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历
黄历,是在農曆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带有许多表示当天吉凶的一种历法。由於裝訂成書,故又稱曆書。主要內容為二十四節氣的日期表,每天的吉凶宜忌、生肖運程等。唐代以後曆書必須由皇帝頒布,官方印刷,所以稱為皇曆。因多用黃色封皮,又稱黃曆[1][2]。古代由政府颁发的历书,公布来年的年号、节日、节气,反映自然界时间更替和气象变化的客观规律,指导劳动人民的农业生产,也作为政府公文签署日期的依据。
戰國至秦漢時期的曆書稱為日書。古時由朝廷負責天文曆法的官署計算頒訂,以皇帝的名義頒佈,因此也称皇历,其內容指導農民耕種時機。清朝乾隆帝即位以來為避其名諱(弘曆),改稱时宪书,直至清末為止,是指历书是指按照一定的历法排列年、月、日、時,并注明节气的參考書籍。
術數家對黃曆的傳注稱為通書,取名自「通天人之際」,增添了擇日的宜忌規則、神煞(神靈和凶煞)起例等術數理論和方法的內容。因通書的「書」字跟「輸」字同音,因忌諱故粵語地區則多稱通勝或吉書。
歷史
中國最晚在戰國時代就已經有曆書存在,作為人民的生活指導手冊。元泰定五年(1328年),官印黃曆高達三百多萬本。
古時曆書係由朝廷發布,如秦、汉的太史令,唐代的太史局,宋、元的司天监,明、清的钦天监等,明朝崇禎二年至崇禎七年(公元1629年至1634年),徐光啟領導下的曆局組聘專家編纂了《崇禎曆書》。清朝肇建,傳教士將《崇禎曆書》稍作整理,作《西洋曆法新書》進呈清帝。它在很長一段時期內,是當時天文學家學習和研究西方天文學的重要著作。清代時,每年十月初一日钦天监颁布來年的黃历。[3]此前,钦天监会按照是否改元等,定好新历,呈皇帝御览,皇帝在上面盖上玉玺。各擇日師都參照朝廷頒布的《欽定協紀辨方書》,掛上各家堂號,另行出版「通書」。
信奉基督教的太平天國頒行的黃曆刪去所有禁忌,只註明節氣與禮拜天。清宣統年間頒布的黃曆,也禁止刊載宜忌、沖煞、方位、流年、太歲。
中華民國成立,既有官方發行的通書,又有由各地命相師自行研究出版,或將版權售予公私機關印行的曆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1951年历书由新华通书社颁发,1975年历书由多家出版社多机构联合刊印。由於在文革時期傳統曆書被視為封建迷信,刪除了術數相關內容。改革開放之後逐漸恢復。现在市面上流行的历书多为自行印制。
台灣日治時期的黃曆,也只有「宜」而無「忌」;中華民國接管臺灣後,又恢復傳統的吉凶宜忌說明。目前[何时?]台灣每年印製的黃曆大約為五、六百萬本左右,八成以上為贈品。[來源請求]台灣的黃曆、通書大約三分之二都宣稱是從兩百年前福建洪潮和的「繼成堂」通書傳承而來[4];香港流行的源頭則是廣東「崇道堂」羅傳烈通書[5][6]。
择日宜忌
在《黄历》中,有一文字最多的栏目,书写每日,进行各种活动的宜忌。以下是各种活动事项的术语。
冠婚喪祭相关通书术语
术语 | 另称 |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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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采 | 提亲、说亲 | 中国传统婚礼中的六礼之一,婚嫁的第一步骤,即男方准备礼物到女方家求婚。 |
问名 | 纳采问名、纳采 | 中国传统婚礼中的六礼之一,婚嫁的第二步骤,男方将问女方姓名的书信交给媒人带到女方家,女方回书,里面有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和其父母姓名。纳采和问名通常是连续进行。 |
纳吉 | 中国传统婚礼中的六礼之一,婚嫁的第三步骤,问名后,男方将男女二人之生辰八字交给算命师,算命师算出二人合适后,男方又去占卜,必须卜得吉兆,然后通知女方,婚姻已定。 | |
納徵 | 纳币、行聘、订盟、过定、文定、完聘、小聘 | 中国传统婚礼中的六礼之一,婚嫁的第四步骤,纳吉后,男方备妥聘金及各种礼物送于女方。 |
