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請求保護頁面/保護存檔/2009年4月-6月

User:Yym1997回退有來源編輯2次,故要求加強保護。Player23 (留言) 2009年6月18日 (四) 04:51 (UTC)

雖然User:Yym1997確有刪除帶有參考資料的文字,但從摘要推斷,他/她明顯質疑參考資料的質素。而閣下似未有理會其質疑。在下懇切要求兩位就此達成共識。  全保護J.Wong 2009年6月18日 (四) 05:04 (UTC)
該來源是指定基督教影音集團機構,而那人物又的確是一名基督教徒,文字上正確,移除是無理取鬧。Player23 (留言) 2009年6月18日 (四) 05:36 (UTC)
此處並非用作討論。文中既然無明確提到影音使團,他人絕對有權提出質疑。故此,本人希望兩位盡快就此達成共識。—J.Wong 2009年6月18日 (四) 05:42 (UTC)

User:Yym1997經常回退模板,已達3次。 Player23 (留言) 2009年6月17日 (三) 18:20 (UTC)

  全保護2週,2週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Advisory 2009年6月17日 (三) 18:25 (UTC)

Henry Lau

刪除後反覆重新創建

--Liangent (留言) 2009年6月14日 (日) 04:54 (UTC)

有用戶經常無理由回退,致使頁面質量嚴重降低。Gangwashi (留言) 2009年6月13日 (六) 17:01 (UTC)Gangwashi

  全保護2週,2週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Advisory 2009年6月13日 (六) 17:08 (UTC)
(!)意見 - 保護是恰當的,不過我認為編輯紛爭的責任在於User:Gangwashi,頻頻不恰當地把大衛教派與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扯上關係。--Mewaqua 2009年6月14日 (日) 04:18 (UTC)

非常事件

羅京是籍著當年六四事件的機會當上了中央電視台有第一號主播,當時,很多央視主播不願按當局指定的新聞稿發布,於是紛紛被迫辭職,羅京接了這個工作,從此青雲直上。其中一位叫王維林的年輕人,隻身阻擋軍隊坦克鎮壓部隊前進的新聞,當時央視的新聞報道是這樣的:「稍有常識的人都會看見,如果我們的鐵騎繼續前進,這個螳臂擋車的歹徒難道能夠阻擋得了嗎,攝像機拍攝的這個畫面,同某些西方國家的宣傳恰恰相反,正好說明了我們的軍隊……」,而播音員正是羅京。—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ellokity117對話貢獻)於 2009年6月9日 (二) 02:53加入。

不是請求。—J.Wong 2009年6月9日 (二) 03:41 (UTC)

用戶:Altt311惡意破壞我的使用者頁面,請求保護到2009年6月底止,謝謝合作!--劉黎兒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20:32 (UTC)

  拒絕--Advisory 2009年6月6日 (六) 02:24 (UTC)

用戶未改善內容刪除模板。請求管理員先回復模板,再進行半保護。——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6月3日 (三) 04:15 (UTC)

  半保護1週,1週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3日 (三) 08:54 (UTC)

編輯戰,請回退編輯戰之前的版本。原模版格式遭到破壞,部分漢朝和中國歷史被強行添加。KEIM (留言) 2009年6月3日 (三) 03:26 (UTC)

  全保護1個月,1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由Alberth2。--凍僵的河蟹talk·+ 2009年6月5日 (五) 14:22 (UTC)

編輯戰,另外建議管理員回退。--蝦米飛鴿傳書 2009年6月2日 (二) 08:06 (UTC)

(!)意見:參與編輯這個條目的用戶只有匿名用戶和新註冊用戶,因此應該半保護。--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08:08 (UTC)
同意你的觀點……我是不是該把這個移除?
用<del></del>加槓吧--Morrigan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08:42 (UTC)

編輯戰,已持續個多星期,而且有人曾違反3RR。--K217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05:45 (UTC)

  全保護一週,一週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Advisory 2009年5月31日 (日) 15:39 (UTC)

編輯戰。被用戶User:Altt311一直破壞頁面。--Cavalry1024 (留言) 2009年5月30日 (六) 19:02 (UTC)

剛被解封又被多次加入不當內容, 要求半保護--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14:42 (UTC)

  半保護2週,2週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Advisory 2009年5月30日 (六) 16:24 (UTC)

這文章是我寫的,讓User:Georgezhao, User:Iokseng惡意移動.多次無故移來移去。KEIM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01:04 (UTC)

