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0年3月

  • 二二八事件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請就Winertai-操做分身、違反討論頁指引、騷擾影涉起底人攻之行為予以封禁。
  • 用戶查核Winertai、Babyincar  很可能:Winertai在2月19日被查核出Winertai、Babyincar  很可能至21日期間,似前Qqqyyy、Mapayna 做第一次用戶查核"非常可能"般,乖靜了三天毫無編獻躲風頭,直至管理員22日覆僅永封Babyincar,Winertai安心的又從22日起每日編輯維基。摘前-查核員示:用戶查核:Qqqyyy 、Mapayna -技術上看兩帳號"非常可能"由同一人操作,技術上看兩帳號相關程度不可能僅由共享IP解釋。再次查核Qqqyyy 、Mapayna已確認 )。(&)建議同Qqqyyy 、Mapayna般,將Winertai、Babyincar進行第二次用戶查核,如確認 永封。
  • Talk:二二八事件屢次違反討論頁指引做離題發言,次數多的不勝枚舉,迫的本人相應多次回應,最後只得無奈框示警告:離題"詢、答之誆示,請克制,依討論頁指引,回歸條目內容來論述。
屢次誣指本人有「弱化、平反」228目的:但在S099001表示-重申我對此條目編輯唯一堅定立場:本條目僅用於客觀陳述二二八事件事實,無論編輯目的是把維基百科當成平反、紀念網站或實施轉型正義的地方,都不應允許。(這是S099001回應Winertai、Barter84等應修正之心態),Winertai於2月2日表示-對於Chinuan12623編輯熱誠與想法,我放棄以前成見,現今態度為「個人完全尊重」)。但其後仍續誣指本人在「弱化、平反」228條目,前後食言思維混亂。
  • 屢次違反維基百科:文明方針騷擾影涉起底人攻:本人曾予提出  警告-Winertai莫在維基查水錶違反維基百科:文明方針屢次騷擾-維基跟蹤、欺凌、人身或法律威脅、張貼個人資料),搞的非你族類都要貼標籤,鎮攝他人莫來參論。你應知騷擾起底是違反方針與討論指引,我不會主示自己"明確"職務、身份、單位,你要繼續刻意去彙蒐影涉,只顯對條目論述無方,偏採低廉人攻而以。你不會不知WildCursive以前專搞影射背景騷擾人身攻擊被管理員之規戒,我會視你"屢次"之影涉,為刻意之現行犯。特摘管理員處理舉報WildCursive影射背景騷擾、人身攻擊之規戒 Winertai你如再犯,我將提報
騷擾影涉起底、人身攻擊之多次用詞如下:
1.對於二二八事件條目而言,身為廣義加害者的「特殊身分」的Chinuan12623既不懂低調編輯。
2.尤其那種職業軍人呼喚部屬的口吻。
3.若在他社群,早就被訴諸媒體甚或申訴至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來起底以致扣停或核退相關退休薪俸(推算Chinuan12623於促轉條例起算時間81年11月6日應仍在職),包他紅又紅。
4.推定之「二二八事件加害者之一--中華民國國軍」。
5.閣下(如同在西方世界修改納粹大屠殺),愚弄多數閱聽人的編輯態度,實在讓推廣過程受阻。
6.Chinuan12623具備退休軍警身分(並以此為榮,編輯相關條目甚或邀其其他相同背景編輯參與條目(包含本討論條目)),而其身分實為具該條目敘述事件之加害者從屬背景。
7.Chinuan12623已如同BBC新聞描述的瘋狂的漢族後代台灣人編輯。
發言記錄
所有外語維基版面都改成pandemic了 而且世衛已下官方定性--Pktlaurence
移動前請先在討論版討論達成共識,請仔細閱讀討論存檔--InstantNull
無需討論及共識。外語維基版面姑勿論,世衛的定性是所有關於衛生、疾病事項上公認全球最官方權威的定義。需要我貼參考來源嗎?--Pktlaurence
請您先在討論版討論--InstantNull
你是不會看中文嗎?--Pktlaurence
請先討論達成共識,希望您說話客氣一點,您已經移動超過三次--InstantNull
沒有不客氣的意思,我打了一行解釋原因,你卻完全沒有回應,唯一可能的原因就是你看不懂中文。還有,在此要警告你,你再回退就已經超過三次移動即將犯規。--Pktlaurence
有個白目InstantNull死不肯承認世衛的全球大流行公告還檢舉我,還自己回退我的編輯超過三次,希望他也有被封禁。看來支那賤畜們一概都是提倡美帝軍運會播毒陰毛論的料子。--Pktlaurence
為什麼我會被封禁?另外移動保護也是我申請的。最後一次警告您,不要語言攻擊,不要再騷擾其他用戶--InstantNull
這裡是我的個人版面,不喜歡就請滾開。--Pktlaurence

再回應

正如我之前說過,不同人有不同政見是沒問題的,但如果以此延伸去影響維基百科中立,就應該譴責。和平至上先生的態度與他的名字相反,聲稱「此用戶注冊不久,但編輯極具偏向性」,明顯惡意推定。本人編輯從來以中立客觀為原則,因此見到有人像和平先生般的負隅頑抗,當然氣憤!反而,你就算注冊了很久,但你的(以刪為主)編輯卻是偏向極端,即使其他維基人只是想將條目返回中立正軌,都被此人野蠻回退。

請明白,你的所作所為一直暴露在陽光下。再說,以言入罪,而不是將關注放在條目的編輯,非常不道德,有人比我的發言更具政擊性,閣下早前也對本人言語衝撞,難道你的言行不遜,別人回嗆你就是別人態度不好? (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11:29 (UTC)

我從來都只是針對你編輯回應,而且如果你覺得「以言入罪,而不是將關注放在條目的編輯,非常不道德」,我覺得你真的很有必要看一下WP:CIV。還有,如果你真的有「編輯時間長達12年」,我不相信你居然分不清觀點來源和事實來源的分別。請管理員注意此用戶依然假定惡意,並作出污衊。我和Classy_Melissa並不是同一人,我所有的傀儡賬戶已經在用戶頁內列出。--【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2日 (四) 11:35 (UTC)
看過了,但和現時的編輯沒有衝突,相反閣下的言語你覺得比我好?你連有可靠來源的內容都刪,別人即使要譴責這種做法可恥,都被你判斷為「攻擊」,但就從沒有反省自己所作所為令人生厭,就是香港黑警的甲由論部分,你連報道連結都刪,這叫文明?似乎你才要惡補CIV。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11:38 (UTC)
「請管理員注意此用戶依然假定惡意,並作出污衊。我和Classy_Melissa並不是同一人,我所有的傀儡賬戶已經在用戶頁內列出。」有關用戶現在已道歉與自行刪除。--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19:09 (UTC)
先抱歉,搞清楚上面情況,我已將相關文字刪除。
回到題,Classy小姐可能健忘,但閣下也跟我有過口舌之爭,請你不要忘記當時是你酸我、出言不遜在先耶!你和和平先生被人反嗆,不能無賴地將責任諉過於人對不對?
雙方討論唇槍相譏,沒有什麼好投訴,但當和平先生只能對我以言入罪,閣下居然來搭便車一併狀告,做人可以這麼不公道嗎?
問你和平至上先生的所作所為看法,閣下以一種「不作評論」的態度回應,
在香港黑警條目,他連「以言入罪 市民被控「襲警」後獲撤控」一段,甚至你也曾經將721整件事都刪走,明明有來源都要刪,你反而可以那麼道貌岸然不置評?
請你好好反省。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11:47 (UTC)
  • 事已至此,在下認為有必要(※)聲明一下。說我「出言不遜」的指控應該主要針對的是這一段回應。自從此事爆發伊始,在下一直堅持就事論事的原則,只針對發言理據討論,不揣測對方動機、不推斷對方人身特點,有必要時引用原文找出謬誤之處,而且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至今我仍然以「您」、「閣下」等敬稱指對方。是不是「無賴」,請大家了解完整的事實再做評判。謝謝。 Classy Melissa 💟(給我留言) 2020年3月12日 (四) 19:25 (UTC)
因為「以言入罪 市民被控「襲警」後獲撤控」一段來源沒有指出和「香港黑警」這稱呼的關係,你可以放在香港警察相關爭議及犯罪指控內,我不會刪掉;721事件我猜你是在說鳳攸北街這條目,我最初刪除是因為這件事不應在無甚關係的條目內這麼詳盡地寫(只是事件發生的街道之一),我從來沒有說要刪除元朗襲擊事件;而我和其他用戶討論的結果就是鳳攸北街合併到雞地,並在後者簡述事件,我對此沒有意見。你還沒搞清楚事件始末就在這裏血口噴人,應該反省的難道不是你嗎?--【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2日 (四) 15:09 (UTC)
這裡簡短回應一下,雞地、鳳街等條目,本人從沒參與。上面一段 (先抱歉...回正題...請你反省) 是對C小姐回應,指有人「移除721一事」,指的也是C小姐。
上面提到「問你和平至上先生的所作所為看法,閣下以一種『不作評論』的態度回應」,明顯是在問她為何對和平先生「不作評論」。
和平先生,對呀,是你!你沒搞清楚事件始末就在這裏血口噴人、要對號入座,可以,但也請你反省你的所作所為,謝謝。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15:28 (UTC)
這個是我看錯了,但你依然曾經污衊我濫用傀儡。--【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3日 (五) 04:37 (UTC)

