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

甜甜圈真好吃

Jason22

  1. 被提报期间,其未回应,提报结束后,继续认为“我沒有拉票”(Special:Diff/83202439),继续认为“這對我真的是抹黑到家”(Special:Diff/83202518)。
  2. 此人在我对部分特色列表提出反对意见后,为了表达与我的不同意见,投下支持票,并表示,“不是拿雞毛當令箭,或是整天喊封殺。”而且说了4次(Special:Diff/83489589)。
  3. 此人在我被其他用户因为其他事情被提报至本页面之后,出来表示:“看來不是少數人對他很感冒呢”(Special:Diff/83544282)。

以上种种,说明其仍然认识不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将上次处理时对他的宽容看做了放纵,甚至孳生了其将维基百科当作战场的行为。若放任此人继续编辑维基百科,会对其他正常编辑者造成困扰。我有理由认为,这次必须要封禁他了。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7月26日 (五) 10:52 (UTC)
    (~)補充,此人仍然在其用户页挂着当时我说他是真人傀儡的截图,再次证明了其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的行为在维基百科是错误的,仍然认为其招揽真人傀儡行为是我对他的“抹黑”。--———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7月26日 (五) 12:32 (UTC)
    的確有些不太適宜的地方,尤其提報期間沒有針對於相關爭議做出反饋,而是待相關爭議關閉後才私下說明「我只是...並沒有...」這類的言辭,這樣的態度不是很妥當,有不同意見是可以提出,但是暗示或者嘲諷的態度,我覺得有違文明精神意旨,另外按照慣例,請@Jason22君,請移步至此處說明,我個人是不太希望當邀請您說明解釋的時候您選擇不理會,待事件落幕後您卻又自己跳出來自己喊冤,這樣子做可能對於相關爭議不利於釐清。--薏仁將🍀 2024年7月27日 (六) 08:04 (UTC)

另外知會曾經關注該案的@Ericliu1912君以及@ATannedBurger君,請就本次提案及前次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6月#Jason22的提案合併審酌該對應當事者的行為是否妥當予以衡量處理,謝謝。薏仁將🍀 2024年7月27日 (六) 08:41 (UTC)

  • 我把我看到的東西記錄下來,以免有人認為我誣賴對方找魁儡,就這樣而已。他沒有對我道歉前,我不會撤下。而且封禁這個字眼通常是管理員的權力,我不知道他憑什麼用這個恐嚇對方,我為了自保,必須要把我看到的東西記錄下來,以免有人認為我誣賴對方,進而被封禁--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13:27 (UTC)
    首先,没有人会认为您诬赖红渡厨找傀儡,我也不理解您为何觉得可能会有人这样认为。其次,用TW发模板提醒/警告是谁都可以做的,根本不需要管理员,也根本不是“恐吓”,而是善意提醒您停止不当行为。最后,维基百科所有的编辑本都会有记录,根本就不需要截图记录(截图的可靠性远不如diff链接,因为截图理论上是可以PS的);以及我同样无法理解为什么不“记录”就会有人认为你诬赖红渡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5:17 (UTC)
    另外,如果他認為他做的事情是正確的,那幹嘛怕被記錄下來呢?紅渡廚指責一群編者為真人傀儡,這句話是否有錯,還是有什麼更客觀的事情。如果他做的事是對的,那我留下來記錄警惕自己也很好--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13:37 (UTC)
     
    2024年5月5日 (日) 04:43 (UTC) 紅渡廚說明顯然存在真人傀儡,但實際上只是一堆編者在討論如何優化條目。一個只會砍文的人跟一群討論如何優化條目的人,誰才有建設性,誰才是尊重編者
    或是如果不中立的部分,可以說明,我再修改,因為如果是對的事情,我必須要警惕自己,保留一下。--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13:49 (UTC)
    只是我個人建議,一個條目的存廢還是要請相關這個條目編寫者參與討論,如果邀請相關人等參與討論是真人魁儡,只能說我錯了,紅渡廚才是對的--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14:03 (UTC)
    您当然可以邀请编写者参与讨论,但您错在用了强烈的情绪化的方式(“要被砍掉了”等等),以及曾经有多次类似的张贴行为。详见上一次提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5:29 (UTC)
    首先,红渡厨并不是“怕被记录下来”,而是说您直接将该截图挂在您的用户页,这意味着您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另外,您一直说他“指责一群编者为真人傀儡”,但实际上他说的重点是您拉票的行为违反了WP:真人傀儡政策。--—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5:25 (UTC)
    換個方式說好了
    • 一個條目的存廢是一個人能決定還是要一群人決定?
    • 這些當初寫條目的人是可以被我控制的魁儡嗎? 我有說:「麻煩大家支持我,保留條目」還是說「要被砍掉了」大家來決定。你說我在拉票,是不是也違反善意推定?
    • 他說這些人是真人魁儡,他們是編者,有自己想法的,我沒辦法控制他們好嗎?
    • 而且他是要砍條目,你看這些人最後討論優化條目,請問誰比較有建設性。
    • --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4年8月1日 (四) 12:44 (UTC)
  • 還有,為什麼我會這麼火,因為他說我寫的這篇是無意義、小眾的東西,可以砍掉。有沒有意義是他可以決定的嗎?所以我才會讓相關人等來決定,這個條目到底有沒有意義,到底要不要被砍掉--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4年8月1日 (四) 12:59 (UTC)
  • 处理:已提醒相關用戶-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7月27日 (六) 15:46 (UTC)

自由雨日、Bagida520


  1. WP:原创研究12
  2. 不当移除维护性模板和诉诸编辑战倾向(123
  3. 违反WP:CIV1有问题就应该在讨论页提出解决,而不是挂个模板就走人”、2是你挂版不留理由,外国人”、3外国人🤦(搖頭)”、4幼稚到向本人的讨论页滥用……”、5丝毫没有善意来檢討下自己的幼稚行为,就如他一开始的恶劣态度”,且3、4、5的继续攻击发生于我警告之后,4、5更发生于我第二次警告其不要人身攻击之后)
  4. 不当警告(1不当宣称我破坏马来西亚条目,要求我停止所谓“破坏”
  5. WP:轻率指控1
  6. 说谎WP:不要说谎):“在我站内外多次解释的情况下仍然装作没看见,还反复加入模板”——首先我与其根本没有站外交流;其次对方并没有解决问题仅仅是直接移除模板,不存在我“装作没看见
  7. 违反WP:假定善意:见上条
  8. 违反WP:OWN,从马来西亚编辑行为和多次“外国人”等言论可明显看出
  9. 马来西亚条目的回退行为实际上造成WP:虚假引用,移除维护性模板后来源明显不佐证文本。
  • 发现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3:54 (UTC)
  • 处理:
    (!)意見,我之前就有注意到自由君挂上来源请求模板,不过没有特别在意,看到两位互相指责破坏,倒是令我有点啼笑皆非。针对指控“3.违反WP:CIV”说下我的个人看法:1、很多维护模板都有要求挂模板的人在讨论页说明问题,让大家可以讨论,所以520君这样讲其实也没有太大错误;2&3、马来西亚中文在中文网络(包括但不限于维基百科)一向处于边缘,我们在课本学习的常识、本地新闻用的名称,三不五时就被怀疑是捏造,稍微用google搜寻“大马 site:.my”就有多如牛毛的内容,却不知阁下是被“墙”还是不愿意主动搜查,隔着荧幕我也感到520君说“外国人”时的表情是无奈,不像是嘲讽或辱骂的意思;4&5、说其他维基人“幼稚”确实有失礼仪,但还不到人身攻击的程度。其他指控或许有些是重复的问题,总的来说是大家沟通有问题。--O-ring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16:28 (UTC)
    首先,我并没有指责他破坏,请U:O-ring君停止对我的诽谤。针对“违反CIV”,我主要说的是2~5句,否则我早在他说第1句时就警告他了,一般来说我不会认为第1句内容违反CIV,但他将我对其第1句的回应称为“态度恶劣”,那么我就把他第1句也列出来,以供其他编者判断;另外“很多维护模板都有要求挂模板的人在讨论页说明问题”,主要是指那些顶部模板(模板下方会有写),我在马来西亚挂的这种谁都一眼可看出问题的虚假引用内容并不需要讨论。关于你剩下的言论,我不会在此回应违反善意推定的问题,也请你再三思。如果你不从条目本身的视角看待问题,非要无端指控我什么“怀疑捏造”,并且坚持不收回言论,那么我也会认为你的行为也已经在“不当行为”的边缘。我知道你说这些话的言外之意,但我想说你完全错了。其他维基人,也可以看看我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作出的这笔编辑,我相信人们自然会有判断,我在马来西亚条目的行为,是我“作为‘外国人’”“没有常识”、“不会搜索”,还是我希望建设一部更权威、更完美、更中立的百科全书。——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6:45 (UTC)
    另外虽然我已在我的讨论页说过,但我还是再在这里回应你,也相当于是告诉其他人,不要总是在本站诉诸情感,而忽略自己的编辑中存在的违反方针指引的问题,或是用情感来掩饰条目中明显存在的错漏,用情感来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寻找借口。也不要诉诸身份,刻意将自己的某一群体身份拿出来和对方对立,来混淆视听。--—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9:57 (UTC)

鉴于2天后本案还无人处理,我就简单评论一下好了。马来西亚条目“简称‘大马’”句是一个完全无关的英文来源一个个人blog来源,我发现以后,删了blog来源,并给该句挂上{{来源请求}}并给英文来源挂上{{无关引用}},如果这种行为是WP:破坏,那么请问我违反了该方针的哪一条?如果不是破坏,那么请问Bagida520发模板警告我“停止破坏”是不是滥用警告模板?Bagida520的“与印度尼西亚称印尼,美利坚合众国称美国同道理”理由是不是原创研究?如果是原创研究那么是不是不合理移除模板?——且移除模板的实际效果是不是造成WP:虚假引用?至于Bagida520和O-ring声称的“有问题不要挂板而是讨论”“挂板要给理由”,我觉得如果连这种虚假引用都不能一眼看出,而要别人提醒或讨论的话,我觉得这种阅读能力并不适合在本站活动。至于所谓的“稍微用google搜寻‘大马 site:.my’就有多如牛毛的内容,却不知阁下是被“墙”还是不愿意主动搜查”,可笑了,既然这么多来源,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这句就没人去添加可靠来源呢?甚至一个个人blog都能当这么多年的来源,并且现在那个无关的英文来源还原封不动地挂在条目里。维基百科有维基百科的规则,可供查证、非原创研究——还有很多很多额外的限制,比如我从小学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国’”的常识别说是被挂板,就连写都无法写入。如果您维能对Bagida520这种无视方针指引、人身攻击的行为视而不见,对O-ring这种诉诸情感、搞“外国人”“边缘人”身份政治的态度毫不遏制,那我也只能表示遗憾。——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日 (五) 10:12 (UTC)