천단(天壇) 환구단(圜丘壇),你可以寫文章,但是你不可以惡搞。 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01:09 (UTC)

  全保護2週,2週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Advisory 2009年5月29日 (五) 02:33 (UTC)

持續被強行重定向。—Iokseng留言2009年5月29日 (五) 00:20 (UTC)

(-)反對本人是將該文建立在祭天壇 (首爾)的,被User:Georgezhao, User:Iokseng惡意移動.KEIM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00:39 (UTC)
(:)回應:由頁面編輯歷史來看,此條目的建立者為User:Georgezhao,而最先移動標題者是User:KEIM。—Iokseng留言2009年5月29日 (五) 00:48 (UTC)

是嗎?請把 天壇 (北京)還原為天壇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00:49 (UTC)

  全保護2週,2週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Advisory 2009年5月29日 (五) 02:33 (UTC)

出現移動戰,故要求移動保護—Altt311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09:02 (UTC)

  移動保護3週,3週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Advisory 2009年5月27日 (三) 17:32 (UTC)

用戶LVTW持續加上地理主權還有爭議的鄰近地理模版,見該條目歷史。--2009年5月26日 (二) 16:10 (UTC)

  拒絕,回退只有兩次,不構成編輯戰。--Advisory 2009年5月26日 (二) 23:23 (UTC)
(:)回應,回退不只兩次,您若計算218.160.xx.xx,以及單從外部連結一節計算,LVTW回退不只3RR(LVTW部分:2009年5月26日 (二) 05:53 & 2009年5月25日 (一) 03:42 & 2009年5月22日 (五) 22:38)。還有,若非同一個人 / 同一組織運作,該條目回退的修改不會完全一模一樣。--Zanhsieh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23:32 (UTC)
  全保護2週,2週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Advisory 2009年5月27日 (三) 17:32 (UTC)
(:)回應,感謝保護。唯保護的版本是經過破壞過的版本。地理位置列兩次,一次位於台灣#地理位置,另一次位於最後外部連結,當初就是該編輯無視上面較中立的地理位置表而產生編輯戰的。請查照。--Zanhsieh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18:05 (UTC)

被用戶進行繁簡破壞。--我挺東城衛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09:46 (UTC)

  拒絕J.Wong 2009年5月26日 (二) 10:52 (UTC)

該用戶不熟悉維基規則,進行繁簡破壞。另外在我將部份連結修正連結到中文維基百科時(部份為紅字),一而再再而三回退。查看頁面歷史,大多數的貢獻為簡體。加上又原本連往藍字的連結,改為日語維基的連結。希望在保護後將演出的作品改為在他進行第一筆編輯前版本。—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5月23日 (六) 15:08 (UTC)

  全保護3個月,3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J.Wong 2009年5月23日 (六) 15:16 (UTC)

由於不斷有用戶在條目內將在「當中未包括在青衣和南昌兩站之間的轉乘時間,以及由南昌站搭乘西鐵綫前往柯士甸站的少於5分鐘的車程」,更改為「當中未包括在青衣和南昌兩站之間上落樓層的轉乘時間,以及由南昌站搭乘西鐵綫前往柯士甸站的約5分鐘的車程」,而事實上,後者並不正確,由南昌站經柯士甸站及尖東站前往紅磡站才是5分鐘車程;而南昌站轉乘西鐵綫不一定要上落樓層,所以整句說話仍出現很大的問題。不過有用戶不停回退本人都出的修正,將錯誤資訊提出予讀者,亦在其討論頁無法成功解決紛爭,因此建議保護有關條目。—Mtrkwt (留言) 2009年5月23日 (六) 05:23 (UTC)

  半保護3個月,3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J.Wong 2009年5月23日 (六) 11:17 (UTC)

理由: 多次被刪去模版--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09:20 (UTC)

  拒絕J.Wong 2009年5月22日 (五) 03:52 (UTC)

兩位用戶多次出現編輯戰,為平息爭論,請保護一周,為了體現不對現爭議版本的認可,請將將頁面回退至編輯戰前之 2009年5月21日 (四) 04:37 GB第三方版本。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09:06 (UTC)

