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123.161.169.199/存档
最新留言:Outlookxp在6年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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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装了,你这IP 123.161.170.23与新注册的Whoeverer是Whaterss马甲[2][3]。--Outlookxp(留言) 2017年11月30日 (四) 03:09 (UTC)
- @Outlookxp:请你解释一下,我装什么了?你封禁我和Whaterss有什么关系。还有,68.186.54.167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Btw,为什么你要用英文维基的查核结果来封禁我?这难道不是滥用权力?--123.161.169.199(留言) 2017年11月30日 (四) 03:17 (UTC)
因你「滥用」傀儡在同条目[4][5][6]。--Outlookxp(留言) 2017年11月30日 (四) 03:22 (UTC)
- 好吧,这我承认,可就因为这把我的IP封一个月,不免太重了吗?--123.161.169.199(留言) 2017年11月30日 (四) 03:23 (UTC)
- 你可改用原账号编辑吗?以及删除时与你发生编辑战的维基人User:真相永不落的编辑时在摘要说明原因[7]吗?--Outlookxp(留言) 2017年11月30日 (四) 03:27 (UTC)
- Whaterss的密码忘了(这次没骗你)。我也想用啊!至于说明原因,是我的错,忘了。--123.161.169.199(留言) 2017年11月30日 (四) 03:32 (UTC)
- 你可改用原账号编辑吗?以及删除时与你发生编辑战的维基人User:真相永不落的编辑时在摘要说明原因[7]吗?--Outlookxp(留言) 2017年11月30日 (四) 03:27 (UTC)
- 那我相信你。但日后请注意:“以新账号重新开始”的做法只适用于旧账号未被封禁的情况,而且不可涉及身份迷惑,尤其是在您曾使用旧账号编辑的页面。也就是说,如果你曾经以账号A的身份编辑过某条目,就不应再使用账号B重新进行同一模式的编辑——特别是在不承认同账号A有任何联系或该编辑行为、话题本身就充满争议的情况下所进行的编辑。同样地,你也不应当在未声明身份的情况下,以账号B的身份插手账号A曾经牵涉到争论,无论是有关条目、项目空间议题或与其他编者的争执或争论。
- 我把你这新账号User:Whoeverer加上这声明身份[8],请登入Whoeverer编辑。--Outlookxp(留言) 2017年11月30日 (四) 03: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