我警告你的模板还包括你在本人讨论页滥用警告或封禁模板(我是在你第二次放模板后才回应的,而且只有一次)。你可以指我用错模板,因为短时间內我找不到适合的,但你连续3次滥用在我讨论页,在我眼里就是人身骚扰。“我觉得如果连这种虚假引用都不能一眼看出,而要别人提醒或讨论的话,我觉得这种阅读能力并不适合在本站活动”丶“可笑了,既然这么多来源,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这句就没人去添加可靠来源呢?甚至一个个人blog都能当这么多年的来源,并且现在那个无关的英文来源还原封不动地挂在条目里”丶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这句就没人去添加可靠来源呢?”。我不知道这里的人是怎么想你的意思,但给我感觉就好像是自称自己对维基有很大的贡献,所以就有资格来指指点点,就连基本的维基共识和礼貌都掉进垃圾桶,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你态度恶劣的原因之一。你所谓[來源請求][无关引用]也仅仅是出自你的认知,不代表适用所有条目。这里集中了不同地区的用户,你的认知不代表绝对真理,「大马」一词就已经用上了来源和注备来加以解释,来源中的Malaysia就是「大马」,这点即使是你国的百度翻译器,都显示出「大马」即Malaysia。我一开始就已经要求你解释清楚,然后你什么态度!?就是给人整个高人一等的态度来诉诸威胁(12)。本人要求给自由雨日一个小惩大诫,让后者重新熟读WP:WQT指引。--Bagida520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12:57 (UTC)
原本我以为Bagida520只是当维基百科是自己家,但是从“来源中的Malaysia就是‘大马’,这点即使是你国的百度翻译器,都显示出‘大马’即Malaysia”这句来看,可以说此人是根本没有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的能力的。如果管理员对这样的人都不施以不限期封禁,我觉得中文维基百科就不可能有发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日 (五) 13:05 (UTC)
你的大脑思维是属于你自己的,你非要想像我(或其它人)是根本没有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的能力的人,我(或其它人)也阻止不了。还有我劝你別一直表现道德高人的态度,免得产生bug,你几次以个人能力来进行贬低也是一种人身攻击。我本来只是要求给自由雨日一个小惩大诫来个冷静期,可惜后者毫无善意,在讨论无解下我改为要求管理员严惩对方。--Bagida520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14:19 (UTC)
这是我对你客观的描述,不是贬低。--—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日 (五) 14:45 (UTC)

EnglishWashington

USCIS CN

一一四五一四

Jason22

数理考高分

嚴重離題
  • 按方针,不如把有疑问的段落移到讨论页,或是在有疑问的句子或是文字结尾处放入 fact模板--Gluo88留言2024年7月29日 (一) 05:10 (UTC)
    1. 无来源的材料: 请该信息的编辑者提供来源出处是适当的行为,因为此行文并不会也不应该冒犯任何人,因为提供出处来源的责任是属于提供该资料的编辑者的,以及任何未标明来源出处的资料任何人都可以将之移除。然而有些人会觉得在移除任何资料前如果不给予该资料的提供者一个机会去加入适当的来源出处是非常不公平的,尤其是当该资料并不是非常明显的错误、不合理、或是有害时,这种时候维基百科鼓励大家与其将之删除不如把有疑问的段落移到讨论页,或是在有疑问的句子或是文字结尾处放入 fact模板,或是在页面上方加入 not verified 或unsourced模板。
    2. 可靠来源如果你能为维基百科提供有用的信息,就请大胆编辑,但请牢记任何没有标明可靠参考来源的编辑内容均有可能被其他编辑者移除
    3. 疑问, 从合作氛围的角度,如果“大胆编辑”的内容被其它用户确认为“没有标明可靠参考来源”, 是否也可按照方针的建议“大胆编辑”从而移除,或按方针的建议在加模板和讨论页讨论?还是提报在此更好些?(无来源的材料当维基人在维基百科里描述一个事实的时候,通常会写下他们所在某处听到或读到的信息,但是大部分的时候他们并不记得是从哪里获取的,因此这些信息便没有了可以查证的出处。对于这类型的资料而言,有一个可靠的来源出处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其来源出处不能被证实的话,那么任何人皆可以删除或是对该信息提出异议。
    --Gluo88留言2024年7月29日 (一) 00:19 (UTC)
    也看到在他的讨论页留言提醒, 用户可能还没有看到,因为他没有新的编辑。并且,提报前已经有了回退:"2024年7月27日 (六) 12:59 差异 历史 +1,327‎ 火龙果 ‎ →‎常見物種 感谢 标签:已被回退 可视化编辑"。--Gluo88留言2024年7月29日 (一) 04:25 (UTC)
    关于条目页面友好气氛下的纠错和协作, 共识方针解释了编辑过程中自然达成共识的过程, 摘要如下:
    1. 共识通常会在编者的编辑过程中自然达成:任何人都可以创建或增修一篇页面,而该页面的所有读者也可以选择去修改它或保持其不变。
    2. 在维基百科,共识是一种典型但往往含蓄无形的过程。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假如其他编者后来修改了旧的版本,而新的版本也不被质疑,我们就可以认为新共识已经形成。这样下去,这部百科全书将逐步增长并随时间而逐步改善,无须任何特别助力。
    3. 即使发生了争议,解决方法往往也很简单:通过修改内容的措辞以趋于中立,或并入其他编者的意见以达成共识。编辑摘要的清晰沟通有助简化这一过程。
    --Gluo88留言2024年7月29日 (一) 04:54 (UTC)
    @Gluo88 編輯太多,請幫助。 -Lemonaka 2024年7月30日 (二) 01:29 (UTC)
    1. 非常感谢阁下的贡献, 我注意到了阁下做了很多很好的工作,使得维基的编辑更好。 阁下提到编辑太多是指您已经发现了某用户太多的无来源编辑? 能否列出你已经发现的无来源编辑,以便我去看一看我能做点什么。等他本人上线看见您的反馈时, 应该也会去重新审视一下,讨论和修改等等。
    2. 如果非常多,时间不够的话比较难以处理,不知是否应该在互助客栈提出讨论,不只是个案而是类似情况如何解决? 让社群商讨解决方案, 类似这个讨论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4年7月#设立编者著作权调查。 多谢您的反馈。--Gluo88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2:56 (UTC)
      題外話,個人意見過度摘錄指引內容至此不是利於管理員判定。--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3:26 (UTC)
      1. 谢谢。 我在社群讨论中遇到这样一个难问题, 大家对方针指引内容记忆还是很模糊, 很多没有按照方针执行,完全是善意的的忽视。
      2. 我现在列出方针有关部分, 也是看到一些管理员处理问题疑似不符合方针的情况。管理员自己去专门发现好些时候前的OR或侵权,也没有其他人认证(英维编者著作权调查需要有第三方认证),没有按方针的建议“大胆编辑”从而移除,或按方针的建议在加模板和讨论页讨论, 而直接做了无限期封禁。 如果管理员有异议, 正好用实际的例子来讨论。很需要跟管理员仔细研讨方针, 关注程序正义的神圣性。--Gluo88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3:32 (UTC)
        要對應方針指引給出對應內連即可,自己讀,閣下復讀方針的行為只是徒增就事論事的困難度,被提報者哪裡沒有問題閣下指出便是,提醒閣下不要繼續此離題行為,請不要繼續在此自行拆解方針指引以及大量貼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3:55 (UTC)
        谢谢提醒,你说的也有道理, 我也需要考虑您这方面的道理。--Gluo88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3:57 (UTC)
        已經嚴重離題請停止,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3:59 (UTC)
@數理考高分-- )dt 2024年8月5日 (一) 18:45 (UTC)
被提報用戶最後一筆編輯顯示時間為7/30日,後續無相關編輯行為,建議該提報可以先暫時關閉,倘若再出現相關不適當的編輯行為,再另行通報即可。--薏仁將🍀 2024年8月12日 (一) 22:39 (UTC)

Loveuu23

我覺得可以刪除那種沒怎麼出面真的就是嘉賓沒鏡頭的綜藝,但大量出鏡的綜藝也一下全部刪除是什麼意思呢?編輯要花大量心思,他刪除只要全選刪除多輕鬆,我認為這樣很不妥

  • 发现人:CTH.ti-kor-ja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23:31 (UTC)
    @CTH.ti-kor-ja
    首先,我想詢問下@LuciferianThomas與其他此案參與者,WP:ENTVAR的推行與「初心」真如此君所說如此嗎?
    再者,閣下所說「該使用者都不經過查證,直接刪除全部資料」是非常不實且嚴重的指控!,在每項條目進行維護清理前我都有點進該節目確認為「非主持人或固定佳賓」以及完全沒有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才予以刪除,若有誤刪的請閣下提出證據!至於所謂的「大量出鏡」只要是成為固定班底皆可列入(該綜藝條目也會註明上去),反之就算集中出現在某單元的多集佳賓也不能認列。
    閣下所謂「不允許別人恢復資料,請問這種行為是把之前的人的心血放在哪?」的依據是什麼?閣下所謂的心血完全都沒附上來源出處,請問又想懲罰我什麼?
    「編輯要花大量心思,他刪除只要全選刪除多輕鬆」,那閣下又知道要把條目改善到能移除「沒有來源」、「大量愛好者內容」此等維護性模版的過程(尤其輕輕鬆鬆寫個幾句話就要後人找來源的行為)有多辛苦嗎?
    —陳述以上,還請管理員定奪。--Loveuu23 (留言) 2024年8月10日 (六) 05:37 (UTC)
    因為我認為你大量刪除以前資訊的地方太多了,你刪除的大量資料難道不是別人編輯的心血嗎?有些甚至一整集幾乎都出鏡的也給刪除,你認為推行的初心在哪呢?你去看他們當初討論,就是認為有些參與嘉賓只是因為沒怎麼出鏡,那麼我自己認為你要刪除前好好查證好,而不是看到就刪掉,我一個幾年前會查詢維基的人,在今年再次看到的時候,發現之前的一堆資訊都不見了,你做何感想,你要是刪除那些真的所謂嘉賓出演沒什麼鏡頭,我無所謂,說是怕沒有準確資訊去佐證有參與這些節目,但事實上人參加前是有通稿的,說懲罰是因為看到很多人的過去跟資訊被你刪掉了正在氣頭上,所以後來編輯後不是改變說法了嗎?那你非要拿上次編輯的問題來問我,我就是希望你能查詢好再刪除,也不是少數幾筆資料,幾千幾千的刪請問是在?--CTH.ti-kor-ja留言2024年8月10日 (六) 16:06 (UTC)
    算了我放棄,你改你的吧,真的很令人傷心,人查找資訊就是為了找這些,反正改了你又會改回去,然後隨口一句你把維基的方針放哪?我說沒看了嗎?讓你自己佐證後刪除,而不是你刪除後才讓別人去佐證你原本刪除的正確檔案,我退帳號,你開心就好,之後也需要用維基找藝人了,反正有些必須的也被你刪光光--CTH.ti-kor-ja留言2024年8月10日 (六) 16:11 (UTC)
    @CTH.ti-kor-ja
    第一點,若您覺得現行社群共識不合理,大可去客棧提出討論,而不是找人出氣,我就應該被您莫名其妙的提報?
    第二點,我已說過,若有誤刪歡迎指正!
    第三點,您從一開始到現在就一直認為維基百科是您私慾的「搜尋引擎」,要我去佐證沒有來源的資料而不是寫資料時就該附上佐證的說法更是令人匪夷所思,您真看過方針指引了嗎?
    閣下要退帳號是閣下自己的決定,不用把我塑造成迫害者,執行此項的編輯者也大有人在,更不用說您此種行為對其他多數遵循規則的編輯者而言有多不公平。也謝謝管理員與薏仁將前輩的處置,以上—--Loveuu23 (留言) 2024年8月11日 (日) 07:06 (UTC)
    您的確是有誤解演藝人員與綜藝節目這個章節輔助資訊說明(也於您的個人討論頁面發布正式的提醒通知,您可以仔細閱讀看看),其實維基百科沒有強迫用戶參與因為來此的你我他皆是志願性質,既然來之就請嘗試理解站內規範,並請遵守,有疑問的話歡迎至互助客棧提問,如果您有禮貌的提問,大多數維基人都會樂意幫助解答,如果您選擇離去,那麼祝福您現實生活一切安好:)--薏仁將🍀 2024年8月11日 (日) 08:20 (UTC)
  • 处理:請看本處不是愛好者資訊收集-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03:21 (UTC)

