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16年6月

DreamLiner的最新留言:8 年前
  •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多次於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人身攻擊,其中亦有管理員出面警告如[1],但未見該用戶做出改正,人身攻擊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持續,並有負面示範新手或社群的效果(某些資深用戶對人身攻擊是被社群容許的)。此外,其用戶頁的編輯[2]已構成濫用維基網站進行人身攻擊(連結至本人於工作機構網站的照片),特別參照過去Jsjsjs1111使用User:喊疼傀儡濫用及人身攻擊的歷史。綜上,Jsjsjs1111犯有Wikipedia:破壞條文中「持續對其他用戶進行不文明行為之破壞」,而其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發言及在用戶頁上的連結[3]已構成對本人的站內及站外的騷擾,該用戶騷擾及人身攻擊近來的持續性為此案重點。--❦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5月31日 (二) 03:14 (UTC)
  • 發現人:❦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5月31日 (二) 03:14 (UTC)
  • 處理:  近期編輯未足以用於判斷是否封禁用戶。--天天 (留言) 2016年5月31日 (二) 04:21 (UTC)
  • @DreamLiner:,意思是之前被判定不文明的人身攻擊行為,過了一陣子還可以升級攻擊,不用更正?再一次提醒以下 事實
    1. 該用戶在其用戶頁,以不當字詞(有前例且多位維基用戶使用攻擊遭警告禁止),還連結本人工作的官方網頁照片,已構成再一次傷害
    2. 該用戶在互助客棧,不但以先前不當字詞(有前例且多位維基用戶使用攻擊遭警告禁止),還進一步用其他攻擊性的詞彙來做影射性的人身攻擊
  • 若這裡中文維基WP:VIP不能處理或不願處理,請提供連結讓我去提出停止人身攻擊。--❦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5月31日 (二) 09:18 (UTC)
    • 補上不同管理員在這個月對該用戶相關的文明警告:
      1. [4] 2016年5月12日 (四) 22:21 (UTC) 由Jimmy Xu
      2. [5] 2016年5月26日 (四) 21:20 (UTC) 由Kuailong
    • 顯見該用戶在互助客棧的不文明行為已有持續性,而若該用戶選擇仍不移除對本人人身攻擊的詞彙和外鏈,其人身攻擊仍持續。--❦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5月31日 (二) 09:32 (UTC)
  • 本人26號警告後的編輯是[6][7][8]。「人身攻擊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持續」這個說法出自哪裡?其之前言論請deltalk。--Kuailong 2016年5月31日 (二) 14:28 (UTC)
  • @Kuailong:立即且明顯人身攻擊未被及時deltalk,而該犯下人身攻擊用戶並沒自行deltalk,雖然您有在其用戶頁上警告,然而該用戶的唯一回應是對您回應如此裝萌[9],而仍保留其用戶頁面的人身攻擊字詞和連結,所以當時其犯意和犯行仍持續存在那些頁面空間。現在我按Kuailong建議在互助客棧deltalk,而該用戶在其用戶頁的改正[10]雖仍未移除不必要連結,本人持續表達不滿外,目前該用戶的持續人身攻擊破壞的「形式」要件已解除,本人沒有要求各位管理員處理的部份,除了持續觀察外。--❦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6月1日 (三) 03:50 (UTC)
補充:這個用戶的做法和65d654de65d61as類似,疑為傀儡?! (&)建議不限期--Z7504留言2016年6月1日 (三) 13:18 (UTC)
應該是能夠{{duck}}的。--Q lliliuliu liu yliu yaliu yan留言 ㄌㄧㄡㄧㄢ留言 2016年6月1日 (三) 13:24 (UTC)
可能要仔細檢查才能確認喔...是否要看看原條目神魔之塔的主編是誰會比較好呢?--Z7504留言2016年6月1日 (三) 13:28 (UTC)

(~)補充:Liaon98用戶是第一個發現破壞的,你是第二個。亦可問看看是否有哪個用戶者利用IP位置或者是其他用戶名稱來破壞神魔之塔的條目  囧rz... (難道對遊戲有抱怨?! 好像跟維基百科也有仇喔...)--Z7504留言2016年6月1日 (三) 13:36 (UTC)

這是另外翻一下的:[11],或許這新聞看了就可以解釋為什麼短時間內就被編出神抄9之塔...我說阿,如果一定要強調神抄之塔,那是不是應該直接寫在神魔之塔的條目?--Z7504留言2016年6月1日 (三) 13:41 (UTC)
(~)補充[15] (已還原)--Z7504留言2016年6月6日 (一) 12:15 (UTC)
  • 個人只是對這哥們的編輯覺得懷疑而已,畢竟即使真的「清理過期內容」,不同的人的修改應該有所區別才對——為什麼不同的人都在做相同的刪除,刪除之後剩下的內容都那麼相似呢?至於是不是破壞,作為當事人,我沒法做評價。昨天做過用戶查核,他們說因為數據過期,已經沒法查核了。--vjudge1留言2016年6月6日 (一) 16:15 (UTC)
  1. 將「實寄封_百度百科」內容原封不動剪貼至實寄封(已提報WP:RRD
  2. 將「《我們的主啊,給予斯威士人恩賜的上帝》_互動百科」(2011-06-03 版本)內容原封不動剪貼至我們的主啊,給予斯威士人恩賜的上帝(已提報WP:RRD)……
(~)補充這應該可以知道是誰,故補上DUCK標示。 (名字被改的好笑  囧rz...)--Z7504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14:23 (UTC)
大部分團體成員都沒有獨立關注度。看過完條目都是團體活動SNH48的內容?為啥不能提刪合併給大家討論?
提刪要走程序,提合併也要走程序-- 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6年6月12日 (日) 05:23 (UTC)

