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123.161.169.199/存档

最新留言:Outlookxp在6年前发布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是无辜的,68.186.54.167是美国的好不好。不能因为我们编辑了同一个条目以及政治立场相同就认为是傀儡啊,至少在WP:RFCU上验证一下啊,不要滥用权力!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诉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見[1]
  處理人:Outlookxp留言2017年11月30日 (四) 03:42 (UTC)

別裝了,你這IP 123.161.170.23與新註冊的Whoeverer是Whaterss馬甲[2][3]。--Outlookxp留言2017年11月30日 (四) 03:09 (UTC)

@Outlookxp请你解释一下,我装什么了?你封禁我和Whaterss有什么关系。还有,68.186.54.167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Btw,为什么你要用英文维基的查核结果来封禁我?这难道不是滥用权力?--123.161.169.199留言2017年11月30日 (四) 03:17 (UTC)

因你「濫用」傀儡在同條目[4][5][6]。--Outlookxp留言2017年11月30日 (四) 03:22 (UTC)

      • 那我相信你。但日後請注意:「以新帳號重新開始」的做法只適用於舊帳號未被封禁的情況,而且不可涉及身份迷惑,尤其是在您曾使用舊帳號編輯的頁面。也就是說,如果你曾經以帳號A的身份編輯過某條目,就不應再使用帳號B重新進行同一模式的編輯——特別是在不承認同帳號A有任何聯繫或該編輯行為、話題本身就充滿爭議的情況下所進行的編輯。同樣地,你也不應當在未聲明身份的情況下,以帳號B的身份插手帳號A曾經牽涉到爭論,無論是有關條目、項目空間議題或與其他編者的爭執或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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