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5年10-12月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不屬G5. 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
重新創建之內容與之前的不同,而且沒有任何遺反其他守則問題 該內容如與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而提刪者認為需要刪除,請交到存廢討論,如果提刪者對此不肯定,請先聯絡上次執行刪除的管理人員。—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太正經※♂愛我請留言 2015年9月29日 (二) 10:48 (UTC)
- 經複查確屬G5,刪除無誤,不予恢復。--Wcam(留言) 2015年10月1日 (四) 01:47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
- 無法接受G5。原先被刪除的版本我根本不知道,除非天大的巧合,否則在下不可能編寫出與之相同或非常相似的內容。
- 如果刪除理由和原先版本一樣是「關注度不足」([1]),也不同意,因為在下編寫的內容至少提及了其人的兩件事:一是此人接受採訪(而且是兩次,其中一次還是專訪);二是因為此人支持統一而受到獨派人士的「圍剿」。
- 就算當前的內容仍不能彰其關注度,按照維基規則,也應等待30天後再對條目的去留做決定。
- 若管理員依然要維持原判,請把條目的原始碼電郵給我,感謝。—彭鵬(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11:42 (UTC)
- 條目是我G5的。您所寫版本跟已刪除版本的內容基本上說的是同一件事,只是措辭和引用的來源不同。存廢討論提出的主要論點是WP:1E,加上原文刪除之時已有簡單提及不同政見人士的意見,所以個人覺得如果焦點依然只有那(兩)件事,可以預見再交存廢的結果也會一樣,所以我接納了G5。不過無論如何,我同意兩個版本是有點不同的,個人建議處理的管理員也可考慮重發存廢。--Lakokat 2015年9月28日 (一) 13:45 (UTC)
- 刪除理由並非關注度不足,而是WP:1E。因此應建立事件條目,本人物條目不予恢復。原始碼已電郵給User:彭鵬。--Wcam(留言) 2015年10月1日 (四) 01:52 (UTC)
- @Wcam:親,WP:1E是關注度 (人物)的子項,而且本條目至少是「2E」。電郵也沒收到,請重發。——彭鵬(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03:12 (UTC)
- WP:1E是生者傳記的子項,而生者傳記是方針,關注度 (人物)是指引。電郵已重新發送,請查收。--Wcam(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03:37 (UTC)
- @Wcam:不好意思,我看到「只因一次事件而受關注的人物條目」標題下有個「主頁面:Wikipedia:關注度 (人物)」,所以誤會了。電郵依然沒收到。發到這裡吧,貼到原代碼的最下面。——彭鵬(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04:05 (UTC)
- 狀態: 無效
請復原一代報人黃天鵬,刪除理由並非廣告,不管是百度還是中國革命人物誌都有黃天鵬對新聞的貢獻及撰述,維基不該沒有,刪除的人不了解新聞史
有關黃天鵬的關注度來說,已經成為中國大陸及台灣新聞學生必讀之新聞史,大陸有許多專書是介紹黃天鵬對新聞學的貢獻—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黃佩珊(對話|貢獻)加入。
- 請求無效:條目正在進行版權驗證,請移步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的相應段落留言說明。--Wcam(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01:15 (UTC)
- 狀態: 維持原判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公路及附屬設施關注度討論未見共識,保留方也只是所有有關條目都放上同一堆網址便當來源,未見有個別條目主體的來源列出。最多算無共識。--Nivekin※請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14:19 (UTC)—Nivekin※請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14:19 (UTC)
- 另木臼PA、鹿兒島收費站、坂本PA、吉松PA、音江PA、占冠PA、茶志內PA、比布大雪PA、國縫PA、豐浦噴火灣PA、秩父別PA、森小路迷你PA、尼崎迷你PA、三宅迷你PA、弁天町迷你PA、公園北分支點、渡邊橋分支點、總社PA、瀨戶赤津PA、西湘PA、周防灘PA、志波姬PA、設樂原PA、芝浦PA、占冠PA、志村PA、和田山PA、十勝平原SA、豐富PA、豐榮SA、湯瀨PA、由良川PA、湯之岳PA、座光寺PA、藏王PA等都是同一情況,請一併處理--Nivekin※請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14:23 (UTC)
- (:)回應此前已與nivekin的討論頁解釋過了。頁面存廢的原因是關注度問題,所以保留房需要證明其關注度(而不是給出條目的參考來源)。理由中所羅列的書籍和網址,均是符合GNG要求的,可以支持關注度的來源。其中,所列書籍在其摘要中已說明其囊括的範圍。如果一片論文的摘要說明了這篇論文介紹了什麼,雖然無法訪問其正文,依然可以支持相應的關注度,是一個道理。互助客棧中的討論對「公路及附屬設施的特別關注度」提案的確沒有共識,故依照GNG來界定相應條目的關注度。在下已提供相應地符合GNG的支持性來源,而反對方也僅僅對這些材料是否可以支持關注度進行質疑,並未質疑其內容。然而認為不可以支持關注度的用戶以資料庫、旅遊指南為理由,卻將資料庫和資料庫混為一談,並且將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混淆為什麼來源不能支持關注度,至今未依據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提出合理的質疑,故不應首先認為上述材料不能支持相應條目的關注度問題。--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07:38 (UTC)
- (:)回應 不能以一論文的摘要說明是說日本的公路及附屬設施,就當它入面有每一個日本車站廁所的詳細有效介紹。提出的來源只可證明「日本的公路及附屬設施」有關注度,卻不是「每一個日本的公路及附屬設施都有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5年9月29日 (二) 04:33 (UTC)
- 就當它入面有每一個日本車站廁所的詳細有效介紹,所以每一個設施都具有關注度。--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30日 (三) 04:41 (UTC)
- 不能你當有便算吧? -Nivekin※請留言 2015年9月30日 (三) 11:32 (UTC)
- 當然不是我當啦,作為二次可靠來源人家自己講的人家的來源里有什麼,部分還有截圖。--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30日 (三) 14:57 (UTC)
- 第三方書籍內容截圖示例:[2][3][4][5];按WP:PSTS指定可以「用於描述性斷言」的第一手來源示例:[6],內容更加豐富;而日本政府並非設施管理者,因此其來源(如[7])同樣可以使用。— lssrn | talk 2015年10月1日 (四) 16:31 (UTC)
- 示例是不夠的,不是說你1要每頁拍照上來,但起碼要指出富浦PA是那來源的那一頁那一版,並確認以上所有條目都有被介紹過--Nivekin※請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09:29 (UTC)
- Lssrn也說明的差不多了。這些書是可靠來源,因為出版社承擔審查、校對等工作,故不僅其正文內容可靠,封面內容亦可靠。書上說介紹了900多個PA和SA,整個日文維基可能都還沒有那麼多相關條目呢。--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11:07 (UTC)
- 旅遊指南一向都不算可靠來源。--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0月2日 (五) 13:23 (UTC)
- Lssrn也說明的差不多了。這些書是可靠來源,因為出版社承擔審查、校對等工作,故不僅其正文內容可靠,封面內容亦可靠。書上說介紹了900多個PA和SA,整個日文維基可能都還沒有那麼多相關條目呢。--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11:07 (UTC)
- 示例是不夠的,不是說你1要每頁拍照上來,但起碼要指出富浦PA是那來源的那一頁那一版,並確認以上所有條目都有被介紹過--Nivekin※請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09:29 (UTC)
- 第三方書籍內容截圖示例:[2][3][4][5];按WP:PSTS指定可以「用於描述性斷言」的第一手來源示例:[6],內容更加豐富;而日本政府並非設施管理者,因此其來源(如[7])同樣可以使用。— lssrn | talk 2015年10月1日 (四) 16:31 (UTC)
- 當然不是我當啦,作為二次可靠來源人家自己講的人家的來源里有什麼,部分還有截圖。--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30日 (三) 14:57 (UTC)
- 不能你當有便算吧? -Nivekin※請留言 2015年9月30日 (三) 11:32 (UTC)
- 就當它入面有每一個日本車站廁所的詳細有效介紹,所以每一個設施都具有關注度。--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30日 (三) 04:41 (UTC)
- (:)回應 不能以一論文的摘要說明是說日本的公路及附屬設施,就當它入面有每一個日本車站廁所的詳細有效介紹。提出的來源只可證明「日本的公路及附屬設施」有關注度,卻不是「每一個日本的公路及附屬設施都有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5年9月29日 (二) 04:33 (UTC)
- (:)回應此前已與nivekin的討論頁解釋過了。頁面存廢的原因是關注度問題,所以保留房需要證明其關注度(而不是給出條目的參考來源)。理由中所羅列的書籍和網址,均是符合GNG要求的,可以支持關注度的來源。其中,所列書籍在其摘要中已說明其囊括的範圍。如果一片論文的摘要說明了這篇論文介紹了什麼,雖然無法訪問其正文,依然可以支持相應的關注度,是一個道理。互助客棧中的討論對「公路及附屬設施的特別關注度」提案的確沒有共識,故依照GNG來界定相應條目的關注度。在下已提供相應地符合GNG的支持性來源,而反對方也僅僅對這些材料是否可以支持關注度進行質疑,並未質疑其內容。然而認為不可以支持關注度的用戶以資料庫、旅遊指南為理由,卻將資料庫和資料庫混為一談,並且將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混淆為什麼來源不能支持關注度,至今未依據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提出合理的質疑,故不應首先認為上述材料不能支持相應條目的關注度問題。--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07:38 (UTC)
- (×)刪除 沒有第三方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保留決定非常兒戲。--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0月1日 (四) 13:48 (UTC)
- 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10:57 (UTC)
- 不時也有管理員錯判的案例。--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0月2日 (五) 13:52 (UTC)
- 依照可供查證方針跟可靠來源指引並沒有限制資料庫、論文以及旅遊指南這一類型的來源不得使用,列出於否不會影響到條目的品質,我們沒有必要讓編者做出一堆無理的要求,以及違反常識的方式,提報覆核方違反忽略所有規則,因此同意保留方的意見以及執行保留的管理員做出「維持原判」的決定。至於做出維持原判的原因是,我去年跟J.Wong君討論過幾位長期處理關注度的用戶的事情,幾位朋友的行為違反維基媒體基金會的開放性決議(繁體、簡體),也就是說簡化方針與指引之外,制定友善的方針,不得使用嚴苛的條件束縛條目的發展,以及加強與用戶之間溝通,這是User:Wing擔任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長時在2011年5月通過的決議,理事會的決議等同於所有計畫項目的方針,如果有牴觸仍然以基金會決議為主。另外,錯誤解讀方針與指引進行維基訟棍,屬於嚴重的遊戲維基百科行為,因此不要再使用這種方式擾亂社群,否則將導致封禁,謝謝您的合作。--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5年10月2日 (五) 15:30 (UTC)
- (:)回應 現要求的只是有真正指明的來源, 不能說有一本書/網站說自已收錄了全宇宙所有的車站資料便把它當作是來源了。這已是可查證來源的最基本要求了。至於「資料庫」是否合乎關注度,與是否屬可靠來源是兩個議題。--Nivekin※請留言 2015年10月5日 (一) 02:53 (UTC)
- (!)意見 似乎每次有日本或ACG相關的條目被要求存廢覆核,T君都會義不容辭出來護航,而且說話也頗為難聽的,我懷疑這是否合理使用管理員權限。--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0月5日 (一) 04:31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明顯非百科內容—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4日 (日) 19:11 (UTC)
- 現在我對這個條目有了一些新的看法,這個條目的主體內容其實是一個「術語列表」(en:wp:glossaries),應該可以保留。不過這個存廢問題一定程度上是因user:秋意假髮濃兄而起,不妨等一下他的意見。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5日 (一) 04:31 (UTC)
以下內容移動自afd
(×)刪除理據:本條目在2015年9月14日曾被提刪,當時結果為保留。但本條目在保留後,作者218.191.XX仍持續加入原創研究文字,請求覆核保留決定。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10:29 (UTC)
- (○)快速保留,這是什麼提刪理由?既然有歷史版本可以回退就回退到歷史版本,用戶持續加入原創研究就舉報、封禁用戶,保護頁面,和刪除有什麼關係?--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14:37 (UTC)
- (?)疑問:閣下真的有認真研究過此條目的編輯歷史才投快速保留票嗎?這個頁面從第一個版本就是原創研究了,即便回退到第一個版本,它還是原創研究。至於為什麼我會說這個條目第一個版本就已經是原創研究,閣下可以自己去看看原作者的討論頁,有幾個麻將條目的提刪通知,還要我往下說嗎,閣下是聰明人,應當也能看出來吧。再者,你說原作者沒被封禁過嗎?閣下可查查他有無被警告或舉報過。我尊重閣下是前輩,不多說了,由管理員判斷。--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19:53 (UTC)
- 我自己認為條目是原創研究,但是其他人不這麼認為,2015/9/14存廢討論不這麼認為,目前條目的狀況與9/14日提刪前沒有一絲一毫的不同。--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00:26 (UTC)
- 又來了,再說一次,閣下發言前到底有沒有先查證過?任何路人,只需不用五分鐘,一查編輯歷史就知道,9月14日至今原作者做了幾次更動?他很明顯的是一點點改動打擦邊球,以避免觸發過濾器,引來其他維基人出手回退或提刪,實質內容根本都是他所寫的原創研究。從提刪前、被提刪到被保留至今,仍然沒有任何來源,怎麼會是「沒有一絲一毫的不同」?另外,麻煩閣下下次在我面前,不要再分什麼你們我們,或者亮出前輩後輩的架子了,資深維基人這麼多,不少用戶我在心底是尊敬的,但閣下是我第一個公開說到這種地步的前輩。不同意的話,閣下可以投訴我「不尊重前輩」或資深維基人,請求管理員封禁我,謝謝(本想忍住不說的,但你的發言配得起前輩兩字嗎?)--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09:41 (UTC)
- 「從提刪前、被提刪到被保留至今,仍然沒有任何來源,怎麼會是『沒有一絲一毫的不同』?」,那就請你告訴我有什麼不同,哪一點變差了,出現了什麼新問題?原提刪理由是「遊戲攻略,沒有任何參考,疑似原創研究。」根據WP:DRV:「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如果條目沒有出現新的問題,以相同理由提交WP:DRV都是不恰當的行為,何況是以一模一樣的理由重新提交一個兩星期前剛剛保留的條目?WP:刪除守則:「頁面通過有共識的保留,除非情形有特別改變、或是有新的合理理由,1個月內不應該再次提交刪除,否則這些請求將會以快速保留作結。」英文維基百科更嚴,是一年。主編打擦邊球是態度問題,不是條目質量問題,刪除不是對遊戲維基規則的報復。
- 另外別怪我說話沖,因為我自己不覺得。我是學理科的學生,人際交往那一套不懂,現實生活中也經常得罪人。--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10:08 (UTC)
- 「從提刪前、被提刪到被保留至今,仍然沒有任何來源,怎麼會是『沒有一絲一毫的不同』?」,那就請你告訴我有什麼不同,哪一點變差了,出現了什麼新問題?原提刪理由是「遊戲攻略,沒有任何參考,疑似原創研究。」根據WP:DRV:「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如果條目沒有出現新的問題,以相同理由提交WP:DRV都是不恰當的行為,何況是以一模一樣的理由重新提交一個兩星期前剛剛保留的條目?WP:刪除守則:「頁面通過有共識的保留,除非情形有特別改變、或是有新的合理理由,1個月內不應該再次提交刪除,否則這些請求將會以快速保留作結。」英文維基百科更嚴,是一年。主編打擦邊球是態度問題,不是條目質量問題,刪除不是對遊戲維基規則的報復。
- 又來了,再說一次,閣下發言前到底有沒有先查證過?任何路人,只需不用五分鐘,一查編輯歷史就知道,9月14日至今原作者做了幾次更動?他很明顯的是一點點改動打擦邊球,以避免觸發過濾器,引來其他維基人出手回退或提刪,實質內容根本都是他所寫的原創研究。從提刪前、被提刪到被保留至今,仍然沒有任何來源,怎麼會是「沒有一絲一毫的不同」?另外,麻煩閣下下次在我面前,不要再分什麼你們我們,或者亮出前輩後輩的架子了,資深維基人這麼多,不少用戶我在心底是尊敬的,但閣下是我第一個公開說到這種地步的前輩。不同意的話,閣下可以投訴我「不尊重前輩」或資深維基人,請求管理員封禁我,謝謝(本想忍住不說的,但你的發言配得起前輩兩字嗎?)--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09:41 (UTC)