我看過去處理團體成員獨立條目,有些會走關注度,有些直接走提刪(合併)。我不確定走那個,我同時作業而已? 以這個案子為例,大家共識走關注度(照目前討論),那就走關注度而已阿! 這樣違反啥方針要到提破壞? Zenk0113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05:28 (UTC)

走關注度提刪要放滿30天,模板上面自己都寫了--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6年6月12日 (日) 05:32 (UTC)
而且提刪也是要單獨掛模板的--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6年6月12日 (日) 05:34 (UTC)
你搞錯了吧 !現在要走關注度,當然是掛關注度模板就好了阿!Zenk0113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05:38 (UTC)
你有讀過關注度模板最後一行字嗎?--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6年6月12日 (日) 05:39 (UTC)
先提又不會先處理,還是要等30天關注度(照之前管理員經驗) 你怎麼不講你隨便拿掉關注度模板? 還可以不用給理由的 Zenk0113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05:43 (UTC)
拿下的那幾個都是之前走過關注度保留的,請去看條目討論頁的存廢記錄,而且流程就是掛滿30天才能提--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6年6月12日 (日) 05:48 (UTC)
不對!藝人關注度本來就常常在變! 那幾個很多都是前幾年所提! 如同之前 A'N'DSpeXial成員,本來都保留隊長的條目,後來也是更改成合併! Zenk0113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05:59 (UTC)
這兩個團我完全不認識,但是羅宏正(團長是他吧)的條目只送過一次存廢,結果是合併(見該條目討論頁),林思宇送過兩次,但第一次的結果是無效而不是保留(看提交者是您,我估計應該也是沒掛滿三十天吧)--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6年6月12日 (日) 06:04 (UTC)
總之 關注度隨時再變! 沒有理由有提過就不能提! 以上兩個團的例子,我也是看到一樣處理方式才提另一個的! 就這樣 Zenk0113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06:09 (UTC)
WP:SBST,您這次真的說錯了呢--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6年6月12日 (日) 06:17 (UTC)
說錯那句對應那一句的方針阿?我再修正 Zenk0113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14:52 (UTC)
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被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道。,所以關注度有了就不會消失,也就是走關注度提刪的條目以有關注度保留之後就不能再走關注度提刪了––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6年6月13日 (一) 03:00 (UTC)
應該是,我之前就列入名單在等他何時有決定性的破壞可提報...--LHD留言2016年6月15日 (三) 09:43 (UTC)

提報用戶本身就違反3RR [39][40][41][42][43]。--louarcan留言) 2016年6月15日 (三)15:50 (UTC)

  • (~)補充:綜觀本條目的版本歷史[44],可以發現:
    Louarcan回退四: 2016年6月15日 (三) 14:48 (151,985位元組)回退至 2016年6月15日 (三) 08:49(151,988位元組)(只差一個句號,中間經過1人次修改) [45]
Louarcan回退三: 2016年6月15日 (三) 06:36 (151,961位元組)回退至 2016年6月15日 (三) 06:18 (151,961位元組)(無差異,中間經過1人次修改)[46]
Louarcan回退二: 2016年6月15日 (三) 06:18 (151,961位元組)回退至 2016年6月15日 (三) 05:54 (151,961位元組)(無差異,中間經過1人次修改)[47]
Louarcan回退一: 2016年6月15日 (三) 04:11 (151,855位元組)回退至 2016年6月14日 (二) 21:33 (151,854位元組)(只差一個空白列,中間經過1人次修改)[48]
Louarcan違反3RR,事證明確,上次他被封禁也是違反3RR[49],請管理員處理。 --Barter84留言2016年6月16日 (四) 01:58 (UTC)

(:)回應: 查閱歷史記錄,可看到User:蘇州宇文宙武也有參與去年的編輯,去年4月30日一天內他有回退三回。昨天(6月18日)我是見到User:蘇州宇文宙武的回退後才出手阻止其破壞,我當天一共在該條目編輯兩回,而User:蘇州宇文宙武在當天又是三次回退,User:Galaxyharrylion自己則是一次回退,正是閣下自己的這一次操作之後,條目才被保護的。你們兩人對於條目被保護的功勞可是我的兩倍。在這兒所舉的去年和今年各一天的編輯中,User:蘇州宇文宙武每回是玩擦邊球,每天三次回退,每天均離違反3RR只差一點點。而我在去年4月30日是回退一次,今年6月18日是兩次回退。我與User:蘇州宇文宙武相比,User:Galaxyharrylion是否更應舉報User:蘇州宇文宙武才顯得比較公正?至於江澤民條目,我近來只編輯一次,並且在編輯之前在討論頁給出充分理由,故不是編輯戰。相反,User:追跡未來任意無理回退三次,並且威脅管理員稱要罷免,你是否應舉報User:追跡未來才比較公正一些?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19日 (日) 03:32 (UTC)