  • 反對保護,佳佳和莉莉的針對本人的回退行動,保護不能平息爭論。保護了這次佳佳和莉莉又會其他條目進行回退行動。爭論來自佳佳和莉莉強行加入原創見解,參考來源並無該語—Begantrue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09:15 (UTC)
    • 如果出現編輯戰,應當予以保護,這樣才可以平息爭議,而且是我要求將保護的頁面回退至編輯戰之前的版本,即我修改的版本完全可以不需要認可,回退到穩定頁面即可(同時事實上已經包括您以前所作的修改),而且,那個觀點是結合上文來源做的必然觀點,非原創。我的回退非針對您本人,而是針對一些對穩定頁面的破壞,如果這些破壞由您所造成,個人不勝遺憾。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09:22 (UTC)
  • 原創見解不能作為觀點就是這麼簡單—Begantrue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09:27 (UTC)
    • 第一,這是穩定頁面,第二,請看上文:「1931年九一八事變之後,打響抗戰第一槍的馬占山、七七事變的中國抵抗軍指揮者佟麟閣都是滿族人。滿族人在東北義勇軍中占有相當數量,抗聯第三軍軍長趙尚志就是滿族人。在華北等地加入抗日行列的滿族人也數不勝數。他們認為滿洲國只不過是與汪精衛一樣的日本傀儡政權。」下文:「滿族民眾反抗而不是支持他們過去的皇帝投靠日本侵略者,這在清朝是不可想像的」這難道不是根據有來源的上文所作的必然結論嗎?馬占山等人是滿族民眾,溥儀是溥儀投靠了日本人的清朝和滿洲國的皇帝。所以這是一個類似於事實總結的必然結論。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09:36 (UTC)
  已保護J.Wong 2009年5月22日 (五) 03:43 (UTC)

自動確認用戶持續加入原創研究內容,而且從三月已經開始出現回退戰,因此要求全保護三個月—Altt311 (留言) 2009年5月20日 (三) 13:07 (UTC)

  全保護1個月,1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Advisory 2009年5月20日 (三) 13:45 (UTC)

因有用戶擅自加入主觀性表述,引發編輯戰,請保護頁面以解決爭議,並將頁面回退至兩用戶編輯戰之前的頁面。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1:44 (UTC)

  • 佳佳和莉莉,不斷挑起編輯戰,多次針對本人回退,拒絕解釋原因,造成多條目保護,請求管理員協助—Begantrue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1:52 (UTC)
  • Begantrue 大肆破壞多個頁面(原因很明確),本人已將其投訴並出示了相關證據,請管理員斟酌。回退的原因可以概括的說是修復被Begantrue先生破壞的條目。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2:22 (UTC)
    • Begantrue破壞條目的原因具體的說就是在某種歷史觀的支配下,對多個條目做出多次不符合事實的破壞性修改,並帶有種族或國家歧視色彩,以下僅舉4例:

該用戶的版本:「承認滿洲國並與之建立外交關係的有23個國家,中華民國及其後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因認為滿洲為中國領土而不承認滿洲國的合法性,單方面將其稱之為「偽滿洲國」或「偽滿」。」

該用戶版本:「電影以'中國人的角度假定'南京事件真實存在。 」

原版本:1998年發生大規模騷亂排華運動,大量華僑、華人被殘忍的殺害。雅加達人權與婦女研究組織經整理後的報告顯示,5月發生的騷亂中,印尼各地總共發生5000多起暴徒強姦或輪姦華裔婦女的慘案,其中以雅加達每天發生的100多起最為嚴重。 該用戶版本:1998年發生排華運動,華僑、華人被殘忍的殺害。雅加達人權與婦女研究組織經整理後的報告顯示,5月發生的騷亂中,印尼各地總共發生5000多起暴徒強姦或輪姦華裔婦女的事件,其中以雅加達每天發生的100多起最為嚴重。

該用戶版本:「釣魚島現為日本管有,面對華人多次的侵犯日本領海的行動,日本政府派出海上保安廳,拯救保釣份子,保護日本領土完整。」

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2:25 (UTC)

  全保護3周,3周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請雙方在討論頁解決相關爭議,謝謝。--Advisory 2009年5月15日 (五) 13:10 (UTC)
請兩位立即停止進一步的編輯戰,否則不得已將採取封禁措施—Ben.MQ 2009年5月15日 (五) 13:37 (UTC)

佳佳和莉莉每次都是針對本人回退,對人不對事,以挑起保護阻止其他人的編輯,並表明無法停止編輯戰[1],是一名破壞者—Begantrue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4:51 (UTC)

Begantrue對多個條目進行主觀性破壞,證據請見前述及該用戶貢獻,本人的回退及申請保護的目的是為了修復被破壞的條目,特別提請注意本人向來要求如果保護條目即應回退到Begantrue編輯前的第三方版本。對於破壞者,尤其是表示出:「電影以'中國人的角度假定'南京事件真實存在。 」的這類破壞者,本人將繼續觀察其表現。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1:37 (UTC)