想不到居然能看到和平至上同時應付幾個3RR,雖然我曾經因為跟和平至上的政治立場不同,導致在語言上有衝突,在3RR上交了好幾手,但是這兩個人怎麼看也不像是同一個人吧?兩人用戶頁表達的政治立場已經有很大差別。--D7689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08:22 (UTC)

請勿將方針局部解讀誤導維基人

各位,恐怕我們真的應該要與這種經常誤導大家的人割蓆,這種人的所作所為愈來愈實過份了。

首先,沒有人引用觀點內容當作事實陳述。

參看可靠來源方針 [11],有說如下──

「新聞來源通常包含事實內容和觀點內容。通常認為信譽卓著的新聞媒體的新聞報道事實陳述足夠可靠,而未被廣泛認可的新聞媒體的新聞報道事實陳述更少可靠。很多報紙轉載通訊社(如法新社、美聯社)的消息,這些通訊社對消息的可靠性負責,使用這些消息時應當在來源註明報紙和通訊社的名字。」

「社論、評論員文章不應作為事實的首選來源。混有較多評論的報道不應視為新聞報道,其可靠性需單獨討論。由外部作者撰寫的評論文章,是作者觀點的可靠一手來源,但不能作為事實的可靠來源。人性化故事通常不如其他新聞可靠。」

「在採用觀點內容時,作者的身份可被用來評估可靠性。一個被廣為尊敬的專家更有可能發表可靠的、反映顯著支持的主張。如果觀點不是權威性的,需在文中註明作者。」

這位聲稱和平至上的先生,一直指別人「引用觀點當作事實陳述」,但正如方針如是說,評論本來就不是新聞報道而是作者的觀點,但有說到維基不可引述嗎?沒有!反而,上文已經清楚說明,作者身份可用來評估可靠性,本人引述的都是來是香港新聞界的具名人士、專家、學者、前高官、人權組織發言。

可是,這位聲稱和平至上的先生似乎對政治類條目的編輯沒有基本常識,起碼對香港新聞界的知名人士根本不熟悉。本人曾引用區家麟先生在立場新聞的專欄,也引用王永平先生在報章發表的意見,此人竟將這些知名人士當作張三李四,說那些來源只是一個blog,大家覺得可笑不可笑!

可靠來源方針也說到── 「維基百科條目需要展示中立的觀點。但是可靠來源並不要求是中立的,客觀的或者沒有偏見的。在一些場合,不中立的來源是最好的對某個主題的各方觀點的支持性來源。

儘管一個來源可能有偏見,它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在對待一個可能有偏見的來源時,應判斷來源滿足常規的可靠來源條件,例如編輯控制和對事實的審核過程的聲譽」可見,即使是有立場的人即使你認為他是有偏見的,若立論有對事實作審核,前文後理有邏輯就可以引述。

相反,這位聲稱和平至上的先生高舉的,往往是一些可疑的來源,如「大公報催眠師」之類,早前在下也已發文駁斥將其打臉,不贅。

有人經常高舉各式方針,要求別人要中立、要文明,可是和平至上先生,不停對方針作選擇性的解讀,混淆大家視聽,你覺得你的歹行維基應該包容!?

指摘你假傳聖旨、狐假虎威,絕非無理取鬧和人身攻擊,你被事實打臉,能怪誰?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10:12 (UTC)

引用個人意見時在正文中必須註明,而你並沒有。你是選擇性忽視「……是作者觀點的可靠一手來源,但不能作為事實的可靠來源」這很重要的一句嗎?而且不應大量引用個人的意見,整章正文都是肯定不行。--【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3日 (五) 14:07 (UTC)

回應

「重大或者比較有爭議的問題我都會跟其他維基人協商。」?事實是你刪文前根本沒有事先徵詢,而是先斬後不奉;有人出聲反對你將事鬧大令問題變成爭議,你才開金口發表似是實非的理由,但永遠自說自話,高舉方針但被揭發將方針錯解、偏讀,以自己的方式去「演繹」。

你問「這個來源哪裏有說『2002年起,警隊多次爆出貪污』」?其實,你可不可以不要像小朋友般撒野和賴皮?

該個連結有引述三件發生於2002、2003和2011年的警員涉貪事件,以一句「2002年起,警隊多次爆出貪污」概括,有何問題? 同樣,「廉政公署在葛柏案後成立,曾被認為有效整肅警隊貪污」和「2002年起,警隊多次爆出貪污,包括著名的冼錦華接受免費性服務事件」屬於對事實的陳述。 這都叫原創研究?是不是太過無所不用其極了?我想就算是警察粉絲在維基百科也是沒有特權為偶像洗黑貼金吧?

刪除大公報的連結,正正因為這個來源僅一位黃先生「指泛暴派利用催眠心理及洗腦文宣煽惑暴力行為」,好了,請問何謂泛暴派? 還用到催眠?那位是催眠師嗎?是否一篇文宣就可煽惑暴力? 我家樓下也有連儂牆有文宣,除了情緒宣洩的口號還有什麼?

是一系列資訊性的內容!當中包括、法律知識、市民權益、 歷史事實 、六四和文化大革命的禍害、 哪些香港高官有外國國籍 那些高官高舉國民教育好但自己的兒女卻在外國讀書、公帑用在何處,哪些經常捐錢給警察的是紅色團體, 文宣告訴大家錢用不得其所,警察也涉收受利益,還有告訴大家基本法寫了什麼 警察通例又寫了什麼!! 仇警情緒原來只是一紙文宣就能帶動?恐怕是!看到上面所述的資訊有誰不會被挑起仇警情緒,你說! 還有!仇警情緒難道不是累積而來的嗎?

早前有人連721香港警察不作為令市民反感的關鍵日子都要刪除,你無動於衷,你真的知道什麼叫仇警情緒!?

再者,你那個幫港出聲的連結,我只見內容被移除,好吧!我特地去google,找到那個所謂「解構仇警文宣」節目 精彩了!說遊行是曬馬、是團體壓力、道德上要從眾,哈! 首先,二百萬人遊行都是有居心的,二百萬人不怕被「沉默的五百萬人公審」,反而是怕被二百萬人唾罵?

你知不知道同一道理,警隊裡面的人都一樣有心理壓力,怕被同袍杯葛而要沉默、縱容、默許警暴?香港電台有線now都有報道呀!

還有啊!我要告訴你一件事,就是你端出這些「精彩節目」是來是那裡呀?放在Youtube啊! 這位和平至上先生,強調不能以Youtube影片做來源的是誰呀?是你呀!! (以正視聽:維基百科沒有說過不可以以Youtube影片做來源,但正義的你那麼「其身不正」,你好不好笑啊!) 引用這麼「可靠」的來源,不是大公就是幫港出聲,你所指的「中立」原來就是這種檔次!

至於你所刪的是不是原創研究?在有新聞來源、有學者、有前高官、有人權組織、也有新聞業界具名人士引述意見,更有新聞連結、也有影片可證的情況下,你還是要負隅頑抗?你不是誰吧?還有,對於你會不會跟人協商,看你的編輯歷史、與別人討論是什麼態度,大家看看再評價好了!

最後,是誰加入不適合的內容?不是你嗎?怎麼永遠都是別人加人了不適合的內容? 各位!我想維基百科不應該包容這種人這種事這種態度是不是?

最最後,請閣下不要污染維基百科,也不要在我的留言頁留一些令我覺得好笑但又嘔心的搗亂留言,謝謝!!

