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行政區劃

澳門葡屬時期劃分為兩個澳門市海島市澳門市澳門半島)再劃分為五個堂區海島市氹仔路環)再劃分為兩個堂區。現時已經沒有澳門市和海島市之稱呼,但堂區之稱呼則繼續採用。

堂區劃分

居於澳門半島的葡萄牙人最早於16世紀中葉即以澳門半島境內的三個主要教堂(聖老楞佐堂聖安多尼堂主教座堂)為其聚居地的地方劃分單位。根據瑞典歷史學者龍思泰的説法,澳門議事會在1593年致葡萄牙國王腓力一世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的函件中已表示澳門有一座主教座堂和兩個堂區。在葡萄牙得以確立在澳門的殖民管治後,澳門的政治行政制度也開始參照葡萄牙的行政管理系統,在原來葡萄牙人聚居地已有的宗教堂區的基礎上,將之融入入行政管理體制中,以便稅收管理,以及鞏固葡萄牙在澳門的行政管理權,對澳門實施事實上的行政管理[1]:21。後來,因應葡萄牙薩拉查政權的新國家體制澳門市的堂區也跟隨其意識形態體系中政教合一的特點開始引入宗教元素,並與天主教教務行政區劃調和。澳門政府分別於1932年9月17日頒佈《第527號立法證書》確立澳門市行政上的堂區區劃,以及於1965年8月7日頒佈《第1676號立法性法規》將澳門市原有的3個行政上的堂區增至5個,使宗教上與行政上的堂區得以統一[1]:22-23。1991年,時任澳門護督范禮保葡萄牙語Francisco Murteira Nabo立法會申請立法許可獲得批准,並於同年4月22日頒佈《第26/91/M號法令》,重新界定澳門市各堂區的界綫,自此澳門市(澳門半島)的堂區區劃不再調整,並維持5個堂區的格局,而大堂區的範圍亦因填海地段的增加而一直向南擴展[1]:24氹仔路環一帶(海島市)從未設置行政上的堂區,而只曾於兩島設置共兩個行政分所(Postos administrativos),至於宗教上的堂區則只有一個,即嘉模聖母堂區,而路環則只設有前身為傳教區英语Mission (station)聖方濟各準堂區,惟相關分別由於過於微細而使政府官員產生混淆,甚至令澳門政府於不同時間與海外部的書信往來中對於海島市的堂區數目説法不一[1]:24-25。葡萄牙政府曾嘗試賦予海外省的堂區與葡萄牙本土的堂區同等的地域公法人的地位,並根據修改後的《葡萄牙海外組織法》(Lei Orgânica do Ultramar Português)公佈《第45521號國令》予以規範,但最終相關規定未在澳門實際執行,而隨著《葡萄牙海外組織法》的廢止與《澳門組織章程》等憲制性文件的頒佈,澳門行政上的堂區不再具備法人地位[1]:28-29。現時,澳門政府[2][3]與坊間[4]:24均稱澳門共有7個堂區。

根據澳門市政廳於1957年發行的《澳門市街名冊附地方名稱》的序言指出,堂區原則上須以街道作為分界,一塊地皮衹能被編屬一個堂區。[5]

堂區
又名:
Freguesia(葡萄牙文)
 
澳門各堂區與與其所屬堂區分開標示面積的地區
分類法人地位的行政區劃
位置  澳門
數量7(澳門政府與坊間説法)
面積0.6平方公里(最小,望德堂區
7.9平方公里(最大,嘉模堂區

參考資料[4]:29[2][3][6][7][8][9][10]

圖例
  表非正式設立的堂區
  表在《統計年鑑2022》中與其所屬堂區分開標示面積的地區
  表各數據最大值
  表各數據最小值
編號
(右圖)
堂區/地區名 面積
(平方公里)
葡萄牙文 中文
1 Nossa Senhora de Fátima 花地瑪堂區 3.2
[註 1]
2 Santo António 聖安多尼堂區
(花王堂區)
1.1
3 São Lázaro 望德堂區 0.6
4 大堂區 3.4
5 São Lourenço 風順堂區 1.0
6 Nossa Senhora do Carmo 嘉模堂區 7.9[註 2]
7
(分屬嘉模堂區及聖方濟各堂區)
Cotai zona de aterro 路氹填海區 6.1
8 São Francisco Xavier 聖方濟各堂區 7.6[註 2]
(屬花地瑪堂區) Zona A das Novas Zonas Urbanas 新城A區 1.4
Zona de Administração de Macau na
llha Fronteiriça Artificial da Ponte
Hong Kong-Zhuhai-Macau
港珠澳大橋
珠澳口岸人工島
澳門口岸管理區
0.7
(屬嘉模堂區) Zona C das Novas Zonas Urbanas 新城C區 0.3
Novo campus da Universidade de Macau 澳門大學新校區 1.0