剛看到User:Galaxyharrylion在舉報理由中又增加了一句「該用戶已經違反包括:WP:EW、WP:CIV、WP:NPOV、WP:CON在內的多個方針)」,其實這幾個方針以及其他相關方針,正是User:蘇州宇文宙武User:追跡未來經常在破壞的,在下有時為阻止破壞,不得已已參與編輯。User:Galaxyharrylion可仔細查閱相關頁面的歷史。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19日 (日) 04:42 (UTC)
(!)意見--路過,看到覺得有些誤會。因為在下參與了相關條目近日討論,所以提出點意見參考。
  1. 關於發正念,請見蘇州宇文宙武討論頁-發正念,多位用戶的討論過程;這次編輯戰,是蘇州宇文宙武回退所發起,而非Marvin_2009。過去編輯爭議,是因為蘇州宇文宙武等用戶堅持添加非第三方第一手來源。
  2. 至於江澤民,請見條目討論頁Talk:江澤民,多位用戶討論目前版本的問題,在下也在其中提出了「編輯戰」發生的過程原委。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9日 (日) 03:23 (UTC)
少來什麼誤會不誤會。還好意思說什麼「路過」?我看是急於幫腔吧。FLG支持者慣於顛倒是非黑白,查看該條目編輯歷史,從去年12月20日至今年6月18日,將近半年沒有人有異議動過,怎么半年後就有人(ip)動了?到底是誰先開始打編輯戰的?說話要憑良心。當然,這一點根據FLG支持者一貫的表現來看,說了也是白說。——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19日 (日) 03:48 (UTC)
(:)回應--蘇州沒說的是:去年5月版本是穩定的,期間有些IP做微幅修訂。但去年12月[一個IP添加了不相關內容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38484021&oldid=37273329],日前另個IP用戶看到不合理才刪除。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9日 (日) 03:56 (UTC)
你說啥時候穩定就啥時候穩定了?你說不相關就不相關了?至少半年內沒有人有異議,就是穩定的。當初這麼熱的一個條目,半年內沒人動,還不夠穩定?FLG支持者的雙重標準可以再拿出來現一下,又不是沒領教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19日 (日) 04:08 (UTC)
蘇州提問「怎么半年後就有人(ip)動了?」,問得好奇怪,你能否說說清楚,你究竟要指控什麼?你在疑心近日那一個IP是誰嗎???半年那一個IP用戶的編輯如不當,昨天那一個IP用戶能發現問題並加以糾正,不是好事嗎?另,維基這兒提倡文明禮儀,希望不要動不動給用戶帖什麼什麼支持者的標籤,試想,如有人給你帖標籤,你也不會高興的,是不是?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19日 (日) 04:42 (UTC)
沒錯,近來一直有ip騷擾跟蹤我的編輯又不敢現出真身,我的懷疑合情合理。我不覺得現在的版本有問題,沒有覺得半年前編輯不當,如果真的不當,你們這半年哪兒去了?FLG相關條目不一直被你們FLG支持者占據麼?我不認為貼標籤是不文明,如果別人給我貼上反FLG等我認可的標籤,我一點也不會覺得不高興,因為一這是事實,二這不存在價值判斷。除非你打心裡覺得被人說成FLG支持者是歧視,那麼就能推導出你也覺得FLG不是什麼好東西的判斷。——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19日 (日) 06:35 (UTC)
1. 你把你自己捕風捉影的疑心發表在舉報頁是不合理的。2. 你聲稱什麼不是好東西的判斷是武斷任意的。舉一個例子,2015年7月100多位國內律師被江澤民610機構突然非法綁架,其中許多人曾頂住壓力為被610抓捕的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辯護過。這些律師並非是法輪功愛好者,他們是作為律師履行自己維護法律保護人權的職責而已。維基一原則是「對事不對人」,你以愛好者標籤來暗示我的編輯是因為是愛好者,從而詆毀我的信譽。這跟法輪功愛好者這個名詞本身我喜歡或不喜歡是兩回事。另一例子,注意到你公開宣稱自己是共產黨信仰者,但上回你在罷免管理員提案討論中要求大家不要提你的共產黨信仰。這是同一個理吧,你儘管並非不喜歡共產黨信仰這,但不希望以這個為理由來證明你罷免管理員的理據有問題。事實上你當時給管理員帖諸如支持法輪功這樣的標籤,今天給我帖法輪功愛好者這樣的標籤,均是有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古訓。而且有違反維基百科「對事不對人」,不要人身攻擊等原則。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19日 (日) 12:37 (UTC)
    • 2016年6月21日 (二) 17:06 (差異 | 歷史) . . (+63)‎ . . Template:Music Works ‎ (目前)
    • 2016年6月21日 (二) 17:04 (差異 | 歷史) . . (+63)‎ . . Template:KQ娛樂 ‎ (撤銷Zenk0113(討論)的版本40539174) (目前)
    • 2016年6月21日 (二) 16:56 (差異 | 歷史) . . (+2,239)‎ . . Template:SidusHQ ‎ (撤銷Zenk0113(討論)的版本40539514) (目前)
    • 2016年6月21日 (二) 16:51 (差異 | 歷史) . . (+1,794)‎ . . Template:DSP媒體 ‎ (撤銷Zenk0113(討論)的版本40536417) (目前)
    • 2016年6月21日 (二) 16:47 (差異 | 歷史) . . (+463)‎ . . Template:Fantagio Entertainment ‎ (目前)
    • 2016年6月21日 (二) 16:42 (差異 | 歷史) . . (+71)‎ . . Template:YG娛樂 ‎ (撤銷Zenk0113(討論)的版本40539364) (目前)

(?)疑問:與被封禁用戶Echololita666編輯傾向類似,且有前後繼承關係,不明白為何駁回@Antigng:的用戶查核申請---Koala0090留言2016年6月22日 (三) 07:57 (UTC)

