加對下列行為的甄別
建議防濫用過濾器對那些創建含有曼恩能源、Man energy或其他同義詞標題的垃圾內容的帳號和IP進行甄別,並禁止頁面的創建。--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6日 (四) 06:53 (UTC)
- 可透過標題黑名單等功能實現。——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4月6日 (四) 07:03 (UTC)
- 另外在維基共享資源上有好幾個互為傀儡的帳號User:Liweijian1234和User:Lwj19971027,可能還有其他的帳號,上傳廣告內容和侵權圖像,這些帳號在中文維基也被封禁了。--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6日 (四) 07:23 (UTC)
- 目前他們上傳的所有圖像均已被提刪--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6日 (四) 07:23 (UTC)
- 另外在維基共享資源上有好幾個互為傀儡的帳號User:Liweijian1234和User:Lwj19971027,可能還有其他的帳號,上傳廣告內容和侵權圖像,這些帳號在中文維基也被封禁了。--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6日 (四) 07:23 (UTC)
關於2023年愚人節站內活動的一些事宜
有關本周發布的23年14期技術新聞的一些細節的討論
(引用原文開始)
- 本週起,部分舊瀏覽器將無法使用維基媒體wiki上的JavaScript。受影響的主要是Internet Explorer 11用戶。如果您的電腦上有舊瀏覽器的話,您可以升級到更新版本。 [1]
(引用原文結束)
上面的一段話摘自23年第14期技術新聞,完整信息可以前往消息區查看。個人認為這標誌著MediaWiki從技術上開始逐步淘汰對過舊版本的瀏覽器的支持,轉而跟進更加現代化的瀏覽器,雖然目前只是對JS方面的改進,但不排除未來會有其他方面的進一步的措施。此外近些年來全球各地的信息技術都有較大地發展,瀏覽器、網絡速率、硬體等方面的平均水平相較於十幾年前(即「舊版瀏覽器」時代)也有了進一步的提升。故個人希望在此先行為未來可能的方針修改徵求社群廣泛的意見與討論。但在下對各類方針沒有十分具體詳細的了解,所以並沒有直接在方針區發起討論。在這裡先舉出在下已知的例子:條目中圖片的限制、模板限制。歡迎各位進行進一步地補充及討論。(發起本次討論旨在收集各類想法,且限於本人有限的技術水平,可能無法對具體的技術細節做闡釋或回應,敬請諒解!)
--EvesiestaDie Gedanken sind frei! 2023年4月4日 (二) 15:16 (UTC)
- 模板的限制與瀏覽器沒太大關係吧?主要還是伺服器端解析模板的成本需要考慮各種因素綜合平衡,感覺上基本無解(除非有更高效的算法或手段,但也只是提高上限,而不可能不限制s;圖片的限制我不知道你的意思是什麼?在我看來,首先我們是百科全書(而且不是兒童百科全書),圖片只是用來輔助對條目主題的理解,所以圖片很多完全就是本末倒置,不是百科全書應該有的;其次在瀏覽器層面,圖片過多可能會對一些行動裝置上的頁面瀏覽造成問題,參看mw:Recommendations_for_mobile_friendly_articles_on_Wikimedia_wikis#Limit_number_of_images_in_a_page,推薦做法是每個頁面不要超過100張圖片。這同樣是出於性能上的平衡考慮,更多是瀏覽器層面和網絡層面的問題。但總的來說,你要討論的似乎是技術範疇的事情,這種事情在本地制定方針不覺得奇怪麼?而且開發者社群也已經有了很多方針了mw:Development guidelines--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4月6日 (四) 02:41 (UTC)
- 那條說的不意味著你維伺服器會跟著變得不土豆了。--安憶Talk 2023年4月6日 (四) 10:11 (UTC)
- 模板限制那個2MB應該是神仙數,除非有足夠的數據證明改變不會影響基金會的「土豆」們的性能,或者強硬社群共識報單去改,要不然沒啥變化。至於其他,shizhao已經列出mw的建議了。沒啥好說的。——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7日 (五) 06:41 (UTC)
- 不過的確是否建議mw開發將控制三個功能限值的wgMaxArticleSize拆開成,分成用於控制源碼輸入(保持wgMaxArticleSize)、Post‐expand include size、Template argument size的三個值。打滿wgMaxArticleSize的輸入見過有但少見,保持2MB或者對於抗DoS是有好處,但Post‐expand include size按照現在展開機制,這個很容易虛肥,我認為可以適當放寬(或者可以考慮擴大兩倍?),Template argument size原理和Post‐expand include size相似,但少見打滿。——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7日 (五) 06:49 (UTC)