- 我自己認為條目是原創研究,但是其他人不這麼認為,2015/9/14存廢討論不這麼認為,目前條目的狀況與9/14日提刪前沒有一絲一毫的不同。--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00:26 (UTC)
- (?)疑問:閣下真的有認真研究過此條目的編輯歷史才投快速保留票嗎?這個頁面從第一個版本就是原創研究了,即便回退到第一個版本,它還是原創研究。至於為什麼我會說這個條目第一個版本就已經是原創研究,閣下可以自己去看看原作者的討論頁,有幾個麻將條目的提刪通知,還要我往下說嗎,閣下是聰明人,應當也能看出來吧。再者,你說原作者沒被封禁過嗎?閣下可查查他有無被警告或舉報過。我尊重閣下是前輩,不多說了,由管理員判斷。--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19:53 (UTC)
- @Antigng:閣下掐頭去尾的扭曲有意義嗎?我樓上哪句話說到報復了?存廢討論是尋求共識,不是在比賽辯論或互相攻擊,我們應當要解決問題,而不是引發更多問題。起碼首先得先找出共識吧,沒有共識就無須討論,直接給管理員決定。我先說說我的意見。9月14日的保留決定很明顯是錯誤的,因為本條目抵觸了WP:V和WP:OR,即三大核心方針中的兩個(我自己認為是最低門檻),如果閣下認為WP:刪除守則高於核心方針,那麼請說出理據,東拉西扯容易跑題。沒錯,我現在的提刪不符合刪除守則,管理員大可決定維持原判,但是此一明顯錯誤的決定不去改正,那我們還做什麼維基人?這就如同先前SM君大量提刪日本公路休息區條目,明明我心裡知道他的理據有一定道理,但他在社群討論時仍持續提刪,所以我舉報他一樣。因循苟且只會讓維基百科更僵化(好吧,要人不跑題,但我終於還是跑題了,我道歉先。另外,今晚很忙,再回應可能又要很久之後)--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10:34 (UTC)
- 說到底還是你「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如果你認為「9月14日的保留決定很明顯是錯誤的」,可以,去WP:DRV,後者的門檻比WP:AFD高,讓有經驗的管理員例如User:Wong128hk和User:T.A_Shirakawa之類的做決定。就像第二審不能在原來的法院進行那樣。另外我提醒一句,不符合WP:V不是刪除的理由,找不到來源才是。刪除守則:「徹底嘗試後仍無法由可靠來源查證的條目,尤其是不符合相關關注度指引且已經掛相應模版30天的條目。」--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13:51 (UTC)
以上內容移動自afd
- 未見明顯違反<<收錄準則>>,不過確實缺乏來源佐證,及有原創研究之嫌。九月十四日存廢議確未有詳審後兩個問題,即只論及有否違反<<收錄準則>>。據<<可供查證方針>>及<<刪除守則>>,內容長期缺乏來源或無法尋得來源均可予以刪除。是故,應給予時間找尋來源,尋而未獲或無所改善始作刪削,短期之內著未應再試提刪。鑒之,決懸模提示。三十日之內,請勿再試提刪,以期遷善。--J.Wong 2015年10月5日 (一) 04:47 (UTC)
- 狀態: 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請問刪除Total Swiss的原因是什麼???—Edmond021(留言) 2015年10月5日 (一) 07:31 (UTC)
- @Edmond021:,頁面不存在。--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5日 (一) 07:45 (UTC)
- 遣詞用字均有欠客觀,廣告貌。--J.Wong 2015年10月5日 (一) 09:51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胡志穎是著名的藝術家,具有廣泛的國際影響力,是擁有博士學位和教授職位的僅有的當代藝術家之一。從中國和世界各國批評家的評論中足以顯現其非凡的藝術天賦和影響力,而且這個詞條在維琪百科中已經正常展示了2年以上,故當在維琪百科創建或保留「胡志穎」這個條目。—Diyiart(留言) 2015年10月3日 (六) 11:43 (UTC)
- 遣詞用字有欠中立,外連亦過多,廣告貌,駁回所請。--J.Wong 2015年10月4日 (日) 14:32 (UTC)
- 能否哪些遣詞用字有欠中立?以便改進,再發布此條目,豐富維基百科中文詞條。謝謝。
外部連結是為了交代信息來源,以免杜撰生造之嫌,是維基百科應該有的學術態度規範。與廣告無關,還望仔細審閱,再謝。—Diyiart
- 本站援引來源須從格式。重撰之時,請參考其他同類條目。--J.Wong 2015年10月5日 (一) 13:03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非廣告或宣傳—Shubert2008(留言) 2015年10月7日 (三) 01:35 (UTC)
- 明顯廣告宣傳,不予恢復。--Wcam(留言) 2015年10月7日 (三) 02:46 (UTC)
- 狀態: 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這足球模板用於2015年至2016年法國足球甲級聯賽計分模板連結用,不知道到底哪裡是多餘、無用的模板,沒有導航價值?--Dksh1412(留言)—Crux 2015年10月6日 (二) 18:17 (UTC)
- 已恢復。--Wcam(留言) 2015年10月7日 (三) 02:47 (UTC)
- 狀態: 未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該內容與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且已加上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謝筱楓 2015年10月1日 (四) 18:56 (UTC)
- 根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7/26#二分之一強,刪除理由為關注度不足。請根據《關注度指引》,於一周內在此提交來源,以證明維基百科可以收錄該條目。不符合《關注度指引》及《可靠來源》要求的來源將不予考慮。--Wcam(留言) 2015年10月1日 (四) 22:52 (UTC)
- (*)提醒@謝筱楓:本請求等候即將滿一周,如無回應,屆時將做關閉處理。--Wcam(留言) 2015年10月8日 (四) 12:03 (UTC)
- 超過一周仍無回復,請求關閉。--Wcam(留言) 2015年10月8日 (四) 23:39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已更正內容新增得獎記錄 活動記錄 歷史延革 也加入官網的網址照片證明 所以真的不是來打廣告的 煩請再次審閱星苑康輔社—101.13.3.130(留言) 2015年10月8日 (四) 14:01 (UTC)
- 確為廣告,內容亦過於雜瑣,駁回—J.Wong 2015年10月9日 (五) 05:22 (UTC)
- 狀態: 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取回內容—小吉利是 2015年10月4日 (日) 13:19 (UTC)
- 請提供電郵地址以供寄送被刪條目內容。--Wcam(留言) 2015年10月4日 (日) 13:40 (UTC)
- 完成。Bluedeck 2015年10月9日 (五) 06:00 (UTC)
- 狀態: 復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資料仍在編輯中。已陸續補上相關人物的資料和經歷。內容與此前被刪除的相同條目將有一定程度的差異。—Takonlau(留言) 2015年10月9日 (五) 04:14 (UTC)
- 同上,請遞交來源。--J.Wong 2015年10月9日 (五) 05:28 (UTC)
- 本條目之人物曾拍攝多個廣告,是台灣知名百貨微風的代言人,並曾參與多個著名電視節目,包括綜藝玩很大(20150711和20150718)、綜藝大熱門(數次)、國光幫幫忙(數次,最近一集在20150929播出)、康熙來了、小燕之夜等(可參考YouTube搜尋: [8]),應能符合「獨立於主題實體」之關注度要求。另,本條目之人物所屬組合Breeze的另外二人均能成功發表維基條目,本條目之人物實沒有不被批準的理由。原條目亦附上多方來源,故望能重新開放編輯。—Takonlau 2015年10月9日 (五) 07:30 (UTC)
- 文中既附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復還。--J.Wong 2015年10月10日 (六) 02:07 (UTC)
- 狀態: 無效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哪裡有廣告?請提速刪者說明其理由也不回。莫名奇妙,藍色桌子你刪什麼小,哪裡廣告說清楚啊,怎麼不去看台大?—140.136.3.209(留言) 2015年10月7日 (三) 03:30 (UTC)
- Who do you think you are?--廣雅 范★ 2015年10月7日 (三) 06:21 (UTC)
- 您好,我是藍色桌子。這個條目的來源、引用新聞是可以的,不過,其中存在問題如下:
- Who do you think you are?--廣雅 范★ 2015年10月7日 (三) 06:21 (UTC)
- 導言部分:沒有有效介紹。
- 簡介:沒有有效介紹、引用第一手資料、含有不是百科全書的內容(醫學院志向)、語氣不中立。
- 被認定為廣告主要還是源於簡介部分的不中立語氣和吹捧字句。其他部分內容雖非廣告,但是沒有實際內容而且短小,刪減後會成為空白頁面符合A1,故按照G11刪除。本請求雖然駁回,但是您加入有效介紹、並改良敘事方法後,仍可以重新建立。如需取得原來的代碼,請點擊藍色條到我的討論頁面查詢。Bluedesk 2015年10月9日 (五) 06:07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未走完7天的版權申訴時間—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10日 (六) 07:59 (UTC)
- (!)意見:初版符合速刪標準A1,而且創建者還有多個類似問題的編輯,均已被快速刪除。--Lanwi1(留言) 2015年10月10日 (六) 08:10 (UTC)
- 似乎沒有掛速刪模板,而且「又名 《豆蔻年華》2004年9月 在北京開拍」已有明確定義了。--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10日 (六) 08:24 (UTC)
- 也沒有掛copyvio。對於破壞用戶大量創建頁面使用大量刪除並無問題。--廣雅 范★ 2015年10月10日 (六) 08:26 (UTC)
- 似乎沒有掛速刪模板,而且「又名 《豆蔻年華》2004年9月 在北京開拍」已有明確定義了。--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10日 (六) 08:24 (UTC)
- (!)意見:初版符合速刪標準A1,而且創建者還有多個類似問題的編輯,均已被快速刪除。--Lanwi1(留言) 2015年10月10日 (六) 08:10 (UTC)
- 初版未侵權,無需掛copyvio,請求理由不成立。--Wcam(留言) 2015年10月10日 (六) 12:06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此為原創頁面, 不懂為何被刪—Yorklai(留言) 2015年10月11日 (日) 13:32 (UTC)
- 建立理由不明。--廣雅 范★ 2015年10月12日 (一) 04:02 (UTC)
- 狀態: 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原本條目被說是複製貼上後,我用草稿頁面自己再寫一遍,結果被說侵權遭到刪除,從頭到尾完全是自己寫的,沒複製貼上,而且內容也是依照故事中其他兩個角色的模式參考寫的,也保證沒有侵權,如果真的有不小心侵權的地方,我願意改進再寫。—1.163.169.104(留言) 2015年10月11日 (日) 12:12 (UTC)
- 仍值版權驗證,恕無可受理。請覆於驗證頁。驗證有結果以後,仍有異議,可再提案於此。--J.Wong 2015年10月12日 (一) 05:24 (UTC)
- 所以是要有版權驗證才能成立嗎
-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9/14、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11/07刪除--Nivekin※請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05:31 (UTC)
- 狀態: 復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此文全是本人原創,而內容資料亦於外國極為盛行,不明白為何被刪,還是需要更多資料配合?—Leungmichael(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03:02 (UTC)
- 此概念本身關注度足夠,並非原創研究,條目予以恢復。惟所列參考資料不足以支撐全文,因此被認為有原創研究之虞,請補充更多參考資料。--Wcam(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00:29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經討論後於今早被刪除(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10/05#王源 (TFBOYS成員)),條目於兩小時後被Wcam重建,明顯無視討論共識。—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0月12日 (一) 03:46 (UTC)
- (:)回應:共識是需要合併編輯歷史,且原先的刪除理由已不成立,因此不符合CSD G5。已另開存廢討論。--Wcam(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03:51 (UTC)
- 駁回,兩版確實相差甚遠,快速刪除條款並不適用,續交存廢討論。合併以後,相信亦可以使社群全面了解條目沿革。--J.Wong 2015年10月13日 (二) 05:10 (UTC)
- 狀態: 無效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1.此為政治宣傳和作秀,台聯黨在10月1日召開記者會聲稱要在立法院推動中國人權法,報道此事的只有台灣獨派媒體《自由時報》、法輪功媒體、以及VOA和自由亞洲電台等特定意識形態宣傳工具,並未見有其它媒體報道。2.這樣的法律形式上明顯違憲,立法院不可能通過。3.目前為止立法院根本沒有這個的提案,我個人判斷台聯不可能湊足15名立委正式提案。4.按其他編輯之合併建議,相關內容已經在台聯黨條目加入,此條目當刪除,由於以上原因不應留重定向。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18:42 (UTC)—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18:42 (UTC)
- (!)意見:1.維基百科的最低門檻是可供查證,而不是真實正確,維基百科不對任何政治議題預設立場,希望閣下謹記。有媒體報導已符合關注度門檻,閣下所舉媒體都在本地維基有條目介紹,此為我投保留票理據;2.「這樣的法律形式上明顯違憲,立法院不可能通過」,這也不是刪除理由;3.「我個人判斷台聯不可能湊足15名立委正式提案」同樣不是刪除理由;而閣下在台聯黨加入的編輯版本,已導致您與另位編者即將踩到3RR紅線了,請兩位先討論出共識再編輯。建議閣下先詳讀WP:關注度與WP:刪除守則--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19:04 (UTC)
- 1.「我個人判斷台聯不可能湊足15名立委正式提案」本身不是刪除理由,「立法院根本沒有這個的提案」是不是?台聯既然已經召開記者會,為何不在立法院提案?2."這樣的法律形式上明顯違憲,立法院不可能通過"本身也不是刪除理由,但既然違憲,台聯為什麼還要作推動這樣的法案?3.「維基百科的最低門檻是可供查證,而不是真實正確」,這是很可笑的說法,可供查證的目的之一正是要保證真實正確。在特殊情況下,簡單化理解「可供查證」會與其它原則衝突。比如本人指出立法院不可能通過名為「中國人權法」的法律,這是常識,但嚴格說也算是一種「原創」,如果沒有這樣的「原創」,維基將成為政治宣傳的平台,顯失中立。必須依靠「原創」來維護中立,恰是此條目應該刪除的一個原因。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20:35 (UTC)
- 所謂「有媒體報導已符合關注度門檻」是誤導的說法。這些媒體或者本身有強烈的政治立場如《自由時報》和法輪功媒體,或者本身就是一種政治宣傳工具如VOA和自由亞洲電台,這些報道本身就是一種宣傳,並非可靠中立來源。中立和反面的報道根本沒有,故此條目關注度也是一個問題。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20:48 (UTC)
- 我樓上不是已經說了,請閣下先詳讀WP:關注度與WP:刪除守則?另外,每個維基人都有自己的政治立場,但是請不要將自己的立場帶到條目編輯之中。閣下認為這些媒體不可靠不中立,改天有人說人民日報、新華社、環球網不可靠不中立,大家豈不是又要戰成一團,最後維基百科也搞自我審查閣下就開心了?請千萬不要替代讀者去判斷,「因為不提案」所以刪除條目?「我認為立法院不可能通過」所以要刪除條目,你自己覺得這種說法合理嗎?還有,條目中立性也不是刪除理由,如果認為條目不中立應該刪除,請先去客棧提案修改方針。另外,誰跟你說可供查證方針上寫著代表要保證正確的?我請問閣下,由誰來保證維基百科的正確性?查證歸查證,正確歸正確,這是基本邏輯概念。再說,維基百科永遠沒有最終版本--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22:13 (UTC)
- 人民日報和新華社都是中共的宣傳機構,在一定情況下當然是不可靠的,就如同上述媒體在這件事情上不可靠一樣。維基不可沒有常識,這個條目是無視常識片面強調來源的典型案例,結果是任由宣傳橫行。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23:45 (UTC)
- 閣下既然要說常識。那我們來說說閣下有多不符合常識。閣下提刪的理由是宣傳,但當前版本到底是宣傳了什麼?你所謂的特定意識型態?本條目是中國人權法草案,所以閣下若以宣傳為理由提刪,以常識來想,閣下必須證明本草案有涉及宣傳特定意識型態,但是閣下至今也沒提出明確理據,只因為「我認為」、「我判斷」就要提刪,第三方的來源閣下就說不可靠不中立,這和「我猜他有偷東西,請警察抓他,說他沒偷東西的人都在撒謊」有什麼兩樣?回題。W先生和閣下也該消停了,不要鬧到跟蘇州和H君一樣境地,最後結果是雙輸。條目有編輯爭議,請兩位先討論出共識。--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10:33 (UTC)
- 人民日報和新華社都是中共的宣傳機構,在一定情況下當然是不可靠的,就如同上述媒體在這件事情上不可靠一樣。維基不可沒有常識,這個條目是無視常識片面強調來源的典型案例,結果是任由宣傳橫行。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23:45 (UTC)
