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存档/2015年10-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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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不属G5. 曾经根据页面存废讨论、侵权审核或档案存废讨论结果删除后又重新创建的内容,而有关内容与已删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无论标题是否相同。
重新创建之内容与之前的不同,而且没有任何遗反其他守则问题 该内容如与被删除的版本明显不同,而提删者认为需要删除,请交到存废讨论,如果提删者对此不肯定,请先联络上次执行删除的管理人员。—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太正经※♂爱我请留言 2015年9月29日 (二) 10:48 (UTC)
- 经复查确属G5,删除无误,不予恢复。--Wcam(留言) 2015年10月1日 (四) 01: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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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
- 无法接受G5。原先被删除的版本我根本不知道,除非天大的巧合,否则在下不可能编写出与之相同或非常相似的内容。
- 如果删除理由和原先版本一样是“关注度不足”([1]),也不同意,因为在下编写的内容至少提及了其人的两件事:一是此人接受采访(而且是两次,其中一次还是专访);二是因为此人支持统一而受到独派人士的“围剿”。
- 就算当前的内容仍不能彰其关注度,按照维基规则,也应等待30天后再对条目的去留做决定。
- 若管理员依然要维持原判,请把条目的源代码电邮给我,感谢。—彭鹏(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11:42 (UTC)
- 条目是我G5的。您所写版本跟已删除版本的内容基本上说的是同一件事,只是措辞和引用的来源不同。存废讨论提出的主要论点是WP:1E,加上原文删除之时已有简单提及不同政见人士的意见,所以个人觉得如果焦点依然只有那(两)件事,可以预见再交存废的结果也会一样,所以我接纳了G5。不过无论如何,我同意两个版本是有点不同的,个人建议处理的管理员也可考虑重发存废。--Lakokat 2015年9月28日 (一) 13:45 (UTC)
- 删除理由并非关注度不足,而是WP:1E。因此应建立事件条目,本人物条目不予恢复。源代码已电邮给User:彭鹏。--Wcam(留言) 2015年10月1日 (四) 01:52 (UTC)
- @Wcam:亲,WP:1E是关注度 (人物)的子项,而且本条目至少是“2E”。电邮也没收到,请重发。——彭鹏(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03:12 (UTC)
- WP:1E是生者传记的子项,而生者传记是方针,关注度 (人物)是指引。电邮已重新发送,请查收。--Wcam(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03:37 (UTC)
- @Wcam:不好意思,我看到“只因一次事件而受关注的人物条目”标题下有个“主页面:Wikipedia:关注度 (人物)”,所以误会了。电邮依然没收到。发到这里吧,贴到原代码的最下面。——彭鹏(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04:05 (UTC)
- 状态: 无效
请复原一代报人黄天鹏,删除理由并非广告,不管是百度还是中国革命人物志都有黄天鹏对新闻的贡献及撰述,维基不该没有,删除的人不了解新闻史
有关黄天鹏的关注度来说,已经成为中国大陆及台湾新闻学生必读之新闻史,大陆有许多专书是介绍黄天鹏对新闻学的贡献—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黄佩珊(对话|贡献)加入。
- 请求无效:条目正在进行版权验证,请移步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的相应段落留言说明。--Wcam(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01:15 (UTC)
- 状态: 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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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公路及附属设施关注度讨论未见共识,保留方也只是所有有关条目都放上同一堆网址便当来源,未见有个别条目主体的来源列出。最多算无共识。--Nivekin※请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14:19 (UTC)—Nivekin※请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14:19 (UTC)
- 另木臼PA、鹿儿岛收费站、坂本PA、吉松PA、音江PA、占冠PA、茶志内PA、比布大雪PA、国缝PA、丰浦喷火湾PA、秩父别PA、森小路迷你PA、尼崎迷你PA、三宅迷你PA、弁天町迷你PA、公园北分支点、渡边桥分支点、总社PA、濑户赤津PA、西湘PA、周防滩PA、志波姬PA、设乐原PA、芝浦PA、占冠PA、志村PA、和田山PA、十胜平原SA、丰富PA、丰荣SA、汤濑PA、由良川PA、汤之岳PA、座光寺PA、藏王PA等都是同一情况,请一并处理--Nivekin※请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14:23 (UTC)
- (:)回应此前已与nivekin的讨论页解释过了。页面存废的原因是关注度问题,所以保留房需要证明其关注度(而不是给出条目的参考来源)。理由中所罗列的书籍和网址,均是符合GNG要求的,可以支持关注度的来源。其中,所列书籍在其摘要中已说明其囊括的范围。如果一片论文的摘要说明了这篇论文介绍了什么,虽然无法访问其正文,依然可以支持相应的关注度,是一个道理。互助客栈中的讨论对“公路及附属设施的特别关注度”提案的确没有共识,故依照GNG来界定相应条目的关注度。在下已提供相应地符合GNG的支持性来源,而反对方也仅仅对这些材料是否可以支持关注度进行质疑,并未质疑其内容。然而认为不可以支持关注度的用户以资料库、旅游指南为理由,却将资料库和数据库混为一谈,并且将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混淆为什么来源不能支持关注度,至今未依据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提出合理的质疑,故不应首先认为上述材料不能支持相应条目的关注度问题。--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07:38 (UTC)
- (:)回应 不能以一论文的摘要说明是说日本的公路及附属设施,就当它入面有每一个日本车站厕所的详细有效介绍。提出的来源只可证明“日本的公路及附属设施”有关注度,却不是“每一个日本的公路及附属设施都有关注度”。--Nivekin※请留言 2015年9月29日 (二) 04:33 (UTC)
- 就当它入面有每一个日本车站厕所的详细有效介绍,所以每一个设施都具有关注度。--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30日 (三) 04:41 (UTC)
- 不能你当有便算吧? -Nivekin※请留言 2015年9月30日 (三) 11:32 (UTC)
- 当然不是我当啦,作为二次可靠来源人家自己讲的人家的来源里有什么,部分还有截图。--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30日 (三) 14:57 (UTC)
- 第三方书籍内容截图示例:[2][3][4][5];按WP:PSTS指定可以“用于描述性断言”的第一手来源示例:[6],内容更加丰富;而日本政府并非设施管理者,因此其来源(如[7])同样可以使用。— lssrn | talk 2015年10月1日 (四) 16:31 (UTC)
- 示例是不够的,不是说你1要每页拍照上来,但起码要指出富浦PA是那来源的那一页那一版,并确认以上所有条目都有被介绍过--Nivekin※请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09:29 (UTC)
- Lssrn也说明的差不多了。这些书是可靠来源,因为出版社承担审查、校对等工作,故不仅其正文内容可靠,封面内容亦可靠。书上说介绍了900多个PA和SA,整个日文维基可能都还没有那么多相关条目呢。--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11:07 (UTC)
- 旅游指南一向都不算可靠来源。--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0月2日 (五) 13:23 (UTC)
- Lssrn也说明的差不多了。这些书是可靠来源,因为出版社承担审查、校对等工作,故不仅其正文内容可靠,封面内容亦可靠。书上说介绍了900多个PA和SA,整个日文维基可能都还没有那么多相关条目呢。--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11:07 (UTC)
- 示例是不够的,不是说你1要每页拍照上来,但起码要指出富浦PA是那来源的那一页那一版,并确认以上所有条目都有被介绍过--Nivekin※请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09:29 (UTC)
- 第三方书籍内容截图示例:[2][3][4][5];按WP:PSTS指定可以“用于描述性断言”的第一手来源示例:[6],内容更加丰富;而日本政府并非设施管理者,因此其来源(如[7])同样可以使用。— lssrn | talk 2015年10月1日 (四) 16:31 (UTC)
- 当然不是我当啦,作为二次可靠来源人家自己讲的人家的来源里有什么,部分还有截图。--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30日 (三) 14:57 (UTC)
- 不能你当有便算吧? -Nivekin※请留言 2015年9月30日 (三) 11:32 (UTC)
- 就当它入面有每一个日本车站厕所的详细有效介绍,所以每一个设施都具有关注度。--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30日 (三) 04:41 (UTC)
- (:)回应 不能以一论文的摘要说明是说日本的公路及附属设施,就当它入面有每一个日本车站厕所的详细有效介绍。提出的来源只可证明“日本的公路及附属设施”有关注度,却不是“每一个日本的公路及附属设施都有关注度”。--Nivekin※请留言 2015年9月29日 (二) 04:33 (UTC)
- (:)回应此前已与nivekin的讨论页解释过了。页面存废的原因是关注度问题,所以保留房需要证明其关注度(而不是给出条目的参考来源)。理由中所罗列的书籍和网址,均是符合GNG要求的,可以支持关注度的来源。其中,所列书籍在其摘要中已说明其囊括的范围。如果一片论文的摘要说明了这篇论文介绍了什么,虽然无法访问其正文,依然可以支持相应的关注度,是一个道理。互助客栈中的讨论对“公路及附属设施的特别关注度”提案的确没有共识,故依照GNG来界定相应条目的关注度。在下已提供相应地符合GNG的支持性来源,而反对方也仅仅对这些材料是否可以支持关注度进行质疑,并未质疑其内容。然而认为不可以支持关注度的用户以资料库、旅游指南为理由,却将资料库和数据库混为一谈,并且将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混淆为什么来源不能支持关注度,至今未依据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提出合理的质疑,故不应首先认为上述材料不能支持相应条目的关注度问题。--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07:38 (UTC)
- (×)删除 没有第三方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保留决定非常儿戏。--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0月1日 (四) 13:48 (UTC)
- 用户切勿仅由于反对存废讨论结果,而再以旧理由提案于此。--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10:57 (UTC)
- 不时也有管理员错判的案例。--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0月2日 (五) 13:52 (UTC)
- 依照可供查证方针跟可靠来源指引并没有限制数据库、论文以及旅游指南这一类型的来源不得使用,列出于否不会影响到条目的品质,我们没有必要让编者做出一堆无理的要求,以及违反常识的方式,提报复核方违反忽略所有规则,因此同意保留方的意见以及执行保留的管理员做出“维持原判”的决定。至于做出维持原判的原因是,我去年跟J.Wong君讨论过几位长期处理关注度的用户的事情,几位朋友的行为违反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开放性决议(繁体、简体),也就是说简化方针与指引之外,制定友善的方针,不得使用严苛的条件束缚条目的发展,以及加强与用户之间沟通,这是User:Wing担任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长时在2011年5月通过的决议,理事会的决议等同于所有计划项目的方针,如果有抵触仍然以基金会决议为主。另外,错误解读方针与指引进行维基讼棍,属于严重的游戏维基百科行为,因此不要再使用这种方式扰乱社群,否则将导致封禁,谢谢您的合作。--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5年10月2日 (五) 15:30 (UTC)
- (:)回应 现要求的只是有真正指明的来源, 不能说有一本书/网站说自已收录了全宇宙所有的车站资料便把它当作是来源了。这已是可查证来源的最基本要求了。至于“数据库”是否合乎关注度,与是否属可靠来源是两个议题。--Nivekin※请留言 2015年10月5日 (一) 02:53 (UTC)
- (!)意见 似乎每次有日本或ACG相关的条目被要求存废复核,T君都会义不容辞出来护航,而且说话也颇为难听的,我怀疑这是否合理使用管理员权限。--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0月5日 (一) 04:31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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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明显非百科内容—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4日 (日) 19:11 (UTC)
- 现在我对这个条目有了一些新的看法,这个条目的主体内容其实是一个“术语列表”(en:wp:glossaries),应该可以保留。不过这个存废问题一定程度上是因user:秋意假发浓兄而起,不妨等一下他的意见。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5日 (一) 04:31 (UTC)
以下内容移动自afd
(×)删除理据:本条目在2015年9月14日曾被提删,当时结果为保留。但本条目在保留后,作者218.191.XX仍持续加入原创研究文字,请求复核保留决定。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10:29 (UTC)
- (○)快速保留,这是什么提删理由?既然有历史版本可以回退就回退到历史版本,用户持续加入原创研究就举报、封禁用户,保护页面,和删除有什么关系?--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14:37 (UTC)
- (?)疑问:阁下真的有认真研究过此条目的编辑历史才投快速保留票吗?这个页面从第一个版本就是原创研究了,即便回退到第一个版本,它还是原创研究。至于为什么我会说这个条目第一个版本就已经是原创研究,阁下可以自己去看看原作者的讨论页,有几个麻将条目的提删通知,还要我往下说吗,阁下是聪明人,应当也能看出来吧。再者,你说原作者没被封禁过吗?阁下可查查他有无被警告或举报过。我尊重阁下是前辈,不多说了,由管理员判断。--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19:53 (UTC)
- 我自己认为条目是原创研究,但是其他人不这么认为,2015/9/14存废讨论不这么认为,目前条目的状况与9/14日提删前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同。--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00:26 (UTC)
- 又来了,再说一次,阁下发言前到底有没有先查证过?任何路人,只需不用五分钟,一查编辑历史就知道,9月14日至今原作者做了几次更动?他很明显的是一点点改动打擦边球,以避免触发过滤器,引来其他维基人出手回退或提删,实质内容根本都是他所写的原创研究。从提删前、被提删到被保留至今,仍然没有任何来源,怎么会是“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同”?另外,麻烦阁下下次在我面前,不要再分什么你们我们,或者亮出前辈后辈的架子了,资深维基人这么多,不少用户我在心底是尊敬的,但阁下是我第一个公开说到这种地步的前辈。不同意的话,阁下可以投诉我“不尊重前辈”或资深维基人,请求管理员封禁我,谢谢(本想忍住不说的,但你的发言配得起前辈两字吗?)--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09:41 (UTC)
- “从提删前、被提删到被保留至今,仍然没有任何来源,怎么会是‘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同’?”,那就请你告诉我有什么不同,哪一点变差了,出现了什么新问题?原提删理由是“游戏攻略,没有任何参考,疑似原创研究。”根据WP:DRV:“用户切勿仅由于反对存废讨论结果,而再以旧理由提案于此。”,如果条目没有出现新的问题,以相同理由提交WP:DRV都是不恰当的行为,何况是以一模一样的理由重新提交一个两星期前刚刚保留的条目?WP:删除守则:“页面通过有共识的保留,除非情形有特别改变、或是有新的合理理由,1个月内不应该再次提交删除,否则这些请求将会以快速保留作结。”英文维基百科更严,是一年。主编打擦边球是态度问题,不是条目质量问题,删除不是对游戏维基规则的报复。
- 另外别怪我说话冲,因为我自己不觉得。我是学理科的学生,人际交往那一套不懂,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得罪人。--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10:08 (UTC)
- “从提删前、被提删到被保留至今,仍然没有任何来源,怎么会是‘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同’?”,那就请你告诉我有什么不同,哪一点变差了,出现了什么新问题?原提删理由是“游戏攻略,没有任何参考,疑似原创研究。”根据WP:DRV:“用户切勿仅由于反对存废讨论结果,而再以旧理由提案于此。”,如果条目没有出现新的问题,以相同理由提交WP:DRV都是不恰当的行为,何况是以一模一样的理由重新提交一个两星期前刚刚保留的条目?WP:删除守则:“页面通过有共识的保留,除非情形有特别改变、或是有新的合理理由,1个月内不应该再次提交删除,否则这些请求将会以快速保留作结。”英文维基百科更严,是一年。主编打擦边球是态度问题,不是条目质量问题,删除不是对游戏维基规则的报复。
- 又来了,再说一次,阁下发言前到底有没有先查证过?任何路人,只需不用五分钟,一查编辑历史就知道,9月14日至今原作者做了几次更动?他很明显的是一点点改动打擦边球,以避免触发过滤器,引来其他维基人出手回退或提删,实质内容根本都是他所写的原创研究。从提删前、被提删到被保留至今,仍然没有任何来源,怎么会是“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同”?另外,麻烦阁下下次在我面前,不要再分什么你们我们,或者亮出前辈后辈的架子了,资深维基人这么多,不少用户我在心底是尊敬的,但阁下是我第一个公开说到这种地步的前辈。不同意的话,阁下可以投诉我“不尊重前辈”或资深维基人,请求管理员封禁我,谢谢(本想忍住不说的,但你的发言配得起前辈两字吗?)--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09:41 (UTC)
- 我自己认为条目是原创研究,但是其他人不这么认为,2015/9/14存废讨论不这么认为,目前条目的状况与9/14日提删前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同。--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00:26 (UTC)
- (?)疑问:阁下真的有认真研究过此条目的编辑历史才投快速保留票吗?这个页面从第一个版本就是原创研究了,即便回退到第一个版本,它还是原创研究。至于为什么我会说这个条目第一个版本就已经是原创研究,阁下可以自己去看看原作者的讨论页,有几个麻将条目的提删通知,还要我往下说吗,阁下是聪明人,应当也能看出来吧。再者,你说原作者没被封禁过吗?阁下可查查他有无被警告或举报过。我尊重阁下是前辈,不多说了,由管理员判断。--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19:53 (UTC)