  • 這個在幾乎所有條目中狂加空格、把任何人所寫的「腳註」、「參考」改成「參考文獻」,把參見類項目按照他對于格式的見解移動到最後方,完全不顧這樣的改動毫無社群共識,也不在乎前前後後被不計其數的編輯批量回退,更不管管理員或短或長封禁的澳大利亞IP又回來了刷編輯次數了。影響的條目不計其數。O抱歉我說錯了,他不是又回來了,而是根本沒有離開過。
  • 發現人:7留言2016年6月23日 (四) 15:29 (UTC)
我剛好有看到  囧rz...--Z7504留言2016年6月23日 (四) 16:21 (UTC)
建議蘇州回應客棧[72]的反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5日 (六) 02:28 (UTC)
建議wetrace少練點功--CHEM.is.TRY 2016年6月25日 (六) 02:29 (UTC)
  • (※)'注意'吵架去彼此的討論頁吵架,這已經是第幾次混入與主題無關的討論內容和人身攻擊與毀謗行為了?已經在被當前的破壞勸阻很多次,用再溝通協調的理由把你擋下來不要黑了還繼續。--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02:45 (UTC)
  • 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范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E5.85.B3.E4.BA.8E.E6.88.91.E5.AF.B9User:.E8.BF.BD.E8.BF.B9.E6.9C.AA.E6.9D.A5.E4.B8.8EUser:Galaxyharrylion.E7.9A.84.E5.A4.84.E7.90.86違反WP:DIS擾亂了中文維基百科,特別是蘇州為了闡釋管理員親法輪功而袒護相關用戶的觀點違反了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證據如下:
    • 2016年4月19日,蘇州宇文宙武對廣雅範罷免案提出了新的論據:『從這位親法輪功用戶Marvin2009的封禁日誌中,可看出管理員廣雅範對親法輪功一方的袒護有多麼嚴重,明顯宣傳法輪功的封禁說解除就解除,違反3RR(不是第一次)的封禁也就說幾句好話就解除了。』
    • 當時我讀到後即對蘇州宇文宙武用戶作了澄清回覆:『指控中提及相關范管理員曾封禁我後來解封一事:蘇州所言純屬誹謗!我的解封申訴可我討論頁上看到,當時范先生對我封禁理由中有對我相關編輯操作的嚴重誤會, 我在申訴中澄清我並沒3RR,也說明了給追跡未來用戶留言但被拒絕的過程,之後,我被解封了。這並非蘇州歪曲成的什麼說幾句好話。而是正說明範管理員並沒有象蘇州扣帽子的那樣親FG - 他誤會我違規後,出手直接封禁我達6個月,我澄清其誤會後他能糾正失誤,這是比較中立的表現。(註:封鎖和解封我並不等於反FG和親FG,只是蘇州如此假設。先暫且假定蘇州的假設成立,那麼這個6個月對我的封禁處理說明,蘇州以親FG作為解任理由是荒謬絕倫)從這個角度來看,此解任案是蘇州用戶對維基百科一位中立管理員的報復之舉。」』
    • 之後,在該罷免案討論中蘇州用戶沒再就此回復我,我還以為蘇州在其謊言被點破後不會再說同一個謊言了。但今天我看到蘇州用戶在互助頁又談到:『范之所以被彈劾確實是因為他對FLG支持者的偏袒』。顯然蘇州不管眾多用戶當時提供給他的許多證據,仍堅持闡釋管理員親法輪功而袒護相關用戶的謊言,這已經構成對維基管理員工作以及用戶編寫條目的長期嚴重擾亂。希望制止。
  • 發現人: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24日 (五) 18:36 (UTC)
  • 處理:  近期編輯未足以用於判斷是否封禁用戶。--天天 (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06:42 (UTC)
  • (!)意見:呵呵,避而不談管理員對兩方相同舉動的截然不同反應,得了便宜還賣乖,你就繼續得瑟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25日 (六) 02:07 (UTC)
管理員截然不同反應?請蘇州先回應客棧[73]的反證...有沒有涉及扭曲事實?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5日 (六) 02:27 (UTC)

AGAIN(*)提醒公然的用怪力亂神的報應說去施壓以及恐嚇,看著像是法西斯式的正義宣言,然後做指控的先後關係講得太死了。正要講這些的時候你又自己去移動別人的言論。找死不是這樣找法,跟那個用戶你還公開做了不予溝通的宣示,在我的版面玩回退戰就算不納入(打字的內容已經宣言不是跟我溝通一事你可是留在編輯摘要了),你再不節制,早晚會被用拒絕溝通,不合理指控,胡亂修改他人對話,人身攻擊,毀謗,編輯戰等因子做處分。而且就我的觀察,照你的個性絕對是打死不改的,但短期內應該會有所改善,長期而言,那個個性不樂觀。--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02:52 (UTC)

你應該把這話給FLG支持者,我是不接受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25日 (六) 03:06 (UTC)
接受與否不是我關注的,陳述觀察到的客觀事實,以上事項你只能說可能沒這麼嚴重但不能說都沒發生過,根據方針的解讀和施行方式的不同,裁決方式也會不同,反正就客觀觀察事實給出提醒已經很厚道了。改不改是你家的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正義,你無權干涉我的我也無權干涉你的。照你的個性絕對是打死不改的,我對你的預言又中標了,預言不是只有針對個人啦,那是長期培養的能力,觀察的可確定因子愈多那預測準確度愈高,有時參雜一些合理推測可以使確度更高。--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03:16 (UTC)
很顯然你應該提高一下你的表達水平,我是勉強看懂你在說什麼。——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25日 (六) 03:21 (UTC)
隨便你,這次就注意一下你被我挑出來的一堆客觀事情修正一下,浪費某人用 近期編輯未足以用於判斷這個很個人主觀的裁斷把你救回來的機會就很辜負他人好意了。下略約50字。補充一下表達能力還有你的個性的判斷都是屬於行為改變技術的範疇,古典制約以及操作制約,回推動機後可以預測未來行為或增強個人能力(含行為改變本身),另外表達能力還跟腦神經科學有關,點一個比較常聽到的名詞布洛卡區,常識補充到這邊。--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09:20 (UTC)
@DreamLiner:管理員您好,
  1. 蘇州與Jsjsjs1111兩項破壞舉報,差不多時間,但不知何以,整頁您只單獨選擇處理了蘇州一項?請問您覺得Jsjsjs1111不構成人身攻擊,或者您覺得有什麼因素讓您無法處理?
  2. 您拒絕蘇州案的理由是「近期編輯未足以用於判斷是否封禁用戶。」---但是,蘇州昨天才在互助客棧再次攻擊范管理員、JimmyXu管理員偏袒FLG[74],對於在下提出的反證[75],蘇州仍拒絕說明。請問天天管理員:請您閱讀在下的反證,您覺得蘇州對Jimmy XU的指證充足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5日 (六) 12:37 (UTC)