- 我樓上不是已經說了,請閣下先詳讀WP:關注度與WP:刪除守則?另外,每個維基人都有自己的政治立場,但是請不要將自己的立場帶到條目編輯之中。閣下認為這些媒體不可靠不中立,改天有人說人民日報、新華社、環球網不可靠不中立,大家豈不是又要戰成一團,最後維基百科也搞自我審查閣下就開心了?請千萬不要替代讀者去判斷,「因為不提案」所以刪除條目?「我認為立法院不可能通過」所以要刪除條目,你自己覺得這種說法合理嗎?還有,條目中立性也不是刪除理由,如果認為條目不中立應該刪除,請先去客棧提案修改方針。另外,誰跟你說可供查證方針上寫著代表要保證正確的?我請問閣下,由誰來保證維基百科的正確性?查證歸查證,正確歸正確,這是基本邏輯概念。再說,維基百科永遠沒有最終版本--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22:13 (UTC)
- (!)意見:1.維基百科的最低門檻是可供查證,而不是真實正確,維基百科不對任何政治議題預設立場,希望閣下謹記。有媒體報導已符合關注度門檻,閣下所舉媒體都在本地維基有條目介紹,此為我投保留票理據;2.「這樣的法律形式上明顯違憲,立法院不可能通過」,這也不是刪除理由;3.「我個人判斷台聯不可能湊足15名立委正式提案」同樣不是刪除理由;而閣下在台聯黨加入的編輯版本,已導致您與另位編者即將踩到3RR紅線了,請兩位先討論出共識再編輯。建議閣下先詳讀WP:關注度與WP:刪除守則--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19:04 (UTC)
- 請求無效: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請至其他適當頁面解決編輯爭議。--Wcam(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00:05 (UTC)
- (※)注意。@Wcam:換成嚴格符合規定的理由:討論結束者未能正確解釋討論共識。表面上看,有主張刪除的,有主張保留的,也有建議合併的;作為提刪者,我已經按合併建議將有關內容加入其它條目。為何結論是保留?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01:40 (UTC)
- 狀態: 復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管理員使用 G3 速刪,但這個條目並非惡作劇,而是存在的東西。頂多建議使用關注度,但關注度條款應先掛滿一個月後再提醒討論刪除,不可使用速刪。關於此貼紙的新聞略舉如下: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193164/ http://udn.com/news/story/6656/1209852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25/698955/—Reke(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04:08 (UTC)
- 雖曾為所毀壞,唯可回退。而且亦確有此物,不合快速刪除準則,復還。--J.Wong 2015年10月14日 (三) 01:29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討論結束者錯誤闡釋存廢討論的共識;已經與結束者Lanwi1交流[9],對方堅持原來意見,故提出覆核。雖然7天期滿,但討論尚在進行中,不應該關閉。表面上看討論沒有共識,但已經有意見對立雙方開始支持合併,這是本討論到目前為止的共識方向,應更加清楚地提出這一意見,進一步討論。—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22:11 (UTC)
- (!)意見:閣下這回的意見又改成合併?但閣下在台灣團結聯盟加入本條目的內容,已經被兩個不同的維基人回退,閣下也已經在該條目和其他維基人發生編輯戰(雖然我不知道管理員為什麼沒有處理)。所以,距離所謂的產生共識顯然還有很大疑問。建議閣下先與回退閣下編輯的維基人討論出雙方都能接受的結論,再來提覆核比較妥當,否則管理員如果按照閣下意見將條目合併,結果又產生新一波編輯戰,那管理員不是很冤?我建議閣下先問問他們為何要回退你編輯的文字,要怎麼樣才不會再回退您的編輯,這時提合併就沒太大爭議。維基百科是共筆計畫,一直一意孤行下去是不行的。--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22:28 (UTC)
- (:)回應合併的意見首先由outlookxp在10月7日提出,我當時就回覆說「這個提議有道理,可以考慮合併」,你自己不也說「合併到相關條目,留下本條目作為重定向也可以考慮」?此外,本來支持保留的Luuva也說「話說回來,以目前的程度大概合併到台聯會比較適合」。 而且如你所說,我已經在台灣團結聯盟加入這一內容。至於有人回退,就讓他們加入自己的版本試試看好了。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22:51 (UTC)
- (!)意見:閣下這回的意見又改成合併?但閣下在台灣團結聯盟加入本條目的內容,已經被兩個不同的維基人回退,閣下也已經在該條目和其他維基人發生編輯戰(雖然我不知道管理員為什麼沒有處理)。所以,距離所謂的產生共識顯然還有很大疑問。建議閣下先與回退閣下編輯的維基人討論出雙方都能接受的結論,再來提覆核比較妥當,否則管理員如果按照閣下意見將條目合併,結果又產生新一波編輯戰,那管理員不是很冤?我建議閣下先問問他們為何要回退你編輯的文字,要怎麼樣才不會再回退您的編輯,這時提合併就沒太大爭議。維基百科是共筆計畫,一直一意孤行下去是不行的。--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22:28 (UTC)
- 原討論7人主張保留,4人主張刪除,其餘意見皆為少數,保留共識明顯,管理員闡釋存廢討論共識無誤。警告User:Bigtete請勿在沒有新證據的前提下反覆提交相同請求,否則將視作擾亂。--Wcam(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23:06 (UTC)
- 共識從來都不是數人頭的。所謂7人主張保留,其中「秋意假髮濃」主張暫時保留,但也同意合併,Luuva後來認為合併比較合適。討論之目的是通過道理來說服對方,合併能得到意見相反的編輯的支持顯然是有說服力的。你以數人頭方式來決定共識,我完全不認同。且討論還在進行中,根本不應該關閉。不過維基並無進一步覆核程序,暫時只能如此。另外,本人第一次提覆核並未注意到相關規定,第二次以「討論結束者錯誤闡釋存廢討論的共識」為理由,且在申請前與討論結束者先行溝通,完全符合規定。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00:13 (UTC)
- 等等,別拉我來背書。我剛看自己編輯紀錄,分明投的是暫時保留不是合併票,我是說或可合併到相關條目,怎會變成我同意合併了?再說,閣下的編輯已引發編輯戰,按理講閣下也應先和回退閣下編輯的維基人先討論,怎會是一再提覆核?說白了,閣下至今也沒提出有力理據說清楚到底為什麼要刪,鬧了這一輪下來,你還是沒有回答問題。如果你認為條目內文有宣傳你所謂的意識形態,那麼可以和原作者討論如何改善。維基人政治立場各有不同,互相尊重才能繼續編輯,你怎不先和原作者討論,難道打算換到聽你話照辦的管理員才肯罷休?--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01:07 (UTC)
- 你的原文:「暫時保留:提刪人說此條目符合G11,我讀了半天也不覺得像宣傳文,當前版本在宣傳什麼我看不出來,法輪功或台聯黨,還是中國人權很差?不過,這並不是現行法律,分類錯了。另外,每年台灣各政黨提出的草案多如牛毛,但能通過者少。所以合併到相關條目,留下本條目作為重定向也可以考慮。」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02:07 (UTC)
- 所以,這等於我同意合併?你怎不想我為何是投暫時保留票,不直接投合併票?對了,忘了跟閣下說一件事,拉我背書通常會造成反效果XD。你還是先跟原作者討論吧,再附帶說句,其實管理員對你夠寬容的。--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04:47 (UTC)
- 你的原文:「暫時保留:提刪人說此條目符合G11,我讀了半天也不覺得像宣傳文,當前版本在宣傳什麼我看不出來,法輪功或台聯黨,還是中國人權很差?不過,這並不是現行法律,分類錯了。另外,每年台灣各政黨提出的草案多如牛毛,但能通過者少。所以合併到相關條目,留下本條目作為重定向也可以考慮。」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02:07 (UTC)
- 等等,別拉我來背書。我剛看自己編輯紀錄,分明投的是暫時保留不是合併票,我是說或可合併到相關條目,怎會變成我同意合併了?再說,閣下的編輯已引發編輯戰,按理講閣下也應先和回退閣下編輯的維基人先討論,怎會是一再提覆核?說白了,閣下至今也沒提出有力理據說清楚到底為什麼要刪,鬧了這一輪下來,你還是沒有回答問題。如果你認為條目內文有宣傳你所謂的意識形態,那麼可以和原作者討論如何改善。維基人政治立場各有不同,互相尊重才能繼續編輯,你怎不先和原作者討論,難道打算換到聽你話照辦的管理員才肯罷休?--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01:07 (UTC)
- 共識從來都不是數人頭的。所謂7人主張保留,其中「秋意假髮濃」主張暫時保留,但也同意合併,Luuva後來認為合併比較合適。討論之目的是通過道理來說服對方,合併能得到意見相反的編輯的支持顯然是有說服力的。你以數人頭方式來決定共識,我完全不認同。且討論還在進行中,根本不應該關閉。不過維基並無進一步覆核程序,暫時只能如此。另外,本人第一次提覆核並未注意到相關規定,第二次以「討論結束者錯誤闡釋存廢討論的共識」為理由,且在申請前與討論結束者先行溝通,完全符合規定。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00:13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智雲這個詞條,是智雲官方編輯的,- -怎麼會出現侵權,請問下是需要提供什麼材料麼,還是說反了規則上的錯誤,希望管理員指出,謝啦?—Wsad6(留言) 2015年10月15日 (四) 06:55 (UTC)
- @Wsad6:,請參考Wikipedia:請求版權許可的做法。另,這個條目不只是侵權,寫作風格也完全不符合百科全書要求,例如「智雲由一羣愛好攝像,追逐夢想,年輕、有朝氣、有激情的創客青年,志在追求鑄就完美影像,打造用戶體驗一流的只能雲臺」,完全就是廣告,有違於收錄方針。--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15日 (四) 07:33 (UTC)
- 理由同Antigng,駁回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0月15日 (四) 11:50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這是消費者保護團體 是保護消費者及正派經營業者 是公正第三方—DQPA(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06:47 (UTC)
- (:)回應,我想閣下仍舊不了解刪除原因,望管理人員駁回。--火車書呆 Flow論 · 臨論 · 貢 2015年10月15日 (四) 14:03 (UTC)
- 確為廣告,駁回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0月15日 (四) 14:38 (UTC)
- 狀態: 復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我是原文在百度百科上的版權所有者,我授權該文在維基上發表—Zidu reading(留言) 2015年10月16日 (五) 01:24 (UTC)
- 百度百科的版權方針與維基百科不同。請問@Zidu reading是否授權該文以CC-BY-SA3.0方式發表?-- Billy talking to HK People貢獻 2015年10月16日 (五) 01:25 (UTC)
- @Billytanghh 是的,授權該文以CC-BY-SA3.0方式發表。
- 之前發過一封授權信給 [email protected], 為 [Ticket#2015100810000911]。
- 參看Talk:脫水元,2015100810000911。Jimmy打回的(話說我這時改狀態沒事吧)...--Stang 2015年10月16日 (五) 12:45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這是正確的來源,不是做個人宣傳。紅大牛是一名在15歲擁有自己網絡電台。並且在18歲就是一名資深幕前幕後的電台操作,我希望Wikipedia能夠明白我的問題。謝謝。—Danielbigcow(留言) 2015年10月16日 (五) 14:41 (UTC)
- 確為廣告,駁回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0月16日 (五) 14:45 (UTC)
- 狀態: 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記事本被破壞—Hang9417(留言) 2015年10月17日 (六) 09:59 (UTC)
- 完成--Lakokat 2015年10月17日 (六) 10:02 (UTC)
- 以後最好列明非自由版權檔案在哪個條目使用,以便於管理員檢查。--Lanwi1(留言) 2015年10月17日 (六) 10:21 (UTC)
- 可用Google搜尋器的頁面存檔。--Hang9417(留言) 2015年10月18日 (日) 05:35 (UTC)
- 以後最好列明非自由版權檔案在哪個條目使用,以便於管理員檢查。--Lanwi1(留言) 2015年10月17日 (六) 10:21 (UTC)
- 完成--Lakokat 2015年10月17日 (六) 10:02 (UTC)
- 狀態: 關閉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請問介紹台中公車有錯嗎?其他路線都ok,為何就只有158路不行? 還是說我文法有錯?麻煩說明一下原因!—陳雋儒(留言) 2015年10月8日 (四) 14:22 (UTC)
- 此頁未符《關注度指引》。請按前列指引遞交來源。--J.Wong 2015年10月9日 (五) 05:26 (UTC)
- 本條目皆參考官方資訊編輯.. 翻閱全航客運官網的首頁可得158路的歷史:http://chbus.myweb.hinet.net/index.html ;路線圖:http://chbus.myweb.hinet.net/images/158-map.jpg ;時刻表:http://citybus.taichung.gov.tw/tcbus2/GetTimeTable1.php?useXno=1&route=158 這樣OK嘛?我不是亂編的,內容都是有根據的...--陳雋儒(留言) 2015年10月9日 (五) 12:16 (UTC)
- 請詳閱指引,來源需獨立於主題。--J.Wong 2015年10月10日 (六) 01:53 (UTC)
- 獨立於主題?請問是不可以用全航客運自己的資訊嗎? 另外,台中市公車其他一堆路線都可以建立條目成功,連載客率超低的39路都OK,為何158不行?158也算是一條蠻重要的路線欸...--陳雋儒(留言) 2015年10月10日 (六) 11:34 (UTC)
- 管理員的意思是請閣下先參看wp:關注度。--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10日 (六) 20:25 (UTC)
- 久未回復,關閉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0月19日 (一) 19:19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本條目為本人自行翻譯,並非直接複製機器翻譯。—Yangwenbo99自由 2015年10月18日 (日) 05:21 (UTC)
- 抱歉,唯行文生硬,著不宜刊此,駁回。--J.Wong 2015年10月20日 (二) 20:17 (UTC)
- 狀態: 併兼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合併至八王子IC,不符合關注度的內容應將條目內容合併到另一篇主題範圍更廣的條目中去—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18日 (日) 17:27 (UTC)
- 所言有理,併兼。--J.Wong 2015年10月20日 (二) 20:27 (UTC)
- 狀態: 復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詞條中的參考資料不乏權威,且網上有大量資料可考,可作名詞人傳記,絕不可能是「廣告宣傳」—Cytooth(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01:39 (UTC)
- 復還,並非廣告宣傳,但條目亟需修正以符合百科全書格式。--Wcam(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03:07 (UTC)
- 狀態: 發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沒有合格來源,主留方沒有提出理據—Nivekin※請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04:02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內容對此公司的描述皆為事實,無誇大或廣告之嫌疑,被判定為廣告感到相當疑惑,若是覺得內容太少..因為是新手很多功能還不知道怎麼用,像要標註資料來源,找半天都找不到阿阿吳新光(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00:45 (UTC)>—吳新光(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00:45 (UTC)
- 因為留了電話和網站,所以被看做宣傳。此外,幾乎沒有有效介紹。其中員工人數信息不屬於百科全書內容,因為這是一個會變動的數目。如果要再建條目,至少要拿出一些可寫的東西來。Bluedeck 2015年10月21日 (三) 00:48 (UTC)
- 確為廣告,駁回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4:18 (UTC)
- 狀態: 發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己附開拍參考, 為什麼還要刪去? [10]—Tw drama(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03:43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神雲科技(MiTAC Computing Technology Corp.)為原神達電腦的雲端運算產品事業群,2013年9月12日,神達電腦換股成為神達投控,並進行組織重組,將旗下業務分為2事業體,分別是以行動通訊產品為主的神達,旗下包括智慧行動裝置和雲端服務的SoLoMo (Social, Local, Mobile)營運體,以及伺服器等雲端相關業務的神雲科技。希望可以重新編輯該條目,謝謝!—Roger JK 2015年10月22日 (四) 08:21 (UTC)