別為破壞找藉口,中國製造與電影有什麼的關係,假定南京事件真實存在就是那電影的立場,你就是不斷回退挑起編輯戰的破壞者—Begantrue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3:36 (UTC)

「假定」這個詞本身具有強烈的暗示性,極不中立。--Gilgalad 2009年5月16日 (六) 05:14 (UTC)

請停止於此展開討論,亦請移步至該頁討論展開相關討論。—J.Wong 2009年5月16日 (六) 06:16 (UTC)

退出在此的討論,但堅持觀點.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11:24 (UTC)

已發生編輯戰,請按照Wikipedia:頁面保護方針回退到我和Begantrue編輯以前的版本,並保護以解決爭議,前述回退方針已得到Wingxiaozhou的贊同。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7:37 (UTC)

  全保護爭議,爭議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J.Wong 2009年5月14日 (四) 07:45 (UTC)

理由:編輯戰。 佳佳和莉莉無故把頁面回復到2009年4月19日 (日) 09:26版,實為破壞行為—Begantrue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2:40 (UTC)

同意保護,請求管理員根據個人的判斷退至合適版本。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2:44 (UTC)
我已將Begantrue涉嫌破壞多個條目的觀點及證據提交討論,請斟酌。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2:45 (UTC)
  全保護一星期,一星期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另亦請留意保護並不是對目前頁面版本的認可,請嘗試以討論達成共識。—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9年5月14日 (四) 03:06 (UTC)
同意,但是能否請您撥冗回答一下我的小疑問。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3:09 (UTC)

理由:不停出現編輯戰。--Stanley~(留訊息)2009年5月12日 (二) 15:35 (UTC)

  備註:請不要擅自加入保護模版,這樣不會使頁面變成被保護狀態。條目的確沒有參考來源,加入{{unreferenced}}無不當之處—Ben.MQ 2009年5月12日 (二) 15:40 (UTC)
狩野舞子條目:  半保護三個月,三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其餘,  拒絕Ben.MQ 2009年5月18日 (一) 15:34 (UTC)

理由:編輯戰+被加入不可靠的來源。--Gordon仔~(留訊息) 2009年5月12日 (二) 12:59 (UTC)

  已完成J.Wong 2009年5月12日 (二) 14:37 (UTC)
暈倒,保護了一個包含不可靠來源的版本。討論頁里有人提出使用大紀元的內容作為來源了。雖然這個媒體有些報道不靠譜,但是和當前本條目的參考文獻性質相同。所以,煩請管理員關注一下。謝謝—qquchn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22:12 (UTC)
請留意保護並不是對目前頁面版本的認可,保護只是促使雙方暫時停止編輯,並嘗試以討論達成共識而已。—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9年5月14日 (四) 03:06 (UTC)

3RR、原創研究Player23 (留言) 2009年5月11日 (一) 17:51 (UTC)

本文的內容來源於聖經記載,談不上原創研究。只要翻看一下參考經文就可以知道,所敘述的是聖經內容的概述,符合中文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的定義。另外Player23所回退的版本行文混亂,沒有清晰的結構和思路,不知道想要表達什麼內容,不符合維基條目的標準,應當重寫。另外,他在對話頁刪除我的留言是什麼意思?—qquchn (留言) 2009年5月11日 (一) 21:41 (UTC)
寫這些沒用的傳教文倒不如什麼都不好去寫。Player23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2:23 (UTC)
  全保護,三周--Advisory 2009年5月11日 (一) 23:26 (UTC)
也提醒兩位,兩位都在編輯中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而且類似爭執已非首次,希望你們善用討論頁,並多接納包容不同的意見。—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9年5月12日 (二) 03:33 (UTC)
即使你是個基督徒管理員,亦請多關注此等原創研究與傳教的風氣,才不致使你們的上帝蒙羞。Player23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3:47 (UTC)
不認識造物主,而又拒絕認識他的人才會讓他蒙羞。—qquchn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8:49 (UTC)

IP用戶與註冊用戶編輯戰,已長達大半個月。--K217 (留言) 2009年5月9日 (六) 04:08 (UTC)

  全保護dispute,dispute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J.Wong 2009年5月9日 (六) 12:26 (UTC)

自5月6日解除保護以來,編輯戰重現。--Mewaqua 2009年5月8日 (五) 14:56 (UTC)

已由用戶:Ws227全保護。—J.Wong 2009年5月9日 (六) 07:02 (UTC)