論一提報案及衍生的若干爭議
如題,近期關注到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的一宗提報案件(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Longway22)。見之後續衍生的激烈討論,我想參與者,無論正反方大多現在都有精神疲勞的症狀[開玩笑的]。在更爲激烈的討論開始前,我個人寫一些淺薄的個人觀點:本次事件簡單而言,因User:Ghren君認爲User:Longway22君在條目中並不能很好的使用現代白話文,故而對之提報。隨之User:Ericliu1912發送警告模板(三級)。Longway22君不滿,隨後於本版面提出聲明,期間涵當事人在內個別用戶之發言較爲激烈。Longway22認爲對他攥寫文字的質疑過程(即先前提報、警告)有違一些特定溝通進程,並未體現對他個人的尊重。
先説可能有別於大部分人的結論,我認爲Longway22的這項指控是合理的:
其先前編寫之條目的寫法、部分的文句涉嫌文白混雜、涉及原創研究之類,這點我個人也認同。然而,這對此提報案而言,綜合各方的來源及文明、禮儀等方針,確有明顯過激或不當之地方。
文章寫法先前Longway22於士(周朝)的新條目推薦討論被指出,同期他提名的還有黨國資本主義。這兩項條目都被指出有措辭方面的不妥,他當時是如何的回應的?見下方引用:
[...]說來平時多位同好交互似乎也有認為個人行文不易達意,還有賴諸位在採編斟酌等方面多加提攜,也希望有更多細節疑惑闡明,以嘹解、學習諸位對不同概念、行文或義理之各自見解,方便的話,可能可更有助於改進不同使用者之專案體驗。——Longway22,2022年12月17日
他説的這句話我認爲已表明願意接受對文章矯正的批評,也對他人合理指出其錯誤表示尊重。而後,截止本提報之前也沒有特別的文段方面的爭議或不接受。至於User:Ghren君提及編輯爭議的地方,經本人查考其編輯記錄,均非近期所作,應為2022年12月17日「請各位多加提攜聲明」之前的編輯(也就是三四個月前,就這個角度而言,此報告時效性我也表示質疑)。Ghren君拿其聲明之前的段落將其提報,事實上忽略了他的這一聲明態度,不以討論及通告及指出其錯誤,反而以直接提報的方式報告顯非文明和諧溝通之舉。User:Ericliu1912亦爲「聲明」的當事人同見證者,在三四個月後認可此類提報,並發送三級警告模板,至少我認爲在這個議題上,他並未採取合理的處置。維基人最大盲點在於,比起解決問題,他們似乎更習慣基於結果效率,用一系列無必要的措辭、處事以解決他們認爲有問題的人。[開玩笑的]請兩位務必注意這點。
當然,Longway22君現在的心情是十分激動(您的發言,我個人認爲基於此也有過激之地方)。我能理解就常識而言,沒人希望自己道歉和接受指正聲明後,以之前的理據舉報至那個地方,並被人以不當的警告模板和不當的態度警告之後,尚能和和氣氣的(您畢竟不是第三方)。但我仍希望閣下時刻保持冷靜,如果在維基百科有您認爲不正當的行爲,建議您先登出一段時間,眺望遠方的情景(這點,對於該案情緒激動的各位都是一樣)。--WMLO(留言)。 2023年3月12日 (日) 12:30 (UTC)
- 當事人過往留下的問題未有解決,經Ghren君事後發現並提報,加之以當事人此前自行刪除士條目內的維護模板,再再表明當事人不認為自己的編輯有問題,才使我決定受理此一提報。另外,我不認為當事人將他人對其行文措辭之批評當作「原來是可一個衍為如NSL之罪的敗數」算是「願意接受對文章矯正的批評」或「對他人合理指出其錯誤表示尊重」。考慮到當事人並非初犯,不認為三級警告過當,但作為涉事編者,個人不會動用管理員權限予以封鎖,這是應該交由社群討論的事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3月12日 (日) 12:51 (UTC)
- 請以常識分析:在此事之前,你指出他的錯誤時他表示願意接受提攜之類,然後就被人拿之前的編輯報告到3rr去,你再受理,難道不是對他先前態度的視若無睹?這個前提下,也難怪他會有這些過激的言行了。至於刪除士(周朝)的模板,他是在修改條目內容後再刪去的,這相當於承認其內容有錯失的修改行爲(當然,他的標準是否符合是另一回事),而非「不認為自己的編輯有問題」,在你添回模板後,他也沒有刪去,這同樣是對你編輯建議的尊重。請閣下停止對他人惡意推定以闡釋自己的觀點。--WMLO(留言)。 2023年3月12日 (日) 13:11 (UTC)
- 個人也是確實比較有所不足之處,但且衍生一定或有過言之表而未達完滿,也僅是寄望可以促進不同維基編輯者和使用者的共同協作,保證諸樣異見不合群落之維基人的體驗,不終於我們當下面對之處境,同時也期望如此可繼續拓展可以共同分享的資源空間,無論現有或未來法人維基社區和維基使用者都應當獲益於之中。當然,如果有一定認知理解差異只要是處於可適切之共議氛圍內,應不需拘於規限,
- 特別地再次感謝魔琴閣下不吝「翻譯」。也挺感謝另一位閣下是以相當文法水準在另一層面直白展示對個人的指教——雖然有關細節個人是完全不能認同。當然,如果說語文部分之理解差異,導致在交流及回應方面有所歧義的話,希望不同同好可以直接通過各自專業立足,討論細節理解上所認為理解不能的問題,另按題外加筆:
- 個人也認為,僅以個人個案,和其他部分個案,及同好經受之行狀一併總合,以此基礎下個人相信,本地維基人各自採編書寫如有被再一統化而規制化,有必要擴大討論參與基礎,是應當遵循維基長久傳統,將各自多樣專業、多樣素材及其含觀點和多元採編者路線均納入到整個過程當中
