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公約
维基媒体消歧义页
《華盛頓公約》或《華盛頓條約》,泛指多國政府在美国华盛顿特区簽署的條約,或某些國際組織在華盛頓特區訂立的條約,具體如下:
-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73年3月3日在華盛頓開放簽署的國際公約,1975年7月1日生效,旨在避免國際貿易對野生動植物的生存造成威脅
- 《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1965年3月18日在華盛頓開放簽署的國際公約,1966年10月14日生效,旨在解決各締約國(東道國)和其他締約國國民(外國私人投資者)之間的投資爭端
- 1922年多國政府在华盛顿会议中簽署的一系列條約,包括《四国公约》《华盛顿海军条约》和《九国公约》
- 《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1989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華盛頓訂立的条约
这是一个消歧义页,羅列了有相同或相近的标题,但內容不同的条目。 如果您是通过某條目的内部链接而转到本页,希望您能協助修正该處的内部链接,將它指向正确的条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