- 條目刪除原因為侵犯著作權,因此不能恢復其內容,但請用自己的話重新編寫條目。請參見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Wcam(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5:36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無商業性質,民間社團,旨在宣傳民主意識—Datura Portugal(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7:43 (UTC)
- 行文風格確為廣告,請按Wikipedia:中立的觀點重撰。--Wcam(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8:00 (UTC)
- 狀態: 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此條目曾經在2014年2月4日存廢討論提刪,理由為過期小小作品,現在可由en:Remicourt, Belgium來改寫並擴充小小作品。—Steven (S.K.C) @Message... 2015年10月9日 (五) 06:44 (UTC)
- 閣下是否願承諾擴充?--J.Wong 2015年10月10日 (六) 02:10 (UTC)
- 可以的,會依照英文版來翻譯此條目。--Steven (S.K.C) @Message... 2015年10月10日 (六) 02:32 (UTC)
- 現暫還兩週,屆十月廿六日,時再定去留。--J.Wong 2015年10月12日 (一) 05:17 (UTC)
- 已超越小小作品標準,結。--Wcam(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4:49 (UTC)
- 狀態: 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符合網絡內容關注度議題:
- 1.獲得活動通鑑入口網站編輯專欄報導http://blog.accupass.com/space-wenshui.html,具直接、詳細地講解主題內容,符合關注度之有效介紹
- 2.獲得快點TV網路媒體專欄報導http://gotv.ctitv.com.tw/2015/10/100842.htm,具直接、詳細地講解主題內容,符合關注度之有效介紹
- 3.欣音樂網路媒體報導http://solomo.xinmedia.com/music/14288-wenshui—We8866go(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7:01 (UTC)
請依據可靠來源重撰。--Wcam(留言) 2015年10月28日 (三) 17:55 (UTC)
謝謝您,已依據可靠來源重新撰寫 文水藝文中心
- 狀態: 關閉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你好.我是新手.在編輯何潔柔.所寫的條例都有附證明來源.但我不懂是哪邊出錯.變成宣傳網頁 我只是單純敘訴何潔柔資料.也不是營利的公司.怎麼會變廣告宣傳.可否請管理員回覆.或幫忙建立此介面.讓我有個模式可以正確下去編輯.我已經詢問了很多次.可否麻煩給我各回覆跟如何解決的辦法.做出正確的頁面.拜託了.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何家育(對話|貢獻)加入。
- 請根據《關注度指引》,於一周內在此提交來源,以證明維基百科可以收錄該條目。不符合《關注度指引》及《可靠來源》要求的來源將不予考慮。--Wcam(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4:07 (UTC)
你好管理員.何潔柔已經參加戲劇演出多部.這是在維基搜循的到的連結介面.請參考.如有錯誤再麻煩教教我.我是新手.謝謝唷! https://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6%90%9C%E7%B4%A2/%E4%BD%95%E6%BD%94%E6%9F%94 --安沂(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4:15 (UTC)
- 維基百科本身並不符合《可靠來源》的要求。請詳細閱讀《關注度指引》,查找符合要求的來源。--Wcam(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5:33 (UTC)
- 未能於一周內提交符合要求來源證明關注度,關閉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0月29日 (四) 16:13 (UTC)
你好這是何潔柔FB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530Angel/?ref=hl 可證明來源.在請管理員查看一下.謝謝 電影戲劇:樓下的房客.多桑(電視劇).新世界(電視劇).火車情人Memory.鐵獅玉玲瓏 (電影).超級夥伴.莫非,這就是愛情都有參加 附上新聞連結.請管理員查看.謝謝唷!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為台灣名命理老師,活耀於媒體,因為自己對命理很有興趣,但一直看到其他命理老師可以查詢,但林老師卻沒有,所以想協助來開一個版,供想知道的人可以查詢—DDlin(留言) 2015年10月27日 (二) 09:44 (UTC)
- 條目過於簡短,不予恢復。--Wcam(留言) 2015年10月30日 (五) 17:17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李健長老為台灣傳道人,擔任台灣數個基督教機構及歐洲西班牙神學院的負責人,在台灣及歐洲華人基督教圈俱有一定的影響力,其所負責在台灣及西班牙的機構也俱有相當重要性。本條目是因為常有海內外人士想了解李健本人及其負責之機構,因而編輯此條目。敬請保存此條目。若有需要修改之處,也請不吝指示。—Kelly C. Li. Chang(留言) 2015年10月30日 (五) 04:34 (UTC)
- 條目文字完全是宣傳性新聞稿風格,因此條目不予恢復。請注意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內容應依據中立的觀點編寫。--Wcam(留言) 2015年10月30日 (五) 17:24 (UTC)
- 狀態: 復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派翠莎」並非錯誤譯名,已有媒體報導的時候使用此譯名。— 天秤P 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2:41 (UTC)
- 復還。--Wcam(留言) 2015年10月30日 (五) 17:34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已播放。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yW4ZGRRELg
- https://hk.movies.yahoo.net/movie/details/27041-%E5%A3%B9%E7%8D%84%E5%A3%B9%E4%B8%96%E7%95%8C%EF%BC%9A%E9%AB%98%E7%99%BB%E9%97%8A%E5%B0%91%E8%B8%8E%E7%9B%A3%E6%97%A5%E8%A8%98III%E7%B4%9A%E7%89%88—119.247.158.101(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1:01 (UTC)
- 條目過於短小,不予恢復。--Wcam(留言) 2015年10月30日 (五) 17:35 (UTC)
- 狀態: 復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管理員你好.因我是新手編輯.可能格式語氣不對.造成誤會.但真的非廣告.只想單純編輯何潔柔頁面.附上何潔柔新聞連結可證明的來源.在請管理員查看一下.謝謝唷!
- 女人30情定水舞間 http://news.ltn.com.tw/news/entertainment/paper/766824
- 青春好7淘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403005190-260404
- 童星介紹 http://m.niusnews.com/index.php/mobile/view/24778?fromWeb=1
- 樓下房客 http://star.ettoday.net/news/576465
- 何潔柔FB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530Angel/?ref=hl—何家育(留言) 2015年10月31日 (六) 13:50 (UTC)
--何家育(留言) 2015年10月31日 (六) 13:50 (UTC)
- @Jimmy Xu 這個版本什麼都沒有,只是羅列了一些演出的作品,為什麼是廣告?--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31日 (六) 13:57 (UTC)
- 實際存在的歷史版本裡沒有一個是沒有首段的。--Jimmy Xu 論 2015年10月31日 (六) 23:17 (UTC)
- 1、3僅有簡單提及,並不符合《關注度指引》中「有效介紹」的要求,2中並無提及「何潔柔」,5不符合《可靠來源》的要求。4是否符合「有效介紹」較難界定,在下傾向於認為其符合要求,歡迎其他用戶表達意見。--Wcam(留言) 2015年10月31日 (六) 14:02 (UTC)
- (!)意見:3.非可靠來源,跳過不討論,其餘意見與Wcam君同。至於來源4的部分,詳讀之後,內容為提及何潔柔有參與該部電影演出,屬於非重要配角(參見樓下的房客#演員陣容)。另外有個問題:本條目人物,根據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顯然不符合重要配角的定義,但該指引亦稱,「不合者亦可收錄,毋須特意刪除」,是否復還有模糊空間,仍應由管理員判斷。
結論:從申請人所附來源綜合來看,本條目人物為一名童星,有上過電視節目,已證實此人存在,符合最低門檻WP:V;但我沒看過本條目被刪除前最終版本,不確定是否符合關注度指引,若僅從申請人所附來源來看,個人認為是不符合的,因為都屬於報導中被附帶提及的部分,而非焦點。所以,可能等她作為新聞報導主角時再收錄會更好。--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31日 (六) 18:57 (UTC) - 非明顯廣告,唯連結過多,乃復還,並去連結。疑違關注度者,請按關注度指引處理。--J.Wong 2015年11月1日 (日) 02:25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此頁面的存廢討論關閉,並不符合Wikipedia:關閉刪除投票指南#關閉投票的適用中的任一理由,請求管理員直接判斷存廢,或發還存廢討論。—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31日 (六) 21:18 (UTC)
- 現版再無廣告問題,而存廢議後段亦有兩名用戶以為可以,是故未見該次結案有何問題,乃駁回所請,續其所決。--J.Wong 2015年11月1日 (日) 02:41 (UTC)
- 狀態: 復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難道連幽默都不可以了?存廢討論中,明顯未達成共識,書生君即刪除,確定是正確的?懇請發回討論或就地復還。—火車書呆 Flow論 · 臨論 · 貢 2015年11月1日 (日) 08:29 (UTC)
- 君所言者,無可厚非,存廢議亦確有異議,事前亦無共識規範,亦未至於即刻做成混亂,乃還。不過,亦不禁要問一句,是否高懸「幽默」就可以猶如「丹書鐵券」?--J.Wong 2015年11月1日 (日) 09:12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能否恢復我的使用者:周辰達?我是這個帳號的管理人,上傳的資料都是經過周辰達本人的同意,及他要求我幫他上傳的—周辰達(留言) 2015年11月3日 (二) 07:12 (UTC)
- 頁面內容違反Wikipedia:使用者頁面規定,駁回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1月3日 (二) 14:01 (UTC)
- 狀態: 關閉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他最近受到的關注有變高很多喔~ 他的FB粉絲頁 https://www.facebook.com/officialspexialwayne?fref=nf—114.47.168.150(留言) 2015年10月24日 (六) 21:59 (UTC)
- 請根據《關注度指引》,於一周內在此提交來源,記錄其獨立於SpeXial的活動,以證明維基百科可以為其單獨建立條目。不符合《關注度指引》及《可靠來源》要求的,以及並非記錄其獨立於SpeXial的活動的來源將不予考慮。--Wcam(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7:56 (UTC)
- 已逾一周,未能給出來源,關閉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1月4日 (三) 12:41 (UTC)
- 狀態: 未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並未存在不符合維基百科條目創建規則的內容—GSADA(留言) 2015年11月5日 (四) 09:04 (UTC)
- 狀態: 關閉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演出多部戲劇作品,另可參考蘇品傑! 已經有足夠關注度成立,也有多次成立紀錄。—Zenk0113(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2:22 (UTC)
- 請根據《關注度指引》,於一周內在此提交來源,以證明維基百科可以收錄該條目。--Wcam(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7:54 (UTC)
以下為作品列表! 足夠證明有相當的關注度
- 拜金女王 (← 連結 | 編輯)
- 旋風管家 (電視劇) (← 連結 | 編輯)
- 我愛美金 (← 連結 | 編輯)
- 美味人生 (← 連結 | 編輯)
- Z-108棄城 (← 連結 | 編輯)
- 雲頂天很藍 (← 連結 | 編輯)
- 聽見心的聲音 (← 連結 | 編輯)
- 萌學園角色列表 (← 連結 | 編輯)
- 愛情來了,請打卡 (← 連結 | 編輯)
- 幸福尋寶站 (← 連結 | 編輯)
- 生命花園 (← 連結 | 編輯)
- 刺蝟男孩 (← 連結 | 編輯)
- 真愛配方 (← 連結 | 編輯)
- 逆光青春 (← 連結 | 編輯)
- 大紅帽與小野狼 (← 連結 | 編輯)
- 心和萬事興 (← 連結 | 編輯)
- 幸福好簡單 (← 連結 | 編輯)
- 美人龍湯 (← 連結 | 編輯)
- 大英家之味 (← 連結 | 編輯)
- 港都 (← 連結 | 編輯)
- 父與子 (民視電視劇) (← 連結 | 編輯)
- 終極一班2 (← 連結 | 編輯)
- 愛情女僕 (← 連結 | 編輯)
- 小站 (電視劇) (← 連結 | 編輯)
- 變身 (電影) (← 連結 | 編輯)
- 我的窮爸爸 (← 連結 | 編輯)
- 我的富爸爸 (← 連結 | 編輯)
- 路長情更長 (← 連結 | 編輯)
- 黑白 (電影) (← 連結 | 編輯)
- 喜歡·一個人 (← 連結 | 編輯)
- 打噴嚏 (電影) (← 連結 | 編輯)
- 一個角落 (← 連結 | 編輯)
- 聽見天堂鳥 (← 連結 | 編輯)
Zenk0113(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07:34 (UTC)
- 維基百科本身並不符合《可靠來源》的要求。請詳細閱讀《關注度指引》,查找符合要求的來源。--Wcam(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3:23 (UTC)
- 未能於給定時間內提交有效證據,關閉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1月5日 (四) 21:09 (UTC)
- 狀態: 復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我以人格保證這個條目完全是我一個字一個字打出來的,根本不是複製粘帖的。試想我匿名活躍這裡多年,豈能不知道什麼叫侵權?所謂「侵犯版權」,我甚至連「侵犯」哪篇文章的版權都不知道,沒有任何人通知我,就被管理員T.A Shirakawa給刪了!我即便現在想修正到你們所謂的「不侵犯版權」,現在連草稿都沒有叫我怎麼改?懇請管理員重新覆核侵權,也算是對我辛勤貢獻的交代。即便真的認為侵權,也麻煩先暫時恢復頁面一段時間,並且指明緣由,我好改進一下文章內容。不然實在太洩氣,真的沒法繼續在這裡貢獻。--122.90.86.108(留言) 2015年11月5日 (四) 15:23 (UTC)
- 本條目於2015年9月15日 (二) 10:41由User:Techyan認定其文字與百度百科同名條目雷同並標記侵權。經複查,二者並無明顯雷同之處,故復還。--Wcam(留言) 2015年11月5日 (四) 16:19 (UTC)
- 感謝管理員Wcam的重審,我先前說話有些衝動了。--122.90.102.186(留言) 2015年11月6日 (五) 10:04 (UTC)
@Wcam:你們說的我竟無言以對。--Techyan(留言) 2015年11月7日 (六) 02:49 (UTC)
- 頭銜相同很正常。--Antigng(留言) 2015年11月7日 (六) 16:01 (UTC)
- 狀態: 復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珠海市最主要的公共運輸線路之一,理據如下:
*珠海市交通局、檔案局. 《珠海市1979—1999年公共交通發展史》第11頁. 廣東人民出版社. 1999.
*陳健雄. 《珠海年鑒1999》第212-226頁:交通篇——主要公共汽車線路. 珠海出版社. 1999-10. ISBN 7806076263.
—浪漫情懷(Talk) 2015年10月27日 (二) 06:55 (UTC) - 線下來源不易判定是否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因此依存廢覆核方針,在此徵詢社群意見。--Wcam(留言) 2015年10月30日 (五) 17:32 (UTC)
- 請簡述來源所載內容及提述相關篇幅如何。--J.Wong 2015年10月31日 (六) 10:49 (UTC)
- 請簡述原文記載了哪些方面的信息及篇幅如何,或張貼至第三方網站並給出連結。請勿直接在此張貼原文。下同。--Wcam(留言) 2015年11月4日 (三) 12:40 (UTC)
- (:)回應:原文講述了線路的開通日期、歷史沿革、當時線路走向及重要性,約500字。--浪漫情懷(Talk) 2015年11月4日 (三) 16:50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還。--J.Wong 2015年11月9日 (一) 08:31 (UTC)
- 狀態: 復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珠海市最主要的公共運輸線路之一,理據如下:
*珠海市交通局、檔案局. 《珠海市1979—1999年公共交通發展史》第12頁. 廣東人民出版社. 1999.