- 相信遵循好維基框架,確保在檢視採編者自身及整體採編者對於一統方向及各種方向的各色採編方式時,無論個人,或其他各可能不同於羣體的使用者個體,都可以在適切地遵行維基衡常規例的情況下,維繫和擴增維基所可融匯之空間。
- 以上,並真誠鄭重地感謝諸君,願意閱覽,同時致以歉意,願維基精神與諸君共存生息。--約克客(留言) 2023年3月12日 (日) 13:51 (UTC)
- 請以常識分析:在此事之前,你指出他的錯誤時他表示願意接受提攜之類,然後就被人拿之前的編輯報告到3rr去,你再受理,難道不是對他先前態度的視若無睹?這個前提下,也難怪他會有這些過激的言行了。至於刪除士(周朝)的模板,他是在修改條目內容後再刪去的,這相當於承認其內容有錯失的修改行爲(當然,他的標準是否符合是另一回事),而非「不認為自己的編輯有問題」,在你添回模板後,他也沒有刪去,這同樣是對你編輯建議的尊重。請閣下停止對他人惡意推定以闡釋自己的觀點。--WMLO(留言)。 2023年3月12日 (日) 13:11 (UTC)
- 可以不要再開新段落了嗎,上面一節不就討論一模一樣的事?--SunAfterRain 2023年3月12日 (日) 13:07 (UTC)
- 為避免排版混雜及受相關的過激情緒影響,且上面的討論有偏題,重開一個可能會有較助於理清本案實質。這麽做也無傷大雅(且引用鏈接方面,這樣也比較方便)。——WMLO(留言)。 2023年3月12日 (日) 13:46 (UTC)
- 私認為又開一個討論串造成的混亂還比較大吧,況且哪來離題勒,...--SunAfterRain 2023年3月12日 (日) 14:53 (UTC)
- 為避免排版混雜及受相關的過激情緒影響,且上面的討論有偏題,重開一個可能會有較助於理清本案實質。這麽做也無傷大雅(且引用鏈接方面,這樣也比較方便)。——WMLO(留言)。 2023年3月12日 (日) 13:46 (UTC)
- 如果開一個新討論段落(i.e. 由不同人來主持討論)有助解決問題,又有什麼不好呢。--Temp3600(留言) 2023年3月12日 (日) 16:52 (UTC)
- 請Longway君注意一下,這一系列討論中並不乏中文、中國歷史的愛好者甚至專業人員,很多編者也有著一定的古代漢語閱讀能力。然而這裡沒有什麼人能讀懂閣下的發言,究其原因是閣下所撰文字並非所謂「行文不同之習慣」,而是無法理解的用漢字書寫的申必語言。無論是標準的現代漢語,還是通行的古代漢語,都沒有像您這樣一句話百來個字,中間還有複雜的定語狀語和並列因果關係的。Thou canst not écrire per Thous, Thees, speling Errers, Prepositions cum no specific Meaning et Structures de Phrases complexes und nennst es das English classique. 推薦您去閱讀黃伯榮、廖旭東主編的《現代漢語》和王力主編的《古代漢語》,相信您一定有很大收穫。 ——魔琴 [ 萬戶涕淚 ] 2023年3月13日 (一) 05:07 (UTC)
- 謝謝魔琴閣下之題外,個人認為確實斷句時也可能會不太合乎一些書寫思路,但個人相信在處理好細節的情況下,並不妨礙個人在此表達出的維基人意見及憂慮。同時,個人也是認為,本地一定程度存在擴大誤植解決維基基本問題的方式、守則和對象等等。海納百川之理念,不應僅為複雜或簡單之思考分異,而被迫止步。
- 如果維基人一旦在不加溝通的情況下,可以依照看來完全不合現代開放包容理念的所謂單一語文,去約束不同背景的使用者,並以此作為解決所有維基編輯問題的先決,對既有系統性地歧視和不公正操作,是視若無睹而欣然接受的話,恐怕會使本地更為接近巴別塔的那種分崩離析。
- PS:是次個人所提起被針對之課題,為一大疑似現代誤植解釋之階層概念,但且也推薦魔琴閣下和其他同好,可以對個人早已一再強調的余英時、顧頡剛等先輩名下所有關聯的素材及觀點,認真閱覽及深思,歡迎真切地提出其他未有觸及的可驗證素材和觀點,以饗本地與使用者。--約克客(留言) 2023年3月13日 (一) 08:14 (UTC)
- 不要顛倒黑白,到底是誰在重蹈巴別塔的覆轍?--——🦝英特浣熊耐爾(留言・貢獻) 2023年3月13日 (一) 09:26 (UTC)
- 還請閣下避免whataboutsim--約克客(留言) 2023年3月13日 (一) 12:54 (UTC)
- whataboutsim是「我黑你也黑」,這跟顛倒黑白完全是兩碼事。--——🦝英特浣熊耐爾(留言・貢獻) 2023年3月13日 (一) 13:06 (UTC)
- 還請閣下避免whataboutsim--約克客(留言) 2023年3月13日 (一) 12:54 (UTC)
- 我相信余、顧等史學先進要是看到自己的作品被這樣曲解,肯定恨不得從棺材裡面爬出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3月13日 (一) 13:50 (UTC)
- 以上諸位如此並無助於化解危機,且也未能釋除疑慮,還請諸位高抬貴手一下好嗎?請當事人起碼考慮本地合規因素,承認程序失當,也請其他無暇於程序問題而繼續附議針對人身的同好,停止訴諸妨礙社羣友善和程序公正。個人僅希望專注於課題,也希望其他有意繼續在維基框架下友善協作的不同同好,可以有一片空間做出適切維基精神之貢獻。--約克客(留言) 2023年3月13日 (一) 14:16 (UTC)