Jeff6741

Jason22

  • Jason2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第四次提报。被提报人仍然固执己见,仍然认为“我不认为邀请大家来讨论一个条目的存废是拉票”(Special:Diff/83745608)。而且这是故技重施,又搞提报结束后翻脸不认人这一套,已然严重违反维基百科:游戏维基规则,严重违反维基百科:拉票维基百科:傀儡。你们对他一次又一次的宽容,一次又一次的不封禁,显然向他错误地传递了“我随便违规,随便拉票也没事”的信号。我再次要求你们封禁他。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14日 (三) 15:26 (UTC)
    (~)補充维基百科:封禁方针有言,封锁应具有阻吓作用,以防止维基百科受破坏及扰乱,阻止当前持续的破坏行为,并避免往后再出现同类情况。被提报人的言行已经表明,此人日后必然会再一次、甚至多次出现违反维基百科:拉票维基百科:傀儡的行为。不封禁留着过年?--———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14日 (三) 15:33 (UTC)
  • 处理:若有明顯人身攻擊的狀況請再回報,用戶頁的內容一般會容許較高的自由度,惟當該頁面違反WP:UPNOT時須要求該使用者做出改善。拉票和傀儡等其他問題已在前幾次提報中由其他管理員做出處理,故我僅考量被提報人的“我不认为邀请大家来讨论一个条目的存废是拉票”(Special:Diff/83745608)並做出對應處理。WP:翻舊帳。-- )dt 2024年8月15日 (四) 20:49 (UTC)
  • 這個提報個人觀點,帳號已經停止活動4日以上才發出這個提報,沒有什麼價值,但如果不當行為繼續,且達成社群認為需要0容忍的程度,可以請一個相對活躍的管理員重新確認是否剝奪對象權限。可以考慮混用舊的卸任制度處理這個議題。重申,僅以這個提報,個人認為處理已經停止4日活動的對象過於勉強,有新的事實發生再另外處理。--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4日 (三) 16:23 (UTC)
    这人我都提报4次了,次次都是这件事,显属“不当行为继续”。--———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15日 (四) 02:44 (UTC)
    @红渡厨任何維基百科討論都經常有人邀請他人進場評理。我認為真人傀儡不是這樣用的。
    根據那個方針,我相信跟您的指控最接近的條文是「邀請其朋友建立帳號或以匿名方式參與討論」。我認為這指控要成立至少有以下條件:
    1. 受邀的人未曾有維基帳號、且建立維基帳號是以參與有關討論為主要目的
    2. 確實有新增IP留言單純以幫助被告為目的
    就此事而論,我想請教一下:近期有新帳號是為了幫助Jason22而建立、或者有IP僅為幫助Jason22而留言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15:51 (UTC)
    就目前來看,被提報用戶已經趨於非活躍狀態(連續數日已無最新編輯行為),若僅是因為其用戶頁面的已移除的截圖而做出敏感性的提報行為(而且所提報的行為屬於陳舊性質)可能就符合ATB君所言有WP:翻舊帳性質存在,拉票的事情我個人認為也相信對方應當已經知道可能會被認為有被誤解為真人傀儡的風險存在,所以在第二次提報的時候已經使用制式的通知知會提醒過對方,第三次則用戶自由雨日君來回的說明勸導,他應該是有聽進去,唯一不太確定的在於提報者堅持對於一個屬於陳舊性質的行為做出提報用意是在於?還是只是因為對方用戶那個截圖在用戶頁面短暫的出現而令您感到不悅,刺激到您而讓您做出這則提報內容?我覺得您可以冷靜思考一下。--薏仁將🍀 2024年8月16日 (五) 06:22 (UTC)
另外,若有需要管理員覆核先前其他管理員的處理結果,請參考WP:AARV。-- )dt 2024年8月15日 (四) 20:52 (UTC)