- @Antigng:阁下掐头去尾的扭曲有意义吗?我楼上哪句话说到报复了?存废讨论是寻求共识,不是在比赛辩论或互相攻击,我们应当要解决问题,而不是引发更多问题。起码首先得先找出共识吧,没有共识就无须讨论,直接给管理员决定。我先说说我的意见。9月14日的保留决定很明显是错误的,因为本条目抵触了WP:V和WP:OR,即三大核心方针中的两个(我自己认为是最低门槛),如果阁下认为WP:删除守则高于核心方针,那么请说出理据,东拉西扯容易跑题。没错,我现在的提删不符合删除守则,管理员大可决定维持原判,但是此一明显错误的决定不去改正,那我们还做什么维基人?这就如同先前SM君大量提删日本公路休息区条目,明明我心里知道他的理据有一定道理,但他在社群讨论时仍持续提删,所以我举报他一样。因循苟且只会让维基百科更僵化(好吧,要人不跑题,但我终于还是跑题了,我道歉先。另外,今晚很忙,再回应可能又要很久之后)--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10:34 (UTC)
- 说到底还是你“仅由于反对存废讨论结果”。如果你认为“9月14日的保留决定很明显是错误的”,可以,去WP:DRV,后者的门槛比WP:AFD高,让有经验的管理员例如User:Wong128hk和User:T.A_Shirakawa之类的做决定。就像第二审不能在原来的法院进行那样。另外我提醒一句,不符合WP:V不是删除的理由,找不到来源才是。删除守则:“彻底尝试后仍无法由可靠来源查证的条目,尤其是不符合相关关注度指引且已经挂相应模版30天的条目。”--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13:51 (UTC)
以上内容移动自afd
- 未见明显违反<<收录准则>>,不过确实缺乏来源佐证,及有原创研究之嫌。九月十四日存废议确未有详审后两个问题,即只论及有否违反<<收录准则>>。据<<可供查证方针>>及<<删除守则>>,内容长期缺乏来源或无法寻得来源均可予以删除。是故,应给予时间找寻来源,寻而未获或无所改善始作删削,短期之内着未应再试提删。鉴之,决悬模提示。三十日之内,请勿再试提删,以期迁善。--J.Wong 2015年10月5日 (一) 04:47 (UTC)
- 状态: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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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请问删除Total Swiss的原因是什么???—Edmond021(留言) 2015年10月5日 (一) 07:31 (UTC)
- @Edmond021:,页面不存在。--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5日 (一) 07:45 (UTC)
- 遣词用字均有欠客观,广告貌。--J.Wong 2015年10月5日 (一) 09:51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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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胡志颖是著名的艺术家,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是拥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位的仅有的当代艺术家之一。从中国和世界各国批评家的评论中足以显现其非凡的艺术天赋和影响力,而且这个词条在维琪百科中已经正常展示了2年以上,故当在维琪百科创建或保留“胡志颖”这个条目。—Diyiart(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11:43 (UTC)
- 遣词用字有欠中立,外连亦过多,广告貌,驳回所请。--J.Wong 2015年10月4日 (日) 14:32 (UTC)
- 能否哪些遣词用字有欠中立?以便改进,再发布此条目,丰富维基百科中文词条。谢谢。
外部链接是为了交代信息来源,以免杜撰生造之嫌,是维基百科应该有的学术态度规范。与广告无关,还望仔细审阅,再谢。—Diyiart
- 本站援引来源须从格式。重撰之时,请参考其他同类条目。--J.Wong 2015年10月5日 (一) 13:03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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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非广告或宣传—Shubert2008(留言) 2015年10月7日 (三) 01:35 (UTC)
- 明显广告宣传,不予恢复。--Wcam(留言) 2015年10月7日 (三) 02:46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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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这足球模板用于2015年至2016年法国足球甲级联赛计分模板连结用,不知道到底哪里是多余、无用的模板,没有导航价值?--Dksh1412(留言)—Crux 2015年10月6日 (二) 18:17 (UTC)
- 已恢复。--Wcam(留言) 2015年10月7日 (三) 02:47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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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该内容与被删除的版本明显不同,且已加上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谢筱枫 2015年10月1日 (四) 18:56 (UTC)
- 根据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7/26#二分之一强,删除理由为关注度不足。请根据《关注度指引》,于一周内在此提交来源,以证明维基百科可以收录该条目。不符合《关注度指引》及《可靠来源》要求的来源将不予考虑。--Wcam(留言) 2015年10月1日 (四) 22:52 (UTC)
- (*)提醒@谢筱枫:本请求等候即将满一周,如无回应,届时将做关闭处理。--Wcam(留言) 2015年10月8日 (四) 12:03 (UTC)
- 超过一周仍无回复,请求关闭。--Wcam(留言) 2015年10月8日 (四) 23:39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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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已更正内容新增得奖记录 活动记录 历史延革 也加入官网的网址照片证明 所以真的不是来打广告的 烦请再次审阅星苑康辅社—101.13.3.130(留言) 2015年10月8日 (四) 14:01 (UTC)
- 确为广告,内容亦过于杂琐,驳回—J.Wong 2015年10月9日 (五) 05:22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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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取回内容—小吉利是 2015年10月4日 (日) 13:19 (UTC)
- 请提供电邮地址以供寄送被删条目内容。--Wcam(留言) 2015年10月4日 (日) 13:40 (UTC)
- 完成。Bluedeck 2015年10月9日 (五) 06:00 (UTC)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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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资料仍在编辑中。已陆续补上相关人物的资料和经历。内容与此前被删除的相同条目将有一定程度的差异。—Takonlau(留言) 2015年10月9日 (五) 04:14 (UTC)
- 同上,请递交来源。--J.Wong 2015年10月9日 (五) 05:28 (UTC)
- 本条目之人物曾拍摄多个广告,是台湾知名百货微风的代言人,并曾参与多个著名电视节目,包括综艺玩很大(20150711和20150718)、综艺大热门(数次)、国光帮帮忙(数次,最近一集在20150929播出)、康熙来了、小燕之夜等(可参考YouTube搜寻: [8]),应能符合“独立于主题实体”之关注度要求。另,本条目之人物所属组合Breeze的另外二人均能成功发表维基条目,本条目之人物实没有不被批准的理由。原条目亦附上多方来源,故望能重新开放编辑。—Takonlau 2015年10月9日 (五) 07:30 (UTC)
- 文中既附有来源,符关注度指引,复还。--J.Wong 2015年10月10日 (六) 02:07 (UTC)
- 状态: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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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哪里有广告?请提速删者说明其理由也不回。莫名奇妙,蓝色桌子你删什么小,哪里广告说清楚啊,怎么不去看台大?—140.136.3.209(留言) 2015年10月7日 (三) 03:30 (UTC)
- Who do you think you are?--广雅 范★ 2015年10月7日 (三) 06:21 (UTC)
- 您好,我是蓝色桌子。这个条目的来源、引用新闻是可以的,不过,其中存在问题如下:
- Who do you think you are?--广雅 范★ 2015年10月7日 (三) 06:21 (UTC)
- 导言部分:没有有效介绍。
- 简介:没有有效介绍、引用第一手资料、含有不是百科全书的内容(医学院志向)、语气不中立。
- 被认定为广告主要还是源于简介部分的不中立语气和吹捧字句。其他部分内容虽非广告,但是没有实际内容而且短小,删减后会成为空白页面符合A1,故按照G11删除。本请求虽然驳回,但是您加入有效介绍、并改良叙事方法后,仍可以重新建立。如需取得原来的代码,请点击蓝色条到我的讨论页面查询。Bluedesk 2015年10月9日 (五) 06:07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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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未走完7天的版权申诉时间—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10日 (六) 07:59 (UTC)
- (!)意见:初版符合速删标准A1,而且创建者还有多个类似问题的编辑,均已被快速删除。--Lanwi1(留言) 2015年10月10日 (六) 08:10 (UTC)
- 似乎没有挂速删模板,而且“又名 《豆蔻年华》2004年9月 在北京开拍”已有明确定义了。--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10日 (六) 08:24 (UTC)
- 也没有挂copyvio。对于破坏用户大量创建页面使用大量删除并无问题。--广雅 范★ 2015年10月10日 (六) 08:26 (UTC)
- 似乎没有挂速删模板,而且“又名 《豆蔻年华》2004年9月 在北京开拍”已有明确定义了。--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10日 (六) 08:24 (UTC)
- (!)意见:初版符合速删标准A1,而且创建者还有多个类似问题的编辑,均已被快速删除。--Lanwi1(留言) 2015年10月10日 (六) 08:10 (UTC)
- 初版未侵权,无需挂copyvio,请求理由不成立。--Wcam(留言) 2015年10月10日 (六) 12:06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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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此为原创页面, 不懂为何被删—Yorklai(留言) 2015年10月11日 (日) 13:32 (UTC)
- 建立理由不明。--广雅 范★ 2015年10月12日 (一) 04:02 (UTC)
- 状态: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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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原本条目被说是复制贴上后,我用草稿页面自己再写一遍,结果被说侵权遭到删除,从头到尾完全是自己写的,没复制贴上,而且内容也是依照故事中其他两个角色的模式参考写的,也保证没有侵权,如果真的有不小心侵权的地方,我愿意改进再写。—1.163.169.104(留言) 2015年10月11日 (日) 12:12 (UTC)
- 仍值版权验证,恕无可受理。请覆于验证页。验证有结果以后,仍有异议,可再提案于此。--J.Wong 2015年10月12日 (一) 05:24 (UTC)
- 所以是要有版权验证才能成立吗
- 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9/14、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3/11/07删除--Nivekin※请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05:31 (UTC)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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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此文全是本人原创,而内容资料亦于外国极为盛行,不明白为何被删,还是需要更多资料配合?—Leungmichael(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03:02 (UTC)
- 此概念本身关注度足够,并非原创研究,条目予以恢复。惟所列参考资料不足以支撑全文,因此被认为有原创研究之虞,请补充更多参考资料。--Wcam(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00:29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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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经讨论后于今早被删除(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10/05#王源 (TFBOYS成员)),条目于两小时后被Wcam重建,明显无视讨论共识。—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0月12日 (一) 03:46 (UTC)
- (:)回应:共识是需要合并编辑历史,且原先的删除理由已不成立,因此不符合CSD G5。已另开存废讨论。--Wcam(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03:51 (UTC)
- 驳回,两版确实相差甚远,快速删除条款并不适用,续交存废讨论。合并以后,相信亦可以使社群全面了解条目沿革。--J.Wong 2015年10月13日 (二) 05:10 (UTC)
- 状态: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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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1.此为政治宣传和作秀,台联党在10月1日召开记者会声称要在立法院推动中国人权法,报道此事的只有台湾独派媒体《自由时报》、法轮功媒体、以及VOA和自由亚洲电台等特定意识形态宣传工具,并未见有其它媒体报道。2.这样的法律形式上明显违宪,立法院不可能通过。3.目前为止立法院根本没有这个的提案,我个人判断台联不可能凑足15名立委正式提案。4.按其他编辑之合并建议,相关内容已经在台联党条目加入,此条目当删除,由于以上原因不应留重定向。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18:42 (UTC)—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18:42 (UTC)
- (!)意见:1.维基百科的最低门槛是可供查证,而不是真实正确,维基百科不对任何政治议题预设立场,希望阁下谨记。有媒体报导已符合关注度门槛,阁下所举媒体都在本地维基有条目介绍,此为我投保留票理据;2.“这样的法律形式上明显违宪,立法院不可能通过”,这也不是删除理由;3.“我个人判断台联不可能凑足15名立委正式提案”同样不是删除理由;而阁下在台联党加入的编辑版本,已导致您与另位编者即将踩到3RR红线了,请两位先讨论出共识再编辑。建议阁下先详读WP:关注度与WP:删除守则--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19:04 (UTC)
- 1.“我个人判断台联不可能凑足15名立委正式提案”本身不是删除理由,“立法院根本没有这个的提案”是不是?台联既然已经召开记者会,为何不在立法院提案?2."这样的法律形式上明显违宪,立法院不可能通过"本身也不是删除理由,但既然违宪,台联为什么还要作推动这样的法案?3.“维基百科的最低门槛是可供查证,而不是真实正确”,这是很可笑的说法,可供查证的目的之一正是要保证真实正确。在特殊情况下,简单化理解“可供查证”会与其它原则冲突。比如本人指出立法院不可能通过名为“中国人权法”的法律,这是常识,但严格说也算是一种“原创”,如果没有这样的“原创”,维基将成为政治宣传的平台,显失中立。必须依靠“原创”来维护中立,恰是此条目应该删除的一个原因。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20:35 (UTC)
- 所谓“有媒体报导已符合关注度门槛”是误导的说法。这些媒体或者本身有强烈的政治立场如《自由时报》和法轮功媒体,或者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宣传工具如VOA和自由亚洲电台,这些报道本身就是一种宣传,并非可靠中立来源。中立和反面的报道根本没有,故此条目关注度也是一个问题。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20:48 (UTC)
- 我楼上不是已经说了,请阁下先详读WP:关注度与WP:删除守则?另外,每个维基人都有自己的政治立场,但是请不要将自己的立场带到条目编辑之中。阁下认为这些媒体不可靠不中立,改天有人说人民日报、新华社、环球网不可靠不中立,大家岂不是又要战成一团,最后维基百科也搞自我审查阁下就开心了?请千万不要替代读者去判断,“因为不提案”所以删除条目?“我认为立法院不可能通过”所以要删除条目,你自己觉得这种说法合理吗?还有,条目中立性也不是删除理由,如果认为条目不中立应该删除,请先去客栈提案修改方针。另外,谁跟你说可供查证方针上写着代表要保证正确的?我请问阁下,由谁来保证维基百科的正确性?查证归查证,正确归正确,这是基本逻辑概念。再说,维基百科永远没有最终版本--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22:13 (UTC)
- 人民日报和新华社都是中共的宣传机构,在一定情况下当然是不可靠的,就如同上述媒体在这件事情上不可靠一样。维基不可没有常识,这个条目是无视常识片面强调来源的典型案例,结果是任由宣传横行。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23:45 (UTC)
- 阁下既然要说常识。那我们来说说阁下有多不符合常识。阁下提删的理由是宣传,但当前版本到底是宣传了什么?你所谓的特定意识型态?本条目是中国人权法草案,所以阁下若以宣传为理由提删,以常识来想,阁下必须证明本草案有涉及宣传特定意识型态,但是阁下至今也没提出明确理据,只因为“我认为”、“我判断”就要提删,第三方的来源阁下就说不可靠不中立,这和“我猜他有偷东西,请警察抓他,说他没偷东西的人都在撒谎”有什么两样?回题。W先生和阁下也该消停了,不要闹到跟苏州和H君一样境地,最后结果是双输。条目有编辑争议,请两位先讨论出共识。--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10:33 (UTC)
- 人民日报和新华社都是中共的宣传机构,在一定情况下当然是不可靠的,就如同上述媒体在这件事情上不可靠一样。维基不可没有常识,这个条目是无视常识片面强调来源的典型案例,结果是任由宣传横行。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23:45 (UTC)
- 我楼上不是已经说了,请阁下先详读WP:关注度与WP:删除守则?另外,每个维基人都有自己的政治立场,但是请不要将自己的立场带到条目编辑之中。阁下认为这些媒体不可靠不中立,改天有人说人民日报、新华社、环球网不可靠不中立,大家岂不是又要战成一团,最后维基百科也搞自我审查阁下就开心了?请千万不要替代读者去判断,“因为不提案”所以删除条目?“我认为立法院不可能通过”所以要删除条目,你自己觉得这种说法合理吗?还有,条目中立性也不是删除理由,如果认为条目不中立应该删除,请先去客栈提案修改方针。另外,谁跟你说可供查证方针上写着代表要保证正确的?我请问阁下,由谁来保证维基百科的正确性?查证归查证,正确归正确,这是基本逻辑概念。再说,维基百科永远没有最终版本--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22:13 (UTC)
- (!)意见:1.维基百科的最低门槛是可供查证,而不是真实正确,维基百科不对任何政治议题预设立场,希望阁下谨记。有媒体报导已符合关注度门槛,阁下所举媒体都在本地维基有条目介绍,此为我投保留票理据;2.“这样的法律形式上明显违宪,立法院不可能通过”,这也不是删除理由;3.“我个人判断台联不可能凑足15名立委正式提案”同样不是删除理由;而阁下在台联党加入的编辑版本,已导致您与另位编者即将踩到3RR红线了,请两位先讨论出共识再编辑。建议阁下先详读WP:关注度与WP:删除守则--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19:04 (UTC)