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1日 (三) 15:43 (UTC)

Classy小姐,你認為和平之上先生的所作所為沒有問題,為什麼?如果你是管理員,會否認為應該對作為發動編輯戰的和平至上先生作出提點甚至修理? 本人政治中立,但政治無形之手破壞維基, 理應譴責 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09:05 (UTC)

@User:Masdggg 樓上的風雲先生說話,請你要公道, 你說支持和平至上先生的說法?你支持他那個說法呢? 中立嗎?此君正正是強調自己以中立之名去做不中立的行為,所以才不斷刪除自己不想見到的內容! 再下亦逐點駁斥 他,我不知道閣下究竟是牆內還是牆外的人,了解不了解香港的 事實現況,但如果你連香港的新聞都看不到youtube也看不到卻又要強調「來源要中立」云云,你枉論他和你自己叫做中立。 還有閣下還是處理好下面的紫尿事件,才去討論何謂中立吧!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09:01 (UTC)

「該個連結有引述三件發生於2002、2003和2011年的警員涉貪事件,以一句「2002年起,警隊多次爆出貪污」概括,有何問題? 同樣,「廉政公署在葛柏案後成立,曾被認為有效整肅警隊貪污」和「2002年起,警隊多次爆出貪污,包括著名的冼錦華接受免費性服務事件」屬於對事實的陳述。 這都叫原創研究?」不好意思,就是原創研究。「引用這麼「可靠」的來源,不是大公就是幫港出聲」我從未引用幫港出聲的報道,大公報亦非完全不可用,而且個人的YouTube影片不應當做可靠來源(最多是觀點來源)是共識。--【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2日 (四) 10:43 (UTC)
另外你說你是政治中立,請問你的用戶名是甚麼意思呢?純粹好奇一問。--【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2日 (四) 11:07 (UTC)
在維基起用戶名應該不會有敏感詞,我的用戶名稱為何不影響編輯中立,反而閣下聲稱和平至上,但所作所為和言行卻是與你大名相反,閣下與其好奇別人,不如反省自己。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12:13 (UTC)
再者,不好意思,這不是原創研究,理由已於上面詳解。
你從未引用幫港出聲的報道?但引用了大公報那篇報道又算是什麼?
另外,在其他頁面已經講過維基沒有不容許Youtube的來源,只要如實記事即可。但對於你這種人,連有報道連結都說是不可靠,真的救命!有哪位可以解決這種人這種態度?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11:06 (UTC)
你引的明明是個人意見影片,何來報道?請停止偷換概念!【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2日 (四) 11:12 (UTC)
另非常建議你看一看WP:原創總結!你所說的簡直就是典型的原創總結。--【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2日 (四) 11:13 (UTC)
你所高舉的和現在的編輯並無衝突,你再一次混淆視聽浪費大家時間了。很多媒體都有網上新聞並放在youtube頻道, 新聞界人物、專欄作家 、名人都會有自己的youtube channel論政, 陶傑、游清源、蕭若元、李慧玲、吳志森、曾志豪也是,新聞媒體的報道和直播同樣重要,鏡頭要是捕捉得到 (包括一切警暴言行),哪管那個人平民百姓用手機拍攝,影片反映到具體事實就是有力的來源。而且放youtube片段作來源在維基不是新鮮事,新聞片段特別是直播片段能清楚反映現場情況 ,警暴失態的難看畫面我們都不欲見,但你不願意見到或是你不欲將之放到為檯面上 ,這些都和大家無關,維基百科是以中立為原則,即使是特首都不能指手劃腳。
請勿狐假虎威,假傳聖旨。強行刪除不但有違維基百科中立方針,也如撕連儂牆的大媽一樣難看。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11:22 (UTC)
能否不要重複一樣的論調?請先搞清楚觀點來源以及事實來源的區別,還有請不要WP:原創總結。--【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2日 (四) 11:36 (UTC)
就是別人盡責地回應你,怕你不懂才再說多次,但你似乎根本沒有細心閱讀,閣下連區家麟都當是一般張三李四,將他在媒體的專欄看成是「博客」,自己知的不多但又不願聽別人的,敢問大家可以對你還可以有什麼好態度?大前題是你還不是一樣的論調和一樣的態度!事實來源源自報道和視頻,觀點來源來自專家意見,在維基百科也常見,只是因為個別條目個別反映事實的內容是你所不願見,便抹黑?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11:51 (UTC)

Special:diff/58561719@和平至上:「⋯⋯不好意思,就是原創研究。⋯⋯」請問原創研究在哪?第一句:廉政公署在葛柏案後成立,曾被認為有效整肅警隊貪污。

廉政公署(原名「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於1974年由港督麥理浩爵士成立,目標是要肅貪倡廉。廉署當年首要任務就是「打大老虎」,要把貪污潛逃英國的前任職總警司葛柏(Peter Fitzroy Godber)繩之於法。廉署在完成調查之後,於1975年將葛柏引渡回港受審,他被判一項串謀貪污及一項受賄罪罪名成立,判監4年。葛柏服刑2年後提早出獄,並移居西班牙,香港政府因他下落不明而無法追討超過400萬元賄款。 葛柏案令廉政公署聲名大噪,成功建立正直肅貪形象——hk01

也許由廉政公署成立一刻,警廉衝突便無可避免。廉署之所以成立,正是因為警察部門貪污問題極之嚴重,警察部本身的「反貪污辦公室」無力監督和調查;加上大多數市民已不再信任警察「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做法。葛柏案觸發大規模社會運動,最終港督麥理浩在運動爆發 3 個月內,便宣佈將成立這個新的獨立反貪機構。

廉署成立的一年內,已接獲 3,189 宗貪污舉報,當中有 45% 涉及警察;1975 年微增至 47%,到 1976 年仍有 46%。廉政專員姬達在 1975 年的年報已指出,廉署的目標是在未來一兩年擊破有組織的貪污集團,並預視未來兩年將充滿考驗。姬達預言是對的,因為有組織的貪污集團,是掌握公權力和武力的警察集團。 例如,在 1976 年其中一宗案件中,廉署拘捕了灣仔警署全部 9 名警署警長,在 50 名警長中有 14 人被捕。 不久後,其他 36 名警長也遭遇同一命運。在同一時間如此多人被捕,令灣仔警署人手空缺,警察總部需要從其他警署調配人手,填補不足。

到 1977 年初,廉署正在調查的 23 個大型貪污集團中,有 18 個由警察操控。同年 9 月,廉署開展大規模拘捕行動,例如在 9 月 19 日,廉署安排了 50 多個行動小組,兩日一共拘捕 87 名涉嫌受賄的警務人員。1977 年 10 月首三個星期,再有 140 名警察因貪污被捕。10 月 25 日,再有 34 人被捕,當中包括 3 名英籍警司。另有 228 名警察被廉署盯上,停職受查,每個月領取 7 成半至全數薪酬,但隨時可遭律政司抓捕及起訴。他們職級涉及探長、總探長、警司等等,當中大部分是被懷疑在油麻地果欄販毒案中收受賄賂。——CUP 雜誌

第二句:2002年起,警隊多次爆出貪污,包括著名的冼錦華接受免費性服務事件。

東網翻查紀錄,發現廉署近年多次偵破警務人員涉貪及包娼庇賭的案件,其中最轟動的包括高級警司冼錦華被指收受利益包括免費召妓,向娛樂場所通風報信,最終罪成判監;又有高級督察涉嫌聯同下屬合資經營賣淫場所,並介紹內地妓女來港賣淫,涉案高級督察更畏罪潛逃,事件揭示內部管理不善,紀律部隊毫無紀律。——東方日報

2002年,時任毒品調查科高級警司冼錦華,因接受夜總會姓林女東主提供奢華消遣及嫖妓而被廉署拘捕。當時案情指,林先後3次安排免費消遣及性服務給冼,其中一次更安排2名女公關與冼享用豪華晚宴,冼其後帶同2女上房發生性行為。冼經審訊後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3年,經上訴獲減刑至2年。——東方日報

歡迎指教。--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12:38 (UTC)

故意將兩件事串在一起就是原創總結。WP:SYN:「切勿對多個來源的資訊進行綜合,假若綜合後的結論並未由任何來源明確提及。編輯者不應犯下這樣的錯誤:因為A發表於可靠來源,B也發表於可靠來源,因此就可以在條目中將A和B綜合起來得出結論C。但是,這等同於原創研究,因為這是對已發表材料的總結,會產生新的立場。「因為A和B,所以C」只有在可靠來源也發表了與C相同的主張,且C主張與條目主題相關時才能出現。」
另外,「發現廉署近年多次偵破警務人員涉貪及包娼庇賭的案件」亦無指明近期是指甚麼時候,如何得出2002年後?
廉署成立的一年內到2002年之間的情況又如何?故意忽略這些資訊而嘗試將不同來源串連在一起就是誤導,同時亦原創研究。--【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2日 (四) 15:14 (UTC)
「仔細地對來源內容進行不改變原意的概括或改述並不構成原創總結——反而是應受鼓勵的做法。寫作維基百科條目的最好做法,是去研究大量與主題相關的可靠已發表來源,並用自己的話來概括其中的主張,讓每一主張都能被歸屬到明確作過此等主張的來源去。」