用戶Chia-heng屢次加入大量、侵權、且無關的內容。參見該條目歷史,以及回退後/回退前參考資料。--Zanhsieh (留言) 2009年5月7日 (四) 13:40 (UTC)

已由User:Advisory全保護一個月。—J.Wong 2009年5月9日 (六) 06:58 (UTC)

多次IP用戶破壞--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5月7日 (四) 04:12 (UTC)

  備註:只有2次破壞,不應該採取保護——Ben.MQ 2009年5月7日 (四) 07:00 (UTC)
除了我回退的兩次, 還有[2]--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5月7日 (四) 13:52 (UTC)
我把您的回退算作1次了,不好意思。希望可以徵求其他管理員的意見。—Ben.MQ 2009年5月7日 (四) 14:06 (UTC)
  拒絕J.Wong 2009年5月8日 (五) 12:08 (UTC)

理由:用戶Marco9673218.189.215.153多次在無合理理由下,把全形符號轉換為半形符號;此外,Marco9673更濫用分段HTML Tags。本人已嘗試與該IP用戶溝通,但沒有效。Ken (留言) 2009年5月6日 (三) 02:54 (UTC)

  半保護三個月,三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J.Wong 2009年5月6日 (三) 02:59 (UTC)

理由:近日多次受到宣傳性及侵權破壞。--V1VA AG0ST1NH0! (留言) 2009年5月4日 (一) 11:21 (UTC)

  半保護三個月,三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J.Wong 2009年5月5日 (二) 03:01 (UTC)

理由:多次被User:H002323破壞。--Gordon仔~(留訊息) 2009年5月3日 (日) 14:52 (UTC)

  半保護三個月,三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Ben.MQ 2009年5月3日 (日) 16:18 (UTC)

用戶User:Advisory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多次刪除該條目大量內容,並不停回退其他人對其修改的撤銷,然而其刪除的有關內容,全部都有來源證明,故本人不覺得為刪除的理由。對於其大量刪除內容,本人擔心其用意如之前部分用戶對該條目的刪除處理般,企圖刪去疑似對該校的負面消息,如情況持續,本人會提請封禁用戶User:Advisory。 Iamtinma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04:56 (UTC)

  半保護三個月,三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資訊收集處及發表原創研究的地方。—J.Wong 2009年4月28日 (二) 01:49 (UTC)

不管是什麼樣的消息,只要是真實的符合客觀的那麼不用理當事人,我們要的是一個中立的,正確的,有根據的事實,我們厭惡虛偽的自我美化和掩飾自己丑態缺點的劣性,不能正視自己的不足和他人的評論如何發展.

很遺憾的是在網路遊戲世界裡居然也會有「統獨之爭」,某編輯去掉台灣地區前綴中國的理由是「中國台灣?做夢!」。因為當初我在重寫這個詞條的時候就是基於大中華地區的書寫,如果該編輯認為台灣勁舞團不屬於大中華地區的話,那可以進入討論區進行討論。單純因為意識形態進行編輯未免太衝動了吧?我擔心這個詞條會引發編輯戰,故請求頁面保護。—♥愛死維基人♥@火星常駐地球總領事館 2009年4月24日 (五) 01:30 (UTC)