(以下對話由Wetrace複製自 DreamLiner討論頁,作為紀錄存檔。)

  • @Wetrace:, 感謝閣下長期於維基的貢獻。閣下與蘇州一樣,都願意為自己的立場據理力爭。蘇州在客棧寫了一大段,閱後本人認為每一個用戶都有權質疑管理員的動作,就像閣 下要求本人就VIP操作做出解釋一樣,實難將其歸類為「攻擊」。閣下固然與其立場相左,望通過將對方封禁以外的方式解決紛爭。--天天 (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13:27 (UTC)
謝謝您,
  1. 在下目的不是封禁,在下也贊同每個人都可以質疑管理員。但蘇州宇文宙武這次又「涉及扭曲事實」又拒絕回應反證,而且還重提4月對范的攻擊指控(蘇州至今仍拒絕回應多位用戶當時對蘇州的質疑、反證),難道沒有人身攻擊或擾亂的問題?
  2. Jsjsjs1111已經多次被管理員警告不要再人身攻擊,卻仍一再為之,請問從管理員角度,有什麼方式能解決?在下也是不得已才提報。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5日 (六) 13:32 (UTC)
天天管理員好
  1. 在下已經提出反證(您真的如您前面說過「看過了」嗎?從反證來看,蘇州所提「不是意見,而可能涉及扭曲事實的誹謗」),蘇州沒回應,而蘇州這樣的作法,有沒有人身攻擊的問題?難道只要是在客棧討論,WP:不要人身攻擊就可以凍結?
  2. Jsjsjs1111有沒有人身攻擊?兩個鄰近的VIP舉報,有何因素讓您無法判斷或處理這一個,只處理另一個?這問題在下提了三次,很希望請您能具體給予指教。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5日 (六) 13:45 (UTC)
管理員您好,(1)Js1不是「質疑別人立場」而是給用戶貼標籤、及人身攻擊,(2)他說的話是「你跟一群在肚子裡面挖輪子的人有什麼好說的」,這明顯羞辱式話語、人身攻擊,有何費解?另外,何以攻擊的人是Js1,卻要被攻擊者「解釋來龍去脈」?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5日 (六) 13:59 (UTC)
  • 發正念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范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E5.85.B3.E4.BA.8E.E6.88.91.E5.AF.B9User:.E8.BF.BD.E8.BF.B9.E6.9C.AA.E6.9D.A5.E4.B8.8EUser:Galaxyharrylion.E7.9A.84.E5.A4.84.E7.90.86,違反WP:DIS ,擾亂了中文維基百科,特別是蘇州為了闡釋管理員親法輪功而袒護相關用戶的觀點違反了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並且違反WP:NPA,對相關編輯作人身攻擊:
    • 近來在毫無理據情況下,在發正念條目編輯,使條目被添加上無關連接之後,在互助頁歷經討論未能給出理由的情況下,仍繼續強制給條目加上無關連接。
    • 2016年4月19日,蘇州宇文宙武對廣雅範罷免案提出了新的論據:『從這位親法輪功用戶Marvin2009的封禁日誌中,可看出管理員廣雅範對親法輪功一方的袒護有多麼嚴重,明顯宣傳法輪功的封禁說解除就解除,違反3RR(不是第一次)的封禁也就說幾句好話就解除了。』
    • 當時我讀到後即對蘇州宇文宙武用戶作了澄清回覆:『指控中提及相關范管理員曾封禁我後來解封一事:蘇州所言純屬誹謗!我的解封申訴可我討論頁上看到,當時范先生對我封禁理由中有對我相關編輯操作的嚴重誤會, 我在申訴中澄清我並沒3RR,也說明了給追跡未來用戶留言但被拒絕的過程,之後,我被解封了。這並非蘇州歪曲成的什麼說幾句好話。而是正說明範管理員並沒有象蘇州扣帽子的那樣親FG - 他誤會我違規後,出手直接封禁我達6個月,我澄清其誤會後他能糾正失誤,這是比較中立的表現。(註:封鎖和解封我並不等於反FG和親FG,只是蘇州如此假設。先暫且假定蘇州的假設成立,那麼這個6個月對我的封禁處理說明,蘇州以親FG作為解任理由是荒謬絕倫)從這個角度來看,此解任案是蘇州用戶對維基百科一位中立管理員的報復之舉。」』
    • 之後,在該罷免案討論中蘇州用戶沒再就此回復我,我還以為蘇州在其謊言被點破後不會再說同一個謊言了。但蘇州用戶近來在互助頁又談到:『范之所以被彈劾確實是因為他對FLG支持者的偏袒』顯然蘇州不管眾多用戶當時提供給他的許多證據,仍堅持闡釋管理員親法輪功而袒護相關用戶的謊言,這已經構成對維基管理員工作以及用戶編寫條目的長期嚴重擾亂。
    • 近來蘇州用戶還談到:『Jimmy Xu這次一下子就永久封禁,除了打擊報復,我想不到其他的理由證明這個封禁是合理合規的』,把行政員正常履行職責的操作稱作是打擊報復,這是在作人身攻擊了。蘇州顯得有持無恐,對行政員也是毫無顧忌的人身攻擊,蘇州對其他用戶的人身攻擊行為就更多了,查其貢獻記錄可知。
    • 請繼續,我在這兒坐等FLG支持者的進一步圍攻迫害。——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27日 (一) 03:06 (UTC)
  • 發現人: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27日 (一) 03:04 (UTC)
  • 處理:
  • User:Jsjsjs1111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人身攻擊持續,早先於VIP(見存檔)兩位管理員已知曉Jsjsjs1111對本人進行的人身攻擊,當時並未有處置而僅是持續觀察,現在經近一個多月,該用戶仍在用戶頁持續主張並煽動對本人的人身攻擊。如「歡迎大家一起來攻擊某博士」並提攻連結並繼續使用如[77]一個以上的不當用戶名來攻擊本人。由於已非新犯而顯有故意及針對性質,且為純人身攻擊,請處理。(注意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為方針,而Wikipedia:用戶頁為指引,而後者亦有此句話:「維基團體的規定,包括不要人身攻擊也會被使用在使用者的空間中,就像它在其它地方一樣」。)