統計分區

統計分區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製作的《統計年鑑》中設置的分區,與堂區為獨立的分區系統,首見於《統計年鑑2013》,時稱“區域”(Zonas),共設23個區域[11],後於《統計年鑑2015》中正名為現名“統計分區”[12]。《統計年鑑2018》中,路氹填海區路環區析出,而經由填海得來的新城A區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管理區亦設統計分區,使澳門的統計分區增至25個[13]:28。《統計年鑑2022》中,新增經由填海得來的新城C區,使澳門的統計分區增至26個。規劃分區則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土地工務運輸局於其《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首次提出的概念,共設18個規劃分區,每個規劃分區包含至少一個統計分區[註 3]或新填海區(澳門大學新校區除外),用於在未來詳細規劃與訂定各規劃分區的發展容量、空間結構、功能佈局及景觀保育等[14]:12, 70[15]:12, 67

統計分區
又名:
Zonas Estatísticas(葡萄牙文)
 
澳門各統計分區與不屬任何統計分區的地區
分類統計用途區劃
位置  澳門
數量26(《統計年鑑2022》起)
面積0.2平方公里(最小,林茂塘區、高士德雅廉訪區)
7.6平方公里(最大,路環區)

參考資料[4]:29, 30

圖例
  表不屬任何統計分區的地區
  表各數據最大值
  表各數據最小值
編號
(《統計年鑑2022》)
統計分區名 面積
(平方公里)
葡萄牙文 中文
1 Ilha Verde 青洲 0.5
2 Tamagnini Barbosa 台山 0.4
3 Areia Preta e Iao Hon 黑沙環祐漢 0.4
4 NATAP 黑沙環新填海區 0.6
5 Móng Há e Reservatório 望廈水塘 1.0
6 Fai Chi Kei 筷子基 0.3
7 Doca do Lamau 林茂塘 0.2
8 Horta e Costa e Ouvidor Arriaga 高士德雅廉訪 0.2
9 Barca 新橋 0.3
10 Patane e São Paulo 沙梨頭大三巴 0.4
11 Conselheiro Ferreira de Almeida 荷蘭園 0.3
12 Ferreira do Amaral (Guia) 東望洋區(松山區) 0.3
13 ZAPE 新口岸 0.8
14 NAPE e Aterros da Baía da Praia Grande 外港南灣湖新填海區 2.1
15 Baixa de Macau 中區 0.5
16 Barra/Manduco 下環 0.5
17 Praia Grande e Penha 西灣主教山 0.4
18 Jardins do Oceano e Taipa Pequena 海洋小潭山 0.8
19 Baixa da Taipa 氹仔中心區 0.9
20 Universidade e Baía de Pac On 大學及北安灣區 0.5
21 Pac On e Taipa Grande 北安大潭山 4.4
22 Cidade e Hipódromo da Taipa 氹仔舊城及馬場 1.4
23 Coloane 路環 7.6
24 Zona de aterro entre Taipa e Coloane 路氹填海區 6.1
25 Zona A das Novas Zonas Urbanas e
Zona de Administração de Macau na
Ilha Fronteiriça Artificial da Ponte
Hong Kong-Zhuhai-Macau
新城A區港珠澳大橋
澳門口岸管理區
2.1
26 Zona C das Novas Zonas Urbanas 新城C區 0.3
(無) Novo campus da Universidade de Macau 澳門大學新校區 1.0

城規分區

土地工務運輸局發表的總體規劃並經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佈,將澳門分作18個分區,其用途只用作政府制定城市規劃,城規分區名稱並不在日常使用。

規劃分區
又名:
Unidades Operativas de Planeamento e Gestão (UOPG)(葡萄牙文)
分類城市規劃用途區劃
位置  澳門
數量18
面積0.7平方公里(最小,東區-3)
7.8平方公里(最大,路環區)