  拒絕,保護頁面不用於預防編輯戰。建議在編輯前先行討論,謝謝。--KEGNS 2009年4月24日 (五) 02:03 (UTC)
現在台灣不屬於中國,本來就不適合中國台灣這詞彙,少數激進份子連維基都要搞統一,還用大中華地區當歪理想保護頁面,真是無言!本來就不對的我要改還要去討論區討論?真可笑,感到遺憾的應該是我們台灣人。--神秘人士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04:09 (UTC)
那台灣屬於哪個國家?中華民國≠中國?你將讓國際承認了你再來談台灣是個國家吧!—♥愛死維基人♥@火星常駐地球總領事館 2009年4月24日 (五) 05:52 (UTC)
懶得扯一堆意識形態,我想表達的只有中國台灣不適合在維基編輯條目使用,用了中國台灣就是想打編輯戰。反正就算我不改也會有其他台灣用戶把他改掉。--神秘人士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09:58 (UTC)
攤手,還真是你第一個打編輯戰的。還有,如果你能將你的修改意見以比較平和的語氣說出來的話,也許這場編輯戰就不會存在。什麼叫「中國台灣?做夢!」,什麼叫「非IP用戶也有如此白目!」,如此挑釁的修改意見不是表明你想來打編輯戰嗎?這個詞條不知道放了多久了,如果不是你第一個跳出來還寫一些有的沒的的東西,編輯戰會這樣開始?—Iceheart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10:02 (UTC)
補充一點,似乎除了引發這場無謂的編輯戰之外,你沒有為勁舞團詞條做出過什麼貢獻?—♥蘑菇♥@個人討論版 2009年4月24日 (五) 10:09 (UTC)
你忘了條目不屬於任何人的,只要路過的人都有權力編輯,看到錯誤就能修正,不能因為自己似乎做了很多貢獻就將該條目視作私有財產了。另外有關編輯時的注意事項可參考格式手冊,你就會知道中國台灣不適合出現了。--神秘人士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10:13 (UTC)
我沒有說過我的條目只屬於我個人,何況勁舞團這個條目還是很多網友一起撰寫的。同學,政治觀點這東西可以不談,但是你的態度實在讓我不爽。你以為維基的編輯理由就是用來給你發洩不滿和憤怒的?是你讓一個原本很容易就能解決的編輯分歧引發成一場編輯戰的。—♥蘑菇♥@個人討論版 2009年4月24日 (五) 10:19 (UTC)
條目已被User:Gzdavidwong施以三個月的全保護。其他爭議請兩位移玉步至討論頁討論。--Advisory 2009年4月24日 (五) 10:19 (UTC)

有用戶在未取得共識的情況下,在失去中立立場的情況下(我回退時其稱我為共奴),加入諸多沒有共識的內容(討論中只有他本人的發言),並且四次採用違反禮儀的用詞,請將條目全保護,並回退到 2009年4月22日 (三) 10:22 Cc0812 版本,以減少爭執,取得共識,謝謝!!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4月23日 (四) 04:33 (UTC)

  全保護一個月,一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KEGNS 2009年4月23日 (四) 04:37 (UTC)
無理回退,還要惡人先告狀,政治審查如此黑暗,還請來管理員為你壯膽。—Mokaw (留言) 2009年4月23日 (四) 04:44 (UTC)
老兄,難怪網典說維基如何黑暗,原來淪為審查工具,我勸還是不要呆在維基好
  備註:請注意保護並非對現在版本的認同,而只是避免連續的回退。請與戰雙方使用討論頁好好討論,達成共識,解決爭議,後再到此申請解除保護。—J.Wong 2009年4月23日 (四) 05:00 (UTC)

所有基督教聖人的分類條目都被改為基督教聖徒,而且條目內文中聖人都被改為聖徒—Begantrue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18:34 (UTC)

我也申請保護。請問,保護為基督教聖徒,還是基督教聖人?Begantrue給我留留言說說「為主犧牲的同樣可以是聖人」。我已經義正詞嚴的指出:請不要在我面前說「為主犧牲的」。 這是對我的極端不尊重。你可以說「為我的主犧牲的」。你要懂得尊重人。你的主不代表是任何和你談話的對象的主。中國人的主是中國人自己。。請問,為基督徒的主犧牲的就是聖人嗎?為什麼要使用一個有歧義的詞彙聖人,而不用聖徒?-符字強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18:40 (UTC)

是基督教聖人分類頁及分類下的多條條目,不論是條目名稱還是條目內文都由聖人被改為聖徒,歧義的可以加上歧義頁,但不應該亂改,羅馬教延不是封聖徒,比如主保聖人 羅馬天主教聖人曆Begantrue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00:11 (UTC)

  拒絕J.Wong 2009年4月18日 (六) 07:42 (UTC)

已經溝通過,問題是無法通過溝通,從以解決這個爭議,現在所有條目都被移動到聖徒,比如中華殉道天主教聖徒,事實上教會封的是聖人而不是聖徒,聖徒是錯誤的,你不能用其他字眼替代本有的名詞,正如不能把各國「總統」改為「國家主席」,請問如果有人把所有條目的「總統」改為「國家主席」應該如何處理? 實際上不是爭議而是反對基督教者的借名破壞行為,管理員反對保護,還是希望能提供回復/解決方法,而且請考慮「聖人有歧義改用聖徒」本身的理由就不成立—Begantrue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08:08 (UTC)

本人已先把條目的分類回復過來,本人亦會嘗試與User:符字強聯絡,查詢原因及作出商討。-J.Wong 2009年4月18日 (六) 10:31 (UTC)