- 如果您能用普通書面語參與這項討論,我的疑慮可減少一半。--Temp3600(留言) 2023年3月13日 (一) 17:32 (UTC)
- 還請閣下完整閱覽所有意見再發表評論,謝謝。--約克客(留言) 2023年3月14日 (二) 00:57 (UTC)
- 小弟雖才疏學淺,但為論證之需,勉為人師點評您在本次討論中的句子,請諸位維友先進賜教:
- 個人也是確實比較有所不足之處,但且衍生一定或有過言之表而未達完滿,也僅是寄望可以促進不同維基編輯者和使用者的共同協作,保證諸樣異見不合群落之維基人的體驗,不終於我們當下面對之處境,同時也期望如此可繼續拓展可以共同分享的資源空間,無論現有或未來法人維基社區和維基使用者都應當獲益於之中。
- "之處"贅文。要麼有不足,要麼沒有,不應寫"比較有所不足"。"一定""或有"邏輯上互斥。"體驗"不能"保證"。"終於""處境"詞組配對不合。"可以共同分享"中"可以"有歐化(could)中文之贅。"法人維基社區"未見提及維基基金會的論述。"獲益於之中"贅文。
- 全句可改作:我確實也有不足之處,有時詞不達意。但我仍寄望能促進不同維基編輯者間的協作,讓即使是在語言表達上有所不同的維基人仍能貢獻社群,不必如今日般被指責。我也希望自己可以繼續書寫維基,讓百科社群與讀者都受益。
- 個人也認為,僅以個人個案,和其他部分個案,及同好經受之行狀一併總合,以此基礎下個人相信,本地維基人各自採編書寫如有被再一統化而規制化,有必要擴大討論參與基礎,是應當遵循維基長久傳統,將各自多樣專業、多樣素材及其含觀點和多元採編者路線均納入到整個過程當中
- "個人個案"與"其他個案"已是對比,不必再重複"同好經受之行狀"。"個人也認為"與"以此基礎下個人相信"文意冗贅。"再一統化"等-ize為歐化中文。
- 這句恕我不改寫了。--Temp3600(留言) 2023年3月14日 (二) 14:45 (UTC)
- 感謝閣下願意嘗試翻譯(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3月14日 (二) 16:36 (UTC)
- 還請閣下完整閱覽所有意見再發表評論,謝謝。--約克客(留言) 2023年3月14日 (二) 00:57 (UTC)
- 如果您能用普通書面語參與這項討論,我的疑慮可減少一半。--Temp3600(留言) 2023年3月13日 (一) 17:32 (UTC)
- 以上諸位如此並無助於化解危機,且也未能釋除疑慮,還請諸位高抬貴手一下好嗎?請當事人起碼考慮本地合規因素,承認程序失當,也請其他無暇於程序問題而繼續附議針對人身的同好,停止訴諸妨礙社羣友善和程序公正。個人僅希望專注於課題,也希望其他有意繼續在維基框架下友善協作的不同同好,可以有一片空間做出適切維基精神之貢獻。--約克客(留言) 2023年3月13日 (一) 14:16 (UTC)
- 不要顛倒黑白,到底是誰在重蹈巴別塔的覆轍?--——🦝英特浣熊耐爾(留言・貢獻) 2023年3月13日 (一) 09:26 (UTC)
- (!)意見:路過表達個人意見(恕主要針對編輯爭議案件提報頁面(結果回應在這?)):
意見說明(文長恕套用)
於此案爭議條目中,用戶約克客君(Longway22)的「新條目推薦討論」評選結果「未獲通過」,參與討論的站友已提供閱讀觀後的編輯意見和評語參考,而評選結果未通過,即已反映社群(對此條目整體)的共識意向。一般而言,條目主編妥適參考相關意見,對條目或有增益,此亦為社群編輯協作之精神顯現(當然並不是說你不聽就一定如何或者非聽不可,需視其情況而定)。經此一完整歷程,個人認為該條目實已與歷經編輯討論無異,剩餘的就是細節、字面或技術性問題而已(關於條目的其他實質意見可參考其他用戶品評);以此而言,實難謂涉及之站友Eric Liu君(Ericliu1912)對該條目未善意有效地提供意見、參與討論(該條目已約歷經15名用戶評議閱覽),因此若指控Eric Liu君未抱持善意參與條目討論,難謂成理。
至於撰寫條目,的確不宜使用一般用戶未必能理解之文言語句(個人認為所有中文社群讀者都有可能閱讀或參與本站內容,而星、馬等地區的中文,尤其文言程度最好納入考量,就我所知顯然不宜以注重文言文或古文教育的國家或地區作為衡量基準(笑),恐過度地域中心),比如「武藝階層序列」(指武藝水準衡量或評判標準?)、「文武兼資」(文武兼備、文武雙全的意思嗎?)等;就此觀之,提出各種意見之相關用戶(包含社群評議)僅反映一般善意意見,未見不妥。
既然如此,當事用戶Longway22對Ericliu1912所指控的各種不妥適行為,難謂涉及諸如「騷擾」、「人身攻擊」(未見相關行為)等不當行為,且在此訴諸「互動禁制」,除了不見增益,且即便禁制,亦非用戶對於各種情形堅持個人己見的途徑(比如:社群其他成員仍可關注,難以規避);反而若條目主編於此堅持個人的撰寫風格,恐將持續引發編輯爭議,就此而言,任何用戶皆可對此編輯行為提出警醒。發出警告模板一枚,理論上應有合理作用、可收效果,尤其對於長期溝通未果的不妥適行為,根據個人反破壞或觀察實務經驗實在難以要求從第一層模板放起。若在此提出諸多無直接關聯之規範作為控訴理據,有濫訴之嫌,請當事用戶妥慎觀之再行提出,以避免為訴興訟之不良後果。敝人認為,真正的爭點在於:具管理員身分之用戶,能否在對於條目表達個人編輯意見之後,持續關注特定或不特定用戶的不妥適編輯行為(即便尚未發生你來我往的激烈編輯內容爭議)?