*陳健雄. 《珠海年鑒1999》第212-226頁:交通篇——主要公共汽車線路. 珠海出版社. 1999-10. ISBN 7806076263.
—浪漫情懷(Talk) 2015年10月27日 (二) 06:58 (UTC) - 線下來源不易判定是否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因此依存廢覆核方針,在此徵詢社群意見。--Wcam(留言) 2015年10月30日 (五) 17:32 (UTC)
- 請簡述來源所載內容及提述相關篇幅如何。--J.Wong 2015年10月31日 (六) 10:50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還。--J.Wong 2015年11月9日 (一) 08:36 (UTC)
- 狀態: 復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珠海市最主要的公共運輸線路之一,理據如下:
*珠海市交通局、檔案局. 《珠海市1979—1999年公共交通發展史》第14頁. 廣東人民出版社. 1999.
*陳健雄. 《珠海年鑒1999》第212-226頁:交通篇——主要公共汽車線路. 珠海出版社. 1999-10. ISBN 7806076263.
—浪漫情懷(Talk) 2015年10月27日 (二) 07:02 (UTC) - 線下來源不易判定是否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因此依存廢覆核方針,在此徵詢社群意見。--Wcam(留言) 2015年10月30日 (五) 17:32 (UTC)
- 請簡述來源所載內容及提述相關篇幅如何。--J.Wong 2015年10月31日 (六) 10:50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還。--J.Wong 2015年11月9日 (一) 08:36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該人士為動作電影介著名的人物,亦在imdb及香港影庫上有記載,並不是廣告,只是指出該人士在電影工作中擔任過的角色及工作崗位,希望能夠取消剷除動作及提出敏感部分的建議—Casparkeung(留言) 2015年11月4日 (三) 06:55 (UTC)
- 百科之內,眾文風格應當一致,以樹權威。請參閱《格式手冊》,修改格式,以免立異。請勿過度羅列外連。英文亦須翻譯。遣詞用字須客觀,須附來源。此文瑜不掩瑕,駁回所請。--J.Wong 2015年11月9日 (一) 08:56 (UTC)
- 狀態: 無效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公眾組織—Horkykwok(留言) 2015年11月9日 (一) 15:52 (UTC)
- 請求無效,此條目正在快速刪除流程之中,目前並未刪除,因此無法處理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1月9日 (一) 16:01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香港服務機構—Horkykwok(留言) 2015年11月9日 (一) 15:54 (UTC)
- 遣詞用字有欠客觀,快速刪除無誤,駁回所請。--J.Wong 2015年11月10日 (二) 14:24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不知道為什麼被刪除?—Tncnnews(留言) 2015年11月13日 (五) 15:27 (UTC)
- (G11: 廣告或宣傳) Zenk0113(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5:09 (UTC)
- 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5:25 (UTC)
- 狀態: 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一位教授,請告知須修正部分—SIAO-FONG 2015年11月12日 (四) 08:39 (UTC)
- 閣下作為註冊用戶,為何仍要使用假名提交覆核[11]。--Thomas.Lu(留言) 2015年11月15日 (日) 06:38 (UTC)
- 請使用中立的觀點重撰,避免使用宣傳字句。參見Wikipedia:不要華而不實。--Wcam(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5:29 (UTC)
- 狀態: 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Nivekin以「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為由刪除此條目。
惟早前之王子豪條目為講述一名於1993年出生的藝人,而本人編輯之王子豪條目為講述一名1994年出生的足球運動員。兩者之內容毫無闗係。—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太正經※♂愛我請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1:41 (UTC)
- 快速刪除請求此刻尚未有結果,因此本存廢覆核請求暫時無法處理。如閣下不同意快速刪除的理由,應在條目使用{{hangon}}模板說明反對理由。--Wcam(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5:16 (UTC)
- 已處理。--Wcam(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5:47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請求恢復頁面, 可提供更多參考證明,聯絡電郵為[email protected]。—121.202.93.92(留言) 2015年11月12日 (四) 18:22 (UTC)
- 條目過於短小,不予恢復。--Wcam(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6:01 (UTC)
- 狀態: 未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想建立此內容才知道此名字曾被其他人在2005年刪除—Zhangminyu(留言) 2015年11月17日 (二) 10:41 (UTC)
- 當時是因為條目侵權被刪除,您可以直接創建條目。如果您是希望查看當時的內容,因為侵權問題恕無法提供。--Lakokat 2015年11月17日 (二) 11:12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關注度補充
- 依據《關注度指引》,以上來源中1不符合「獨立於主題實體」的要求,2、4不符合「有效介紹」的要求,3不符合「可靠」的要求。未能提出新的符合要求的來源證明關注度,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1月17日 (二) 15:06 (UTC)
- 狀態: 轉介至存廢討論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建立頁面只是對基金會進行簡單介紹,且有相關參考資料,沒有刻意宣傳及廣告成分。Cinderella028(留言) 2015年11月13日 (五) 02:23 (UTC)
- 未見明顯宣傳字句,但鑑於條目內容過於依賴第一手來源,以及未見該主題符合《關注度指引》,仍不排除宣傳疑慮,因此轉交存廢討論。--Wcam(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6:06 (UTC)
- 謝謝,已在條目中加入更多第三方參考資料來源。該基金會是香港區內為數不多且知名度較高的藝術基金之一,因此受關注度應該不低。Cinderella028(留言) 2015年11月18日 (三) 04:00 (UTC)
- 狀態: 復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明顯不符合a1,是個關注度重定向—Antigng(留言) 2015年11月17日 (二) 15:06 (UTC)
- 復還。--Wcam(留言) 2015年11月17日 (二) 15:21 (UTC)
- 完成--Wcam(留言) 2015年11月18日 (三) 13:09 (UTC)
- 狀態: 未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該貼內容是公司背景資料,並沒涉及不良內容—Tarus sun(留言) 2015年11月18日 (三) 07:55 (UTC)
- (覆核目標應為Nep集團)並無不良內容,惟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條目為廣告,恕難收錄。--Lakokat 2015年11月18日 (三) 13:16 (UTC)
- 狀態: 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查閱內容,並無廣告之意涵,為一台灣知名教育學者之介紹。—Tongue0104(留言) 2015年11月10日 (二) 09:57 (UTC)
- 末版所載確如廣告,快速刪除無誤。之前數版,經存廢討論議決或肇於茲,請提交來源,以證其符《關注度指引》。--J.Wong 2015年11月10日 (二) 14:28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5年11月19日 (四) 00:54 (UTC)
- 狀態: 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索取最後版本(原始碼形式)—Dabao qian(留言) 2015年11月19日 (四) 15:52 (UTC)
- 完成,Template:演員資訊框的源碼已發到您的郵箱,如果真的是要討論頁的源碼歡迎再申請。--Lakokat 2015年11月20日 (五) 02:46 (UTC)
- 狀態: 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Dabao qian(留言) 2015年11月20日 (五) 05:05 (UTC)
- 完成,已發到郵箱。但始終是兩個不同的模板,合併存檔可能會很亂,請小心處理。--Lakokat 2015年11月20日 (五) 05:10 (UTC)
索取最後版本。我所需要的是討論頁的源碼,因合併此模板時未將舊有討論內容存檔。—
- 狀態: 未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這篇文案是我們所為變性歌手鍾潔希整理的,除了放在維基百科之外,也把他放在了潔希的官方網站作為人物介紹。因此之前曾收到告示說這篇文章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後來我們就選擇了把版權捐獻給維基百科,我們已在原來發表的頁面上加注聲明,而且也寄送授權郵件給維基百科,可是尚未收到任何的幫助或消息。因此我們想申請覆核我們的頁面。以下附上幾張照片關於整個過程。
請到被疑似相同的網頁查看捐獻版權註明: http://www.jessiechung.com/zh-hant/biography/—Dannishi(留言) 2015年11月21日 (六) 07:08 (UTC)
- (!)意見,關注度足夠,但是語氣有問題。--Antigng(留言) 2015年11月21日 (六) 10:13 (UTC)
- 對不起,中文不好,若語氣不對,請原諒。--Dannishi(留言) 2015年11月21日 (六) 10:53 (UTC)
- 狀態: 復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因關注度不足而被刪除,但存在符合關注度的來源[12]。—Wcam(留言) 2015年11月18日 (三) 14:34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復還。--J.Wong 2015年11月21日 (六) 11:47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華流之星並非廣告或宣傳—華流之星(留言) 2015年11月20日 (五) 09:27 (UTC)
- 亦不存在。-Mys_721tx (留言) 2015年11月20日 (五) 09:33 (UTC)
- 標題經修改。遣字用字有欠客觀,駁回。--J.Wong 2015年11月21日 (六) 11:51 (UTC)
- 狀態: 併兼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以不符合關注度為由被刪除,但是只有一票....—John123521 (討論-貢獻) RA 2015年11月13日 (五) 03:07 (UTC)
- (:)回應 請提供有效介紹以便證實其關注度。--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3日 (五) 03:27 (UTC)
- 實際上有兩票,小躍一票,Qui cherche trouve一票。小躍那一票是在最最底下統一投放的。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17日 (二) 04:56 (UTC)
- 此前曾有同類判決可作參考。— lssrn | talk 2015年11月17日 (二) 16:16 (UTC)
- 始終未能提供有效介紹。--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8日 (三) 04:22 (UTC)
- 來源可參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9/16#森小路迷你PA、保留理據可參閱Wikipedia talk:關注度#公路及附屬設施關注度中User:AddisWang的意見及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5年10-12月#富浦PA。此類條目無論如何均不應判為刪除,至少是合併。— lssrn | talk 2015年11月18日 (三) 08:31 (UTC)
- 請勿試圖矇混過關,完全看不到任何針對上中IC有效介紹,其他的一切都沒有意義。--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8日 (三) 08:36 (UTC)
- 我認為討論內容和過去判決都對判斷條目的去留極有意義。— lssrn | talk 2015年11月18日 (三) 08:45 (UTC)
- 煩請自行細閱一遍WP:關注度,現感覺有點像對牛彈琴……--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8日 (三) 08:47 (UTC)
- 我認為討論內容和過去判決都對判斷條目的去留極有意義。— lssrn | talk 2015年11月18日 (三) 08:45 (UTC)
- 請勿試圖矇混過關,完全看不到任何針對上中IC有效介紹,其他的一切都沒有意義。--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8日 (三) 08:36 (UTC)
- 來源可參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9/16#森小路迷你PA、保留理據可參閱Wikipedia talk:關注度#公路及附屬設施關注度中User:AddisWang的意見及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5年10-12月#富浦PA。此類條目無論如何均不應判為刪除,至少是合併。— lssrn | talk 2015年11月18日 (三) 08:31 (UTC)
- 始終未能提供有效介紹。--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8日 (三) 04:22 (UTC)
- 此前曾有同類判決可作參考。— lssrn | talk 2015年11月17日 (二) 16:16 (UTC)
- 實際上有兩票,小躍一票,Qui cherche trouve一票。小躍那一票是在最最底下統一投放的。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17日 (二) 04:56 (UTC)
- (:)回應 請提供有效介紹以便證實其關注度。--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3日 (五) 03:27 (UTC)
- 至少應為合併,某位用戶對關注度指引斷章取義居然還說是自己感覺對牛彈琴。--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1月18日 (三) 14:25 (UTC)
- 按《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建築物》,此公共設施理應符合關注度通用指引始得收錄。未合者,則應予兼併。鑒之,翻原決,並併之入舞鶴若狹自動車道。--J.Wong 2015年11月19日 (四) 01:15 (UTC)
- John123521君、Qui cherche trouve君、Bluedeck君、lssrn君、Addis Wang君︰未知併兼之決,可有異議?--J.Wong 2015年11月19日 (四) 01:19 (UTC)
- 同意合併,但反對保留或暫時保留或以無共識結案。--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9日 (四) 01:32 (UTC)
- 同意合併John123521 (討論-貢獻) RA 2015年11月19日 (四) 02:25 (UTC)
- 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19日 (四) 06:22 (UTC) 沒有意見,但需要說明,提及用戶時需要連結到用戶頁面。連結到用戶討論頁面的話,是看不到提及的。
- 支持保留,但不反對合併。此外本輪西PA、土樽PA、鈴鹿PA、常磐橋停車場、福井IC、福井北IC、今莊IC、上中IC、金津IC等同類條目同樣希望能發還重審。— lssrn | talk 2015年11月19日 (四) 09:50 (UTC)
- (:)回應 要保留的話必須推翻整個關注度指引,不然根本沒有任何保留的依據。--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9日 (四) 13:11 (UTC)
- 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19日 (四) 17:01 (UTC)
- @Wong128hk: 你同意Bluedeck的觀點嗎?--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9日 (四) 18:49 (UTC)
- 比如259位元組的簽名麼?--Jimmy Xu 論 2015年11月19日 (四) 19:26 (UTC)
- 雖然還是改了,不過是的。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21日 (六) 15:50 (UTC)
指引之所以是指引就是因為它有既不被推翻又不被執行的可能。
- 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19日 (四) 17:01 (UTC)
- (:)回應 要保留的話必須推翻整個關注度指引,不然根本沒有任何保留的依據。--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1月19日 (四) 13:11 (UTC)
- Siu Mai君代勞,不勝感激。Lssrn君,請另立他案,以便處理。切記標題之處,必須明列條目名稱,勿設範圍。範圍者實難處理,不便之處,尚祈見諒。--J.Wong 2015年11月21日 (六) 10:09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重新創建曾經被刪除的頁面—118.101.26.116(留言) 2015年11月20日 (五) 02:07 (UTC)
- 刪除原因為關注度不足。請遞交來源以證明其符合《關注度指引》。--Wcam(留言) 2015年11月20日 (五) 02:42 (UTC)
- 溫家倫的資料來源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entertainment/ylonfm
- 以上來源僅為簡單提及,不符合《關注度指引》中「有效介紹」的要求。--Wcam(留言) 2015年11月24日 (二) 02:05 (UTC)
- 狀態: 關閉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演員資訊—Oreomujioreo(留言) 2015年11月11日 (三) 03:28 (UTC)
- 刪除原因為關注度不足。請遞交來源以證明其符合《關注度指引》。--Wcam(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5:24 (UTC)
- 過時未復,關閉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1月25日 (三) 03:44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這不是廣告,及有理據
http://www.healthaction.com.hk/html/node/41958
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12-12/03/content_3096891.htm