  • 用戶User:player23以「疑似廣告」為由多次刪除該條目大量內容,並不停回退其他人對其修改的撤銷,然而其刪除的有關內容,部分與該校特色有莫大關係;其他有關學校的簡介,如課外活動、辦學理念等等亦與其他學校條目相同,其他學校條目亦有類似內容,故本人不覺得為刪除的理由。對於其大量刪除內容,本人擔心其用意如之前部分用戶對該條目的刪除處理般,企圖刪去疑似對該校的負面消息。-Ccs (留言) 2009年4月13日 (一) 04:38 (UTC)
  •   全保護爭議,爭議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J.Wong 2009年4月13日 (一) 05:46 (UTC)
不單沒有完整閱讀全文,還亂掛模板,以刪文為樂,可恥 —Mokaw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08:00 (UTC)
來源請求已有數月,始終未有人提供可靠來源,刪除有何不可?--Hongyuhei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08:04 (UTC)
來源已經補充多個,仍受諸多挑剔,甚至回退,不但從未寫過任何內容,亦不說明具體理由,只是所謂「不中立」、「原創」,無理至極—Mokaw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08:12 (UTC)
閣下居然把BBS中的帖子當作來源,實在可笑--Hongyuhei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08:17 (UTC)
KEIM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1:00 (UTC)
  全保護兩個月,兩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Advisory 2009年4月11日 (六) 02:38 (UTC)

遼寧青銅文化‎怎麼會是朝鮮青銅器,請用中立語言,請改正遼寧青銅文化不同於中國其他地區,而不是有區別中國?---{IPvandal|66.7.131.168}}「」

KEIM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1:00 (UTC)

---*66.7.131.168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被封的原因是無故刪除條目內容,而實際上好像只是添加了涉及到下面的內容吧。如果你們覺得很得意就得意去吧。一邊講民主,一邊剝奪別人發言的機會。 以下是被稱為侵權的部分,除了史書原載外,與你的連結上的語義有所同有所不同。為什麼你這麼害怕,別人了解到多點歷史內容呢?wiki還是分享知識,追求真理,真相的地方嗎》?---*66.7.131.168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 早期地理位置以及與古朝鮮的關係

朝鮮半島後人認為,高句麗人是東北亞原著民,後受到外來漢人的統治並在抵制外來侵略中建國。但是歷史記載燕國將軍秦開擊退北胡,和棋子朝鮮後,東北亞已經成為漢人,高句麗人同為原住民的局面。而棋子朝鮮也為殷商移民,故古朝鮮地理位置在高句麗南,人種也不同於高句麗。

高句麗最早在中國歷史書籍中記載其存在及國號。三國志中對高句驪的地理描述是,在遼東之東千里, 南與朝鮮、濊貊,東與沃沮,北與夫余接。《三國志》卷30《魏書·東夷傳》載:「舊夫餘俗,水旱不調,五穀不熟,輒歸咎於王。或言當易,或言當殺。」有人推斷高句麗王當時不能算是真正的國家君主,而是部落頭人,其早期王的英雄事跡多見於後世的朝鮮僧人所著的三國史記,與漢魏時期中國官方記載有很大出入。《三國志》中記載高句麗是漢玄菟郡高句麗縣的一個部族,由「高句麗令主其名籍」,《三國志》卷30《魏書·東夷傳》。最初的高句麗國的統治中心在中國吉林省的集安與遼寧省的桓仁一帶,位於鴨綠江沿岸,與朝鮮半島有著極其緊密的關係。 不久朝鮮半島就成了扶餘,三韓交鋒的主戰場。

真是莫名其妙。一邊說漢人外來入侵高句麗與高句麗不同種, 又說漢人原著民。你才是害怕歷史真相而刻意美化,還有侵犯版權。KEIM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1:14 (UTC)

漢人與高句麗不同種,但是殷商朝開始就有漢人去東北亞拓荒的歷史,參照南洋,北美對於原住民的定義,漢人,高句麗人同為原住民。漢人政權即使有侵擾高句麗人部落,不代表移民到這裡的漢人入侵高句麗人的底盤。 btw,那麼久遠的年代根本就沒有漢人這個概念,我說的是燕國人的拓殖,不要偷換概念。但是高句麗人的名號是漢人記載下來的。 我只是以我的理解還原,並沒有刻意美化什麼,難道我引用歷史記載,就在美化你們嗎?難道高句麗的歷史不是得益於中國官方的記載嗎? 說悠久歷史就改讓世人分享緣由,開端,不應該一味單引用傳說和稗官野史。 我在措辭中用漢人,中國的確不妥,已經做過改正。但是燕人,秦人讓當代人的感覺是漢人,中國。就像你們覺得高句麗人和高麗人應該是一樣的。 但是在統計學中,華夏是個很大的sample,秦人與漢人的繼承吻合度會大大高過高句麗人與高麗的關係。 我曾經說新羅有其他稱呼,你說胡說八道,後來我找出史料中對於新羅自己的陳述,你才罷休,並且把這段放到外交里。你難道不覺得定國號這麼大的事情放在外交的目錄下不太合適嗎。 ---*66.7.131.168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