第一句:兩個來源分別獨立證明「廉政公署在葛柏案後成立,曾被認為有效整肅警隊貪污。」整句,沒有綜合起來。第二句:

廉署昨(24日)拘捕3名警務人員,揭示警隊中不乏「壞蘋果」。東網翻查紀錄,發現廉署近年多次偵破警務人員涉貪及包娼庇賭的案件,其中最轟動的包括高級警司冼錦華被指收受利益包括免費召妓,向娛樂場所通風報信,最終罪成判監;又有高級督察涉嫌聯同下屬合資經營賣淫場所,並介紹內地妓女來港賣淫,涉案高級督察更畏罪潛逃,事件揭示內部管理不善,紀律部隊毫無紀律。——東方日報

2002年,時任毒品調查科高級警司冼錦華,因接受夜總會姓林女東主提供奢華消遣及嫖妓而被廉署拘捕。當時案情指,林先後3次安排免費消遣及性服務給冼,其中一次更安排2名女公關與冼享用豪華晚宴,冼其後帶同2女上房發生性行為。冼經審訊後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3年,經上訴獲減刑至2年。——東方日報

警司黃冠豪在2011年擔任灣仔分區指揮官期間,3度光顧相熟火鍋店並收取店方送贈價值逾千港元洋酒,以及4500多港元飲食折扣,他在參與審批酒牌時,明知該店無牌賣酒但不向上級報告,因而被廉政公署檢控。他於2013年在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1年,後上訴獲減刑至半年。——東方日報

除涉及警司級人員被捕,廉署多年來亦破獲多宗警務人員集體違法案件,其中2003年採取「樂昌」行動拘捕高級督察曹銘深等4名警務人員和1名海關前關員,指他們涉合資在尖沙咀經營賣淫場所,其中3人更負責介紹內地妓女來港。5人被裁定依靠賣淫收入維生等罪名成立,當中4名警務人員判監11至37個月不等,但判囚34月的曹銘深在裁決前棄保潛逃,現仍被廉署通緝。——東方日報

2002年後是參照同一文章前後文。

把兩句不相關句子合一理解再指責原創研究是打稻草人

另外,「有選擇性地摘用方針中的隻言片語,用來支持實際上不符合方針的觀點。」與「歪曲解讀其他編者的行為,讓他們看起來是無理取鬧、行為不端或罪有應得的。」是WP:GAME的一種。--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16:15 (UTC)

回應和平至上:
我很認同以下說法://「有選擇性地摘用方針中的隻言片語,用來支持實際上不符合方針的觀點。」與「歪曲解讀其他編者的行為,讓他們看起來是無理取鬧、行為不端或罪有應得的。」是WP:GAME的一種。//和平至上先生一直都是以這些手法去支持他的歹行和抹黑其他維基人。
關於上面說到的「涉貪來源」,我完全看不到有「故意將兩件事串在一起做原創總結」或「將A和B綜合起來得出結論C」的元素,只是和平至上先生自我審查又矯枉過正。何況,將A和B羅列只反映過去現在廉潔風氣,未有提及任何結論C、D、E、F,有否得出結論是open answer,作為百科全書,這樣處理很普遍和正常。


你問「發現廉署近年多次偵破警務人員涉貪及包娼庇賭的案件」亦無指明近期是指甚麼時候,如何得出2002年後?
按下該個來源,就可連到東方的網站,可看到文字報道,列出了三樁發生於2002 2003 和2011年的事件。
「近年多次偵破涉貪及包娼庇賭的案件」這句根本沒有任何問題。

(節刪) 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16:27 (UTC)

請問Cmsth11126a02,廉署成立時偵破貪污案件說是「廉署有效打擊貪污」,2002年之後偵破貪污案就是「警隊多次爆出貪污」,請問邏輯何在?還有,後文舉的例子最早是2002年並不代表近年就是指2002年之後,因為這只是個例子。
還有,「把兩句不相關句子合一理解再指責原創研究是打稻草人。」那麼能請你解釋為何要將兩句句子放在一起?如果兩句沒有關係,是互相獨立的,請問你為何要將「廉政公署在葛柏案後成立,曾被認為有效整肅警隊貪污」這一句放在香港警察相關爭議及犯罪指控#公安化裏?(港英時期就公安化?貪污又是公安化??你這樣硬說兩句沒有關係,豈不是詭辯?)--【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3日 (五) 04:32 (UTC)
「有否得出結論是open queston,作為百科全書,這樣處理很普遍和正常。」你是認真的?百科全書應該要嚴謹,不讓讀者產生誤會才對!--【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3日 (五) 04:35 (UTC)
1.「廉署成立時偵破貪污案件說是「廉署有效打擊貪污」,2002年之後偵破貪污案就是「警隊多次爆出貪污」,請問邏輯何在?」你對來源摘錄不滿,可以另找來源,我正是因不原創研究而忠實呈現。2.至於兩句放在一起是不必然代表有關的。3.沒有人說過港英時期就公安化(反而警察多次爆出貪污是公安化跡象之一)4.你對兩句句子間關係有個人見解,我是尊重的,但假如因此假設自己一套是正常,甚至因而指控不同意見者為詭辯(「豈不是詭辯?」),我只能說這沒有假定善意。--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13:18 (UTC)
@Cmsth11126a02既然沒有人說過港英時期就公安化,請問你為何要將「廉政公署在葛柏案後成立,曾被認為有效整肅警隊貪污」這一句放在香港警察相關爭議及犯罪指控#公安化裏?請回答這問題。--[[U:和平至上|<span style="background:blue;box-shadow:2px 2px 2px
合理地介紹甚麼是廉政公署。--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14:34 (UTC)

<--如離題可刪,不需deltalk--!>::::另外,全句加粗不會加強質問效果。--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14:34 (UTC)

又,如果我寫廉署成立後警隊每年都有人因為貪污被定罪,那麼還適合放到「公安」中嗎?話說,我可以突然加一句1980年皇家香港警務處有12人因貪污及相關罪行被定罪嗎?警察多次爆出貪污是公安化跡象之一又是從何得出的?--【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3日 (五) 14:27 (UTC)
可以啊!有來源支持即可。--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14:34 (UTC)
你在對警方的爭議裏合理地介紹甚麼是廉政公署?但後文卻沒有提到廉政公署?介紹的必要性在何處?--【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3日 (五) 14:43 (UTC)
我忘了加(在這太久),後面加回即可。--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4日 (六) 14:45 (UTC)


@Cmsth11126a02另外想問你對Hkerrevolution引用觀點內容當作事實陳述有甚麼意見。--【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3日 (五) 04:46 (UTC)
我需要了解清楚才能給予意見,不如這樣,你願意提出甚麼使你肯定「Hkerrevolution引用觀點內容當作事實陳述」誰提出誰舉證足夠吸引你提出嗎?--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4日 (六) 14:57 (UTC)
//「有否得出結論是open question (口誤:我本要打 Open answer),作為百科全書,這樣處理很普遍和正常。」你是認真的?百科全書應該要嚴謹,不讓讀者產生誤會才對!//
一如「香港在中國的南方」,總會有人將一個簡單描述過度解讀,偏要帶著有色眼鏡去執行他的政治正確。
關於警隊廉潔,將歷年新聞羅列出來,不帶結論,看不出有什麼能令人誤會,但對於「某種人」而言,他們就是偏愛無風起浪。
很不幸,維基百科確實存在這種人,什麼都要挑剔,客觀效果就是阻礙條目增進。
百科全書的編撰當然需要嚴謹,但肯定不是和平至上先生高舉的一套。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08:27 (UTC)
我覺得,正常人看到這兩句句子都是覺得是在對比,豈能說毫無關係?(甚至本身是用了「但」字彰顯關係,但移除了不代表就不是原創總結)我這是在問Cmsth11126a02,希望Hkerrevolution先等一等。--【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3日 (五) 10:00 (UTC)
已回答,另外我答了沒有不影響Hkerrevolution表達意見。--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13:18 (UTC)
即使你認為行文是帶比較成分,但這兩句屬事實陳述,無可爭議。你可以做的只有改善條目而非移除整段,這裡不是你的園地。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12:38 (UTC)
( ✓ )同意:有可能他受有「但」字舊版本影響,預設新版本沒有移除比較成分(而其實有)--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13:18 (UTC)
btw路見不平我就會出聲。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12:38 (UTC)

我的評論+試圖理清一下時序(?)