- 请求无效:用户切勿仅由于反对存废讨论结果,而再以旧理由提案于此。请至其他适当页面解决编辑争议。--Wcam(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00:05 (UTC)
- (※)注意。@Wcam:换成严格符合规定的理由:讨论结束者未能正确解释讨论共识。表面上看,有主张删除的,有主张保留的,也有建议合并的;作为提删者,我已经按合并建议将有关内容加入其它条目。为何结论是保留?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01:40 (UTC)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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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管理员使用 G3 速删,但这个条目并非恶作剧,而是存在的东西。顶多建议使用关注度,但关注度条款应先挂满一个月后再提醒讨论删除,不可使用速删。关于此贴纸的新闻略举如下: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193164/ http://udn.com/news/story/6656/1209852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25/698955/—Reke(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04:08 (UTC)
- 虽曾为所毁坏,唯可回退。而且亦确有此物,不合快速删除准则,复还。--J.Wong 2015年10月14日 (三) 01:29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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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讨论结束者错误阐释存废讨论的共识;已经与结束者Lanwi1交流[9],对方坚持原来意见,故提出复核。虽然7天期满,但讨论尚在进行中,不应该关闭。表面上看讨论没有共识,但已经有意见对立双方开始支持合并,这是本讨论到目前为止的共识方向,应更加清楚地提出这一意见,进一步讨论。—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22:11 (UTC)
- (!)意见:阁下这回的意见又改成合并?但阁下在台湾团结联盟加入本条目的内容,已经被两个不同的维基人回退,阁下也已经在该条目和其他维基人发生编辑战(虽然我不知道管理员为什么没有处理)。所以,距离所谓的产生共识显然还有很大疑问。建议阁下先与回退阁下编辑的维基人讨论出双方都能接受的结论,再来提复核比较妥当,否则管理员如果按照阁下意见将条目合并,结果又产生新一波编辑战,那管理员不是很冤?我建议阁下先问问他们为何要回退你编辑的文字,要怎么样才不会再回退您的编辑,这时提合并就没太大争议。维基百科是共笔计划,一直一意孤行下去是不行的。--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22:28 (UTC)
- (:)回应合并的意见首先由outlookxp在10月7日提出,我当时就回复说“这个提议有道理,可以考虑合并”,你自己不也说“合并到相关条目,留下本条目作为重定向也可以考虑”?此外,本来支持保留的Luuva也说“话说回来,以目前的程度大概合并到台联会比较适合”。 而且如你所说,我已经在台湾团结联盟加入这一内容。至于有人回退,就让他们加入自己的版本试试看好了。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22:51 (UTC)
- (!)意见:阁下这回的意见又改成合并?但阁下在台湾团结联盟加入本条目的内容,已经被两个不同的维基人回退,阁下也已经在该条目和其他维基人发生编辑战(虽然我不知道管理员为什么没有处理)。所以,距离所谓的产生共识显然还有很大疑问。建议阁下先与回退阁下编辑的维基人讨论出双方都能接受的结论,再来提复核比较妥当,否则管理员如果按照阁下意见将条目合并,结果又产生新一波编辑战,那管理员不是很冤?我建议阁下先问问他们为何要回退你编辑的文字,要怎么样才不会再回退您的编辑,这时提合并就没太大争议。维基百科是共笔计划,一直一意孤行下去是不行的。--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22:28 (UTC)
- 原讨论7人主张保留,4人主张删除,其余意见皆为少数,保留共识明显,管理员阐释存废讨论共识无误。警告User:Bigtete请勿在没有新证据的前提下反复提交相同请求,否则将视作扰乱。--Wcam(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23:06 (UTC)
- 共识从来都不是数人头的。所谓7人主张保留,其中“秋意假发浓”主张暂时保留,但也同意合并,Luuva后来认为合并比较合适。讨论之目的是通过道理来说服对方,合并能得到意见相反的编辑的支持显然是有说服力的。你以数人头方式来决定共识,我完全不认同。且讨论还在进行中,根本不应该关闭。不过维基并无进一步复核程序,暂时只能如此。另外,本人第一次提复核并未注意到相关规定,第二次以“讨论结束者错误阐释存废讨论的共识”为理由,且在申请前与讨论结束者先行沟通,完全符合规定。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00:13 (UTC)
- 等等,别拉我来背书。我刚看自己编辑纪录,分明投的是暂时保留不是合并票,我是说或可合并到相关条目,怎会变成我同意合并了?再说,阁下的编辑已引发编辑战,按理讲阁下也应先和回退阁下编辑的维基人先讨论,怎会是一再提复核?说白了,阁下至今也没提出有力理据说清楚到底为什么要删,闹了这一轮下来,你还是没有回答问题。如果你认为条目内文有宣传你所谓的意识形态,那么可以和原作者讨论如何改善。维基人政治立场各有不同,互相尊重才能继续编辑,你怎不先和原作者讨论,难道打算换到听你话照办的管理员才肯罢休?--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01:07 (UTC)
- 你的原文:“暂时保留:提删人说此条目符合G11,我读了半天也不觉得像宣传文,当前版本在宣传什么我看不出来,法轮功或台联党,还是中国人权很差?不过,这并不是现行法律,分类错了。另外,每年台湾各政党提出的草案多如牛毛,但能通过者少。所以合并到相关条目,留下本条目作为重定向也可以考虑。”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02:07 (UTC)
- 所以,这等于我同意合并?你怎不想我为何是投暂时保留票,不直接投合并票?对了,忘了跟阁下说一件事,拉我背书通常会造成反效果XD。你还是先跟原作者讨论吧,再附带说句,其实管理员对你够宽容的。--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04:47 (UTC)
- 你的原文:“暂时保留:提删人说此条目符合G11,我读了半天也不觉得像宣传文,当前版本在宣传什么我看不出来,法轮功或台联党,还是中国人权很差?不过,这并不是现行法律,分类错了。另外,每年台湾各政党提出的草案多如牛毛,但能通过者少。所以合并到相关条目,留下本条目作为重定向也可以考虑。”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02:07 (UTC)
- 等等,别拉我来背书。我刚看自己编辑纪录,分明投的是暂时保留不是合并票,我是说或可合并到相关条目,怎会变成我同意合并了?再说,阁下的编辑已引发编辑战,按理讲阁下也应先和回退阁下编辑的维基人先讨论,怎会是一再提复核?说白了,阁下至今也没提出有力理据说清楚到底为什么要删,闹了这一轮下来,你还是没有回答问题。如果你认为条目内文有宣传你所谓的意识形态,那么可以和原作者讨论如何改善。维基人政治立场各有不同,互相尊重才能继续编辑,你怎不先和原作者讨论,难道打算换到听你话照办的管理员才肯罢休?--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01:07 (UTC)
- 共识从来都不是数人头的。所谓7人主张保留,其中“秋意假发浓”主张暂时保留,但也同意合并,Luuva后来认为合并比较合适。讨论之目的是通过道理来说服对方,合并能得到意见相反的编辑的支持显然是有说服力的。你以数人头方式来决定共识,我完全不认同。且讨论还在进行中,根本不应该关闭。不过维基并无进一步复核程序,暂时只能如此。另外,本人第一次提复核并未注意到相关规定,第二次以“讨论结束者错误阐释存废讨论的共识”为理由,且在申请前与讨论结束者先行沟通,完全符合规定。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00:13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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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智云这个词条,是智云官方编辑的,- -怎么会出现侵权,请问下是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么,还是说反了规则上的错误,希望管理员指出,谢啦?—Wsad6(留言) 2015年10月15日 (四) 06:55 (UTC)
- @Wsad6:,请参考Wikipedia:请求版权许可的做法。另,这个条目不只是侵权,写作风格也完全不符合百科全书要求,例如“智云由一群爱好摄像,追逐梦想,年轻、有朝气、有激情的创客青年,志在追求铸就完美影像,打造用户体验一流的只能云台”,完全就是广告,有违于收录方针。--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15日 (四) 07:33 (UTC)
- 理由同Antigng,驳回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0月15日 (四) 11:50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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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这是消费者保护团体 是保护消费者及正派经营业者 是公正第三方—DQPA(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06:47 (UTC)
- (:)回应,我想阁下仍旧不了解删除原因,望管理人员驳回。--火车书呆 Flow论 · 临论 · 贡 2015年10月15日 (四) 14:03 (UTC)
- 确为广告,驳回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0月15日 (四) 14:38 (UTC)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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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我是原文在百度百科上的版权所有者,我授权该文在维基上发表—Zidu reading(留言) 2015年10月16日 (五) 01:24 (UTC)
- 百度百科的版权方针与维基百科不同。请问@Zidu reading是否授权该文以CC-BY-SA3.0方式发表?-- Billy talking to HK People贡献 2015年10月16日 (五) 01:25 (UTC)
- @Billytanghh 是的,授权该文以CC-BY-SA3.0方式发表。
- 之前发过一封授权信给 [email protected], 为 [Ticket#2015100810000911]。
- 参看Talk:脱水元,2015100810000911。Jimmy打回的(话说我这时改状态没事吧)...--Stang 2015年10月16日 (五) 12:45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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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这是正确的来源,不是做个人宣传。红大牛是一名在15岁拥有自己网络电台。并且在18岁就是一名资深幕前幕后的电台操作,我希望Wikipedia能够明白我的问题。谢谢。—Danielbigcow(留言) 2015年10月16日 (五) 14:41 (UTC)
- 确为广告,驳回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0月16日 (五) 14:45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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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记事本被破坏—Hang9417(留言) 2015年10月17日 (六) 09:59 (UTC)
- 完成--Lakokat 2015年10月17日 (六) 10:02 (UTC)
- 以后最好列明非自由版权档案在哪个条目使用,以便于管理员检查。--Lanwi1(留言) 2015年10月17日 (六) 10:21 (UTC)
- 可用Google搜索器的页面存档。--Hang9417(留言) 2015年10月18日 (日) 05:35 (UTC)
- 以后最好列明非自由版权档案在哪个条目使用,以便于管理员检查。--Lanwi1(留言) 2015年10月17日 (六) 10:21 (UTC)
- 完成--Lakokat 2015年10月17日 (六) 10:02 (UTC)
- 状态: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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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请问介绍台中公车有错吗?其他路线都ok,为何就只有158路不行? 还是说我文法有错?麻烦说明一下原因!—陈隽儒(留言) 2015年10月8日 (四) 14:22 (UTC)
- 此页未符《关注度指引》。请按前列指引递交来源。--J.Wong 2015年10月9日 (五) 05:26 (UTC)
- 本条目皆参考官方资讯编辑.. 翻阅全航客运官网的首页可得158路的历史:http://chbus.myweb.hinet.net/index.html ;路线图:http://chbus.myweb.hinet.net/images/158-map.jpg ;时刻表:http://citybus.taichung.gov.tw/tcbus2/GetTimeTable1.php?useXno=1&route=158 这样OK嘛?我不是乱编的,内容都是有根据的...--陈隽儒(留言) 2015年10月9日 (五) 12:16 (UTC)
- 请详阅指引,来源需独立于主题。--J.Wong 2015年10月10日 (六) 01:53 (UTC)
- 独立于主题?请问是不可以用全航客运自己的资讯吗? 另外,台中市公车其他一堆路线都可以建立条目成功,连载客率超低的39路都OK,为何158不行?158也算是一条蛮重要的路线欸...--陈隽儒(留言) 2015年10月10日 (六) 11:34 (UTC)
- 管理员的意思是请阁下先参看wp:关注度。--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0日 (六) 20:25 (UTC)
- 久未回复,关闭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0月19日 (一) 19:19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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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本条目为本人自行翻译,并非直接复制机器翻译。—Yangwenbo99自由 2015年10月18日 (日) 05:21 (UTC)
- 抱歉,唯行文生硬,着不宜刊此,驳回。--J.Wong 2015年10月20日 (二) 20:17 (UTC)
- 状态: 并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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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合并至八王子IC,不符合关注度的内容应将条目内容合并到另一篇主题范围更广的条目中去—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18日 (日) 17:27 (UTC)
- 所言有理,并兼。--J.Wong 2015年10月20日 (二) 20:27 (UTC)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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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词条中的参考资料不乏权威,且网上有大量资料可考,可作名词人传记,绝不可能是“广告宣传”—Cytooth(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01:39 (UTC)
- 复还,并非广告宣传,但条目亟需修正以符合百科全书格式。--Wcam(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03:07 (UTC)
- 状态: 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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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没有合格来源,主留方没有提出理据—Nivekin※请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04:02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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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内容对此公司的描述皆为事实,无夸大或广告之嫌疑,被判定为广告感到相当疑惑,若是觉得内容太少..因为是新手很多功能还不知道怎么用,像要标注资料来源,找半天都找不到阿阿吴新光(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00:45 (UTC)>—吴新光(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00:45 (UTC)
- 因为留了电话和网站,所以被看做宣传。此外,几乎没有有效介绍。其中员工人数信息不属于百科全书内容,因为这是一个会变动的数目。如果要再建条目,至少要拿出一些可写的东西来。Bluedeck 2015年10月21日 (三) 00:48 (UTC)
- 确为广告,驳回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4:18 (UTC)
- 状态: 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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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己附开拍参考, 为什么还要删去? [10]—Tw drama(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03:43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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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神云科技(MiTAC Computing Technology Corp.)为原神达电脑的云端运算产品事业群,2013年9月12日,神达电脑换股成为神达投控,并进行组织重组,将旗下业务分为2事业体,分别是以行动通讯产品为主的神达,旗下包括智慧移动设备和云端服务的SoLoMo (Social, Local, Mobile)营运体,以及服务器等云端相关业务的神云科技。希望可以重新编辑该条目,谢谢!—Roger JK 2015年10月22日 (四) 08:21 (UTC)
- 条目删除原因为侵犯著作权,因此不能恢复其内容,但请用自己的话重新编写条目。请参见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Wcam(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5:36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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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无商业性质,民间社团,旨在宣传民主意识—Datura Portugal(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7:43 (UTC)