188.213.202.50

188.213.202.104

Rastinition

Rastinition

Chinuan12623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王必勝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討論頁,申請禁制此用戶編輯此條目,明顯為WP:POINT行為。
  • 发现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0:00 (UTC)
    请注意该用户的回退限制尚未解除,而在此讨论页中该用户已经违反了禁制。处理该案的管理员可以考虑施以更严重的禁制。--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10:07 (UTC)
  • 处理:@Chinuan12623當事人相關編輯禁制限於條目,不包含條目討論頁。另討論頁使用者內容尺度本應放寬,就此種發言可以批評,但不建議直接清空,否則即無從討論起,本人亦不認為條目與討論頁相同;但同時亦建議當事人在實際討論時,提供可靠來源(可引用註腳或轉述內文等)以為理據,切勿濫作指涉,尤不當據此加入相關內容於條目中。——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23 (UTC)
    (~)補充:該用戶僅移除特定警告制式訊息,如:Special:Diff/83873929以及Special:Diff/83875327編輯描述,似乎構成WP:TPG限制條件,顯然有意圖忽略警告內容並且意圖刪除以試圖躲避查核與混淆的意圖,尚請進一步覆核,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19日 (一) 10:08 (UTC)
    (!)意見,明顯違反WP:BLP,且不斷的為了加入內容在條目討論頁對條目主角進行人身攻擊。另發現有多次恐嚇合理移除內容之其他用戶。--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19日 (一) 10:13 (UTC)
    懇請@Ericliu1912閣下協助處理,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0:41 (UTC)
    (~)補充:已有提醒過WP:BLP內容提及,勿加入無來源且內容負面之內容,然該用戶仍持續在討論頁多次加入相似內容,明顯WP:POINT,經提醒後另騷擾警告該用戶的兩位用戶。在王必勝其討論頁之行為亦有遊走在WP:1RR之嫌疑(藉由重新多次加入以規避刪除再回退之定義)。--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19日 (一) 10:50 (UTC)
    該使用者知道不能違反回退不過一,於是他改用「編輯方式」合理「不是回退」,明顯WP:GAME,行為其心可議,下方回應更印證其言行心態。只請求永久禁制編輯此條目,謹此。--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1:08 (UTC)
    (※)注意上面串門蹭熱的,自重些:1.我是答應一年內回退不過一,現條目正文回退一次都沒有 2.另我應承編輯有異應至條目討論頁或客棧討論,現不正如此,但為何舉報等人不思規定而行,竟有 二人數次將條目討論頁之三人留言違規的膽大清空3.我不浪費此頁來舉報違規之人,渠等倒至我個人頁面恐嚇要禁編,我個人頁面是可移除此不當留言,因他會影響我情緒 4.另何謂無來源且內容負面,一堆報導條目主角都自承外遇還道歉,你等視而不見,哪來對他人身攻擊 5.這是討論頁眾議,有結果再做條目修編,主角都自承外遇道歉了,你等緊張什 6.已將數次亂刪條目討論頁他人留言之人提請管理員查處。靜候。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0:34 (UTC)
    (~)補充WP:3RR規範空間並不限於條目,想當然1RR更是。警告並非不當留言,此為管理員參考的重要依據,如果警告不當管理員會處理。來源不是你說了算,有發現可靠來源就請加上腳註在內文中,而不是擾亂討論頁(且討論頁除加上王必勝內容之外另加上包括管理員解任案以及使用者移除留言等無關內容),我認為一個編輯次數接近2萬的人不應該不知道。--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19日 (一) 11:11 (UTC)
    (~)補充@Manchiu|Ericliu1912@Manchiu 1.我一直是希望維基的內容是事實且有來源的,我被剛罷免的M永封,幸Ericliu1912解封,就是我寫了真,但有人反,來了車輪戰封我 2.這些天報導南檢起訴加重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圖利罪,我感慨良深。今天反覆刪條目討論頁的三人理據是違生傳主角人身攻擊,但一堆報導條目主角都自承外遇還道歉,條目本文都有來源,怪討論頁未付,刪的人怎不自檢討,大可在討論頁討論,還故意三人車輪要粉飾掩蓋事實 3.要給誰警告我尊重,但我不喜惡意挟三人來合理其行為,我知即可,我刪也是我權,亂訊擾我不必,故也請@Ericliu1912@Manchiu禁制 Kenny023、WilliamSkyWalk、自由雨日等輪流在我頁面做不當警告之留言,並恢復我在王必勝討論頁之討論,再據此作出條目之修編。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2:31 (UTC)
    本人另行警告@Chinuan12623於條目之最新編輯不妥,請勿再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26 (UTC)
    @Ericliu1912閣下誤解了最新編輯那正文不是我修的,是Tisscherry修的,那是我欲將它摘貼到討論頁討論的格式誤製,非正文之編修及破壞。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5:09 (UTC)
    (~)補充:感謝EricLiu管理員知所來去,未被上多人誤導,說我亂搞回退搞編輯戰,此若他權限者未深究而初略表象,則我又被誣禁。此案管理員恢復我留言討論,也合理的續論完成編修是幸,祈維友多用討論解決編爭,莫擅除他人發言,或聚眾圍之假塑合理,乃維基之幸。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7:46 (UTC)
    但仍需提醒被提案用戶,需謹慎的斟酌相關的編輯行為,以避免再度被提報,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0日 (二) 07:17 (UTC)
    (-)反对,被提報者違反回退不過一,巧妙遊戲維基規則行為未獲處理,目前在該討論區的言論已經涉及WP:NPOVWP:POINT,故重新再提報。請其他管理員重新檢視,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02:06 (UTC)
    另外個人意見,此使用者在此條目一再試探社群底線,且故意提及解任管理員,既然處理的管理員認為他在討論頁高談闊論合理,建議停止其編輯全局條目頁面權限,所有的編輯都要在討論頁提出編輯請求,由其他志願者代理,以降低社群時間成本,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02:21 (UTC)
    我倒認為是否故意提及已被解除權限的管理員這一點,應該只能說是當事者的描述的事實主張,不致於到有蓄意傾向,停止編輯全局頁面(您的意思是包含條目討論區嗎?)這可能要詢問@Ericliu1912君,您的看法/意思為何?--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02:46 (UTC)
    還要觀察。我也在該條目討論頁提出自己的看法,望當事人明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02:48 (UTC)
    他當然可以提及被除權管理員,但為何提?在這種時候?個人意見此為刻意為之,尤其對照此人的各種針對性編輯行為、在討論頁的各種言論及斷章取義。如此正義凌然之人,有話不用躲在維基百科自以為正義。他在試探社群底線,實在無法善意解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08:16 (UTC)
    這裡請@Tisscherry君,請您保持冷靜後再思考審酌相關後續是否有必要對同一用戶再做提報以及需要考量善意推定,在做出決定,衝動行事未必是件好事,望您再思考思考。--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02:50 (UTC)
    (!)意見被提報人違反回退不過一的行為,沒有管理員要處理嗎?
    我的意思是,既然@Ericliu1912閣下認為被提報人在討論頁發表論述很可以,但他的頁面編輯明顯很有事,那麼我的建議是,此用戶已經明顯違反回退不過ㄧ,也有遊戲維基規則的情形,停止他編輯全局頁面,被提報人若有任何想編輯的頁面,改在討論頁提出編輯請求,他想在討論頁怎麼論述都無所謂,只要由其他志願者審核是否代為放入條目內,這樣也不用浪費社群時間,檢查他是否有WP:POINT的行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08:11 (UTC)
    可能要先確定那些IP編輯是什麼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08:17 (UTC)
    被提報用戶貌似在涉事條目討論區仍是傾向自己的編輯行為是沒有太大問題(仍是認為是陳述事實)但在這等情況下,似乎也不太妥當,只會造成更僵持的局面。--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08:30 (UTC)
    @Ericliu1912閣下意思是,是否需要要提請傀儡調查?--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0:25 (UTC)
    @Chinuan12623閣下,若您願意立即停止繼續到處發表WP:闖紅燈言論,在下將撤回請求管理員處置您此次違反回退不過一的行為。但若頁面保護解除後您用「編輯方式復原」閣下您的編輯,本人認為此舉已經是在遊戲維基規則規避您的回退不過一承諾,請閣下不要讓這樣的事件再發生,記住您的承諾,不要如同這些沒有守住承諾的人。更甚於,您可以去將相關頁面中立化,而不是到處發表論述為甚麼不行,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1:29 (UTC)
    @Chinuan12623閣下若不把自己的承諾當回事,那將維持原案。--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2:25 (UTC)
    此不當提案,管理員已處,提斯切里清空條目討論屬不當,本人並無疏失。舉報人如上訴,請自請封處吧。--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2:33 (UTC)
    您和IP互相撤銷的行為就是違反了,若對方有意挑釁閣下也不應該回退,請不要持續WP:POINT行為。閣下目前為止的所有動作,在我看來和這些不守承諾的人無異。--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2:29 (UTC)
    @Ericliu1912閣下,被提報用戶不願意守住往後回退不過一的承諾,懇請您處理,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2:36 (UTC)
    若他不能遵守,恐怕只能禁制編輯該條目,甚至主空間頁面。不過你們也不需要一直給他發警告,都是同一件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19 (UTC)
    我本遵守。提報者說我回退過一,不用緊張,管理員可檢視了。我因有自承,故正文編輯均有編摘及理據與知曉管理員處理來控管。而管理員認為他先前綜合修編已可,希我認同不要再編輯,在條目解編後一日內不可回退過一之承諾,故你等不要誤解。倒是渠等毫無理由搞車輪式逕行回退,行為可議,請自省。--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3:25 (UTC)
    @Chinuan12623我建議你暫時不要編輯該條目正文,請在討論頁與其他人好好談。若有他人所述全保護到期即回退問題,那自然亦難以繼續容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50 (UTC)
    我的承諾:一年內條目編輯回復不過一,會用編輯摘要、討論頁、客棧論述為之。
    維友是條目24小時內回退不過三,但我承諾一年內條目24小時內回復不過一,但並非-單一條目)一年內只能退一次。
    管理員在編修意見較屬專業但非無誤不能改,因你也是用戶編者。閣下如認為維基條目是無-外遇婚外情- 形用詞(但我查了是有一堆條文述用),而堅持王必勝只能用- 親密男女關係-用詞,那就請你正式在條目討論頁之我疑問下,正式回覆:王必勝只能用-親密男女關係用詞)留下紀錄讓後人檢視當否。
    包含我任何人都可討論條目,解編後亦同,但我如在條目24小時內回退過一,你可禁編無妨。--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4:33 (UTC)
    只要合於"事實"之修編,不粉飭犯行,王的條目誰修都可,不必在我。--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9:22 (UTC)
    @Ericliu1912閣下,諸位志願者屢發警告是他根本無視警告,每個警告過後不久就換個方式遊戲維基規則繞過回退不過一的禁制。匿名使用者IP與此人的編輯戰,@自由雨日閣下直接提請全保護我想是懶得提醒。對於不想遵守承諾行文怪異自行合理自己編輯行為的人,這次若沒有管理員要處理那好,就問全保護到期後,他若違反承諾編輯該頁面,能否提請至VIP?另外您有發現每次他的言行都是在您出面後才稍微收束嗎?--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3:47 (UTC)
    依據慣例,他清理使用者討論頁警告,代表「已知情」。故此後再犯,則將另有處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52 (UTC)
    這是正確的慣例:以前有幾位管理員處理說明:個人頁面內容由個人權責留整,管理員之警告我不會刪,那是尊重,要是其他用戶無理亂警告的,閱後已知也有編史,可自行刪除,而對屢次騷擾性之留言者,可報請管理員對該員禁制編輯其頁面。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7:58 (UTC)
    @Ericliu1912閣下,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4:22 (UTC)
    僅提醒信用問題,當"回退不過一"被提起時,代表有至少2個操作人即將失去部分信用。
    A和B達成契約。雙方都毀約,雙方都失信時不會達成數學上的-1×-1=1
    對我而言B失信不是很意外的事情,從封禁歷史本來就是這樣記載的,過去到現在都是相同的失信,但為了讓B有更多機會,A的失信,如果不能從其他層面補回損失,可能會產生其他議題,累積過多時,像是近期的投票可能會產生(如果用猜的,大概不會在近一年產生)--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4:26 (UTC)
    (※)注意不要錯解讀指引
    摘指引:
    別人的意見 我們無須令討論頁內容的品質達至出版的標準和水平,所以您無須改正別人的別字、同音字或異體字和文法等,即使其表達可能有誤,因為此舉可能會引起該用戶的不悅。切記永遠不要透過編輯他人的留言以改變他們想帶出的意思。
    編輯他人的留言總體上是不允許的,但亦有例外的情況:您已得到該用戶的准許。
    在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裡,您可以直接删除其他人的留言)
    ---------
    什麼是不正當或人攻言論可移除,見仁見智不是用戶說了算可逕刪或畫線,正確做法應保留原文來提請管理員處理,才不會違規遭封禁。--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07:18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纯粹扰乱、人身攻击,已由自由雨日🌧️留言贡献2024年8月24日 (六) 15:31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 (※)注意有必要但不做鏈接,用(摘貼)條目討論頁此全段,利觀全貌,希望就此結案,但不要再給我說是冒簽名:
千村狐兔2024年8月22日—頁面保護將到期。為免生爭議/爭議再臨。現我提出如下版本修訂,不知諸位意見如何。@Chinuan12623、Kenny023、Tisscherry:
此查條目版本。似為雙方似能接受的。我查閱中央通訊社報道。都有報道此事,見引用網站。為折中計,倘不動條目其他內容。憑現有來源,於條目中,由「王必勝遭媒體揭露與小15歲的林姓護士有過於親密的男女關係」改為[王必勝遭媒體揭露與小15歲的林姓護理師發展不倫戀的婚外情關係」。可否?
Chinuan12623— 認同。專業編輯-可靠來源,也是絕大多數報導內容。維基很多人引看,編修不在某人才行,但內容為實為真才重要。感謝完善編輯。
Kenny023—意見 個人尊重千村君的折中方案。千村管理員您費心了,感謝您。@Tisscherry君對此認同嗎?請發表看法。謝謝您。
Eric Liu-我覺得Manchiu寫的版本還行。建議各方折衷退讓一步以實現共識。
此頁後續會增錄他人對此之回覆,以求周延顯示。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05:30 (UTC)

Patrickov

甜甜圈真好吃

Chinuan12623

Jason22

观点不同,众口难调。请翻页。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你暗恋我?这么喜欢管我干什么?--———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00:59 (UTC)
阁下不觉得这种反复提报一定程度上是无事生非,浪费社群资源?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01:55 (UTC)
虽说你作为管理员撤不撤回我无所谓了,但我好像没说过撤回?你给的链接也不是我啊?--———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3日 (五) 04:55 (UTC)
不好意思。謝謝指出。已修正。-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05:07 (UTC)
(!)意見:如同前一次提報者相似的訴求主張見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8月#Jason22,於用戶頁面與用戶討論頁相對於一般討論區議題使用條件與限制上是相對於寬鬆的,但仍是有基本限制,詳見我的用户页可以放什么内容?而提報者對於所提報的事項連結Special:Diff/83745608/83876989,一張截圖內容描述「 是非對錯就留給後人評論吧