  1. 和平至上認為被維基跟蹤一事,我不排除有誤會(兩人巧合地在接近時間編輯同一類條目),請求更多證據。
  2. 對Masdggg發言一事,不見有針對(「我不知道」、「如果」),存在善意提醒可能。
  3. 「還有閣下還是處理好下面的紫尿事件,才去討論何謂中立吧!」一句,,存在善意提醒可能。

最早:和平至上認為Hkerrevolution「多番堅持加入Youtube等不可靠來源或觀點來源並用之以當作事實描述」,Hkerrevolution認為沒有-->「其實,⋯⋯撒野和賴皮?」、「請勿⋯⋯撕連儂牆的大媽一樣難看。」、「了解到⋯⋯是場災難。」-->和平至上2020年3月12日 (四) 10:55 (UTC)提報-->「先生,你不是有讀寫障礙⋯⋯!!??」

我的意見:如果1.-3.中有誤會,可能Hkerrevolution因不被善意假定而說話比較重。

@和平至上Hkerrevolution靜靜ping一下,指教一下時序是否準確

--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13:46 (UTC)

他在我指出1-3前已經有人身攻擊(話說,是他先假定惡意、舉報我、人身攻擊,我才舉報的),故應不是因不被善意假定而說話比較重。--【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4日 (六) 10:52 (UTC)
那本次投訴應該避免考慮1-3後行為,另外1-3前行為請提供整段對話為據。--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4日 (六) 14:40 (UTC)
還有請注意他現在還違背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香港黑警》條目內容範圍爭議的共識(只有他一人反對),並回退我的編輯,還惡意指控我破壞。--【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4日 (六) 10:53 (UTC)

@Cmsth11126a02--【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4日 (六) 11:17 (UTC)

澄清一下:共識有一部分不是只有他一人反對(Uranus1781、CRHK128、Sam121sam、Lssrn、)。指人「惡意指控」麻煩提供證據。--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4日 (六) 14:40 (UTC)