我認為在此應謹慎區分「編輯爭議」和「不當或不妥適編輯行為」:前者通常指用戶對於合規、合理且有效之純粹條目內容、排版、樣式、編寫等編選、取材、揀選的「品味或觀點偏好選擇」不一或歧異,所產生的糾紛或衝突,然而不妥適的編輯行為,雖然也會造成前者的結果,但通常若持續發生、構成社群困擾,可能更接近「編輯行為」的不當甚而擾亂,亦已非單純的編輯爭議(比如:我把所有已有條目但無甚增益的詞彙大量加入內部連結,讓文章段落變成接近藍色的,算不算一種擾亂?又或者加入一堆無條目的內部連結,讓段落變成接近紅色的,說我之後打算要寫(但很可能沒有)、誰都不准亂動或刪除,又是否算一種擾亂?(純隨意先舉例));換言之,後者等其他編輯樣態皆可能造成前者的所謂「編輯爭議」,可是一般的「編輯爭議」,通常管理員處理的是涉犯編輯戰,或可選擇對於編輯內容偏好之調處(但此時偏向一般用戶身分,換言之誰都可以來)。依此而言,以他人不易理解的形式撰寫條目內文,或本屬編輯爭議,然而經其他用戶善意告知、討論,甚而已經過社群意見乃至正式程序評價後(在此主要證明「社群已經適當討論評議」,尚屬內容層面,並非證明不當行為),此時若持續堅持以至於又產生社群困擾和爭議,可能會更接近一種編輯行為上的偏執己見,這種情形或許更不利於調處編輯爭議,持續出現即可能構成不當行為。
因此,個人認為,若純屬前者「編輯爭議」,管理員顯應避嫌;若屬後者「不當或不妥適編輯行為」,社群用戶皆可溝通、警醒、查報(但並非指對於內容僅來一句「我看不懂」即作為舉報理據)。若管理員看似間接參與前者,再處理後者,此時應視相關用戶具體行為而論:若用戶行為已成為一種構成不妥當編輯行為之偏好,管理員自可處置;若僅停留在單純的內容爭議,管理員顯應避嫌;然而管理員對於此種情形同時參與的介入處理,的確可能造成更複雜的情境解析(究竟是純編輯「內容爭議」抑或編輯「不當行為」?)。然而,管理員在自己參與過的條目中,見到有用戶破壞,卻必須避嫌、不能處理破壞者;又或者管理員曾經參與過某條目,卻不能再處理相關用戶的不當行為,這顯然已經不是合理的行權避嫌初衷、矯枉過正,且不具因果關係(比如:如果敝人曾經得罪某管理員,或敝人曾經和後來當選管理員的用戶發生爭執或不快(都舉例而已),結果後來犯規,被對方警示等就說司法迫害、行權不公等),雖說司法或權力行使總有灰色地帶,然而以偏概全、無限上綱、因果謬誤、胡亂滑坡等都不是好事。但我們亦無法否認在某些爭議中,管理員是否徹底避嫌,的確影響爭議之生成,但也影響管理員行權空間,甚而造成行權失能等其他爭議或弊病(比如:若管理員大量編輯條目或者與其他用戶皆有意見分歧,是否就不得再處分相關用戶?因為這會被說是某種政治報復?又或者直接允許管理員開不為人知的分身帳號,以有效避嫌,才能避免江湖恩怨?)。
此案中,綜合觀之,敝人認為就用戶Longway22君的整體編輯和行為偏好觀之,更屬於「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受理範疇;而任何管理員皆可介入裁處,並非曾表達過評選意見即須避嫌到不處理的程度,堅持以文言難解之行文持續撰寫條目實屬不妥(「行為」不妥;而難以和社群調處編輯爭議,或許屬堅持編輯己見的「態度」不當),建議當事站友往後若有意持續活躍撰寫,以行文妥適和社群意見(一般編輯爭議也是如此,而條目亦已經社群評議,可做為編輯內容的社群意見)作為考量較恰當,並避免無的指控。
另一爭議為舊案是否適合受理?個人認為,可理可不理,但一樣須視具體情形而論。若用戶的破壞或不當行為,已造成「持續出現、難以溝通、警諫不聽、警醒無效、造成破壞、形成干擾、妨礙編寫」等顯明不宜的負面效果,由於究竟舊案多舊才算舊到一定不可受理,其實似無顯明規定,只是就一般情形觀之,吾人通常不會毫無理由硬要翻舊帳,除了時效性問題之外,也不見得能收實效;然而反過來說,對於前述所謂用戶的長期不當、干擾等負面行為,先前未獲得管理員適當處理,不代表永遠不能或不該處理(比如:長期編輯戰、擾亂站務、騷擾他人、人身攻擊等,未獲實質有效處分,比如:多次申訴獲反覆解封、管理戰等已實質造成管理員的權能行使悖離應有自律、規範、初衷,形成核武級持權者之間的恐怖平衡,使得平台秩序未能有效維持、甚而系統性癱瘓等情形),此時或可視為當初沒處理,現在處理了,如此而已,只是個人認為社群不宜為了未再出現的行為反覆舉報、濫訴等。
更何況,就我所知,這裡的規範不過是用戶行為和編輯內容規範而已,並非真實法律,硬要說就是類似內部行政規則而已,說穿了就類似平台的用戶條款,若動輒以真實國家或司法管轄地區的法律衡量,由於各地法律衡量標準、尺度不一,易徒生爭議。比如:有些法律或社會體系對於人們採行只怕「一步錯、步步錯」或「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超強有效法治精神作為立法初衷,若以此標準和所彰顯的社會法治精神衡量此案,顯然相關管理員為了彰顯用戶應有信用和社群法治精神,一絲不苟、依法治群,極具法治精神,甚至應獲得表揚,自然亦無所爭議。
個人意見,僅表達供參。--Kriz Ju(留言) 2023年3月16日 (四) 16:22 (UTC)
- 非常遺憾,論說可能迴避了整體社羣機制實際和假定衡平機制之間,持久存續之巨大鴻溝。如雙重標準和無視程序正義、縱容濫權之等等,看來已無法挽回,個人會屈服如此壓力,關聯代權人急速指控之罪亦絕對永遠如紅太陽一樣偉大正確。但有靈丹適切維基體膚乎?唯後人談資為之。--約克客(留言) 2023年3月19日 (日) 09:19 (UTC)
- 有關您提出的意見,我有幾個問題:
- 您有提出具體作法嗎?