2024年5月5日 (日) 04:43 (UTC) 某人說明顯然存在真人傀儡,但實際上只是一堆編者在討論如何優化條目。一個只會砍文的人跟一群討論如何優化條目的人,誰才有建設性,誰才是尊重編者。」個人是覺得可以視為「用戶的情緒抒發」,而關於情緒抒發在WP:UPNOT內並未有明文規定限制,我覺得提報用戶如果覺得不妥適,倒可以私下與另一造當事方協調請他撤下,但您們倆人的爭議我個人也覺的是否該好好展開協商,短時間之內提報同一人主張相同訴求,這點也要請提報者檢視是否適當,而非為了提報而提報反倒有礙協作計劃的溝通與協商並可能製造出其肅殺僵持的氣氛,倘若兩位當事者真的對於彼此間協作溝通如此這般反感,那麼可能也僅有走上互動禁制這一途徑了,知會雙方當事者@红渡厨君、@Jason22君以及曾處理此案的管理員@ATB君移步至此說明了,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23:16 (UTC)

上次這件事好像有經過@自由雨日溝通,由於個人不太清楚前幾次的細節,所以會希望自由雨日能先前來說明一下。似乎當事人當時有承諾會撤下該圖,但不知為何現在又重新放上了。-- )dt 2024年8月22日 (四) 01:48 (UTC)
可是反覆這樣子似乎也不是個好的辦法?搞到彼此陷入僵局...--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1:54 (UTC)
我同其的沟通均在我的讨论页(布告板页面点此)。--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3:08 (UTC)
但涉事方卻又把截圖掛上,他似乎有允諾會撤銷那個截圖...--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3:23 (UTC)
那他的行为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以及看他的表态,其实也没有明显“允诺”,就像我之前也觉得他应该明白“拉票”是不妥的了,才关闭的那次提报,但他似乎“转而”又不觉得了,这其实是他也并没有明显“承认”拉票不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3:28 (UTC)
你根本就没搞清楚我在提报什么,我提报他也根本不是出于什么私人恩怨。Jason22一次又一次地表态“我不认为邀请大家来讨论一个条目的存废是拉票”,这是摆明了拒绝遵守《维基百科:拉票》,摆明了会继续进行扰乱性的行为(拉票留言通常被认为是不适当的。由于拉票损害正常共识决策、共识建立的过程,所以一般被认为是扰乱性行为。Wikipedia:拉票》)此种行为显然不是什么“用户的情绪抒发”。《维基百科:封禁方针》:封锁应具有阻吓作用,以防止维基百科受破坏及扰乱,阻止当前持续的破坏行为,并避免往后再出现同类情况。为阻止其再行扰乱行为,不应该封禁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01:25 (UTC)
問題在於您類似的主張訴求不也是在前一個提報當中提及過?那麼當時處理的管理員ATB君不是也說過,使用者頁面的規定限制較為寬鬆,ATB君他個人也認為你提報的那一則並無您所陳述的那種問題,所以既然如此,我是不太理解怎麼在短時間之內您又針對同一位用戶做出相同的提案主張訴求?是因為單純他那則截圖說明有毀謗侮辱您的情事?還是只是單純的只是您受不了而已呢?不然為什麼非得要請求管理員做出對應的措施反應呢?到底是有有甚麼話真的兩位當事人無法直接了當的說明而非弄得如此僵局不可?--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1:52 (UTC)
圖檔我暫時先給他撤下,並要求他遵守承諾,若再有疑義請他再找當時的調解用戶做說明,以上。--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2:01 (UTC)
“使用者页面的规定限制较为宽松”是什么话?“使用者页面的规定限制较为宽松”难道就可以一次次地表态不遵守《Wikipedia:拉票》,难道就可以一次又一次地表态扰乱维基?我把话都讲的这么明白了,你还去撤下图片?这是撤下图片就能解决的事情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02:27 (UTC)
這頂多就是已經瀕臨構成我的用户页可以放什么内容?中的第12點: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文句撤銷是藉由提醒當事者不要忘記自己的允諾,倘若再放置閣下可以依照我的用户页可以放什么内容?章節處理方式向管理員提出刪除申請(以快速刪除自訂理由的方式),解決方式有很多,但我不知道閣下是為什麼選擇以提報方式作為您的優先考慮?不過這是您自身的權益選擇,您可以選擇不用回覆也沒關係,只是我個人覺得,可以私下協商解決的,就請私下協商解決,上布告欄,可能得面臨管理員不會主動介入而存檔但爭議仍舊存在的問題,您處於情緒之上,還是冷靜下來再談吧。--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3:06 (UTC)

Lki5168

Chinuan12623

Etasemic

Zhenqinli

不文明言行:

  1. Special:Diff/83909971:恶意揣测他人言行为“无事生非,浪费社群资源”;
  2. Special:Diff/83848281:“凭自己主观臆想罗织罪状”;
  3. Special:Diff/83644812:恶意揣测他人动机“对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热衷”;
  4. Special:Diff/83591390:恶意揣测他人动机“而对于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积极,则反映了对维基社群和用户的一种态度。如果中文维基被这种态度牵着走,感觉弊多利少。”;
  5. Special:Diff/82471104:“删除模板本身缺乏建设性”。

警告:

  1. Special:Diff/83848384
  2. Special:Diff/83645958
仅仅以文明方式对中维某些现象表达主观意见而已,对事不对人。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03:57 (UTC)
@Zhenqinli不是語句中沒有髒話就等於文明喔,當然中維社群不重視這塊,所以請當我沒說。--~~Sid~~ 2024年8月22日 (四) 11:53 (UTC)
个人认为阁下Special:diff/83645958评论中“是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的判定为无事实根据、抵触WP:文明WP:善意推定的主观臆想;只允许自己单方面给别人扣“离题人身评论”的帽子,不允许别人辩护(否则就是“人身攻击”),似乎没有道理?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4:05 (UTC)
原来把别人说的话称为“无事实根据”“主观臆想”是辩护啊?我原来认同管理员的处理,认为你言行不文明程度还不至于需要被处理,看来我可能需要改变看法了。现在我对你提出  警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4:14 (UTC)
有劳阁下列出“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的事实根据?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4:22 (UTC)
@红渡厨提报的是Jason22的拉票行为(准确地说,是红渡厨认为Jason22对拉票的不当没有认识,而需要处理),你在2024年8月1日 (四) 16:48 (UTC)的第一句是“似乎没太大问题”,那么你接下来应该论述为什么Jason22的拉票没太大问题,但是你接下来完全没有论述,反而开始针对红渡厨进行了评论:“如果对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热衷,感觉于中文维基弊多利少。建议翻页。”所以这当然是“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4:33 (UTC)
如何判定原意为针对红渡厨的人身评论,而这不仅是言者的主观联想?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4:46 (UTC)
不回复“我妈是我妈”类问题。--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9:01 (UTC)
阁下显然违反了WP:善意推定,将自己主观认为是否应该的事情(“那么你接下来应该论述为什么Jason22的拉票没太大问题”),等同于人身评论的事实。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9:57 (UTC)
欢迎提报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9:59 (UTC)

@Kenny023:Kenny023君可否就加删除线的行为作进一步阐释。--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2日 (四) 08:31 (UTC)

看得出来此人拒绝沟通。--———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10:47 (UTC)
沒有上線就拒絕溝通?--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0:53 (UTC)
阁下是指?--———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11:05 (UTC)
红渡厨应该是指Kenny023,Tisscherry以为他指Zhenqinli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1:07 (UTC)
噢我是指Kenny023,看似未上線就直接判定拒絕溝通似有不妥。若是誤會說清楚就好了。或也可以在假定善意下當作對方無心之舉,若是選擇先詢問溝通,最後才選擇舉報,會不會較為友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2:07 (UTC)
Kenny023似乎一直在线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3:08 (UTC)

怎麼會連刪除線都吵起來。。。。。~~Sid~~ 2024年8月22日 (四) 10:51 (UTC)

我不知道啊,莫名其妙把我的留言划删除线。--———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11:04 (UTC)
我是覺得這是雙方討論一下就可以解決的事,前提是雙方都有一定的信任感,我猜Kenny023應該本身就不太信任您,所以就懶得跟你溝通,當然這是我猜的實際情況我並不清楚,有誤會什麼我先說聲抱歉。--~~Sid~~ 2024年8月22日 (四) 11:57 (UTC)
噗,今天这事之前我都没跟这人打过交道,我都不知道是哪里招他惹他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12:28 (UTC)
@红渡厨:我虽和@Kenny023不熟,但就我同其几次的相遇来往来说,他是一个非常友善的人,所作所为也绝无恶意。我猜他画去您的留言,从他的编辑摘要看,应该就单纯是因为那既不是您也不是Zhenqinli的留言,可能是觉得您用错了diff链接,或者也可能是觉得那是我作出的警告而不应该用于您的提报(如果是这种“维护”我的心态,我在此表示非常感谢,也非常感动;不过其实红渡厨用在这里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这只是他用来“证明‘警告无效’”的论据,虽然我会认为红渡厨如果有所说明会更好)。就像昨晚他也因为Chinuan12623留言中错误提到了我的名字,怕其他人误会而用删除线画去了一样。我觉得“Kenny023应该本身就不太信任您”并非事实,“您招他惹他”更是没有,纯粹就是大家误会而已。他已经跟您道歉了,我想这件事就过去了吧?还望你们之后好好相处。另外,不知道Kenny023君为什么要删除了用户页,还移除了自己的回退权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4:49 (UTC)
我跟Kenny023本就没什么过节,我愿意相信其所作所为绝无恶意。
下面这段话是说给@自由雨日阁下的:我觉得您有时候太过于善良了。正如同上方我提报Zhenqinli说的那样,他是恶意揣测他人动机;而您则是“善意揣测他人动机”。上次我提报Jason22的时候,阁下表示认为他是意识到了拉票的不当Special:Diff/83743538),我当时也表示认同,没多说什么,可事实呢?事实是User:Jason22在此之后两小时立刻再次表示我不認為邀請大家來討論一個條目的存廢是拉票Special:Diff/83745107),这是摆明了此人根本毫无善意可言,是摆明了往你脸上扇巴掌。对于这种人,阁下的善意根本毫无意义。--———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15:36 (UTC)
@红渡厨感谢您对我的评价和建议,我今后会考虑并注意自己的对他人动机的判断模式是否合适的。不过我也想说一点,就是在提报方面,我觉得您或许可以稍许再宽容一点……就以Jason22为例来说,我当时认定其“意识到了拉票的不当”或许是过于“善意推定”而错判了,但是不是“一发现其并没有意识到问题”就必须马上再次提报呢?我在Special:Diff/83743538说的也是,“等下一次若再发现不当拉票,再予以提报”。目前他只是表态说“拉票没问题”,但还未实际作出违反WP:拉票指引的行为,这是不是必须得马上提报+封禁呢?我知道您提报基本上是由于其对“拉票”指引的漠视,而不是出于他“挂”您的私人恩怨,但其实等他下一次再违反该指引时再提报,也不迟吧?毕竟这并非是严重的破坏行为(即完全可以在作出之后再处理),并且由于其早已被多位管理员或资深编者警告过不要拉票,所以您一旦再度发现其拉票并提报,也肯定立即会受到关注与支持。但目前他只是表达观点而未违反指引,这种“处于规则灰色地带”的事情,我觉得或许第一选择沟通(或者直接不理睬)要好过选择提报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5:54 (UTC)
感谢您愿意考虑我的建议。关于Jason22的事情,我认同您的意见,我同意在他做出违反拉票指引时再进行提报,日后不会对他在用户页的表态进行提报。--———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3日 (五) 04:31 (UTC)
谢谢您的认同,那对Jason22的这次提报您是否考虑撤回呢? 思考...--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04:36 (UTC)
反正管理员不会管,留着呗,等存档,撤回不撤回没什么区别。--———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3日 (五) 04:38 (UTC)
可能Kenny023君覺得現實生活以及在這裡所遇到的問題讓他的熱忱消磨殆盡,倦了也累的情況之下讓他選擇只當一個純粹的讀者與編者就好了...純粹個人的認為--薏仁將🍀 2024年8月25日 (日) 03:42 (UTC)
@薏仁將君以及@自由雨日君,本來沒打算留言,我要澄清下紅渡廚君這裡所指的對象並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人,我前天已經親自在紅渡廚君討論頁表示歉意,紅渡廚君已經接受我的歉意,該事件已經結束。事發當日我情緒不好,以致觸發了這次不愉快的經歷。那個刪除線風波九成責任在我,本來通過溝通可以避免,我再重複一遍我並沒有任何惡意,不然我也不會在VIP留言,以致後來我連回退權都放棄了。以上簡單說明下。給您們添麻煩了。--Kenny023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8:59 (UTC)
沒關係啦,純粹當個編者也好,那麼還是感謝您擔任回退員時所做出的貢獻,嗯,就當是個經驗也好,就再注意就行了,別給自己太多壓力。--薏仁將🍀 2024年8月25日 (日) 09:14 (UTC)
您说红渡厨的“这里”是指这则留言吗?应该不会有人误会那是在说您吧。虽然不知道您具体遇到了什么困难,但是大家都看得到您的贡献也从未怀疑过您的善意,在站内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也跟您的回退权限没有任何关系。若您之后再度申请,我们必将大力支持,当然还是看您自己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3:21 (UTC)
@自由雨日君,我指的是前面薏仁將君誤以為是我。我就在這裡澄清,權限那個我不計較,我自願移除的,不後悔。假如我以後還繼續留在這裡,等過了一年半載後還可以再申請。--Kenny023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4:15 (UTC)