    • 用戶頁仍有直接人身攻擊(不知道誰註冊的:D有沒有人去註冊個...)及鼓勵攻擊言論(「歡迎大家一起來攻擊某博士」)。
    • 請6月初對該用戶做出封禁的@Jimmy_Xu:及後來縮短封禁的@霧島聖:注意,另外更早做出「近期編輯未足以用於判斷是否封禁用戶決定的@DreamLiner:,及亦有表達意見的@Kuailong:注意:事實是該用戶在用戶頁繼續人身攻擊之外,並且升鼓勵他人一同攻擊本人。--❦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6月27日 (一) 12:15 (UTC)
  • 發現人:❦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6月27日 (一) 08:11 (UTC)
  • 處理:
目測WP:GAME。#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數統計工具 2016年6月27日 (一) 13:29 (UTC)
(?)疑問--關於@Hanteng:被以「擾亂」為名封禁1週,在下請教:
  1. Antigng對差不多的舉報的判斷是「編輯爭議」。這部分在下不大瞭解,@霧島聖:管理員、@Antigng:管理員能否說明一下各自判斷的理據?
    1. 由於「偽造方針」的指控,涉及社群運作、用戶信譽,請問行政員@BencmqWing:(1)如何看此個案([81][82])?(2)「未披露之有償編輯」的方針/WikiMedia使用條款(TOU),究竟是不是適用於中文維基百科現行的方針?其效力?參見適用於維基計畫的WikiMedia Terms of use使用條款---另參見〈互助客棧-方針討論-中文維基需不需要有不同於META的有償編輯方針〉
  2. 另外,請教@霧島聖:管理員,Hanteng日前舉報Jsjsjs1111,他「請6月初對該用戶做出封禁的@Jimmy_Xu:及後來縮短封禁的@霧島聖:注意,另外更早做出「近期編輯未足以用於判斷是否封禁用戶決定的@DreamLiner:,及亦有表達意見的@Kuailong」。----一直沒有人回應,是否請霧島聖管理員回覆Hanteng的疑問與請求
    1. Jsjsjs1111等用戶多次人身攻擊,也經管理員等用戶幾次警告,但一直無人處理。在下日前也舉報Jsjsjs1111人身攻擊(「你跟一群在肚子裡面挖輪子的人有什麼好說的。)明顯標籤集羞辱攻擊言論,管理員DremaLiner則回覆在下「Jsjsjs1111的言論,本人覺得很費解,閣下若明白,不如解釋一下他這麽說的來龍去脈」而沒有處理。
  3. 蘇州宇文宙武,在「4月范解任投票-突襲指控范偏袒」、「6月指控JimmyXu偏袒」,但所提指控的事證,都「涉及扭曲事實」且一直拒絕實質回應在下的反證、其他用戶的質疑。蘇州作法,已涉及人身攻擊甚至誹謗,請問有沒有「偽造事實、煽動對立」的問題?蘇州已幾次被舉報「擾亂」。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8日 (二) 08:26 (UTC)
參看「User talk:霧島聖」的「閣下涉及編輯戰,不可以封禁當事人」討論。--Mewaqua留言2016年6月28日 (二) 12:19 (UTC)
Hanteng的同盟者(包括FLG支持者)輸打贏要,試圖影響管理員的決斷,一點也不稀奇。當事人Hanteng沒有申訴,卻由他人代勞,真是怪事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28日 (二) 12:37 (UTC)
(!)意見--蘇州您好
  1. Hanteng在臉書中文維基社群、臺灣維基社群都有跟社群用戶公開討論,在下相信他會申訴;他的重點在溝通社群觀念,申訴解封似乎不是他首要處理的。在下在臉書看到他發文,也跟多位用戶參與討論意見。在下不贊同「偽造方針」的說法,因為TOU本身就是基金會的原則。
  2. 在下看到蘇州您的舉報,覺得處理方式不宜;而且也疑惑何以Hanteng舉報Jsjsjs1111人身攻擊,也ping了霧島聖,但霧島聖只對「偽造方針」案有興趣,而遲不回應處理Jsjsjs1111的案子;由於在下也舉報Jsjsjs1111但無人處理,因此持續關注此頁面才看到。
  3. 任何人都可以對管理員的裁斷提出監督與質疑,何況在下所說的都是依據客觀事實,完全沒有「偽造事實」、「扭曲事實」,可受社群公評,若您有質疑,在下也就事論事不迴避。希望您也能以相同態度,回應在下向您提出的反證。
  4. 除了在下,還有多位用戶主動表達關心與意見。您「不斷貼標籤」諸如「同盟者、支持者」,都是不當的。君子不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8日 (二) 13:08 (UTC)
{{TOU}}乃Hanteng偽造,以偽造的「方針」來說明另一偽造「方針」的真實性,本身就很可笑。@了就一定要理睬?你以為管理員都像你們FLG支持者那樣閒?或者這就是你們的工作?我在這裡還沒有說你「偽造事實」、「歪曲事實」,你居然「此地無銀三百兩」,我就什麼都不用說了。另外,我不認為你是君子。——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28日 (二) 13:22 (UTC)
(:)回應--「TOU乃Hanteng偽造」這句話是您說的,您自己先讀WikiMedia的TOU--Hanteng之前也出示給您,您仍指控他「偽造TOU」,就希望您勇於自負言責。至於您其他的標籤與攻訐,您收著享用。君子不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8日 (二) 13:35 (UTC)
真會歪曲我的意思,玩文字遊戲,先看看{{TOU}}是誰的大作吧。慢走不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28日 (二) 13:45 (UTC)