@Cmsth11126a02他們反對的是刪除/合併條目,而非移除與稱呼無關的內容。CRHK128甚至明言:「個人認為條目香港黑警應該集中說下「黑警」一詞的起源、使用程度、警方對此詞的反應等,把文章內容和焦點放回「黑警」一詞。至於有關警方的不當行為就可以視時段而定:反送中時期放對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中香港警隊的批評,之前的就放香港警察相關爭議及犯罪指控,減低這三條目的內容重複度。」(這也是我的主張)、Lssrn亦同意CRHK128所言,Uranus1781也只是說無須刪除條目,並無反對移除離題內容(從他後面的發言判斷),Sam121sam亦是相若。請你先搞清楚。Hkerrevolution多次指控我破壞、為政治立場違反方針而不聽我的解釋、在沒有任何證據下無故誣衊我濫用傀儡,你都看不到嗎?證據在這一頁和Talk:香港黑警就有。--【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4日 (六) 16:12 (UTC)
但Uranus1781也沒有表示贊成,Sam121sam表示中立。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香港黑警》條目內容範圍爭議看不到Hkerrevolution指控破壞,也不見其不聽你解釋,甚至Hkerrevolution是否有指控你「為政治立場違反方針」也有爭議性。故稱我「看不到在互助客棧」指控不成立,因為大部分都不是。--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4日 (六) 16:48 (UTC)
「沒有任何證據下無故誣衊我濫用傀儡」。首先,他當時好像是有證據的(是否充足說服力是另一回事),故「沒有任何證據下無故誣衊」我存疑。建議你看一看WP:錯告其次,指其控你濫用傀儡是在發生1.-3.後,對此我認為「如果當初指控人沒有提出錯告,衝突是根本不會發生的。」--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4日 (六) 16:48 (UTC)
至於Talk:香港黑警部分,我UTC時間2020年3月15日00:00以後再覆。--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4日 (六) 16:48 (UTC)
所以是只有他一人反對吧?請你收回你虛假的澄清。一般在絕大多數人贊成的情況下已經算是共識。我濫用傀儡的證據?請你拿出來。還有,他人身攻擊我是在我提報他之前,怎麼就被你說是錯告了?你這也太偏幫他了吧?Talk:香港黑警就寫了「……所以才要做出破壞行為呢」。這麼明顯的假定惡意都能被你說成這樣。還有,你真的覺得他用觀點來源當作事實陳述是沒有問題的?你還沒有回答這個,這也是我舉報他的理由。--【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5日 (日) 04:45 (UTC)
@蟲蟲飛來處理一下。--【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5日 (日) 04:51 (UTC)
還有,你都因為覺得Masdggg的一句話是指控他人不中立而將他舉報了,但卻覺得Hkerrevolution明確地多番指控我在編寫條目時不中立,還有無故誣衊我濫用傀儡沒有任何問題?--【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4日 (六) 16:41 (UTC)
其實我昨天已回應過:我不是因「Masdggg指控他人不中立而將他舉報」,而是因Masdggg不假定善意而將他舉報。可能你看不到,那我只好複讀一次。--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4日 (六) 16:53 (UTC)
可能你看不明白,Hkerrevolution就有假定善意嗎?我怎麼也不覺得無故誣衊我濫用傀儡是有AGF。D7777也說「但是這兩個人怎麼看也不像是同一個人吧?兩人用戶頁表達的政治立場已經有很大差別」。--【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5日 (日) 04:34 (UTC)
我不是已經在質疑錯指你和C小姐是同一人後不足五分鐘後承認看錯和立即刪除錯誤指控了嗎?其實你還要咬幾多天呢?有些人總是錯重點(還是想轉移視線不想別人再關注你將方針亂說一通假傳聖旨一事?)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5日 (日) 17:55 (UTC)
  • 正巧我也不願意在那邊繼續為您那些自相矛盾的話作離題討論,您願意在這裡跟我辯論自然是再好不過:請您正面回答,何謂「那時你們就不會笑得出了」?如果您不反對武漢封城措施,為何會假定受到您所認為的「迫害」的人,「那時就不會笑得出」?您的後半句只能讓閱讀者推定,您是反對武漢封城的,理由自然是您所說的,「『封城』與『再教育營』都構成了『迫害』這個負面的影響」。
順帶一提,所謂「中共對維吾爾族的迫害」,請您在造謠的時候別忘了,閣下在這點上沒有任何發言權,真不記得我同學被迫害了。--PeterMiao2016(留言) 2020年1月24日 (五) 16:06 (UTC)
  • 很好,由上一段我們得到結論:您至少在1月24日時,尚且否定封城,認為封城會讓武漢人民失去自由,體味「被迫害」的痛苦,進而可能產生對新疆人民的同理心,可能會轉變自己的觀點,認為一些當時並不覺得是迫害的東西歸屬為迫害。(注意您在1月24日的回覆是針對User:PeterMiao2016氏的如右發言。)
  • 緊接著,您在3月20日遽然改口,轉稱自己其實可以理解封城措施,指「當然,這並不代表我認為措施不合理。」人當然是會變的,您轉變自己的觀點,無論是轉而認定封城其實在失去自由方面遠不如「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亦或是轉而認定其實哪怕「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使新疆宗教分子失去自由並不足以構成迫害,都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這並不能改變您在1月24日,引用武漢封城措施為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做註腳時,心中對兩者「足以相提並論」的認識。這就是我為什麼後來一直在說,您「篡改自己本意」「事後隨意解釋」。人的記憶並沒有想像中那麼清晰;儘管白紙黑字寫得明確,您卻還是為自己的轉變找了藉口,在腦中為自己的退卻做了合理化解釋——這其實也是人之常情。
  • 那麼回歸正題,我否認自己對您做了惡意假定:我只是在針對您的觀點做出最符合情理的解釋。您應當知道:根據香港的法律精神(注意我這裡沒有訴諸法律,而是希望您和我一樣以法律精神約束自己),當名譽受損(客觀要件)已經發生,被害者已證明被告言論與事實不符時,被告享有「以無惡意等及道歉作申辯的權利」(《香港法例第21章 誹謗條例》第四款),即此時舉證責任在您:需要您來證明自己沒有惡意,而非強要我舉證您擁有惡意。--俳柘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6:20 (UTC)
  • 又及,您擅自將我與您的小小爭論,放在這個須構成人身攻擊不文明才得以提報的通告板內,您難道不覺得自己有小題大做之嫌?請問我違背前述兩項方針的哪一條了?請具體指明到「條目文字」,謝謝。還是說您沒有絲毫的法治精神,把管理員當做「青天大老爺」,認為凡是搞不定了就該找管理員?WP:ADM明確對此做出過否定。即便您認為這一切都是值得的,那麼請問您為何沒有依照慣例(以及此版面最上方的文字),在我的討論頁與我進行進一步的溝通?您為什麼跳過了討論頁溝通這一步驟?--俳柘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6:26 (UTC)
請勿訴諸法律。我基於你持續曲解本人的留言的用意,並持續對本人進行假定惡意/誣告的行徑,合理推斷你從一開始就假定我的留言存有惡意(並意圖逼迫我承認此我實際上不曾為之之罪),而你我之間斷不可能進行任何有效溝通(如果我到了你的討論頁與你進行實質上無效的溝通,我只可能被你再進一步中傷),而這就是我將此事交由此版處理(以保護自己免受進一步中傷)的原因。另外,我並不認為你對我自己的留言的用意有任何詮釋權。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2日 (日) 06:29 (UTC)
注意我這裡沒有訴諸法律,而是希望您和我一樣以法律精神約束自己。--俳柘留言) 2020年3月22日 (日) 06:20 (UTC)
請勿訴諸法律。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2日 (日) 06:29 (UTC)
請看我的引用——您真的不覺得滑稽嗎?至於曲解您的留言,我一直在反覆說明,您的本意是您自己的事情,您完全可以事後隨意解釋——別人根本沒有使人信服的證據,去在您否定的情況下持續肯定您當時說的是什麼。因此,我在原討論中反覆聲稱「這不是重點」,「您應該回應我的後三條觀點而非第一條」,我也同意您在原討論中的觀點「都不要談迫害了」,讚賞您對話題回歸正題的努力。是您一直在反覆糾結於這個您是否帶有惡意的話題——並且一直在逃避我的實質性討論!並且,您還跟管理員私下商量,稱「我知道他是怎麽的一個人,他是不會理會我的解釋,而且只會一味聲稱我有甚麽地方『做錯了』」「持續性曲解人家的説話而且不承認錯誤不就是胡言亂語嗎?」「於我而言,他的胡言亂語能夠取信於(至少)中國大陸用戶,並讓本來沒共識的東西突然出現一個『結論』,然後順了他的意。如果他的胡言亂語能為社群造成如此大的負面影響的話,一切阻止如此負面影響出現的措施都是應當而合理的。」持續對本人進行假定惡意/誣告,請問您為何還在反過來率先舉報我?--俳柘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6:44 (UTC)
是什麼讓您寧可跟管理員私下討論也不願意跟我私下討論?是什麼讓您不止不願意跟我私下討論,連按照方針指引給我個警告都不願?是什麼讓您認為被中傷的是您?是什麼讓您在您1月24日的發言中傷了不特定多數人,並在之後被除我以外的複數人反覆引用表示受到傷害之後,依舊強行自稱「受傷的是我」?--俳柘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6:44 (UTC)
然後,我再重複一遍,請正面回復,您於1月24日嘲笑說「那時你們就不會笑得出了」的時候,您的本意是什麼?--俳柘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6:51 (UTC)
你聲稱你並無訴諸法律,然而你要求我根據《誹謗條例》作出我本即無須作出的自辯已是訴諸法律。另外,我已在客棧向你作出足夠的提示,因此我基於「不要向老用戶發模板」,未有向你發模板。我認為一個有效的討論的基礎在於互相尊重,如果一方持續故意否定另一方的澄清,並持續對另一方進行假定惡意/誣告,那樣討論的基礎即不存在。因此,由於你持續持續故意否定我的澄清,並持續對我進行假定惡意/誣告,我一切與你作出的討論(包括此處)皆為無效溝通。直至此刻,你仍持續對我中傷的行徑。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2日 (日) 08:03 (UTC)
直至此刻,您仍未有回覆:您於1月24日嘲笑說「那時你們就不會笑得出了」的時候,您的本意是什麼。您對此的回覆對於①您的本意究竟是不是蘊含惡意,②您的澄清究竟是否有效力,③您對我的誣告指控是否有意義,④我究竟是否對你構成了中傷,四點均構成關鍵證據。而直至此刻,您仍沒有回答。--俳柘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8:39 (UTC)
因您持續性地不對此作出澄清,我堅持向您追問澄清的過程並不構成「假定惡意」。您聲稱自己已做出了足夠的澄清,然而面對我的質問卻持續性地避而不答,試問這澄清真的足夠說服我您並沒有懷有惡意嗎?另外,您不斷聲稱我違背指引,訴諸法律,請問我向您威脅要去法庭控訴您了嗎?我單純只是依照香港之法律精神,聲稱您有回答我問題、證實自己清白的道德義務而已。在此之前,我同樣根據英美之法律精神,對誹謗之惡意做了自身認識之陳述;請您區分清楚「法律精神」和「法律實務」,區分清楚「優秀的思維邏輯」和「現實中的法律行動」!--俳柘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8:47 (UTC)
我不認為我對你解釋有用,反正我解釋了以後你還是會曲解我的用意,並否定我的解釋,我也要保障自己的嘛。如果你能公開表明你不會這樣做的話,我會回答。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2日 (日) 13:07 (UTC)
那我不妨給你你想要的回答:我從過去到現在都不會有意曲解任何人。對不足信息的合理推斷,或是出於信息不足導致的誤會自然不在其中。你說話,沒有曲解。你不說,才有推測和懷疑。--俳柘留言2020年3月23日 (一) 13:54 (UTC)
我要你保證你未來不會曲解我的留言。首先,當時我的那句留言完全不屬於「嘲笑」(我覺得某程度上是「預告」,反正現在這種情況就發生了吧)。其次,其實我在該討論一早已經解釋了我的用意,然而你在該討論仍然在曲解我的用意,我再看了一下,其實我一早解釋了,但是我不會厭煩於再解釋。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3日 (一) 14:36 (UTC)
沒人能保證一件尚未發生的事情,尤其是在「曲解」這個詞的定義操之於你的時候。然後我再重複不知多少遍,請給出有建設性的回答,少斷言,多論證:請論證您當時那句話不屬於嘲笑,而不是給出斷言就自以為做出了解釋。如果某個嫌疑犯在法庭上被控殺人,他不能給出如不在場證明、無殺人故意等一系列出罪項,反而一直單純堅持「我沒有殺人」,請問法庭能做出什麼樣的判決?--俳柘留言2020年3月26日 (四) 03:45 (UTC)
我覺得流椀希土君的言語有點激動。原本這裏閣下的起訴就只是曲解別人的話,現在卻看到你的語氣已經變得不理性。如果閣下堅稱自己是對的話,應當和Sanmosa君理性溝通,這才有解決爭執的機會。還是請尊重這裏的旁觀者,也算尊重一下自己。大家都應該反省一下,只有一個人都讓一步出來,爭議才能夠解決。找管理員並不是一個大問題,只是尋求一個相對專業、客觀的意見而已。--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計劃行動中發表於 2020年3月22日 (日) 17:47 (UTC)
感謝您不辭辛苦願意來調停。問題在於,首先我不認為我有曲解;其次對於他傷害、攻擊性的言論我(以及任何人)都應該有追問的權利;第三,即便退一步,在他看來我是始終堅持曲解,這也不應該是一個找管理員舉報的事情。我對第三點的憤怒更甚於前兩點:Sanmosa兄可能並不知曉利維坦的恐怖,但一切這種青天大老爺式的思路,動輒舉報的風氣,最終都是在助長無限制的權力怪物。看看本版底下互相舉報的鬧劇!你們(抱歉,但我這裡並不是指代任何人,只是一個虛指)一個個到底把這裡當成什麼了?PVP競技場嗎?--俳柘留言2020年3月23日 (一) 13:54 (UTC)
流椀希土以上的言論已經代表了他從一開始就對我進行假定惡意/誣告,他根本從一開始就認為我存在如此用心,而且拒絕承認他這樣有錯誤,更意圖禁止我採取一切可行的辦法保障自己;縱容流椀希土的如此行徑恐怕才真正「助長無限制的權力怪物」和是真正的「利維坦」。大家現在應該明白我在兩次客棧公開提醒以後進行提報的原因了吧。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3日 (一) 14:36 (UTC)