參考資料[14]:12, 73-74, 92-103[15]:12, 71, 87-95

圖例
  表各數據最大值
  表各數據最小值
規劃分區名 所屬統計分區/地區 面積
(平方公里)
葡萄牙文 中文
UOPG Norte–1 北區-1 青洲區、筷子基區、林茂塘區 0.9
UOPG Norte–2 北區-2 台山區、黑沙環及祐漢區 0.9
UOPG Este–1 東區-1 黑沙環新填海區、望廈及水塘區 1.6
UOPG Este–2 東區-2 新城A區 1.7
UOPG Este–3 東區-3 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澳門口岸管理區 0.7
UOPG Central–1 中區-1 高士德及雅廉訪區、新橋區、荷蘭園區、東望洋區 1.2
UOPG Central–2 中區-2 沙梨頭及大三巴區、中區 0.9
UOPG Central–3 中區-3 下環區、南西灣及主教山區 0.9
UOPG Zona do Porto Exterior–1 外港區-1 新口岸區 0.8
UOPG Zona do Porto Exterior–2 外港區-2 外港及南灣湖新填海區、新城B區 2.2
UOPG Norte da Taipa–1 氹仔北區-1 新城C、D區 0.9
UOPG Norte da Taipa–2 氹仔北區-2 海洋及小潭山區、大學及北安灣區 1.3
UOPG Pac On 北安區 北安及大潭山區、新城E1、E2區 5.8
UOPG Taipa Central–1 氹仔中區-1 氹仔舊城及馬場區 1.4
UOPG Taipa Central–2 氹仔中區-2 氹仔中心區 0.9
UOPG Cotai 路氹區 路氹填海區[註 4] 5.8
UOPG Coloane 路環區 7.8
UOPG Novo Campus da Universidade de Macau 澳門大學新校區 1.0

衛生分區

澳門衛生局發表的衛生中心並經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佈,將全澳分作9個分區,其用途用作規管當地居民享受公共初級衛生護理服務時應診的衛生中心及診療記錄(俗稱「針卡」)的開立地。[16]

  • 筷子基
  • 黑沙環
  • 塔石
  • 海傍
  • 青洲
  • 下環
  • 海洋花園
  • 湖畔嘉模
  • 石排灣

其他劃分

 
澳門市民常用的行政區劃

基於大部分澳門人不是天主教徒的關係,堂區並不是澳門人最常用的分區方式,[17]主要為澳門政府使用,例如統計暨普查局進行的人口普查。但是,除了堂區外,澳門政府各部門之區域劃分並不統一[註 5],亦沒有正式的次級行政規劃,故澳門人日常生活更為傾向以該區的建築物、建築特色、土地用途、人口分佈和實際的地理位置,約定俗成地對澳門作出分區。

然而,澳門人本身對分區並沒有統一的見解,以下區分方法僅作參考。

澳門半島

氹仔

路環

實際行政劃分為嘉模堂區 (氹仔)。[18]

據市政署劃分,路氹填海區有街道屬嘉模堂區[19]和聖方濟各堂區 [20],但也有街道在命名時未有歸屬任何堂區。[21]

實際行政劃分為花地瑪堂區。

實際行政劃分為花地瑪堂區。[22]

實際行政劃分為嘉模堂區 (氹仔)。

各分區表

地理劃分 堂區 統計分區 統計分區(未計入) 城規分區 居民常用分區名稱[註 10]
澳門半島 花地瑪堂區 青洲區 北區-1 青洲
台山區 北區-2 台山關閘、新城市
黑沙環及祐漢區 關閘馬場祐漢黑沙環、龍園
黑沙環新填海區 東區-1 黑沙環黑沙環公園東方明珠
望廈及水塘區 望廈黑沙環慕拉士馬交石水塘
新城A區及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管理區 東區-2 A區港珠澳
筷子基區 北區-1 筷子基狗場
聖安多尼堂區 林茂塘區 沙梨頭林茂塘
高士德及雅廉訪區 中區-1 高士德雅廉訪三盞燈
新橋區 新橋鏡湖/市牢、三盞燈
沙梨頭及大三巴區 中區-2 沙梨頭白鴿巢沙欄仔大砲台內港、關前街、十月初五街十六浦
望德堂區 荷蘭園區 中區-1 荷蘭園望德堂塔石
東望洋區(松山區) 二龍喉塔石松山(東望洋)
大堂區 新口岸區 外港區-1 港澳碼頭新口岸
外港及南灣湖新填海區 外港區-2 新口岸皇朝宋玉生南灣南灣湖
中區 中區-2 中區(新馬路)噴水池大砲台(柿山)板樟堂水坑尾雀仔園南灣中區(殷皇子)山頂
風順堂區 下環區 中區-3 內港司打口崗頂下環風順堂媽閣
南西灣及主教山區 風順堂南灣西灣主教山(西望洋)
氹仔島 嘉模堂區 海洋及小潭山區 氹仔北區-2 海洋花園小潭山
氹仔中心區 氹仔中區-2 氹仔市中心、中央公園花城湖畔卓家村三家村
大學及北安灣區 北安區 舊澳大、海灣
北安及大潭山區 北安氹仔碼頭機場科大大潭山E區
氹仔舊城及馬場區 氹仔中區-1 舊城區運動場馬會
新城C區及D區 氹仔北區-1 C區
澳門大學新校區 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 澳大
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 未定 橫琴口岸
路環島 聖方濟各堂區 路環區 路環區 石排灣聯生工業邨(金峰)荔枝碗(舊船廠)路環市區竹灣黑沙九澳
路氹 不適用 路氹填海區 路氹區 路氹城