- 行文风格确为广告,请按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重撰。--Wcam(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8:00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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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此条目曾经在2014年2月4日存废讨论提删,理由为过期小小作品,现在可由en:Remicourt, Belgium来改写并扩充小小作品。—Steven (S.K.C) @Message... 2015年10月9日 (五) 06:44 (UTC)
- 阁下是否愿承诺扩充?--J.Wong 2015年10月10日 (六) 02:10 (UTC)
- 可以的,会依照英文版来翻译此条目。--Steven (S.K.C) @Message... 2015年10月10日 (六) 02:32 (UTC)
- 现暂还两周,届十月廿六日,时再定去留。--J.Wong 2015年10月12日 (一) 05:17 (UTC)
- 已超越小小作品标准,结。--Wcam(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4:49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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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符合网络内容关注度议题:
- 1.获得活动通鉴门户网站编辑专栏报导http://blog.accupass.com/space-wenshui.html,具直接、详细地讲解主题内容,符合关注度之有效介绍
- 2.获得快点TV网络媒体专栏报导http://gotv.ctitv.com.tw/2015/10/100842.htm,具直接、详细地讲解主题内容,符合关注度之有效介绍
- 3.欣音乐网络媒体报导http://solomo.xinmedia.com/music/14288-wenshui—We8866go(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7:01 (UTC)
请依据可靠来源重撰。--Wcam(留言) 2015年10月28日 (三) 17:55 (UTC)
谢谢您,已依据可靠来源重新撰写 文水艺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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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新手.在编辑何洁柔.所写的条例都有附证明来源.但我不懂是哪边出错.变成宣传网页 我只是单纯叙诉何洁柔资料.也不是营利的公司.怎么会变广告宣传.可否请管理员回复.或帮忙建立此界面.让我有个模式可以正确下去编辑.我已经询问了很多次.可否麻烦给我各回复跟如何解决的办法.做出正确的页面.拜托了.谢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何家育(对话|贡献)加入。
- 请根据《关注度指引》,于一周内在此提交来源,以证明维基百科可以收录该条目。不符合《关注度指引》及《可靠来源》要求的来源将不予考虑。--Wcam(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4:07 (UTC)
你好管理员.何洁柔已经参加戏剧演出多部.这是在维基搜循的到的连结界面.请参考.如有错误再麻烦教教我.我是新手.谢谢唷! https://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6%90%9C%E7%B4%A2/%E4%BD%95%E6%BD%94%E6%9F%94 --安沂(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4:15 (UTC)
- 维基百科本身并不符合《可靠来源》的要求。请详细阅读《关注度指引》,查找符合要求的来源。--Wcam(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5:33 (UTC)
- 未能于一周内提交符合要求来源证明关注度,关闭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0月29日 (四) 16:13 (UTC)
你好这是何洁柔FB连结:https://www.facebook.com/530Angel/?ref=hl 可证明来源.在请管理员查看一下.谢谢 电影戏剧:楼下的房客.多桑(电视剧).新世界(电视剧).火车情人Memory.铁狮玉玲珑 (电影).超级伙伴.莫非,这就是爱情都有参加 附上新闻连结.请管理员查看.谢谢唷!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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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为台湾名命理老师,活耀于媒体,因为自己对命理很有兴趣,但一直看到其他命理老师可以查询,但林老师却没有,所以想协助来开一个版,供想知道的人可以查询—DDlin(留言) 2015年10月27日 (二) 09:44 (UTC)
- 条目过于简短,不予恢复。--Wcam(留言) 2015年10月30日 (五) 17:17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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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李健长老为台湾传道人,担任台湾数个基督教机构及欧洲西班牙神学院的负责人,在台湾及欧洲华人基督教圈俱有一定的影响力,其所负责在台湾及西班牙的机构也俱有相当重要性。本条目是因为常有海内外人士想了解李健本人及其负责之机构,因而编辑此条目。敬请保存此条目。若有需要修改之处,也请不吝指示。—Kelly C. Li. Chang(留言) 2015年10月30日 (五) 04:34 (UTC)
- 条目文字完全是宣传性新闻稿风格,因此条目不予恢复。请注意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内容应依据中立的观点编写。--Wcam(留言) 2015年10月30日 (五) 17:24 (UTC)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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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派翠莎”并非错误译名,已有媒体报导的时候使用此译名。— 天秤P 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2:41 (UTC)
- 复还。--Wcam(留言) 2015年10月30日 (五) 17:34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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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已播放。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yW4ZGRRELg
- https://hk.movies.yahoo.net/movie/details/27041-%E5%A3%B9%E7%8D%84%E5%A3%B9%E4%B8%96%E7%95%8C%EF%BC%9A%E9%AB%98%E7%99%BB%E9%97%8A%E5%B0%91%E8%B8%8E%E7%9B%A3%E6%97%A5%E8%A8%98III%E7%B4%9A%E7%89%88—119.247.158.101(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1:01 (UTC)
- 条目过于短小,不予恢复。--Wcam(留言) 2015年10月30日 (五) 17:35 (UTC)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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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管理员你好.因我是新手编辑.可能格式语气不对.造成误会.但真的非广告.只想单纯编辑何洁柔页面.附上何洁柔新闻连结可证明的来源.在请管理员查看一下.谢谢唷!
- 女人30情定水舞间 http://news.ltn.com.tw/news/entertainment/paper/766824
- 青春好7淘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403005190-260404
- 童星介绍 http://m.niusnews.com/index.php/mobile/view/24778?fromWeb=1
- 楼下房客 http://star.ettoday.net/news/576465
- 何洁柔FB连结:https://www.facebook.com/530Angel/?ref=hl—何家育(留言) 2015年10月31日 (六) 13:50 (UTC)
--何家育(留言) 2015年10月31日 (六) 13:50 (UTC)
- @Jimmy Xu 这个版本什么都没有,只是罗列了一些演出的作品,为什么是广告?--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31日 (六) 13:57 (UTC)
- 实际存在的历史版本里没有一个是没有首段的。--Jimmy Xu 论 2015年10月31日 (六) 23:17 (UTC)
- 1、3仅有简单提及,并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中“有效介绍”的要求,2中并无提及“何洁柔”,5不符合《可靠来源》的要求。4是否符合“有效介绍”较难界定,在下倾向于认为其符合要求,欢迎其他用户表达意见。--Wcam(留言) 2015年10月31日 (六) 14:02 (UTC)
- (!)意见:3.非可靠来源,跳过不讨论,其余意见与Wcam君同。至于来源4的部分,详读之后,内容为提及何洁柔有参与该部电影演出,属于非重要配角(参见楼下的房客#演员阵容)。另外有个问题:本条目人物,根据Wikipedia:人物收录准则,显然不符合重要配角的定义,但该指引亦称,“不合者亦可收录,毋须特意删除”,是否复还有模糊空间,仍应由管理员判断。
结论:从申请人所附来源综合来看,本条目人物为一名童星,有上过电视节目,已证实此人存在,符合最低门槛WP:V;但我没看过本条目被删除前最终版本,不确定是否符合关注度指引,若仅从申请人所附来源来看,个人认为是不符合的,因为都属于报导中被附带提及的部分,而非焦点。所以,可能等她作为新闻报导主角时再收录会更好。--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31日 (六) 18:57 (UTC) - 非明显广告,唯连结过多,乃复还,并去连结。疑违关注度者,请按关注度指引处理。--J.Wong 2015年11月1日 (日) 02:25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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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此页面的存废讨论关闭,并不符合Wikipedia:关闭删除投票指南#关闭投票的适用中的任一理由,请求管理员直接判断存废,或发还存废讨论。—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31日 (六) 21:18 (UTC)
- 现版再无广告问题,而存废议后段亦有两名用户以为可以,是故未见该次结案有何问题,乃驳回所请,续其所决。--J.Wong 2015年11月1日 (日) 02: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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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难道连幽默都不可以了?存废讨论中,明显未达成共识,书生君即删除,确定是正确的?恳请发回讨论或就地复还。—火车书呆 Flow论 · 临论 · 贡 2015年11月1日 (日) 08:29 (UTC)
- 君所言者,无可厚非,存废议亦确有异议,事前亦无共识规范,亦未至于即刻做成混乱,乃还。不过,亦不禁要问一句,是否高悬“幽默”就可以犹如“丹书铁券”?--J.Wong 2015年11月1日 (日) 09:12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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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能否恢复我的使用者:周辰达?我是这个账号的管理人,上传的资料都是经过周辰达本人的同意,及他要求我帮他上传的—周辰达(留言) 2015年11月3日 (二) 07:12 (UTC)
- 页面内容违反Wikipedia:使用者页面规定,驳回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1月3日 (二) 14: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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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他最近受到的关注有变高很多喔~ 他的FB粉丝页 https://www.facebook.com/officialspexialwayne?fref=nf—114.47.168.150(留言) 2015年10月24日 (六) 21:59 (UTC)
- 请根据《关注度指引》,于一周内在此提交来源,记录其独立于SpeXial的活动,以证明维基百科可以为其单独建立条目。不符合《关注度指引》及《可靠来源》要求的,以及并非记录其独立于SpeXial的活动的来源将不予考虑。--Wcam(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7:56 (UTC)
- 已逾一周,未能给出来源,关闭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1月4日 (三) 12:41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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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并未存在不符合维基百科条目创建规则的内容—GSADA(留言) 2015年11月5日 (四) 09: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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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演出多部戏剧作品,另可参考苏品杰! 已经有足够关注度成立,也有多次成立纪录。—Zenk0113(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2:22 (UTC)
- 请根据《关注度指引》,于一周内在此提交来源,以证明维基百科可以收录该条目。--Wcam(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7:54 (UTC)
以下为作品列表! 足够证明有相当的关注度
- 拜金女王 (← 连结 | 编辑)
- 旋风管家 (电视剧) (← 连结 | 编辑)
- 我爱美金 (← 连结 | 编辑)
- 美味人生 (← 连结 | 编辑)
- Z-108弃城 (← 连结 | 编辑)
- 云顶天很蓝 (← 连结 | 编辑)
- 听见心的声音 (← 连结 | 编辑)
- 萌学园角色列表 (← 连结 | 编辑)
- 爱情来了,请打卡 (← 连结 | 编辑)
- 幸福寻宝站 (← 连结 | 编辑)
- 生命花园 (← 连结 | 编辑)
- 刺猬男孩 (← 连结 | 编辑)
- 真爱配方 (← 连结 | 编辑)
- 逆光青春 (← 连结 | 编辑)
- 大红帽与小野狼 (← 连结 | 编辑)
- 心和万事兴 (← 连结 | 编辑)
- 幸福好简单 (← 连结 | 编辑)
- 美人龙汤 (← 连结 | 编辑)
- 大英家之味 (← 连结 | 编辑)
- 港都 (← 连结 | 编辑)
- 父与子 (民视电视剧) (← 连结 | 编辑)
- 终极一班2 (← 连结 | 编辑)
- 爱情女仆 (← 连结 | 编辑)
- 小站 (电视剧) (← 连结 | 编辑)
- 变身 (电影) (← 连结 | 编辑)
- 我的穷爸爸 (← 连结 | 编辑)
- 我的富爸爸 (← 连结 | 编辑)
- 路长情更长 (← 连结 | 编辑)
- 黑白 (电影) (← 连结 | 编辑)
- 喜欢·一个人 (← 连结 | 编辑)
- 打喷嚏 (电影) (← 连结 | 编辑)
- 一个角落 (← 连结 | 编辑)
- 听见天堂鸟 (← 连结 | 编辑)
Zenk0113(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07:34 (UTC)
- 维基百科本身并不符合《可靠来源》的要求。请详细阅读《关注度指引》,查找符合要求的来源。--Wcam(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3:23 (UTC)
- 未能于给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据,关闭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1月5日 (四) 21:09 (UTC)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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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我以人格保证这个条目完全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根本不是复制粘帖的。试想我匿名活跃这里多年,岂能不知道什么叫侵权?所谓“侵犯版权”,我甚至连“侵犯”哪篇文章的版权都不知道,没有任何人通知我,就被管理员T.A Shirakawa给删了!我即便现在想修正到你们所谓的“不侵犯版权”,现在连草稿都没有叫我怎么改?恳请管理员重新复核侵权,也算是对我辛勤贡献的交代。即便真的认为侵权,也麻烦先暂时恢复页面一段时间,并且指明缘由,我好改进一下文章内容。不然实在太泄气,真的没法继续在这里贡献。--122.90.86.108(留言) 2015年11月5日 (四) 15:23 (UTC)
- 本条目于2015年9月15日 (二) 10:41由User:Techyan认定其文字与百度百科同名条目雷同并标记侵权。经复查,二者并无明显雷同之处,故复还。--Wcam(留言) 2015年11月5日 (四) 16:19 (UTC)
- 感谢管理员Wcam的重审,我先前说话有些冲动了。--122.90.102.186(留言) 2015年11月6日 (五) 10:04 (UTC)
@Wcam:你们说的我竟无言以对。--Techyan(留言) 2015年11月7日 (六) 02:49 (UTC)
- 头衔相同很正常。--Antigng(留言) 2015年11月7日 (六) 16:01 (UTC)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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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珠海市最主要的公共交通线路之一,理据如下:
*珠海市交通局、档案局. 《珠海市1979—1999年公共交通发展史》第11页. 广东人民出版社. 1999.
*陈健雄. 《珠海年鉴1999》第212-226页:交通篇——主要公共汽车线路. 珠海出版社. 1999-10. ISBN 7806076263.
—浪漫情怀(Talk) 2015年10月27日 (二) 06:55 (UTC) - 线下来源不易判定是否符合通用关注度指引,因此依存废复核方针,在此征询社群意见。--Wcam(留言) 2015年10月30日 (五) 17:32 (UTC)
- 请简述来源所载内容及提述相关篇幅如何。--J.Wong 2015年10月31日 (六) 10:49 (UTC)
- 请简述原文记载了哪些方面的信息及篇幅如何,或张贴至第三方网站并给出链接。请勿直接在此张贴原文。下同。--Wcam(留言) 2015年11月4日 (三) 12:40 (UTC)
- (:)回应:原文讲述了线路的开通日期、历史沿革、当时线路走向及重要性,约500字。--浪漫情怀(Talk) 2015年11月4日 (三) 16:50 (UTC)
- 既有来源,符《关注度指引》,乃还。--J.Wong 2015年11月9日 (一) 08:31 (UTC)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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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珠海市最主要的公共交通线路之一,理据如下:
*珠海市交通局、档案局. 《珠海市1979—1999年公共交通发展史》第12页. 广东人民出版社. 1999.
*陈健雄. 《珠海年鉴1999》第212-226页:交通篇——主要公共汽车线路. 珠海出版社. 1999-10. ISBN 7806076263.