- 此作法您認為可行嗎?為什麼?
- 維基社群認為您的作法可行嗎?為什麼?
- --2001:B400:E2AF:E908:74E7:3613:26CC:4251(留言) 2023年3月20日 (一) 03:47 (UTC)
- 有關您提出的意見,我有幾個問題:
- 非常遺憾,論說可能迴避了整體社羣機制實際和假定衡平機制之間,持久存續之巨大鴻溝。如雙重標準和無視程序正義、縱容濫權之等等,看來已無法挽回,個人會屈服如此壓力,關聯代權人急速指控之罪亦絕對永遠如紅太陽一樣偉大正確。但有靈丹適切維基體膚乎?唯後人談資為之。--約克客(留言) 2023年3月19日 (日) 09:19 (UTC)
- (!)意見:路過表達個人意見(恕主要針對編輯爭議案件提報頁面(結果回應在這?)):
- 我自認算是比較放任主義的,站務討論能勉強看懂我也算了,條目造句不好幫忙改就是了,警告之類的強烈措辭也不合我的風格。但是,你的中文造句方式真的不好懂,讀者大多不能明白你的意思。只不過我還可以忍受,有些人已經覺得受不了。--Temp3600(留言) 2023年3月21日 (二) 15:38 (UTC)
- 希望不是以不知名之敵視或不理解為理由,為合理化違反社區準則之不當行為尋找藉口。--約克客(留言) 2023年3月24日 (五) 06:59 (UTC)
- @Temp3600:其實説起文風接近文言的用戶,我想起了Wong128hk,但他的用詞通常是能讓人看得懂的。@Longway22:我的感覺是真的會有人看不懂你説的話,但我也感覺為了這種偶發情況而直接把你提報有點偏激了,不過我還是比較建議你寫/編輯條目的時候可以傾向白話多一點點,社群留言的話你喜歡怎樣也行。@Ghren:單看你提報本身的話我確實不能説甚麽,但我還是感覺你可以在提報以前考慮現在他的用戶討論頁那邊先提醒他一下,畢竟這不是人身攻擊類的東西,我覺得沒必要直接把他這樣antagonise。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3月28日 (二) 12:25 (UTC)
- 普通用戶尚能分辨這種淺顯的道理,在本案涉嫌利益衝突的管理員卻用雙重標準加劇站務矛盾、激化衝突,我個人作爲社群的一份子,對於本站在去年選出經驗不足、方針認知有誤的管理人員表示十分遺憾。當事人可參考上述建議,亦請Ericliu1912君深省於此事件行爲。謝謝。——WMLO(留言)。 2023年3月31日 (五) 02:25 (UTC)
- Longway22君遣詞造句的風格在我看來和現代標準漢語相去甚遠,相當晦澀難懂;他作出的每次討論,基本都有我無法理解的字句。上面Sanmosa君對他說過「真的會有人看不懂你説的話」,而我就是這個「有人」中的一員。--愛維基百科的CuSO4 2023年4月7日 (五) 12:58 (UTC)
- 普通用戶尚能分辨這種淺顯的道理,在本案涉嫌利益衝突的管理員卻用雙重標準加劇站務矛盾、激化衝突,我個人作爲社群的一份子,對於本站在去年選出經驗不足、方針認知有誤的管理人員表示十分遺憾。當事人可參考上述建議,亦請Ericliu1912君深省於此事件行爲。謝謝。——WMLO(留言)。 2023年3月31日 (五) 02:25 (UTC)
多重帳號
引用方針WP:DOPPELGANGER,使用分身帳號(佔名)需要在所有帳號上使用{{doppelganger}},亦或者將分身帳號重新導向至主帳號,並且分身帳號禁止進行編輯。引用方針WP:SOCK#LEGIT項目「保安」,出於保安疑慮進而使用多重帳號需要將備用帳號重新導向至主帳號。參考帳號User:Dragoon16c與User:Dragoon17cc,前者顯然是屬於主帳號,因為後者將訪客導向至前者,因此後者屬於副帳號。兩個帳號的關係顯然不屬於,引用方針WP:SOCK#LEGIT項目,「隱私」(兩個帳號的關連明顯)、「維護」(前者於近期無編輯行為)、「機器人」(後者未表明為機器人帳號)、「折衷帳號」(後者未被封鎖)或是「以新帳號重新開始」(後者未表明已被停用),因此兩者關係屬於「分身帳號」或「保安」。但是理應為分身帳號或備用帳號的後者卻存在近期的編輯行為,而理應為主帳號的前者自2012年以來再無編輯行為。因此後者不應該導向至前者,而是依照方針將前者導向至後者,否則這種「逆向導向」的行為會給予訪客一種「刻意隱藏新編輯記錄」的觀感,亦完全不符合WP:SOCK#LEGIT方針。--菜鳥VegBird 2023年4月1日 (六) 04:40 (UTC)
- @Dragoon17cc:請當事人先解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2日 (日) 16:06 (UTC)
當事人已經修正問題,感謝合作。--菜鳥VegBird 2023年4月2日 (日) 17:36 (UTC)
關於管理員shizhao的一些探討
近日我發現@Shizhao管理員曾在尼格羅人種條目中進行過一筆無來源,而內容又很讓人擔心的編輯。具體內容為,給該條目添加了無來源,並且事實上錯誤的內容,稱尼日、奈及利亞二國國名來自於意為黑色的「Negro」一詞。考慮到該詞在美國等英語國家被認為不夠禮貌,有種族歧視的爭議,稱二國國名語源為該詞似乎有辯解意味,然而事實上是二國國名源於尼日河,後者詞源來自當地語言,意為「流動的河」。我不知道shizhao管理員是出於如何的本意進行了這樣無來源而且事實錯誤的編輯,但是很明顯的一點是,作為一個管理員,他應該明知這種編輯不符合社群規範,並且他作為管理員本當做表率給社群示範,因此不知他仍做出這樣的編輯是否出自一些個人對特定群體的偏見,所以我發起該討論,如果社群的朋友們有發現他確有一些個人偏見,而且多次有類似的不規範編輯行為,長期來看會造成對維基百科編輯的擾亂的話則將考慮提報解任他的管理員身份。--向烏魯木齊中路的英雄兒女致敬! 2023年4月2日 (日) 08:28 (UTC)