註釋

  1. ^ 如與新城A區、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澳門口岸管理區合計面積,則為5.3平方公里。[4]:29[9][10]
  2. ^ 2.0 2.1 由於路氹填海區分屬嘉模堂區及聖方濟各堂區,嘉模堂區與聖方濟各堂區合計在《統計年鑑2020》中與其所屬堂區分開標示面積的地區的面積不明。[6][7]
  3. ^ 以23個統計分區的劃分法為準。[14]:70[15]:67
  4. ^ 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使用23個統計分區的劃分法,並稱其所屬統計分區為路環區[14]:70[15]:67。由於作為統計分區的路氹填海區在《統計年鑑2018》中已自路環區析出,其現所屬統計分區應為路氹填海區[13]:28
  5. ^ 如交通事務局採用不同於統計暨普查局之分區方法。
  6. ^ 有時併入沙梨頭或筷子基
  7. ^ 有時稱為龍園或併入祐漢或望廈
  8. ^ 有時併入祐漢或黑沙環新填海區
  9. ^ 有時併入新口岸
  10. ^ 因部份常用地名處於兩個或三個統計分區的交接處,會使常用地名在多區出現多次。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1.4 陳震宇.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暨公職局 , 编. 澳門的行政堂區——兼議市民服務中心的可行區劃 (PDF). 行政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印務局). 2008, 21 (79): 19–33 [2022-03-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3-22). 
  2. ^ 2.0 2.1 Localização geográfica/Distribuição de freguesias.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2022-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6). 
  3. ^ 3.0 3.1 澳門地理位置/堂區分佈.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2022-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10). 
  4. ^ 4.0 4.1 4.2 4.3 統計年鑑2020.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 (華輝印刷有限公司). 2021 [2022-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0). 
  5. ^ 序言. 《澳門市街道及其它地方名冊》 1957年版. 澳門市政廳. 
  6. ^ 6.0 6.1 民政總署告示.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印務局). 2007-10-31, (44) [2022-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4). 
  7. ^ 7.0 7.1 民政總署告示.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印務局). 2007-11-28, (48) [2022-03-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0). 
  8. ^ 第3/2013號法律.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印務局. 2013-02-18 [2022-03-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24). 
  9. ^ 9.0 9.1 民政總署告示.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印務局). 2018-05-23, (21) [2022-03-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8). 
  10. ^ 10.0 10.1 民政總署告示.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印務局). 2018-10-31, (44) [2022-03-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0). 
  11. ^ 統計年鑑2013.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 2014: 28 [2022-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7). 
  12. ^ 統計年鑑2015.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 (南海印刷廠). 2016: 28 [2022-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7). 
  13. ^ 13.0 13.1 統計年鑑2018.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印務局). 2019 [2022-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7). 
  14. ^ 14.0 14.1 14.2 14.3 PROJECTO DO “PLANO DIRECTOR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2020-2040) DOCUMENTO DE CONSULTA (PDF).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土地工務運輸局. [2022-03-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12-27). 
  15. ^ 15.0 15.1 15.2 15.3 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 - 2040)草案諮詢文本 (PDF).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土地工務運輸局. [2022-03-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12-27). 
  16. ^ 關於在澳門半島及離島提供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的衛生中心,以及其地區劃分. [2023-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4). 
  17. ^ 《澳門的行政堂區——兼議市民服務中心的可行區劃》,《行政雜誌》第79期,第19頁
  18. ^ 訂定在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第三條. [2014-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1). 
  19. ^ 告示一則,關於路氹城(氹仔及路環)若干公共街道及地方的命名. [2021-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0). 
  20. ^ 告示一則,關於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新公共街道命名. [2023-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4). 
  21. ^ 告示一則,關於將位於路氹城的新公共街道命名. [2023-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7). 
  22. ^ 告示一則,關於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管理區之新公共街道命名及界定. [2021-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