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震(1885年—1935年),[1]次之安徽省池州府貴池縣人,中華民國法官、政治人物。

生平

姚震在清末前往日本留学,畢業於早稻田大学,獲法学士。宣統二年(1910年)回國,獲清朝頒給法政科舉人,歷任法部員外郎、大理院推事。[2]

民国元年(1912年),姚震任新法典編纂会調査員,参加法典編纂。後來任大理院第一庭庭長。同年冬,任司法会議会員。民國二年(1913年)夏,任總統府軍事法律顧問、兼甄抜司法人員会審議員。民国四年(1915年)11月,任司法官懲戒委員会委員。[3]

袁世凱死後,姚震屬皖系軍閥。民国七年(1918年)夏,姚震兼任高等捕獲審檢廳首席評事。同年秋,升任大理院院長兼高等捕獲審檢廳廳長。[4]但在直皖戰爭皖系直系打敗,姚震也作為“安福十大禍首”被通緝,跟徐樹錚等人一起逃去日本公使館。[5]

民国十一年(1922年),姚震任段祺瑞的秘書長。段祺瑞重新掌權後,姚震於民国十三年(1924年)12月任臨時法制院院長。民国十六年(1927年)6月,任潘復内閣司法總長。翌民國十七年(1928年)2月,轉任大理院長。姚震是北京政府最後一任大理院長。[4]同年6月,北洋政府崩潰時,姚震被國民政府通緝,逃往天津日本租界。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8月27日,姚震在天津去世。[5]享年50。

家庭

注释

  1. ^ 出生年據徐主編(2007),第1074頁。另外,《東京朝日新聞》1935年8月29日記事称“享年五十一”,据此推算,他的生年為1885年。死亡日據《東京朝日新闻》該記事。
  2. ^ 徐主編(2007),第1074頁。
  3. ^ 徐主編(2007),第1074-1075頁。
  4. ^ 4.0 4.1 徐主編(2007),第1075頁。
  5. ^ 5.0 5.1 《東京朝日新聞》1935年8月29日。

参考文献

   中國北京政府
前任:
董康
大理院長
1918年 - 1920年6月
繼任:
董康
前任:
羅文榦
司法總長
1927年6月 - 1928年2月
繼任:
王蔭泰
前任:
余棨昌
大理院長
1928年2月 - 6月
繼任:
(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