—浪漫情怀(Talk) 2015年10月27日 (二) 06:58 (UTC) - 线下来源不易判定是否符合通用关注度指引,因此依存废复核方针,在此征询社群意见。--Wcam(留言) 2015年10月30日 (五) 17:32 (UTC)
- 请简述来源所载内容及提述相关篇幅如何。--J.Wong 2015年10月31日 (六) 10:50 (UTC)
- 既有来源,符《关注度指引》,乃还。--J.Wong 2015年11月9日 (一) 08:36 (UTC)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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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珠海市最主要的公共交通线路之一,理据如下:
*珠海市交通局、档案局. 《珠海市1979—1999年公共交通发展史》第14页. 广东人民出版社. 1999.
*陈健雄. 《珠海年鉴1999》第212-226页:交通篇——主要公共汽车线路. 珠海出版社. 1999-10. ISBN 7806076263.
—浪漫情怀(Talk) 2015年10月27日 (二) 07:02 (UTC) - 线下来源不易判定是否符合通用关注度指引,因此依存废复核方针,在此征询社群意见。--Wcam(留言) 2015年10月30日 (五) 17:32 (UTC)
- 请简述来源所载内容及提述相关篇幅如何。--J.Wong 2015年10月31日 (六) 10:50 (UTC)
- 既有来源,符《关注度指引》,乃还。--J.Wong 2015年11月9日 (一) 08:36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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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该人士为动作电影介著名的人物,亦在imdb及香港影库上有记载,并不是广告,只是指出该人士在电影工作中担任过的角色及工作岗位,希望能够取消铲除动作及提出敏感部分的建议—Casparkeung(留言) 2015年11月4日 (三) 06:55 (UTC)
- 百科之内,众文风格应当一致,以树权威。请参阅《格式手册》,修改格式,以免立异。请勿过度罗列外连。英文亦须翻译。遣词用字须客观,须附来源。此文瑜不掩瑕,驳回所请。--J.Wong 2015年11月9日 (一) 08:56 (UTC)
- 状态: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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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公众组织—Horkykwok(留言) 2015年11月9日 (一) 15:52 (UTC)
- 请求无效,此条目正在快速删除流程之中,目前并未删除,因此无法处理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1月9日 (一) 16:01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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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香港服务机构—Horkykwok(留言) 2015年11月9日 (一) 15:54 (UTC)
- 遣词用字有欠客观,快速删除无误,驳回所请。--J.Wong 2015年11月10日 (二) 14:24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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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不知道为什么被删除?—Tncnnews(留言) 2015年11月13日 (五) 15:27 (UTC)
- (G11: 广告或宣传) Zenk0113(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5:09 (UTC)
- 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5:25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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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一位教授,请告知须修正部分—SIAO-FONG 2015年11月12日 (四) 08:39 (UTC)
- 阁下作为注册用户,为何仍要使用假名提交复核[11]。--Thomas.Lu(留言) 2015年11月15日 (日) 06:38 (UTC)
- 请使用中立的观点重撰,避免使用宣传字句。参见Wikipedia:不要华而不实。--Wcam(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5:29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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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Nivekin以“曾经根据页面存废讨论、侵权审核或档案存废讨论结果删除后又重新创建的内容,而有关内容与已删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无论标题是否相同。”为由删除此条目。
惟早前之王子豪条目为讲述一名于1993年出生的艺人,而本人编辑之王子豪条目为讲述一名1994年出生的足球运动员。两者之内容毫无闗系。—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太正经※♂爱我请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1:41 (UTC)
- 快速删除请求此刻尚未有结果,因此本存废复核请求暂时无法处理。如阁下不同意快速删除的理由,应在条目使用{{hangon}}模板说明反对理由。--Wcam(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5:16 (UTC)
- 已处理。--Wcam(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5:47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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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请求恢复页面, 可提供更多参考证明,联络电邮为[email protected]。—121.202.93.92(留言) 2015年11月12日 (四) 18:22 (UTC)
- 条目过于短小,不予恢复。--Wcam(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6:01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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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想建立此内容才知道此名字曾被其他人在2005年删除—Zhangminyu(留言) 2015年11月17日 (二) 10:41 (UTC)
- 当时是因为条目侵权被删除,您可以直接创建条目。如果您是希望查看当时的内容,因为侵权问题恕无法提供。--Lakokat 2015年11月17日 (二) 11:12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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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关注度补充
- 依据《关注度指引》,以上来源中1不符合“独立于主题实体”的要求,2、4不符合“有效介绍”的要求,3不符合“可靠”的要求。未能提出新的符合要求的来源证明关注度,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1月17日 (二) 15:06 (UTC)
- 状态: 转介至存废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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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建立页面只是对基金会进行简单介绍,且有相关参考资料,没有刻意宣传及广告成分。Cinderella028(留言) 2015年11月13日 (五) 02:23 (UTC)
- 未见明显宣传字句,但鉴于条目内容过于依赖第一手来源,以及未见该主题符合《关注度指引》,仍不排除宣传疑虑,因此转交存废讨论。--Wcam(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6:06 (UTC)
- 谢谢,已在条目中加入更多第三方参考资料来源。该基金会是香港区内为数不多且知名度较高的艺术基金之一,因此受关注度应该不低。Cinderella028(留言) 2015年11月18日 (三) 04:00 (UTC)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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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明显不符合a1,是个关注度重定向—Antigng(留言) 2015年11月17日 (二) 15:06 (UTC)
- 复还。--Wcam(留言) 2015年11月17日 (二) 15:21 (UTC)
- 完成--Wcam(留言) 2015年11月18日 (三) 13:09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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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该贴内容是公司背景资料,并没涉及不良内容—Tarus sun(留言) 2015年11月18日 (三) 07:55 (UTC)
- (复核目标应为Nep集团)并无不良内容,惟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条目为广告,恕难收录。--Lakokat 2015年11月18日 (三) 13:16 (UTC)
- 状态: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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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查阅内容,并无广告之意涵,为一台湾知名教育学者之介绍。—Tongue0104(留言) 2015年11月10日 (二) 09:57 (UTC)
- 末版所载确如广告,快速删除无误。之前数版,经存废讨论议决或肇于兹,请提交来源,以证其符《关注度指引》。--J.Wong 2015年11月10日 (二) 14:28 (UTC)
- 候复良久,尚无回应,结以待续。--J.Wong 2015年11月19日 (四) 00:54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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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索取最后版本(源代码形式)—Dabao qian(留言) 2015年11月19日 (四) 15:52 (UTC)
- 完成,Template:演员资讯框的源码已发到您的邮箱,如果真的是要讨论页的源码欢迎再申请。--Lakokat 2015年11月20日 (五) 02:46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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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Dabao qian(留言) 2015年11月20日 (五) 05:05 (UTC)
- 完成,已发到邮箱。但始终是两个不同的模板,合并存档可能会很乱,请小心处理。--Lakokat 2015年11月20日 (五) 05:10 (UTC)
索取最后版本。我所需要的是讨论页的源码,因合并此模板时未将旧有讨论内容存档。—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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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这篇文案是我们所为变性歌手锺洁希整理的,除了放在维基百科之外,也把他放在了洁希的官方网站作为人物介绍。因此之前曾收到告示说这篇文章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后来我们就选择了把版权捐献给维基百科,我们已在原来发表的页面上加注声明,而且也寄送授权邮件给维基百科,可是尚未收到任何的帮助或消息。因此我们想申请复核我们的页面。以下附上几张照片关于整个过程。
请到被疑似相同的网页查看捐献版权注明: http://www.jessiechung.com/zh-hant/biography/—Dannishi(留言) 2015年11月21日 (六) 07:08 (UTC)
- (!)意见,关注度足够,但是语气有问题。--Antigng(留言) 2015年11月21日 (六) 10:13 (UTC)
- 对不起,中文不好,若语气不对,请原谅。--Dannishi(留言) 2015年11月21日 (六) 10:53 (UTC)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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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因关注度不足而被删除,但存在符合关注度的来源[12]。—Wcam(留言) 2015年11月18日 (三) 14:34 (UTC)
- 既有来源,符《关注度指引》,复还。--J.Wong 2015年11月21日 (六) 11:47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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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华流之星并非广告或宣传—华流之星(留言) 2015年11月20日 (五) 09:27 (UTC)
- 亦不存在。-Mys_721tx (留言) 2015年11月20日 (五) 09:33 (UTC)
- 标题经修改。遣字用字有欠客观,驳回。--J.Wong 2015年11月21日 (六) 11:51 (UTC)
- 状态: 并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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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以不符合关注度为由被删除,但是只有一票....—John123521 (讨论-贡献) RA 2015年11月13日 (五) 03:07 (UTC)
- (:)回应 请提供有效介绍以便证实其关注度。--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3日 (五) 03:27 (UTC)
- 实际上有两票,小跃一票,Qui cherche trouve一票。小跃那一票是在最最底下统一投放的。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17日 (二) 04:56 (UTC)
- 此前曾有同类判决可作参考。— lssrn | talk 2015年11月17日 (二) 16:16 (UTC)
- 始终未能提供有效介绍。--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8日 (三) 04:22 (UTC)
- 来源可参阅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9/16#森小路迷你PA、保留理据可参阅Wikipedia talk:关注度#公路及附属设施关注度中User:AddisWang的意见及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存档/2015年10-12月#富浦PA。此类条目无论如何均不应判为删除,至少是合并。— lssrn | talk 2015年11月18日 (三) 08:31 (UTC)
- 请勿试图蒙混过关,完全看不到任何针对上中IC有效介绍,其他的一切都没有意义。--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8日 (三) 08:36 (UTC)
- 我认为讨论内容和过去判决都对判断条目的去留极有意义。— lssrn | talk 2015年11月18日 (三) 08:45 (UTC)
- 烦请自行细阅一遍WP:关注度,现感觉有点像对牛弹琴……--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8日 (三) 08:47 (UTC)
- 我认为讨论内容和过去判决都对判断条目的去留极有意义。— lssrn | talk 2015年11月18日 (三) 08:45 (UTC)
- 请勿试图蒙混过关,完全看不到任何针对上中IC有效介绍,其他的一切都没有意义。--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8日 (三) 08:36 (UTC)
- 来源可参阅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9/16#森小路迷你PA、保留理据可参阅Wikipedia talk:关注度#公路及附属设施关注度中User:AddisWang的意见及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存档/2015年10-12月#富浦PA。此类条目无论如何均不应判为删除,至少是合并。— lssrn | talk 2015年11月18日 (三) 08:31 (UTC)
- 始终未能提供有效介绍。--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8日 (三) 04:22 (UTC)
- 此前曾有同类判决可作参考。— lssrn | talk 2015年11月17日 (二) 16:16 (UTC)
- 实际上有两票,小跃一票,Qui cherche trouve一票。小跃那一票是在最最底下统一投放的。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17日 (二) 04:56 (UTC)
- (:)回应 请提供有效介绍以便证实其关注度。--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3日 (五) 03:27 (UTC)
- 至少应为合并,某位用户对关注度指引断章取义居然还说是自己感觉对牛弹琴。--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1月18日 (三) 14:25 (UTC)
- 按《关注度(地理特征)指引.建筑物》,此公共设施理应符合关注度通用指引始得收录。未合者,则应予兼并。鉴之,翻原决,并并之入舞鹤若狭自动车道。--J.Wong 2015年11月19日 (四) 01:15 (UTC)
- John123521君、Qui cherche trouve君、Bluedeck君、lssrn君、Addis Wang君︰未知并兼之决,可有异议?--J.Wong 2015年11月19日 (四) 01:19 (UTC)
- 同意合并,但反对保留或暂时保留或以无共识结案。--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9日 (四) 01:32 (UTC)
- 同意合并John123521 (讨论-贡献) RA 2015年11月19日 (四) 02:25 (UTC)
- 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19日 (四) 06:22 (UTC) 没有意见,但需要说明,提及用户时需要链接到用户页面。链接到用户讨论页面的话,是看不到提及的。
- 支持保留,但不反对合并。此外本轮西PA、土樽PA、铃鹿PA、常磐桥停车场、福井IC、福井北IC、今庄IC、上中IC、金津IC等同类条目同样希望能发还重审。— lssrn | talk 2015年11月19日 (四) 09:50 (UTC)
- (:)回应 要保留的话必须推翻整个关注度指引,不然根本没有任何保留的依据。--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9日 (四) 13:11 (UTC)
- 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19日 (四) 17:01 (UTC)
- @Wong128hk: 你同意Bluedeck的观点吗?--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9日 (四) 18:49 (UTC)
- 比如259位元组的签名么?--Jimmy Xu 论 2015年11月19日 (四) 19:26 (UTC)
- 虽然还是改了,不过是的。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21日 (六) 15:50 (UTC)
指引之所以是指引就是因为它有既不被推翻又不被执行的可能。
- 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19日 (四) 17:01 (UTC)
- (:)回应 要保留的话必须推翻整个关注度指引,不然根本没有任何保留的依据。--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9日 (四) 13:11 (UTC)
- Siu Mai君代劳,不胜感激。Lssrn君,请另立他案,以便处理。切记标题之处,必须明列条目名称,勿设范围。范围者实难处理,不便之处,尚祈见谅。--J.Wong 2015年11月21日 (六) 10:09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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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重新创建曾经被删除的页面—118.101.26.116(留言) 2015年11月20日 (五) 02:07 (UTC)
- 删除原因为关注度不足。请递交来源以证明其符合《关注度指引》。--Wcam(留言) 2015年11月20日 (五) 02:42 (UTC)
- 温家伦的资料来源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entertainment/ylonfm
- 以上来源仅为简单提及,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中“有效介绍”的要求。--Wcam(留言) 2015年11月24日 (二) 02:05 (UTC)
- 状态: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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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演员资讯—Oreomujioreo(留言) 2015年11月11日 (三) 03:28 (UTC)
- 删除原因为关注度不足。请递交来源以证明其符合《关注度指引》。--Wcam(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5:24 (UTC)