- 個人認為如此事務完全沒必要在這裡發表,您大可先去其討論頁進行探討。--EvesiestaDie Gedanken sind frei! 2023年4月2日 (日) 08:33 (UTC)
- 這個編輯只是把頁面回退到較早版本,那些內容較早版本裡面有。--GZWDer(留言) 2023年4月2日 (日) 08:33 (UTC)
- 您說得對,但您回復錯人了。--EvesiestaDie Gedanken sind frei! 2023年4月2日 (日) 08:37 (UTC)
- (已經調整排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2日 (日) 09:27 (UTC)
- 您說得對,但您回復錯人了。--EvesiestaDie Gedanken sind frei! 2023年4月2日 (日) 08:37 (UTC)
- 仔細查看編輯記錄後發現原來是U:Fmzjf這位在2019年2月添加。之後2021年11月黑人條目發生了數次破壞,條目一時間非常混亂。我認為很有可能書生為整理條目而直接用了fmzjf寫的歷史版本,並不認為存在主觀偏見。此外,書生目前是中維最活躍的管理員之一,平日處理大量積壓站務,經驗極其豐富,為如此小事而動議解任實屬小題大做。--Aggie Dewadipper 2023年4月9日 (日) 11:23 (UTC)
- 這麼久遠的事情,我實在不記得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4月10日 (一) 12:49 (UTC)
建議對所有公共轉換組中轉換規則的修改全部集中討論
動態熱門Mostread模板和分類是否回溯至2013年
我注意到自從2023年2月建立WP:動態熱門頁面後,機器人都會自動給當日瀏覽量最高的條目討論頁加上Template:Mostread以及Category:2023年單日瀏覽量最高的條目。但其紀錄範圍也就僅限於啟用至今的條目,考慮到動態熱門(Template:Uptrends)在首頁已懸掛約十年,是否需要將歷來單日瀏覽量最高的條目也都加上模板和分類呢?不管是從Uptrends的修訂歷史,或是直接從API抓資料都可以--巴波(留言) 2023年4月11日 (二) 04:42 (UTC)
主題維護維基人的用戶框如何建立?
本人建立了Portal:拉脫維亞和Portal:愛沙尼亞,但是本人又想建立一個關於這兩個主題的維護者的用戶框,請問如何建立,謝謝!--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15日 (六) 04:25 (UTC)
- 您可以參考其它用戶框模板使用{{Userbox}}建立,例如這樣:
這位用戶參與維護拉脫維亞主題。 這位用戶參與維護愛沙尼亞主題。 - --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4月15日 (六) 09:47 (UTC)
請求處理垃圾連結黑名單的4個申請請求
根據WP:可靠來源/布告板,有4個內容農場/垃圾連結擬定列入黑名單,並已通過7天的公示期限--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14日 (五) 11:06 (UTC)
- 已經提報到 MediaWiki talk:Spam-blacklist,感覺可能不需要再在互助客棧說一次。另外,提報的格式可能要改一下。--Kethyga(留言) 2023年4月15日 (六) 10:16 (UTC)
協助建立頁面 幫助:拉脫維亞語國際音標
請求建立一個頁面,就是幫助:拉脫維亞語國際音標,可以根據英文維基的參考頁面w:en:Help:IPA/Latvian協助建立,謝謝了--Buenos※Días 2023年3月24日 (五) 05:19 (UTC)
- @迷斯拉10032号:您應該有權限自己建立頁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3月26日 (日) 11:21 (UTC)
- 但是這個中文的近似發音不太熟,需要語言學專業領域的人。英文近似的發言可以直接用--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3月26日 (日) 11:24 (UTC)
- 我有創建/編輯這個頁面的權限,但是這個頁面屬於一個幫助頁面,不能有任何的錯誤存在--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3月26日 (日) 11:25 (UTC)
- 您可以考慮先複製英文版本內容過來,再作進一步校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4日 (二) 11:13 (UTC)
- 我已為您建立Help:拉脫維亞話國際音標。——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4月10日 (一) 15:49 (UTC)
- 還有,下次請在維基百科:條目請求或維基百科:翻譯請求提出。另外,為什麼條目請求沒有為幫助頁獨立分類?