http://baike.baidu.com/subview/5147271/10386738.htm?fr=aladdin—Rsvpcat(留言) 2015年11月25日 (三) 03:28 (UTC)
- 等待快速刪除處理結果。--Wcam(留言) 2015年11月25日 (三) 03:46 (UTC)
- 維基百科不是百度百科,百度百科的模樣 http://baike.baidu.com/subview/5147271/10386738.htm?fr=aladdin 已經是廣告宣傳。--Thomas.Lu(留言) 2015年11月25日 (三) 11:27 (UTC)
- 明顯廣告宣傳語調,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1月25日 (三) 13:33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該條目為新建條目,對應英文的詞條「Operation_Polyarnaya_Zvezda」,連結是https://en.wikipedia.org/wiki/Operation_Polyarnaya_Zvezda。該條目因為我時間所限,創建時只有一句話,但這絕不能成為隨意刪除的理由。該詞條需要的是完善,而非粗暴的刪除。—Simonfqy(留言) 2015年11月26日 (四) 03:52 (UTC)
- 狀態: 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沒有合理刪除原因就被刪除了。不是拙劣機器翻譯Richard923888(留言) 2015年11月26日 (四) 14:15 (UTC)—
- 刪除原因為『『其實如果能稍為改善一下就不用刪了。感謝您的貢獻。』』Lakokat在26/11/2015在Richard923888討論頁的留言。
- 已恢復到用戶頁子頁面。--Lakokat 2015年11月27日 (五) 09:30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屬原文之外文重定向若為全稱重定向亦不應刪除,即使其於中文世界中使用頻率相對較低。—RekishiEJ(留言) 2015年11月17日 (二) 09:39 (UTC)
- 《重定向.非中文重定向》早有定論。此渡顯然並非所列,而閣下亦坦然承認中文世界鮮有使用。未知何以例外?--J.Wong 2015年11月21日 (六) 10:17 (UTC)
- 因Madison Kyle Bumgarner亦為中文世界使用率較低之外文名稱,但該重定向頁並未遭刪,且WP:RDRNC並未禁止建立全稱重定向。順便一提,該段並未明文允許或禁止維基人建立英文人名全稱或略稱重定向(如Clayton Edward Kershaw、MadBum),可謂一大瑕疵。--RekishiEJ(留言) 2015年11月22日 (日) 08:14 (UTC)
- 《存廢覆核方針》明言眾文各異,不容牽連,是故否納其他同類重定向未遭刪削之說。《重定向.非中文重定向》的確未有逐樣逐樣訂明可否,不過就非漢字類重定向而言,大原則仍在是否國際知名,是否原文更知名於中文譯名。而此原名顯然並未更知名於中文譯名,亦非中文世界之中常用。鑒之,未見可以例外,駁回所請。--J.Wong 2015年11月28日 (六) 06:25 (UTC)
- 狀態: 復還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深圳衛視作為一個收視率較高的衛視頻道,但有管理員Kuailong把這個模板給刪除了,原因是「G10: 原作者請求刪除或清空頁面」。現請求管理員能否恢復該模板,若無法恢復就只能重新創建了,謝謝合作!—Shwangtianyuan正義必勝!和平必勝!人民必勝! 請嚴格遵守中國國旗模板使用規則 2015年11月28日 (六) 08:29 (UTC)
- 復還。--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21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先前遭到已永久封禁的用戶User:SiuMai濫用關注度提刪。然而,現在發現越南語版本中存在其對應版本vi:Nguyễn Phúc Vĩnh Giu,因而「關注度不足」一說不成立,(且提刪時有用戶User:Ws227提議保留),因此申請將重定向恢復為條目。--122.90.89.130(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0:53 (UTC)
- 相較於存廢討論並未提出新證據,越南語版本存在條目這一事實本身並不能使其自動符合關注度要求,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30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先前遭到已永久封禁用戶User:SiuMai濫用關注度提刪。然而,現在發現越南語版本中存在其對應版本vi:Nguyễn Phúc Vĩnh Chương,因而「關注度不足」一說不成立,(且提刪時有用戶User:Ws227提議保留),因此申請將重定向恢復為條目。--122.90.89.130(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0:53 (UTC)
- 相較於存廢討論並未提出新證據,越南語版本存在條目這一事實本身並不能使其自動符合關注度要求,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30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先前遭到已永久封禁用戶User:SiuMai濫用關注度提刪。然而,現在發現越南語版本中存在其對應版本vi:Thọ Xuân Vương,因而「關注度不足」一說不成立,(且提刪時有用戶User:Ws227和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提議保留),因此申請將重定向恢復為條目。--122.90.89.130(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0:53 (UTC)
- 相較於存廢討論並未提出新證據,越南語版本存在條目這一事實本身並不能使其自動符合關注度要求,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30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先前遭到已永久封禁用戶User:SiuMai濫用關注度提刪。然而,現在發現越南語版本中存在其對應版本vi:Nguyễn Phúc Miên Lâm,因而「關注度不足」一說不成立,(且提刪時有用戶User:Ws227提議保留),因此申請將重定向恢復為條目。--122.90.89.130(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0:53 (UTC)
- 相較於存廢討論並未提出新證據,越南語版本存在條目這一事實本身並不能使其自動符合關注度要求,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30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先前遭到已永久封禁用戶User:SiuMai濫用關注度提刪。然而,現在發現越南語版本中存在其對應版本vi:Nguyễn Phúc Miên Triện,因而「關注度不足」一說不成立,(且提刪時有用戶User:Ws227提議保留;User:Mewaqua說這情形與「愛新覺羅玄燁第二十四子允秘條目差不多」,「Wikipedia:關注度本來就有其局限性」;User:Nivekin說「有越南文維基條目的儘量不提刪」),因此申請將重定向恢復為條目。--122.90.89.130(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0:53 (UTC)
- 相較於存廢討論並未提出新證據,越南語版本存在條目這一事實本身並不能使其自動符合關注度要求,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30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該綽號可從主流媒體查證(如[13]),且英文維基百科也有若干具污辱意味的綽號重定向,如en:A-fraud。—RekishiEJ(留言) 2015年11月26日 (四) 14:40 (UTC)
- 相較於原存廢討論未有新理據,已討論過是否只要有來源就可建立負面意味重定向,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35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該綽號可由可靠來源查證(如[14]),且維基百科容許在可供查證情況下將名人中具污辱意味的綽號做重定向,如A-fraud。—RekishiEJ(留言) 2015年11月26日 (四) 14:49 (UTC)
- 相較於原存廢討論未有新證據,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36 (UTC)
- 狀態: 未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頁面存廢討論在開放20小時後被惡意關閉。不見得符合WP:快速保留指引,程序不正當,應依法開放7天。—222.167.166.230(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1:12 (UTC)
- @Antigng:過來解釋唄。--火車書呆 Flow論 · 臨論 2015年11月28日 (六) 11:16 (UTC)
- 「提刪時提出的理由不成立」,而且「非常顯著,通常意味著該請求毫無道理,沒有任何相關政策和共識可以支持該請求。」--Antigng(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1:20 (UTC)
- Wikipedia:雪球法則--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11月28日 (六) 11:25 (UTC)
- @Antigng:過來解釋唄。--火車書呆 Flow論 · 臨論 2015年11月28日 (六) 11:16 (UTC)
(※)注意:雖然雪球法則不是WP:方針與指引,但是雪球法則有云:「允許走完整個程序,可能會出現更為合理的論述,保證所有爭點被仔細校驗,並保證公平。」
(:)回應:Antigng不去投(○)快速保留票,反而直接關閉存廢討論,這做法很不正當。222.167.166.230(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2:11 (UTC)
- 呵呵。另外,請管理員關注其最近的編輯記錄是否為合理編輯。--Miao233(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2:42 (UTC)
- 同意這未必適合快速保留,是否原創研究跟百科內容都是有討論空間的。但引用雪球法則:「只是為了走過場而完成程序並不是維基百科的方針」。該討論已能預見結果,故此不重開討論,條目保留。--Lakokat 2015年11月28日 (六) 14:58 (UTC)
- 請222.167.166.230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閣下與其他編者發生編輯爭議,並不是要求刪除整個條目的正當理由。--Thomas.Lu(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6:03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依維基百科規則,縱使某名人之綽號有羞辱意味,只要可供查證即可收錄至條目及於必要時製成重定向頁,而台灣媒體有時會稱洪秀柱小辣椒,這點只要查youtube中網路酸辣湯節目即可得知。—RekishiEJ(留言) 2015年11月26日 (四) 14:34 (UTC)
- 相較於原存廢討論未有提出新理據,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7:12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楊重源的大愛傳播到尼泊爾、塔須、甚至在台灣,他的行舉拋磚引玉的使更多人知道、也讓更多人能幫助大愛在世界上流遍,所以我認為需要建立這個頁面—203.72.87.30(留言) 2015年11月26日 (四) 16:07 (UTC)
- 廣告宣傳,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7:14 (UTC)
- 狀態: 關閉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關於「蓋伊·劉易斯」詞條的存廢覆核請求
尊敬的維基管理員,您好!我是「蓋伊·劉易斯」詞條的作者。請求復原此頁面。 此致
- 敬禮
Richard923888(留言) 2015年11月30日 (一) 14:00 (UTC)
- 已恢復至用戶草稿空間。--Wcam(留言) 2015年11月30日 (一) 17:07 (UTC)
- 狀態: 關閉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關於「吳澤恆」詞條的存廢覆核請求
尊敬的維基管理員,您好!我是「吳澤恆」詞條的作者。貴網站管理員提示該詞條可能侵犯他人版權,與http://www.chinaaid.net/2015/11/blog-post_2.html 《二十一世紀的「欲加之罪」 -------- 珠海「吳澤衡.華藏教案」被「邪教組織」之簡記》的文字雷同。 這純屬誤會。在此解釋一下雷同的原因:該文的作者藺其磊律師是吳澤恆先生的代理律師,而「吳澤恆」詞條的作者是華藏歐洲濟善會。藺其磊律師和華藏歐洲濟善會都是吳澤恆先生授權的代言人。藺其磊律師的文章和「吳澤恆」詞條都是根據吳澤恆先生的自述文件及其生平經歷總結的文字,故此兩文有雷同之處,但兩者不存在版權紛爭,並且詞條收錄了吳澤恆先生的詳細生平事跡。 故此致信貴處,請取消對「吳澤恆」詞條的屏蔽。 此致
- 敬禮
華藏歐洲濟善會—平等自由(留言) 2015年11月29日 (日) 19:39 (UTC)
- 如希望使文字可在維基百科使用,該文字的版權持有人需將文字以CC-BY-SA 3.0協議發布。這意味著該文字可被任何人複製、發布、修改及用於商業用途。如版權持有人可以接受以上條款,請聯繫版權持有人依照Wikipedia:捐贈版權材料的說明,進行版權材料的捐贈。以上聲明不滿足恢復條目的要求,本請求關閉。--Wcam(留言) 2015年11月29日 (日) 21:31 (UTC)
請問Wcam朋友,如果對方寫好捐贈版權材料,發給誰,或者哪個郵箱處理覆核請求呢?—平等自由
- 請詳細閱讀Wikipedia:捐贈版權材料的說明。--Wcam(留言) 2015年12月1日 (二) 14:10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愛在基督裡創作詩歌合輯」條目的原創者,就是生產該專輯的公司的人(詳見Talk:愛在基督裡創作詩歌合輯),證據遠比我這宗個案更確鑿,而且條目介紹的是他們公司獨家生產,公開販售的商品,但這尚且被指並非廣告宣傳而多次被否決快速刪除(詳見該條目的編輯歷史)。相比起來,我之前因同樣理由而被速刪的條目,程度沒那麼嚴重(起碼內容不是市場上公開販售的商品,證據也沒他的確鑿),應該以同一標準看待,准予恢復。—Juicytsang(留言) 2015年12月1日 (二) 08:32 (UTC)
- 借用Wong128hk的話:《存廢覆核方針》明言眾文各異,不容牽連,是故否納其他類似條目未遭刪削之說。另外,維基百科強烈不鼓勵用戶為自己編寫自傳,因此駁回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2月1日 (二) 15:59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已用本人身分申請新帳號,請求同意重新創建李國賓頁面,謝謝—李國賓(留言) 2015年12月2日 (三) 06:45 (UTC)
- 又想廣告宣傳?--Stang 2015年12月3日 (四) 11:55 (UTC)
- 維基百科強烈不鼓勵編寫自傳,駁回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2月3日 (四) 13:51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只是客觀介紹一下國外公司的頁面,不知道為什麼會被快速刪除。—愛麗絲夢遊仙境(留言) 2015年12月4日 (五) 04:30 (UTC)
- 確為廣告,駁回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2月4日 (五) 13:13 (UTC)
- 狀態: 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索取最後版本,電郵john123521 gmail.com—John123521 (討論-貢獻) RA 2015年12月4日 (五) 08:11 (UTC)
- 已發送,請查收。--Wcam(留言) 2015年12月4日 (五) 13:15 (UTC)
- 狀態: 轉介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條目內容並非廣告宣傳—Onfm(留言) 2015年12月4日 (五) 02:51 (UTC)
- 轉交至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12/04#戴琪蒽。--Wcam(留言) 2015年12月4日 (五) 17:42 (UTC)
- 狀態: 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先前遭到已永久封禁的用戶User:SiuMai濫用關注度提刪。然而,現在發現越南語版本中存在其對應版本vi:Nguyễn Phúc Vĩnh Giu,因而「關注度不足」一說不成立,(且提刪時有用戶User:Ws227提議保留),因此申請將重定向恢復為條目。--122.90.89.130(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0:53 (UTC)
- (-)反對,仍然不符合WP:GNG和WP:BIO。下同。--Antigng(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1:23 (UTC)
相較於存廢討論並未提出新證據,越南語版本存在條目這一事實本身並不能使其自動符合關注度要求,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28 (UTC)已有新證據,重啟討論。--Wcam(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46 (UTC)- (!)意見:嘗試找了文獻。
- 在這份越南共青團製作的報導(網路文獻備份)內,存在兩種拼寫重複出現,一個名字是 Nguyễn Phước Vĩnh Giu,另一個是Nguyễn Phúc Vĩnh Giu,不知道是否是指同一個人,越南文維基採用的是vi:Nguyễn Phúc Vĩnh Giu。無論如何,這是文獻其一。
- 之後再以這拼法以Google搜尋,很快的返回許多結果,取越南快訊的Còn một hoàng tử nhà Nguyễn ở đất Tây Đô(網路文獻備份),看了內文,比對了傳主的生平,確定Nguyễn Phước Vĩnh Giu是傳主的另一種常見拼法沒有錯,這是一份以傳主為題的回顧報導。
- 繼續找下去還有越南青年報在2007年對他過世時的報導(同樣進行了備份),還有其他文獻就不提了。
- 三份報導的刊登時間都在提交關注度之前,存廢討論紀錄位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9/24#阮福永球,位於該頁目錄底下的1.13.14。存廢討論中不乏編輯次數破萬次的資深維基人,經過這麼多道關卡,從掛模板、提交、存廢討論,中間經過這麼多人,用十分鐘就可以查證的事情,中間沒有一個人把這件簡單的事情做好,說明了條目工作量太大,難以一一細查。這是很典型的錯誤刪除。--Jasonzhuocn(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3:30 (UTC)
- 雖然中文維基可以使用外文的參考文獻,但中文維基看得懂越南文的用戶應很少。閣下如果能夠提供中、英文的可靠來源,會對此覆核有正面幫助。--Thomas.Lu(留言) 2015年11月29日 (日) 16:56 (UTC)
- (+)贊成復原,既然Jasonzhuocn已仔細考查過確定是錯誤刪除,就應撥亂歸正。Tvb10data(留言) 2015年12月2日 (三) 22:37 (UTC)
- 後來作者有留言給我,希望我能幫忙處理其他越南阮朝王子的傳記,也把文獻的超連結給我。不過我的力量是有限的,根本之道是那位作者(不登入的資深維基人)要改變寫作習慣,除了引用文獻寫條目,也要依cite格式把文獻給附上來。如果作者大量生產傳記卻不依格式附上參考文獻,對我們來說維護的工作量都會增加。--Jasonzhuocn(留言) 2015年12月3日 (四) 12:25 (UTC)
- 完成,已復還。已符合關注度指引的要求,惟請盡快為條目加入來源並改善條目。--Lakokat 2015年12月5日 (六) 05:00 (UTC)
- 狀態: 重撰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內容並非廣告與行銷內容, 均以中立之角度填寫的—Y02440(留言) 2015年12月1日 (二) 05:29 (UTC)
- 此文曾因關注度不足而被刪除。請根據《關注度指引》,於一周內在此提交來源,以證明維基百科可以收錄該條目。不符合《關注度指引》及《可靠來源》要求的來源將不予考慮。--Wcam(留言) 2015年12月1日 (二) 14:22 (UTC)