Z7504

  • Z7504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4/08/24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User talk:Z7504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没有任何方针指引规定的情况下,自行规定出一套FL必须重审才能挂关注度或FL必须重审才能提删的规定,并以此为由认定我的行为不当,警告后仍然拒绝道歉,你维简直没有王法了。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4:18 (UTC)
    我看了一下红渡厨提供的讨论串,我认为Z7504的行为没有任何问题。首先红渡厨觉得Z7504在“指责”他,但我从字里行间没有看到任何内容有指责的意思,反而是Z7504第一次出来发言之后,红渡厨直接就说一个两个都犯癔症了,这种话已经很容易激怒其他人了(我相信换做是红渡厨您本人听到这种话也会生气的),而Z7504阁下没有生气,还是用相当认真的态度去解释自己的行为,但换来的还是红渡厨较为激烈的反应。另外我认为,Z7504说红渡厨没有提交FL重审是“不妥”,而非严重到违反方针的“行为不当”,所以此提案我认为不成立。当然,我和Z7504持相同观点,而且我并不认为红渡厨这个行为“不当”,但确有不妥之处,建议红渡厨先冷静下来,再去思考这些问题,您如果一直处于激动的情绪下,做出来的事情只会让事态往更严重的方向发展。----FradonStar|DC22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7 (UTC)
    (!)意見:意見同FradonStar君,也同下方的派翠可夫君的提報:倒是希望當事雙方能理性溝通,而並非因立場、觀點、想法與自己不同或者不如預期,而因此大動肝火甚至因此不惜要上報佈告欄而強烈要求管理員非得要有甚麼對應的反饋措施施行,倘若因此導致被封鎖/禁制,那麼只能表達遺憾。--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06:11 (UTC)
    (!)意見此事皆因我而起,一人做事一人當,實在不希望有其他人因為我而受到傷害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2 (UTC)
    我们的派翠可夫阁下似乎太把自己当一回事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6:26 (UTC)
    但願只是如此--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9 (UTC)
    (~)補充@Z7504公道自在人心,您和其他人的仗義執言,本人感激不盡。但本人亦不敢妄言紅渡廚有心搗亂(見下面本人對Benho7599君的回應),其他事情就聽天由命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6 (UTC)
  • 处理:已提醒該用戶。@Z7504請留意。-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07:27 (UTC)
  • 沒關係,請便,大不了就因您的緣故氣到退休,而且理由已經講得很具體了,红渡厨不想知道也沒辦法。我看再不用多久,直接搞編輯戰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05:17 (UTC)
    我正常依照方针指引做事,受到你们的无端指责,我还没说生气呢,你倒抱怨上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5:20 (UTC)
    建議您不用再來做所謂的無效溝通了,這叫做浪費時間。您這種做法,要不要叫維基百科這個(獨裁)社群開個特權給您自由決定哪些要當FA/FL/GA算了?而且您唯一做對的其實只有存廢而已,FL重審您又沒有自己去提出,您也敢講話?--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05:26 (UTC)
    我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5:30 (UTC)
    您怎麼不先問問自己為什麼人家都做得到怎麼提FL重審,而您就做不到還有,如果您連「提交新的評選提名」按鈕都沒看到的話,那憑您這種邏輯實在沒有繼續回覆您的必要,因為提名和重審的流程就是一樣的,只有差在提名人票是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還是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而已。--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05:35 (UTC)
    我再重复一遍,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5:38 (UTC)
    真的,換作是別人看到您如此的回覆,真的不想罵粗話才有鬼,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存檔程序」那邊的「特色列表評選的整理步驟如下」表格也寫的很清楚,不要說您只會提名新的FL,卻不會重審一個FL,那根本是在看笑話。--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05:51 (UTC)
    我仍然不明白你为什么一直要求我重审,我仍然还是问你,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5:58 (UTC)
    您第一時間就不自行提報FL重審就是不妥,懶得再與您對話,麻煩這個(獨裁)社群先就這個存廢問題究竟是要保留還是刪除。如果仍舊要保留,而且紅渡廚仍舊不要提議重審FL的話,那這個列表就仍然是FL資格;反之,如果決議刪除,就套用Ericliu1912在互助客棧所述的「本來就不需要浪費社群時間重審」這句就是了。而且是真的不用提議重審,因為港鐵車站藝術品列表的FL重審時,就有提出這個有關屆時可能不用存檔(存了也沒用,機器人會自動提刪)的問題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11:14 (UTC)
    我从来没有讲过,或者认为不要提议重审FL,你这很明显是在胡乱解读我的意思。以及,你如果觉得要重审,你自己去提啊,你又不是没有权限,我也没有拦着你,搞的一副“红渡厨不提重审就谁都没有资格重审”的样子,我认为这很莫名其妙。--———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13:05 (UTC)
    行了行了,你們倆消停一下吧。冷靜一下,明天就忘記了--Benho7599 | Talk 擁護以李家超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 2024年8月26日 (一) 13:10 (UTC)
    他不会忘记的。与其自己在那里生闷气,不如把该讲的话都讲开。有什么事情多沟通,这也是维基百科及部分管理员所支持的,不是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13:18 (UTC)
    刚才和自由雨日在站外讨论了一下这件事,我再把整件事梳理了一下,我想表达一下我的看法:
    1. 首先,不得不说,双方在这次事件中都难以控制情绪,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自己也和红渡厨有过冲突,人都是有感情的,在自己认为受到对方的不当指责的情况下自然会愤怒、难以保持冷静,所以在这件事上,我还是希望两位都先冷静一下,不要急着指责对方的不是,先平复一下情绪,冷静一点思考问题;
    2. 其次,恕我收回前面所说的我认为Z7504的行为没有任何问题这句话。Z7504阁下在整件事中的初衷当然是好的,想法也完全没错,只是阁下在最开始说红渡厨没有“第一时间提出FLR”,这倒也确实不是红渡厨的问题,毕竟FL没有像中国大陆人大代表那样被起诉之前得先取消资格这种法律豁免权这样的“提删豁免权”,所以红渡厨的流程和他的行为本身并无不妥,不妥的应该是维基百科确实并没有明确规定特色列表在被提删前应先取消其资格,所以您说红渡厨第一时间不重新提报FLR这个行为,并没有在程序上带来多大的麻烦,反而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到维基百科在特色/优良条目和存废讨论的规定上存在的漏洞,我反而认为应该对红渡厨的是次提报表达感谢,他是引起阁下发现bug的用户;
    3. 当然,红渡厨对Z7504的回应也完全不值得提倡,在Z7504说完红渡厨的行为不妥后,哪怕Z7504确实有表达不妥的地方,但红渡厨第一句话的回应一个两个都犯癔症了?显然是对Z7504的不尊重,而且是很明显的假定恶意,在这种情况下常人是很难保持冷静的,更何况红渡厨在后面Z7504以平和的态度解释了自己的话语之后,哪怕Z7504确有表达不到位之处,红渡厨仍然以言辞激烈的态度回应且威胁要提报他,这已经显然是红渡厨的不对了。再加上Z7504也反复强调自己只是认为红渡厨行为“不妥”而非“不当”,但红渡厨似乎一直认为Z7504阁下认为他行为不当、违反了什么方针,这就背离了Z7504的本意,此后便是两人的矛盾升级,我个人认为,红渡厨在此次冲突中没有抱有冷静的态度对Z7504进行假定善意,而是在误会进一步加深的情况下让冲突更甚,不是一个值得提倡的行为。
    4. 综上,我个人认为Z7504阁下没有违反任何方针,这次提报结束前后也不应该对Z7504阁下进行任何处理,但Z7504阁下确实存在把维基百科本身存在的规则漏洞嫁接到红渡厨身上的事实,Z7504确实应该收回“红渡厨行为不妥”这句话;但鉴于红渡厨在并没有保持假定善意的情况下存在人身攻击、诉诸威胁等激化矛盾的行为,导致了后续两个人的冲突,所以Z7504不必为后面的言论向红渡厨道歉,除非红渡厨先行为失当的言论道歉。我还是在这里建议两位把此次暴露出的维基百科存在的问题上报到互助客栈,让社群明确规定FA/FL/GA是否拥有所谓的“提删豁免权”,以此案例为未来的同类程序展现出相应的参考价值。
    ----FradonStar|DC22 2024年8月26日 (一) 14:01 (UTC)
    另外也要感谢一下@自由雨日的perspective,让我对这次纷争有了更客观的认识,我也对前面过分关注两人后续言辞激烈的对话而表达了有失偏颇的观点而向@红渡厨说声抱歉。----FradonStar|DC22 2024年8月26日 (一) 14:04 (UTC)

