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身
法身(梵语:धर्मकाय,罗马化:Dharma-kāya;巴利语:धम्मकाय,罗马化:Dhamma-kāya;藏语:ཆོས་སྐུ།,威利转写:chos sku,THL:chö ku),又称自性身、真实身等[1],佛教术语,三身之一,指佛所证验的超越的真理,遍及整个法界[2]。
字义
dharma-kāya(法身)的字根由Dharma(法;巴利语为Dhamma),以及kāya(身)所组成。可以理解为“法界真如之身”、“真实身”,即大乘《大般涅槃经》所说的“常”身(常、乐、我、净)。而藏文chos sku,直译也是“真身”。
概论
缘起与发展
在《阿毗达摩》之中,已经提出法身的概念。阿毗达摩认为,释迦牟尼在八相成道后,进入无余涅槃。但是佛灭后,只是佛陀的生身消失,他所领悟的法并没有消失,法存在即佛陀存在,因此佛以法为身,称之为法身。
在大乘佛教中,进一步发挥,提出三身的概念。
如来藏学派中,以如来藏作为佛的法身,法身与心识概念合一。[3]
法身之体性
- 法身不是色法,也不是物质,没有形象,也不会有形体或形状[4],也是不可眼见的。[5]
- 法身的体性是本来清净的,也没有任何世间觉受感应的,意即没有意识及前五识的六尘觉受。[6]
- 法身是常,是不生不灭、不增不减,是本来清净的但含藏七转识染污种子。是无形无相,肉眼不可见。因依事显理故慧眼能见,能得以亲证。《宗镜录》卷40:“事能显理。用能彰体。如见波生。知有水体。”
相宗理论
参考文献
- ^ 《金光明经·疏·卷三》载:化身佛有化身、父母生身、随世间身、生身、假名身等五名称;应身佛有应身、受用身、报身、智慧佛、功德佛、法性生身等六称;法身佛有法身、自性身、真实身、如如佛、法佛等五称。 《金光明最胜王经·玄枢·卷四》载,前述之化身五名外,加上释迦佛身、二乘凡夫所见身、应身、变化身,共为九名;应身六名加上卢舍那佛身、菩萨所见身,共为八名;法身五名加上佛所见身、毗卢遮那佛身,共为七名。
- ^ 《法华文句》(卷九)下:“法身如来名毗卢遮那,此翻遍一切处。报身如来名卢遮那,此翻净满。应身如来名释迦文,此翻度沃焦。”
- ^ 吕澂《中国佛学源流略讲》〈第六讲 南北各家师说上〉:“《大涅槃经》……还提出如来藏的概念,把佛以法为身的法身思想联系到心识方面。也就是说,法身的本质不在法上,而是以心识为其本原。这就为瑜伽行一派开辟了道路,是继龙树、提婆之后,大乘学又一次重大的变化。”
- ^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3〈2 报恩品〉:“法身无形离诸相” (CBETA, T03, no. 159, p. 305, b3)
- ^ 《大方等无想经》卷5〈37 增长健度〉:“法身无像不可睹见。” (CBETA, T12, no. 387, p. 1103, a28)
- ^ “法身本来清净无受”《少室六门》卷1 (CBETA, T48, no. 2009, p. 375, a26-27)
- ^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法鼓文理学院)》【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