- 提交:依據音樂關注度之人物與音樂團體的收錄準則:
- 曾經被日本知名雜誌訪問(https://www.facebook.com/Diesearofficial/posts/642025245887526)
- 曾被香港知名網雜誌訪問(http://dinosaurjournal.com/2015/04/28/exclusive-interview-diesear-%E7%83%99%E5%8D%B0%E4%B9%8B%E6%97%A5-chase-your-dream-make-them-reality/)
- 曾被挪威知名網雜誌訪問(http://powerofmetal.dk/2015/11/diesear-ashes-of-the-dawn-out-now/)
- 曾被美國部落客訪問(https://krakenmusicmedia.wordpress.com/2015/06/23/diesear-interview-w-kraken-music-media/)
- 專輯銷售於台灣登榜(http://www.diesear.com.tw/chi/blank.php?sid=0000000026)
- 曾參與亞洲巡迴 (http://www.diesear.com.tw/chi/blank.php?sid=0000000046)
- 曾參與芬蘭之名音樂祭(http://metalshockfinland.com/2014/04/21/tuska-2014-program-ready-tuska-clubs-announced/)
(http://www.diesear.com.tw/chi/blank.php?sid=0000000047) --Y02440(留言) 2015年12月5日 (二) 14:33 (UTC)
- 初步判定該條目符合關注度要求。但由於先前條目行文類似廣告宣傳,因此不予恢復。請使用中立的觀點,根據第三方可靠來源刊載的內容重撰條目。--Wcam(留言) 2015年12月5日 (六) 15:52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確實存在於臺灣之政治人物—Jack96035(留言) 2015年12月6日 (日) 07:19 (UTC)
- 宣傳,駁回。--Wcam(留言) 2015年12月7日 (一) 18:20 (UTC)
- 狀態: 重撰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僅為基本資料建立,非廣告宣傳—Happymiau(留言) 2015年12月9日 (三) 07:00 (UTC)
- 覆核理由:國泰投信為國泰金控之一員,因發現維基百科中國泰金控成員中移漏了國泰投信,因此新增,並且增加公司名介紹,內容並參考以下連結,格式皆類似,新增三次均被刪除,無法理解!!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83%E5%A4%A7%E6%8A%95%E4%BF%A1—202.154.197.209(留言) 2015年12月10日 (四) 01:15 (UTC)
- 並非明顯廣告,但條目原文非中立的觀點,無第三方可靠來源,因此不予恢復,請依據可靠來源重撰。--Wcam(留言) 2015年12月10日 (四) 01:33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該名配音員參與過該電影《親密敵人》配音,符合關注度。《親密敵人》字幕表—8045889a 2015年12月11日 (五) 15:15 (UTC)
- 非可靠來源,即便是可靠來源也僅能說明參與過一部電影配音。無論哪種情形,均不符合《關注度指引》。--Wcam(留言) 2015年12月11日 (五) 15:28 (UTC)
- 狀態: 關閉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已更新已刪條目—Onfm(留言) 2015年12月4日 (五) 03:19 (UTC)
- 此文曾因關注度不足而被刪除。請根據《關注度指引》,於一周內在此提交來源,以證明維基百科可以收錄該條目。不符合《關注度指引》及《可靠來源》要求的來源將不予考慮。--Wcam(留言) 2015年12月4日 (五) 13:11 (UTC)
- 逾一周無回復,關閉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2月12日 (六) 16:27 (UTC)
- 狀態: 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提交者要求的是移至維基辭典,管理員卻直接刪除。請求刪除前原始檔。—John123521 (討論-貢獻) RA 2015年12月15日 (二) 04:57 (UTC)
- 已透過電郵發送最後版本源碼。--Lakokat 2015年12月15日 (二) 05:26 (UTC)
- 狀態: 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原先的頁面應為消除歧義頁面,有IP用戶貼上跟另一條目相同的內容再被另一用戶提議快速刪除。建議恢復這個頁面再還原此頁面為消除歧義頁。另外在該快速刪除模版提及『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且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定向』,所提及到是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很明顯這個是不符合該快速刪除的準則。—Shinjiman ⇔ ♨ 2015年12月19日 (六) 15:14 (UTC)
- 狀態: 副拆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此前被人提刪的理由是「沒有關注度」。然而越南世界遺產「順化皇城」的官方網站有對此人介紹的傳記[15]。越南國立學術機構Institute of Hannom studies也有對他生平的專門介紹[16]。google越南語版「thọ xuân vương」(即「壽春王」,此人的王爵名稱)找到約 963,000 條結果,「thọ xuân vương miên định」 找到約 102,000 條結果,搜索Nguyễn Phúc Miên Định更是找到約 1,070,000 條結果。而根據vi:Thọ Xuân Vương和vi:Mạc Vân thi xã可知,阮福綿定是一位當時阮朝一位著名的詩人,是Mạc Vân詩社(Mạc Vân thi xã)的成員之一。有越南學者對他的事跡進行研究,因此並非沒有關注度的人物。
在之前的存廢討論中有兩位用戶提議進行保留,也可見刪除是有爭議的。—122.90.103.189(留言) 2015年12月5日 (六) 06:14 (UTC)
@122.90.103.189:@122.90.89.130:我仔細閱讀舊版的阮福永球條目,有一些很簡單的單字沒有翻譯完成。除了未翻的單字,還有錯誤的文義。這些錯誤從2013年錯到今年都未改。我不禁懷疑,阮福永球的球字是怎麼來的,球字的越南文是cầu,giu是䇬。其它越南皇子條目可能有關注度,卻存在錯誤,可能得掛上維護模板。--Jasonzhuocn(留言) 2015年12月5日 (六) 14:24 (UTC)
- @Jasonzhuocn:這幾個條目的建立者都不是我,我也不知道那個建立者是誰。我來自福建,而那個IP是湖南長沙的。此君創建過不少與越南相關的冷門條目,有些翻譯質量不佳,有些沒有維基化,再加上沒列明來源的話,也難怪會被人提刪。大家還需協力尋找一下此浮動IP創建的另外一些條目,看看是否有獨立存在的價值。--122.90.94.217(留言) 2015年12月10日 (四) 14:44 (UTC)
- 注一個號吧,ref tool bar 很好用的,加了ref就不怕關注度了。--Jasonzhuocn(留言) 2015年12月10日 (四) 14:56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遂翻原決,並予副拆。--J.Wong 2015年12月20日 (日) 05:14 (UTC)
- 狀態: 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轉自User:Wong128hk,同富浦PA及上中IC,根據討論結果應予合併而非直接刪除和重定向。
同案申請於同日被刪的福井北IC、今莊IC和金津IC,以及在早前以相同理由刪除的常磐橋停車場(5月25日);下牧PA(8月15日);本輪西PA(8月16日);土樽PA、堀之內PA、山谷PA、靜狩PA、八雲PA、荻野PA、美澤PA(8月19日);鈴鹿PA、多氣PA(8月24日);百道出入口(10月7日);元八王子IC、八王子TB(10月8日)。—lssrn | talk 2015年11月22日 (日) 10:48 (UTC)- 請提出合併的位置或撰寫合併的條目。理論上任何關注度不足的條目都可以合併到其他條目,但以未有合併的條目作暫時保留的原因有點本末倒置--Nivekin※請留言 2015年12月1日 (二) 04:03 (UTC)
- 申請覆核是因為本身刪除的決定現在已應不成立,因此理論上應先回復條目,再按早前的共識為有關條目掛上合併模板,或到Wikipedia:合併請求提交申請,不然這些條目到現在還是在坐冤獄。上述條目當中已有重定向者則可合併至現在重定向指向的頁面(如福井IC可合併至北陸自動車道)。
- 另早前上中IC雖然獲判併入舞鶴若狹自動車道,但至今似乎尚未進行復還合併的動作。— lssrn | talk 2015年12月1日 (二) 16:14 (UTC)
- 倒不如找到可合併之條目才一次回復合拚--Nivekin※請留言 2015年12月2日 (三) 04:10 (UTC)
- 「北陸自動車道」有別於「舞鶴若狹自動車道」,此文內容相對豐富,本身亦已提及相關設施,請深諳此道者協助合併「福井IC」至「北陸自動車道」。至於其他條目,請建議宜併入之處。--J.Wong 2015年12月20日 (日) 04:43 (UTC)
- 請提出合併的位置或撰寫合併的條目。理論上任何關注度不足的條目都可以合併到其他條目,但以未有合併的條目作暫時保留的原因有點本末倒置--Nivekin※請留言 2015年12月1日 (二) 04:03 (UTC)
- 常磐橋停車場:首都高速八重洲線︰內容幾乎重疊,稍作兼併,並設重定向。
- 福井IC︰北陸自動車道︰內容重覆疊而雜瑣,亦已設重定向,駁回。
- 土樽PA、下牧PA、山谷PA:關越自動車道︰內容幾乎重疊,稍作兼併,並設重定向。
- 靜狩PA、本輪西PA、八雲PA、荻野PA、美澤PA:道央自動車道︰內容匱乏,亦見重疊,未見併兼之需,設重定向。
- 堀之內PA:關越自動車道︰內容匱乏,亦見重疊,未見併兼之需,設重定向。
- 鈴鹿PA:新名神高速公路︰內容匱乏,亦見重疊,未見併兼之需,設重定向。
- 多氣PA:勢和多氣JCT︰併兼並設重定向。
- 百道出入口︰既然母文未立,又何如併兼?恕難效勞。
- 以上。--J.Wong 2015年12月20日 (日) 09:37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有收到關注度不夠的通知,但是並沒有告知如何操作改善這個問題,並不是每個人都很會操作維基百科,刪除前理應附上修復守則供改善,如果有維基人專業素質,理應協助改善跟處理!並且該條目在網路搜尋是有關注度的。—Chris87135(留言) 2015年12月12日 (六) 09:26 (UTC)
- 請根據《關注度指引》,於一周內在此提交來源,以證明維基百科可以收錄該條目。不符合《關注度指引》及《可靠來源》要求的來源將不予考慮。--Wcam(留言) 2015年12月12日 (六) 16:26 (UTC)
- (*)提醒該條目於12月3日掛關注度模板,12月9日就被提刪。正常應是滿30天提刪。--John123521 (討論-貢獻) RA 2015年12月15日 (二) 05:02 (UTC)
- 最初掛關注度模板是在11月27日。現在條目既然已刪除,若能在此提交符合關注度來源,可立即恢復,無需強制走完存廢討論程序。--Wcam(留言) 2015年12月15日 (二) 13:01 (UTC)
- 提供關注度來源(一)廣告模特兒.(二)模擬聯合國人物.(三)高中教育論壇人員.(四)國發院輔選研習班成員
[其餘在舊頁面有顯示/前二三點無連結是因為被垃圾連結系統不允許]
- 以上來源(一)並非「有效介紹」,(二)(三)因為被垃圾連結系統不允許因此不符合可靠來源要求(符合要求的來源不會被垃圾連結系統過濾)。舊頁面中亦未見符合要求的來源。因此,以上來源均不符合《關注度指引》要求,不予採納。--Wcam(留言) 2015年12月17日 (四) 13:12 (UTC)
- 翻閱既刪內容,此文貌若履歷,未盡客觀,有違《收錄準則》及《快速刪除守則》。論程序,確有違於《關注度指引》,不過復還亦係見禁於存廢覆核方針。綜之,駁回所請。--J.Wong 2015年12月20日 (日) 09:47 (UTC)
- 僅能說[維基百科]需要改善和調整的地方還很多!不應該有非常知名或關注度的人才能被收錄,意思等同於梵谷難道要死後出名才被收錄嗎?所以制度應該修正為(凡有可靠資料來源作為考證及所列事項達一定數量即符合收錄條件)。
- 狀態: 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這位偶像至今「仍有活動」,在日本偶像界知名度很高 加上她是所屬團隊中至今「唯一一個」仍活躍於偶像界的成員,但同時也是唯一一個「在維基找不到資料」的成員 我有理由相信有人故意剷除她的資料,這個你們能公平地審查,感激萬分!—45.64.240.40(留言) 2015年12月13日 (日) 04:23 (UTC)
- 請根據《關注度指引》,於一周內在此提交來源,記錄其作為個人、獨立於團體的活動,以證明維基百科可以為其單獨建立條目。不符合《關注度指引》及《可靠來源》要求的,以及並非記錄其獨立於團體的活動的來源將不予考慮。--Wcam(留言) 2015年12月13日 (日) 05:06 (UTC)
- Google新聞搜尋結果、英文版條目、日文版條目。 裡面有很多來源,應該可以提供參考。--John123521 (討論-貢獻) RA 2015年12月16日 (三) 08:28 (UTC)
- 以下列出部分來源
- ハロプロ期待の新ユニット・Buono!が初お披露目 Oricon
- 嗣永桃子 篠原ともえに自身のキャラクターについてガチで相談 Livedoor
- 早安家族嗣永桃子帶領流行語風潮 推廣岡山方言 NowNews
- カントリー・ガールズ 嗣永桃子、「いい夫婦の日」トークでメンバーにダメ出し BARKS
- ももちが考えたきのこを大きくする方法「愛情を注ぐと…大きく…」。 livedoor
- 加藤浩次が嗣永桃子に「殺すぞこの野郎」 直後に失言したと謝罪 livedoor
- 嗣永桃子、南原にアゴいじられ悲鳴「言わないで!」日刊スポーツ
- 嗣永桃子「もんげーで流行語大賞狙いましょう」日刊スポーツ
- カントリー・ガールズ嗣永桃子復活 新メンバー発表日刊スポーツ--John123521 (討論-貢獻) RA 2015年12月20日 (日) 08:12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准副拆。此文歷一三年及一五年兩度存廢議,而所得結果竟迥異不同,大相逕庭,實教人詫異。--J.Wong 2015年12月20日 (日) 10:07 (UTC)
- 狀態: 關閉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無法編輯—Eliot(留言) 2015年12月22日 (二) 04:39 (UTC)
- 關閉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2月22日 (二) 14:46 (UTC)
- 狀態: 關閉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TVB體育台改名為體育台!—KMB X42C(留言) 2015年12月22日 (二) 05:22 (UTC)
- 非存廢覆核請求。請使用移動功能或前往Wikipedia:移動請求。本請求關閉。--Wcam(留言) 2015年12月22日 (二) 14:49 (UTC)
- 狀態: 關閉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TVB娛樂新聞台改名為娛樂新聞台,希望將娛樂新聞台條目,改為娛樂新聞台 (消歧義)—KMB X42C(留言) 2015年12月22日 (二) 05:32 (UTC)
- 非存廢覆核請求。請使用移動功能或前往Wikipedia:移動請求。本請求關閉。--Wcam(留言) 2015年12月22日 (二) 14:50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你好,我想請問我上載有關關信強的簡介那一點是包含廣告成份?因為本人上載此文章,只是個人簡介,例如:李嘉誠、周焯華都有個人簡介,可否指出1我錯誤之處?因為我是新手,不太了解運作,謝謝!—Motozdaniel(留言) 2015年12月23日 (三) 02:59 (UTC)
- (:)回應「……由於眼光獨到,短短數年已獲利豐厚……獨到的經營策略下,經數年發展,業務蒸蒸日上……經營有道,同時不忘回饋社會,經常為慈善出力,亦積極參與社區事務,……」--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23日 (三) 07:40 (UTC)
- 確為廣告,駁回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2月23日 (三) 13:12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你好,我上載的星際娛樂影視有限公司只是公司簡介,例如太陽城娛樂、英皇娛樂都有公司簡介,可否指出我的錯處,因為我是新手,請指教,謝謝!—Motozdaniel(留言) 2015年12月23日 (三) 03:09 (UTC)
- 確為廣告,駁回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2月23日 (三) 13:12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請覆核此藝人的基本資料供粉絲查看 謝謝—59.124.9.181(留言) 2015年12月15日 (二) 06:59 (UTC)
- 覆核理由:此人為演員到目前為止還有再演電視劇,認為應該恢復他的資料讓別人可以查看 謝謝—March85629(留言) 2015年12月15日 (二) 07:13 (UTC)
- 請根據《關注度指引》,於一周內在此提交來源,以證明維基百科可以收錄該條目。不符合《關注度指引》及《可靠來源》要求的來源將不予考慮。--Wcam(留言) 2015年12月15日 (二) 12:58 (UTC)
- 覆核理由:此演員於2015年演出戀愛鄰距離 飾演角色:馮夏生
- (*)提醒:請詳細閱讀《關注度指引》,需要提出第三方可靠來源。--Wcam(留言) 2015年12月15日 (二) 14:40 (UTC)
- 已逾一周,未給出符合要求來源,駁回請求。--Wcam(留言) 2015年12月23日 (三) 13:17 (UTC)
- 狀態: 關閉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主要是介紹公司背景及推廣茶文化的方式,不存在廣告性質—Teahaotian(留言) 2015年12月28日 (一) 15:09 (UTC)
- 此頁面並無刪除記錄,本請求關閉。--Wcam(留言) 2015年12月28日 (一) 16:06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本條目屬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刪,有理由相信為Wikipedia:GAME行為,將眾多曾於香港電台內廣播,但已停播多年的電台節目翻出來提刪,根據中文維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應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刪者被禁止編輯」,但刪除本條目的管理員Shizhao明顯無視上述情況,更在沒有任何人贊成或反對的情況,即沒有任何共識的情況下作出刪條目,並不合符維基規則,因此要求復原條目內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0:08 (UTC)
- 同「數字人生」,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32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本條目屬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刪,有理由相信為Wikipedia:GAME行為,將眾多曾於香港電台內廣播,但已停播多年的電台節目翻出來提刪,根據中文維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應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刪者被禁止編輯」,但刪除本條目的管理員Shizhao明顯無視上述情況,更在沒有任何人贊成或反對的情況,即沒有任何共識的情況下作出刪條目,並不合符維基規則,因此要求復原條目內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0:41 (UTC)
- 同「數字人生」,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32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本條目屬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刪,有理由相信為Wikipedia:GAME行為,將眾多曾於香港電台內廣播,但已停播多年的電台節目翻出來提刪,根據中文維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應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刪者被禁止編輯」,但刪除本條目的管理員Shizhao明顯無視上述情況,更在沒有任何人贊成或反對的情況,即沒有任何共識的情況下作出刪條目,並不合符維基規則,因此要求復原條目內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03 (UTC)—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03 (UTC)