- 过时未复,关闭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1月25日 (三) 03:44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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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这不是广告,及有理据
http://www.healthaction.com.hk/html/node/41958
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12-12/03/content_3096891.htm
http://baike.baidu.com/subview/5147271/10386738.htm?fr=aladdin—Rsvpcat(留言) 2015年11月25日 (三) 03:28 (UTC)
- 等待快速删除处理结果。--Wcam(留言) 2015年11月25日 (三) 03:46 (UTC)
- 维基百科不是百度百科,百度百科的模样 http://baike.baidu.com/subview/5147271/10386738.htm?fr=aladdin 已经是广告宣传。--Thomas.Lu(留言) 2015年11月25日 (三) 11:27 (UTC)
- 明显广告宣传语调,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1月25日 (三) 13:33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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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该条目为新建条目,对应英文的词条“Operation_Polyarnaya_Zvezda”,链接是https://en.wikipedia.org/wiki/Operation_Polyarnaya_Zvezda。该条目因为我时间所限,创建时只有一句话,但这绝不能成为随意删除的理由。该词条需要的是完善,而非粗暴的删除。—Simonfqy(留言) 2015年11月26日 (四) 03:52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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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没有合理删除原因就被删除了。不是拙劣机器翻译Richard923888(留言) 2015年11月26日 (四) 14:15 (UTC)—
- 删除原因为‘‘其实如果能稍为改善一下就不用删了。感谢您的贡献。’’Lakokat在26/11/2015在Richard923888讨论页的留言。
- 已恢复到用户页子页面。--Lakokat 2015年11月27日 (五) 09:30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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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属原文之外文重定向若为全称重定向亦不应删除,即使其于中文世界中使用频率相对较低。—RekishiEJ(留言) 2015年11月17日 (二) 09:39 (UTC)
- 《重定向.非中文重定向》早有定论。此渡显然并非所列,而阁下亦坦然承认中文世界鲜有使用。未知何以例外?--J.Wong 2015年11月21日 (六) 10:17 (UTC)
- 因Madison Kyle Bumgarner亦为中文世界使用率较低之外文名称,但该重定向页并未遭删,且WP:RDRNC并未禁止建立全称重定向。顺便一提,该段并未明文允许或禁止维基人建立英文人名全称或略称重定向(如Clayton Edward Kershaw、MadBum),可谓一大瑕疵。--RekishiEJ(留言) 2015年11月22日 (日) 08:14 (UTC)
- 《存废复核方针》明言众文各异,不容牵连,是故否纳其他同类重定向未遭删削之说。《重定向.非中文重定向》的确未有逐样逐样订明可否,不过就非汉字类重定向而言,大原则仍在是否国际知名,是否原文更知名于中文译名。而此原名显然并未更知名于中文译名,亦非中文世界之中常用。鉴之,未见可以例外,驳回所请。--J.Wong 2015年11月28日 (六) 06:25 (UTC)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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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深圳卫视作为一个收视率较高的卫视频道,但有管理员Kuailong把这个模板给删除了,原因是“G10: 原作者请求删除或清空页面”。现请求管理员能否恢复该模板,若无法恢复就只能重新创建了,谢谢合作!—Shwangtianyuan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请严格遵守中国国旗模板使用规则 2015年11月28日 (六) 08:29 (UTC)
- 复还。--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21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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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先前遭到已永久封禁的用户User:SiuMai滥用关注度提删。然而,现在发现越南语版本中存在其对应版本vi:Nguyễn Phúc Vĩnh Giu,因而“关注度不足”一说不成立,(且提删时有用户User:Ws227提议保留),因此申请将重定向恢复为条目。--122.90.89.130(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0:53 (UTC)
- 相较于存废讨论并未提出新证据,越南语版本存在条目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能使其自动符合关注度要求,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30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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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先前遭到已永久封禁用户User:SiuMai滥用关注度提删。然而,现在发现越南语版本中存在其对应版本vi:Nguyễn Phúc Vĩnh Chương,因而“关注度不足”一说不成立,(且提删时有用户User:Ws227提议保留),因此申请将重定向恢复为条目。--122.90.89.130(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0:53 (UTC)
- 相较于存废讨论并未提出新证据,越南语版本存在条目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能使其自动符合关注度要求,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30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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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先前遭到已永久封禁用户User:SiuMai滥用关注度提删。然而,现在发现越南语版本中存在其对应版本vi:Thọ Xuân Vương,因而“关注度不足”一说不成立,(且提删时有用户User:Ws227和User:唐吉诃德的侍从提议保留),因此申请将重定向恢复为条目。--122.90.89.130(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0:53 (UTC)
- 相较于存废讨论并未提出新证据,越南语版本存在条目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能使其自动符合关注度要求,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30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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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先前遭到已永久封禁用户User:SiuMai滥用关注度提删。然而,现在发现越南语版本中存在其对应版本vi:Nguyễn Phúc Miên Lâm,因而“关注度不足”一说不成立,(且提删时有用户User:Ws227提议保留),因此申请将重定向恢复为条目。--122.90.89.130(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0:53 (UTC)
- 相较于存废讨论并未提出新证据,越南语版本存在条目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能使其自动符合关注度要求,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30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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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先前遭到已永久封禁用户User:SiuMai滥用关注度提删。然而,现在发现越南语版本中存在其对应版本vi:Nguyễn Phúc Miên Triện,因而“关注度不足”一说不成立,(且提删时有用户User:Ws227提议保留;User:Mewaqua说这情形与“爱新觉罗玄烨第二十四子允秘条目差不多”,“Wikipedia:关注度本来就有其局限性”;User:Nivekin说“有越南文维基条目的尽量不提删”),因此申请将重定向恢复为条目。--122.90.89.130(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0:53 (UTC)
- 相较于存废讨论并未提出新证据,越南语版本存在条目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能使其自动符合关注度要求,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30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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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该绰号可从主流媒体查证(如[13]),且英文维基百科也有若干具污辱意味的绰号重定向,如en:A-fraud。—RekishiEJ(留言) 2015年11月26日 (四) 14:40 (UTC)
- 相较于原存废讨论未有新理据,已讨论过是否只要有来源就可建立负面意味重定向,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35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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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该绰号可由可靠来源查证(如[14]),且维基百科容许在可供查证情况下将名人中具污辱意味的绰号做重定向,如A-fraud。—RekishiEJ(留言) 2015年11月26日 (四) 14:49 (UTC)
- 相较于原存废讨论未有新证据,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36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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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页面存废讨论在开放20小时后被恶意关闭。不见得符合WP:快速保留指引,程序不正当,应依法开放7天。—222.167.166.230(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1:12 (UTC)
- @Antigng:过来解释呗。--火车书呆 Flow论 · 临论 2015年11月28日 (六) 11:16 (UTC)
- “提删时提出的理由不成立”,而且“非常显著,通常意味着该请求毫无道理,没有任何相关政策和共识可以支持该请求。”--Antigng(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1:20 (UTC)
- Wikipedia:雪球法则--Liaon98 我是废物 2015年11月28日 (六) 11:25 (UTC)
- @Antigng:过来解释呗。--火车书呆 Flow论 · 临论 2015年11月28日 (六) 11:16 (UTC)
(※)注意:虽然雪球法则不是WP:方针与指引,但是雪球法则有云:“允许走完整个程序,可能会出现更为合理的论述,保证所有争点被仔细校验,并保证公平。”
(:)回应:Antigng不去投(○)快速保留票,反而直接关闭存废讨论,这做法很不正当。222.167.166.230(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2:11 (UTC)
- 呵呵。另外,请管理员关注其最近的编辑记录是否为合理编辑。--Miao233(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2:42 (UTC)
- 同意这未必适合快速保留,是否原创研究跟百科内容都是有讨论空间的。但引用雪球法则:“只是为了走过场而完成程序并不是维基百科的方针”。该讨论已能预见结果,故此不重开讨论,条目保留。--Lakokat 2015年11月28日 (六) 14:58 (UTC)
- 请222.167.166.230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阁下与其他编者发生编辑争议,并不是要求删除整个条目的正当理由。--Thomas.Lu(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6:03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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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依维基百科规则,纵使某名人之绰号有羞辱意味,只要可供查证即可收录至条目及于必要时制成重定向页,而台湾媒体有时会称洪秀柱小辣椒,这点只要查youtube中网络酸辣汤节目即可得知。—RekishiEJ(留言) 2015年11月26日 (四) 14:34 (UTC)
- 相较于原存废讨论未有提出新理据,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7:12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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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杨重源的大爱传播到尼泊尔、塔须、甚至在台湾,他的行举抛砖引玉的使更多人知道、也让更多人能帮助大爱在世界上流遍,所以我认为需要建立这个页面—203.72.87.30(留言) 2015年11月26日 (四) 16:07 (UTC)
- 广告宣传,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7: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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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关于“盖伊·刘易斯”词条的存废复核请求
尊敬的维基管理员,您好!我是“盖伊·刘易斯”词条的作者。请求复原此页面。 此致
- 敬礼
Richard923888(留言) 2015年11月30日 (一) 14:00 (UTC)
- 已恢复至用户草稿空间。--Wcam(留言) 2015年11月30日 (一) 17: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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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关于“吴泽恒”词条的存废复核请求
尊敬的维基管理员,您好!我是“吴泽恒”词条的作者。贵网站管理员提示该词条可能侵犯他人版权,与http://www.chinaaid.net/2015/11/blog-post_2.html 《二十一世纪的“欲加之罪” -------- 珠海“吴泽衡.华藏教案”被“邪教组织”之简记》的文字雷同。 这纯属误会。在此解释一下雷同的原因:该文的作者蔺其磊律师是吴泽恒先生的代理律师,而“吴泽恒”词条的作者是华藏欧洲济善会。蔺其磊律师和华藏欧洲济善会都是吴泽恒先生授权的代言人。蔺其磊律师的文章和“吴泽恒”词条都是根据吴泽恒先生的自述文件及其生平经历总结的文字,故此两文有雷同之处,但两者不存在版权纷争,并且词条收录了吴泽恒先生的详细生平事迹。 故此致信贵处,请取消对“吴泽恒”词条的屏蔽。 此致
- 敬礼
华藏欧洲济善会—平等自由(留言) 2015年11月29日 (日) 19:39 (UTC)
- 如希望使文字可在维基百科使用,该文字的版权持有人需将文字以CC-BY-SA 3.0协议发布。这意味着该文字可被任何人复制、发布、修改及用于商业用途。如版权持有人可以接受以上条款,请联系版权持有人依照Wikipedia:捐赠版权材料的说明,进行版权材料的捐赠。以上声明不满足恢复条目的要求,本请求关闭。--Wcam(留言) 2015年11月29日 (日) 21:31 (UTC)
请问Wcam朋友,如果对方写好捐赠版权材料,发给谁,或者哪个邮箱处理复核请求呢?—平等自由
- 请详细阅读Wikipedia:捐赠版权材料的说明。--Wcam(留言) 2015年12月1日 (二) 14:10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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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爱在基督里创作诗歌合辑”条目的原创者,就是生产该专辑的公司的人(详见Talk:爱在基督里创作诗歌合辑),证据远比我这宗个案更确凿,而且条目介绍的是他们公司独家生产,公开贩售的商品,但这尚且被指并非广告宣传而多次被否决快速删除(详见该条目的编辑历史)。相比起来,我之前因同样理由而被速删的条目,程度没那么严重(起码内容不是市场上公开贩售的商品,证据也没他的确凿),应该以同一标准看待,准予恢复。—Juicytsang(留言) 2015年12月1日 (二) 08:32 (UTC)
- 借用Wong128hk的话:《存废复核方针》明言众文各异,不容牵连,是故否纳其他类似条目未遭删削之说。另外,维基百科强烈不鼓励用户为自己编写自传,因此驳回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2月1日 (二) 15:59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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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已用本人身份申请新账号,请求同意重新创建李国宾页面,谢谢—李国宾(留言) 2015年12月2日 (三) 06:45 (UTC)
- 又想广告宣传?--Stang 2015年12月3日 (四) 11:55 (UTC)
- 维基百科强烈不鼓励编写自传,驳回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2月3日 (四) 13:51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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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只是客观介绍一下国外公司的页面,不知道为什么会被快速删除。—爱丽丝梦游仙境(留言) 2015年12月4日 (五) 04:30 (UTC)
- 确为广告,驳回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2月4日 (五) 13:13 (UTC)
- 状态: 完成
- 链入页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复
- 复核理由:索取最后版本,电邮john123521 gmail.com—John123521 (讨论-贡献) RA 2015年12月4日 (五) 08:11 (UTC)
- 已发送,请查收。--Wcam(留言) 2015年12月4日 (五) 13:15 (UTC)
- 状态: 转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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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条目内容并非广告宣传—Onfm(留言) 2015年12月4日 (五) 02:51 (UTC)
- 转交至存废讨论: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12/04#戴琪蒽。--Wcam(留言) 2015年12月4日 (五) 17:42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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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先前遭到已永久封禁的用户User:SiuMai滥用关注度提删。然而,现在发现越南语版本中存在其对应版本vi:Nguyễn Phúc Vĩnh Giu,因而“关注度不足”一说不成立,(且提删时有用户User:Ws227提议保留),因此申请将重定向恢复为条目。--122.90.89.130(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0:53 (UTC)
- (-)反对,仍然不符合WP:GNG和WP:BIO。下同。--Antigng(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1:23 (UTC)
相较于存废讨论并未提出新证据,越南语版本存在条目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能使其自动符合关注度要求,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28 (UTC)已有新证据,重启讨论。--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46 (UTC)- (!)意见:尝试找了文献。
- 在这份越南共青团制作的报导(网络文献备份)内,存在两种拼写重复出现,一个名字是 Nguyễn Phước Vĩnh Giu,另一个是Nguyễn Phúc Vĩnh Giu,不知道是否是指同一个人,越南文维基采用的是vi:Nguyễn Phúc Vĩnh Giu。无论如何,这是文献其一。
- 之后再以这拼法以Google搜索,很快的返回许多结果,取越南快讯的Còn một hoàng tử nhà Nguyễn ở đất Tây Đô(网络文献备份),看了内文,比对了传主的生平,确定Nguyễn Phước Vĩnh Giu是传主的另一种常见拼法没有错,这是一份以传主为题的回顾报导。
- 继续找下去还有越南青年报在2007年对他过世时的报导(同样进行了备份),还有其他文献就不提了。