红渡厨

Chinuan12623

1.摘管理員Eric Liu解編條件,早已2024年8月19日再次表示 當事人相關編輯禁制是承諾限於條目1RR,不包含條目討論頁。)本人當初也表示,現在的我只想解封回復帳戶,證明我非破壞者,而是貢獻者,我應允會嚴於24小時內條目编修不3RR之常規,限縮為回復不過一,此執行一年。會用編輯摘要、討論頁、客棧論述為之。
2.Eric Liu表示自由雨日等不應將王必勝討論頁清空,但他等清空他人討論有四次,無從討論,本應處份。又在五次舉報頁中刪劃不下八次的本人留言。上管理員已寬待未懲,自由雨日又於昨日三次刪劃我在王必勝討論頁討之留言[15]
3.本人在王必勝條目編修正當也述理據說明,未做無故回退過1RR,在討論頁討論也未有過3RR,更未刪改條目、舉報頁他人之留言。犯者均為自由雨日多為無理由的逕行回退。
4.又王必勝條目二管理員勸我暫息,由其調處,管理員Manchiu-將親密的男女關係」改成-發展不倫戀的婚外情關係」,Eric Liu管理員和我也都認同,但渠等又鑽,迫使改為-有發展婚外情關係」的用詞,雖無奈的簡版,但也合宜,真不知自由雨日等四五人從頭到尾在反哪,還找碴誣告我六次,濫發警告十餘次,請待對此來去已知的@Ericliu1912@Manchiu管理員處理懲予自由雨日擾亂之封禁。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16:24 (UTC)
  • @Chinuan12623Special:Diff/83976600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请勿随意添加处理栏,请自行修正。--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3:16 (UTC)
    你眼偏了 不連警-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的-薏仁將
    摘下 不要說我冒簽
    处理:
    处理:......薏仁將
    都不看說明-薏仁將請注意 1.处理 欄是管理員非用戶使用,你應用一般留言回應 2.我不刪劃你此不當留言處位,請自處,想若此作為我,恐我又要遭人告 3.將 处理 欄標出,待對此來去已知的@Ericliu1912@Manchiu管理員處理。
    去叫薏仁將自行修正,錯連結也要修,莫讓人無言--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3:32 (UTC)
    @Chinuan12623:我已在Special:Diff/83972736调整,但您随后在Special:Diff/83976600添加。--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3:42 (UTC)
    你又改的連結編史,不更代表我將-處理㯗-標回復是正確位置,否則管理員去那回復
    而你最上連結我-指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你已知是蕙仁將所為,但仍不修,也不指正蕙仁將來修正,這會壞了我名,你也而偏私了蕙,太明顯了,請省修--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4:38 (UTC)
    请您看清楚再做回应,不要在此事上浪费时间。--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3:43 (UTC)
    麻瓜說不要在此事上浪费时间,但我覺得話很怪還是查了,這多出來的「处理:」不就是他自編用的。[16] ,但仍不修錯誤連結,也不指正蕙仁將來修正為(回應),這次自作的編輯還賴給我。此提請@Ericliu1912@Manchiu管理員揪處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0:03 (UTC)
    • (~)補充,被提報人現又欲於陳宗彥條目加入爭議性內容,讓人高度懷疑該人有高度政治傾向並僅針對非支持政黨進行不當內容之添加。
    --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7日 (二) 03:43 (UTC)
    @WilliamSkyWalk:建议减少缩进单开一节,不然讨论串太混乱了--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3:44 (UTC)
  • 若我沒有看錯,此處原來是自由雨日提出,對Chinuan12623對他诽谤行為的提報(後面也加上了其他人提出的行為)。目前還不確定管理員會如何處理。針對此一事件,Chinuan12623可以澄清及反駁,不過在此討論中,Chinuan12623在沒有提報的情形下,反倒請管理員封禁自由雨日(還特別指定管理員處理),我認為是不合適的。--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8:52 (UTC)
    (:)回應:被提報方反倒是要訴諸管理員施以權限施加壓力威脅的舉措,恰好符合討論頁指引中心觀點中「不能接受的行為」內容中的條件不要威脅他人這一項,非常不恰當。--薏仁將🍀 2024年8月27日 (二) 09:48 (UTC)
    你沒見過舉報的因誣告反被禁嗎?我見過幾件--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4:45 (UTC)
    我看過提報他人破壞的維基人被封禁,也不只一次。不過多半是管理員主動處理,再不然就是被提報者認為提報者也有不當,因此在提報的同一章節加上對提報者的提報,之後再由管理員封禁原始提報者。
    我比較沒有看到被提報者在這類討論中,用對管理員留言的方式,希望管理員封禁提報者的。--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6:08 (UTC)
    另外,這裡不是法律訴訟,我不太確定在此用「誣告」是否合適。--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6:11 (UTC)
  • 另外,此一討論目前已出現兩處的「处理:」,請管理員在填寫時留意,或是只保留一個「处理:」,也請大家不要再增加「处理:」文字了,謝謝大家。--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9:03 (UTC)
  • 麻瓜說不要在此事上浪费时间,但我覺得話很怪還是查了,這多出來的「处理:」不就是他自編用的。[17] ,而你在上連結指我-指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已告知麻瓜他也已知在處理項: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是蕙仁將所為,但仍不修錯誤連結,也不指正蕙仁將來修正為(回應),這次自作的編輯還賴給我,前自由改我編輯已誤導會壞了我名,維基可以這樣亂搞嗎?請@Ericliu1912@Manchiu管理員揪處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0:03 (UTC)
    @Chinuan12623我查到從一個「處理:」變成二個「處理:」的編輯記錄如下,Special:Diff/83976600,若您認為不該更動「處理:」的位置,請您和原修改者溝通,請他修正。像這樣在原來位置再加一個「處理:」,我覺得只讓事件變複雜了。--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0:14 (UTC)
    真要找事,總有說詞,不戒錯的 倒說讓事件變複雜,是麻瓜讓一個「處理:」變成二個「處理:」
    Wolfch你是資深維基人?當你發現此頁面之管理員處置欄被消失 1.要嘛查誰刪的要嗎,這是你希望,還可告之,那你為何不去做?2.不必查,可能是誤刪,是不該更動「處理:」的位置,我也不想查,就予補上(並編摘-回復不知被誰刪的-處理欄 請對此來去已知的@Ericliu1912@Manchiu管理員妥處),你如都不做我也沒意見,但我採取後述做法,有做總比沒做好,將-處理㯗-標回復是正確位置,否則管理員去那回復
    你在替麻瓜說項嗎,你應請他向我道歉,並請他修正錯誤連結改為蕙仁將,也請正蕙仁將(處理)項修正為(回應)才對,那是管理員回覆之處,用戶不必聽他裁示。就算提案當事人要撤案,也僅能劃線說明理由,不能清空該頁面。--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1:01 (UTC)
    不好意思,看您寫了這麼多,我仍然不覺得我應該幫您作些什麼(包括請他人向您道歉,或是請他人修改連結之類的),不好意思。--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3:22 (UTC)
    正常,意料之中。
    不同層的,會了解。--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3:27 (UTC)
    @Chinuan12623閣下您好,抱歉文長,但請求您稍微耐心看完,我相信您有這樣的氣度的。我這兩天想試著從您的角度看事情,我想您可能覺得很委屈,認為自己沒有錯,更不能理解為什麼大家都無法敬您,不過我也沒辦法對您說明白,因為您使用的非現代漢語,讓參與使用者更感到距離遙遠。我第一次提報您的時候,自己想開了,於是試圖想給雙方都好退,俗稱台階下,可惜的是,閣下馬上擺出更高的姿態。當下感想是,閣下真的完全忘記了,維基百科是共構之地,我想閣下應該知道到哪找,這裡就不連了。我想請您對自由雨日君道歉,他出於熱心卻因為我的緣故承擔不該遭遇的責難,但思及您會做出同樣的要求於是不奢求。這邊主要想跟您另外協調,直白的說,我又來試圖讓大家都能退一步,想請求閣下的有三點:您往後有什麼委屈要連,要在哪個討論頁高談闊論,請不要提到其他人,包括被解任管理員,即便您的角度不認為他們都沒錯,事實上這些被您提及的使用者確實甚麼都沒做錯,他們正確地遵循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試圖做正確的事也都做得很好,總之若您沒有說教對象過不去的話,僅只提我就好,我不在意您說什麼也不會因此提報您,此為其一;其二,請閣下往後若不小心又被誤會提報,請不要到處騷擾有管理權限的人員,不要動不動就要求懲處嚴懲、題外話我不明白為什麼您擺出的態度是沒有管理員敢動我,總之到處留言的行為、白話文來說這是小學生告狀,維基百科方針指引可以參見騷擾和拉票,不要這樣了對您而言很危險;其三,我們沒有辦法要求您中立的觀點,只能拜託您不要再糾結婚外情了,您要不要去看看優良條目及典範條目評選,看看優良條目及典範條目怎麼誕生的,然後用更好標準寫婚外情條目,這樣能有上首頁機會得到更多關注,豈不更佳。以上三點,希望能得到您的回應,只要給予好或不好即可,您看完後有什麼要說的,直接到我的討論頁說,要批評指責請儘量也歡迎,但不要在這裡繼續,我想您能理解也期望您能。讓有什麼誤會和紛擾在這裡都是最後一次,往後都是明白地遵循方針與指引。最後想跟您說,請珍惜。謝謝您。祝福您往後不會再被提報。--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4:03 (UTC)
    你等說跟做似乎是二回事。我在十餘年維基沒碰過你等,你我個性互不知,但可確定的是,以往和我論述的,沒人敢自以為是來自解指引,凡是有擅刪劃屏他人留言者,多遭眾人抨擊與封禁,這是我們那時討論的底線,都刪劃屏他人留言,那怎看怎論,有爭議就提管理員裁處。可能因你等未碰過類此被舉被封情事,而認為正當。就此次爭論,若以我往前個性,也是正式舉報你等而滿天飛,但我改了,就只請管理員處理。該致歉的是改他人留言,並致他人誤解我的人,你們同而圍之,我不意外,我以前論述,也多有各個認同者,但我現也不會,要永封我維基的當然有人,做對的事而已,這次爭論,我已整理幾點,我錯我會改,無則嘉勉,你等自問初心。沒錯 在人數上我不可能改過你等,故我述理在頁上,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維基人自會看,只問是非。你等在自由頁上贈星留言人攻,就是你們真話,那就取暖吧,剛直不需和稀,不被傷才怪,但也無妨,和你們論述超累煩,就當健腦吧。
    重申-不是沒被封少封就是完編,被封就有錯,我被錯舉錯封幾次了,有空去我討論頁看,留下紀錄 也是有趣。--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4:41 (UTC)
    若閣下不願意退一步,那麼此提報將永遠無法關閉,閣下若覺得可以沒問題,那我自不再提議。--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4:52 (UTC)
    提報何需自關,理在就不必怕眾人看論,讓維友心心評很好啊,這都可成歷史檢索,待管理員評處後,自然就關閉。--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4:59 (UTC)
    您誤會了、沒有管理員關閉不會存檔將會永遠置底。閣下將會得到更多關注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5:01 (UTC)
    沒有關閉,持續討論,不會存檔。--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5:03 (UTC)
    懇請閣下在WP:共識之下重做考量,在本地能跟您論述的可能五位以內,不過他們都在忙正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4:56 (UTC)
    多少人論都無妨,維基在述理、事實,不在粉飭,各人留的言不在辯輸贏,只求對的起初心,普世道德良知而已。--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5:03 (UTC)
    了解,既然閣下不在意,我想持續討論對社群而言也不是難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5:04 (UTC)
    閣下若有個不小心,我想討論也能更加即時,謝謝閣下對社群的體貼。--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5:09 (UTC)
  • 处理:@Chinuan12623自由雨日雖然不知道為何鬧到此地步,不幸討論屢經刪改已然亂如麻,但我還是想嘗試處理一下。希望這得以成為「王必勝」條目一連串相關問題之最終處置。就不當行為發現人(自由雨日)之提報內容而言,此案可以分為「冒用簽名」及「誹謗」兩部分處理。
    一、前者本人已有解釋在案,又當事人(Chinuan12623)已否認有冒用簽名之行為意圖,故暫且不認為有必要再行追究;若無新證據顯示再有惡意冒用,不建議繼續重複提報(另該條目之回退限制問題亦然),俾管理員及社群疲於多端奔走。與此同時,「討論頁指引」亦指出:「引用他人的言論時要準確無誤」。是以本人不避言辭冗贅,仍再度提醒當事人(Chinuan12623)往後引用他人發言時,請「明確區別」引文與自身發言,尤應避免直接抄錄簽名樣式或完整時間戳等易招致他人誤會之內容;
    二、至於後者,觀諸「王必勝」條目討論頁之相關話題——
    (一)當事人(Chinuan12623)相關發言感想,乃各方就條目內容達成共識後所發;當事人本可純就條目內容之修訂發表忠實看法(如「俟陳宗彥接受性招待案若三審定讞,條目也應移除爭議項而改為確定用詞」等語即在正常限度內),惟相關發言若干內容,固然勉強可稱客觀事實之敘述(如「刪改了至少六次本人在舉報頁之回覆內容」、「管理員未其制警,還勸我相忍」等語)或一般評論(本人認為「渠等違規擅刪他人留言還自認合理」等語得屬此類情況)云,卻執意繼續評論「再次見到維基濫舉濫警的亂象」,稱「獵喜者可再冠我很會編輯戰」、「製造了個做賊抓賊舉報」等顯然無助於討論之觀點。又此前各方已就條目內容本身儘可能自由發表看法(如「做了道德淪喪之事,不可列爭議項 ,事實就是 婚外情」、「編修理據」等話題),乃至於容許尺度較大之個人評論,迨爾後當事人作相關發言時,繼續加油添醋描述其他編者,實已毫無必要而徒增衝突爾。權衡討論公益,本人認為薏仁將之處置及自由雨日隨後之回退操作均屬合理,請當事人勿再予直接回退,乃至於在他處「復讀」,重複相關言論等。另自由雨日先前處置與之類似,不過與其連續使用模板,致於相關發言趨於破碎,不如參照薏仁將之處置,直接將整條發言節刪較為妥善,也得避免誤會為多次之針對,而加深當事人怨恨(當然效果多寡是另一回事,但至少有做比沒做好吧);
    (二)「討論頁指引」指出,移除所謂「非常明顯的人身攻擊和不文明的留言」之操作向來具有爭議,「有些使用者會不接受這樣的移除行為」,已揭示此舉並非一向暢然無阻;本人認為,當事人相關發言為社群編者之固執己見,尚不屬於明顯破壞。無論如何,若就此類議題若出現性質認定或執行爭端(某些人認為是人身攻擊、另些人認為不是者),仍宜移交社群相關討論,避免繼續直接操作而加劇衝突;又封鎖並非懲罰,Shizhao部分封鎖自由雨日於相關討論頁編輯之操作,既僅為阻絕編輯戰擴大,且對方(Chinuan12623)亦同時遭封鎖,管理員顯無偏袒特定方面之意,故本人認為其亦屬彼時情況下之合理處置(注意,此不代表「承認」當事人或何人之觀點較為正確);
    (三)討論後期迄今,顯然雙方已陷入「編輯遭回退、認為自身沒錯(「為什麼他要回退我?」「管理員為什麼不趕快封鎖對方?」)、變本加厲反擊」之向下螺旋,討論情勢持續惡化。無論雙方具體堆積對錯之份量,本人認為現有必要強行中止此一循環,俾便社群回歸正常討論氛圍,或至少有機會較冷靜審視自身態度。故在此決定先行以此案直接涉事諸方(Chinuan12623及自由雨日、Chinuan12623及Tisscherry)為對象,實施為期一週之雙向互動禁制,其範圍全同相關方針所述(尤應注意「編輯另一方使用者頁面及使用者討論頁」、「於討論中回應另一方」、「直接或間接於本站內提及評論另一方」及「於任何頁面回退另一方編輯,無論使用撤回功能或其他任何方法」等行為,均屬禁制範圍,違反者將逕予取締)。另本人不擬給予Patrickov、薏仁將等其他涉事較少方面任何禁制,但仍以個人身份誠摯希望諸位暫時遠離相關衝突;又因各方就「王必勝」條目相關內容已達成相對穩定共識,相關操作僅在於阻絕無謂之事後爭執,故不特別保護條目,但請各方約束自身行為,並切實遵守相關禁制措施。與此同時,基於「討論頁指引」總體精神,本人以個人身份望諸位往後儘可能減少更動他人發言,以大幅改動語句或排版,恐偏移評論原旨。縱使若干言論可能涉及人身攻擊或不文明,亦請考慮以直接反駁為優先,蓋社群眼睛雪亮,自能明察秋毫,直接刪除相關討論內容而攔截他人回應機會,應屬應對之最終手段;
    三、鑑於上方部分討論內容,本人認為有必要特別提醒當事人(Chinuan12623),不要屢次對管理員施壓而主張為極激烈之制裁;此實因彼於相關討論多有先入為主之跡象,無論自認理據如何堅實,亦顯然已不能全然客觀判斷情勢之對錯。尤以管理員行使權限,無能為任何人「實現正義」,僅能執行社群經健康友善之討論所得共識;若總是急於促請處分對方,其態度過於高昂或偏執,管理員可能擔憂負面影響而反不敢有所動作,結果恐仍將一事無成。故建議當事人往後參與討論,請儘量不要如此做;
    四、其餘瑣碎議題全部擱置。
    以上。本人深切明瞭相關決定並非最佳解方,亦理解此或將招致各方不滿,惟審視現有局勢,若無全面之消極處分,則難以遏止持續惡化之討論情勢,還望諸位見諒。若有任何問題,仍可在下方直接向本人提出,本人近日雖忙於俗事,仍將盡所能回覆(有必要時並得微調處置);但無論如何,還請不要繼續反駁對方!真要的話改罵我也行,拜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7日 (二) 17:28 (UTC)
    因近期若干討論,調整禁制範圍,明確認定有關此禁制「本身」之討論屬例外,效力溯及既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8日 (三) 16:39 (UTC)
    @Chinuan12623另外亦已善告當事人,往後可利用Comment withdraw模板收回特定一條全部發言,不必連同縮排一同刪除,以致若干誤解擴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9日 (四) 13: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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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2024年8月25日下午,帳號使用了不礼貌的语言,且在后续对话中继续使用不当言辞,显然违反了维基百科的相关政策(wp:CIVILwp:AGF),并未体现出改善维基百科的意愿。根据帳號在本次讨论中的行为模式,可認帳號的行为已不再符合维基百科社区的行为标准。另考量到帳號過往爭議,其行為不斷引發衝突及無改進意願,建議对帳號进行1天的封禁(基於該帳號在本次提報下方的言論內容,封禁時間可考慮增加至3周),以防止其继续引发社区冲突,并警告帳號在未来的讨论中应遵守维基百科的行为准则。如果帳號在解封后继续类似行为,请求管理员根据维基百科的相关规则考虑更长期或永久的封禁措施。