- 同「數字人生」,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32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本條目屬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刪,有理由相信為Wikipedia:GAME行為,將眾多曾於香港電台內廣播,但已停播多年的電台節目翻出來提刪,根據中文維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應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刪者被禁止編輯」,但刪除本條目的管理員Shizhao明顯無視上述情況,更在沒有任何人贊成或反對的情況,即沒有任何共識的情況下作出刪條目,並不合符維基規則,因此要求復原條目內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03 (UTC)—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03 (UTC)
- 同「數字人生」,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32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本條目屬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刪,有理由相信為Wikipedia:GAME行為,將眾多曾於香港電台內廣播,但已停播多年的電台節目翻出來提刪,根據中文維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應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刪者被禁止編輯」,但刪除本條目的管理員Shizhao明顯無視上述情況,更在沒有任何人贊成或反對的情況,即沒有任何共識的情況下作出刪條目,並不合符維基規則,因此要求復原條目內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08 (UTC)
- 同「數字人生」,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32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本條目屬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刪,有理由相信為Wikipedia:GAME行為,將眾多曾於香港電台內廣播,但已停播多年的電台節目翻出來提刪,根據中文維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應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刪者被禁止編輯」,但刪除本條目的管理員Shizhao明顯無視上述情況,更在沒有任何人贊成或反對的情況,即沒有任何共識的情況下作出刪條目,並不合符維基規則,因此要求復原條目內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08 (UTC)
- 同「數字人生」,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32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本條目屬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刪,有理由相信為Wikipedia:GAME行為,將眾多曾於香港電台內廣播,但已停播多年的電台節目翻出來提刪,根據中文維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應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刪者被禁止編輯」,但刪除本條目的管理員Shizhao明顯無視上述情況,更在沒有任何人贊成或反對的情況,即沒有任何共識的情況下作出刪條目,並不合符維基規則,因此要求復原條目內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10 (UTC)
- 同「數字人生」,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32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本條目屬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刪,有理由相信為Wikipedia:GAME行為,將眾多香港電台內廣播的節目作大幅提刪,尤其講東講西更是一個做了超過五年,現時仍然播放中的電台節目,並且在獨立收聽調查中名列首十位,實在不明白管理員Shizhao是否一個刪除機器,與SiuMai無異,再者根據中文維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應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刪者被禁止編輯」,但刪除本條目的管理員Shizhao明顯無視上述情況,更在沒有任何人贊成或反對的情況,即沒有任何共識的情況下作出刪條目,並不合符維基規則,因此要求復原條目內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14 (UTC)
- 同「數字人生」,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32 (UTC)
- 該節目現時仍在播放中,請管理員勿單見相同類型提出而妄下判斷。--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42 (UTC)
- 本例與如上幾例從程序角度來看情況相同。節目仍在播放並不自動使其滿足關注度要求。另外(*)提醒User:Foamposite,在下已對閣下的雷同請求作出回應,如繼續提報情況相同的請求,將視為擾亂。--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2:05 (UTC)
- 狀態: 關閉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本條目屬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掛上Notability模板,現時已遭管理員定為Wikipedia:GAME行為,將眾多香港電台內廣播的節目作大幅提刪,本節目現時仍在播放中,並已廣播超過數年,有足夠的知名度。再者根據中文維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的標準中的A1(該事物是存在的),本條目明顯符合,但刪除本條目的管理員Shizhao明顯無視上述情況,更在沒有任何人贊成或反對的情況,即沒有任何共識的情況下作出刪條目,並不合符維基規則,因此要求復原條目內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47 (UTC)
- 開玩笑嗎?竟然援引一個幽默頁面當做理由 囧rz...--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2:07 (UTC)
- 狀態: 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此前被人提刪的理由是「沒有關注度」。然而,有越南學者的論文中提到Miên Triện是阮朝皇族中的一位著名詩人:[17]此處越南報刊的報道也提到他的名字:[18]。google越南語版搜索Hoằng Hóa Quận Vương 找到約 217,000 條結果,搜索Hoằng Hóa Quận Vương Miên Triện找到約 104,000 條結果,搜索Hoằng Hóa Quận công Miên Triện找到約 188,000 條結果。而根據vi:Nguyễn Phúc Miên Triện和vi:Mạc Vân thi xã可知,阮福綿𡩀是一位當時阮朝一位著名的詩人,是Mạc Vân詩社(Mạc Vân thi xã)的成員之一。因此並非沒有關注度的人物。此外順便一提,「𡩀」字是個Unihan擴展B區的漢字,因直接用搜尋引擎搜索「阮福綿𡩀」不會返回正確的搜索結果。--122.90.103.189(留言) 2015年12月5日 (六) 07:25 (UTC)
- 來源一及二似乎僅在提及其名,未知可否簡述此二來源之中,講述此人之篇幅如何?Google搜尋結果良莠不齊,未必盡合方針所定,恕否納之。--J.Wong 2015年12月20日 (日) 05:35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5年12月29日 (二) 07:08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客觀敘述,並非廣告—Michaelchauhf(留言) 2015年12月30日 (三) 05:06 (UTC)
- 語調有欠客觀,用辭有欠中立,通篇貌若廣告,佈局狀如履歷,有違《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5年12月30日 (三) 09:40 (UTC)
- 狀態: 關閉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本條目屬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掛上Notability模板,現時已遭管理員定為Wikipedia:GAME行為,將眾多曾於香港電台內廣播,但已停播多年的電台節目翻出來提刪,。再者根據中文維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的標準中的A1(該事物是存在的),本條目明顯符合,但刪除本條目的管理員Shizhao明顯無視上述情況,更在沒有任何人贊成或反對的情況,即沒有任何共識的情況下作出刪條目,並不合符維基規則,因此要求復原條目內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51 (UTC)
擾亂,本請求關閉。--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2:08 (UTC)- 如採用正常合理手段及理由提請,管理員將其醜化及冠以「擾亂」為名強行阻止,並非管理員應有的態度和行徑,也有違管理員處理事件的方式及公平性,本人提請改由其他管理員處理是項請求,並且避免如此輕挑及蠻橫無禮的回應方式。--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16:51 (UTC)
- 重新回應:閣下的請求理由無效,原因如下:
- 提刪者並非被永久封禁的用戶SiuMai,永久封禁的用戶掛上Notability模板並不構成保留條目的理由;
- Wikipedia:快速保留的標準是幽默內容,並非中文維基百科指引;
- 過期關注度條目在批量提報時,已計一票刪除(刪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因此「沒有任何人贊成或反對的情況,即沒有任何共識的情況下作出刪條目」一說不能成立。
綜上,請求理由無效,駁回所請,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17:18 (UTC)
- (:)回應:本人於上一個回應已說明,對Wcam先前的處理手法及如此輕佻態度感到受冒犯,事後似乎亦未見有任何反省及道歉之意,不認為由這位管理員繼續處理覆核要求是恰當的做法,難度中文維基只有Wcam一人處理覆核請求嗎?本人恕不會接受由WCam君所作出的議決—那怕是他決定把條目恢復,這是對作為維基管理人員與希望尋求協助的其他維基人應有的說話和態度問題。--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30日 (三) 09:54 (UTC)
- (-)反對恢復。連幽默和正式指引都搞不清楚還想復還條目?不過是封了一個User:SiuMai而已,你們倒好,是不是想把WP:GNG廢了?講不出符合方針指引的道理就開始對人不對事,管用嗎?--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30日 (三) 10:38 (UTC)
- (:)回應:請搞清楚誰人是在對人不對事?至少本人提出這個請求前,Wcam 的所謂「擾亂」論還未提出,約半小時後才打上,然後不到2分鐘便直接用「擾亂」來強行關閉本提請,這是合理的做法?雖然後來將「擾亂」二字劃線,但看不出有他有為如此意氣粗疏的處理中有任何歉意,還引來「隱形管理員」出來護短,想再用大陸式的管治模式套入維基?虧Antigng還大聲的喊賊捉賊,硬把各種枝節拉上來出頭,動不動就隨便拋一些[[Wikipedia:XXXXXX]]來,企圖以自己比其他人更熟識維基條文來製造「有你講、冇人講」的局面,欺壓一般維基人,這種強出頭,完全無助解決問題,亦不值與其討辯。--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15 (UTC)
- Foamposite君,正如上面回應AT君,本人認同Wcam君,而且理據相若。亦建議AT君起草新準則,並動議於互助客棧。本人亦有提問,尚祈賜覆。--J.Wong 2015年12月31日 (四) 01:48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本條目屬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的提刪,有理由相信為Wikipedia:GAME行為,將眾多曾於香港電台內廣播,但已停播多年的電台節目翻出來提刪,根據中文維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應用,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提刪者被禁止編輯」,但刪除本條目的管理員Shizhao明顯無視上述情況,更在沒有任何人贊成或反對的情況,即沒有任何共識的情況下作出刪條目,並不合符維基規則,因此要求復原條目內容。--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0:07 (UTC)—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0:07 (UTC)
- 提刪者為Nivekin,並非SiuMai,且統一提報的過期關注度計一票刪除(刪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因此並無違反維基規則,維持原決。--Wcam(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1:19 (UTC)
- (!)意見,電台節目正常情況下並不會有來源去介紹,可是播放多年,縱使聽眾不多,亦是媒體之一,香港電台本身亦是具知名度的機構,單以沒有來源證明符合關注度實為過於片面。籍此刪除維基上諸多電台節目的條目,個人認為於理不合。若從此例,今後維基將不存在電台節目的條目,望管理員再三考慮,謝謝。—AT 2015年12月29日 (二) 07:30 (UTC)
- Foamposite君︰請解釋何以指SiuMai君濫用程序。--J.Wong 2015年12月29日 (二) 08:49 (UTC)
- AT君︰理解,同感,可惜。節目播出多年,知名度必然有所累積。不過實在難以量化,以為例外,亦無標準可以借鏡。此模糊先例一開,後果亦係堪虞。--J.Wong 2015年12月29日 (二) 08:58 (UTC)
- 因此,應該制定針對關於電台條目的關注度,在此之前所有相關條目應以無共識保留為理由全數恢復。待相關方針成立後,再議決那些應該刪除或保留。條目處於刪除狀態本身也不利於討論。此外,學校條目與電台條目性質相近,絕大部份同樣未有太多來源,可是卻可以假定為符合關注度,個人認為通過公營大氣電波播放的節目(換言之除了私人侵佔大氣電波以外)都應該假定為符合關注度,例如香港電台、新城電台等的節目亦是同理。諸如像數字等可以說是幾乎沒有任何來源,但是亦不能就此說它缺乏關注度。因此,個人建議所有電台條目應該先恢復再談。—AT 2015年12月29日 (二) 09:25 (UTC)
- 我覺得沒有必要新開指引,現在這種電台節目的條目連可供查證都做不到,基本上是編者依據節目視頻自行總結出來的,從任何一個角度看都不該獨立成文。另外學校和香港電台的條目在來源方面是有很大的差別的,英文區的經驗是基本上高中都找得到關注度來源,但是電台並非如此。--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9:30 (UTC)
- 那您是要說電台條目應該全部刪掉嗎?—AT 2015年12月29日 (二) 09:41 (UTC)
- 難道所有電台節目都找不到來源嗎?不見得吧,我隨便找了一個,就有又聽到990早新聞評論啦當「3210990」的電話鈴聲響起時……——上海電台「990聽眾熱線」開通百日紀實。--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10:33 (UTC)
- 上海與香港的情況,很難類比。不是說找不到來源就等同沒有關注度,這跟配音員的情況也很相似,日本的來源很多,其他地區卻很少,但是也不代表缺乏關注度。—AT 2015年12月30日 (三) 06:26 (UTC)
- 難道所有電台節目都找不到來源嗎?不見得吧,我隨便找了一個,就有又聽到990早新聞評論啦當「3210990」的電話鈴聲響起時……——上海電台「990聽眾熱線」開通百日紀實。--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10:33 (UTC)
- 那您是要說電台條目應該全部刪掉嗎?—AT 2015年12月29日 (二) 09:41 (UTC)
- 我覺得沒有必要新開指引,現在這種電台節目的條目連可供查證都做不到,基本上是編者依據節目視頻自行總結出來的,從任何一個角度看都不該獨立成文。另外學校和香港電台的條目在來源方面是有很大的差別的,英文區的經驗是基本上高中都找得到關注度來源,但是電台並非如此。--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29日 (二) 09:30 (UTC)
- AT君︰所言並非毫無道理。但既有刪除,則顯然亦會有人反對貿然復還,或改處無共識。行例外亦需有理有節,平衡雙方意見。既然現行關注度制度有所缺漏,豁免有欠完善,未如請君起草準則,並動議於互助客棧。有可量化標準,相信會為社群所受納。討論之時,亦可按本方針申請暫還。--J.Wong 2015年12月30日 (三) 09:27 (UTC)
- 若然起草準則有困難,本人建議先行併兼,建立節目列表,待尋獲來源再行副拆;或困難得解,準則得立,再依新立準則而行。
- AT君、Foamposite君︰未如君等意下如何?--J.Wong 2015年12月30日 (三) 09:33 (UTC)
- 鑑於個人從未參與電台條目,實在無從入手,建議由熟知或長期參與的用戶起草比較妥當。—AT 2015年12月30日 (三) 09:46 (UTC)
- 可以參考香港電台年報,而當中亦有援引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電台收聽調查結果。--J.Wong 2015年12月31日 (四) 01:01 (UTC)
- 如依據該永久停板人士生前提過,年報是自己發行的刊物,不屬於第三方有效引用,實不知有否其他維基人持相同想法。--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19 (UTC)
- 年報雖然是自家刊物,但是數據為其他組織的統計,個人認為歸類為第三方來源亦無礙。—AT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30 (UTC)
- 要看是誰做的年鑑,如果是政府機構或高校或第三方研究機構做的年鑑質量應該有保證,如果是公司內部資料可靠性就存疑了。--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39 (UTC)
- 香港電台本身就是公營機構,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亦是第三方研究機構。—AT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58 (UTC)
- 要看是誰做的年鑑,如果是政府機構或高校或第三方研究機構做的年鑑質量應該有保證,如果是公司內部資料可靠性就存疑了。--Antigng(留言)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39 (UTC)
- 年報雖然是自家刊物,但是數據為其他組織的統計,個人認為歸類為第三方來源亦無礙。—AT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30 (UTC)
- 如依據該永久停板人士生前提過,年報是自己發行的刊物,不屬於第三方有效引用,實不知有否其他維基人持相同想法。--Foamposite(留言)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19 (UTC)