- 三份报导的刊登时间都在提交关注度之前,存废讨论纪录位于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3/09/24#阮福永球,位于该页目录底下的1.13.14。存废讨论中不乏编辑次数破万次的资深维基人,经过这么多道关卡,从挂模板、提交、存废讨论,中间经过这么多人,用十分钟就可以查证的事情,中间没有一个人把这件简单的事情做好,说明了条目工作量太大,难以一一细查。这是很典型的错误删除。--Jasonzhuocn(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30 (UTC)
- 虽然中文维基可以使用外文的参考文献,但中文维基看得懂越南文的用户应很少。阁下如果能够提供中、英文的可靠来源,会对此复核有正面帮助。--Thomas.Lu(留言) 2015年11月29日 (日) 16:56 (UTC)
- (+)赞成复原,既然Jasonzhuocn已仔细考查过确定是错误删除,就应拨乱归正。Tvb10data(留言) 2015年12月2日 (三) 22:37 (UTC)
- 后来作者有留言给我,希望我能帮忙处理其他越南阮朝王子的传记,也把文献的超链接给我。不过我的力量是有限的,根本之道是那位作者(不登入的资深维基人)要改变写作习惯,除了引用文献写条目,也要依cite格式把文献给附上来。如果作者大量生产传记却不依格式附上参考文献,对我们来说维护的工作量都会增加。--Jasonzhuocn(留言) 2015年12月3日 (四) 12:25 (UTC)
- 完成,已复还。已符合关注度指引的要求,惟请尽快为条目加入来源并改善条目。--Lakokat 2015年12月5日 (六) 05:00 (UTC)
- 状态: 重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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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内容并非广告与行销内容, 均以中立之角度填写的—Y02440(留言) 2015年12月1日 (二) 05:29 (UTC)
- 此文曾因关注度不足而被删除。请根据《关注度指引》,于一周内在此提交来源,以证明维基百科可以收录该条目。不符合《关注度指引》及《可靠来源》要求的来源将不予考虑。--Wcam(留言) 2015年12月1日 (二) 14:22 (UTC)
- 提交:依据音乐关注度之人物与音乐团体的收录准则:
- 曾经被日本知名杂志访问(https://www.facebook.com/Diesearofficial/posts/642025245887526)
- 曾被香港知名网杂志访问(http://dinosaurjournal.com/2015/04/28/exclusive-interview-diesear-%E7%83%99%E5%8D%B0%E4%B9%8B%E6%97%A5-chase-your-dream-make-them-reality/)
- 曾被挪威知名网杂志访问(http://powerofmetal.dk/2015/11/diesear-ashes-of-the-dawn-out-now/)
- 曾被美国部落客访问(https://krakenmusicmedia.wordpress.com/2015/06/23/diesear-interview-w-kraken-music-media/)
- 专辑销售于台湾登榜(http://www.diesear.com.tw/chi/blank.php?sid=0000000026)
- 曾参与亚洲巡回 (http://www.diesear.com.tw/chi/blank.php?sid=0000000046)
- 曾参与芬兰之名音乐祭(http://metalshockfinland.com/2014/04/21/tuska-2014-program-ready-tuska-clubs-announced/)
(http://www.diesear.com.tw/chi/blank.php?sid=0000000047) --Y02440(留言) 2015年12月5日 (二) 14:33 (UTC)
- 初步判定该条目符合关注度要求。但由于先前条目行文类似广告宣传,因此不予恢复。请使用中立的观点,根据第三方可靠来源刊载的内容重撰条目。--Wcam(留言) 2015年12月5日 (六) 15:52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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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确实存在于台湾之政治人物—Jack96035(留言) 2015年12月6日 (日) 07:19 (UTC)
- 宣传,驳回。--Wcam(留言) 2015年12月7日 (一) 18:20 (UTC)
- 状态: 重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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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仅为基本资料建立,非广告宣传—Happymiau(留言) 2015年12月9日 (三) 07:00 (UTC)
- 复核理由:国泰投信为国泰金控之一员,因发现维基百科中国泰金控成员中移漏了国泰投信,因此新增,并且增加公司名介绍,内容并参考以下连结,格式皆类似,新增三次均被删除,无法理解!!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83%E5%A4%A7%E6%8A%95%E4%BF%A1—202.154.197.209(留言) 2015年12月10日 (四) 01:15 (UTC)
- 并非明显广告,但条目原文非中立的观点,无第三方可靠来源,因此不予恢复,请依据可靠来源重撰。--Wcam(留言) 2015年12月10日 (四) 01:33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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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该名配音员参与过该电影《亲密敌人》配音,符合关注度。《亲密敌人》字幕表—8045889a 2015年12月11日 (五) 15:15 (UTC)
- 非可靠来源,即便是可靠来源也仅能说明参与过一部电影配音。无论哪种情形,均不符合《关注度指引》。--Wcam(留言) 2015年12月11日 (五) 15:28 (UTC)
- 状态: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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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已更新已删条目—Onfm(留言) 2015年12月4日 (五) 03:19 (UTC)
- 此文曾因关注度不足而被删除。请根据《关注度指引》,于一周内在此提交来源,以证明维基百科可以收录该条目。不符合《关注度指引》及《可靠来源》要求的来源将不予考虑。--Wcam(留言) 2015年12月4日 (五) 13:11 (UTC)
- 逾一周无回复,关闭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2月12日 (六) 16:27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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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提交者要求的是移至维基辞典,管理员却直接删除。请求删除前原始档。—John123521 (讨论-贡献) RA 2015年12月15日 (二) 04:57 (UTC)
- 已透过电邮发送最后版本源码。--Lakokat 2015年12月15日 (二) 05:26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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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原先的页面应为消除歧义页面,有IP用户贴上跟另一条目相同的内容再被另一用户提议快速删除。建议恢复这个页面再还原此页面为消除歧义页。另外在该快速删除模版提及‘条目建立时之内容即与其他现有条目内容完全相同,且名称不适合做为其他条目之重定向’,所提及到是条目建立时之内容,很明显这个是不符合该快速删除的准则。—Shinjiman ⇔ ♨ 2015年12月19日 (六) 15:14 (UTC)
- 状态: 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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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此前被人提删的理由是“没有关注度”。然而越南世界遗产“顺化皇城”的官方网站有对此人介绍的传记[15]。越南国立学术机构Institute of Hannom studies也有对他生平的专门介绍[16]。google越南语版“thọ xuân vương”(即“寿春王”,此人的王爵名称)找到约 963,000 条结果,“thọ xuân vương miên định” 找到约 102,000 条结果,搜索Nguyễn Phúc Miên Định更是找到约 1,070,000 条结果。而根据vi:Thọ Xuân Vương和vi:Mạc Vân thi xã可知,阮福绵定是一位当时阮朝一位著名的诗人,是Mạc Vân诗社(Mạc Vân thi xã)的成员之一。有越南学者对他的事迹进行研究,因此并非没有关注度的人物。
在之前的存废讨论中有两位用户提议进行保留,也可见删除是有争议的。—122.90.103.189(留言) 2015年12月5日 (六) 06:14 (UTC)
@122.90.103.189:@122.90.89.130:我仔细阅读旧版的阮福永球条目,有一些很简单的单字没有翻译完成。除了未翻的单字,还有错误的文义。这些错误从2013年错到今年都未改。我不禁怀疑,阮福永球的球字是怎么来的,球字的越南文是cầu,giu是䇬。其它越南皇子条目可能有关注度,却存在错误,可能得挂上维护模板。--Jasonzhuocn(留言) 2015年12月5日 (六) 14:24 (UTC)
- @Jasonzhuocn:这几个条目的建立者都不是我,我也不知道那个建立者是谁。我来自福建,而那个IP是湖南长沙的。此君创建过不少与越南相关的冷门条目,有些翻译质量不佳,有些没有维基化,再加上没列明来源的话,也难怪会被人提删。大家还需协力寻找一下此浮动IP创建的另外一些条目,看看是否有独立存在的价值。--122.90.94.217(留言) 2015年12月10日 (四) 14:44 (UTC)
- 注一个号吧,ref tool bar 很好用的,加了ref就不怕关注度了。--Jasonzhuocn(留言) 2015年12月10日 (四) 14:56 (UTC)
- 既有来源,符《关注度指引》,遂翻原决,并予副拆。--J.Wong 2015年12月20日 (日) 05:14 (UTC)
- 状态: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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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转自User:Wong128hk,同富浦PA及上中IC,根据讨论结果应予合并而非直接删除和重定向。
同案申请于同日被删的福井北IC、今庄IC和金津IC,以及在早前以相同理由删除的常磐桥停车场(5月25日);下牧PA(8月15日);本轮西PA(8月16日);土樽PA、堀之内PA、山谷PA、静狩PA、八云PA、荻野PA、美泽PA(8月19日);铃鹿PA、多气PA(8月24日);百道出入口(10月7日);元八王子IC、八王子TB(10月8日)。—lssrn | talk 2015年11月22日 (日) 10:48 (UTC)- 请提出合并的位置或撰写合并的条目。理论上任何关注度不足的条目都可以合并到其他条目,但以未有合并的条目作暂时保留的原因有点本末倒置--Nivekin※请留言 2015年12月1日 (二) 04:03 (UTC)
- 申请复核是因为本身删除的决定现在已应不成立,因此理论上应先回复条目,再按早前的共识为有关条目挂上合并模板,或到Wikipedia:合并请求提交申请,不然这些条目到现在还是在坐冤狱。上述条目当中已有重定向者则可合并至现在重定向指向的页面(如福井IC可合并至北陆自动车道)。
- 另早前上中IC虽然获判并入舞鹤若狭自动车道,但至今似乎尚未进行复还合并的动作。— lssrn | talk 2015年12月1日 (二) 16:14 (UTC)
- 倒不如找到可合并之条目才一次回复合拼--Nivekin※请留言 2015年12月2日 (三) 04:10 (UTC)
- “北陆自动车道”有别于“舞鹤若狭自动车道”,此文内容相对丰富,本身亦已提及相关设施,请深谙此道者协助合并“福井IC”至“北陆自动车道”。至于其他条目,请建议宜并入之处。--J.Wong 2015年12月20日 (日) 04:43 (UTC)
- 请提出合并的位置或撰写合并的条目。理论上任何关注度不足的条目都可以合并到其他条目,但以未有合并的条目作暂时保留的原因有点本末倒置--Nivekin※请留言 2015年12月1日 (二) 04:03 (UTC)
- 常磐桥停车场:首都高速八重洲线︰内容几乎重叠,稍作兼并,并设重定向。
- 福井IC︰北陆自动车道︰内容重复叠而杂琐,亦已设重定向,驳回。
- 土樽PA、下牧PA、山谷PA:关越自动车道︰内容几乎重叠,稍作兼并,并设重定向。
- 静狩PA、本轮西PA、八云PA、荻野PA、美泽PA:道央自动车道︰内容匮乏,亦见重叠,未见并兼之需,设重定向。
- 堀之内PA:关越自动车道︰内容匮乏,亦见重叠,未见并兼之需,设重定向。
- 铃鹿PA:新名神高速公路︰内容匮乏,亦见重叠,未见并兼之需,设重定向。
- 多气PA:势和多气JCT︰并兼并设重定向。
- 百道出入口︰既然母文未立,又何如并兼?恕难效劳。
- 以上。--J.Wong 2015年12月20日 (日) 09:37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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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有收到关注度不够的通知,但是并没有告知如何操作改善这个问题,并不是每个人都很会操作维基百科,删除前理应附上修复守则供改善,如果有维基人专业素质,理应协助改善跟处理!并且该条目在网络搜寻是有关注度的。—Chris87135(留言) 2015年12月12日 (六) 09:26 (UTC)
- 请根据《关注度指引》,于一周内在此提交来源,以证明维基百科可以收录该条目。不符合《关注度指引》及《可靠来源》要求的来源将不予考虑。--Wcam(留言) 2015年12月12日 (六) 16:26 (UTC)
- (*)提醒该条目于12月3日挂关注度模板,12月9日就被提删。正常应是满30天提删。--John123521 (讨论-贡献) RA 2015年12月15日 (二) 05:02 (UTC)
- 最初挂关注度模板是在11月27日。现在条目既然已删除,若能在此提交符合关注度来源,可立即恢复,无需强制走完存废讨论程序。--Wcam(留言) 2015年12月15日 (二) 13:01 (UTC)
- 提供关注度来源(一)广告模特儿.(二)模拟联合国人物.(三)高中教育论坛人员.(四)国发院辅选研习班成员
[其余在旧页面有显示/前二三点无连结是因为被垃圾连结系统不允许]
- 以上来源(一)并非“有效介绍”,(二)(三)因为被垃圾连结系统不允许因此不符合可靠来源要求(符合要求的来源不会被垃圾链接系统过滤)。旧页面中亦未见符合要求的来源。因此,以上来源均不符合《关注度指引》要求,不予采纳。--Wcam(留言) 2015年12月17日 (四) 13:12 (UTC)
- 翻阅既删内容,此文貌若履历,未尽客观,有违《收录准则》及《快速删除守则》。论程序,确有违于《关注度指引》,不过复还亦系见禁于存废复核方针。综之,驳回所请。--J.Wong 2015年12月20日 (日) 09:47 (UTC)
- 仅能说[维基百科]需要改善和调整的地方还很多!不应该有非常知名或关注度的人才能被收录,意思等同于梵高难道要死后出名才被收录吗?所以制度应该修正为(凡有可靠资料来源作为考证及所列事项达一定数量即符合收录条件)。
- 状态: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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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这位偶像至今“仍有活动”,在日本偶像界知名度很高 加上她是所属团队中至今“唯一一个”仍活跃于偶像界的成员,但同时也是唯一一个“在维基找不到资料”的成员 我有理由相信有人故意铲除她的资料,这个你们能公平地审查,感激万分!—45.64.240.40(留言) 2015年12月13日 (日) 04:23 (UTC)
- 请根据《关注度指引》,于一周内在此提交来源,记录其作为个人、独立于团体的活动,以证明维基百科可以为其单独建立条目。不符合《关注度指引》及《可靠来源》要求的,以及并非记录其独立于团体的活动的来源将不予考虑。--Wcam(留言) 2015年12月13日 (日) 05:06 (UTC)
- Google新闻搜寻结果、英文版条目、日文版条目。 里面有很多来源,应该可以提供参考。--John123521 (讨论-贡献) RA 2015年12月16日 (三) 08:28 (UTC)
- 以下列出部分来源
- ハロプロ期待の新ユニット・Buono!が初お披露目 Oricon
- 嗣永桃子 篠原ともえに自身のキャラクターについてガチで相谈 Livedoor
- 早安家族嗣永桃子带领流行语风潮 推广冈山方言 NowNews
- カントリー・ガールズ 嗣永桃子、“いい夫妇の日”トークでメンバーにダメ出し BARKS
- ももちが考えたきのこを大きくする方法“爱情を注ぐと…大きく…”。 livedoor
- 加藤浩次が嗣永桃子に“杀すぞこの野郎” 直后に失言したと谢罪 livedoor
- 嗣永桃子、南原にアゴいじられ悲鸣“言わないで!”日刊スポーツ
- 嗣永桃子“もんげーで流行语大赏狙いましょう”日刊スポーツ
- カントリー・ガールズ嗣永桃子复活 新メンバー発表日刊スポーツ--John123521 (讨论-贡献) RA 2015年12月20日 (日) 08:12 (UTC)
- 既有来源,符《关注度指引》,乃翻原决,并准副拆。此文历一三年及一五年两度存废议,而所得结果竟迥异不同,大相径庭,实教人诧异。--J.Wong 2015年12月20日 (日) 10:07 (UTC)
- 状态: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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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无法编辑—Eliot(留言) 2015年12月22日 (二) 04:39 (UTC)
- 关闭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2月22日 (二) 14:46 (UTC)
- 状态: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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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TVB体育台改名为体育台!—KMB X42C(留言) 2015年12月22日 (二) 05:22 (UTC)
- 非存废复核请求。请使用移动功能或前往Wikipedia:移动请求。本请求关闭。--Wcam(留言) 2015年12月22日 (二) 14:49 (UTC)
- 状态: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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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TVB娱乐新闻台改名为娱乐新闻台,希望将娱乐新闻台条目,改为娱乐新闻台 (消歧义)—KMB X42C(留言) 2015年12月22日 (二) 05:32 (UTC)
- 非存废复核请求。请使用移动功能或前往Wikipedia:移动请求。本请求关闭。--Wcam(留言) 2015年12月22日 (二) 14:50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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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你好,我想请问我上载有关关信强的简介那一点是包含广告成分?因为本人上载此文章,只是个人简介,例如:李嘉诚、周焯华都有个人简介,可否指出1我错误之处?因为我是新手,不太了解运作,谢谢!—Motozdaniel(留言) 2015年12月23日 (三) 02:59 (UTC)
- (:)回应“……由于眼光独到,短短数年已获利丰厚……独到的经营策略下,经数年发展,业务蒸蒸日上……经营有道,同时不忘回馈社会,经常为慈善出力,亦积极参与社区事务,……”--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23日 (三) 07:40 (UTC)
- 确为广告,驳回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2月23日 (三) 13:12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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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你好,我上载的星际娱乐影视有限公司只是公司简介,例如太阳城娱乐、英皇娱乐都有公司简介,可否指出我的错处,因为我是新手,请指教,谢谢!—Motozdaniel(留言) 2015年12月23日 (三) 03:09 (UTC)
- 确为广告,驳回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2月23日 (三) 13:12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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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请复核此艺人的基本资料供粉丝查看 谢谢—59.124.9.181(留言) 2015年12月15日 (二) 06:59 (UTC)
- 复核理由:此人为演员到目前为止还有再演电视剧,认为应该恢复他的资料让别人可以查看 谢谢—March85629(留言) 2015年12月15日 (二) 07:13 (UTC)
- 请根据《关注度指引》,于一周内在此提交来源,以证明维基百科可以收录该条目。不符合《关注度指引》及《可靠来源》要求的来源将不予考虑。--Wcam(留言) 2015年12月15日 (二) 12:58 (UTC)
- 复核理由:此演员于2015年演出恋爱邻距离 饰演角色:冯夏生
- (*)提醒:请详细阅读《关注度指引》,需要提出第三方可靠来源。--Wcam(留言) 2015年12月15日 (二) 14:40 (UTC)
- 已逾一周,未给出符合要求来源,驳回请求。--Wcam(留言) 2015年12月23日 (三) 13:17 (UTC)
- 状态: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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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主要是介绍公司背景及推广茶文化的方式,不存在广告性质—Teahaotian(留言) 2015年12月28日 (一) 15:09 (UTC)
- 此页面并无删除记录,本请求关闭。--Wcam(留言) 2015年12月28日 (一) 16:06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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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本条目属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删,有理由相信为Wikipedia:GAME行为,将众多曾于香港电台内广播,但已停播多年的电台节目翻出来提删,根据中文维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应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删者被禁止编辑”,但删除本条目的管理员Shizhao明显无视上述情况,更在没有任何人赞成或反对的情况,即没有任何共识的情况下作出删条目,并不合符维基规则,因此要求复原条目内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0:08 (UTC)