這就有點搞笑了,本人的封禁日誌是空白的。-Fung_Chi-Long留言2020年3月20日 (五) 09:35 (UTC)

居然還好意思耍小聰明把本人的ID和自己的交換位置放在舉報的前面, 歷史紀錄 -Fung_Chi-Long留言2020年3月20日 (五) 10:51 (UTC)

Wikipedia:遊戲維基規則#遊戲對擾亂行為的制裁#2,不多說了。-Fung_Chi-Long留言2020年3月20日 (五) 11:32 (UTC)

說你驕揚跋扈、狂妄自矜、目中無人是事實,一來你未經討論就作重大更改,二來你可以說得出「不回應當沒有反對」的話,三來,你一個人覺得直觀就覺得事實上真的是直觀?我一直所說的都是事實,並非人身攻擊。相反閣下隨便看看編輯歷史就指控我自我中心才是有人身攻擊嫌疑。Write to§Comte de £orenzo 2020年3月20日 (五) 11:56 (UTC)

請問管理員們,編輯他人用戶頁是什麼行為?本人用戶頁的編輯歷史 -Fung_Chi-Long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12:58 (UTC)

你的確是「因一句話、沒有嘗試詢問他的真正意思」就舉報他啊?你才是故意語境去除,忽視舉報前這一重點吧?我在下面就問了你是先舉報還是先ping他?你看不到嗎?--【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7日 (二) 10:03 (UTC)
舉報是否指控?是;
你在舉報他之前有否嘗試詢問他的真正意思?我看不見,如有請你指出;
在不確定對方真正意思時指控他人是否違反AGF?是。
你是否確定他的真正意思?否。(假如你確定,就不需要在舉報之後再問他了)
總結:你在不確定Masdggg的言論的本意時,不經溝通便指控Masdggg違反AGF。你違反AGF。(除非你在舉報前有跟他溝通,本來我也不確定的,但我多番詢問你仍拒絕回應這問題,所以我合理推斷是沒有)。--【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7日 (二) 10:10 (UTC)
@AT蟲蟲飛請管理員處理。--【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7日 (二) 10:23 (UTC)
其實你可不可以不要起那麼多事端?下面不是已經一直在討論Masdggg的事嗎?而且先生你的中立也有可疑,非常偏坦Masdggg。你可以將你的時間精神用於改善條目(如補充來源,而非將整段移除) 嗎?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7日 (二) 11:05 (UTC)
我生事端?是他誣告好我吧?--【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7日 (二) 12:45 (UTC)

(意見不同是應該尊重的,但這已超過意見不同)

我就問一句,你是先舉報還是先ping他?不知道你為何不答。你在Masdggg處於封禁狀態時舉報他不正好證明你「沒有嘗試詢問Masdggg的真正意思就舉報他」(注意不要故意忽略重點:舉報他之前)是事實嗎?(我從來沒有說你在事後詢問他)我說的有錯嗎?最後,我根本沒有指控你在提吿Masdggg中假定惡意,我只是詢問「僅因一句話就舉報別人、沒有嘗試詢問他的真正意思的你又是否是假定惡意呢?」--【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5日 (日) 14:27 (UTC)
1.「我根本沒有指控我」我真困惑、我缺乏能力理解。2.「又是否是⋯⋯?」句我根據WP:常識,理解為反問句,意思等同「⋯⋯豈不是⋯⋯?」--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7日 (二) 09:20 (UTC)
打錯字,已修正;「又是否是⋯⋯?」不是反問,是疑問。請你回答「沒有嘗試詢問Masdggg的真正意思就舉報他」是否事實,不要轉移視綫。還有,鑒於你至今未回應你在舉報他之前是否有詢問過他,我現在充分懷疑你違反AGF。--【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7日 (二) 10:06 (UTC)

此君完全無視中立原則,坦護Masdggg不肖言論的作為相當明顯。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6日 (一) 11:06 (UTC)

  • 想問一下,目前已經有對於和平至上的舉報,而且都是因為你們的討論引發的各種口角,為什麼還要再舉報一次?--D7689強烈譴責只會侮辱勇武派、抹黑醫護正當訴求,卻對中共暴政、大陸人不文明行為視若無睹💬 2020年3月19日 (四) 12:18 (UTC)
誰知道?還要在舉報完之後就不回應我的問題。--【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20日 (五) 07:26 (UTC)
其實,你可不可以不要像小朋友般撒野和賴皮?
請勿狐假虎威,假傳聖旨。強行刪除不但有違維基百科中立方針,也如撕連儂牆的大媽一樣難看。
了解到親建制派的人就是這樣,經常以制度打壓自己不認同的異見聲音,想不到維基百科也會有這種滅聲使者,對維基百科的中立絕對是場災難。
先生,你不是有讀寫障礙的話,為何你可以將這簡單一句描述,扭出那麼多花臣?你知不知道作為一個編輯者,要和你交手招架,真是令人覺得很累啊!!??
此外,還惡意針對其他用戶(Masdggg)的出身地,稱「我不知道閣下究竟是牆內還是牆外的人,了解不了解香港的 事實現況,但如果你連香港的新聞都看不到youtube也看不到卻又要強調「來源要中立」云云,你枉論他和你自己叫做中立」,又訴諸人身,「還有閣下還是處理好下面的紫尿事件,才去討論何謂中立吧!
先生,你不是有讀寫障礙的話,為何你可以將這簡單一句描述,扭出那麼多花臣?你知不知道作為一個編輯者,要和你交手招架,真是令人覺得很累啊!!??
該用戶亦多番堅持加入Youtube等不可靠來源或觀點來源並用之以當作事實描述,卻反舉報本人,多番溝通亦無效。

回應:你著我去看社群共識?我特地跑去看,喔!原來如是說──「社群認為《YouTube》網上的視頻是用戶生成內容,大多數情況下屬於不可靠來源。只有少數情況下,可以查證視頻的真實性時可以作為第一手來源;能夠追溯到更為可靠的來源時,可以作為第二手來源。」,你是不是以為沒人會花時間去查明原委?社群共識有將「不能放YOUTUBE」這件事說死嗎?再講,敢問這個「社群早有定論」是幾多年前的產物?新聞媒體和具名媒體人都有在YOUTUBE開設官方頻道,就是一般市民只要手機拍到新聞線索,只要講出重點和事實就是可靠來源,而且在維基百科以Youyube做來源的也比比皆是,怎樣從來你都不去修理,偏偏鏡頭下拍到一些警暴言行,你才來說什麼來源不可靠?

再再講!你之前不是質疑我移除了某個幫港出聲的Youtube來源嗎?(詳情和理由見下面),為何你會覺得幫港出聲放在Youtube的東西 (內鑲在網頁的Youtube片都是Youtube片呀)就可以放上來做來源!?怎麼你可以以立場先行,而不是看其內容是否可靠?單看你的編輯史已看的出來,你的政治取向已經左右到你對中立的判斷了!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15:01 (UTC)

我何時質疑你移除了某個幫港出聲的Youtube來源?--【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3日 (五) 14:39 (UTC)

我的評論+試圖理清一下時序(?)

  1. 和平至上認為被維基跟蹤一事,我不排除有誤會(兩人巧合地在接近時間編輯同一類條目),請求更多證據。
  2. 對Masdggg發言一事,不見有針對(「我不知道」、「如果」),存在善意提醒可能。
  3. 「還有閣下還是處理好下面的紫尿事件,才去討論何謂中立吧!」一句,,存在善意提醒可能。

最早:和平至上認為Hkerrevolution「多番堅持加入Youtube等不可靠來源或觀點來源並用之以當作事實描述」,Hkerrevolution認為沒有-->「其實,⋯⋯撒野和賴皮?」、「請勿⋯⋯撕連儂牆的大媽一樣難看。」、「了解到⋯⋯是場災難。」-->和平至上2020年3月12日 (四) 10:55 (UTC)提報-->「先生,你不是有讀寫障礙⋯⋯!!??」

我的意見:如果1.-3.中有誤會,可能Hkerrevolution因不被善意假定而說話比較重。

@和平至上Hkerrevolution靜靜ping一下,指教一下時序是否準確

--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13:46 (UTC)

他在我指出1-3前已經有人身攻擊(話說,是他先假定惡意、舉報我、人身攻擊,我才舉報的),故應不是因不被善意假定而說話比較重。--【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4日 (六) 10:52 (UTC)
那本次投訴應該避免考慮1-3後行為,另外1-3前行為請提供整段對話為據。--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4日 (六) 14:40 (UTC)
還有請注意他現在還違背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香港黑警》條目內容範圍爭議的共識(只有他一人反對),並回退我的編輯,還惡意指控我破壞。--【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4日 (六) 10:53 (UTC)