cwek在不否認機器人有錯誤之狀況下,未經客站討論,求取結果,違反3RR

即使發生錯誤,數據已經生成並歸檔,就不應該再被篡改。程序錯誤是一回事,但篡改數據就是另一回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7日 (一) 04:27 (UTC)
你不用急著回復,要真相與答案,絕對比"維持錯誤之登記"來得重要,有無回復,並不影響該二條目之推新條件,但我真想知道"問題所在",這是求是非,非和稀泥。你不覺得奇怪,還無管理員或權責人員在客棧應答(貼多久了),也無管理員回退我對錯誤之修正,故你不用急,我只是要客棧中討論個答案,了解徵結。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7日 (一) 04:40 (UTC)
已請權責管理員解釋條目推新之登錄問題所在,故請暫勿處理此cwek、Chinuan12623之互為舉報案。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7日 (一) 05:47 (UTC)
cwek在不否認機器人有錯誤之狀況下,未經客站討論,求取結果,先行違反3RR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7日 (一) 04:16 (UTC)
已請權責管理員解釋條目推新之登錄問題所在,故請暫勿處理此cwek、Chinuan12623之互為舉報案。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7日 (一) 05:47 (UTC)
  • 聯合國會員國列表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查此條目編輯歷史,被提報用戶之前並未編輯,然在上次被提報人因跟蹤騷擾本人被封禁後,解封後的被提報人再次回退本人編輯並掀起編輯戰,明顯乃再次跟蹤騷擾本人之破壞行為。念於其是屢犯且屢教不改,本人無須警告,在此提報。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聯合國一向以中國(China)簡稱名義進行活動,被提報人不尊重事實而進行毫無理由之回退,本人也只好視之為針對本人的破壞進行提報。
  • 發現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29日 (三) 12:46 (UTC)
  • 處理:拒絕,編輯爭議。--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9日 (三) 12:49 (UTC)
  • (!)意見@Antigng:就算是編輯爭議,那麼跟蹤騷擾怎麼算?——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29日 (三) 12:51 (UTC)
    • @蘇州宇文宙武WP:騷擾:「它包括利用其他一名或多名用戶經常編輯的條目、主題,經常參與的討論或爭論,而重複對他人的編輯找茬、進行擾亂性編輯、無謂或挑釁性回退,以達到騷擾、激怒用戶,使用戶煩惱、苦惱等目的之編輯...閱覽另一名用戶的貢獻日誌本身並非騷擾。尤其是正當地使用編輯者的歷史紀錄,包括(但不限於)修正錯誤、違反維基百科方針的編輯、改正多個頁面的相關問題(事實上這類動作多半都是巡視最近修改的應對措施)。這些紀錄在充足的理由下公開著。它們可以用來在爭議解決過程中,蒐集提交到意見請求、調解請求、WP:ANI、仲裁請求的證詞。」與這種情形不符。--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9日 (三) 12:53 (UTC)
      • 呵呵,「與這種情形不符」?!那被提報人之前是因為什麼被封禁的?如果管理員不清楚之前的情況,這次也請勿妄下結論。我請求其他管理員另做判斷。——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29日 (三) 13:03 (UTC)
        • 一、沒有證據證明被提報人的編輯是超過編輯戰行為的「找茬、擾亂性編輯、無謂或挑釁性回退」。二、沒有證據證明被提報人的目的是「騷擾、激怒用戶,使用戶煩惱、苦惱」。--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9日 (三) 13:07 (UTC)
          • 一、被提報人無視國際社會的基本認知、事實和維基的基本準則,就是在找渣和擾亂性地編輯;二、我因為他的這些行為已經很煩惱、苦惱。我強烈懷疑你的判斷標準,請求其他管理員進行處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29日 (三) 13:13 (UTC)
            • (:)回應,1、如果被提報人的行為真是「無視國際社會的基本認知、事實和維基的基本準則」,那麼就不再屬於編輯爭議,而是破壞/擾亂行為。但事實上,被提報人在條目討論頁/編輯摘要給了一些理據。儘管你們兩個打編輯戰本身都是錯的,但是我並不能看出來是被提報人是無理由、為回退而回退的騷擾行為。2、說的不是你有沒有為此而煩惱,而是被提報人的目的是否為讓你煩惱。先打一個不恰當的比方,如果某個用戶建了一堆侵權條目,那麼那個批量提侵權的巡查員可能讓他感到很煩惱,然而這並不是擾亂行為。在現在這個案例裡面,你和被提報人都在打回退戰,我相信這樣的行為會令雙方都煩惱。去討論頁上討論才有可能解決問題。--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9日 (三) 13:24 (UTC)
              • 想要為他開脫就直說。現在的版本是長期被認可的,之前還曾入選過特色列表,都沒有人有任何異議,他憑什麼擅自修改?這不是破壞擾亂行為是什麼?你也不看看是誰先打響的編輯戰?之前從來沒有編輯過這條目的人如果不是跟蹤了我,有可能會回退麼?我不跟你多費唇舌,等其他管理員來判斷。——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29日 (三) 13:29 (UTC)