- 同“数字人生”,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32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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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本条目属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删,有理由相信为Wikipedia:GAME行为,将众多曾于香港电台内广播,但已停播多年的电台节目翻出来提删,根据中文维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应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删者被禁止编辑”,但删除本条目的管理员Shizhao明显无视上述情况,更在没有任何人赞成或反对的情况,即没有任何共识的情况下作出删条目,并不合符维基规则,因此要求复原条目内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0:41 (UTC)
- 同“数字人生”,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32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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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本条目属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删,有理由相信为Wikipedia:GAME行为,将众多曾于香港电台内广播,但已停播多年的电台节目翻出来提删,根据中文维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应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删者被禁止编辑”,但删除本条目的管理员Shizhao明显无视上述情况,更在没有任何人赞成或反对的情况,即没有任何共识的情况下作出删条目,并不合符维基规则,因此要求复原条目内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03 (UTC)—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03 (UTC)
- 同“数字人生”,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32 (UTC)
- 状态: 维持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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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本条目属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删,有理由相信为Wikipedia:GAME行为,将众多曾于香港电台内广播,但已停播多年的电台节目翻出来提删,根据中文维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应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删者被禁止编辑”,但删除本条目的管理员Shizhao明显无视上述情况,更在没有任何人赞成或反对的情况,即没有任何共识的情况下作出删条目,并不合符维基规则,因此要求复原条目内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03 (UTC)—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03 (UTC)
- 同“数字人生”,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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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本条目属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删,有理由相信为Wikipedia:GAME行为,将众多曾于香港电台内广播,但已停播多年的电台节目翻出来提删,根据中文维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应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删者被禁止编辑”,但删除本条目的管理员Shizhao明显无视上述情况,更在没有任何人赞成或反对的情况,即没有任何共识的情况下作出删条目,并不合符维基规则,因此要求复原条目内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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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本条目属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删,有理由相信为Wikipedia:GAME行为,将众多曾于香港电台内广播,但已停播多年的电台节目翻出来提删,根据中文维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应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删者被禁止编辑”,但删除本条目的管理员Shizhao明显无视上述情况,更在没有任何人赞成或反对的情况,即没有任何共识的情况下作出删条目,并不合符维基规则,因此要求复原条目内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08 (UTC)
- 同“数字人生”,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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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本条目属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删,有理由相信为Wikipedia:GAME行为,将众多曾于香港电台内广播,但已停播多年的电台节目翻出来提删,根据中文维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应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删者被禁止编辑”,但删除本条目的管理员Shizhao明显无视上述情况,更在没有任何人赞成或反对的情况,即没有任何共识的情况下作出删条目,并不合符维基规则,因此要求复原条目内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10 (UTC)
- 同“数字人生”,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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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本条目属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删,有理由相信为Wikipedia:GAME行为,将众多香港电台内广播的节目作大幅提删,尤其讲东讲西更是一个做了超过五年,现时仍然播放中的电台节目,并且在独立收听调查中名列首十位,实在不明白管理员Shizhao是否一个删除机器,与SiuMai无异,再者根据中文维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应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删者被禁止编辑”,但删除本条目的管理员Shizhao明显无视上述情况,更在没有任何人赞成或反对的情况,即没有任何共识的情况下作出删条目,并不合符维基规则,因此要求复原条目内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14 (UTC)
- 同“数字人生”,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32 (UTC)
- 该节目现时仍在播放中,请管理员勿单见相同类型提出而妄下判断。--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42 (UTC)
- 本例与如上几例从程序角度来看情况相同。节目仍在播放并不自动使其满足关注度要求。另外(*)提醒User:Foamposite,在下已对阁下的雷同请求作出回应,如继续提报情况相同的请求,将视为扰乱。--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2: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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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本条目属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挂上Notability模板,现时已遭管理员定为Wikipedia:GAME行为,将众多香港电台内广播的节目作大幅提删,本节目现时仍在播放中,并已广播超过数年,有足够的知名度。再者根据中文维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的标准中的A1(该事物是存在的),本条目明显符合,但删除本条目的管理员Shizhao明显无视上述情况,更在没有任何人赞成或反对的情况,即没有任何共识的情况下作出删条目,并不合符维基规则,因此要求复原条目内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47 (UTC)
- 开玩笑吗?竟然援引一个幽默页面当做理由 囧rz...--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2:07 (UTC)
- 状态: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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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此前被人提删的理由是“没有关注度”。然而,有越南学者的论文中提到Miên Triện是阮朝皇族中的一位著名诗人:[17]此处越南报刊的报道也提到他的名字:[18]。google越南语版搜索Hoằng Hóa Quận Vương 找到约 217,000 条结果,搜索Hoằng Hóa Quận Vương Miên Triện找到约 104,000 条结果,搜索Hoằng Hóa Quận công Miên Triện找到约 188,000 条结果。而根据vi:Nguyễn Phúc Miên Triện和vi:Mạc Vân thi xã可知,阮福绵𡩀是一位当时阮朝一位著名的诗人,是Mạc Vân诗社(Mạc Vân thi xã)的成员之一。因此并非没有关注度的人物。此外顺便一提,“𡩀”字是个Unihan扩展B区的汉字,因直接用搜索引擎搜索“阮福绵𡩀”不会返回正确的搜索结果。--122.90.103.189(留言) 2015年12月5日 (六) 07:25 (UTC)
- 来源一及二似乎仅在提及其名,未知可否简述此二来源之中,讲述此人之篇幅如何?Google搜索结果良莠不齐,未必尽合方针所定,恕否纳之。--J.Wong 2015年12月20日 (日) 05:35 (UTC)
- 候复良久,尚无回应,结以待续。--J.Wong 2015年12月29日 (二) 07: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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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客观叙述,并非广告—Michaelchauhf(留言) 2015年12月30日 (三) 05:06 (UTC)
- 语调有欠客观,用辞有欠中立,通篇貌若广告,布局状如履历,有违《收录准则》,驳回。--J.Wong 2015年12月30日 (三) 09:4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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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本条目属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挂上Notability模板,现时已遭管理员定为Wikipedia:GAME行为,将众多曾于香港电台内广播,但已停播多年的电台节目翻出来提删,。再者根据中文维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的标准中的A1(该事物是存在的),本条目明显符合,但删除本条目的管理员Shizhao明显无视上述情况,更在没有任何人赞成或反对的情况,即没有任何共识的情况下作出删条目,并不合符维基规则,因此要求复原条目内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51 (UTC)
扰乱,本请求关闭。--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2:08 (UTC)- 如采用正常合理手段及理由提请,管理员将其丑化及冠以“扰乱”为名强行阻止,并非管理员应有的态度和行径,也有违管理员处理事件的方式及公平性,本人提请改由其他管理员处理是项请求,并且避免如此轻挑及蛮横无礼的回应方式。--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16:51 (UTC)
- 重新回应:阁下的请求理由无效,原因如下:
- 提删者并非被永久封禁的用户SiuMai,永久封禁的用户挂上Notability模板并不构成保留条目的理由;
- Wikipedia:快速保留的标准是幽默内容,并非中文维基百科指引;
- 过期关注度条目在批量提报时,已计一票删除(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因此“没有任何人赞成或反对的情况,即没有任何共识的情况下作出删条目”一说不能成立。
综上,请求理由无效,驳回所请,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17:18 (UTC)
- (:)回应:本人于上一个回应已说明,对Wcam先前的处理手法及如此轻佻态度感到受冒犯,事后似乎亦未见有任何反省及道歉之意,不认为由这位管理员继续处理复核要求是恰当的做法,难度中文维基只有Wcam一人处理复核请求吗?本人恕不会接受由WCam君所作出的议决—那怕是他决定把条目恢复,这是对作为维基管理人员与希望寻求协助的其他维基人应有的说话和态度问题。--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30日 (三) 09:54 (UTC)
- (-)反对恢复。连幽默和正式指引都搞不清楚还想复还条目?不过是封了一个User:SiuMai而已,你们倒好,是不是想把WP:GNG废了?讲不出符合方针指引的道理就开始对人不对事,管用吗?--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30日 (三) 10:38 (UTC)
- (:)回应:请搞清楚谁人是在对人不对事?至少本人提出这个请求前,Wcam 的所谓“扰乱”论还未提出,约半小时后才打上,然后不到2分钟便直接用“扰乱”来强行关闭本提请,这是合理的做法?虽然后来将“扰乱”二字划线,但看不出有他有为如此意气粗疏的处理中有任何歉意,还引来“隐形管理员”出来护短,想再用大陆式的管治模式套入维基?亏Antigng还大声的喊贼捉贼,硬把各种枝节拉上来出头,动不动就随便抛一些[[Wikipedia:XXXXXX]]来,企图以自己比其他人更熟识维基条文来制造“有你讲、冇人讲”的局面,欺压一般维基人,这种强出头,完全无助解决问题,亦不值与其讨辩。--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15 (UTC)
- Foamposite君,正如上面回应AT君,本人认同Wcam君,而且理据相若。亦建议AT君起草新准则,并动议于互助客栈。本人亦有提问,尚祈赐覆。--J.Wong 2015年12月31日 (四) 01: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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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本条目属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删,有理由相信为Wikipedia:GAME行为,将众多曾于香港电台内广播,但已停播多年的电台节目翻出来提删,根据中文维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应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删者被禁止编辑”,但删除本条目的管理员Shizhao明显无视上述情况,更在没有任何人赞成或反对的情况,即没有任何共识的情况下作出删条目,并不合符维基规则,因此要求复原条目内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0:07 (UTC)—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0:07 (UTC)
- 提删者为Nivekin,并非SiuMai,且统一提报的过期关注度计一票删除(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因此并无违反维基规则,维持原决。--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19 (UTC)
- (!)意见,电台节目正常情况下并不会有来源去介绍,可是播放多年,纵使听众不多,亦是媒体之一,香港电台本身亦是具知名度的机构,单以没有来源证明符合关注度实为过于片面。籍此删除维基上诸多电台节目的条目,个人认为于理不合。若从此例,今后维基将不存在电台节目的条目,望管理员再三考虑,谢谢。—AT 2015年12月29日 (二) 07:30 (UTC)
- Foamposite君︰请解释何以指SiuMai君滥用程序。--J.Wong 2015年12月29日 (二) 08:49 (UTC)
- AT君︰理解,同感,可惜。节目播出多年,知名度必然有所累积。不过实在难以量化,以为例外,亦无标准可以借镜。此模糊先例一开,后果亦系堪虞。--J.Wong 2015年12月29日 (二) 08:58 (UTC)
- 因此,应该制定针对关于电台条目的关注度,在此之前所有相关条目应以无共识保留为理由全数恢复。待相关方针成立后,再议决那些应该删除或保留。条目处于删除状态本身也不利于讨论。此外,学校条目与电台条目性质相近,绝大部分同样未有太多来源,可是却可以假定为符合关注度,个人认为通过公营大气电波播放的节目(换言之除了私人侵占大气电波以外)都应该假定为符合关注度,例如香港电台、新城电台等的节目亦是同理。诸如像数字等可以说是几乎没有任何来源,但是亦不能就此说它缺乏关注度。因此,个人建议所有电台条目应该先恢复再谈。—AT 2015年12月29日 (二) 09:25 (UTC)
- 我觉得没有必要新开指引,现在这种电台节目的条目连可供查证都做不到,基本上是编者依据节目视频自行总结出来的,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都不该独立成文。另外学校和香港电台的条目在来源方面是有很大的差别的,英文区的经验是基本上高中都找得到关注度来源,但是电台并非如此。--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9:30 (UTC)
- 那您是要说电台条目应该全部删掉吗?—AT 2015年12月29日 (二) 09:41 (UTC)
- 难道所有电台节目都找不到来源吗?不见得吧,我随便找了一个,就有又听到990早新闻评论啦当“3210990”的电话铃声响起时……——上海电台“990听众热线”开通百日纪实。--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10:33 (UTC)
- 上海与香港的情况,很难类比。不是说找不到来源就等同没有关注度,这跟配音员的情况也很相似,日本的来源很多,其他地区却很少,但是也不代表缺乏关注度。—AT 2015年12月30日 (三) 06:26 (UTC)
- 难道所有电台节目都找不到来源吗?不见得吧,我随便找了一个,就有又听到990早新闻评论啦当“3210990”的电话铃声响起时……——上海电台“990听众热线”开通百日纪实。--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10:33 (UTC)
- 那您是要说电台条目应该全部删掉吗?—AT 2015年12月29日 (二) 09:41 (UTC)
- 我觉得没有必要新开指引,现在这种电台节目的条目连可供查证都做不到,基本上是编者依据节目视频自行总结出来的,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都不该独立成文。另外学校和香港电台的条目在来源方面是有很大的差别的,英文区的经验是基本上高中都找得到关注度来源,但是电台并非如此。--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9:30 (UTC)
- AT君︰所言并非毫无道理。但既有删除,则显然亦会有人反对贸然复还,或改处无共识。行例外亦需有理有节,平衡双方意见。既然现行关注度制度有所缺漏,豁免有欠完善,未如请君起草准则,并动议于互助客栈。有可量化标准,相信会为社群所受纳。讨论之时,亦可按本方针申请暂还。--J.Wong 2015年12月30日 (三) 09:27 (UTC)
- 若然起草准则有困难,本人建议先行并兼,建立节目列表,待寻获来源再行副拆;或困难得解,准则得立,再依新立准则而行。
- AT君、Foamposite君︰未如君等意下如何?--J.Wong 2015年12月30日 (三) 09:33 (UTC)
- 鉴于个人从未参与电台条目,实在无从入手,建议由熟知或长期参与的用户起草比较妥当。—AT 2015年12月30日 (三) 09:46 (UTC)
- 可以参考香港电台年报,而当中亦有援引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电台收听调查结果。--J.Wong 2015年12月31日 (四) 01:01 (UTC)
- 如依据该永久停板人士生前提过,年报是自己发行的刊物,不属于第三方有效引用,实不知有否其他维基人持相同想法。--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19 (UTC)
- 年报虽然是自家刊物,但是数据为其他组织的统计,个人认为归类为第三方来源亦无碍。—AT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30 (UTC)
- 要看是谁做的年鉴,如果是政府机构或高校或第三方研究机构做的年鉴质量应该有保证,如果是公司内部资料可靠性就存疑了。--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39 (UTC)
- 香港电台本身就是公营机构,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亦是第三方研究机构。—AT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58 (UTC)
- 要看是谁做的年鉴,如果是政府机构或高校或第三方研究机构做的年鉴质量应该有保证,如果是公司内部资料可靠性就存疑了。--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39 (UTC)
- 年报虽然是自家刊物,但是数据为其他组织的统计,个人认为归类为第三方来源亦无碍。—AT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30 (UTC)
- 如依据该永久停板人士生前提过,年报是自己发行的刊物,不属于第三方有效引用,实不知有否其他维基人持相同想法。--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1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