(○)快速保留 廣電總局禁限令列表為一份歷史相關條目,內容詳實,在相關領域提供了豐富有用的資訊,即使有缺點也可以慢慢改善,提刪顯無理由--枳白

不会发表意见可以闭嘴。--自由雨日

你就這樣回覆別人?--日期20220626

如果有可以回复的理由,我会针对这些理由进行回复(像这里),但如果整句话没有值得回复的地方,我自然只能那样回复。--自由雨日

我再陳述一遍,這是一則歷史資料條目,即中國大陸現代傳媒審查史,符合歷史類條目的普遍標準,相關質疑顯示出你對歷史類條目的編寫並不熟悉,提刪顯無理由--枳白

闭嘴吧。--自由雨日

@自由雨日你在陳述中體現出的不禮貌行為及強烈立場似乎並不是出於改善維基百科的動機,僅出於好奇,你是否擔心條目的潛在政治影響而選擇採取行動降低其觸及率--枳白

@枳白你在陈述中体现出的不礼貌行为及对维基百科相关方针指引、存废站务讨论等的不熟悉和漠视似乎并不是出于改善维基百科的动机,仅出于好奇,你是否出于条目的潜在政治影响而特意选择在此发表“快速保留”意见?--自由雨日

好過分--枳白

好过分。--自由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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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期封禁。-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5: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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