请期 | 中国传统婚礼中的六礼之一,婚嫁的第五步骤,纳征后男方选择结婚日,告之女方,征求女方同意。 | |
亲迎 | 迎亲、嫁娶 | 中国传统婚礼中的六礼之一,婚嫁的第六亦是最后一个步骤。请期后,新郎在已定的日子,穿礼服到女方家迎接新娘至新郎家,拜礼。 |
裁衣 | 主要指剪裁新娘的婚服,另外还指剪裁丧事的寿衣。 | |
安床 | 指安置床铺。又分安置新床与旧床重新安置。安置新床指嫁娶前男方安置新人房中的床。旧床重新安置是因为运势不佳或女方久久不孕,重新安排过床的位置与方向,以求改运或女方怀孕。 | |
合帐 | 设帐 | 缝制新郎及新娘要用的蚊帐,安床与设帐通常合而为一,有时亦并称安床设帐。 |
开容 | 整容、開面 | 古代指新娘出嫁前,请人用线拔除脸上毫毛。现代可指新娘美容或化妆。 |
纳婿 | 招婿 | 与女方嫁到男方为媳相反,纳婿为男方入赘女方为婿。男方而言是入赘,女方而言是招赘。 |
冠笄 | 冠带 | 指男女的成年仪式。男子20岁成年时行成年礼时行冠禮,女子最早15岁、最遲行成年礼时行笄禮。 |
入殓 | 将尸体放入棺材。 | |
移柩 | 移动棺材。 | |
破土 | 掘開土地埋葬死人。 | |
安葬 | 举行埋葬等仪式。 | |
修坟 | 修理坟墓。 | |
啟攢 | 指洗骨。 | |
祭祀 | 指舉行社會上的重大祭祀儀式,如政府的封禪、祭天、全宗族數百人的祠祭儀式等。如果是日常一般燒香拜神祭祖,或民間年節、神佛生日、得道日等慶典,或是先人生辰、忌日等紀念日等,皆不在此限。 | |
祈福 | 指廟方作醮、舉辦法會,一說是「請他廟神靈鑒醮」或「祭星、拜斗」等等儀式。一般民眾向家中神佛、祖先祈求平安,或到廟中禮佛拜神、許願還願、演戲酬神、祈求好運等,皆不在此限。 | |
开光 | 神像、佛像塑成后、供奉上位之事。 |
建筑、搬迁
术语 | 另称 | 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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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方面 | ||
移徙 | ||
入宅 | 家庭搬入新屋,或機構遷至新址,以祭神儀式為起始點,稱作「入厝儀式」。故民間通常是搬家前擇取吉日,舉辦「入厝儀式」。亦有人在搬家後,才擇取吉日,舉辦「入厝儀式」。 | |
拆卸建筑物方面 | ||
破屋坏垣 | 拆除房屋与围墙,垣的意思为圍墙。 | |
拆卸 | 拆除建筑物。 | |
建造方面' | ||
修造 | 竖造 | 修理建造各种建筑物。 |
动土 | 建筑房屋时、第一次挖土。填平洼地或铲平凸地时亦在此列。 | |
起基 | 起基定磉(磉为柱子下面的石头) | 即建筑时的打地基工程,起阳宅时,重要的是位置与方向,“定磉”指的定是定方向。 |
架马 | 起工架马 | 旧时指建筑时搭木架,以利建筑工程施工。现代指鹰架。 |
盖屋 | 盖屋合脊、盖屋泥壁、盖屋泥饰 | 盖屋顶及粉刷泥壁。 |
安门 | 造门 | 安装门,主要是指一個建物的大门、正门,修理房門不在此限。 |
垣墙 | 建造建筑物四周的围墙。 | |
平治道涂 | 将建筑物四周的道路铺平。 | |
粱柱方面 | ||
伐木 | 伐木作粱、入山伐木 | 砍伐树木,以做为建筑的粱木。 |
开柱 | 开柱眼,在粱柱上面开洞。 | |
定粱 | 固定粱木。 | |
竖柱上粱 | 竖立柱子,上置横梁。 | |
建造安装建筑物的各种设备方面 | ||
作灶 | 安修厨灶 | 旧时是制作或修补炉灶;现代为安装或修理瓦斯炉灶。 |
安磨 | 安装石磨等用具。 | |
作厕 | 开厕 | 建造或修改厕所,古代包括厕道,现在包括排污管。 |
建造特殊建筑物方面 | ||
造仓 | 造仓库 | 建筑仓库。 |
斋醮 | 庙宇建醮前需举行的斋戒仪式。 | |
造庙 | 建造宗祠,寺庙等建筑物 | |
修补方面 | ||
修仓 | 修仓库 | 修理仓库 |
补垣塞穴 | 修补墙上的洞穴。 | |
补垣墙 | 修饰垣墙 | 修补粉刷建筑物四周的围墙。 |
买卖产业方面 | ||
置产 | 修置产室 | 购买已建成的建筑物。 |
买宅受田 | 购买住宅与田地,或接收赠送的住宅与田地。 | |
与水有关的建筑方面 | ||