                • 一、「之前還曾入選過特色列表,都沒有人有任何異議,他憑什麼擅自修改」:任何人都可以編輯維基百科。過去沒有人異議,現在有,是WP:CCC問題。這一事實只能表明編輯戰之前的版本是你的版本,而不能表明在編輯戰中你沒錯,他錯。二、「你也不看看是誰先打響的編輯戰」:編輯戰一開始發生在你和某位匿名台灣用戶之間,然後發生在你和被舉報人之間。三、「之前從來沒有編輯過這條目的人如果不是跟蹤了我,有可能會回退麼」:「...閱覽另一名用戶的貢獻日誌本身並非騷擾。尤其是正當地使用編輯者的歷史紀錄,包括(但不限於)修正錯誤、違反維基百科方針的編輯、改正多個頁面的相關問題...」--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9日 (三) 13:37 (UTC)
                  • 一、不只是維基,這也是國際社會的長期共識,並不會隨著某一個人(或者馬甲)的否認而改變;好了,二、馬甲的問題見一,被提報人的加入只能說明他只想打編輯戰而不是其他;三、本人的編輯遵守維基和國際社會長期達成的攻勢,沒有任何錯誤,針對本人的編輯就是破壞。好了,反正你也是鐵了心維護他,說了等於白說,客棧見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29日 (三) 13:43 (UTC)
                    • 一、你當然會認為你的編輯是對的,你也當然有你的理由。事實上,在不涉及破壞的編輯爭議中,雙方都是這樣認為的。所以才要通過討論/舉證質證來解決這樣的爭議。二、打編輯戰時,只要有一方停手,編輯戰就打不起來,這句話對任何一方都適用。--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9日 (三) 13:49 (UTC)
  1. 蘇州宇文宙武29日「無實質理由」兩次回退了在下編輯(編輯理由寫「不要想乘機小動作不斷」有討論本身即說明有問題),形同實質編輯戰、有遊戲維基規則之嫌,且對用戶惡意推定。
  2. 實際上,在下Wetrace 6/26, 6/27都在條目討論頁說明理由。且Chiefwei管理員在條目討論頁也解釋,他無意涉入實質判斷。在下也說明了「蘇州的說法,與條目現況不符,因此不具體」,但是蘇州一直沒有具體回應補充,不提出「究竟條目內容哪裡不中立」,讓討論難以聚焦進行。
  3. 在下於「等待至少兩天后」,在下於6/29取下中立模板。結果蘇州29日上午10點多,不附實質理由回退、還貶損用戶,形同在編輯戰,仍拒絕依「中立模板」規範提出具體理由。且蘇州拒絕交流溝通,刪除在下於其討論頁的邀請[83],操作理由「我的理由就是具體理由,不會再多費唇舌,不要煩我」。
  4. 在下因此於29日上午11點多,於條目討論頁再次回應蘇州。等待至29日下午15:32,蘇州仍不提供具體理由,在下因此取下模板,15:33又遭蘇州立刻回退。
  5. 蘇州又以「FLG支持者的慣用伎倆」標籤化/貶損用戶、人身攻擊。而非就事論事的溝通。@AntigngChiefwei
(*)提醒--蘇州宇文宙武再次人身攻擊、貶損用戶,一再拒絕在條目內容實際溝通。您不提供具體理由、不實際參與條目討論,卻抹黑不同意見用戶「霸佔條目」。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9日 (三) 07:49 (UTC)
(!)意見:FLG支持者們的所作所為社群都看得很明白,也不用我多說,你狡辯也沒多大用處。——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29日 (三) 07:59 (UTC)
(※)注意沒有被處理的理由很簡單,你們只是在吵架,而且短時間內重複對象的檢舉項目太多。並不是誰有對錯的問題,遲遲不處理只是希望你們可以花更多時間溝通討論而不是用消極的方式討論並吵架。@Jsjsjs1111:也是這樣,貢獻紀錄跟他同質性太高,還有前腳走後腳來的現象
提報破壞就算可以封了一個人,但編輯爭議還是持續存在。不會要求各退一步,幾個原則:就事論事不要離題不要透過不回應來杯葛討論程序的進行
有用戶曾說念在是資深用戶,沒有封的理由還包含人情成分,也包含功過相抵的成分。也有用戶是持不想加入爭議的立場,因為只要一點點就好,矛頭就會衝到自己這裡來,沒看到理由是連駁回都沒有嗎?意思就是理由並不被承認不成立但也不認為需要被處理,而且爭議極大。
可以回想一下或調動紀錄看看是誰用情緒在辦事比較多,想自滅自便,吵架都可以燒過去方針頁,太超過。

--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6月29日 (三) 08:16 (UTC)

樓上好,謝謝提醒,彼此冷靜一下。也希望蘇州宇文宙武能具體指出問題來討論,在下已在討論頁等了至少兩天。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9日 (三) 08:20 (UTC)
還是那句話,XXXX思維廣--CHEM.is.TRY 2016年6月29日 (三) 11:05 (UTC)
Jsjsjs1111您好,希望您別再標籤化及貶損不同意見用戶。其次,有其他用戶於此條目合理添加「文法格式」、「補充來源」兩模板,那就具體一起來解決改善。蘇州與您添加中立模板,卻不提出具體理由,彼此難以聚焦處理,而條目討論頁的討論也形同變相杯葛。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30日 (四) 03:26 (UTC)
@jsjsjs1111:在下不會再提醒您第三次,把侮辱性文字打成XXX並不意味著就是文明言論了。
對於本提報,  編輯爭議。請考慮解決爭議--Kuailong 2016年6月29日 (三) 19:08 (UTC)
管理員好,蘇州仍然拒絕在條目討論頁溝通提出具體說明,用不是理由的理由杯葛討論。這是明顯違反模板規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30日 (四) 03:1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