  全保護兩個月,兩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Advisory 2009年4月11日 (六) 02:38 (UTC)

已曾被保護,但解求保解後又受破壞,沒提供來源的指2012年是末日。[6][7][8][9]ACM 2009年4月10日 (五) 09:59 (UTC)

  半保護兩個月,兩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J.Wong 2009年4月10日 (五) 10:48 (UTC)

User:Zoozoo破壞。[10][11][12]ACM 2009年4月10日 (五) 05:57 (UTC)

  半保護三個月,三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Ben.MQ 2009年4月10日 (五) 06:09 (UTC)

User:AryukkwanUser:李樂賢破壞,請求保護。--盛裝舞步@四葉草.3 (留言) 2009年4月7日 (二) 14:11 (UTC)

  半保護一個月,一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Ben.MQ 2009年4月7日 (二) 14:26 (UTC)

瀕臨3RR,被無理加入清理模版(詳參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4月6日 (一) 18:02 (UTC)

  全保護2周,2周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不是直接關係條目內容的編輯戰因此未進行長期保護。望兩位維基人善用討論頁或對話頁解決爭議—Ben.MQ 2009年4月7日 (二) 08:50 (UTC)

無法談判,編輯戰。--Mokaw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3:40 (UTC)

  備註:,未見溝通,何以知無法談判?--KEGNS 2009年4月4日 (六) 08:49 (UTC)
  拒絕J.Wong 2009年4月4日 (六) 10:57 (UTC)

請求理由如下:

Dr. Joesph So 提出的引證有錯誤訊息.

(1)http://www.unesco.org/iau/onlinedatabases/list.html 在上術的連結中並不如 Dr. joesph so 所指出的 "是由有關政府機關" 提出. 這是一個錯誤訊息. 利用運種列證方法並不是編輯wikipedia的正確方法. 在主頁中 IAU 指出它們有大約 620 間會員學院, 是不是如 Dr. Joesph so 所指不在列表中就是 Diploma Mill?

(2)http://www.unesco.org/iau/membership/index.html 從 IAU 的主頁中知道 IAU 的 Membership 是自行申請的.

(3)如 Dr. Joesph So 也知道不在列表中並不表示是 Diploma Mill,為何要強行對一所學院作出無理的個人意見. 這並不合符wikipedia的編輯方法.

(4)再者在俄立崗州政府綱頁 (http://www.osac.state.or.us/oda/diploma_mill.html) 中也提及不是所有末認證的學校全是Diploma Mill(unaccredited college). 讀者須要從多方面分析才可得出中立的結果. 而 Dr. Joesph So 只作出個人的意見並列出錯誤訊息.

(5)中加州大學並末有聲稱如Dr. Joesph So說的被UDSLA和Capps認可. 中加州大學只是上術兩個學會之會員. 這也是一但錯誤訊息. 而利用錯誤訊息而作為列證不是wikipedia的編輯方針.

(6)Dr Joesph So 再次利用 USDLA 不是認證機構而作出錯誤列證. USDLA 本身是一個學會,所以它不是一個認證機構.

最後請列出證明前,詳細並正碓地利用英文webpage作為列證. 不耍作出錯誤意見而曲解英文webpage的原本意義.

For example: "University of Central California is a member of", 並不如 Dr. Joesph so 所指中加州大學被"認證".

再者 Dr. Joesph So 所指出的 Diploma Mill 的定義並不和 "中加州大學" 相同,所以 Dr. Joesph So 之言論須作出修改.

請求理由。--75.128.44.31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10:21 (UTC)

  拒絕,看不到具體的請求是什麼。另外請閣下提出請求時把內容放在相應的段落,不要覆蓋原有的內容Ben.MQ 2009年4月1日 (三) 10:25 (UTC)

請求理由:有兩用戶不斷更新,一曰以聯合國及US Depoartment of Education資料說其是野雞一用加州註冊曰其不算野雞。 若缺齋老人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06:59 (UTC)

  全保護J.Wong 2009年4月1日 (三) 07:1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