造桥 | 建筑桥梁。 | |
开渠 | 建造建筑物内或附近的水沟,现代包括下水道。 | |
穿井 | 开井 | 开水井。 |
开池 | 开挖池塘。 | |
作陂 | 陂池即蓄水池,建造蓄水池。 | |
放水 | 开渠放水 | 主要指把水注入新的蓄水池。 |
筑堤 | 修筑堤防。 |
生活起居及仪式庆典方面
术语 | 另称 | 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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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的改变 | ||
分居 | 指大家族分家,成员搬至他处定居。 | |
进人口 | 认养养子;增添家傭、奴婢。 | |
卫生方面 | ||
剃头 | 理发 | 主要指婴儿第一次剃去胎毛。現代人則說嬰兒除外,頭髮長過腰際則剪髮須擇日。 |
整手足甲 | 剪指甲与脚甲,主要指婴儿的首次做这些事。 | |
沐浴 | 即洗澡,主要指斋戒沐浴净身,也指婴儿首次洗身。 | |
扫舍宇 | 解除 | 特指新房打扫屋内外 |
求医疗病 | 求医治疗或动手术。 | |
疗目 | 治疗眼睛。 | |
针刺 | 指针灸,或给奴隶纹身。 | |
教育方面 | ||
入学 | 指幼兒第一次進入学校或学堂等接受教育、拜师学艺。 | |
各种仪式庆典 | ||
会亲友 | 拜访亲友,或设宴款待亲友。 | |
进寿 | 做生日 | 给长辈做生日。 |
上官赴任 | 赴任 | 新官上任的就职典礼。 |
旅行 | ||
出行 | 出外远行,旅行。 | |
打官司 | ||
诉讼 | 打官司,起诉状。 |
其他
- 栽种:种植作物。
- 开市:商店开张营业。
- 立券:订立各种契约互相买卖之事。
- 交易:订立各种契约互相买卖之事。
- 求嗣:向神明祈求后代。
- 纳财:购屋产业、进货、收帐、收租、讨债、贷款、五谷入仓等。
- 挂匾:指悬挂招牌或各种匾额。
形式演變
中国最早的历书是簡牘和帛書,前者為刻字,後者用毛笔书写、装裱成轴。
唐太和九年(公元835年)前后,随着印刷术的发展,木板刻印的历书出现了。
爭議
版本爭議
黃曆版本眾多,有官方版本、道教編寫的版本、民間版本的農民曆,官方版的通書以及道教均衍生許多流派,民間版本則是由平民或商人參考官方與道教版本而製作出的農民曆,導致現代民眾在查詢宜忌書籍時,常常發生爭端。
迷信爭議
黃曆的術數內容常因沒有根據而被批評為迷信,但不少現代人仍然對黃曆有很深的依賴。學者認為,黃曆流行千年反映了華人因為生活的不確定性,而對擇吉思想的篤信不疑。
参见
参考文献
- ^ 黃曆暢銷兩千年. 臺灣光華雜誌. 1985 [2023-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4).
- ^ 曉春春花. 清廷頒發蒙古文《時憲書》始末 (PDF).
恭進皇帝、后妃蒙古文本《時憲書》制度一直沿襲至清末,所進呈的《時憲書》裝潢各有不同。 其中進呈帝、后及皇太后的是黃綾封面、黃綾函套,進呈皇貴妃、貴妃、妃的為金黃綾封面、金黃綾函套; 呈給嬪的是紅綾封面,無函套。……八旗各部院衙門大臣堂官、滿洲給清字、蒙古給蒙古字、漢軍漢人給漢字《時憲書》各一 本,均黃裱紙面。……為宗室王公、公主頒發的蒙古文《時憲書》的裝潢有紅綾面、黃裱紙面兩種。
- ^ 《燕京岁时记》载:“十月颁历以后,大小书肆出售宪书,衢巷之间也有负箱唱卖者。"
- ^ 洪潮和繼成堂通書兩百年行銷史. [2013-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30). 黃一農先生發表在《漢學研究》,第14卷第2期(1996),頁159-186。通書──中國傳統天文與社會的交融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4-07-28.的節縮本。
- ^ 梁玉芳. 全台最暢銷 農民曆年印600萬本. 聯合報. 2008-12-04.
- ^ 梁玉芳. 院士黃一農:古人賣黃曆像麥當勞. 聯合報. 2008-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