@Cmsth11126a02--【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4日 (六) 11:17 (UTC)

澄清一下:共識有一部分不是只有他一人反對(Uranus1781、CRHK128、Sam121sam、Lssrn、)。指人「惡意指控」麻煩提供證據。--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4日 (六) 14:40 (UTC)

@Cmsth11126a02他們反對的是刪除/合併條目,而非移除與稱呼無關的內容。CRHK128甚至明言:「個人認為條目香港黑警應該集中說下「黑警」一詞的起源、使用程度、警方對此詞的反應等,把文章內容和焦點放回「黑警」一詞。至於有關警方的不當行為就可以視時段而定:反送中時期放對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中香港警隊的批評,之前的就放香港警察相關爭議及犯罪指控,減低這三條目的內容重複度。」(這也是我的主張)、Lssrn亦同意CRHK128所言,Uranus1781也只是說無須刪除條目,並無反對移除離題內容(從他後面的發言判斷),Sam121sam亦是相若。請你先搞清楚。Hkerrevolution多次指控我破壞、為政治立場違反方針而不聽我的解釋、在沒有任何證據下無故誣衊我濫用傀儡,你都看不到嗎?證據在這一頁和Talk:香港黑警就有。--【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4日 (六) 16:12 (UTC)
但Uranus1781也沒有表示贊成,Sam121sam表示中立。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香港黑警》條目內容範圍爭議看不到Hkerrevolution指控破壞,也不見其不聽你解釋,甚至Hkerrevolution是否有指控你「為政治立場違反方針」也有爭議性。故稱我「看不到在互助客棧」指控不成立,因為大部分都不是。--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4日 (六) 16:48 (UTC)
「沒有任何證據下無故誣衊我濫用傀儡」。首先,他當時好像是有證據的(是否充足說服力是另一回事),故「沒有任何證據下無故誣衊」我存疑。建議你看一看WP:錯告其次,指其控你濫用傀儡是在發生1.-3.後,對此我認為「如果當初指控人沒有提出錯告,衝突是根本不會發生的。」--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4日 (六) 16:48 (UTC)
至於Talk:香港黑警部分,我UTC時間2020年3月15日00:00以後再覆。--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4日 (六) 16:48 (UTC)
所以是只有他一人反對吧?請你收回你虛假的澄清。一般在絕大多數人贊成的情況下已經算是共識。我濫用傀儡的證據?請你拿出來。還有,他人身攻擊我是在我提報他之前,怎麼就被你說是錯告了?你這也太偏幫他了吧?Talk:香港黑警就寫了「……所以才要做出破壞行為呢」。這麼明顯的假定惡意都能被你說成這樣。還有,你真的覺得他用觀點來源當作事實陳述是沒有問題的?你還沒有回答這個,這也是我舉報他的理由。--【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5日 (日) 04:45 (UTC)
@蟲蟲飛來處理一下。--【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5日 (日) 04:51 (UTC)
還有,你都因為覺得Masdggg的一句話是指控他人不中立而將他舉報了,但卻覺得Hkerrevolution明確地多番指控我在編寫條目時不中立,還有無故誣衊我濫用傀儡沒有任何問題?--【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4日 (六) 16:41 (UTC)
其實我昨天已回應過:我不是因「Masdggg指控他人不中立而將他舉報」,而是因Masdggg不假定善意而將他舉報。可能你看不到,那我只好複讀一次。--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3月14日 (六) 16:53 (UTC)
可能你看不明白,Hkerrevolution就有假定善意嗎?我怎麼也不覺得無故誣衊我濫用傀儡是有AGF。D7777也說「但是這兩個人怎麼看也不像是同一個人吧?兩人用戶頁表達的政治立場已經有很大差別」。--【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5日 (日) 04:34 (UTC)
我不是已經在質疑錯指你和C小姐是同一人後不足五分鐘後承認看錯和立即刪除錯誤指控了嗎?其實你還要咬幾多天呢?有些人總是錯重點(還是想轉移視線不想別人再關注你將方針亂說一通假傳聖旨一事?)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5日 (日) 17:55 (UTC)

再度違反AGF

Hkerrevolution繼在無任何證據下誣衊本人濫用傀儡後,竟然在互助客棧說出「討論串被人刻意移到近乎置底,疑被人刻意操作以讓此個討論被人忽略,這種所為也相當可恥」(事實是討論頁是有舊至新排列)。雖然在他人解釋之後他也了解了,但這反映了Hkerrevolution在指控別人之前連最基本的求證也沒有,而是先誣告別人,明顯違反WP:AGF。之後又假定惡意,指控Masdggg「還是根本就和你當初的「初心」一樣──河蟹為實?」,又是違反WP:AGF
@AT蟲蟲飛請管理員立即處理Hkerrevolution變本加厲多番違反AGF及其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RS、OR等)!--【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20日 (五) 07:58 (UTC)
Again, 在五日前我已經回應過:「我不是已經在質疑錯指你和C小姐是同一人後不足五分鐘後承認看錯和立即刪除錯誤指控了嗎?其實你還要咬幾多天呢?」,至於「討論串被人刻意移到近乎置底」一事,亦已在了解清楚情況後作過回應,並已致歉,基本上以上兩件事已經解決。情況就像日本已就二次大戰事件作個道歉,但每年還是被某國咬著不放,聲稱和平至上的這位先生 顯然人不如其名,仍是死心不息不斷發表惡意提告和抹黑,還經常召喚的管理員和維基人 (其實有沒有人理過你?沒有吧!),我真是替常被你滋擾的朋友感到可憐。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21日 (六) 15:11 (UTC)
你致歉!?你這樣叫做道歉!?而且「道歉」(我不認為是)之後還在持續同樣的行為?--【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24日 (二) 13:17 (UTC)

ː̺  封禁--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25日 (三) 08:53 (UTC)

  • 香港黑警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對個別偏執於謀政治取向的編輯者,他們的固執往往令維基人不勝其煩。留意到有一位名為「和平至上」的維基人對條目作出三個回退操作,同樣以來源不中立不可靠之類的名義將之回退。如果該名維基人是實事求是的,我期望他會積極為條目內容擴充,而不是繞過討論,用自己的個人意志說刪除刪和打回退戰。

翻查這位和平至上人兄,其用戶頁的自我介紹展示了他的個人政治取向,人各有志本沒有問題,但如果有人想要將自己的一套想法操控維基百科,那就有需要正視。

此人在很多政治類別的條目都有同樣問題,即使條目用字和來源是沒有問題的都會被他扣上不同帽子,如冠以來源沒有提及、和條目沒有關係、來源不中立等等名不正言不順的罪名,且無視前文後理關係,條目文字跟來源在他眼中似乎必須是1:1的,要不就會被他僅打幾個「英文字母」如NOVP之類就當作交代,但此人從不詳述哪些字句出問題,其混水摸魚混淆視聽,目的只是為了將他不欲觀之的客觀事實移除,甚或以關注度不足為由提刪條目,但他從來都沒有善用討論頁去跟其他維基人協商完善條目,而其「逆向編輯」和提刪次數也令人咋舌。希望管理員能夠正視這種人和行為,謝謝。

和平至上於香港黑警條目持續破壞行為

此人大量回退條目,作出破壞,並於編輯摘要聲稱別人無視共識,事實是共識未達,(節刪)。敬希管理員對此人的行為關注。謝謝。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4日 (六) 10:28 (UTC)

共識未達?縱觀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香港黑警》條目內容範圍爭議,只有你堅持加入與稱呼無直接關係的內容,即便是和我立場相反的用戶也說條目的確有大量內容與「香港黑警」無關,你倒好,反過來指責我破壞?次次都拿政治立場說事,以個人政治取向干擾維基百科中立原則的難道不是你?--【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4日 (六) 11:00 (UTC)
見你在Talk:香港黑警的發言,我覺得你是沒看過WP:OR。請你先理解這個重要的方針。--【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3月14日 (六) 11:10 (UTC)
樓上兩個,只是質疑你們就是「罵罵咧咧,感覺像是來找茬的」,新手老手不是注冊時間定論,何況你倆還不是一直在錯解方針假傳聖旨狐假虎威,Masdggg先生為何你全身都是偏見的呢?而你又對方針真的完全了解理解並遵守?只是「不善待新手」這點就看出你的水準,請你不要以為自己注冊久了就是老手吧,再看你的什麼中立港立台立論,老手之名?你不配啊。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16日 (一) 10:5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