- ——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4月10日 (一) 16:19 (UTC)
- @迷斯拉10032號 頁面已被創建,現在還有其它的問題嗎?--Taeas(留言) 2023年4月15日 (六) 13:33 (UTC)
尋找楊蔭寰的屍骨於何處,以便前往祭祀。
基礎條目在本月可能會達到的里程碑
怎麼看待Kautilya3在英維的這些編輯?
RT,參考en:Special:Diff/1148444898、en:Special:Diff/1148622577,刻意將本月官宣撤縣設市的米林和錯那又「回退成縣」。--Liuxinyu970226(留言) 2023年4月7日 (五) 11:54 (UTC)
- 他應該是不熟悉中國政治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7日 (五) 16:25 (UTC)
- 只要是在他願意溝通的前提下,可以和他解釋一下有關中國地理政治相關的信息。--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8日 (六) 14:25 (UTC)
-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迷斯拉10032號)移除。2023年4月8日 (六) 15:05 (UTC)
- 英文維基的學閥可不少,一堆扭曲文獻的--Waylon1104(留言) 2023年4月8日 (六) 14:48 (UTC)
- Erratic interpretation of en:WP:RMUM, probably, I think. 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9日 (日) 06:14 (UTC)
- @Ericliu1912、迷斯拉10032號、Waylon1104、Interaccoonale、Yumeto、Kcx36、Midperson:我已在那邊申請重新移動,歡迎前往討論。@Sanmosa: I've requested to re-do move, feel free to join discussions.--Liuxinyu970226(留言) 2023年4月9日 (日) 23:46 (UTC)
- @Liuxinyu970226:你倒也不用特地用英文來回覆我,我顯然是能看得懂中文的。不過,我還是對於Kautilya3的那句話(「you people appear to be new to English Wikipedia and perhaps new to the English language itself」)感到震驚。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0日 (一) 01:00 (UTC)
- 個人認為政區條目命名應該儘量以「名從主人」原則為主,而不是「常用名稱」原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10日 (一) 02:12 (UTC)
- 那這樣的話,應該只有廣東、廣州,而不是廣東省、廣州市。en:Florida是對的,「State of Florida」是錯的。——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11日 (二) 00:35 (UTC)
- @Liuxinyu970226:你倒也不用特地用英文來回覆我,我顯然是能看得懂中文的。不過,我還是對於Kautilya3的那句話(「you people appear to be new to English Wikipedia and perhaps new to the English language itself」)感到震驚。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0日 (一) 01:00 (UTC)
- @Ericliu1912、迷斯拉10032號、Waylon1104、Interaccoonale、Yumeto、Kcx36、Midperson:我已在那邊申請重新移動,歡迎前往討論。@Sanmosa: I've requested to re-do move, feel free to join discussions.--Liuxinyu970226(留言) 2023年4月9日 (日) 23:46 (UTC)
- 被ping了,不過這與中文維基百科有什麼關係?--——🦝英特浣熊耐爾(留言・貢獻) 2023年4月10日 (一) 05:25 (UTC)
- 由於社群獨立,原則上和本語區無關,而且這也放在其他版塊上(畢竟也是WP的)。但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去看一下討論?——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10日 (一) 07:51 (UTC)
- Kautilya3其實是該條目的主編,我覺得只是由於初次移動時缺乏詳細的說明造成了他的誤會吧。--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4月15日 (六) 10:06 (UTC)
- 看來並非如此,我感覺他跟Jarodalien有得一拼。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4月19日 (三) 10:01 (UTC)
維基共享資源2022年度圖像投票活動開始了
用戶在維基共享資源擁有帳號,並在2023年1月1日之前編輯次數超過75次,就有投票的資格,傳送門:Picture_of_the_Year/2022。--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17日 (一) 10:26 (UTC)
- @Fumikas Sagisavas:感謝您的提醒,但這類東西下次可以直接考慮寫在比如公告欄上。--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3年4月19日 (三) 16:53 (UTC)
標示歌名的標點符號為書名號
我將逐步修正各個動漫與影視作品條目中,用引號標示歌名的部分。另外,想要創立這類條目的維基人,不要忘記正確使用書名號(使用單雙書名號轉換)。--Picture GN(留言) 2023年4月13日 (四) 08:30 (UTC)
- 嚇死,我剛剛看到的時候還以為你是打算把書名號改成引號。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3日 (四) 13:42 (UTC)
- @Picture GN:需要注意,如果條目寫成「〈向夜晚奔去〉(日語:「夜に駆ける」)」這樣,不要把括號內的引號改為書名號。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4月19日 (三) 16:05 (UTC)
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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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英文維基出現了一個很煩人的用戶,就是User:Onel5969,此人拒絕任何溝通,並且忽略任何維基人對其發送的警告信息。此人將大量在英文維基滿足關注度的文章移動至草稿頁。和U:SiuMai有點類似。最近有大量的維基人中招。--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20日 (四) 10: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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